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服务实践心得体会如何写 法治实践心得与感想(8篇)

  • 上传日期:2022-12-27 18:4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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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法治服务实践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一、多种形式,不断扩展法制宣传工作平台:

1、加强传统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自我司法所在沿街位置设置法制宣传栏以来,在宣传法律新规、普及法律知识方面取得了切实的效果。20xx年,我所将继续扎实推进该宣传阵地的建设。做到每月定期更新,保证宣传内容的时效性;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相结合的指导思想,从群众生活中最常碰到的法律问题、最想知道的法律常识着眼,以“新法速递”、“新法解读”、“法务指南”、“以案释法”四个版块展开,确保宣传内容的实用性。定期更新20xx年底建成的法制文化宣传栏,从探讨法制渊源、评议当下法制形式的角度宏扬法制文化。

2、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抓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其它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好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我们将在总结往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内容、丰富形式、拓宽渠道,组织指导各社区、辖区单位共同参与,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力争12.4活动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参与性和更大的社会覆盖面。

二、深化司法所与各村(居)委会的普法合作:

深化与村(居)委会的沟通、合作,结合农村、社区实际,充分利用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开展法制进村(居)相关活动。组织律师巡讲团,采用讲座、夜校等形式,把法律送到村民、居民身边,送到基层党员干部身边。

三、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带动社会广泛参与:

1、加大青少年的普法力度,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

普法宣传不仅仅止于学校,还应通过“带法回家”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及周围人群普及法律常识,带动社会更广泛群体参与到学法、用法的热潮中来,而这又将进一步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和积极性。

2、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打破以往法制宣传仅面向企业的局限,面向企业管理人员以传单、讲座的形式,宣传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担保、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制法规;面向企业员工则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

20xx年,我所将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工作新思路,争取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有新作为、新发展,使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关于法治服务实践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镇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我镇建设进程,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为促进我镇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党委部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树立法治、平安、生态、和谐的新形象。

开展法制创建活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坚持服从、服务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

1、推进党委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委部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保障和促进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民生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

3、坚持公正司法。积极稳妥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我镇实际,以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体系,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章可循。

5、加强经济法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6、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镇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乡干部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面开展“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拓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8、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9、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体制和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0、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加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21年6-8月,全面启动“法治”创建工作,完成“法治”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年度计划,成立领导组和办公室,落实工作经费等工作。召开动员会,制定有关制度,公布考核细则,进行全面发动。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21年9月-2020年12月,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创建工作各项任务,镇每年制定一个年度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议,每年组织一次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人大政协审议或视察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21年,逐级进行总结、验收和表彰。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法治”创建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创建工作日常的组织、协调、指导、综合、检查等工作。各村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2、健全机制,推动创建。要把创建活动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宣传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4、突出重点,稳妥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抓好创建活动的重点,找准活动的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要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指导水平。

5、强化督查,夯实基础。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研究探索科学的创建活动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6、加强基础建设,落实各项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人、财、物的支持,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示范司法所活动;提供必要的创建活动经费,确保创建工作正常开展。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有关重要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镇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法治服务实践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201x年,分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普法办的直接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地区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标准,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与时俱进,圆满完成了上半年普法工作目标任务,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龙头,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进程。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关键一年。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六五”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企业员工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大好局面。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年初,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及时制定并印发了201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同时结合全年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了季度工作重点,明确了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根据安排制定并下发201x年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工作标准,要求采取流动宣传与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确定每月为最后一个星期日为普法宣传日,安排全公司员工认真开展法制学习,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各部室、分支机构的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照“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情况的自查工作,推动全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系统普法工作管理力度,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通过汇报会,对各部室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进一步的了解,认真做好每月一法的学习、考试工作,为下半年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定的基础

3、搞好普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上半年,我公司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培训班,定期不定期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在培训班上,将有关xx条例、宗教民族政策、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培训人数达70余人次;通过各类普法培训班的举办,使我公司员工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4、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月等活动的宣传之际,组织单位员工在主要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民族宗教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阿热勒乡红色书屋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宣传学习,使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

