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性能与结构心得体会报告 分析船舶六大航行性能和船舶结构性能对船舶安全的影响(6篇)

  • 上传日期:2022-12-27 05: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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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船舶性能与结构心得体会报告一

承租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需要,需租用甲方船舶配合施工。为明确责任、搞好合作,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条例,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用船舶名称及交、还船港:

1. 湘长沙挖0032号绞吸式挖泥船一艘

2、湘长沙挖0033号绞吸式挖泥船一艘

3、湘长沙挖0034号绞吸式挖泥船一艘

4、湘长沙挖0035号绞吸式工程船一艘

以上所有船舶交船港在湖南洞庭湖货运码头,还船港因不确定,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壹拾万元(¥30.00万元)调遣费。

二、施工地点及工程内容:

由乙方具体安排施工地点并根据乙方安排组织施工。

三、船舶租用期:

船舶租用期为20__年11月10 日至 20__ 年10月10日,租期24个月(如租期延长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确因甲方工程需要,甲方可提前15天与乙方协商调回船舶并终止合同;如确因乙方调整计划,不需使用时,乙方提前15天通知甲方调回船舶并终止合同。租期结束前15日,双方协商船舶续租或停租问题。

四、租费及付款方法:

1、船舶月租费:

1.1湘长沙挖0032号(>350m3/h)绞吸式挖泥船一艘

1.1.1船舶月租费为50万元,每月以30天计算,租用船舶每月必须确保船机完好时间500小时。

1.1.2租费起算时间:自启航时起算租费。

1.2湘长沙挖0033号(>350m3/h)绞吸式挖泥船一艘

1.2.1船舶月租费为48万元,每月以30天计算,租用船舶每月必须确保船机完好时间500小时。

1.2.2租费起算时间:自启航时起算租费。

1.3湘长沙挖0034号(>350m3/h)绞吸式挖泥船一艘

1.3.1船舶月租费为60万元,每月以30天计算,租用船舶每月必须确保船机完好时间500小时。

1.3.2租费起算时间:自启航时起算租费。

1.4湘长沙挖0035号(>350m3/h)绞吸式挖泥船一艘

1.4.1船舶月租费为50万元,每月以30天计算,租用船舶每月必须确保船机完好时间500小时。

1.4.2租费起算时间:自启航时起算租费。

2、月租费调整:

因甲方原因,船舶在现场完好时间不足500小时,月租费为:每月租金÷500小时×船舶完好时间。

3、费用支付: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立即支付甲方3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并可用于支付末月租金费用和其他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各派现场代表对使用情况逐日签认,月初汇总办理上月租费结算单和租金支付。

(3)使用时间按实际计算,若租用船舶因甲方(船东)原因每月船机设备完好时间低于500小时,每低于1小时按600元递减租费,非甲方(船东)原因等导致船机设备完好时间低于每月500小时,租金不予扣减。次月月初3日内完成上月船舶租用时间汇总计算和结算办理。

(4)气象原因及外部干扰不是船方所应承担的,与船方无关,租金计算的依据应是船方的非1故障时间,而不是船舶的运转时间。

(5)工程开工后,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于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七天内将支付上月租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完工后14天内应结清所有租金。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服从乙方的指挥调度,按照乙方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反映并协调解决。

2、负责保证租用船舶性能良好,确保满负荷额定运转,负责日常维护、保养。

3、负责甲方现场施工船舶人员的工资、伙食费及加班费。

4、负责保证租用船舶的三班工作人员配置和技术力量,船舶各种证书齐全有效。

5、负责船舶自身及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如

因甲方原因发生任何相关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甲方所属船舶、设备和人员保险工作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7、代表甲方处理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技术交底及工程指导工作,派专职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协调施工。

2、负责办理航行通告、施工许可证、抛泥许可证和其他相关的施工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有关干扰,确保施工船舶有足够的施工水域。

4、负责施工期间的测量及报潮工作。

5、乙方现场经理部负责日常的有关协调、管理工作。

6、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燃油、机油、润滑油、淡水、码头岸电、铲斗斗齿,并承担费用。

7、负责甲方现场施工船舶人员在施工期间的奖金考核及费用。

8、负责甲方船舶往返调遣,并承担调遣期间的一切手续和费用。

9、乙方任命为乙方现场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务。

六、其他事项:

1、甲方/乙方在交船/还船地点,应对船舶油舱进行测量,共同确认剩余燃油的数量,得出两次燃油数量的差值,并按前次加油的地区燃油价格支付给对方。

2、由于乙方指挥错误、提供资料不准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操作失误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由第三方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甲方船舶损失,依据责任原因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时,双方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租费结清后自行失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签订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乙方:(盖章) 代表: 签订日期:20__年10月16日

对于船舶性能与结构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卖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购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为满足航运市场的发展需求,现甲方将属于自己产权的船舶售于乙方,经乙方认真上船察看和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合同:

一、船舶数据:

船名:

马力:

总长(米):

型宽(米):

型深(米):

二、随船工具(详见清单)

三、船舶总售价人民币(大写)¥: 元

四、乙方于 年 月 日先付定金 元,¥: 元给甲方,于 年 月 日付第一笔船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甲方收乙方第一批船款后,携该船舶证书和乙方一上起到海事机构办理转港手续。转港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入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最终在 年 月 日前,乙方付清全部船舶款,款清交船。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付清船款,甲方有权无偿没收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担甲方船舶总价的20%经济损失。同理,若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船舶高价售于他人致使乙方不能及时接船,则甲方应双倍赔付乙方定金和承担乙方同样的经济损失。交船地点: 。

五、中介费由甲乙双方分别和中介方签订协议。

六、乙方拿到甲方的.转港手续后,7天内到海事部门办理完转港过户手续,在此期间,如果海事提出相关问题,不能及时转港时,乙方退档案,甲方在5天内退回已收的全部款项给乙方,并按银行利息(月息0.3%)付息。因为这不是甲乙双方的主观原因造成的,不视为违约。

七、乙方办妥转港过户手续后,虽然有了该船的产权证,但是在没付清全部船款之前无权把船开走,只有付清全部船款后甲方方可交船给乙方。

八、乙方付第一批船款后,可派人驻船,双方上船清点随船工具,并列清单,交船时发现缺失清单上所列工具,甲方按价赔付乙方。

九、所售船舶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在船舶交接手续完成后,甲方可带走自己船上的生活用品离船。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碰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通过合同签订地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按销售合同纠纷的方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壹份。

补充协议: 。

甲方(卖方)签字:

乙方(购方)签字:

中介方签字:

年 月 日

对于船舶性能与结构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买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卖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买卖双方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有关_________(船名)船的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船名: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

船级:_________

总长:_________

船宽: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

总吨:_________

净吨:_________

载重吨:_________

建造厂家: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

登记号:_________

登记地点:_________

登记吨位: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船舶,其质量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船舶标准;

2.卖方保证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3.卖方保证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适航或其他妨碍、可能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卖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下的标的船舶的全部产权,并保证该船舶不在光船租约下。

三、价款

本合同标的船舶的价款为_________元。

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美元英镑欧元_________.

