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主义的心得体会英语及感悟 英语共同体总结(五篇)

  • 上传日期:2022-12-27 09:3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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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共同主义的心得体会英语及感悟一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协作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装修任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

二、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

2、乙方提供的材料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六、施工内容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坚持“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方针,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施工质量严格把关。

2、在组织施工中,严格按图纸施工,在设计方案总体效果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只可以对设计进行微调。(以预算单价为依据,设计变更时,增减部分经双方认可,最后按实际工程量列为决算)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为甲方设想,尽量不为甲方增加麻烦。

4、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工程预算单价与决算中的单价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

5、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项目,按预算单价、实际工程量列入决算。

七、工程验收

1、整体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在三天内移交接管完毕,乙方应提供所有竣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逾期验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时间,待甲方会同设计、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进行验收,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后,视为竣工验收完毕。

2、依据所附图纸和预算。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工程款的20%用于材料进场,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在工程过大半(即泥工、木工结束,油漆开工),甲方再付工程款的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整。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整。剩余________%的价款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内,工程无质量问题,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再行支付给乙方。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拖欠相应款项,如逾期不付,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工程质量

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在工程保修单上签字之日开始起算。遇有工程需要维修,甲方电话通知,乙方在接到电话后五个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维修,没有及时进行维修的,甲方可另行找他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七日之内进行修理或者返工,修理费或者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叁仟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同期贷款利息的双倍进行赔偿,工期相应顺延。

7、工程为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在三日内加以改正,乙方不改正的,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十一、纠纷处理及合同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共同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5%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15%赔偿,解除本合同。

4、如在施工过程中有国家政策性条款的变更,即本合同相应的发生变更。

十二、其他事项

1、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员及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必须在七日内撤离施工现场。乙方应对该单位工程的产品负责,应做好设备、器材的防盗、防窃及产品保护工作至验收交付甲方时为止。

2、本合同附件含:预算一份、效果图一份和施工图一套,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共同主义的心得体会英语及感悟二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上海交易所一号铜标准合约

(经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委员会1993年2月6日通过)

上海金属交易所

中国·上海__年__月__日

____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条规定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__元,交割月份__。

本合约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制订,由你方和上海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当事方签订,你方接受本合约的所有义务与规定,并同意按下列规则履行责任。

为了保证合约的严格履行,你方必须在成交时向交易所交纳初始保证金。根据市场变化,当价格波动向不利于你方变化时,你方将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证金,以弥补合约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发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交易所有权将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约强制平仓以补偿由于你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交易所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和义务使你方减少或免受损失。如不足以抵偿损失时,交易所有权向你方继续追索。

一号铜的具体规定

1.质量:本合约中一号电解铜(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gb467-82、gb466-82的规定,铜+银的含量不小于99。95%,每块重量在30-150公斤之间。

所有的交货铜必须是上海金属交易所注册认可的一号铜,并附有生产厂的质检合格证。注册牌号清单见附件一。

2.结算:合约按《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中的结算规则结算。

3.交货:本合约的一号铜必须在交割日按卖方选择的牌号和交货地点向交易所的核准仓库交货。在履行合约中所提供的指定仓库标准栈单的数量以25吨(溢短2%)或其整数倍开出。同一合约的货必须存放在同一仓库并是同一牌号和同一规格。所交货物必须是整板或切割片板,以达到货盘化的目的,切割片板的长、宽均不得小于整板的二分之一。捆扎包装每捆不超过2.5吨。标准栈单按上海金属交易所指定仓库标准栈单实施细则施行。

4.允许磅差:2‰。

5.交割月份:本合约的交割应于交易当月或其后的任何一个月,实施每月交割。

6.最小浮动价位:合约中的每吨铜的最小浮动价位为10元,或是其整数倍。

7.仲裁:由本合约引起的争端,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章程》提请交易所监事会仲裁。提请仲裁的当事者,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认由监事会作出的书面裁决为终局裁决。