5、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形式。一是加强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抓好干部法制讲座的落实,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学法考试,按照每月一法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考试;二积极参加县普法办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6、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征订《新疆法制报》教材任务,并认真组织员工学习。

7、认真抓好重点部门的普法工作。组织普法办公室工作人员到重点部门检查普法工作情况,指出工作中其不足之处,并要求限期整改,提高依法服务、依法办事能力;

8、认真完成普法依法治理档案、信息编辑等工作,及时向县普法办上报;

二、切实加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

1、我公司积极组织召开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培训。半年来,调解人员调节率达100%,调解人员对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必要性的认识得到了提高。

2、广泛开展公司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快规范化建设步伐。在管理上,我公司按照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使各项业务有了全面的发展和突破,服务领域不断开拓,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公司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3、加大普法治理建设投资力度。今年以来,在公司财力非常紧张的状况下,配备了办公设施,使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得到了加强和改善,基本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真正做到了硬件过硬、软件不软。

4、加强费用工人员培训力度。我公司深刻认识到人员素质的提高对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利用每月学习日,以学代培,组织开展业务考试及汉语言考试,通过学习和考试,员工的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三、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平台,大力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今年,我公司认真组织开展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着重检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执行情况,同时认真进行年检注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将各种规章制度上墙,提高用户满意度。

四、以加强理论教育为根本,努力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按照企业发展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服务优良、依法办事”的服务队伍。始终把员工的理论和业务学习放在首位,组织全体员工,采用“三结合”即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记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与相互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认真组织干部员工的学习。学习力求做到全面、客观、生动,确保学习效果。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提升干部队伍整体形象。一是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公司系统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目标,量化责任,从上到下都落实了具体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了检查、考核、评比和奖罚制度,使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五、认真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我公司按照、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做好业务和普法工作的同时,努力抓好扶贫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之上,派专人负责扶贫点的扶贫帮困工作,身体力行了“党的群众路线”重要思想,及时的把党和国家的温暖送到贫困户和人民群众身边,向贫困户提供各种咨询和宣传。

六、下一步的工作及打算

下一年,我公司普法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以县普法办普法业务为指导,以“用户之上,用心服务”目标为主线,以努力奋斗、不断进取为动力,以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为己任,以强化企业发展为基础,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努力探索新时期工作的特点、新方法、新措施,开创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关于法治服务实践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1.本班共有学生xx人,其中男生xx人,女生xx人。

2.学生能在以前所学知识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经验、情感、能力、知识,加深对自我、对他人、对社会的理解,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学生本身是非常喜欢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的,但由于家长对它不够了解,所以重视不够,这样影响了一些家庭作业的完成,也影响了一些实践活动的开展,学生对本课程的学习也会受到了影响。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四年级下册教材是从2020

年春季正式实行,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道德与法治》四年级下册教材力求突破知识单一的传统模式,注重促进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知识在互相联系中得到和谐发展,以较好地落实了“三维目标”。教材采用单元编排、主题统整的方式来构建教材体系。以单元编排的方式,每个单元反映生活的一个侧面,突出一个鲜明的教育主题,本册教育内容由四个单元构成。

分别是第一单元:同伴与交往;

第二单元:做聪明的消费者;

第三单元:美好生活哪里来;

第四单元:感受家乡文化关心家乡发展。单元主题下设课文主题,每个课文题均来一个引导学生学习、研讨的话题,下面又生成多个小话题。

本册教材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教育性。道德与法治课担负着道德人格培养的任务。在本册教材中,以多种形式促进儿童中两个我的对话,引导儿童逐步完成两个“自我”的分化;

向儿童呈现他们生活中的各种关系,让他们从这种关系中去理解和体验,引导儿童逐步建构起共生型的人格;

通过历史与文化的启蒙,对学生进行热爱祖国的教育,引发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归属感等等。

2、综合性。本册教材几乎涵盖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社会等多方面的内容。所有这些内容都是通过“个人——人与人——人与社会”这条主线来串联的,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教学线索。