四、保证金

为了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后的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方式汇到卖方指定的帐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_____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船款支付给卖方。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保证金可抵作船价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预付款可以抵作船价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交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六、船舶检查

1.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录,并在_________(时间)内宣布是否予以承认。

2.卖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为买方安排船舶检查。

3.买方不得因船舶检查而延误船期,否则,买方应向卖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提供方便。

4.买方检查处于漂浮状态的船舶时,不可将其拆解开,也不可给卖方造成费用上的负担。在检查过程中,船舶的轮机日志和航海日志应提供给买方查阅。经检查,凭卖方在船舶漂浮检查后四十八小时内收到买方的书面或电传通知为准,一旦船舶获得认可,卖买关系即告确立。卖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买方关于船舶船级记录的认可通知,应退还保证金,本合同宣告无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点进行交接。

2.移交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卖方应及时地将船舶动态、船舶预计进坞时间和地点告知买方。

4.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部分损害,卖方应将船舶恢复至买方看船时的状况。买方应给卖方合理的恢复原状的修理时间。

5.为方便船舶的移交,卖方应将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坞内,由买方检验船底及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或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有断裂、损坏或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上述缺点应由卖方自费修复直至买方对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满意为止。

6.船舶在坞期间,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应安排抽出尾轴。倘若尾轴完全毁坏或发现有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卖方应自费将其新换或修复直至买方完全满意为止。尾轴的抽出和换新之费用由买方承担。

7.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轴上述断裂、损坏或缺陷,则与船舶进出坞有关的费用包括验船师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8.卖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买方。卖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买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时,卖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船舶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买方。若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将其现有的船舶的其它技术档及时交给买方。船舶的船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 ism档(如有)等应由卖方收存取回,但买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档不提供复印)

2.交船时,卖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买方:

授权书;

普通商业发票(不含增值税),卖方应在交船后_________日内办妥船舶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

3.同时,买方应将下述文档递交给卖方:

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书;

买方办理船舶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九、备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应由卖方移交给买方。属于卖方专用的船上图书、数据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润滑油、备用品和伙食应由买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场价格付款。本条款下的付款时间、地点和币制与合同价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护

卖方保证其对出卖船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船舶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并承诺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发生第三人对船舶提出主张,而导致纠纷的赔偿、费用、开支等均由卖方承担。

十一、费用负担

船舶交付前所发生的包括雇佣人员薪资,船员分红、税赋及其他债务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船舶交付后所发生的与购买和登记有关的税、费以及其它开支等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在船舶进行交易时,费用有买方承担。

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若买方未能按时支付保证金,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_________%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证金后,若买方决定不再购买该船,并拒绝支付船款,卖方有权没收保证金;若买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购船价款,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及其利息归卖方所有。若保证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买方还应赔偿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2.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能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__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全部船价款(包括保证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_%计算的利息;若买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保证金和船款,卖方违约拒绝出售该船,买方有权获得船款保证金的两倍赔偿。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十四、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六、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七、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八、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双方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由双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决。

若买卖双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达成一致则纠纷应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决,双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_________指派。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本合同以服从仲裁所在国的法律为前提。

十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十、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_________ 卖方(签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船舶性能与结构心得体会报告四

船号:__________

本合同由依照________法律组建和存在,并以_________为注册营业地的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买方'),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在,以中国_________为注册营业地的_________船厂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

兹证明

鉴于本合同所含的双方的约定,卖方同意设计建造、下水、装配、完成一艘______船,并在完工和试航成功后出售给买方,具体细节,将在第一条中说明。本船将悬挂______旗,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和接收前述船舶,并根据以下条款中所述金额付款。

第一条 说明和船级

1.说明

本船入级下述船级社,在设计吃水__________米时, 载重量_____公吨的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本船的卖方船号为__________,其建造、安装和完成应按下列技术规格书进行:

(1)技术规格书(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布置图(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舯剖面图(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厂商表(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船级和规范

包括机器和设备在内的本船建造,应该按照 船级社的规则和规范(以下简称'船级社')获得 标记记录并且符合说明书所规定的规则和规范。

买方应和船级社商定指派一名或多名代表监造师(以下称'监造师'),在卖方的船厂对本船进行监造。

所有和船级社有关的和为满足合同签字日前颁布的在本合同所要求的说明书中叙述的与规则、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船舶建造的专利权使用费(如果有),除非另有规定及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均由卖方支付。为建造本船过程中所用的关键图纸、材料和工艺无论何时均需按照说明书叙述的船级社的规则和规范实施检查和实验。

船级社关于是否符合船级规范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船主要技术参数和尺度

(a)船体:

总 长: 约__________m

两柱间长:__________m

型 宽:__________m

型 深:__________m

设计吃水:__________m

(b)推进装置

本船按说明书应配备一台__________型主机。

4.保证航速

卖方保证按说明书要求本船的装载条件下的试航速度经修正后不低于__________节。

试航速度应根据风速及浅水效进行修正。速度修正的方法应按说明书中的规定。

5.保证燃油消耗

卖方保证主机的燃油消耗在台架试验、正常连续输出工况以及燃油值为__________千卡/千克时,不超过__________克/马力。

6.保证载重量

卖方保证本船的载重量在满载吃水__________m,海水比重1.025的情况下,不少于__________公吨。

本合同使用的'载重量'一词,应符合说明书里的有关定义。

本船的实际公吨载重量应由卖方计算并经买方校核,所有为此计算所需的测量应在买方监造师或买方授权者在场时进行。

如果卖方和买方对此计算和/或测量有分歧,应以船级社的决定为准。

7.分包

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负责将本船任何一部分的建造分包给经验丰富的分包商,但此类分包的提交和最后上船安装工作应在卖方的造船厂完成,卖方仍应对分包工作负责。

