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群众反馈意见心得体会和方法 对群众反馈意见心得体会和方法建议(九篇)

  • 上传日期:2022-12-27 05:4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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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对群众反馈意见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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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最可靠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根本源泉。司法行政机关是党的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做好为人民服务工作。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大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把党的为民宗旨变成每一天的努力,变成在每一件事情上的实践,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时刻感受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并长期持续坚持下去。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做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结合起来,不断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的“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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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坚持注重真心真情、注重便民利民、注重舒适舒心、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是注重真心真情。在服务人民群众过程中,要坚持真心真意、真情投入,把热心、诚信、耐心摆在服务工作首位,对每名群众都要坚持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认真聆听群众心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解决群众困难。要规范所有服务行为,全力整改对群众不理睬、不耐烦,语气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是注重便民利民。不断完善一次性办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工作机制,对受理的业务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对手续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群众应补充的材料,不让群众多跑路。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对群众来电来访不受理、受理不回复、回复不及时,对办事群众不一次性告知等现象,让工作提速减少群众等待,让主动服务减少群众跑腿,让提高服务质量减少群众烦忧。

三是注重舒适舒心。全面优化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硬件环境,设置“首问责任岗”“业务办理引导员”等,引导群众办事。使用led屏、业务流程板等为群众解读相关政策,同时要准备笔、纸、水、休息椅等便民设施,给群众办事营造舒适的环境。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向先进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看齐,做到群众需要什么便民设施,我们就添置什么便民设施,充分体现个性、人文特点,努力在窗口单位展示给人民群众一个全心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是注重公平公正。坚持“效率即公正”原则,努力在为民办事效率上下功夫,有效减少人民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定期开展廉洁作风整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知敬畏、守底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强力推进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根本好转,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和预防在基层易发生的有损于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微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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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要树立“为群众办实事就是党员干部最主要的政治能力”理念,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2.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3.积极推进“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专项活动,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降低困难标准,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多元化、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

4.强化对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文明服务。

5.行政复议机构要探索建立“互联网+行政复议”的便民新措施,开通网络申请渠道,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

6.提升人民调解员服务能力,主动上门发现、排查矛盾纠纷,特别是要深入到群众家中、炕头,用真心真情化解矛盾纠纷。

7.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热情,语言规范,将文明礼貌的接待方式和标准用语作为从业日常习惯。

8.确保监管安全前提下,不断简化社区矫正对象请假程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多经营活动便利,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把司法温暖传递给社区矫正对象。

9.组织普法工作者和志愿者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送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活动。

10.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助力企业防风险、解难题、保经营、稳发展。

11.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不断转作风,做好深入基层调研工作,真心实意接触群众,切实有效帮助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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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应注重五个步骤:

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利用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专线电话等向社会征求意见,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为民服务意见及惠民措施。

二要制定清单式具体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每名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集全司法行政队伍智慧,列出符合基层实际的措施清单。

三要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组织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自检自查,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落实清单管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四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将活动效果直接列入年终绩效评价,真正使间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要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在活动中,大力挖掘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和表彰力度,激励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更好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新风貌、新形象,全力营造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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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坚持下上联动。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注重工作创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针对性。

四是强化宣传推广。要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各基层司法所、局属各科室要将活动推进情况及有关经验做法,以报告形式报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在全区进行推广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于对群众反馈意见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镇把开展好群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和实现社会稳定、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五大工作任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全市群众工作会议结束后,镇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人大主席、政协联络处主任为副组长,其他党政副职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由人大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组织主管领导及综治主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群工办下设公共服务中心、综合维稳中心、宣传文化中心,由各线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各村社区均设立群工站,由联村领导或市直单位带队领导任站长、村书记任常务副站长,市派干部、镇联村中层干部、村主任分别任内务、中心工作、信访副站长。

二、强化措施,贯彻落实。

1、全面推行干部联点驻村(社区)。除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以外的党政领导每人联系一村;除一办三中心以外的干部全部分解到村。

2、实行“三固定”:(1)、固定驻村时间;(2)、固定驻村干部,要求至少三年;(3)、固定工作标准。要求支村两委委员家庭、党员家庭、特困家庭、涉拆户、涉军户和信访群众家庭走访,帮助解决困难,化解矛盾纠纷。