3、参与性。为了使学生能真正体味到教材所要表达的思想、观点,就需要为学生提供自己亲自参与、亲身体验的机会,本册教材中设计了大量的问题、案例,让学生参与,让学生仿佛置身于真实的社会场景中,通过学生与家庭、学生与学校、学生与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例以及对这些事例的认识与实践来提高自己,完善自己。

4、直观性。本册教材呈现的是一页页文字与画面有机融合的版面,力图通过各种精选的图画、照片、示意图、地图和表格等,来最大程度地阐述教材所要反映的思想、意图。例如第二单元《做聪明的消费者》,根据四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在文字的基础上,安排了大量的插图,这些插图,已不再仅仅是一些图画,还有示意图和大量的照片,通过这些插图,不仅增加了历史审美感和历史直观性。也帮助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本单元的内容。从而达到道德与法治课程所要达到的教学目的。

第一单元主要从同伴交往的主题出发,引导学生学会和谐的同伴交往方法,成为同学中受欢迎的人。

第二单元通过观察包装,引导其辨别商品质量,引导学生进一步展开联想,思考买不到不合适的东西怎么办?这些内容的安排旨在培养学生正确理财观,提高他们的消费技巧,从而让学生学做生活中的聪明消费者。

第三单元主要通过教学,使学生进一步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吃穿用哪里来,并真实地、客观地、综合地了解工农业生产的重要性。使学生能从生活的角度,

知道工农业生产与人们生活的密切关系,从小体验劳动者的辛劳与智慧。

第四单元通过教学,使学生认识中华民族悠悠五千年的历史长河,闪耀着勤劳、智慧的中华儿女创造的璀璨文明。中华文明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中国以“礼仪大国”“礼仪之邦的美誉著称于世”。时至今日,仍有很多中华礼仪之瑰宝值得我们学习和传颂,在五千年的传承中也有很多糟粕掺杂其中,我们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要继承先辈们的优良传统,更要坚决抵触陋习陋俗,使我中华传统文化渊源流传,万世流芳。

在教学中,我将会根据教材内容的特点,注意引导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给学生提供一些具有活动性的问题,引导学生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生活,用自己的感觉去进行体验。

1.改变陈旧的观念,树立新观念。

(1)转变教材观。我在备课过程中,要注意理清教材的思路,把握教材的教学主题。在教学过程中,要以教材提供的教育主题为基础,引导学生去学习,去探究。

(2)转变教学观。我在教学过程中,要更新观念,关注每一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的形成。同时,在教学过程,要指导学生怎样学,通过什么方法学,不把现成的结论强加给学生,而是让学生用自己的眼光、方式来看待世界,允许学生有自己的看法。

2.遵循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理念。

(1)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习做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核心是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习做人。我在教学过程中,要关注每一个儿童的成长,发展儿童丰富的内心世界和主体人格,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价值取向。培养学生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参与社会的能力,使学生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人。

(2)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育意义在于对儿童生活的引导,用经过生活锤炼的,有意义的教育内容教育儿童。我在教学过程中,所选取、引用的教育内容和形式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反映儿童的需要,引导他们从自己的世界出发,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社会,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社会,用自己的方式研究社会。

3.要追求教育的基础性和有效性。儿童期是道德与法治发展的启蒙阶段,我在教学过程中,要从儿童发展的现实和可能出发,要采用他们乐于和适于接受的生动活泼的方式,帮助、引导他们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为他们今后人格和谐发展与完善奠定基础。

4.改革教学方式。我要注意遵循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基本教学理念,采取以客观社会为基础与学生为主体的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广泛采用活动型教学模式,引导学生在自主活动中自我体验感悟,探究发现训练技能,养成习惯。

5.重视学生学业评价。要从每个学生原有基础出发,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强调以鼓励为主的发展性评价。

