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十不干的心得体会简短 电力工作十不干(三篇)

  • 上传日期:2022-12-27 16:5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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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电力十不干的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在优良办事和企业文化构筑方面感化电力市场营销的几个题目

1. 企业的办道理念异国完全建立,在员工的思维傍边异国搞明白展开优良办事与企业的长处、市场营销的干系,觉得优良办事是特别负加的工作,异国同本身的岗亭工作有机的联合起来。阶段性的短时间突击行动在职工思维傍边根深蒂固,乃至另有部分人存在“办事低人一等”的不对思维,办事工作中缩手缩脚,欠盛情思,难为情。制约了优良办事工作周全深切的展开。

2. 优良办事异国同岗亭工作有机的联合起来,每每是重式样、走过场,一个活动接一个活动轰轰烈烈地搞过今后,在详细的工作傍边异国真正地表现出来。乃至有些人提到优良办事便是搞活动,上街宣扬,发放用电宣扬资料等。

3. 办事的系统体例不顺,系统不健康。客户办事应是一个周全计划、全员参加、全进程把握的集体,不对觉得供电企业办事是一些直接面向客户的部分和员工的工作,在全部全进程把握的集体中异国真正构成:构造办事基层、出产办事策划、策划办事窗口、窗口办事客户的办事系统。

4. 办事的伎俩进步。在电力变乱抢修中伎俩进步,抢修时候较长,停电范畴较大,客户电费的收比武工操纵,大客户跟踪办理跟不上成长的需求,报装接电手续的办理,其实不是所说的“只要一个德律风剩下的事由我们来做”,查问办事程序较多。

5. 办事的见解不好坏常明白,办事的内容仍搁浅在结束本身本职应尽的职责和工作上,比如供电办法的变乱抢修、本身属供电企业运行办理的配置,由供电企业进行抢修,清除自已产权范畴供电配置的运行缺点和变乱,包管安定供电,不能算是完全意义上的优良办事。那么,当真完本钱职工作本身便是做好了优良办事工作呢?还是必要展开一些深层次的办事?

6. 异国把优良办事融入企业文化的构筑,供电企业办事品牌的定位、策划的计谋、员工个人代价的兑现等方面都不很明了。展开办事文化、塑造企业形象内容的社会活动较少。

二、珍视文化构筑、培养企业办事的新理念

在比年来展开的优良办事活动中,供电办事有了明显的改革。首问责任制,上门办事,“一口对外、内转外不转”的窗口办事,自20xx年展开的“电力市场料理和优良办事年活动”以来的承诺办事等,都获得了必定的进展,收到了精良的结果。但都搁浅在一种被动的、浅层的、大略化的办事上,异国完全从一种基于“以工钱本”、注入企业文化构筑内涵动身进行的周全构筑,异国真实的表现出在办事中人的代价观的兑现。必须在培养办道理念的思维中,提拔员工的代价兑现和员工竟争意识的培养。经过议定企业文化构筑,把办事文化渗入渗出到企业的扫数活动中,进步办事文化在企业中的紧张性,使员工变被动办事为自动办事,变阶段性突击行动为融入岗亭工作深层次的展开。明白优良办事与企业效益、个人长处的密切干系,是社会操行构筑的紧张构成部分。把珍视个人形象同打造办事品牌联合起来,在同客户的办事交换中,经过议定人与人之间办事与被办事的构通,到达文化雷同,使客户在优良办事中感觉到实惠和愉悦的同时,使供用两边的操行情操得以陶冶和进步,传播企业文化,建立精良的品牌形象。

