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运营快报心得体会实用 银行运营管理心得(9篇)

  • 上传日期:2022-12-27 03:3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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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银行运营快报心得体会实用一

经过在农行的3个月的实习,我从客观上对自己在学校里所学的知识有了感性的认识,使自己更加充分地理解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我这次实习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贷款业务,其他一般了解的有储蓄业务、信用卡业务、贷款业务。工作包括最先简单的录入、统计和后来的前台营销、接待工作。

实习人员:山东省济宁职业技术学院08级经管系金融保险专业学生梁博

实习时间: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1日

实习目的:了解银行的基本业务与往来、为以后工作和生活增加一笔丰厚的经验财产实习过程:(一)了解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二)学习银行的基本业务流程与操作方式

(三)学习银行卡业务的操作流程与录入复合工作

(四)熟练操作贷款流程

实习内容:开始前2个星期,领导让我负责最基本的接待和助理业务,更多的是跟领导和前辈们学习业务做法。通过在银行内部的实际操作,我发现银行的业务不仅仅是简单的存、贷款业务,更多的营销及中间业务都是我不曾知道的。即使是存、贷款的最基本业务,也不是原来在学习中认为的那样简单。特别是贷款业务,业务在一开始就需要复杂又繁琐的一系列材料,身份证明,财产证明,与其他一些必须的东西,之后,就必须对这些材料进行处理,通过整理、分析,查缺补漏,形成一套完整的上报文件,经审核申请人信用记录良好后,报由市行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还要将财产进行抵押等等,最后,经过各部门的审查后进行放款。当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都会带来繁琐的纠正工作,马虎不得。也深刻体会到银行不是简单的存款取款的渠道,而是一个具有权威性的完整的金融机构。

经过2个星期的学习,我被分到了办公室内部,主要辅助客户经理对银行产品进行营销,包括贷款,贷记卡,转账电话等。每天对来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产品的营销与贷款的初步材料整理与上报。贷款作为银行最基本的业务之一,一直是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其重要性显而易见。而现如今,随着国家屡次调整准备金与存款利率,贷款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所需的材料不断增多,而款项的限额也越来越少,每天我们要不断更新新的信息供客户参考,并对客户适合的产品进行介绍和推荐,由于接触的人数较多,各种层面上的人都有所涉及,难免会在工作上有所不便。不过这样的“亲民”实习让我学习到了很多,收获颇丰:要做好一份工作甚至一个业务,要从顾客的角度切实为他们着想,要用诚心感动他们,尤其是银行这样一个公立的角色,更要时时以认真严谨的态度要求自己服务大众。

实习收获与体会

这次实习,除了让我对农业银行的基本业务有了一定了解,并且能进行基本操作外,我觉得自己在其他方面的收获也是挺大的作为一名一直生活在单纯的大学校园的我,这次的实习无疑成为了我踏入社会前的一个平台,为我今后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础

首先,我觉得在学校和单位的很大一个不同就是进入社会以后必须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在工作岗位上,我们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对自己的岗位负责,要对自己办理的业务负责。如果没有完成当天应该完成的工作,那职员必须得加班;如果不小心出现了错误,也必须负责纠正。

其次,我觉得工作后每个人都必须要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正所谓做一行就要懂一行的行规。在这一点上我从实习单位同事那里深有体会。比如,有的业务办理需要身份证件,虽然客户可能是自己认识的人,他们也会要求对方出示证件,而当对方有所微词时,他们也总是耐心的解释为什么必须得这么做。现在银行已经类似于服务行业,所以职员的工作态度问题尤为重要,这点我有亲身感受。最后,我觉得到了实际工作中以后,学历并不显得最重要,主要看的是个人的业务能力和交际能力。任何工作,做得时间久了是谁都会做的,在实际工作中动手能力更重要。因此,我体会到,如果将我们在大学里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实践结合在一起,用实践来检验真理,使一个大学生具备较强的处理基本实务的能力与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这才是我们实习的真正目的很感谢实习单位给我这个这么好的实习机会,让我学习很多、成长很多、收获很多。

推荐银行运营快报心得体会实用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阅读这封自荐信。我叫,怀着对贵银行的尊重与向往,我真挚地写了这封自荐信,向您展示一个完全真实的我。

大学以来,我一直刻苦学习,勤奋钻研。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个人努力,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获得了全国大学生英语知识竞赛一等奖、国家助学金以及学院励志奖学金。在专科毕业的同时也顺利地拿到了辽宁大学自考本科文凭。