4.结合教材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关于法治服务实践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关于法治服务实践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紧紧围绕《博罗县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和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动全镇依法治镇建设不断完善,取得实效。现将今年以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是成立了长宁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明确主要领导为小组组长,党政分管领导具体抓依法行政各项任务,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召开了全面依法治镇专题会议,简要传达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三是组织了党委中心组学习依法治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四是镇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大和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五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六是结合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工作,每年对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考评,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一是印发了《中共长宁镇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试行)》的通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镇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对长宁镇重点工程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风险评估工作。三是汇报了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总结,严格按照《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及县委编办工作指引开展工作。四是组织我镇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目前我镇政府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的共有18人。五是指定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为专门机构作为法律顾问机构,配备专兼职法律顾问负责合法性审核等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主动接受监督。一是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我镇2018-2020年行政诉讼案件共11件,行政复议案件为0件,已审结案件数8件,未审结案件数3件。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实行2019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二是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受到严肃处理。三是继续将民法典作为学法考试的必考内容,组织我镇98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法,并全部通过;四是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依法治国专题讲座,并组织主要领导参加了市局和博罗县司法局联合举办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及博罗县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班。五是我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了县组织的初任培训班,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

五、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一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以"3.8国际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继续推动宪法精神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落实“博罗普法学习网”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突出青少年重点对象,组织实施“民法典教育大课堂”进校园。全年共开展法制宣传8场次,其中《民法典》专题讲座3场次,实现“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走进全镇部分中小学校;共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法律资料1500余份,极大地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三是与12个村居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镇“法制副主任”送法上门8场次,举办法治讲座4场次,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引导基层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

六、我镇依法治镇工作现存的问题。一年来,虽然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深知问题还有很多,不容乐观。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人员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此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较大;二是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陈旧,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法治村(居)创建主动性不够,仍需加大力度引导干部群众投身其中。

七、2021年工作计划。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的部署,真抓实干,补齐短板,全面提高依法治镇工作水平和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稳定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制度,推进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三是在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实质进展。四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有效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学习,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关于法治服务实践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天筑集团一统房产公司 2014年“法治进企”工作总结

根据集团公司综治办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一统房产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积极开展“法治进企”的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房产公司党支部按照2014年集团公司法治进企工作的重点,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普治结合”、“法治六进”为途径,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平安企业”为主线,开展各种活动,以提高职工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法治氛围。

根据集团公司统一部署,一统房产公司在“普法宣传月”活动中,以“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进企工作,积极创建平安天筑”为主题,结合形势教育,组织机关及管理人员学习,让大家充分认识并理解“普法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意义,围绕经济发展,把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做扎实,为法治进企创造良好的氛围。

一统公司工程科负责人杨琪对在岗员工,特别是甲方代表进行了多次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建筑行业及房产开发行业的特点,在项目现场积极参与入场安全法制教育,确保施工单位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到各项目、各班组。党支部要求各个项目必须在开工复工时结合普法宣传活动主题内容,开展相应活动。公司工程科人员不定期到各项目进行检查,使活动落到实处。各个项目

把以下三项工作作为重点,认真开展法治进企工作。

<>并宣传反恐维稳所面临的形势以及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兵团人的特殊使命。

在开展“法治进企”活动中,我们在部署活动开展的同时,也积极到项目、各班组的施工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公司工程科科主要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

为确保一统房产公司“法制进企”工作目标的实现,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不定期组织召开学习会,认真学习各项法律知识,为施工项目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今年,一统房产公司为天筑集团的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天筑集团一统房产公司

2014年11月9日

关于法治服务实践心得体会如何写八

20xx年,长宁坚持聚焦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升普法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扎实推进法治城区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初步成效。我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长宁区教育局获得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华政附中潘敬芳校长获得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在20xx年上海市法宣联席会议上,长宁就“建设法治文化基地,推进普法机制社会化”作交流发言。