三、建立健康办事机制和办事系统,使员工在各自的岗亭上,展开好优良办事工作

建立“构造办事基层,全局办事营销,营销办事客户,全员办事社会”的办事系统。构成企业表里搞好优良办事的常态运行机制,富裕包管营销窗口的办事效用阐扬。把各个关键的办事要有机的配合起来,各办事关键的工作必须融入岗亭职责中,履行标准化、典范化、平常化的运作。经过议定各种优良办事的宣扬活动、竟赛活动、评比活动来增进岗亭工作的典范化和标准化。珍视在办事的细节上下工夫,在办事的难点上做文章。在办事机制的建立上要思虑做好同客户的关联机制建立,增加同客户的交换与构通,真正构成以客户为中间,全员、全进程、全方位为客户办事的营销氛围。同时要严厉践诺好已建立起来的供电办事承诺机制,诚信践诺,经过议定全天候的报修办事、零点查验停电方案,急剧的障碍处理、尽量裁减不必要的停电,收缩停电时候,缩小停电范畴等详细行动办法,表现出岗亭办事的伶俐机制来。在办事机制上还要思虑建立需求侧的分析和市场的展望机制。加强展开市场调研和需求侧办理工作,把握各种客户、各个时段的电力供需状况,建立客户的用电办事档案,跟踪办理和办事。跟着我局新用电营销系统的建立,银行代收电费网点增加并趋于平常,用电营销的收集办事平台已经构成,建立当代化的用电营销信息办事机制是势在必行,我们要富裕利用这一平台,进一步引进、美满各种利用系统,真正兑现网上交费、报装、查问等办事,兑现对大客户的运程监控、及时抄表、在线监测防窃等效用,兑现办事机制的当代化。

四、明了办事的目标,供给优良的办事,营建电力市场营销的精良环境

说句实话,问及有些员工办事的东西、标准等题目,其实不是都能完全答复上的,只能含糊的说“客户需求是我们办事的目标,客户如意是我们办事的标准”如许一些大的见解。那么客户的哪些需求是我们办事的目标?扫数扫数的用电需求都是我们办事的目标范畴?如果是,那便是说包括客户产权的供用电配置的补缀、变乱抢修都必要由供电企业负担,这是就引出一个延长办事的话题。所谓的延长办事,实际上便是供电企业补缀、变乱抢修的范畴扩大到用电客户的产权配置范畴。如果不是延长办事,供电企业本色上是在践诺好自已的职责,供电企业办理运行的线路、配置平常保护和变乱处理,本身就由企业本身来办理,只不过给社会承诺在法则时候内处理。对客户优良办事的内容,实际上就限制在报装接电按期践诺的结束,询问、查问的办事,安定用电及用电标准的宣扬等范畴内。报装接电按期践诺的办事,是供电企业业扩成长的必定,不能明白把对客户接电日期的收缩,报装手续的轻巧,是给客户供给优良办事的紧张内容,即使是报装接电日期再长,做为客户大略平生傍边也只有办理一次报装接电;询问、查问的办事毕竟很少;安定用电和用电标准知识的获得路子很多,当今社会知识信息成长迅猛,人们可以经过议定各种媒体来获得他们必要的信息和知识。所以用电客户产权的供电线路和配置的补缀、变乱处理,便是一个办事的盲区。做为用电客户,因为受技巧程度、保护经验所限,有些变乱不简单查清因为,不能及时的自行清除,平经常使用电遭到感化。做为供电企业,觉得这是用户产权的线路配置,投入人力、物力等本钱消耗进行处理,一户两户、一次两次还行,户屡次数多、一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的开支,何况有了第一次的延长办事,在客户傍边构成一种这本身便是供电企业办事范畴的不对认识,乃至在这些线路配置上产肇变乱,或造成配置财产失窃,还要供电企业来负担责任。如今有些处所履行有偿办事,当局物价部分承诺一个办事中的履行代价,在配置补缀、变乱处理中履行。履行结果,各地说法不一。