8.其它:本合约未提到的事宜均按《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进行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轻柴油标准合约

1.01 商品名称:轻柴油(gasoil)

定义:原油经蒸馏或其他加工精制的烃类液体燃料,运用于全负荷在1000-1500赫/分的高速柴油燃料。

1.02 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账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3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4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1.03 交货:

(1)交货方式:离库装船交货 b.库内转移 c.管道输送 离船过验卖方将轻柴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收货方式 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交货方式 d拟交货地点 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结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裁定,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

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

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 b.卖方单位名称 c.交货地点 d.交货方式 e.交货的数量 f.检验方式的选择 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 h.交买方的单据 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前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时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货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账户。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账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轻柴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1.04 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1.05 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在这以后交易所对买卖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账户。

1.06 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7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根据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及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汽油标准合约

2.01 商品名称:汽油(gasoline)

定义:原油经直馏或直馏与二次加工制得的汽油馏分的混合物,加有适当抗爆剂和抗氧防胶剂制成的,用于点火式发动机的液体燃料。

2.02 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账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20__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2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2.03 交货:

(1)交货方式:离库装船交货 b.库内转移 铁路装车 d.管道输送卖方将汽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收货方式 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交货方式 d.拟交货地点 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约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仲裁,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 b.卖方单位名称 c.交货地点 d.交货方式 e.交货的数量 f.检验方式的选择 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 h.交买方的单据 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进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账户。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账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汽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2.04 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汽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汽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2.05 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在这以后交易所对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账户。

2.06 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7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根据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仍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附:汽油质量指标(gb4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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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

│├──┤│

││70号││

├──────────────────┼──┼────────────┤

│马达法辛烷值(mon)不小于 │ 70 │ gb503│

├──────────────────┼──┼────────────┤

│四乙基铅含量g/kg不大于│1.0 │ gb377│

├──────────────────┼──┼────────────┤

│馏程: │││

│ 10%馏出温度,℃不高于│ 79 ││

│ 50%馏出温度,℃不高于│145 ││

│ 90%馏出温度,℃不高于│195 │ gb255│

│ 干点, ℃不大于│205 ││

│ 残留量,%不大于│1.5 ││

│残留量及损失% 不大于│4.5 ││

├──────────────────┼──┼────────────┤

│饱和蒸汽压 kpa(1) │││

│从9月1日至2月29日 不大于│ 80 │ gb257│

│从3月1日至8月31日 不大于 │ 67 ││

├──────────────────┼──┼────────────┤

│实际胶质mg/100ml不大于│5 │ gb509│

├──────────────────┼──┼────────────┤

│诱导期min不小于 │480 │ bg256│

├──────────────────┼──┼────────────┤

│硫含量%不大于 │0.15│ gb380│

├──────────────────┼──┼────────────┤

│腐蚀(铜片 50℃3hr)│合格│ gb378│

├──────────────────┼──┼────────────┤

│水溶性酸或碱│ 无 │ bg259│

├──────────────────┼──┼────────────┤

│酸度mgkoh/100ml不大于 │3 │ gb258及注│

│││ (2)│

├──────────────────┼──┼────────────┤

│机械杂质及水分│ 无 │ 注(3)│

└──────────────--------┴--─┴────────────┘

注:(1)1kpa=7.5mmhg。

(2)加铅汽油酸度按gb379方法测定。

(3)按gb511和gb260方法测定。

上海金属交易所规货合同

┌─────────────────┬────────────────┐

│ 买入方(全称) │ 卖出方(全称) │

├────┬───┬────┬───┴──┬───┬────┬────┤

│││ 数量 │ 价格 │ 金额 │││

│品名规格│生产厂││││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 (吨) │ (元/吨)│ (元) │││

├────┼───┼────┼──────┼───┼────┼────┤

││││││││

└────┴───┴────┴──────┴───┴────┴────┘

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规则,买卖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全面执行下列条款:

一、质量品级:在上海金属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铝、铅、锌、锡、镍、生铁等的金属质量等级,一律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二、数量:本合同溢短技量允许范围为总量的±5%。

三、价格:本合同价格(元/吨)仅指交易所当日的、指定地点仓库的交易成交价。成交前发生的仓装、运输、保险等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内。

四、结算、按交易所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

五、交货与验收:买卖双方均按成交合同标的收验、交货。卖方交货时,随附生产厂商的质量保证书。

六、交易保证金:本合同买卖双方均需向交易所缴纳保证金__元。合同执行后,保证金分别退还各方。

七、交易所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八、争议仲裁:买卖双方就本合同内发生争议,由交易所协调,协调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请仲裁。

九、违约罚则:买卖中发生违约时,交易所作为交易合同履约保证人,有权按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罚处。

十、合同转让: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规则转让时,应同时办理过户手续。

十一、附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买卖双方签名盖会员单位合同章后,由交易所统一保管。

上海金属交易所 买入方单位 卖出方单位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

│ 本合同根据国家税务局 ││

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合同│国税函发〔1990〕1573号文│

──────────────── │ 暂免征收印花税 │

└─────────────────────────────┘

───┬───┬───┬───┬─────┬───────┬──────

产地│ 品 名│ 等 级│生产期│ 数量(吨) │ 价格(元/吨)│金额(元)

───┼───┼───┼───┼─────┼───────┼──────

││││ 0│ 0│ 0

││││││

1.发证: 发货单位;

2.到站 收货单位:

3.交货时间:19 年 月→19 年 月

4.运输方式:

5.质量验收:

6.外装议定:

7.费用负担:

8.结算方式:

9.保证金: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基础保证金。

买方交: 0.00元

卖方交: 0.00元

10.手续费: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手续费。

买方交: 0.00元

卖方交: 0.00元

11.附则:①合同经市场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市场同意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②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否则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③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89)商储(粮)字第62号《粮油调运管理规则》、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则、实施细则执行及商务处理规定执行。

⑤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⑥本合同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三份。

⑦本合同的发站、到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诸内容较多时,可另立附件说明。

──────────────────┬─────────────────

买 方 │ 卖 方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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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电挂 ││ 电话号码 ││ 电挂 │

───────┼──┼────┼──┼──────┼──┼────┼──

传真号码││ 邮码 ││ 传真号码 ││ 邮码 │

───────┴──┴────┴──┴──────┴──┴────┴──

买方出市代表:____签名(盖章) 市场监证人: 签名(盖章)

卖方出市代表:____签名(盖章) 合同确认(盖章)

交易主持人:____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最新共同主义的心得体会英语及感悟三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上述三方共同参与购置位于 的房产,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发生纠纷,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共出资 元作为购置上述房产的首付费用。此费用含首付款 元、地下室 元、维修基金 元、契税 元、房产过户手续费 元、其他费用 元。

上述房产的购置以乙方的名义进行,并以乙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购房按揭贷款。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房产证的办理。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下放后,由乙方、丙方负责按月偿还贷款,两人贷款偿还份额均等。因贷款手续由乙方办理,每月乙方偿还完贷款后,丙方把当月相应还款额度的一半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房产交付后,由甲方居住,乙方、丙方应当保障甲方的居住权,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侵害。

上述房产贷款还完且甲方不再居住时,如果出售,乙方、丙方平分房产的实际销售款,如果房产归乙方或者丙方单独所有,单独所有者需要向对方支付房产市价一半的补偿款。

在贷款偿还周期内,假若乙方、丙方没有按照本协议第三条履行相关的出资义务,在实际房产分割中,扣除其未履行相关出资义务所对应的份额。

上述房产中甲方的出资份额,在条件成就时,由乙方、丙方均分,视为甲方对乙方、丙方的赠与。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留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此协议具体履行中,协议各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达成新的补充协议。

