村级八五普法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 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做法(三篇)

  • 上传日期:2022-12-27 19: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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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2村级八五普法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各项方针政策,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鼓励劳务输出,促进村域经济实力明显提高,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具体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落实惠民政策,如期实现脱贫,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生活环境显著改善,教育、“五保”供养、低保、农村合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努力把英阿瓦提村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优村、经济强村。

(一)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夯实新疆稳定发展的基础。以争取人心、做好群众工作为统领,以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为重点,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干部群众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变化变革、敢于担当,着力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基层基础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重点项目建设

1.贯彻落实安居工程,配合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安居房政策,保证所有群众都安居乐业。

2、争取上级支持解决过境公路、周边矿场环境污染问题,

(三)基础设施建设

1、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改造饮水工程,让全村百姓随时都能用上自来水。

2、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逐年硬化泥泞的巷道道路,完善渠系、绿地建设,美化亮化巷道,实现村容整洁,环境优美。

(四)产业发展

1、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试点摸索适宜英阿瓦提村种植,改变现有的玉米、小麦这种简单、单一种植模式,发展鲜食玉米、林果、庭院经济相结合的新型混合农业。

2、整合养殖资源。整合现有的养殖户,成立养殖合作社,提升科技养殖水平,强化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如果可能实行人户分离养殖模式,改善居住和养殖环境。

3、支持和鼓励短平快企业在本村落地,增加就业机会。发展个体农产品加工循环企业,扶持农产品深加工产业,进一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

4、在完成环境治理和美化亮化的基础上,延伸庭院经济产业,发展农村度假旅游。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堡垒作用。继续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加强班子的学习和团结,进一步提高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执政能力和执行力;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建设好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节约型的村级组织,为规划的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发展目标,夯实工作责任。紧紧围绕既定目标,上下一条心,全局一盘棋,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定不移的抓好落实,确保规划如期实现。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将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进度。

三是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环境。认真摸排安全隐患,化解矛盾,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抓好维稳、防汛、防火等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村大局和谐稳定。

2022村级八五普法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与法治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农委于今年6至7月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听取了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到九龙坡区、璧山区、武隆县、云阳县,进行了实地调研。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也开展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定宇参加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依法属于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我市已于20**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部分资产进行了清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盘活用好和规范监管农村集体资产,加快建立新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20**年8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和市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41号),要求全市在充分运用20**年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基础上,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底数,探索建立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及管理制度。

(一)认真开展清理,基本完成清产核资

按照要求,清产核资分为启动(20**年9-10月)、清理(20**年11月至20**年1月)、总结(20**年2月)三个阶段,统计数据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结束,已初步摸清了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存量、结构、分布和管理使用情况,基本达到了账款、账实、账账相符,基本做到了本次清产核资结果完整、真实、有效。

截至20**年12月31日,全市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下同)954个乡镇(含涉农街道,下同)中,共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88711个开展了清产核资,其中:乡镇级集体88个,村(居)级集体9501个,组(社)级集体79027个,另有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办、控股的企业及组织95个。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两部分总额804.8亿元,其中,货币资金55.0亿元,固定资产577.7亿元。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总面积为10533.2万亩,主要包括:

一是农用地面积9524.4万亩,其中,耕地3668.2万亩,园地397.7万亩,林地5346.1万亩,草地52.8万亩。

二是建设用地550.5万亩,包括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43.9万亩,交通运输用地1.3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万亩。

三是未利用地面积458.3万亩,其中草地409.9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万亩,其他用地40.9万亩。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道路设施(指乡道、村道)10.3万公里,其中乡道1.5万公里、村道8.7万公里。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库2272座,小型水闸112座,小水电站665座,机电井1273眼,水土保持工程1198处,小型灌溉排水泵站7932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9597处,山坪塘16.2万口,窖池11.1万口,节水灌溉工程70.3万亩,小型堤防830.4公里,小型渠道3.4万公里,以及其他小微型水利工程7.1万处。(见附表)

(二)深化重点改革,推进量化确权试点

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是我市深化改革25项重点改革专项之一,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全市清产核资工作的延续和深入,对于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着重要的作用。

改革试点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18家有关部门组成,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全面清理、明晰归属、量化确权、依法治理、合理分配、健全制度”的总思路在各区县(自治县)选择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2个农村(组、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并分为准备(20**年9-10月)、实施(20**年11月至20**年6月)、总结(20**年7-8月)三个阶段。具体做法:

一是资产界定。对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产进行分类,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可转化经营利用的非经营性资产。对行政类、公共服务类非经营性资产和已经确权到户的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土地资产,以及集体预留机动地、农民自留地、饲料地等土地资产,原则上不再量化确权到户。