有的处所客户如意,觉得花小量的钱,能在短时候内规复用电,尽快规复了出产,本身吃亏裁减,产出效益远抵于付出的办事费,并且便利,只要打一个德律风,题目就觖决了。有的处所客户觉得本身不懂电,供电企业经过议定我们销售电力,我们买你的商品,你理应供给包管供电纯熟到户的办事,还别的收甚么办事费。做为履行有偿延长办事的供电企业,也是几家高兴几家愁。有企业反应:自有偿办事展开以来,有些用电客户自已能处理的障碍、变乱,也再不消打德律风报供电企业处理,裁减了企业忙碌的报修压力;开支过量的材料费、车辆消耗等大大裁减;极大地变动了员工自动性,员工觉得客户花钱消耗办事,理应供给快捷殷勤的办事,还认识到经过议定自已为客户的办事,给企业增加了收益、建立了办事形象,个人代价也再一次得以表现。有的企业反应:给客户干了活,可钱难以要回,碰到个别客户觉得花钱消耗办事,必须给我办事殷勤,稍有同等情意就到处投诉。觉得挣钱不多,惹了一身的臊,延长办事是为了搞好优良办事,反而适得其反,异国到达真实的目标。综观各地的延长办事,我觉得,延长办事是优良办事的必定,收费办事也是势不可挡。但我想如许的办事收费一是应当有一个详细的操纵标准,并且当局明文法则;二是收费的标准应当以确保收回材料费和车辆消耗为根本,根据差别的用电客户,收取差别的人造费,对付居民客户的办事可以避免收人造费,三是收费标准中代价身分的构成应当果然,并且向社会公告,接纳社会监督、当局监督;四是在同客户签订《供用电公约》时,与客户商定明了是不是必要延长办事,必要哪些办事,然后供电企业建档备案,肯定详细的办事方案。只有如许,才华真正清除办事的盲区,让客户真正领会到供电办事的便利、快捷和殷勤,才华纯熟电力营销的渠道,到达客户企业两边如意。

对于电力十不干的心得体会简短二

xx年来,总体工作在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兄弟班组的配合下,以安全为中心、以抓狠电费回收和用电管理工作为重点,通过全组成员的辛苦努力,顺利、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现将我组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

一、指标完成情况

1、售电量:售电量完成9045万kwh,比去年增长9.3个百分点。

2、线损率:配网综合线损完成4.3%,比年初中心下达的线损指标6%,下降1.7百分点。

3、售电均价:综合售电均价为525.25/千千瓦时,比年初中心下达的指标增长4.85百分点。

4、电费回收:当年电费回收率完成99.64%,旧欠电费回收率完成99.70%。

二、狠抓安全工作,不断提高人员安全思想意识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不变的主题,更是干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我班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之又重的位置,从抓组员安全教育入手,培训员工操作技能,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从而提高了组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方针。现将全年安全工作总结

1、认真开展安全活动,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

为了提高组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一年来我班一直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从未间断过。每次安全活动不仅仅是及时学习安全事故通报,更重要的是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从中吸取教训。使每位班员清楚的认识到事故的危害性,清楚的认识到安全工作不容忽视。从思想上牢固的树立“安全第一”方针。

2、按时开展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

为了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方面的知识,我们按照年度培训计划,适时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在春季大检查前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十月底进行了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3、严格规章制度,杜绝习惯性违章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我们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规章制度和规程规定执行,坚持杜绝习惯性违章作业,对工作不认真者,严格按照经济考核的规定进行处罚。加强对车辆的管理,补充完善了车辆管理规定,严格了出车纪律,杜绝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4、加强客户的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客户的安全用电直接关系着客户的经济效益,也影响着电网的安全运行。今年,因客户责任引发了电网越级跳闸事故,给客户和我公司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所以加强客户安全用电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此,我们依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要求10kv专线客户加强设备线路的巡检工作、采取有效防止小动物入室的措施,并定期对这些用户进行检查及时有效的处理缺陷,做到客户的安全管理可控、在控。协助和督促10kv客户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及资料,使客户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通过大量的工作,使客户的安全用电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三、采取有效措施,大力降低线损

