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青年干警讲堂心得体会总结 法院青年干警工作感悟(9篇)

  • 上传日期:2022-12-26 19:57:18 |
  • ZTFB |
  • 9页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法院青年干警讲堂心得体会总结一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xx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xx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xx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xx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xx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完善优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审判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司法辅助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实训化培养机制,选任优秀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教学师资库”,对预备法官、初任法官开展“一对一”职业训练,通过观摩庭审、现场演练、讲评研讨等方式,提升审判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第二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三类人员,分别设定比赛项目,以比促学、以赛促训,提高了审判业务水平。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了学习宣传宋鱼水、姜颖、赵海、刘黎等先进典型的活动。20xx年全市法院3人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被评为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57人被高校聘为兼职教授,涌现了一批专家型领军式人才。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xx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2法院青年干警讲堂心得体会总结二

xx年4月出生,现任xx法院立案信访局局长,二级法官,按上级要求,将本人xx年至今的有关法官晋级述职报告如下:

一、讲政治、顾大局。

我政治立场坚定,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积极坚持党的理论、历届全会精神及政治思想知识学习,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养。我还积极参加“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政治主题教育,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在平常,我能够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要求及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帮助、配合同事的工作,能圆满完成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业务硬、能担当。

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我院年均立案4000余件,对任何案件都做到了及时依法受理,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及时报告请示,争取领导支持,每年未出现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的现象,对上诉案件材料依法审查,规范填写上诉费用缴纳通知并及时送达,对上诉案卷的移送登录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并网上移送,没有出现超期移送的现象。

作为立案信访局的负责人,我一直都在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一是狠抓局里的业务学习,力求精益求精,不管是新出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还是立案工作指导,我都组织全局的同志对这些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逐步提高业务知识储备量,以便做到立案高效、准确。二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制作了民事起诉状、刑事自诉状、行政起诉状、执行申请书范本,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执行申请应提交材料告知书,尽可能为当事人起诉提供便利,减少当事人往来法院起诉的次数。同时建立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了立案具体操作细则,对各类案件从材料的接收到案件移送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使案件的受理登记工作做到依法、及时、高效,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三是积极实现“一站式”服务,诉讼服务中心率先在衡阳地区增添了含网上立案、诉讼引导、预约阅卷、联系法官、查询案件进度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自助终端,增设了导诉员岗位、新增了律师工作站,开通了网上立案服务,现有148件案件通过网上立案通道立案,这些都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四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营造和谐大环境。信访维稳是每年度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院长与党组每年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当年的信访维稳工作,并坚持院领导亲自接访、亲自包案、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制度,面对面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全院干警已牢固树立信访意识,在立、审、执阶段,做好信访风险评估工作,注重案件的调解以及判后的答疑释法工作,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对于发现的各类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及时研究制定应急措施,正面回应、合理疏导,掌握话语主动权,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开通了全省法院网上申诉信访信息平台,对来信、来访等信访案件在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及时录入办理。

三是自身廉、很敬业。

xx年2月至今,我个人办结各类案件100余件,连续三年称职,所承办的案件全程都没有收受当事人一分钱,做人做事均能够自觉地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县委十项规定。在近三年的精准扶贫工作中,我也是尽心尽力地发光发热,与扶贫工作队队员一齐深入朗山村开展扶贫结对帮扶,累计帮扶朗山村脱贫44户175人,享受低保政策的有21户40人。如与村支两委出台《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建成乐成种养、xx亚华畜禽养殖、家成种养三个专业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促进产业发展。通过亲友介绍、村干部推荐等办法,促成每个贫困户都有家人在外务工。为13户贫困户实行了易地搬迁,解决安居问题。通过安装水盾爱心水站(净水机)的方法解决全村村民安全饮水的难题,在湖南省脱贫验收中,被确定为“安全饮水朗山模式”,切实解决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的期待还有一些差距,未来我将以问题为导向,逐步改进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出色的工作业绩来展示自己。

2022法院青年干警讲堂心得体会总结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xx年很快就要过去了,一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自己紧紧围绕全院工作大局,扎实工作,努力创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工作期内的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年以来,自己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并将所学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一年来,对全院组织的所有教育和学习,自己都能做到一课不少、一堂不漏,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作为一名党员,按照中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和统一要求,我认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科学发展学习读本》及上级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等有关文件。通过学习,自己对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有了进一步认识,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工作、指导工作的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也有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指导促进了自己的工作。

二是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法院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司法的实质是将法律理论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实践,因而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的重要前提。作为一名非法本专业毕业的学生,深知自己的不足,并认识到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才能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为了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我利用工作之余和节假日时间,精读法律法规书籍,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继续备考全国司法考试,目前正在按计划复习备考。

三是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在这一年中,自己时刻牢记“三人行必有我师”的古训,以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为荣,通过嘴勤、脑勤、手勤,不断地将学习的效果引向深入。通过一年的学习,我的业务水平、计算机操作水平、写作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使自己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工作环境和内容,为今后公正公平办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按照中院安排,自己担任网管员和法警岗位及机要保密员工作。

在从事网管员工作时,坚持每天做到有新的收获:自中级法院法院局域网的安全运行的维护中积累了很多有用的经验,为将来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在铁路局组织的培训中,学到了邮件系统和桌面病毒防治的有关课程,在太原、临汾、大同三个基层院进行了实践,取得了成功;通过省高院组织的“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学习培训,我能够熟练操作从立案到案卷归档的一系列进程。加深了对案件流程的认识。在中院专业网络管理员人员少,工作繁重的情况下,我们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省高院年度考核中,我们的工作成效得到了省院领导的好评,树立了我院干警的良好形象。经过一年的学习实践,已经能够处理绝大多数的网络问题。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相信我能够为法院的管理和审判提供更好的服务。

在从事法警工作时,在院、队领导以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我以最快的速度基本熟悉了一个普通法警的日常工作。法警是维护宪法的队伍,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纪律严明而有战斗力的法警队伍才可能保证生效的法律师文书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才能让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得到公正、合法的审理。

法警工作很敏感,也很繁重,但我在支队领导和同事们营造出来的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紧张的工作气氛中深受感染,虽然还没有进入正常的工作状态,支队领导和同事们对我还很照顾,在全省法院组织的警衔晋级培训中,我被评为优秀学员,这个荣誉与他们的帮助是密不可分的。与此同时,为配合我院刑庭案件的审理,我多次参加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并坚持做到夜间巡视,有效防范了安全隐患的发生。