二是成员界定。主要采取综合考虑历史原因、户籍变化、贡献大小等因素,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充分民主讨论后共同认定。

三是量化确股。将适合量化确股的资产,按照评估价值和股份数量量化到人,在股权设置上多数按照人口股和农龄股折股量化到人后,再发放股权证。

四是法人主体登记。有的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登记,大多数未能登记,只是按照股份合作社原则,制定章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全市38个涉农区县选择了32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试点,其中,村级180个,组(社)级140个。截止目前,已有308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界定,220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价值认定,193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成员界定,已界定成员人数36.5万人,96个村集体完成股份设置,已设置股份787.2万股。在量化确权改革的同时,试点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开展资产盘活和资产有效经营形式的探索,已通过租赁、流转、地票交易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2106万元。调研中了解到,九龙坡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工作,辖区106个村中,具备条件的94个村全面开展并完成了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武隆县白马镇铁佛村铁佛组以20**年户口关系为基础,明确成员身份,一人一股,将现金资产确权给股民,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股权管理模式。璧山县新堰村在改革中,股权确立后实行增人不增、减人不减、配置到人。

(三)促进规范管理,扎实搞好各项工作

各级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着重推进委托代理、财务公开、财务规范化、审计监督、平台建设以及产权改革试点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和财务公开。

一是全市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多地成立了镇级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坚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保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会计主体法律地位和理财机制不变。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各村、社提供会计核算服务,实行电算化管理,监督集体资产运作,促使财务管理走向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截止到20**年底,全市实行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或涉农街道,下同)870个,占乡镇总数的91.2%,涉及村级单位8549个,占比达到92.6%。

二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规定村和社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财务收支明细、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借、重大经济事项等必须及时定期公开。据统计,全市实行财务公开的的村达9227个,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数8784个,分别占总数的99.9%和95.2%,除个别村外,村级的主要财务事项向全体村民作了公开。

2.加强平台建设,建立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信息平台。

全市实行财务电算化的乡镇737个,占乡镇总数的77.3%,涉及村(居)委6575个,占村(居)委总数的71.2%。20**年起在全市开展“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当年实施20个区县(自治县)。其中,九龙坡区、永川区、璧山区、綦江区、云阳县等区县已建成了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运营适时记录、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加强了对村组固定资产、集体土地等资源监管,建立了区县级监管汇总、镇街级做账录入、村社报账查询的管理模式。

3.加强民主监督,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监督体制。事前,村级财务实行收、支预(决)算制度;事中,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审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村务公开执行情况;事后,坚持实行定期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工作。20**年全市开展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共审计单位14768个,全市除7个村因财务资料冻结等情况无法实施审计外,其余村均进行了审计,共审计村(居)民委员会成员42831人,平均每个村(居)委会审计4人以上;审计资产125.3亿元,负债34亿元,所有者权益91.3亿元。审计共发现违纪单位267个,违纪金额1016.3万元。通过实施审计,增强了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妥善处理了一批难点、热点问题,震慑、教育了一大批干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一)清产核资中家底数的问题

虽然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完成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但由于这项工作十分复杂,涉及面广,分布范围广,政策性强,加上农村集体资产种类繁多,统计标准、口径不够统一,价值认定难度大,审核工作不细致等原因,导致区县(自治县)上报汇总数据与市级相关部门行业认定数据不尽一致,部分统计数据差异较大,家底数不够全面和清楚。部分资产如校舍、五保家园、村卫生室、村文化室(村文化服务中心)等,个别区县未填报,需要进一步核实。这次清理乡镇和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比较清楚,但组(社)一级数据反映不够全面。

(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中反映出的问题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问题。

一是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作出明确的界定,加上历史遗留等原因,对“农嫁女”、农转非人员、轮换工、去逝者等人员在股东身份和股利享受等方面各地的规定都不一致,在实施中社员之间往往争议较大。

二是三峡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在调研中发现,涉及三峡移民的区县(自治县)普遍存在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以云阳县青龙街道马沱村为例,该村涉及外迁移民、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等特殊对象界定。

外迁移民和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如果在本村确股确权,本村村民难以接受,如果不在迁出地确股确权,外迁移民对原有集体经营资产确实做过贡献。针对这类人员的确权确股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明确规定。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到集体利益的"再分配,如果在股东对象和股利享受上没有妥当处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与土地征收一样大范围的上访,激化社会矛盾。

2.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问题。

由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形成时间长、跨度大、来源渠道多、历经多次基层建制调整变化,导致在资产界定中,有的地方存在国家、集体、企业以及个人所有权性质混淆,甚至将集体经济组织投工投劳和筹资兴建的学校界定为国有资产,有的把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建设的农村公益设施,简单界定为国有资产,造成部分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甚至改变归属。特别是农村学校校舍资产(包括校舍占地和地上附着物),权属争议比较突出。