3、制作服务便民卡,公开全体党政领导姓名、职务、职责以及联系方式,公开镇内、外设站办所负责人的姓名以及联系方式,24小时开通服务热线,确保群众的诉求在第一时间解决。

三、完善阵地,公示上墙。

按照“八有四公开”的要求,我镇统一规范布置了镇群工办和村(社区)群工站,做到了有办公地点并挂牌,有固定电话并上墙公示,有组织机构牌,有工作日志并按时填写,有工作台账,有考勤登记表,有意见箱,上墙公示了联系方式、岗位职责、监督电话、考核办法、办事指南。

四、完善制度,确保效果。

一是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每周星期四安排一名党政领导和3名政府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认真协调解决;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走访,了解收集社情民意,建立民意反馈工作台帐,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建立调度交办制度。各村(社区)和镇辖各单位明确一名领导担任本单位民情联络员,专人负责代表本单位协调解决群众反应的问题。实行分级调度和月调度,建立分流交办机制,对群众反应的诉求实行分级分流交办,限期办结。

三是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建立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的督查通报机制。加强对联点驻村(社区)干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公布工作进展。

五、加强交流,推广经验。

为进一步挖掘群众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浓厚工作氛围,树立工作典型,推动工作上新台阶,组织了各群工站进行经验交流。

1、 抓管理,严把服务质量关。

针对居民关注的就业、医疗、扶贫、拆改等热点问题,通过党员干部入户走访形式,细致了解民情。

2、讲奉献,写好民情记录本。

为了给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居住环境,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建立了“听您诉说”民情日记。居民反映的所有情况和问题,群工站工作人员都会详实地记录在日记上,能解决的及时解决,需要上级部门帮助解决的则迅速上报给上级党组织,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促和谐,丰富群众业余生活。

渡头村根据群众需要,建立了农民文化广场,还有每年6月要举行传统节日龙舟赛及文艺演出,以及不定期举办老年妇女腰鼓队和年轻女子军鼓队汇演,让农民的文化享受越来越丰富。此外,村里还积极开展“创卫标兵”促整治、“园艺比武”促生产、“文艺汇演”促文明、“农民论坛”促民主等健康向上的主题活动,通过系列体育文化活动,激发了群众活力,促进了相互交流,有效增强了村级集体的凝聚力,培育了渡头人健康、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

虽然我镇群众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得不够深入不够到位;二是少数党员干部群众工作经验不足,处理较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部分群众存在思想上的误区,总认为矛盾问题的处理是“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甚至认为只有上级大部门、大领导才能保证自己实现更多的利益,故而层层上访,造成镇党委工作的被动。下一步中,我镇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以后的各项工作,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结合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认识水平;二是加强信访案件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三是开展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活动,积极帮助基层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四是强化对村、社区群众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全镇群众工作整体上水平。

对于对群众反馈意见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我区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以来,本人作为农牧局一把手提高了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自觉端正自己的工作作风,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严谨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提高深入农村、服务农民的质量和水平,要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山海关做贡献。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进行了自查,找出工作中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宏观指导多,应及时掌握群众的难点、热点问题,了解农民的疾苦。二是工作开展的深度不够,应多为农民办实事、好事,增强服务和求真务实理念,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在工作作风中,存在与群众沟通少,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下面结合本人工作实际,谈谈党的领导干部如何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一、为民、务实、清廉,首要是为民。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我们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必须靠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奋斗,才能取得胜利。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坚持群众观点,代表群众利益,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和方法,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那种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的安危麻木不仁的态度和作风,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格格不入的,必须坚决加以纠正。要深怀爱民之情。