机要保密员工作中,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确保中院保密通道畅通,做到全年工作无差错。

三、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在20xx年,我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2022法院青年干警讲堂心得体会总结四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______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贷款利率__________倍的利息,直至债务履行完毕。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约定______个月后偿还,利息__________分利。合同履行期届至后,被告并未如期还款。经催告,被告说无力偿还,请求宽限_______________,原告便同意继续履行__________个月。但后期被告仍未按期还款。后经多次催告,被告回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告认为被告根本无还款意思,鉴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决定诉诸法院。

被告向原告借款后,经多次口头协商,合同一直持续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前后___________个月,原告现今因_________________急需用钱,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应按合同约定,立即一次性偿付借款,本金加利息共计__________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___________倍支付利息,直至履行完债务,以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

综上所述,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被告履行上述给付义务。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022法院青年干警讲堂心得体会总结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__年工作回顾

20__年,我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服从和服务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932件,同比上升25.7%;审(执)结20633件,同比上升18.2%。指导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112件,同比上升33.8%;审(执)结94229件,同比上升28.6%。司法绩效继续名列全省第一。

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504件,判处罪犯2748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的犯罪,审理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480件768人,对实施抢劫杀人犯罪的被告人刘成来、曾国安等依法判处死刑。依法治理社会突出问题,审理毒品犯罪案件339件531人,对贩卖冰毒50余公斤的罗光建、刘坤、刘飞依法判处死刑。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2件271人。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30人,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被告人黄立祥等人从严惩处。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审理强奸、猥亵、拐卖妇女等犯罪案件27件。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其中副厅级以上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全市判处罪犯37人,同比上升23.3%。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0件125人,对未成年犯加强挽救、帮教,推行审前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评估、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理方式,对45名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对9名残害未成年人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48人适用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强化证据审查,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依法保障辩护权利,防范冤假错案。

依法化解民事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同比增长26.5%,调撤结案2776件,调撤率26%。审理婚姻家庭、继承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等案件657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颁发人身保护令8份。审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894件,同比增长35.3%。审理涉军案件19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49件,新一佳、华润万家等超市被判十倍赔偿。审理民间借贷案件995件,标的额8.5亿元,引导民间融资秩序理性回归。审理金融借款、互联网金融、信用卡纠纷等案件223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1630件。审理企业兼并、强制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29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件,成功调处三一重工、杨子冶金、长沙重型机械公司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184件,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创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117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9件,办理涉台司法协助事务5项,依法维护外商与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完善送达制度,推行互联网电子送达,提高送达效率。简化财产保全工作流程,及时有效进行财产保全。规范民商事案件审限审批,建立审限提示、预警、通报制度,实现未结案件动态零超审限。

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审理刘某某等非正常途径进京信访治安行政处罚案件112件,甘某某等不服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强制案件205件,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行政处罚和强制案件27件。审理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485件,指导和监督基层法院办理非诉执行、司法强拆案件2118件,依法推动全市拆违控违行动、桐梓坡大板房棚户区改造、大同小学改扩建等工作。严格执行司法审查标准,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79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件,确保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采用交叉管辖、提级管辖审理案件8件,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公正性的认同。安排资深法官到省、市行政机关授课30余次,发布《20__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24条。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审理再审案件184件,其中,维持原判82件,改判59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和撤诉16件,其他11件。依法对彭桃生诈骗案再审宣告无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规范行政申诉复查和听证程序,受理行政申诉复查案件29件,全部依法审结。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依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依法审理特赦案件,圆满完成特赦工作任务。强化网上裁前公示、开庭审理等措施,实现“三类犯罪”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发布《审判监督白皮书》,向社会公开审判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执行难”。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880件,同比上升40.9%,标的额106亿元。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作用,组织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采取限制出境1838人次、限制高消费14684人次、司法拘留557人、刑事拘留15人,将173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7%。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利用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成功对长沙新港码头2700余吨钢材予以强制执行。继续开展“小额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3052件,标的额7308.9万元。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组织“百日执行大会战”,化解执行积案3303件。首创执行公益活动,为刑事被害人家属争取公益捐赠18万元。

二、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

一年来,我院重点组织实施司法改革任务5项,其中中央确定的试点改革任务3项,市委确定由我院牵头的2项,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完成17项,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适时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健全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明晰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突出审判委员会统一裁判标准的职能,依法合理确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终身负责制,明确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程序,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基础工作。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68件。选择天心区法院试行审判长负责制、宁乡县法院5个农村法庭试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累经验。

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废除不符合规定的内部文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全部当场立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权。成立诉讼服务中心,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预约立案20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准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的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防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立案登记制运行以来,行政案件同比增长70.6%,国家赔偿案件同比增长33.3%,实现了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全面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根据全国人大会授权,在全市法院推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健全速裁案件专门审判组织,配套开展裁判文书精简与说理改革,探索建立“即诉即审”工作模式,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622件692人,平均审限缩减至4.5天。

扎实推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努力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问题。加大再审复查力度,审理申请再审、申诉案件289件,依法决定再审38件。探索建立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把信访当事人引入依法理性信访轨道,努力实现息诉息访,进京访同比下降9%,案访比同比下降29.4%。加强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继续坚持“五心接访”,畅通信访渠道,实行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落实院长接访、信访积案包案责任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310人次,依法处置缠访闹访56起。推进司法救助制度规范化,向5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贯彻公开审判原则,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118次,网民浏览量达28万人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5598份,其中我院14244份。加大执行公开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市民见证执行26场次。继续组织开展“长沙法官为您送上一点建议”系列活动,扩大参与受益面,帮助企业和群众防范法律风险。健全“法院开放日”长效机制,向公众敞开法院大门。完善青少年普法教育机制,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32次。推送审务微信58期,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与省、市新闻媒体联合制作法治栏目5档,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人民陪审员增至2276名,共参审案件29110件,一审案件陪审率达43.1%。