协议三方应当切实履行协议义务,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上述房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

丙方(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最新共同主义的心得体会英语及感悟四

(一)理论学习方面

1.学习认识有偏差。部分干部认为自己本科毕业,平时都能自学,觉得单位组织集中学习是多此一举,一些干部受“经济工作是硬任务,理论学习是软任务”思想的影响,认为只要任务完成了,经济发展了,经济效益好了,学不学都无所谓,不愿坐下来或无暇静下来学理论。

2.理论学习不主动,自觉性不高。部分同志往往以近期工作任务比较重或工作头绪多忙于事务工作为理由,不能自觉主动抽时光学习,利用工作空闲和业余时光学习也比较少。经常是上级往往是要求学什么学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急用什么学什么,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学习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现象比较严重。

3.学用结合还不够。学习理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学习内容大多是规定科目,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拓展学,结合个人专业联系学,缺少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能把学习与实际工作、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很好地结合起来,没有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二)调查研究方面

1.还存在走马观花、不够深入现象。少数同志往往为调研而调研、为谈话而谈话,满足于完成工作任务,没有注重工作质量,造成调研质量不高、指导性不强,谈心谈话深入人心少、解决思想问题不够。究其原因,既有工作任务重、头绪多的客观因素,也有自己总认为对情况熟悉、思想认识不够的主观原因。

2.还存在依靠群众不够的现象。部分同志虽然能够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但不能准确掌握大多数群众的所想、所需、所求,影响为民办事的效率。例如,自己心存顾虑,调研不够,只是象征性在村社进行了一些基本的调研,调研的全面性、深入性和广泛性还不够,沉下身子“解剖麻雀”的少,摸清真实情况,从中提炼出指导全局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办法欠缺。

3.还存在深入一线真研不够的现象。有的同志有时习惯于坐在办公室,想问题、看材料、听汇报、上电脑,了解的很多情况都是纸上、网上的东西,对广大群众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存在的问题和愿望,自己直接面对和了解得不多、不透、不深、不广。因此,工作中对问题的思考和决策,自然就会不全面、不及时、甚至不对路、不合适。

(三)服务群众方面

1.政绩观上有偏差。很多同志注重显绩和短期内能出成绩的工作,对群众最关切的民生问题缺少长远思考和统筹谋划,思考工作时大局观不够,只注重自己分管工作,对全局性的工作深入思考比较少,好的建议不多,有时虽然产生了一些新想法,因考虑到怕有越位之嫌,也不敢大胆提出。

2.联系群众不够紧密。习惯在办公室做决策,在电话里听汇报,主动深入到基层督促检查,与基层干部、党员群众面对面了解情况、寻策问计、解决问题做得不到位。

3.科学决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同志在重大决策中充分倾听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不够,对部门和基层干部提要求多、布置任务多,对思想、工作和生活关心少,在工作方式方法上需要改进。

(四)落实工作方面

1.境界不高,要求不严。少数同志自我要求不高,工作追求降低,有时对上级决策部署领会不到位,思考不全面,造成不能完全落实到位。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有时存在只满足于开会布置,说过就算干过,要求也提了,至于工作是否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则缺乏“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的狠劲。

2.进取精神不足。部分同志对当前改革中的新生事物认识不到位,工作中有本本主义,决策局限于条条框框,办事过于讲究程序,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敢为人先、攻坚克难的锐气不足。

3.安于现状,自我满足。还有一些同志干出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盲目乐观,甚至止步不前,但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往往一带而过。突出表现在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有时还存在抓细、抓实和“一竿子插到底”不够的问题;还存在结合实际研究不够,站位不高、看的不远,前紧后松的问题。