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只有时刻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挂在心上,才能得到群众的衷心拥护。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谷文昌等党的好干部,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就在于他们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限热爱,为人民鞠躬尽瘁。党员领导干部要像他们那样,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凡事总是想着群众,多与群众交朋友,努力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做到爱民、为民、富民,不断加强同群众的联系。要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看上去琐碎,却是事关一家一户生计的大事。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关心解决这些“琐碎”的事情。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到困难大、生活艰苦、群众意见多、工作基础差的地方去,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群众不断从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要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纠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增多。我们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手段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领导干部特别要善于协调和处理群众的利益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办理有着落,事事落实有回音。对一些符合政策规定,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一些因主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确实难以解决的,要讲清楚道理,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认真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为民、务实、清廉,根本在务实。务实,就是坚持勤奋工作、埋头苦干,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坚持不懈地带领群众艰苦创业,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的政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是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党组织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衡量其政绩;要进一步改进干部的考核标准和方法,既要看主观努力,又要看客观条件;要把干部实际为群众做了什么,在群众中的口碑如何作为评价他们工作的主要方面。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贪图虚名,搞假政绩的干部,要坚决予以查处。要力戒浮躁之气。浮躁之气,败坏了党风,也影响了干部的健康成长。它反映了一些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是思想不正、党性不纯的表现,实质是个人主义在作怪。克服浮躁之气,最根本的是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做工作要立足于当地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不提一些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感情贴在民心上,把成绩归功于集体,养成兢兢业业,踏实苦干的作风。

三、为民、务实、清廉,清廉是关键。清廉,就是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要特别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生活作风绝不是小事。领导干部有什么样的生活情趣、生活格调和生活品位,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大都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从生活上防微杜渐。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的关系。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利益,淡泊名利、无私奉献,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对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也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品格。在制度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领导干部的利益是正当的,但决不能把获取个人利益看成是自己人生的唯一追求,更不能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的关系。我们并不一味地反对追求个人价值,关键在于追求和实现什么样的个人价值。在当代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做出成绩和贡献,只有为党的事业不懈努力,只有为人民的幸福奋斗不息,个人价值才是崇高的,也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落实为民、务实、清廉,不能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一定要把它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把虚事做实,把实事做好,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群众的绿色期待:官大官小,公仆就好;钱多钱少,干净就好;说多说少,务实就好。如果都这样,你为官,无事不成;你为人,无时不乐!以我们的实际行动塑造起国家公务员的高大形象吧!让老百姓知道我们党的干部个个都是好公仆!

对于对群众反馈意见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根据中央、省市教整办统一工作安排的指示精神,对照区教整办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为深入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千方百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用司法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活动内容

(一)重发展、重管理、重创业,着力打造“三带四亮”党员队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多形式、多载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打造一支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亮形象,带头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动经济发展的党员队伍。

(二)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民法典》宣传。结合规划和此次活动,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5.15”政务公开日、“6.26”全国禁毒日、广场文化月法治宣传周、12.4宪法日等为着力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此实现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的目标,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实现普惠效应。

(三)深化“一村屯(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授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从线对线到面对面转变,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同时使专业知识直白化,让法律服务更䁔心、贴心、舒心。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效能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开展好各项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公证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宣传《公证法》,让群众了解公证业务和办理程序,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阳光便民”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切实建设成为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窗口。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组织发挥村民评理说事点的作用,深入到乡间地头,了解村情民意,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法律难题。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委员会职能,提高交通、医患、劳动争议、物业、塑料协会等人民调解组织人员专业素质,同时不断扩大调委会工作范围,完善联动体系,深入基层开展摸排工作,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已产生的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五)加强重点人的管控,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执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审前调查,请销假、手机定位等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多走访、多调查、多疏导,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增强矫正教育的实效。加强与监所衔接,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后的行踪动向。开展重点人员帮扶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积极协调区民政部门、村(社区)解决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摸排帮扶活动,把政府的关爱送进服刑在教人员家庭,以更好地巩固帮教成果,引导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六)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简化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和办事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职责,确保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更加高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群众服务高效、有力、便捷、到位。

(七)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管。集中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执业建设活动,大力度整治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查摆整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规范执法执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实施“一单”、“两库”管理,推进执法执业在阳光下运行。

四、活动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为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局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调度。要加强工作调研,局领导到群众中去调研要随时听取各地开展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

二是抓住重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按照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完成好相应的规定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度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搞好结合。要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内容相结合,把为群众做好事作为检验政治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抓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要与推送选树先进典型相结合,真正地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先进典型选树起来,营造良好的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把好做法和经验及时组织整理,上报政治处。