三、切实加强法院建设,全面促进审判事业发展

一年来,我院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实现审判能力稳步提高和审判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支部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举办法官论坛、司法礼仪讲座、主题演讲比赛系列活动,培养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广泛开展“远学邹碧华,近学张虎”活动,组织新任命法官向宪法宣誓,教育全市法官忠诚司法事业,坚定法治信仰。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动态培训机制,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健全教学师资库、精品课件库、案例库,共举办各类培训10期,培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2558人次。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办案竞赛、审委会委员评庭议庭等活动,组织庭审、裁判文书和审执流程信息专项评查,引入第三方随机评查文书1000份,提升法官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的能力。组织干警参加“一推行四公开”“一进二访”活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重青年干警培养,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和青年干警双向交流制度。强化审判理论和司法实务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82篇,19篇论文荣获国家级奖项,13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责任告知制度,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解决执法办案中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活动,纠正“四风”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审判执行权力规范运行。组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专题学习,编发典型案例,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活动12场次。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内网和手机短信在节假日进行廉政提醒并加强督查。选任18名廉政监察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全面开通举报网站,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和控告投诉286件,办结277件。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4次,组织明察暗访12次,通报违反纪律的干警19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理顺上下级法院关系,取消对基层法院考核排名,变考核制为通报制,支持基层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强化业务指导,编发典型案例5辑,把院庭长深入基层法院定期开展业务指导纳入工作考核。推进“两庭”建设,设立环境资源、民间借贷、金融债权、物业纠纷专业合议庭。全市建成科技法庭82个,同步录音录像庭审5098次。新设人民法庭1个,新建和改建8个,全市24个人民法庭按标准全部配齐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审理案件13988件。完成信息化软件升级,启用裁判文书电子签章系统,实现数字法院系统、智能办案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等一网融合。指导基层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推广雨花区、宁乡县法院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芙蓉区法院“城管巡回法庭”的经验。鼓励基层法院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天心区法院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岳麓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福区法院“真快”诉讼通电子诉讼服务平台、雨花区法院青年法官讲师团、望城区法院人大代表听庭评议活动、长沙县法院庭前会议改革、浏阳市法院湘赣边区司法协作机制等,均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评价。

自觉接受监督。围绕“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主题,深入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构建法官律师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建成法律职业共同体信息平台,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立案、在线审查、电子送达等功能,让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诉讼活动。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司法公开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提案215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法检查1960人次。创新代表、委员联络方式,编辑手机报及时报告法院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协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审判监督与涉诉信访改革”专题研讨会,接受工作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及其他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0件,民事抗诉案件5件,其中维持1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共13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79人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2人入选首届“长沙市十大法治人物”。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个别法官违背职业道德,司法作风不实,群众反映强烈;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涉诉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还没有根本性好转。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法官超负荷办案,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当事人依法维权观念淡薄,缠诉闹访、伤害法官事件时有发生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__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__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的整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严格依法履行职能,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发展新理念,着力提高审判质效,着力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为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20__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更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通过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在个案处理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市委的决策部署提供司法服务。建立宏观经济形势研判机制,妥善化解实施“三去一降一补”过程中各类涉诉矛盾纠纷,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打造“双引擎”“两高地”提供司法保障。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因资金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发展生产。审慎审理涉及民间借贷、房地产买卖、股权转让、企业破产、强制清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案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营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妥善审理涉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案件,依法保障人民民主。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构,推动建设“两型社会”,促进绿色发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推进平安长沙建设。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执行行政诉讼法,依法化解行政纠纷,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社区矫正联动机制,加强诉非衔接、诉调对接,探索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加大法官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推动法治长沙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回应司法需求。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丰富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以及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涉扶贫开发的各类纠纷,促进精准脱贫,实现共享发展。加大执行力度,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作用,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创新司法救助举措,充分发挥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作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依靠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增加诉讼担保主体,拓展新的诉讼担保方式,引入保险担保机制。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在全市推广法律职业共同体信息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司法改革的组织领导,认真完成中央、省市委各项司法改革任务,指导宁乡县法院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四项重点改革试点。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做好立、审、执对接工作,防止立案难转化为诉讼难、审理难、执行难。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继续抓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改革选任方式和参审方式,完善随机抽取、均衡参审和退出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完成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建立“诉访分离”、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秩序。大力推进“三大平台”应用,全面实现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坚持从严治院,更加有效提升司法公信。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法官准入,加强法官在职培训,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持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准则》和《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精心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深入整治“六难三案”,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廉洁司法教育,探索建立“全天候”“全时段”监督机制,全面防控廉政风险,大力度实施非法干预记录与曝光惩戒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法官业绩科学评价体系。积极落实法官职业保障,维护法官尊严和司法权威。协调解决基层法院人案矛盾,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基层司法水平。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好司法改革的专题报告,以监督促公正。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面对发展的新起点、改革的新任务、社会的新期待,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把长沙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品质和湖湘文化特质的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

1、相关案件图表(注:相关数据统计年度为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没有特别注明“全市”的数据均为市中院数据)

2、罗光建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20__年5月份以来,被告人罗光建与其女友高涵多次从广东省深圳市、汕尾市购进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然后指挥被告人童辉、沈成伍、魏勇和谈营露等人运输至湖南省长沙市、沈海高速福建省青口服务区,贩卖给凌慧等人。经查实,被告人罗光建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56182.35克(含量为78.5%)、甲基苯丙胺片剂4.24克、海洛因0.95克。另外,20__年3月6日,被告人罗光建在深圳市海宁公寓5栋22c房将其持有的一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仿式手枪及三发子弹交给沈成伍。经审理,罗光建系毒品再犯,对被告人罗光建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刘成来抢劫案:20__年底,刘成来因急需钱还债,遂产生抢劫同组村民周红珍胸前布包的想法,并准备了手套、辣椒水、喷雾器等工具。20__年12月25日20时许,被告人刘成来手戴白色粗纱手套,携带手电筒和装有辣椒水的喷雾器窜至被害人周红珍屋前,在台阶上捡起一根树棍砸断周红珍卧室两根窗户栏杆,周红珍惊醒后跑出屋外,在邻屋前坪摔倒。刘成来爬窗入室后追赶上周红珍,一手拿喷雾器对着周红珍眼睛喷辣椒水,一手抢周红珍胸前的布包,两人发生撕扯。后周红珍掉入旁边小溪内,刘成来跳入小溪继续抢包,周红珍牢牢抱住包不放,被告人刘成来遂用手电筒和石块击打被害人周红珍头部数十下直至其不再动弹,然后将周红珍的布包抢走并藏于自家猪栏屋边上的草丛里。次日,刘成来取出布包,将布包里的3241.5元现金藏于自家责任田边的草丛里,将布包以及布包里的手机、存折等物品丢至楚东村浆坑片巴塘湾路边的坎下。20__年12月27日上午,周红珍尸体在小溪内被发现。刘成来以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周红珍财物,其抢劫犯罪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大,其抢劫行为致被害人周红珍死亡。经审理,依法对被告人刘成来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曾国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案:被告人曾国安原在长沙市建筑工地打工,20__年3月7日晚21时许,曾国安饮酒后行至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西路时,见被害人向梅独自撑伞沿途步行,心生歹念欲对其实施强奸。当行至氵荣银桥路段时,曾国安乘被害人向梅不备,将其拖至河堤下面的石头坡道后准备实施强奸,遇到被害人拼命反抗。曾国安捡起石头朝被害人猛砸数下,被害人向梅当场昏迷。随后,曾国安将被害人抛入龙王港河中致其溺水死亡,并拿走被害人手提包及手机。曾国安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经审理,依法对被告人曾国安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刘坤、刘飞等贩卖毒品案:20__年底至20__年初,刘坤与李永红来到中缅边境,经李永红介绍,刘坤认识了廖基威,便开始从廖基威处购买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进行贩卖。刘坤邀集刘飞、谭军等人共同出资购进毒品,并负责联系上线、分配毒品及毒赃,再贩卖给他人。刘坤贩卖、运输冰毒20千克、麻古6万粒,廖基威贩卖、运输麻古6万粒,刘飞贩卖、运输冰毒50千克、麻古13390粒,谭军贩卖冰毒5千克,李永红贩卖冰毒4.4千克、麻古6000粒。20__年8月21日至22日,公安机关先后抓获各被告人。经审理,依法对刘坤、刘飞判处死刑,对廖基威、谭军、李永红判处死缓。