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扎实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一)加强统筹谋划,明确依法治区全年工作重点。积极参与区委常委会学习会“创新社会治理,推进依法治区”专题调研,会同政法委、法制办、社建办等单位,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材料收集上报、邮电往来、调查表格等形式,分别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普法教育、公正司法、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等专项调研,查找分析推进法治城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对接中央和上海市相关精神,结合长宁实际制定了20xx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依法治区办主任例会专题研究年度工作要点,4月11日,区委常委会听取20xx年依法治区工作汇报,充分肯定20xx年依法治区工作,并明确法治城区目标引领要求。会后,区委办、区府办印发了《20xx年长宁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20xx年长宁区依法治区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全年五方面重点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法治城区”创建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法治城区”创建专题宣传,通过上海法治报、长宁时报等市区媒体宣传报道我区在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普法教育等方面的举措和成绩。会同宣传部通过大型公共电子宣传屏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创建知晓率,营造“法治城区”创建良好氛围。二是做好创建申报工作。以《长宁区法治城区创建指标评估体系》中各项工作落实和依法治区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为抓手,加强对创建的分析研究、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注重与依法治市办的对接,指导各指标涉及单位加强与市相关条线部门的沟通对接,4月22日,依法治区办协助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钟晓咏组织召开依法治区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创建数据材料填报工作。根据依法治市办的要求,认真填写《上海法治城区创建活动评估体系》,并及时上报依法治市办。三是推进创建各项基础工作。组织开展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评、民主法治课题申报等工作,共征集案例27个、课题申报33个,经初步评选,向依法治市办上报课题25个、立项申报课题11个。经初步评选,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积极牵头组织协调创新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入选上海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终评候选案例。

(三)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对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等第一批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人社局、税务分局、质监局、华阳街道等第二批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申报创建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根据第一批“回头看”、第二批创建评估的具体要求进行指导,对照《创建评估指标表》的具体指标进行了逐项比对,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并及时指导规范补强,通过创建活动,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人社局、税务分局、质监局获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华阳街道获上海市基层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二、统筹兼顾,明确普法工作站位

(一)健全普法教育机制。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机制,长宁逐步建立普法重点对象主管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分工合作机制,健全大口党委分类管理其他单位的二级联络机制。进一步完善普法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通报和分析全区普法教育形势。

(二)制定年度普法大纲。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复评迎检加强尊法守法宣传教育,结合顽症治理加强典型案例普法教育,结合平安实事项目建设加强法治实践宣传,制定年度普法大纲,明确“围绕法治实践,常态长效开展顽症治理普法宣传”、“把握重点对象,分层分类推进全民普法”共9个项目29条内容,建立项目责任制,确保责任一一分解,落实到到位。

(三)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在社会调研、座谈、跨区交流的基础上,10月8日正式开通“长宁法宣”微信公众平台,以每个工作日一条的频率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公众参与和互动。截止11月初,关注人次已近350人次。继续巩固电子政务阵地,举办2次网上法律知识竞赛,600余人次参加;每月一期的《法治长宁》月刊、“一月一法”等法宣品牌项目,通过内网、政务微博、报纸等媒体发布。开发智慧社区平台,利用“户外综合信息屏”,开通社区普法电子栏目。目前,分布于长宁各居民小区的100余台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屏,实现了实时更新法律故事、法律服务信息、公益广告等信息的功能,有效畅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聚焦普法重点,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为重点,加强“法律进机关”工作。为区四套班子领导、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置20xx年度“领导干部法律书架”;向全区各单位局、处级领导干部发放法治思维系列学习光盘,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推进依法治区”、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主题,召开局处中心组学习会;立足东虹桥公务员法律专项培训基地,建立全年公务员法制教育系统培训菜单。今年,区人社局、税务分局、质监局被确定为第二批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二)以增强尊法守法意识为重点,强化外来人口的普法。聚焦外来务工人员违法犯罪的高危风险地带,围绕“群租”整治等为专题开展普法宣传。关注外来人员安全生产,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举行专题培训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20xx年度外来务工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培训目标完成4000人次。针对外来青少年犯罪率较高的问题,有效整合政府、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企业、高校等各方资源,在全市率先试点社区青少年工作站项目,全年累计开展课程14次,涉及禁毒、安全教育、治安防范等内容,覆盖社区青少年300余人次。