理论联系实践是很重要的。在校期间我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寒暑假参加了xx团市委组织的扶贫家教活动并获得了家长们的好评,接受了xx日报社的采访与报道。大二时,凭借着自身对金融方面知识的爱好与学习,经过学校老师的推荐,我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xx分行的兼职招聘中脱颖而出,进行了为期整整一年的'兼职工作。兼职结束后我又顺利地通过了广东发展银行xx分行的招聘考试(点钞5分钟18把,计算器5分钟6道题),顺利地成为了渤海支行营业部的全柜员。8月——8月被xx团市委调往庄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xx团市委确定为支援北三市大学生志愿者)。

希望贵银行能给我一个发展的平台,我会好好珍惜它,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奋斗,最重要的是为贵银行事业的发展增砖添瓦。

以下是我个人能力与工作教育背景的综合简介:

良好教育背景:将于20xx年7月获得xx大学经贸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连续三年获学校优秀大学生综合奖学金,综合排名列专业前5%(共200人).

金融行业工作经验:在瑞典银行上海办事处兼职,中国银行国际结算部实习以及在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外事办公室任助理,从事客户接待,国际结算业务操作和会务操作等工作,对金融,贸易等行业有了较深了解.

较强的沟通策划能力:在校期间担任班长,学生党支部书记,策划组织了系列班会和晚会,组织广州市残疾人展能中心校园义卖活动和暑期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服务,较多地进行对外沟通联系,项目策划,人员管理和任务分配等工作,培养团队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扎实的个人技能:多年的文学写作中练就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曾任校报编辑,校新闻中心记者;学校以外语为特色的独特训练中培养起良好的英文读写能力,并能用word,powerpoint进行大量文案工作.

我希望凭借自身所具有的工作实践经历和知识技能,以及自身的刻苦,进取精神,为贵公司的未来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祝贵银行事业欣欣向荣、业绩蒸蒸日上,也祝您身体健健康康、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求职人:

20xx-06-24

推荐银行运营快报心得体会实用三

尊敬的各位考官、各位评委老师:

我叫xx,今年二十一岁。于20xx年—20xx年就读于湖南省xxxxx学院。

今天,通过笔试进入了面试,对我来说,这次工作机会尤为珍贵。

邮政储蓄银行职员这个职业是神圣而伟大的,他要求我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很好的团队精神,而要做一个优秀的银行职员就要有一份对工作的责任心、耐心和对单位的诚心,要有好的工作态度很服务态度,我想融入这个大家庭,接受考验,锻炼自己,为邮政储蓄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推荐银行运营快报心得体会实用四

尊敬的xx银行深圳研发中心:

您好!我叫xxx,非常感谢交行给予我申请贵行工作的机会,加入拥有百年历史与优秀口碑的交通银行,是我梦寐以求的愿望,也希望交行能够给与我参加后续选拔的机会,我定会积极展现自我,争取能有机会为交行的发展事业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我出生于xx省xx市,本科与研究生均就读于北京xx大学,我的专业是通信工程,是一位成绩优秀,富有凝聚力和热心善良的人。

我成绩优秀,学习能力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科排名前5%并获得保送研究生资格,研究生排名前15%,连续两年获得一等奖学金。在竞赛方面,我也是成果累累,获得过国际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二等奖以及北京赛区一等奖,北京物理竞赛三等奖。研究生阶段参加过5个不同的项目,均凭借优秀的学习能力迅速入门,成为导师和学长的助力。我有信心,入职后,我可以很快达到交行对技术人员的要求,并不断提升自我!

我是个富有凝聚力,能有效组织同学完成工作的人。除了学习外,我还积极参加多项学生活动,本科4年,分别担任过学院生活委员、学生会科技部干事、小班班长等工作,有丰富的校、院级学生活动的组织与工作经验,使锻炼出良好的人际交流、组织协同能力。我相信我能很快融入交行的团体。

最后,我是个热心善良的人。除了学习工作,我也热心公益,参加过北京2008奥运、残奥会志愿者,为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还组织过同学到宏福敬老院为孤寡老人献爱心;组织过同学打扫清洁无人打理的学生布告栏等等。通过这些活动,我树立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观念。

我真诚地希望能有机会成为贵行的一员,我定会以饱满的热情、严肃的态度努力工作,与同事精诚合作,为贵行的发展奉献自己的青春,实现人生价值。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年月日

推荐银行运营快报心得体会实用五

尊敬的行领导:

您好!首先很抱歉向您递交离职报告,并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辞职信。加入银行已有一年半时间,感谢行领导和同事的悉心教导和照顾,尤其感谢行长,给了我很多学习和提高的机会,使我从离开学校第一次踏进社会后,逐渐走向成熟和职业化。对于行长长期以来的栽培与信任,在此刻,我衷心地表示感谢,也深感抱歉。

银行是我职业生涯中十分珍贵且有意义的开端,正是这份工作使我成为一名具备一定实际工作能力和处理日常事务能力的银行从业人员,感谢银行为我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和成长舞台。