6、黄立祥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__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邓华江、李勇、付国强等人在宁乡、桃江等地使用含有氯化琥珀胆碱的麻醉飞镖注射器和弓弩毒杀土狗,然后将毒杀的死狗销售给被告人黄立祥等人,供人食用。2012年至20__年正月,被告人黄立祥明知他人租用自家的冷库用于储存、销售毒狗,仍帮助他人销售毒狗,后双方因经济纠纷散伙。20__年8月,被告人黄立祥在家自建冷库,从被告人邓华江、李勇、付国强等多人处以4元至4.5元每斤的价格收购毒狗,并将死狗脱毛处理后集中冷藏,以5.2元至5.5元每斤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贺应安等人,供人食用。经审理,对被告人黄立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7、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原院长金潇明受贿案:金潇明自1999年至20__年先后担任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湖南工学院党委书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在此期间金潇明利用职务便利,在发包工程、工程款支付、人事调动等方面,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5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2.7万元、欧元0.7万元和美元0.6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63.323万元。20__年7月,湖南省纪委决定对金潇明涉嫌严重违纪进行调查。20__年1月2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同年1月6日指定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我院审理,对被告人金潇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追缴被告人金潇明犯罪所得人民币63.323万元,上缴国库。

8、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20__年至20__年,王永红等劳动者相继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辞职,双方就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该系列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在我院二审期间,成功调处该案,平等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9、湖南杨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2012年11月29日,湖南杨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发出《关于停产期间工资发放和工作安排的通知》,20__年1月31日,该公司再次发出《公告》,以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由,决定从20__年2月1日起,解除与部分员工的劳动关系。此后,部分劳动者未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双方劳动关系实际解除。劳动者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在我院二审阶段成功调处该案。

10、湖南长重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湖南长重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系由长沙重型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改制成立。20__年1月,因雨花区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马王堆路于20__年5月5日开工建设,该路的修建涉及湖南长重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老厂房、铁路货运站的拆迁。20__年4月20日,湖南长重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湖南长重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裁员方案》,以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等为由决定解除与公司物流事业部39名员工的劳动合同。20__年5月30日,公司向陈国平等39名劳动者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陈国平等劳动者认为长重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均不服该仲裁裁决,诉至法院,各自成诉,合并审理。在二审阶段,我院成功调处该案。

11、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就其药品名称为“金刚藤分散片”的片剂药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新药申请的过程中,专利权人正好制药有限公司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去函反映该申报品种涉及侵犯由其所有的相关专利权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将专利权人异议转达给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并中止了对该新药申请的审查。为此,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我院,请求法院确认其申报注册的“金刚藤分散片”不侵犯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的药品专利权;我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把握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的起诉要件,以是否使被控侵权人利益处于不确定状态为切入点,拓展法律思维,受理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诉请,并依法作出不侵权认定,从而对专利市场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12、刘文峰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治安处罚案:20__年至20__年,刘文峰因对住房被拆迁问题不满,多次反复到北京中南海周边等非信访接待场所进行非正常上访,并多次受到北京当地公安机关的训诫。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办事处派人从马家楼救助中心接回刘文峰,并直接移交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银盆岭派出所处理。银盆岭派出所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认定刘文峰反复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周边等非信访接待场所进行非正常上访,扰乱了中央政府机关和治安重点地区周边的公共秩序。岳麓公安分局据此于20__年4月7日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刘文峰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刘文峰不服该处罚决定,遂诉至法院。岳麓区法院一审认为岳麓公安分局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驳回了刘文峰的全部诉讼请求。刘文峰不服,上诉至我院,我院审理后依法予以维持。

13、甘建国诉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确认强制拆除建筑物行为违法案:20__年10月20日,芙蓉区城管大队根据芙蓉区马王堆街道办事处的举报,分别对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火炬村的两处涉案建筑物进行调查。经鉴定,该两处建筑物系违法建设,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20__年1月6日,芙蓉区城管大队在长沙晚报刊登公告,公告期满后,两处涉案建筑物的搭建人没有向芙蓉区城管大队申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于20__年2月12日向芙蓉区城管大队出具《关于责成强制拆除火炬村征收拆迁项目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的通知》,责成芙蓉区城管大队对涉案建筑物予以拆除。芙蓉区城管大队于20__年5月16日对涉案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并制作了现场《执行笔录》,20__年6月3日,甘建国认为上述两处涉案建筑物系其搭建,芙蓉区城管大队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诉至芙蓉区法院。一审法院驳回甘建国的诉讼请求。甘建国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我院,我院经审理认为,芙蓉区城管大队有实施强制拆除涉案违法建筑的法定职权,涉案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予以维持。