8.注册

本船应在交船及验收后,由买方根据 法律注册登记,一切费用由其自理。

第二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期限

1.合同价格

本船购买价格为__________万美元(usd ),由卖方净收得(以下称'合同价格'),不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提及的买方供应品的费用,并将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如有,作加减帐处理。

2.币种

本合同中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均应以美元支付。

3.支付期限

合同价格应由买方按以下分期款项向卖方支付:

(1)第一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应在本合同生效时或之前并且卖方已向买方提交和本合同附件'a'相符的由北京xx银行出具的退款保函,并且卖方已收到本条第6款提及的由第一流国际银行签发的付款保函的同时由买方支付。

(2)第二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在卖方船厂开工后三(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买方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说明本船已在卖方车间开工,要求立刻支付本期款项。

(3)第三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第一只分段铺龙骨后三(3)跟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授权者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第一只分段已铺龙骨,并要求买方立即支付本期款项。

(4)第四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下水后三(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授权者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本船已下水,并要求买方在本船下水后立即支付本期款项。

(5)第五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加上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对本合同价格的修改或修正而导致的加减帐,应在交船日到期并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卖方应在预定交船日十(10)天前用电传或传真向买方发出本期款项的付款要求。

4.支付方法

(1)第一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1)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帐户,或其它由卖方临时指定的收汇行。

(2)第二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2)规定, 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3)第三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3)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4)第四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4)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5)第五期(交船时付款)

买方应在预定交船日至少三(3)个银行工作日之前,在卖方指定银行以买方名义存不可撤消的现金存款。有效期为三十天,数额为本期款项(按本合同条款,金额可能作调整)。同时出具一份不可撤消的指示,声明一旦卖方向该银行提交由买方凭买方授权代表和卖方签发的交船和接船协议书的副本,该存款归卖方所有。如有利息,归买方所有。

5.预付款

买方有权在本船交船前支付任何预付款,并至少应于三十(30)天前,书面通知卖方预付款项,此预付款项不包括本船的任何价格调整。

6.交船前支付分期付款的担保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时向卖方提交一份由第一流国际银行(以下称'保证人')签发符合附件'b'格式的以卖方为受益人,并为卖方银行和卖方信可的不可撤消、无条件的执行保函,此保函保证买方履行支付合同价的第二、三和第四期款项的义务。

7.退款

买方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的所有款项都具有预付款性质。若买方解除或取消合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解除及取消合同的条款时,卖方则需按买方指定的帐户电汇退还买方按本合同付给卖方的全部美元金额,其中包括从电汇付款日开始到退款为止的利息(利息根据有关条款的规定)。

卖方应该在合同签订日同时向买方提交由中国签发的与附件'a'格式一致的退款保函,作为对买方的保证。

第三条 合同价格的调整

本船的合同价格应随以下条款的规定而予以调整。双方理解,任何合同价格的减少,是由损失的补偿而非罚款的方式来实现的:

1.交船

(1)如果交船日期延迟至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期后的第30天的午夜12时之前,合同价格不作变动。

(2)如果交船日期自第七条所述日期之后延迟超过30天,则从交船日起的第三十天午夜12时起算。每迟一天合同价格减少________美元(usd )。

除非双方对此另有协定,对延迟交船损失的补偿应从第五期合同价格的分期款项中扣除。但不论如何,最大延迟天数不应超过____( )天包括买方同意在延迟( )天后接船,如本条1(3)所述,即扣除的最大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

(4)如果交船日期如第五、六、十一、十二和十三条所述而被延迟,则不应被视为延误交船,合同价格也不应降低,如果交船日由于第八条所述的允许延迟原因而延迟,则价格不作调整或减少。

(5)如果本船将早于本合同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提交,则卖方应以电传通知买方,且该通知至少在预计新的交船日前( )天发出。买方按下述情况支付卖方一定数额的奖金。

如果在规定交船日前十五(15)天内交船,合同价格保持不变。如果比规定交船日期提前十五(15)天以上交船,在提前十五天的基础上,每提前一整天,在合同价上增加 美元(usd )作为奖金,由提前交船而增加的合同价总数应加在合同的第五期付款中。但增加的总数不应超过 美元(usd )。

实际交船期是在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期之后,允许的延长交船期之前,卖方无权得到本条款1(5)所规定的奖金。

(6)如果卖方未能按其宣布的新的计划交船日交船,则卖方仍可在此之后的某一天交船。

如果卖方实际上是在新的计划交船日之后但在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之前交船,卖方仍然可以按照第三条第1款(5)的规定获得奖金。

2.航速不足

(1)如果实际航速(试航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的速度)比第一条第4款所述的保证航速低0.3节,则合同价格不应改变。

(2)如果本船的实际航速(试航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的速度)低于第一条第4款所述的保证航速0.3节,从0.3节算起(包括0.3节),本合同价格应作如下减少:

小于0.3节 usd

大于等于0.3节小于0.4节 usd

大于等于0.4节小于0.5节 usd

大于等于0.5节小于0.6节 usd

大于等于0.6节小于0.7节 usd

大于等于0.7节小于0.8节 usd

大于等于0.8节小于0.9节 usd

大于等于0.9节小于1节 usd

3.燃油消耗量

(1)如果造机厂台架试验测出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本合同及说明书规定的保证燃油消耗值等于或少于百分之____(___%),则合同价格不应改变。

(2)如果台架试验测出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保证燃油消耗值大于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那么__________%以上的油耗按每超1%,合同价格减少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不足百分之一的部分按比例计算)。

(3)如果台架试验测得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保证燃油消耗大于10%,即油耗超过__________克/制动马力/小时,买方有权作出选择,按第十条拒绝接船和取消本合同或减少船价后接受本船,最高减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4.载重量

(1)如果根据技术说明书在规定的设计吃水状态下测得的实际载重量比保证载重量(_____吨)低________吨以内,则合同价格不予减少。

(2)如果载重量不足超过______吨,每超过1吨,合同价格则减少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3)如果本船实际载重量低于保证载重量________吨以上,则买方可根据本合同第十条所述拒绝接船和取消本合同,也可减价接受本船,合同价格减少最大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4)如果本船的实际载重,在规定设计吃水状态下,超过__________吨的保证载重量,超过载重__________吨以下,合同价格不予增加,超过__________吨的每1足吨合同价格增加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由于载重量增加而增加的合同价总数应加在第五期付款中,但增加的数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5.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监造和检查