由于个人方面原因,我感觉目前的工作现状与自己的职业规划有较大出入,我对于自己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状态十分失望,感觉有愧于行领导的栽培和期望。为了不因我个人因素影响行里的工作安排和发展,经过认真考虑我选择辞去目前的工作。我知道这会给行里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为此我深表歉意。

我确信在银行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曾经是银行的一员而倍感荣幸。

再次对我的离职给行里带来的不便深表抱歉,同时,我也希望行领导能够体恤我个人的实际情况,对我的离职报告予以考虑并批准。

最后,祝领导和各位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推荐银行运营快报心得体会实用六

通过在攀枝花农商行仁和支行营业部的实习掌握银行业务的基本技能熟悉基本业务的操作流程以及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制度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3月1日至6月1日

综合柜员

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是在攀枝花市仁和区盐边县米易县3家县农村信用联社的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攀枝花农村信用社经营规模不断壮大,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抗风险能力日益增强。其中,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主要监管指标在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名列前茅,达到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标准。20xx年11月30日,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这是四川省首家市州级农村商业银行。

经过在攀枝花农商行二个多月的实习,客观上来说,我对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知识有了感性的认识,使自己更加充分的理解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也逐渐的适应了我学生身份向职业人员的角色转换。我这次实习的主要内容是制度学习,储蓄业务以及基本的综合柜员操作。

首先来说,这次实习给我感觉最深的就是我观念上的转变。以往在我的观念中,银行工作人员工作是那么的轻松,每天对着电脑悄悄键盘,再数数钞票就行了,我完全忽略了每一个工作都有每个工作隐形的工作内容。自从进入仁和营业部实习以后,我感觉事实与现实的差距真是太远了。由于环境因素,营业部每天的破钞都比较多,“破钞任务”是我进入实习以后听到较多的一个组合词,而捆钱,不管是困破钞还是困好钞都是技术活,尤其是捆小额破钞,更是令人烦恼的艰巨任务,而且如果在比较繁忙的时候,不论是整理破钞还是捆钱都得见缝插针的利用时间。

时间过去三个月了,但是现在的我对于刚到实习单位时的情境记忆犹新,尤其是各位前辈和领导对于银行工作制度的强调。所谓的制度就是银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准则,是不可违背的规矩。不违不保证不出错,但是违背了制度就埋下了出错的隐患。刚到营业部实习的第一天,主任就给了我一本信用社的制度读本,而且百般告诫与强调制度的重要性。

然而在接下来的实习过程中,经过慢慢的领会与学习,银行工作的制度规范也慢慢渗入在生活与工作中。“一日三查库”是所有工作人员每天必须的事情,而且也是我最紧张的时候,虽然每天都在进行着这项任务,但是每每到时候差点尾箱,总会担心会不会出错,虽然至今为止还没有出现过错误。银行的工作不必市场销售,多了少了哪怕是一角钱都是大事(特殊的除外),这都说明了在操作的过程中存在着错误,是对工作完成度的否定。

在这次的实习过程中,授权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项工作。不管是本地的授权还是统一的授权。在攀枝花农商行打造流程银行之际,制度规范,统一操作,流程化的操作时不可避免的,授权部门的存在就很重要。然而对于柜员来说,授权时每天必不可少的操作,每一次打款,或者是五万以上的业务来往或者是卡密的基本操作都离不开授权系统。授权的存在也让我间接理解了为什么每一次必须保障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在岗,这不仅仅是制度的需求,互相监督的需求,安全的需求,也是基本工作完成的需求,因为有些业务必须得本地授权,必须得有监督柜员的存在。

对于银行制度,并不是了解就好,还得好好的执行,必须彻底的贯彻实行。对于在这次实习过程中经常听到的5万金额弄成50万金额的事故,就是对于银行制度没有贯彻实施的具体实例,也是我们必须引以为戒的事情,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不论是临柜人员还是授权柜员都得认真、仔细、按部就班的进行规程操作。

在这次两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中,柜台操作基本就是我每天的生活写照。刚开始的一个多星期,我每天都处在背操作代码的混沌之中——2521,2510,0111,0112……

看似简单的几个数字,却将我弄的浑浑噩噩,而且只要有一天不操作,就会忘记业务的操作代码,为了这个事情,还没有少挨训诫。不过幸好,摸索的过程很短暂,慢慢的就熟悉了基本业务代码的操作。

然而在实习之初,有几项基本的技能是每个柜员都必须具备的,那就是捆钞、点钞以及过钞,刚开始认为这些都很简单,但是实际操作以后,发现一点都不简单,捆钞时必须将钱都弄整齐,叠好,而且在捆的过钞中,捆的位置,捆的松紧程度都有要求;而点钞就更是技术活,至今位置,我还是只学会了两指两张,对于很多前辈的很多种点钱的方法,我都望尘莫及啊;至于过钞,虽然现在都是用点钞机,但是在过钞的时候,钱的位置放置很重要,如果位置不对,就会不停的响,不断的停……