附件:xxx区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书

xxx区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书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结合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局党组研究决定,组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特承诺如下:

1.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以崇法治、重诚信、提效率、树形象为主题,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目标,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服务群众意识,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工作效率。

2.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深化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公开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硬、服务质量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

3.要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司法行政机关便民利民制度,对群众来访、咨询、办事、求助等热情接待,坚持文明礼貌用语,认真负责,做好办理、解答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4.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八五”普法教育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八五”普法教育方案,搞好“八五”普法教育动员,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学习,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和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

5.要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强化规范服务,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全业务、全地域、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继续巩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有效提升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6.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职能。对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律服务,必须公开办事程序、时限,规范执业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周到热情服务。

7.要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加强特殊群体人群政治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积极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罪犯。

8.要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要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农民工、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9.要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的办理能力。要建立高效便捷的审理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工作。便捷、高效、公平、公正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10.要进一步加大人员管控力度。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和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及时反馈,取信于民。

对于对群众反馈意见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一)党的群众路线是长期历史经验的总结

党的群众路线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党的群众观点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群众观点就是党对群众的基本态度,主要有四个基本观点:一是“一切为了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二是“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三是“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四是“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是党的实践路线的具体体现,是党的宗旨的具体要求。群众路线是我们党长期历史经验的总结。从建党初期,经过井冈山时期到抗日战争时期特别是在延安整风期间,毛泽东同志形成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完备的科学形态和理论内容。1943年,他在为党中央所写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科学地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和实施的步骤,强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分析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这样一种正确的领导方法的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并指出这个过程的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1945年党的七大把群众路线的基本精神明确载入了党章的总纲,强调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

邓小平同志对党的群众路线作出了很大的贡献。邓小平同志在八大作修改党章的报告时,结合执政党面临的新情况,对此作了系统和深刻的阐述。他指出:“群众路线是党章中的根本问题,是需要在党内反复进行教育的,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强调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的传家宝,要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他还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等重要思想,强调党的各项政策和工作,必须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

江泽民同志指出:党的三大作风的核心就是向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胡锦涛同志指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忠实实践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历史表明,党所以能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最终能够战胜千难万险,取得民主革命胜利,是因为我们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毛泽东同志指出:“经验告诉我们,凡属正确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和当时当地的群众要求相适合,都是联系群众的;凡是错误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和当时当地的群众要求不相适合,都是脱离群众的。”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领导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中,所以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也是因为我们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从人民那里汲取了无穷无尽的力量。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的:“党在长期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这个历史性的经验总结说明,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离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就一事无成。

(二)党的群众路线与党的宗旨是统一的

从根本上说,党的群众路线同党的根本宗旨是一致的、统一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长期革命和建设经验的总结,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基本方面之一,是党的科学的领导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生动体现。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这是由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决定的,与党的宗旨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我们党是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共同战斗中诞生、发展、壮大、成熟起来的。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源泉。近九十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党必须始终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前进的不竭力量。

群众路线是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在无产阶级政党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和展开。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决定力量,是真正的英雄。工人阶级必须依靠本阶级的群众力量和全体劳动人民的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只有牢牢坚持群众路线,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才能生存、发展和壮大。因此,群众路线既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又是实践党的宗旨的根本途径。

群众路线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科学精神。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正确的决策和方法,归根结底只能来源于无数从事各种实践活动的人民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各种科学知识,将各种分散的群众意见转化为领导者的正确决策。坚持“到群众中去”就是将领导者的决策转化为群众的认识和行动,并通过群众的实践得以检验、修正、充实和提高。这样一个过程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因此,坚持了群众路线,也就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的认识路线。只有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党才能实施正确的领导。

坚持群众路线,就能保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证党的各项工作的成功。违背群众路线,我们就会在实践中走弯路,甚至遭到失败。党中央强调要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其中最重大的问题,就是要通过走群众路线,不断巩固和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了这种联系,我们的各项事业就有了正确决策和顺利发展的根本保证。