1.买方监造师的指派

买方将自费按时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以下称为监造师)。监造师应由买方书面委任,并常驻在卖方的船厂,负责对在建船及其主机、辅机进行检验和监造。卖方保证为监造师进入中国按时办妥必要的签证,监造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买方负责给予卖方申办签证通知。

2.图纸认可

本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 天之内共同商定需送交买方认可的图纸清单(以下'清单')。在监造师抵达卖方船厂之前,清单中规定的图纸应寄送至买方,买方应在收到后( )天内(不包括邮寄时间)将认可或注解的图纸寄回卖方。

经买方或监造师认可的图纸应视为最终的图纸,其任何改变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处理。

3.监造师的监督和检查

对本船的机械设备及舾装的必要检查由船级社和/或卖方的检查小组在整个建造过程中实施,以确保本船完全按照合同和说明书进行建造。

在交船前的所有时间内,监造师有权按照双方商定的试验清单参加试验及在卖方船厂、分包厂或任何加工地或本船有关材料的储存地检查本船及其机器、附件。如果监造师发现本船的建造或材料或生产工艺不符合或将不符合合同或说明书的要求,监造师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如果同意买方的意见,则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立即改正。买方应向卖方承诺和保证,监造师按照双方同意的检查步骤、日程和一般的造船惯例进行检查,并使建造成本的增加和建造误期时间减少到最低程度。

4.卖方的责任

在本合同项下买方雇佣的监造师均被视为买方的员工,买方、监造师或买方的雇员或代理人在船上/或卖方或分包商的厂区,参与建造本船而发生人员受伤,包括伤亡在内,只要不是因卖方、卖方的雇员或代理人或卖方的分包商的重大疏忽造成,卖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只要不是因卖方、卖方的雇员或代理人或卖方的分包商的重大疏忽所致,买方监造师、买方雇员或其代理人在中国财物的损坏、灭失等,买方概不负责。

5.薪水及费用

按本条,监造师或由买方雇佣的雇员的薪水及日常开支,均由买方自理。

6.进度报告

买方有权在本船建造期间任何时候要求卖方报告本船进度情况。

7.监造师的更换

卖方有权书面要求买方更换对建造本船不称职和不满意的监造师,并说明理由。如有必要,买方将派员至卖方船厂调查此事,如果买方认为卖方要求合理,即应尽快更换。

第五条 修改、变更和加帐

1.如何实施

2.规范、规则等的改变

a)关于实施此类修改或变更所发生的成本而引起的本船合同价格的增减;和/或

b)关于实施修改或变更而引起的交船时间的延长;和/或

c)关于实施这类修改或变更导致的保证载重量的航速的增减;和/或

d)关于实施这类修改或变更导致本合同或说明书或两者的任何改变;

e)由于合同价增加而向卖方提供卖方满意的附加保证。

(2)如果不论何种原因,双方不能就合同价格和调整,或交船期的延长,或保证航速和载重量的增减,或向卖方提供附加保证,或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如有)未能达成协议,则卖方有权根据合同及说明书的有关条款继续建造本船,买方也应继续遵守未作任何修改的合同及说明书的条款。

3.材料和/或设备的代用

如果按本合同或说明书的需要用于建造本船的材料和/或设备无法及时采购而满_____船,在卖方提出合适证据并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后,卖方可以提供达到船级社和建造本船所适用的规则、规范要求的材料及设备。

4.买方供应品

买方应在卖方指定时间内,将说明书中规定的由买方自费提供的供应品提交给卖方船厂。

如果买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该供应品提供给卖方,且将影响交船,则本船的提交按所延迟的日期相应推迟。买方应赔偿由于其供应品延迟而使卖方遭受的所有损失和损害。此赔偿款在交船时结清。

如果买方供应品交付延期 ( )天,则卖方为不损害自己的权益,有权在不将该项目安装到船上去的情况下继续建造本船,买方应接受按此完工的船舶。

在买方供应品送交卖方后,卖方应负责按说明书规定将项目存储和处理并安装到船上,不另_____。

在买方供应品运达后,双方应负责共同开箱检查,如果发现损坏且无法安装,则卖方有权拒收该买方供应品。

第六条 试航

1.通知

2.如何实施

(1)凡与试航有关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在本船试航期间和试航时,卖方必须自费提供必要的船员以符合安全航行的条件。试航应按规格书规定的方式进行,并满足规格书规定的性能。

试航路线由卖方确定,试航应在配备有速度测定设施的试航水域内进行。

3.试航载重吃水

买方根据本条第二款(2)规定提供试航所需供应品外,卖方应提供本船所需的淡水和试航所需的备品,使本船达到规格书规定的试航载重吃水所需的压载(淡水、海水或其他规定的压载物)由卖方付费。

4.验收或拒验的方法

(1)当卖方通知本船试航结束时,买方或买方的监造师应在此之后六(6)个工作日之内,以电传并用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卖方接受本船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

(2)但,若试航结果表明本船或本船任一部分包括其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格书要求,卖方应会同监造师检查故障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故障进行修改,若有必要重新进行试航,买方不承担额外费用。当卖方通知这些修改和/或重新试航完成时,买方应在此六(6)个工作日内根据卖方所作的修改和更正后和/或重新试航的情况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的方式接受本船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

(4)本合同双方若对本船试航、试验的结果产生任何分歧、则应按地十三条规定的_____办法予以解决。

(5)买方不能因试航和/或进一步试航后有保留意见或备注而拒绝接受本船。卖方必须在按本合同交船前完成此类修改(如果这些修改被卖方接受)。

5.剩余消耗品的处置

6.验收的有效性

第七条 交船

1.时间和地点

2.何时和如何实施

如果买方和卖方各自履行了其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本船的交付应在卖方向买方提交确认交船的交接船证书以及买方向卖方接船证书的同时立即生效,交接船文件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

3.应提交给买方的文件

在买方接受本船时,买方应将下列文件(取决于第五条2中的内容),连同交接船证书提交给买方。

(1)卖方按说明书进行的本船试航报告;

(2)本船设备、属具含说明书规定的零备件等的清单,由卖方制定;

(3)卖方按第六条第五款指定的消耗材料、储备品清单;

(4)卖方按说明书制定的本船完工图;

(5)卖方提供的载重量和倾斜试验报告;