在进行柜台操作的过程中,因为农商行现在业务需要,基本是面对三农的服务业务,而对于实习生的我来说,每天的业务就是柜面上关于卡和存折基本的储蓄业务、挂失、密码设置、重置,还有少许的个人电汇业务等等。刚开始上柜实习时,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小心翼翼,总是害怕出错,总是一个操作一个回头,看看带我实习的前辈的表情,而且操作过程和时间都很缓慢,面对各种各样的客户和业务,还闹过不少笑话,但是在慢慢熟悉了基本操作以后,基本可以做到独立操作。

但是因为毕竟不是专业的会计或者是金融专业的人员,对于很多业务的凭证,到目前为止还是不太懂,只能懂一些简单的会计科目和凭证票据。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慢慢熟悉,能更好的操作业务。因为实习岗位是个人储蓄业务柜,所以对于很多对公的会计业务不是很熟悉,但是就自己来说,还是很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多多学习对会计业务,尽可能的全面的发展自己。

实习的时间很短暂,只有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但是就在这短短的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个人感觉收获良多,这不仅仅是工作上面的收获,也包括生活中的收获。

推荐银行运营快报心得体会实用七

尊敬的银行领导:

您好!

祝您阅信愉快!我是xx外语外贸大学经贸学院国际金融专业xx届应届本科生。我于近日从贵行网站获悉正在进行的20xx校园招聘,大学期间我一直关注金融行业市场的发展,也特别希望能应聘对公客户经理一职。我很荣幸有机会向您呈上我的个人资料。

xx银行作为国内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凭借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信誉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肯定;深圳分行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品种,建立起良好的行业区域优势。我认为适合贵单位的工作必须恪守诚信,正直忠诚;工作富有责任感,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快速学习能力和分析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做事认真、谨慎、细心、稳重,能为集团创造更多的价值。我自信我符合以上素质要求。

以下是我个人能力与工作教育背景的综合简介:

良好教育背景:将于20xx年7月获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贸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连续三年获学校优秀大学生综合奖学金,综合排名列专业前5%(共200人)。

金融行业工作经验:在瑞典银行上海办事处兼职、中国银行国际结算部实习以及在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外事办公室任助理,从事客户接待、国际结算业务操作和会务操作等工作,对金融、贸易等行业有了较深了解。

较强的沟通策划能力:在校期间担任班长、学生,策划组织了系列班会和晚会,组织xx市残疾人展能中心校园义卖活动和暑期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服务,较多地进行对外沟通联系、项目策划、人员管理和任务分配等工作,培养团队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扎实的个人技能:多年的文学写作中练就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曾任校报编辑、校新闻中心记者;学校以外语为特色的独特训练中培养起良好的英文读写能力,并能用word,powerpoint进行大量文案工作。

我希望凭借自身所具有的工作实践经历和知识技能,以及自身的刻苦、进取精神,为贵公司的未来发展贡献力量。

尊敬的银行领导,我非常希望能得到面试机会,供你们考察我在各方面的能力是否适合贵单位的需要。感谢您拨冗阅读我的求职材料,恳切期盼您的回音。

求职人:

日期:

推荐银行运营快报心得体会实用八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你能在百忙之中垂阅的个人求职自荐信!

贵行的形象和员工吸引即将毕业的学生,我很愿意能为贵公司效微薄之力!

我是来某学某毕业生。我在校期间学习努力,以优异的了基础知识的学习。,尊敬师长,参加组织的各类活动,与老师同学和睦相处,能说一口流利地英语,还在自学国际金融课程。在业余我有计划的抽出去各类书刊,杂志,看电视,上网,力求尽的的知识面,紧跟时代步伐。在放假期间,走出,我尽的去捕捉每可以锻炼的机会,与不同层次相处,最大化的让零距离的与社会接触,感受人生,品位生活的酸,甜,苦,辣,让尽快的社会“大家庭”。我很希望能到贵公司(银行)去工作,使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让生能有质的飞跃。我贵公司(银行)的整体形象,管理,工作会吸引我,是我心目中所追求的理想。我很自信的向您承诺:选择我,您绝不后悔!

下页附个人履历表,盼面谈!最后您能在百忙之中关注。

此致

敬礼!

求职人:

推荐银行运营快报心得体会实用九

交通银行借贷合同文本格式

(一)借款合同

(适用于国营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3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二)借款合同

(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对的投资。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供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3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的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4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6本合同正本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三)借款合同

(适用于三资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承诺费起算日为,并在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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