(五)文风会风方面

1.会风不实表现。有的领导干部喜欢开长会、念长稿,短话长说,看似面面俱到,实则离题万里。正如群众所言,“这样的讲话有数量无质量、有长度无力度”。有的领导干部热衷于发文章、出专著,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但所言既不触及实际问题,也不回应群众关切。他们之所以要弄出一点动静来,无非是为了显示自己“为官在为”“为官有为”,显示自己有水平、有政绩。

2.文风不实表现。制定下发文件,还存在“依葫芦画瓢”,照搬照抄上级规定,结合单位实际不够的问题;个别时候,还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个别同志办文办会还有粗疏错漏的问题,等等。这些看起来是表面的现象,但根子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文风会风当成是思想作风问题的一个重要表现,究其原因还是官僚主义、本位主义作祟,工作不上心、不细心,业务不熟悉,研究工作不主动。

(六)担当履责方面

1.存在等靠思想。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缺乏深入研究思考,思想懒惰,态度消极,行动迟缓;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照搬照抄,不结合实际,不深入了解情况,不研究具体落实措施,上下一般粗,大而化之、没有实效;对上级安排的任务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对承担的工作能拖则拖,不推不动、拨一拨转一转。有的对一些已经明确要求推进的重点工作,等文件、会议纪要;有了文件、会议纪要,还要等上级调度,等兄弟市县单位先行、出经验。

2.存在有守摊思想。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一般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平推平拥。有的小富即安、小成即满,取得一点成绩就津津乐道,看不到与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差距,看不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我感觉良好,裹足不前。有的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在岗位上无所作为,混天数熬日头,面对先进无动于衷,任凭外边发展突飞猛进也能保持“淡定”,工作多年面貌依旧。

3.存在有享受思想。有的心思不在工作上,想的是如何享受生活、吃好玩好,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出工不出力,人在心已散。特别是一些接近退休年龄的干部,自我感觉付出了这么多年的心血汗水,该“喘口气、歇歇脚”了,不同程度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消极思想,存在“少踩油门,多踩刹车”,不求“多拉快跑”,只求“安全无事”的现象。

4.存在旁观思想。少数同志感到上有思路清、能力强的领导领着,身边的同志机关资历、经验也都丰富,自己按领导意图做好就行了,谋建设、干工作还打不开思路、放不开手脚、下不了决心,积极出谋划策、主动靠上去、创新工作方法不够,有时有矛盾上交现象。

5.存在本位主义思想。有的推进改革不积极,不愿下放权力。对简政放权科目,明放暗不放,名放实不放,依然用行政的“手”干预市场的“手”,面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如同套上“紧箍咒”,浑身不自在。有的部门表面上审批“瘦身”,实际上中介“增肥”,把下放权力搞成“移花接木”。有的部门缺乏大局观,总感到工作应该是别的部门处理,如果参与了怕别的科室有想法,在遇到这方面工作时,往往就不会过多的去参与。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开展理想信念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补足精神之“钙”。持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得失观,担当起“在党忧党”责任。增强理论集中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力争在提升理论素养上下工夫、在扩大知识视野上求突破、在推动工作发展上见实效。

(二)加强党性锤炼,遵守政治纪律。深入开展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加强班子成员的党性锤炼,强化进取意识,凝聚发展力量,激发干事激情。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外,各位成员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县办党支部的活动,切实履行好自己作为一名普通党员的职责,自觉置身于织的严格管理和其他党员的监督之下;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向织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自觉接受织的监督;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强化班子成员之间分工负责、重大事项合力推进的机制,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凝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担当的意识,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提升能力,增强履职本领。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完善落实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二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交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珍惜和维护班子集体的团结,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班子合力。三是努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原则性和创造性。做到学习与解放思想相结合,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学习,掌握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运用所学的理论解决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四)强化履职担当,确保抓实见效。切实真督实查,对重要工作以及主要领导指示事项,坚持随时安排随时督查,在每季度常委带队督查的基础上,尽可能做到重大事项亲自带队检查,发现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列出整改清单一一对账销号,遇到影响督查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如实向x反馈、向x通报。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x两级办公部门联系机制,及时与各常委和四大班子、各级各部门进行沟通衔接,严格审核x常委会议题,对各类会议文件严加把关、精减数量,下功夫整治文山会海,为x抓落实腾出更多时间。