(三)以培养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为重点,提升青少年普法工作。积极开拓校内外法治活动形式,大力推动法制夏令营、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手抄报等校园普法工作,加强打造“明德尚法杯”校园模拟听证项目品牌,相关活动覆盖全区中小学各学段;以推动依法治校为目标,长宁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构建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后备干部分层法制培训体系,20xx年以来,长宁总计开办相关培训班206个。强化专业力量支撑,努力深化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对结社区学校工作,今年明确了20名律师对接10个街道社区和83个中小学、幼儿园,为校园日常法律咨询和宣传等法律服务。

(四)以培养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融合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基层执法单位、律师、专业高校教授等力量,搭建平台、制定标准,提升长宁普法讲师团能级和容量。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需求的要求,积极开展公证服务社区行、“以案说法”等社区普法活动。“法在长宁”——家庭法律指南书籍11000册、整治“群租”宣传折页5000份等普法宣传资料获得社区居民普遍赞誉。20xx年,华阳街道明确为“上海市基层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四、打造精品品牌,服务治理大格局

(一)结合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价值=诚信+品质”守法诚信主题活动。针对辖区内电商企业多、层次高、影响力大的特点,长宁确立“技术+平台+制度”方式,将电商企业法治宣传结合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技术层面,在加强执法监管同时,通过各种途径推广、交流、展示优秀电商企业的守法经营建设标准模版,鼓励、引导、帮助电商企业加强标准建设。平台层面,在“上海长宁”门户网站开设“长宁区公共信用信息”专栏,发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推进信用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创新举措推进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层面,长宁区制定发布《20xx年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长宁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二)配套“八项专项整治”,启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平安长宁建设”主题活动。切实落实“治理到哪里,宣传到哪里”的工作精神,聚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群租专项整治”和“公共安全巩固行动”等“八项整治”内容,开展专项普法宣传。一是,依托公务员管理平台和手机移动终端开辟“微言堂”和“微看法”栏目,集合群众智慧、交流专家观点,共同探讨依法治理。二是,针对违反交通规则、乘坐黑车、欺行霸市、电讯诈骗等违社会反应强烈、公众关注度高的问题,依托微信、微博、网站、app、户外电子屏、普法基地等多个渠道,开展优秀公益广告展示。三是,探索原创微电影宣传法制工作先进典型,通过分众传媒在全市商务楼、公寓楼、大型商场广泛传播。

(三)服务全国文明城区创评,上线“长宁区法治大讲堂”系列公益讲座。长宁区法宣办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影响大、辐射广、传播快的优势,立足“普法讲师团”,全方位汇聚专业法律资源运营“法治大讲堂”,因地制宜开展舆情疏导。及时回应“福喜”事件,在一周时间内筹备开展“关注舌尖上的安全”法治大讲堂系列活动;与线下同步,电商企业的食品类网页、微博、微信等载体上,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推送守法诚信承诺,迅速向群众传递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市民理性看待个别食品安全失信问题。今后,“法治大讲堂”系列公益讲座将择时于微信、微博等平台登场,通过网上网下联动,有效应对各类舆情,开辟文明守法的新宣传阵地。

五、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意见提案,汇聚外脑开拓思路

区xx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区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上,代表和委员们积极出谋献策,为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和提案。其中,人大116号意见《关于组建长宁中小学律师志愿者队伍为我区中小学更好地提供法律服务的建议》、政协第68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区中小餐饮行业来沪青少年教育管理的建议》、第153号提案《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建议》都由区司法局会办,具体业务内容涉及法宣和依法治区工作。根据局里的统一部署,我们积极回应、规范办理并及时出具了相关意见和提案的会办意见。代表和委员们都是各个方面的专家,他们提出的意见和提案非常有针对性,在办理意见和提案的过程中,进一步启迪和开拓了我们的工作思路,我们所提出的办理意见和措施将在今后逐步推进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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