3.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登记问题。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专门法律法规,我市20**年出台的《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仅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做了相关规定,没有规定法人注册登记制度,且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因此,以社区股份合作社名称登记缺乏依据。如果以企业法人进行注册登记,不但要交所得税(原来集体经济组织不用交所得税),还要代交股民的“红利税”,还有增值税、资产过户费等。如果以社团法人进行登记,则不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股权流通转让问题。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股权证是由有关部门或单位监制,合作社内部制发的,仅作为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内部凭证。有关法律没有对该项改革中所面临的股权证等新问题做出具体规定,难以得到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确认,更难得到市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加上股份合作社的资产所有权仍为成员集体所有,这意味着股权只作为成员享受收益分配的依据,而不能在市场上流转交易。

(三)管理体制不顺且力量薄弱

一是管理机构不统一。

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区县主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少数区县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监督管理由财政部门承担;同一个区县的乡镇却由经发办、党政办、财政所、以及农业服务中心等不同机构承担,而同一个乡镇更存在由财政所、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三个部门各自承担一部分的情况。

二是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区县、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少,取得会计、审计等专业资格的更少;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占绝大多数,乡镇工作安排较为随意,常常是年年培训,年年新人。村(居)委会无专职岗位,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观念意识差等,影响了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

下一步,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继续探索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法制建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

(一)分类摸清家底,打好改革基础

全面清产核资是改革试点的基础性工作,是量化确权的前提条件,是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的保证。各级相关部门要统一资产统计标准、口径,特别是目前市级部门掌握情况与区县上报数据仍有较大差异的部分行业农村集体资产,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国土、交通、水利、林业、民政、卫计、文化、教育资产等数据,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清产核资数据关联性、准确性审核和指导,确认清理数据,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力求数据有来源、有出处,真实有效,不能模糊,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继续推进量化确权,总结经验及扩大试点

继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政策研究,探寻破解的方法,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巩固改革成果,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要求,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资产经营利用,严格落实章程规定的分配制度,让广大农民获得更多的股权收益。在本次改革试点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开展改革试点的工作建议,逐步扩大改革试点面。要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和加强交易管理。市级相关部门要开展三峡移民后续问题专题调研,针对三峡移民人员股权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探索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工商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实现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依法经营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注重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挪用、挤占、私分集体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规范集体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财务或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建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社干部各项经费使用和开支。

三是加强民主管理。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真正让农民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

以村民为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集体资产使用运营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五是进一步理顺体制。

可借鉴北京的做法,探索成立各级农村集体资产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开展集体资产的指导、服务及监管,配备专门人员,落实必要经费,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加强立法工作,修订相关法规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十多年了,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改革发展需要,下一步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建议重点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具体办法。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只是强调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主体和重点对象,没有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作出全面的、系统的规定。近些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主要是依据《审计法》、《审计实施细则》等综合性审计法律法规,借鉴了国有资产审计的有关操作规定和办法组织开展的。目前全国已有十余个省市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规。建议我市在充分总结历次专项审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和具体办法。

二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基本经营主体,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必须要研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在专门法规出台前,建议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建立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允许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使社区股份合作社获得法人主体,确保全市量化确权改革规范、有序。

特此报告。

2022村级八五普法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按照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局自5月中旬转入整改提高阶段以来,严格按照《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针对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提高阶段工情况通报如下:

1、抓好动员部署,充分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

整改提高阶段是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解决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落实、见实效的阶段,也是确保全局整个活动不走过场和取信于民的关键环节。为了确保全局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最终成效,区第三阶段工作会议后,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区委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本局第三阶段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23日下午,组织全局党员、机关干部召开了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动员会议,回顾总结了我局分析评议阶段工作,安排部署了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任务。局党组书记胡锦尧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并对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抓好学习,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活动始终

继续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党章》的有关篇目,同志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浙江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贵州、山东考察时就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广大党员搞好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奠定了较好的思想基础。

3、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

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是“整改提高”阶段的首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在对照检查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主要是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党员个人,局党组和支部要求每位党员都要根据前阶段对照检查中找出的突出问题和党支部的评议意见,特别是对照自己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制定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要符合实际,扎实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有明确的目标,又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党员个人整改措施,在支部大会上向其它党员汇报并听取意见,修改完善,由支部书记负责把关。

机关支部的整改,把加强支部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提高机关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作为整改的目标。针对存在的2个主要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措施。

局领导班子提出了班子整改工作要突出四个方面的重点:一是要抓好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从苗头上遏制村民违法用地违章搭建;二是要健全便民服务体系,提高工作效能;三是要健全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四是要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针对4个问题4个建议提出了8条整改措施。