14、彭桃生诈骗案:彭桃生系娄底市喻坊村白云石矿销售员,负责与涟钢的矿石销售及结账,1983年11月至1984年6月期间,因部分矿石运输司机未及时将矿石过磅单交付喻坊村白云石矿,彭桃生多次找涟源钢铁厂原燃料科要求结算未果,找到涟源钢铁厂炉衬车间调度组副组长出具白纸条结算,之后彭桃生被指控以重复结账的方式骗取涟源钢铁厂白云石矿石款两笔,计重115?4吨,价值人民币1907元。娄星区人民法院于1985年4月17日判处彭桃生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彭桃生不服,提出上诉。娄底中院于1985年5月25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述裁判生效后,彭桃生仍不服,提出申诉。娄底中院于1987年3月23日改判彭桃生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彭桃生仍不服,再次提出申诉。娄底中院于2012年4月5日作出再审裁定,维持该判决。彭桃生仍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省高院于20__年10月23日作出刑事裁定,指令我院再审本案。我院经过审理,以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彭桃生无罪。

15、特赦:特赦是指对国家特定的犯罪分子免去其部分或全部刑罚的执行,只赦免刑罚,不赦免罪行。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20__年8月29日,国家主席签署主席特赦令,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决定,对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一、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但犯贪污受贿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有组织犯罪的主犯以及累犯除外;三、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四、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但犯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贩卖毒品犯罪的除外。这是我国自1975年第七次特赦后,时隔40年的又一次特赦,也是现行八二宪法规定特赦制度33年来的第一次特赦。

16、三类犯罪:是指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__年1月,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要求从严把握这三类犯罪的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实体条件,切实防止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坚决杜绝社会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等现象,确保司法公正。

17、长沙新港码头2700余吨钢材强制执行案:该执行案具有标的物数量庞大、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执行现场宽阔开放、异地案外人干扰因素较大等特点。为了防止案外人阻挠现场执行,我院启用了全省最先进的执行指挥车和单兵作战系统,调动干警共计150余名,警车二十余辆,来到长沙新港码头,对2700余吨钢材进行强制执行,连续奋战三十余小时,成功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这是我院近十年来出警人员最多的一次民事强制执行。

18、执行公益活动:为缓解刑事被害人赔偿难问题,进一步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我院联合湖南公共、长沙政法频道等媒体对因犯罪受到重大伤害的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犯罪受害人,引入媒体、慈善机构(如芒果微基金)、公司、志愿者,进行司法救助、社会捐助、志愿者帮助,教育遵守法纪、珍爱他人生命,倡导帮助他人的美德。

19、立案登记制:是指案件受理制度,即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该制度系20__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解决“立案难”问题,作出的重要改革决议。

20、五心接访: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为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我院在信访窗口深入开展“接待热心、解答耐心、审查细心、处理公心、善后关心”的“五心”接访活动,提高接访的方法和技巧,实行诉访分流、约期接谈,扎扎实实为当事人办实事。接访一线同志认真负责、耐心解答、忍辱负重、任劳任怨,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于化解矛盾。

21、“长沙法官为您送上一点建议”系列活动:为充分展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成果,向社会展示特色审判工作,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五个怎么办”要求,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我院继续开展“长沙法官为您送上一点建议”系列活动,相继召开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审判”“毒品犯罪审判”“知识产权审判”“金融消费法律风险提示与防控”等多场座谈会与新闻发布会,从司法角度提出司法建议和提示,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湖南卫视、湖南经视、长沙晚报、网易、新浪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报道。

22、张虎法官:他1990年参加工作,生前为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26年以来,他一直奋斗在审执工作一线,主审结案1912件,参与办案20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违法违纪案,无一案被投诉或者举报。26年以来,张虎法官穿过最好的衣服是制服,用过的最好交通工具是自行车,用过的唯一一台手机是2005年购买的诺基亚。他经常加班加点,最终因劳累过度,积劳成疾,20__年5月21日,正在办公室写文书的张虎突然栽倒在办公桌旁。20__年7月15日晚19点,张虎因恶性脑瘤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5岁。他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认为“全省优秀法官”。

23、六难三案: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为解决“六难三案”问题,我院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深化司法公开、强化案件执行工作和廉政监督工作,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24、四项重点改革试点: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湖南即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是此次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

2022法院青年干警讲堂心得体会总结六

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集中体现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工作作风等。作为政治发展中的关键因素,政治生态往往影响和制约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政治生态好,“软环境”就好,人心就齐,党的事业就能发展;政治生态不好,人心就会涣散,政治生活就会弊病丛生,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挫折。新形势下,我们党的党内政治生态总体状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从近年来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有些地方出现区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往往是查处一个案件牵出一窝人,“拔起萝卜带出泥”。这充分说明这些地方的政治生态出了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对“一把手”的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一把手”在行使权力时比较任性,甚至凌驾于组织之上,大搞用人“一言堂”、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久而久之就带坏了班子、搞乱了风气,导致当地政治生态污浊。再如,一些地方“圈子文化”盛行,给党内政治生态带来极大危害。政治生活中的“圈子文化”,实际上是基于人身依附和利益共享而形成的一种“互利共生、抱团取暖”的利益联盟。近年来查处的腐败窝案串案,大都跟“圈子文化”有关系。“圈子文化”一旦盛行,就会诱发山头主义、宗派主义等,把圈子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破坏党纪国法,混淆是非对错,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当前,“圈子文化”已经成为危害党的肌体健康的一种顽症和毒瘤,是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污染源”。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正视问题,把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重要位置。

政治生态系统是由不同层次的子系统构成的,这些子系统又是由多种要素和变量相互转化和交互发力形成的。因此,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遵循系统思维,坚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

消除腐败这一政治生态的“污染源”。腐败是侵蚀政治生态的致命“污染源”。腐败盛行,政治生态就不可能风清气正。只有严厉惩治腐败,拔烂树、治病树、矫歪树、种新树,才能保护好政治生态的“森林”。这就要求我们以零容忍的态度持之以恒地惩治腐败,捍卫党纪法规,消除一切有损党内政治生态的消极腐败因素。在惩治腐败方面,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加快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抓好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少数”。实践表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净化政治生态中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尤其是“一把手”直接影响一个地区和部门政治生态的优劣。作为政治生态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应主动担责、以上率下,在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中始终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肃纲纪、嫉恶如仇,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通过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打造过硬政治行为主体。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政治行为主体,都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负有责任。打造过硬的政治行为主体,关键是坚持把固本培元的“高线”和严守纪律规矩的“底线”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使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打牢理想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定“四个自信”。另一方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积极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真正敬畏法纪、遵守规矩。通过思想建党强定力,通过制度治党立规矩,一正一反、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持续发力,同频共振、相得益彰,就能有效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当下的政治生态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十八大之后,邱炜煌即在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撰文提出针对当下的政治生态,应根治十大“常见病”。在他看来,净化政治生态,先得找到政治生态受污染的根源,以便对症下药。