(6)按合同和说明书要求在本船交付时需提供以下全部证书:

……

各类证书需由有关当局或船级社出具。本船需满足本合同签字时业已生效的有关规范规则。所有证书应有一份原件交本船留存,二份副本交买方。

如果在交船时船级社或卖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无法出具完整的证书,卖方需提供船级社或卖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具的临时证书,而在临时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卖方应将正式证书提交买方,对此,买方应予以接受。

(7)卖方出具保证声明,即本船的任何留置权、费用、索赔、其他妨碍买方所有权的事项均不存在或已结清。特别是本船的交船港所在省或国家的赋税或费用绝对无关,也与卖方在交船前在其分包商、雇员和船员在本船试航或其他场合中发生的全部债务绝对无关。

(8)卖方开具的商业发票。

(9)卖方提供的销售帐单。

4.产权和风险

本船的产权和风险只在交船时才转移至买方。如上所述,双方在充分理解交船之前,本船和其他设备的产权完全为卖方所有,卖方承担风险。

5.船舶的驶离

6.本船招标

第八条 交船时间的推迟和延长

1.推迟原因

2.推迟通知

在卖方认为有权按本合同宣布推迟交船时,卖方应在推迟发生之日起七(7)天内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的方式通知买方推迟的日期和原因。

同样,此类推迟结束后七(7)天内,卖方应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买方推迟的终止时间,并确定由于此项延迟原因引起的本船交付的最大推迟日期。买方在收到该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能对卖方要求推迟交船作出反应,则被视为买方放弃反对推迟的权利。

3.超时推迟而取消合同的权利

4.允许推迟的定义

由本条第一款所述的原因导致的推迟,但不包括本合同条款所允许的任何其他交船日期的延长应理解为(并在此称为)允许推迟,并区别于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需调整船价的非允许推迟。

第九章 质量保证

1.材料和工艺的保证

在卖方将本船交付给买方后12个月内,卖方保证对本船、其船体、机械设备及其所有部件和所有由卖方和/或本合同中的其分包商制作完成或提供的包括材料、设备(但由买方或以买方名义提供的任何部件除外)发生因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和/或制作工艺错误引起的缺陷承担责任。

2.缺陷的通知

买方发现属于本保证范围内据以索赔的缺陷或偏差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卖方。在买方的书面通知中应详细说明缺陷的性质和由此引起损坏的程度。卖方在保证期到期后三十天内未收到缺陷通知,卖方对保证期到期之前发现的缺陷不承担义务。在保证期到后三十天内应电传通知发生的缺陷,需要说明缺陷的性质和损坏的程度,则随后的索赔视为符合要求。

3.缺陷的修复

卖方应自行对本条所保证的本船或设备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缺陷进行必要的修复和/或更换。这些修复和/或更换应由卖方完成。

但是,如果卖方不能修理本船,如果卖方的更换材料、部件的运输将影响或推迟本船运行,那么在此情况下,买方可自行选择在其他地方进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换,但买方无论如何应首先尽快地用书面通知或书面确认的电传,告知买方将要修理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本船及其运行没有推迟,其运行未受损害,卖方有权由自己的代表或船级社代表,核实买方提出的缺陷的性质和范围。在此情况下,卖方在检验结束后,应迅速用电传通知买方,承认或拒绝这类缺陷属其担保提供范围。在一般情况下,随后指派的保证工程师,将代表卖方。

出现下列情况,卖方应立即将包括此类修理或更换含运输费的实际成本,或按日本、韩国、新主要船厂实施类似修理或更换的平均费用包括其运输费用取其低者以美元电汇给买方。

(1)卖方承认按本条应补救的缺陷,或

任何争议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_____。

4.卖方的责任范围

卖方对由于本条第一款所述原因引起缺陷或损坏负责,卖方责任局限于上面第一款中规定的担保期内,由于一般磨损或不是由于上面第一款中规定的缺陷而导致的该船设备损坏,卖方无义务修理。发生在海上或其他地方的火灾、意外事故、或错误处理事故、疏忽或故意疏忽,是由买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包括该船官员、船员、乘员或在该船上工作的人员引起的,而不是卖方及其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引起的,因而造成该船及设备损坏,卖方不负责任。同样,对于那些由卖方和/或其分包商以外其他人的修理或更换而造成的本船设备任何部件的损坏,卖方不负责任。

根据本合同条款,卖方将本船交给买方后,解除了本合同所述的一切责任和义务(保留第九条所明确规定的对买方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材料、设备、设计缺陷或其他缺陷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由于卖方忽略或错误导致的损失的责任或义务。卖方不负责买方在本船所承担的义务中的间接损失或特定损失或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浪费时间,损失利润或收入或滞留费用在内的费用。

本条担保及卖方责任与义务是专有的和不可替代的,于此表示买方放弃了其他补救、保证、担保或责任,无论这些权利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由法律赋予还是其它(包括但不限于适用性、适销性和间接损坏方面的责任)规定的,是否由卖方疏忽所引起的。该担保不能延长、变更或改变,除非买卖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

5.保证工程师

卖方应指派一名或二名保证工程师作为卖方代表,从本船交付之日起为该船服务十二(12)个月。买方及其雇员应给予该保证工程师充分的合作以便其履行卖方代表在船上的职责。买方应按照该船轮机长待遇给予保证工程师,并应向其提供食宿,卖方和/或保证工程师对此不承担费用。

买方应每月向保证工程师支付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作为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工资。买方还应承担在服务期满后飞返中国的旅费及保证工程师在履行其职责时与卖方面通讯联系的费用以及(如有)其医药费和住院护理费。买方及其继承人和/或指定人有责任向卖方和/或保证工程师和/或卖方赔偿保证工程师的个人伤害,包括死亡、或保证工程师财产的破坏、损失或缺损,如果该死亡、伤害、损失和/或缺损是由于买方,其继承人和/或指定人或其雇员和/或代理人的重大疏忽或故意失误造成的。

有关本款细节,合同双方应按照本款内容在交船时另行签订一份协议。

第十条 买方的取消、拒收和解约

1.买方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给卖方的付款为预付款。如果买方行使其根据本合同条款准许的取消和/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买方应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卖方。这种取消和/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应于卖方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3.在卖方向买方作此退款后,本合同各方对他方的责任、义务将完全解除。

第十一条 买方违约

1.违约定义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买方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规定之义务。