(三)坚持群众路线,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了更好地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真正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首先,强化服务意识,是密切党群关系的基础。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人一切行动的最高准则。只有切实解决党同群众的关系问题,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第一,要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根本原则。周恩来、邓小平把自己看成是“党的儿子”、“人民的儿子”,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由谁评判的问题。第二,要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基本的领导方法。群众中蕴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始终是领导干部实施正确决策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领导干部只有摆正位置,虚心向群众学习,不耻于当群众的学生,工作思路才能拓宽,决策水平才能提高。

其次,化解各种矛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关系的调整,群众经济利益的摩擦、思想观念的碰撞等引发的矛盾更加复杂多样,如果处理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就有可能引起群众的不满,影响干群关系的融洽,产生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因此,拓展工作思路,化解各种矛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政通人和,保持安定团结的有效途径。一是要善于分析各种矛盾及矛盾存在的原因和发展趋势,掌握预防和化解矛盾的主动权。为此,党员干部要把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二是要根据新形势下矛盾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新办法,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三是对群众的合理要求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和不合理的要求,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使矛盾得到化解;对已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要积极研究对策,防止矛盾激化。

最后,从严治党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关键。从严治党是关系到党生死存亡的重要问题,也是密切党群关系的关键。端正党风和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心、民心,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政治斗争。全体党员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积极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使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当好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密切党群关系。

对于对群众反馈意见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我们党是依靠群众起家的,坚持群众观点、善于做群众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防止脱离群众最大危险、经受住“四大考验”的利器。领导干部要从党长期执政的高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切实做好基层群众工作。

树立群众观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重要法宝

今天,尽管群众工作面临的环境、对象、内容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工作这个传家宝不能丢,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能变。领导干部应保持警觉,牢记群众观念,增进与群众交流,切实对群众负责,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赖。只有主动深入到基层群众中去,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才能切准群众脉搏,掌握社情民意,做到耳聪目明、情况熟悉。真正将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当作亲人,正确对待是与非、公与私、真与假、实与虚的关系,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树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良好形象。

牢固树立群众观就是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我们党与人民群众长期同甘共苦、患难与共,对党群关系有着极为深刻的认识,有许多形象生动的比喻:像舟和水、鱼和水、种子和大地、公仆和主人、学生和老师等等,这些强调的都是群众的地位和作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一是切实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要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善于保护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的群众支持。

二是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幸福。

三是站稳群众立场对群众负责。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绝不能干劳民伤财,违反群众意愿的事,始终与群众站在一起。

树立群众观要求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

联系群众鱼得水,脱离群众树断根。领导干部联系群众不直接,缺乏与群众的直接交流,这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因素。联系服务群众,重在“直接”、贵在“经常”。

一是多攀些穷乡亲,直接联系普通群众。

二是勤下基层蹲点,直接掌握第一手情况。

三是树立阵地意识,直接把群众工作做到网上去。

四是坚持重心下移,直接把基层党建工作抓在手上。

树立群众观要提高领导干部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当前社会思想多元性、独立性、选择性日益增强,各类利益矛盾关联度大、交织性强、影响面广。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既要坚持有效管用的老办法,又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一是运用公开的方法。凡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都应该公开。

二是运用民主的方法。我们要主动适应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利益诉求日益多样的新形势,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让群众有地方说话、说话有人听、有事能解决,紧紧依靠群众做好工作。

三是运用法治的方法。越是群众关心、越是事情重要、越是矛盾突出的问题,越要坚持依法办事。要加强普法教育,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合理诉求。

对于对群众反馈意见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xx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队伍教育整顿中征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4月2日,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件实事任务。

这十件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领悟“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深远意蕴,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察民情、解民忧、送温暖、送服务贯穿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始终,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以司法惠民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十件实事内容

1、开展“提质增效办好案”活动。聚焦主责主业,逐案持续攻坚、逐月压茬推进,清理一批积案,化解一批矛盾,重点压降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全力攻克3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切实解决长期未结案件较多、审判效率较低的突出问题。通过不断强化均衡结案与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意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大幅压缩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周期。研究制定上诉案件卷宗移送流程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将卷宗移送纳入办案系统,使卷宗移送的每个节点网上留痕,并定期进行通报讲评,进一步缩短卷宗移送周期。