一是“不跑不送,原地不动”的潜规则。“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暂缓使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已成为一些地方干部升迁的潜规则,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等有时不过是玩程序、走过场。

二是“拼搏不如拼爹”的特权现象。现在“官二代”现象比较突出,有的领导干部钻政策空子曲线调动亲属进公务员队伍,有的另辟蹊径通过“党外路线”安排子女进班子。

三是“能力不如关系”的关系学。大到帮派小到“老乡圈”、“同学圈”、“麻将圈”,形成各种各样的利益团体。有关系走遍天下,无关系寸步难行。这种“无人不求人、人人都被求”的“中国式求人”往往挑战法律尊严、政府公信力、社会公平和市场规则,必然导致权钱交易、人身依附。

四是“琢磨事不如琢磨人”的投机钻营。琢磨领导,了解他的喜怒哀乐,投其所好;琢磨对手,掌握他的弱点软肋,攻其不备;琢磨派系,打听谁是谁的人,谁听谁的话,四处讨好,八面玲珑;琢磨自己,无视缺点,放大优点,心生浮躁,盲目攀比,“两年不提拔、心里有想法,三年不挪动、就想去活动”,甚至提拔的位子还没坐热,便又想着上台阶。

五是“干的不如看的”的论资排辈。有些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习惯于当看客、评论员,对干事的说三道四、品头论足,甚至横挑鼻子竖挑眼。更严重的问题是这种人竟然还很“吃香”,仕途顺利。

六是“做事不如作秀”的形式主义。有的地方“打造典型”,把所谓的“农业示范园”、“农民别墅群”、“现代养牛场”等集中“秀”到公路边,以期上级领导“一目了然”,却往往因为“布景”、“道具”穿帮,或“群众演员”配合不当,弄巧成拙,丑态百出。

七是“摆平就是水平”的伪稳定。基层干部中流传这样的顺口溜:“稳定就是搞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一些同志把它作为领导学说的真谛。

八是“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由于存在片面“以票取人”问题,一些干部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把“圆滑”视为成熟,把“世故”当成稳重,滋长庸俗的坏风气。

九是“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邱炜煌认为,经济学上“劣币驱逐良币”的定律也存在于一些政治生态不良的地方和单位,有的同志坚持原则,嫉恶如仇,成为我行我素者的绊脚石,往往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正所谓“你和我过不去,我就让你出局”。

十是“不怕犯事只怕‘出事’”的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只怕“出事”不怕犯事,势必助长违法犯罪的侥幸心理,导致攻守同盟的抱团现象,产生有案不查的地方保护主义,形成滋长腐败的“政治生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今年1月31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记再次专门强调“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指出“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省委于3月20日至4月3日,分5期对全省地厅级领导干部开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培训,并要求各级党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专题培训。4月8日,我参加了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培训班,4月14日,我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又参加了全县组织的学习培训。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利用一天的时间对全院党员干部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集中教育培训,首先由我给大家作辅导报告,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记多次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对于一个政党来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根本保障;对于法院来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就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政治保障,让审判权这个“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让司法真正服务于人民;对于一名党员来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高压线,要严格遵守。我们必须站在党中央的高度,深刻认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立党之本、执政之魂。中国共产党从来就是一个有伟大理想和严明纪律的党。1941年5月至1945年4月,我们党在延安和各抗日根据地开展了整风运动,纠正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在党的建设史上是一个伟大创举。通过整风运动,全党在思想上得到改造提高,达到了空前团结,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由弱小到强大,从苦难到辉煌,一大重要法宝就是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我们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把守纪律、讲规矩提升到党的兴衰成败、生死存亡的高度上来认识,充分认识党的政治纪律与党的政治生命、执政地位、领导地位的关系。作为执政党,只有始终注重维护纪律和规矩,强化党的团结统一,才能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和旺盛的生命力。

(二)守纪律讲规矩是历史教训的启迪,也是现实的警思。1966年至1976年文革“十年动乱”期间,民主与法制遭到践踏,纪律和规矩甚至法律被肆意蹂躏,给党和国家带来无尽的灾难。1991年,克里姆林宫上空飘扬了74年的镰刀斧头旗悄然落下。苏共亡党亡国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苏共党内混乱的意识形态局面、严重的派系斗争、软弱涣散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历史的教训是惨痛的,现实的形势是严峻的。长期以来,美国通过政治干涉和社会渗透不择手段遏制中国崛起,这除了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外,更是近年来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现实需要。待会大家观看的纪录片《较量无声》就是通过对苏联解体、东欧剧变、颜色革命、北非之乱原因的解读,揭露美国使用和平演变手段意图颠覆中国的事实。另一方面,从国内环境看,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积累起来的官员腐败、党群对立、分配不公等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一些党员干部在言论上口无遮拦、想说啥就说啥,在行动上为所欲为、想干啥就干啥。甚至出现了党政机关内的一部分腐败分子在美国引导和纵容下成为“西方在华利益代理人”。没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一句空话。不严明政治纪律,不树立规矩意识,一些党员干部就会精神松懈、迷失方向、损毁形象、失去力量。在这个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再次强调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揭示了党的建设的客观规律,扭住了党建的“牛鼻子”。

(三)守纪律讲规矩是新常态下的刚性约束。漠视政治纪律往往也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党的十八大后的两年多时间,90余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落马,数十万党员干部受处分,一些地方和领域出现的塌方式腐败、整体性沦陷。无论是xxx、xxx等高级领导干部搞非组织政治活动,还是法院系统内部出现的原最高院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省高院刑三庭原庭长张军违规违纪,都集中并且极端地表现了权大于法、权凌驾于纪的恶劣行径,充分暴露出他们对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视若无物。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是六个字:“依然严峻复杂”,并且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战略部署,纳入“四个全面”总体要求。如果把全面从严治党比作一座房子,规矩就是龙骨框架。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只有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才能防微杜渐,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才能取得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压倒性胜利;才能实现“四个全面”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当前,保康法院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少数干警还存在执行政治纪律不严、遵守政治规矩不力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一)要正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