(1)根据第二条规定,第二期或第三期或第四期款项到支付期,并收到卖方按第二条提出的付款通知后,买方未予支付;或

(2)买方在收到卖方根据第二条的规定提出的付款要求后未根据第二条第3(5)和4(5)向卖方支付第五期款项;或

(3)卖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按时提交本船,而买方没有接船。

2.违约通知

3.利息和费用

(1)如果买方对于本条第1(1)和/或1(2)规定的进度款项付款违约,自付款到期日后的15天期间,买方应按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 ______%)支付分期付款利息,十五(15)日之后按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直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如果买方未按本条第1(3)规定接收该船,应视为买方第五期进度款付款违约,并应支付按前述利率计算的利息,自第七条第7款规定的准备交船之日起算(包括当时在内)。

(2)如果买方违反了前述1(1)、1(2)或1(3)的规定,除本合同有关规定条款外,买方不应支付卖方因买方违约而支出的成本、费用和开支。

4.交船前违约

(1)若买方出现本条第1(1)、1(2)或1(3)所规定的违约,可根据卖方选择,将交船日按买方违约持续时间推迟。

(2)若买方出现本条第1(1)、1(2)或1(3)所定义的违约,并持续十五(15)天,卖方可行使下列权利和补救措施。

(i)卖方根据本条第2款已用书面确认的电传(或传真)向买方发出违约通知,卖方有权自行选择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在买方收到取消或解除的电传通知后,所有买方供应品归卖方所独有,本船及其设备、机器应由卖方单方出售或采取其他措施;和

(ii)(适用于买方对本条1(1)所定义的违约)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第五期款项、利息以及根据本合同规定出售本船所花费成本和/或费用,有权宣布未付的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款项到期,在宣布后,卖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按其签发的保函条款立即支付所有未付的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款项。

5.本船的出售

若出售本船,卖方应用电传或书面通知买方。

(2)若出售已完工的本船,卖方出售所得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销售费用和由于买方违约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支付未付的各期款项和/或合同价格差额及利息,利息按前述相关条款的规定,其利息计算自各到期日起算至售船收益日止。

(3)若出售未完工的本船,卖方出售本船所得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销售费用和成本,由于买方违约对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支付建造本船所有成本(这里所指的建造成本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和/或卖方为设备和/或未安装到船上的材料所付费用);和/或卖方已支付和/或要支付的本船任何费用、开支、消费和/或专利税减去卖方保留的分期款项,并补偿卖方因取消和解除本合同遭受的合理数额的利润损失。

(5)若售船收益不足支付前述应付款项的总额,买方应按卖方要求立即支付其差额。

第十二条 _____

1._____范围

自本船第一只分段上船台之日起至本船完工、交付及买方接收之时止,卖方应自费向中国一流_____公司投保本船及运至船厂用于建造、安装到本船上的所有机器、材料、设备及舾装件,包括买方供应品。

2._____赔偿费的使用

(1)部分灭失

如果本船在交付和买方接收前,本船属于_____范围内的原因遭受损坏,且该损坏未对本船造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卖方将凭本条第1款所指定的_____单获得_____赔偿,并将其用于修理损坏部分,以满足说明书中所列的船级社及其他团体、当局的要求,也不向买方追加额外费用,买方应按合同接收按本合同及说明书完成的本船。

(2)全损

若本船认定为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则卖方应当:

(i)根据合同双方协议,按本合同条款继续建造。在此情况下,按前述_____单所得_____赔偿应用于重新建造和/或修理本船损坏部分和/或重新配备买方供应品,而不向买方加帐。但是合同双方须首先书面同意因重建工作实际需要,交船日期合理顺延及包括合同价格在内的合同其他条款的调整。

在收到有关本船实际或推定全损的电传通知后三十(30)天内,买方应根据本款内容书面或电传通知卖方对此是否同意,若买方未对卖方作出此类通知,则将视为买方对此不同意。本合同将视为被取消和解除,买方获前述退款,且应适用本条条文。

3.卖方_____责任的终止

卖方对本船的_____责任在本船交付和为买方接受时即告停止和结束。

第十三条 争议和_____

1._____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

对于船舶性能与结构心得体会报告五

甲方:

乙方:

建造本合同说明的一艘,经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船舶建造合同。

第1条 船型、数量和工程编号

本合同工程船为钢质船体,柴油机动力装置,单螺旋桨推动。共建造一艘。工程编号:---。

第2条 技术依据

2.1、船舶根据乙方提供的经送审的(ccs审图中心许可)船、机、电完整设计建造图纸,及详细生产设计图纸及光盘。甲方按现有的设备、设施、场地等条件进行建造。

2.2、以下技术文件和其它有双方认可的并由双方签署,同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2 1、技术说明书。

2.2 2、主要技术图纸。

总布置图/机舱布置图/基本结构图/解剖面图/电力负荷计算书/线型图/容积图。

2.2 3、主要机电设备及制造商表;船、机、电供应品明细表。

2.3、用来建造和安装在船上的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备、导航设备、救生设备及辅料均有乙方提供,并应是船检认可的船用产品。(如钢板预处理、钢管镀锌,按船舶检验要求及规范购置舾装件及提供加工完整舵、轴系统等标准件。) 所有的材料设备运至厂。

2.4、船舶建造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采用的工厂造船标准及工艺,须经船检部门认可。

第3条 建造规范依据

3.1、满足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当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高于船检造船规范和有关修改通报时,应以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为准及csqs标准。

3.2、 船舶应符合技术说明书指明的公约、规则和要求(以下通称“规章要求”),包括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龙骨安放完毕前的规章要求。

第4条 船舶规格及时间

4.1、船体:

总长: 米; 船长(两柱间): 米; 型宽: 米; 型深: 米; 设计吃水 米。

4.2、主推进装置:

柴油机一台,最大持续功率为 kw,机舱内辅助机械、甲板机械等按技术说明书要求提供并安装。

4.3、船速: 试航速度不小于 节。(与甲方无关)

4.4、建造时间 年 月 日,交船时间 年 月 日。

第5条 价格与付款

5.1、 合同价格:

本合同造船总价约为人民币 整。

5.1.1、本合同中第2.3条款合计人民币为 ---- 万元整。

5.1.2、本合同中的造船工时价预估人民币 整。按船舶建造后的实际空船重量结算约。5.1.2.1、甲方承担船舶辅助吊车费、胎架及支撑费、搭拆脚手架费、码头费、无损探伤费、管系酸洗、施工需要的设备/专用工具费、各项试验/试航费 (不包括所需油料)。

