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检测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公路工程检测技术实训心得(7篇)

  • 上传日期:2022-12-26 18:4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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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公路检测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一

乙方:

根据《_____》和《公路_____承包合同条例》及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村道公路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该合同段公路工程,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该段路基为泥坯路面,要求路基平整。宽度(4―5)米,涵洞、水沟由甲方负责。削岩、降坡,由乙方负责。降坡坡度能使车载重自由上下为原则。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变单价承包方式。

四、工程造价

根据工程量、测算本合同段工程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合同施工工期为?天,(雨天除外),?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

派出质量监督人员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2)甲方的主要义务

①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②负责提供取土料场,弃土料场,负责解决赔偿所涉及到的青苗及林木损失。负责组织砍伐整条路面的林木障碍。

2、乙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乙方的主要权力,开工前按约定领取工程起动款?元,完工后。

(2)有权自行采购所需材料及施工人员的调度。

(3)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人为阻挡,人员、机械误工费照价计算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

(4)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承担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则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违约方赔偿对方总造价5%的违约金),并按照《_____》的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2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有关公路检测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二

*项目道路施工合同

发包人: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__)641号,沪价费(20__)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有关公路检测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三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成品油公路运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成品油范畴

本协议所指的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

第二条运输期限

合同期限为壹年,即从20--年6月1日起至20--年5月31日止。

第三条成品油运输数量

甲方在中石化河池石油分公司金城江油库或中油肉联厂油库购进油品数量为运输数量。

第四条成品油起运和到达地点

起运地点:中石化河池石油分公司金城江油库或中油肉联厂油库。

到达地点:南丹大厂油库、铜坑矿厂、车河矿厂。其运距按90公里计算。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遵守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保证油品质量,确保油品按质按量安全运达目的地。

第六条油品装、卸责任和办法

乙方必须遵守有关成品油装、卸的操作规程。油品运达目的地后,甲方必须安排人员接卸,乙方承运人员要积极配合卸油,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工作人员没有进行接卸油品的,双方应该就当时情况作书面记录。如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绝接卸油品,否则视为责任方违约。

第七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含押运员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运价80.00元/吨公里计算运费。

运费结算方式:每月底结算一次,由乙方将上月运输量列出清单并开具运输收费发票交甲方审核,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运费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要求乙方按甲方的采购计划,按时、按质、按量把油品运输到目的地。油品起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站地点或收货人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到站地点或收货人的要求。但必须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相应的运杂费。

2、义务:甲方向乙方提供运输计划时,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并按乙方现有最小吨位的油罐车为一批量。否则,乙方将按实际出车的可载重吨位收取运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向甲方收取运费。如果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每日收取该次运费额的1 %作为滞纳金。

2、义务:完成甲方采购的成品油运输任务,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输到指定地点,并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做好油品接卸工作。提供运输车辆的型号、容积、重载量等信息。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征得乙方同意将油品交给第三方运输,则应按第三方承运量的运费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2、不按协议约定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甲方延误1天按应付运费额的1%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3、未按乙方提供车辆最小载重量提供货源的,甲方应支付不足吨位部分的运费。

二、乙方责任:

1、不能按时送达,造成甲方耽误生产的,按时间偿付给甲方违约金每小时100.00元。如遇特殊原因如车祸、途中车坏、封路等除外。

2、将承运油品倒卖,除按所倒卖价值双倍偿还甲方外,甲方有权终止运输协议。

3、因运输容器不清洁而影响油品质量,应赔偿相应损失。

4、成品油装车出库后在规定以外造成的损失(包括交通事故损失、运输短少),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

6、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油品短少、变质、污染、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油品本身的自然属性;

合理损耗;甲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条发生争议时,协议双方应该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时,向辖区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有关公路检测培训心得体会实用四

同志们:

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督战会议,目的是为了动员全县广大干群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保证质量,加快进度,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省市实事任务高标准完成,兑现年初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向省市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刚才,佳政书记、元敬局长就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情况作了详细通报,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就农村公路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强化任务意识,确保目标任务无条件完成

今年以来,县交通部门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农村公路建设,较好地把握了工作主动权。在雨季较长、资金紧缺等不利条件下,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10月29日,全县通畅工程共开工建设104个项目192.9公里,完成路面硬化176.3公里,分别占省市目标任务和县定目标任务的65.3%和63%。