一是政治立场不鲜明。有的党员干部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没有足够的认识,认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级重要、下级次要,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没有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重要的位置。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观念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甚至丧失党性原则。有的干部缺乏诚信意识,对党不忠诚,不信守服务承诺、廉政承诺,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脱离党组织,不缴纳党费。

二是言辞论调与中央不一致。有些党员干部口无遮拦,习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有的甚至对中央的决策部署说三道四、评头论足、阳奉阴违,大会上唱赞歌,私下里酒桌上唱反调。有的身为法官,不信仰法律,“人治”思想严重,在一些公开场合大放厥词,说什么“打官司要靠关系”、“别人有后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法官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意识不强,平时不学习政治理论,钻研法律知识,办起案来就讲关系、人情、金钱,“六难三案”现象时有发生,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致使人民群众不断地信访、来访,破坏司法权威,影响到保康法院全面建设。

三是组织原则不遵循。有的干部不按照议事程序办事,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违规用权、擅自越权,破坏组织秩序,留下严重隐患。有的干警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去想办法解决矛盾和问题,处理刺手问题看风头,看来头,看势头,不敢碰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信奉好人主义,碰到不良倾向讲面子不讲真理,讲人情不讲原则。有的干部自身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不是找组织,而是想着找关系,把正当的党内关系搞得很庸俗。有的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民主生活会上不敢涉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四是决策部署不落实。有的部门、有的干部信奉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至上,对自己有利的就贯彻落实,对自己不利的就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干警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工作消极应付,心无所思、干无所指,对工作缺乏激情,对事业缺乏热情,对群众缺乏感情。还有的同志自由散漫惯了,不作为、慢作为,对工作任务敷衍应付、长期不驻庭,值班制度流于形式,习惯于“不找事、不惹事、不出事”,群众办事经常找不到人。

我们常说,要用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有良好的党风,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就好,就能很好的促进政风民风。作为一名党员,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党的形象;作为一名法官,一言一行都关系到法院的威望,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们如果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那么危害是巨大的,不仅会导致不正之风盛行,破坏干群关系,败坏党风政风民风,甚至会损害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二)要深刻剖析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各种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思想滑坡。有的党员干部在追求成长与进步的同时,往往忽视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导致了党性不纯、党性不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得不到自觉遵守。

二是认识偏差。认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上层的事,基层没有这方面的问题,或者认为即使有也无碍大局。大多数干警甚至是领导干部身上都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导致一些部门和干警纪律松弛、作风松懈、组织松散。还有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软指标,缺乏硬约束,口头上说说而已,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就容易出偏差。

三是责任意识不强。少数领导干部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满足于“钉牌子”、“制图表”、“读文件”,甚至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也是一推、二躲、三糊弄,怕难、怕烦、怕担责,导致问题越来越大。

四是要求不严。长期以来我们对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督。对党员干部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甚至对违纪党员干部责任追究时,总是从保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帮其说情开脱,致使少数党员干部在纪律规矩面前心存侥幸。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指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做忠诚、责任、干净的好干警,我认为要强化“五种意识”,带头做“五个模范”。

(一)强化宗旨意识,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核心的就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对党忠心耿耿、与党同心同德。作为法官,手握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如果丧失了正确的政治理想,就会失去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关键时刻,就会辩不清方向,站不稳立场,甚至会使自己的人生走向毁灭。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首先,要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坚守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其次,要谨言慎行,始终把党性摆在第一位。大家要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在言论自由问题上绝不能混同于一般的老百姓,必须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对于网络上、社会上流传的一些空穴来风的消息、谣言等,我们既要保持头脑清醒,善于甄别,更要敢于斗争,揭开其虚假的外衣,尤其要引导当事人、来信来访的群众正确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第三,要敢于抵制不良风气。大家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坚持原则、直面是非、勇于批评、敢于与不良风气和错误行为作斗争作为一条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执行。

(二)强化法纪意识,做严格遵守法律和党章的模范。国有国法,党有党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于我们这群天天和法律打交道的人来说,我们比任何人知道的法律条文都多,比任何人都更懂得法律,如果我们不守法所带来的“破窗效应”会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大家一定要对法律始终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案。说到依法办案,它不仅是体现在判决结果上,更要注重程序的合法、公正。另一方面,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作为党员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党章。在每周四下午的政治学习中,我认为党章是必不可少的学习内容,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通过深入学习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把党章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不论你在哪个岗位上,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真正做到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三)强化为民意识,做带头改进作风的模范。无论是中央八项规定,还是去年开展的群教活动,主旨都在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对我们广大干警而言,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就是最好的讲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的体现。当前,我院干警作风从总体上讲有了明显好转,但基础尚不稳固,依然有少数干警做“小动作”、耍“小聪明”,“四风”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深化巡回审判、诉调对接、远程立案、午间法庭等便民利民举措。继续深入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纠正“四风”问题,绝非一朝一夕,必须持之以恒。大家要充分认识到从中央到地方抓“四风”问题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清醒认识到“四风”问题的危害,每位干警都要对自己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看问题是不是都查深了、找透了、解决了,新问题是不是又出现了、反弹了、变异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整改,真正做到立行立改,改就改好。

(四)强化自律意识,做主动接受监督的模范。廉政规矩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实践证明,腐败分子都是以不讲规矩为始、以身败名裂为终的,正所谓“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每次说到防腐拒变,大家可能都会认为自己是在基层法院,又不是什么领导干部,贪污腐败离自己很遥远。的确,我们在座的大多是普通干警,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放松对自己廉洁自律的要求。接受当事人吃请,与律师不正当交往,这些事情看似不大,但是却足可以断送我们的前程。大节不可失,小节不可纵。任何时候都不能以“不是我一个”而原谅自己,以“一点小事无所谓”而放纵自己,以“一次不要紧”而开脱自己。廉洁是“1”,事业、功名、地位、财富、尊严都是“0”。廉洁出了问题,一切都等于“0”。这是南京原市长季建业用血的教训得出的“政治生命公式”,值得大家每一个人深思警醒。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不讲监督的信任是轻信,放弃监督的信任是纵容。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邀请旁听庭审等工作,依法接受新闻媒体及网络舆论监督。同时,大家也一定要养成“一日三省吾身”的习惯,养成接受监督的习惯,养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习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自己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党纪国法的约束中工作和生活,自觉接受领导的监督、同事的监督、群众的监督,确保权力行使安全、个人成长安全、家庭幸福安全。