5.1.2.2、甲方承担船舶的所有冷作、电焊、涂装、舾装、室内装修、管系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的人工费用及必须的零碎机加工费用。

5.1.2.3、甲方承担船舶耗用的焊条、焊丝、碳棒、陶瓷垫片、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气体。

5.1.3、本合同中除5.1.1款项外的其它费用预估人民币 ---- 万元整。

5.1.3.1、船台费---万元/艘,施工设计费、放样费、舾装件、尾、舵轴系统及主要机械加工另计。

5.1.3.2、船舶检验费、拖轮费、巡航费、下水费按实际结算,保险费按船舶总价(按---万元计算)的 ‰(按甲方公司保险条款要求,费用按实际由甲方代付乙方承担,受益人为甲方),税金按建造工时总价的--支付(按最终决算销售完税额--支付),上述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

5.1.3.3、乙方自带的设备、材料码头至作业区域的运费及上下车费,每吨按 元另行计算。甲方提供现场办公室一间。

5.2、付款:

5.2.1、合同签订乙方应先支付给甲方定金造船总价的 %,三个工作日内汇入。

5.2.2、第二期付款: 开工之日,乙方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 % 。

5.2.3、第三期付款: 开工之日起 天, 乙方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 % 。

5.2.4、第四期付款:下水前一天,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 % 。

5.2.5、在试航前 天,双方将产生的加减帐项目清算, 确定船舶的最终造价, 船舶法律交接时, 乙方支付甲方余款的全部。

5.2.6、在建造过程中如不正常过度浪费,下料不当(不超过 %),所损失费用按实际由甲方承担,废料归甲方所有。

5.2.7逾期 天按正常结算交付,超期每天按 元/天,以 天为限。

第6条 监造

6.1、乙方驻厂监造代表及其权利

6.1.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派出监造代表驻厂,参加船舶监造。监造代表应由乙方正式任命并指定首席代表。

6.1.2、船舶建造过程中,双方商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在甲方检验后,提前 小时提交检验通知单。监造代表接到通知单后,无故不参加检验和试验时,甲方可在验船师出席的情况下进行检验,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6.2、甲方职责:

6.2 1、甲方应为接船人员提供办公场所,交通、住宿、伙食,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7条 工程变更和修改

7.1、船舶在施工设计和建造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或变更本船工程内容、材料及设备配套,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经船检认可后,达成修改工程协议。修改工程协议为合同组成部分,由此修改或变更而引起本合同交船期的变动,价格的调整等问题,均以双方代表签字认可的修改工程单为准,费用另行结算。

7.2、本合同签定后,如船检要求或船舶施工需要符合其他法定而进行修改的,甲方应立即用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双方应为此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7.3、乙方自带的设备、材料的ccs证书,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8条 试航和试验

8.1、通知:

甲方在试航前 天应以书面方式将试航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船舶试航的通知 天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收到通知。如乙方代表无故未能参加试航,甲方可在没有乙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执行试航计划。试航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下水后不作进坞处理。但在下水时造成船体及设备损伤,所有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8.2、试航方法:

试航按双方认可的试航大纲进行,如任何一项试验项目不能满足合同或技术说明书及船检的要求,甲方须进行再试验和/或试航,并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相应费用。

8.3、接受船舶:

船舶试航结果满足试航大纲、技术说明书及船检的要求,拆检项目完成,缺陷修复,负责相应的证书,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船舶。

第9条 船舶交接

9.1、船舶技术交接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船舶的技术交接时间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天内(按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实际开工日期算起),交接地点为甲方码头。

9.2、技术交接前,全船的货舱、机舱、生活区及公共场所、及其他各舱,全部清洁干净。各机电设备完好运作。

9.3、技术交接毕,双方签署船舶技术交接证书。确认技术转交乙方。

9.4、船舶技术交接文件:

9.4.1、船舶技术交接毕,甲方应将技术说明规定的正式文件及下列文件一式二份交给乙方:

1)、符合合同、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试航报告。

2)、符合技术说明书要求的船舶设备清单,船舶设备证书。

3)、船舶建造证书。

4)、船舶质量说明书。

5)、船舶检验证书。

6)、其他文件,如乙方需要的。(乙方自带的设备及材料清单或证书除外)。

9.5、船舶的法律交接

在乙方支付全部造船款后,双方在甲方码头完成船舶的法律交接, 签署船舶法律交接证书。法律交接时的船舶状况应与技术交接时的船舶状况一致,正常的磨损除外。

9.6、产权与风险

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前,该船的产权与风险属于甲方,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后,移交给乙方。

第10条 船舶安全

10.1、船舶在厂期间,甲方应对船舶的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应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消防管理。乙方自负安装、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资格认可。

10.2、船舶在厂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如发生失火或全部或部分损害,甲方应即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即时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事故报告。由于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原因则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事故报告,并作出相应的措施和处理。

第11条 交船时间延误

11.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到船舶完工的期间,由于下述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战争、地震、海啸、洪水、台风或因自然灾害使船舶严重破坏或造成的交船延误。应视为不可抗拒或充许延误。

11.2、由于乙方原因引起返工,而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按现行船舶修理标准收取费用,并顺延周期。

11.3、如因船舶设计、材料、设备等原因引起船舶无法验收,由乙方负责处理,造船周期顺延;如因甲方施工质量原因引起船舶无法交验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12条 质量保证

12.1、材料、设备、工艺及设计的保证:

船舶技术交接后固定件十二个月,运动机械设备六个月内。甲方对船体、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凡是由于施工质量及材料、设备缺陷、安装工艺问题,而引起的各种故障、损坏,甲方保证免费修理和更换。乙方应严格按船舶操作规程作业。否则由此引起的各种故障及损坏由乙方自负。乙方自备设备及材料或安装调试的工程由乙方自负。

12.2、关于故障的通知:

一旦发现属于保证范围内的任何故障,乙方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说明故障损坏的性质及程度,甲方接到通知后,应迅速答复乙方进行处理。

12.3、甲方接到乙方关于船舶发生故障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提出处理意见。如果船期不受影响,或船舶仍能安全航行,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处理意见。如果对故障的性质发生争议,须经当地验船师证实,如属于保修范围内故障,由甲方尽快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13条 其他事宜