3、建立律师专用电子送达地址库。充分发挥电子送达的优势,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建立xx地区律师专用固定电子送达地址库,通过电子方式送达包括裁判文书在内的诉讼材料,适用于律师在全市两级法院代理的所有民事案件,缩短送达周期,提升送达效率。

4、打造联系法官掌上通信平台。针对当事人、律师普遍反映与办案法官联系困难、沟通不畅的问题,开发手机app小程序,为当事人、律师与办案法官之间搭建联系沟通平台。

5、开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直通车”。全市法院实现诉讼服务中心附设“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全覆盖,依托聘请的金融类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强化金融非诉解纷力量和效果。积极推进群体性证券期货类纠纷诉前调解前置改革,畅通“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示范性诉讼/代表人诉讼+诉中委托调解”的无缝衔接,打造立体化、多层次、便利高效低成本的金融解纷新模式。

6、集中清理执行款项。坚持执行款项应明尽明、应发尽发、早发快发的原则,开展款项清理工作。承办人对入帐的执行款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完成认领工作,一个月内完成款项发放,不能发放的应当说明理由。对长期以来沉淀的执行款帐目进行全面清理,将不明执行款纳入统一帐户管理。建立工作机制,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对“一人一案一帐户”和案款认领、放发工作集中督办提醒。

7、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加强与市人社局等部门工作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调解、仲裁、诉讼、劳动监察、法律援助为基础,具有xx特色的“三级联动、四方参与、五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构建符合人民群众期待的劳动人事争议联合处理有效机制。

8、广泛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法院干警入“网格”活动,网格员每月服务社区网格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靠前化解矛盾纠纷,力所能及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主动下沉人民法庭对接辖区内的网格和社区,深入基层综合社区治理网络,开展法律宣讲、矛盾调处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9、实施野生动物法律救助共建行动。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求,针对在审理涉野生动物案件中发现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存在收容困难、野外放养不利和救助不及时,以及审理案件所需专业知识不足等问题,与xx红山森林动物园实施野生动物救助共建行动,重点做好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普法和生物科学专业知识能力提升等相关工作。

10、开展法律宣传系列活动。集中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等系列专题法律宣传活动,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上门为企业“送诊”,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加强权益保护,服务科创一线,助推创新名城建设。在“五一”劳动节前,发布2020年度xx法院十大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构建和谐稳定劳资关系。“六一”儿童节期间集中开展普法活动,在金陵中学、xx外国语学校开设“法律伴我成长”法制教育选修课,发布未成年人保护白皮书,形成更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进社区以案说法,引导群众认清毒品的危害性,自觉抵制毒品侵蚀、远离毒品犯罪。

对于对群众反馈意见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为深化法治滨海建设,把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滨海实际,特制定滨海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围绕人民群众法治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方式,推动各项惠民举措更加符合民情、贴近民意、惠及民众,全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滨海不断贡献司法行政智慧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紧紧围绕转变干部作风、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执政为民的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司法行政便民、利民、护民措施;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载体,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和安全感,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这次主题活动以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为主线,结合司法行政实际,主要采取“两贴近、八个一”的形式,把“群众工作就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的核心要求落到实处。

1.坚持“两贴近”。一是从感情上贴近群众。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全体司法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司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和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把全体司法干警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对群众工作的要求上来;在全体司法干警中广泛开展“工作为了谁,工作依靠谁”主题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摆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明确努力方向,做到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做事始终想着群众,工作始终为了群众。二是从行动上贴近群众。组织司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市场,询问在生产、经营方面遇到的法律难题;访困难户、低保户,询问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访老党员、老干部,询问发展良策。详细记录走访、帮助企业、村居和困难家庭的情况,重点记录被访单位负责人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以及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破解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民情“大调研”活动。

2.开展“七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根据全县中心工作,针对涉及民生的热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与常规法制宣传载体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活动;二是举行一次法律讲座。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讲座,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进行一次法律咨询。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深入社区、市场、企业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及时、便捷、周到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四是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以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五是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六是举办一次人民调解员培训。围绕工作大局,继续在矛盾纠纷底数较大的村居举办人民调解座谈会,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化解纠纷的能力;七是召开一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员座谈会。在全乡镇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组织重点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召开一次座谈会,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进行重点矫正和帮教