(五)树牢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班子要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全体广大党员干部立好标杆、作好表率。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方式和方法,带着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开展调研,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多用、常用、用足用好,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

(六)突出从严从细,落实主体责任。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x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用足用好“xx”衡量检验标尺、“xx”督查落实细则,带头签订廉政责任书、承诺书,经常性开展廉政约谈,及时运用诫勉谈话、打招呼提醒等方式,督促整改苗头性问题,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从严强化作风建设,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xx“双十条”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尤其针对分管部门实际,着重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遵守政治规矩情况、履职尽责担当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妄议中央、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的,坚决向组织汇报并提交处理意见。

(七)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改落实。结合工作实际,一项一项找原因、定措施、抓整改,并从整章建制入手,进一步扎实扎密制度笼子,切实在源头上堵塞漏洞。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尽快汇总梳理,建立个人问题清单,认真剖析根源,深刻反思部分省市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教训警示,勤于自省、慎独慎微,要逐条明确整改目标、时间进度和具体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公布整改结果,接受大家监督。

最新共同主义的心得体会英语及感悟五

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题民主生活会安排部署,萨呼腾镇党委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指导下,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有关文件精神和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主题,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建议,深入查找了领导班子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政治意识不强、党性觉悟不高。思想建设是其首要任务。无论是学党章党规党纪,还是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都是教育引导党员要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牢记党员身份,站稳政治立场,对党忠诚。而在实际工作中,班子成员有时候认为只要自己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就足够了,在政治理论的学习上花的功夫不够,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政治学习的意识有所淡化。在理想信念方面,忧患意识、主动意识、阵地意识不强,比如个别班子成员主观上认为大政方针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可能违反政治纪律,思想上轻视、态度上忽视,缺乏自我反省,又感觉学习政治理论枯燥无味,不想费心思学习。还有些班子成员对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辨别不清,对社会上一些歪理邪说的反对和抵制不力,特别是面对愈来愈流行的不良风气及网络谣言,不敢展开斗争,感觉和自己没有关系,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警惕性不高。

二是看齐意识不强、政治纪律领导不力。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雷厉风行,在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上坚决有力。这就要求党员要有极强的纪律性,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就是要引导党员牢记和践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底线。然而,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班子成员对于干部的执政纪律观念教育不够,虽然会议、文件上跟得紧,汇报表态时十分坚决,但在具体落实和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有所欠缺,抓政治纪律教育力度小、不经常,甚至不当回事。比如上级纪委公布某个违纪行为才重视一段、抓紧一段,但之后觉得没事了,紧绷的那根玄就松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自己和党员干部的要求。这说明整体思想政治工作还不够扎实深入,存有要求不严、疏于管理的现象,这些问题看起来很小,但却反映出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党性原则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核心意识不强,工作安于现状。作为一名党员,尊崇党章、自觉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是其基本要求。一名合格党员首先必须是一名组织观念和规则意识强的党员。核心意识强不强主要表现在党员是否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是否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是否坚持严格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但是在实际工作总还是存在班子成员随着工作时间的增长,工作积极性下降,求稳怕乱的意识越来越重,与时俱进的精神明显衰退,很多问题上不想也不敢大胆突破,安于现状,不想“找麻烦”,与中央开展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背道而驰。

四是大局意识不强、工作缺乏沟通。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就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尺。面对改革重任是否敢于担当,面对群众期待是否主动作为,面对全局利益是否勇于牺牲局部或个人利益,都是衡量一名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参照。工作遇到问题,班子成员有时相互之间不愿主动去沟通配合,出现相互推诿、不愿承担现象,导致工作中出现梗阻不能顺利开展。比如,有些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交心不够,之间的思想状况、真实想法了解不深不透,出现隔阂没能及时沟通,导致工作之间相互配合出现别扭,整体协作有所欠缺。