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首先,局领导班子和机关支部把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到重要位置,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局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和机关支部书记对整改工作负全责,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同时将领导班子和机关支部的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落实了具责任人。其次,把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从长远和根本上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整改阶段,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认识有了新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明确了努力方向。党员个人、机关支部、局领导班子的整改措施有的已基本落实,有的正在逐步得到落实。整改中,局党组坚持把整改活动与局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进展,同时,认真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

(一)采取“五项”措施,坚决遏制城乡结合部农村村民违法用地违章搭建的歪风。

“五项”措施是:一是大力加强土地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土地执法巡查;三是建立健全土地监察信息网络;四是坚持受理快、制止快和查处快的“三快”原则;五是加大整治违章建筑力度。“五项”措施落实情况为:

1、结合“6.25”全国土地日、6月份土地宣传月,计划开展“八个一”活动,一是组织一次“拆违”行动,并结合拆违行动,邀请有关宣传媒体对执法活动进行专门报道。二是召开一次“6.25”全国土地日座谈会。三是更换一条街的灯箱宣传标语。四是刊发一期宣传专版。五是举行一次广场宣传活动。六是在全区各社区刊出一块黑板报。七是举办一次“国土杯”象棋比赛。八是赠送一本土地政策法规书。对这八项活动,局已作了分头落实,并召开了全区街道有关领导参加的宣传工作会议,部署了有关工作。

2、建立了每周二次的土地执法巡查制度,组织实施不定期的巡查活动,同时加强星期日、节假日的执法巡查。

3、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确定了以行政村领导为主要骨干的全区土地监察信息员网络名单,待召开全区“6.25”土地日座谈会时下发聘书,正式聘请。

4、提出了受理快、制止快和查处快“三快”的时限要求,受理群众举报后,立即派土地监察人员前往现场依法调查阻止,当天下发停工通知,对于违法占用耕地、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法行为,当事人不听劝阻、继续实施违法抢建违章建筑,按照《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第24条规定,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拆除,力争把违法用地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一般的违法用地行为,五个工作日内立案调查,十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一时限要求已在政务公开制度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5、根据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对村民违法用地违章搭建比较严重的段塘苏家自然村进行了调查。经调查统计,该村共有村民违章建筑8200平方米,涉及违法农户计263户。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拟定了今年的整治计划,年内计划分8个批次进行整治。吴家村旧村改造地块上的3户村民违法占用耕地搭建的960余平方米违章建筑已于5月18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段塘村4户村民非法占用耕地、晒场搭建的710余平方米违章建筑,4月中旬已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拟7月上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贯彻落实区委六届六次会议精神,集中力量抓好旧村改造拆迁工作。

按照“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完成了吴家村旧村改造8.6万平方米;胜丰村铁路以东钱家边、周家边等自然村4.5万平方米;丽园北路、通途路建设涉及到的双杨村前六亩、后六亩自然村2.5万平方米房屋等建筑物的调查测量、权属核定工作。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胜丰村旧村改造范围内4家企业拆迁商谈工作。

(三)积极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搞好服务。

一是继续协助有关行政村,进一步落实村级经济发展用地,办好用地手续。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的精神,我区村级经济发展留用地的指标应为812亩。通过各级的努力,到目前为止,已争取到村级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总数1164亩,其中已办理征用手续的有291.2亩;已办理出让手续的有124亩;已经市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地块已落实但尚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有463亩;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尚未确定地块位置的有285.8亩。上半年,

继续协助了有关行政村,进一步落实村级经济发展用地。

二是协助做好今年市下达我区的500亩建设用地指标的项目落实。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不多,500亩建设用地指标尚有124亩末真正落实项目,需抓紧申报项目。为此,我局向区委、区府领导作好参谋的同时,做好有关部门上报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的落实,不使指标落空。

(四)修改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把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报批、土地登记发证、违法用地查处、信访等项目的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结期限以及收费标准,分别落实给地籍所、监察中队、办公室、财务室提出修改意见,最后,由局党组讨论商量后决定。下一步,拟将有关制度在局网站及一楼大厅上墙公布。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重申了效能建设“五项禁令”,继续落实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健全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机关形象。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制订并落实《局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坚持局机关每周半天的学习制度,积极派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履行好机关的职能。

(六)健全和完善了有关制度,从长远和根本上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确定每月的第二周周一下午为支部学习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讨论。明确每次集中学习之前,支部指定专人作好集中学习内容的准备,做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的落实,并对每一次学习做好纪录。

二是结合本机关实际,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管理监督制度、“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等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机关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是明确了“”制度具体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年上一次党课,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机关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每年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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