(五)强化责任意识,做敢于担当的模范。不管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大小,还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严明程度,都取决于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取决于一个部门的负责人。院领导和中层以上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与业务工作同样重要的位置,贯穿到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落实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加强对“两严”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全院干警的教育引导,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班子成员要经常性听取分管部门情况汇报,指导活动开展,做到“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真正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作用。落实部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对本部门干警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做到一层管一层,层层担风险,人人抓落实。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维护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抽查、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守纪律、讲规矩对党员干部既是约束也是爱护,既是限制也是保护。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牢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忠诚于党的信仰不动摇,严守党的纪律不越轨,面对利益诱惑不动心,考验和挑战面前不变色。每一名干警唯有敬畏党的纪律和规矩,恪守法官行为准则,才能慎初、慎微、慎行,才能确保忠诚、公正、清廉,才能为推动保康法院发展、加快保康经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法院青年干警讲堂心得体会总结七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女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男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__________由原(被)告抚养。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_________________我与被告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经人介绍相识,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__________。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职责,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_____________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__________,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_____________元中的_____________元归我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年月日

2022法院青年干警讲堂心得体会总结八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开展、取得实效,按照《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要求,决定从4月1日起开展查纠整改环节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弘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激发自查自纠的内力,发挥组织查处的威力,提升顽瘴痼疾整治的效力,强化组织保障的合力,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提高法院队伍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把查纠整改作为教育整顿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的关键环节,大力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以“自查从宽”引导、以“被查从严”倒逼,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

(一)强化自查自纠

1.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必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关键岗位的干警必谈。

2.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对照党规、法律法规、警规警纪,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制发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把“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作为必查重点,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如实填报,同时提交自查报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3.加强核查并兑现政策。依法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厘清从宽与从严的界限和适用情形,明确处置流程,强化政策攻心。对干警个人自查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核查。对干警主动交代问题的,移交纪委监委落实监督执纪责任,加强审核把关;

对符合从宽条件的,及时作出从宽处理。

(二)强化组织查处

1.开展举报线索核查。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工作。根据职能分工,对收集的线索依法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2.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全国教育整顿办、全国扫黑办、中央督导组督办案件和交办线索,“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等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和线索核查。

3.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采取多种评查方式,对2018年以来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特定范围案件开展评查,重点发现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从中深挖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各部门开展本部门案件自查工作。

4.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统筹建立信访案件总体台账,组织各部门全面梳理评查。对未化解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现息诉息访。

5.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加强全院网络数据共享,围绕顽瘴痼疾大起底、执法司法问题大清查等内容,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分析排查。重点包括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等情况,以及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执法司法问题。

6.开展队伍建设巡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心谈话、民主测评、明察暗访等方式,督导检查本院各部门和基层法院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和政治生态等方面情况,梳理发现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及时整改意见。

7.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重大案件线索,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必要时采取领导包案、异地管辖、提级管辖等措施,做到深查真查、水落石出。

(三)强化专项整治

1.确定整治内容。按照“5+2+n”模式,在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基础上,将影响法治化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引发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和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多发性、顽固性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彻底整治。

2.查清顽疾底数。全面摸排本院和干警存在的“六大顽瘴痼疾”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顽疾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3.提高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法院服务群众水平。

4.推进抓源治本。从违纪违法干警的个案问题中找到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顽瘴痼疾的成因根源,找准病灶、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查纠整改环节的评估重点是“五看”:一看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看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看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看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作出承诺。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实行“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时限和检验标准。要针对政策宣讲、事项填报、重点核查、问题清查、专项整治等主要任务,逐项建立表格台账和责任审签把关制度,实行挂图作战、跟班督导、限时办结,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做好数据统计,按时报送。

(二)准确把握政策。要认真学习、充分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试行)》,领会政策实质、加强政策引导、推进政策落实、严格政策兑现,把握从宽从严尺度,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持续报道教育整顿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展示全市法院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对自查自纠、清查处理工作不作过多过细报道,对重大敏感违纪违法案件实行审批发布,及时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

(四)各基层法院要根据同级党委的具体要求,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应的方案,报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备案。

2022法院青年干警讲堂心得体会总结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

为甲、乙、丙三方之间的纠纷,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决定予以和解,且由甲、乙双方共同向本案的二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为此,特订立以下的和解协议,以作为各方日后在此问题上的行为准则。

一、关于_________________路房(本市_________________房屋)。

(1)乙方一次性地向甲方支付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因转让_________________路房,而取得的属于甲方的房屋转让款。

(2)甲方在收取房屋转让款后,应当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收据,以利于双方核查。

二、关于_________________房(本市_________________房屋)。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_________________房的权利人为_________________方,_________________方对_________________房,既无产权,也无使用权。

(2)甲方承诺:在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的适当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甲方迁出_________________房,且同时搬走一切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结清一切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例如,水、电、煤、物业管理等费用)。

(3)在甲方迁出_________________房后,由甲方向乙方交付_________________房。在甲方交付_________________房时,甲、乙双方应当签署《房屋交接书》。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经全面履行本条第二项约定的义务。甲方未全面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_________________房。

三、关于_________________路房(本市_________________房屋)。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_________________路房的权利人为乙方,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路房,既无产权,也无使用权。不管乙方如何处分_________________路房,甲方均无权提出异议。

(2)甲方承诺,在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的适当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甲方应当把自己的登记在j路房的户口从_________________路房迁出。

四、对本案的诉讼的处理。

(1)本案是指: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一(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案件及其因双方上诉而产生的二审案件。

(2)在订立本协议之时,甲、乙双方共同向本案的二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3)撤诉后,本案的一审判决虽然依法生效,但甲、乙双方为此共同承诺:

在本案的一审判决生效时,甲、乙双方同时放弃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属于自己一方的民事权利,并同时放弃就本案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诉讼权利,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任何一方都不得就本案的一审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4)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双方各半承担。

五、关于丙方的承诺。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人承诺,在甲、乙双方撤诉后,本案的一审判决生效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人,同时放弃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属于自己一方的民事权利,并同时放弃就本案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诉讼权利,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任何一方都不得就本案的一审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若因本协议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由合同签订地(长宁区)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7份,甲、乙、丙三方每人各执一份,二审法院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并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并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并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