(一)理想信念淡漠了。个别班子成员自以为凭已有的社会知识和近十几、二十几年的工作经验,不自觉的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即使学了也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没有把理想追求转化为转变工作状态的斗志。对不良风气甚至损害党的形象的言行,不敏感、不批评,抵制不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革命意志消退;反思起来,主要是轻视学习、放松理论武装,改造主观世界放松了,理想信念的根扎的不深。比如,之前乡镇制定每周二、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次数也不少,但大都是规定动作,学习表面化,与实际工作“两码事”,没有真正通过学习解决好理想信念、思想方法、执政能力等问题,没能很好地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指导经济工作实践不够。

(二)宗旨意识减弱了。现在大多数班子成员没有经历过以前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对党与群众那种生死与共的情感缺乏切身体会,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的时间少了,与群众的距离远了,感情淡化了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作风滋生。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取得如今的成就,就是因为和群众的鱼水深情,与群众同苦同干,共同奋斗,而建立起的血肉联系。如今,对待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没有做到勤勤恳恳、踏踏实实,更没有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一个困难一个困难去克服。

(三)党性修养放松了。班子成员在反思思想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时候,有一个深层次的共同原因,就是近些年来在严格党性锻炼上所下的精力不够,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和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淡薄,党性修养意识有所淡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工作生活条件的改善,班子成员潜移默化的放纵自己,经常出现“干累了、休息一下”的思想,仔细想来,是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才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如今生活条件好了,下大功夫的劲头消磨了,不想费劲去大胆开拓、创新,“等靠要”思想占了上风,工作一直处于按部就班的状态。

(四)政治、组织纪律标准降低了。党委班子成员仍存在以形式主义落实形式主义的问题,没有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个别成员片面理解“落实会议精神就是开会落实、落实文件精神就是印发文件”,没有把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上升到政治的高度去对待。落实工作有偏差,在重大事项研究等民主决策时,存在主要领导或者主管领导讲过话后,其他班子成员就不再提别的不同意见的情况,使民主决策流于形式。这些行为,根源在于我们对执行政治纪律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严治党”要求,必须作深刻反省。

查找出的四个意识、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方面存在问题和剖析的思想根源,在今后的工作中,镇党为班子将认真对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以过硬的工作素质,不断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

(一)自觉对照检查。“知者行之始”,“对照党章党规,认识到思想上修枝剪叶的重要性,及时发现问题,受到警醒,从而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底线、知廉耻、守纪律。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的过程也就是主动“照镜子”的过程,在学习中查思想、找差距、挖根源,以学益智、以学修身,自觉补足精神之钙,强健道德之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

(二)自觉改造提高。“行者知之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更好地找准问题、聚焦问题、解决问题,以须臾无可停歇的姿态努力改造、提升自己;就得联系自身实际,找差距、补短板,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坚强无畏的勇气,坚定不移的恒心,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常、抓细、抓好。

(三)自觉做到转换。“知行合一,止于至善”。坚持以优良作风推动事业进步,是我们党的一个宝贵经验。我们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两学一做”,就是要激励领导干部提振精气神、树立好作风、增强执行力,更好地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就是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肩负起反对四风工作的主体责任,既抓思想引导又抓行为规范,真正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倒逼广大党员、干部定位准、标杆高、行之笃,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革命靠自觉。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转化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自觉,让党员干部真正当好旗帜和标杆。唯此,才能转换成干事创业的动力之源和风气之魂,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以上是我代表萨呼腾镇班子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查摆出的问题,由于思想、认识觉悟所限,可能还有一些问题检查得不够深、不够清、不够细,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开诚布公,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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