1、采用合理的管理模式,有效降低线损

通过采用组包线,人包变的管理模式,把线损指标任务分配到人,线损指标完成情况直接与工资挂钩,有奖有罚,有效提高组员的积极性,降低了线损。

2、加大用电电检查力度,更换不合格表计

从年初开始加大用电检查工作力度,杜绝了“三电”情况的发生,并禁止“跑、冒、漏、滴”情况,一年来共查出窃电户7户,追回损失4.98万元。查出表计烧坏90户,及时更换到期表计359块,其中包括高压用户表计70多组。

3、维护档案,保证营销系统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用户档案的准确与否关系到线损统计的准确程度,年初我班发现客户档案和营销系统中客户参数的混乱,致使统计数据误差是造成各条配网线路线损率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在中心领导的支持下,我班协同其它各班组对所有的客户档案进行了核对、维护,并针对过去相邻线路用户档案混乱这一情况,到现场对这部分用户进行了逐一核对,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对于电力十不干的心得体会简短三

(1999年3月18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令第8号发布  根据2011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修改) 

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应当在有关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组织成员由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发给护线证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任等。

第四条  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

第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                                        1.0米

1-10千伏                                        1.5米

35千伏                                           3.0米

66-110千伏                                      4.0米

154-220千伏                                     5.0米

330千伏                                          6.0米

500千伏                                          8.5米

第六条  江河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

(一)敷设于二级及以上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10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二)敷设于三级及以下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第七条  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

发电设施附属的输油、输灰、输水管线的保护区依本条规定确定。

在保护区内禁止使用机械掘土、种植林木;禁止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堆放杂物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第八条  禁止在电力电缆沟内同时埋设其他管道。未经电力企业同意,不准在地下电力电缆沟内埋设输油、输气等易燃易爆管道。管道交叉通过时,有关单位应当协商,并采取安全措施,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在下列地点设置安全标志:

(一)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人口密集地段;

(二)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人员活动频繁的地区;

(三)车辆、机械频繁穿越架空电力线路的地段;

(四)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平台。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周围五百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当按国家颁发的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在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必须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冲击、扰乱发电、供电企业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得移动、损害生产场所的生产设施及标志物。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

(一)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

(二)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

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一)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二)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

第十三条  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

第十四条  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的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应当与房屋产权所有者协商搬迁,拆迁费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设计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增加杆塔高度、缩短档距等安全措施,以保证被跨越房屋的安全。被跨越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超越房屋的物体高度或房屋周边延伸出的物体长度必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第十六条  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和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及其他工程之间发生妨碍时,按下述原则处理:

(一)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工程、项目需穿过林区时,应当按国家有关电力设计的规程砍伐出通道,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对需砍伐的树木由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按国家的规定办理手续和付给树木所有者一次性补偿费用,并与其签定不再在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协议。

(二)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当地城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园林部门对影响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应当负责修剪,并保持今后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三)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必须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时,园林部门需与电力管理部门协商,征得同意后,可种植低矮树种,并由园林部门负责修剪以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四)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为:

电压等级         最大风偏距离        最大垂直距离

35-110千伏      3.5米               4.0米

154-220千伏     4.0米               4.5米

330千伏          5.0米               5.5米

500千伏          7.0米               7.0米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树木应当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所需费用由树木所有者负担。

第十七条  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或规划已建电力设施(或已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的电力设施)两侧的新建建筑物时,应当会同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审查后批准。

第十八条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或高杆植物。

电力企业对已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任何费用。

第十九条  电力管理部门对检举、揭发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符合事实的单位或个人,给予2000元以下的奖励;对同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进行斗争并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给予2000元以上的奖励;对为保护电力设施与自然灾害作斗争,成绩突出或为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对维护、保护电力设施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除按以上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可由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各自的权限给予表彰或荣誉奖励。

第二十条  下列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损坏使用中的杆塔基础的;

(二)损坏、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塔材、导线等电力设施的;

(三)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变压器等电力设备的。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

(一)盗窃、哄抢库存或者已废弃停止使用的电力设施器材的;

(二)盗窃、哄抢尚未安装完毕或尚未交付使用单位验收的电力设施的;

(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电力管理部门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能源部、公安部1992年12月2日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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