“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从2021年3月上旬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走访调研,汇集民情(3月)。召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安排“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的具体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全体司法干警的参与积极性,局机关各科室、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结合各自职能,根据“两贴近、七个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落实措施、完成步骤、完成时限。组织全体司法干警认真学习群众工作的相关文献,引导司法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在搞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司法干警深入基层和群众,集中开展“访民情”活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的诉求和意愿。通过设立公开信箱和热线电话,及时收集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办理实事好事的措施办法。

第二阶段:积极展开、为民办事(3月下旬—10月底)。根据走访调研情况汇集办实事项目,做到四明确两公示:明确实事内容、办理时限、推进措施、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对服务对象进行公开承诺。通过领导接待群众、公开信箱和热线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布实事办理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县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围绕解难题、办实事,在司法干警中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活动,各科室要结合实际、精心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七个一”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完善制度(11—12月份)。在汇总收集解难题、办实事工作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开展主题活动的经验做法,制定和完善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制度,形成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成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开展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领导带头,强化监督。在主题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学习有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带头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到实处。活动过程中,县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勇于创新,搞好结合。在开展主题活动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设计开展好具有本部门特色的“自选动作”,不断增强主题活动的吸引力和针对性。要注重统筹兼顾,与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有机衔接,做到合理安排、整体推进,努力实现“一抓多促”的良好效果。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局充分运用宣传栏、简报、信息、新媒体等载体,大力宣传开展主题活动重要意义、部署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在开展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司法干警真正从思想上尊重群众,从感情上贴近群众,从行动上深入群众,为主题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对于对群众反馈意见心得体会和方法九

为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强化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总结典型经验,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对党员干部联系群众作出如下规定:

以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以城乡结对共建村党组织为抓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以党员干部定点联系农村贫困户为重点,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达到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促进党的先进性建设。

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必须从抓好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抓好打基础、管长远的事,抓好群众最需要办的事,抓好最根本的事入手,认真实施“三帮”、“三送”、“三访”、“三查”、“三改”。

“三帮”,即帮助联系村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帮助联系村谋划发展大计,积极主动与联系单位分析困难原因,找准问题症结,理清工作思路,研究改革发展措施;帮助联系村解决实际问题,重点在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对联系单位提供支持和服务,尽其所能地为联系村办实事,搞好服务。

“三送”,即送政策,要积极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送温暖,要尽心尽力地为联系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手中;送技术,要帮助联系对象寻求致富门路,为他们实现脱贫致富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访”,即访贫问苦,就是要经常了解联系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挂在心上,多为群众办一些“雪中送炭”的实事;访民问愿,就是要通过深入走访,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群众最关注什么,最关心什么,努力解决好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访贤问计,就是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集中群众智慧,为联系村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三查”,即查联系对象的生活状况,看党的农村政策是否落实;查工作作风,看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强不强,服务质量高不高;查宗旨观念,看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牢不牢。

“三改”,即要把为群众服务和向群众学习结合起来,甘当小学生,虚心向群众学习求教,针对群众所提意见建议,联系实际认真进行反思,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要通过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密切党群关系,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以良好的形象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取信于民。

1、定期走访。局机关在职党员干部要定期走访联系村和联系对象,深入困难群众,了解其生活疾苦,掌握其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对群众进行教育和引导,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凝聚人心,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每名局党总支成员每月要走访联系对象至少1次,其他在职党员干部每半年要走访1次。

2、集中走访。在春节、“五一”、 “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要集中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对联系村和联系对象进行走访慰问,解决他们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3、个别走访。除集中走访外,在职党员干部还要根据平时情况,由本人自行安排个别走访联系对象,开展帮扶活动。

4、广泛征求意见。局机关在职党员干部要经常深入联系村和联系对象之中,加强与所联系对象的沟通与交流,做联系对象的贴心人,广泛征求联系村党组织和广大群众对委机关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找差距,查不足。

5、解决实际问题。局机关在职党员干部要根据联系村和联系对象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每年帮助联系村和联系对象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解决自身在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取群众的认可,树立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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