13.1本合同双方之间引起的任何争执,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或人民法院起诉。

13.2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单方面均不准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14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对于船舶性能与结构心得体会报告六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船舶事宣达成以下协议:

一、船东授权委托书及船舶证书

本租船合同由甲方与船东或其授权的公司做为乙方签署。如果船东委托代理签署本合同,则代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负责船舶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和船东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附该船舶“授权委托书”正本)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船舶有效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级证书,船舶保险单),其所列各项范围与船舶实际情况相符。

二、船舶状况

乙方保证,船舶航行区域为内河a、b、c区。在交船之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水密、坚固、货仓防水湿设施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在各方面适于沙、石、泥的货物运输,船壳、机器、设备、船舶文件、等维持在充分有效状态,并按规定配齐和维持合格的船长及船员。船舶应提供充分的证明,可以正常作业。

三、货物:

四、航行范围

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适航航区的平板货船(下称船舶),按船舶检验证书,营运证书规定之范围从------货物运输。甲方如超出以上范围使用船舶,须事先经乙方同意。

五、租金、押金、消耗及放船费

1、船舶每月租金:(含船员工资、伙食费、船舶保险、船员社保及保险费、船舶修理费)rmb万元(大写)。凭收据结算租金,租期不足整月的,租金按天计算。租用期间船舶每月提供三天给予船舶办理保养及办证时间按(可累结),乙方无权在甲方不营运时自行安排船舶运作。

2、船航行油耗为平均每小时公斤,以甲方制定各航线定额配油所核定航行时间里程柴油为标准,按实际营运航次计算。

3、租金结算一次,甲方于每月---日和---日前向乙方支付下月的应付费用,并预付乙方六个月的租金做为押金(租期结束时,在一切手续按合同交接完成后退回),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天气原因或因天气关系等因素不能投入营运,甲方必须照常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终止租约并没收押金。

4、放船费:起租时甲方派员在船舶停靠港读油位后加油、押船到目的地港起租,油费由甲方负责。起航港签证费由甲方负责支付,目的港签证费由甲方负责支付。油费由甲方负责支付。

六、租期

甲方租用该船舶两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船舶放船之日起计算,证租期满时甲方有权优先选择续租船舶。续租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仍受本船舶合同约束。如任一方对合同延续有异,则参照合同第十三条约定。

七、停租

因以下事项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船舶的,甲方可停止支付租金。同时甲方可单方面撤销租约并保留向乙方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1、人员或船舶用品不足。

2、船壳、机器或设备损坏。

3、船舶或货物遇到海损事故包括碰撞和搁浅而造成延误(公共海损除外)。

4、未经甲方同意而超出保养时间的修船、进坞或为保持船舶效率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5、船舶或船员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营运所需的有效证件及其他船舶文件。

6、船长、船员或水手的罢工、拒航、违抗甲方指令(如执行此命令会危及船舶安全除外)或失职。

7、任何因乙方、船长或船员受到控告或违章对本船舶实行扣留或干预(但由甲方疏忽行为引起的除外)。

8、乙方违反租约而停工。

9、由于本条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由于伤病船员上岸治疗而使本船绕航、折返或靠挂非甲方所指示的港口。

10、其他乙方原因妨碍或阻止本船舶有效运营或使本船不能给甲方使用。

八、船舶检修

除非因突发事件,乙方因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船舶检修计划,预计超过三天的检修计划应提前两周通知。

九、甲方职责

1、负责安排船舶适航区域和载货量进行船舶配载货在挂靠港的装卸作业的联系。

2、负责支付船舶运输货物在港口发生的费用。

3、负责支付乙方合同约定的船舶租金。

4、负责支付船舶的海事签证费,负责业务办单费,装卸港口码头代理费、靠泊费、特定航线的费用,船舶凭票报销。

5、负责船舶营运期间的船舶柴油、机油等油采购及船舶维修费等费用。

6、负责办理船舶在租期间的有关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

十、乙方职责

1、负责支付船员工资、膳食费、福利费、船员生活用品费、船舶保险费、船舶检验证书费,应由乙方付担的费用。

2、负责船舶的船员在甲方租赁期内的保险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保险文件。

3、负责船舶保养、办理船舶证照、安全检查及清理油污等手续,确保船舶正常运营,如停航天数超出累结天数的扣减船舶租金,如发生船舶机械故障应及时抢修,已满足甲方的货物运输要求。如因船舶维修导致甲方货物无法出运,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如船舶在航行,港口作业中因码头装卸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的过错造成对船舶的损害,乙方应及时向责任方协商赔偿和善后方案,同时乙方或船长应在损害发生时立即甲方联系,并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4、确保船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目的港,若无合理原因航速减缓或绕航行驶造成甲方延误,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偿因遭受的损失。

5、服从甲方的合理调度指挥,配合码头装卸作业。如甲方对船长或船员的行为不满,在情节属实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撤换并承担相关差旅费。如乙方无法安排更换使甲方满意的船长或船员,并使甲方在连续多个航次中无法正常执行或者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负责船舶及货物安全,船长、船员须根据甲方的配载计划对货物作合理的安全配载。若因船长或船员管理船舶和货物的过程中的过失或疏忽造成货物损失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于甲方相关人员联系,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船航运营期间应遵守海事、港口有关安全规章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按期办理船舶安全检查,油污清理手续,做好清理手续,做好船舶及船员管理,确保船舶安全生产。船舶航行如遇雷雨大风、大雾、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对船舶航行安全造成威胁时或海事部门封航、禁航等特殊原因,需抛锚待航无法按期开航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如船舶发生碰撞、搁浅、火灾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保证船舶安全,同时将真实过程详细登记在航海日志备案。

对甲方调度安排航次任务如出现因航道、码头水位限制等威胁到船舶安全的,船员安全,船长有权提出意见或建议,安全无保障的和提出拒载或暂缓航行,并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协商、必要时调整航次任务。

十一、留置权

为索回已付不应付的款项或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滞留船舶。

十二、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外(不可抗拒或公共海损事件不属双方违约),任何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须赔偿对方两个月的租金做为违约金。

十三、结算方式

甲方依租约规定,每期rmb(大写)以现金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现金,此租金为税后金额。

十四、合同终止

任何一方对合同延期有异议,须在合同到期日前十五天内就是否延续或修改合同向对方书面提出。双方未能最后达成协议的,这本合同在到期日自行终止。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合同履行期间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海事部门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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