这个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领导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相关部门、各乡镇村场干部群众、寓外乡友以及施工队伍同心协力,互相配合支持,艰苦努力的结果。总的来看,形势喜人,形势也逼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就目前的进展情况与完成今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整体进度偏慢,农村公路全面启动至今已有整整6个月时间,月均完成里程还不到30公里,全县平均每天打路还不到1公里,严重滞后于去年;同时纵观周边,形势也十分逼人,全市有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6个县市,最慢的也完成了80%之多,大大落后于兄弟县市。二是工作极不平衡,同样的条件,有的乡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注滋口镇完成了116%,南山乡完成了96%,其中还包括一条长达9公里的乡道,新建、治河渡、胜峰、东山、北景港、梅田湖等乡镇也都完成了70%以上,相反还有新河、宋家嘴、鲇鱼须、团洲、三封寺、插旗等乡镇任务完成还不到50%,尤其是万庾镇还没有打一米路,任务完成为“0”,就农村公路建设这一项工作来说相差太远了。照此下去,今年不少乡镇将存在完不成任务的危险,必须引起我们在座各位的高度重视,对此,我们要切实感到如履薄冰、寝食难安,必须进一步增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我县今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这里我强调两条:

一是必须完成任务。今年280公里建设任务是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人大xx届一次会议确定的,已列入了各级党委政府向人民承诺的实事内容,各乡镇年初也与县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年底要严格考核兑现。能否完成任务是检验我们各级干部的组织观念、对党和群众的忠诚度以及执政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尺。面对这样的目标,我们没有任何退路可走,没有任何价钱可讲,也不能有任何幻想可留,要不惜一切代价,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任务完成,所有乡镇必须按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保任务完成,绝对不允许欠帐,否则,将按照华政发[20xx]15号文件严格奖惩,严肃追究责任。尽管农村公路建设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但无论困难有多大、问题有多少,我们的决心和信心都不能动摇。同时,我们也要深刻地认识到,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正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在不在状态的考验。因此,我们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科学安排好各项工程的建设,确保既定目标如期如实完成。

二是要抢抓有效工期,大干当前。今年剩下的有效工作日不到60天了,还要完成这么大的工作量,时间很紧,任务压头。当前正是秋高气爽,最佳施工的时期。今天的会议后,各乡镇要把农村公路建设列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上足机械和劳力,迅速掀起农村公路建设的新高潮,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做到亲自挂帅、亲自上阵、亲自组织、亲自参与、亲自督查,真正做到出全力、负全责、尽全心,深入第一线了解情况,研究决策,协调矛盾,解决问题。总的要求:确保全县所有年内计划实施的项目不得调整,在11月上旬申报开工,并在12月20日前全面完工,凡逾期未开工的,今后不再安排建设计划;不能按时完工报省市验收的,一律不作资金安排。同时对已经完成主体工程的项目,要抓紧做好相关配套工程建设,重点是把道路的路肩培土、错车道设置、交通标牌设置、绿化工程和排水系统等工程按标准建设到位,以便迎接省市验收和顺利争取补助资金,否则,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予初检,更不可能向省市报验,因此而错过省市验收造成国省补助资金无法到位等后果一律自负。

二、严格管理,强化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工程的使用效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甚至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可以说是“悠悠万事,唯此为大”。特别是凤凰堤溪大桥整体跨蹋事故给我们敲响了工程质量安全的警钟,当前,对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值、满意度都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对质量考核验收将更加严格,只要出现了一个省、市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仅仅只是影响到项目的业主单位,更重要的是会连带全县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这个责任是谁也担不起的。对此,我们要引以高度重视,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要牢牢把住质量这道关键防线,把这一造福于民的好事办实办好,绝不能因我们的工作失职而留下遗憾。

但从目前现实情况来看,一些乡镇、村场负责人质量意识淡漠,重进度、轻质量,甚至庇护包工老板,对县质监人员层层设阻,为包工老板说情讨保。从最近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质量督查情况来看,质量问题还十分严重,如水泥用量不足,水泥品种以次充好,施工设备不齐,路基改造不到位,质量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刚才元敬局长已经作了专门通报,这里我不再一一列举。对于这些质量问题,我们一定要痛下决心,采取坚决措施加以克服和解决。各乡镇和交通主管部门都要从严要求,从严把关,要把各级关于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严格实行现场动态监督,落实最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一要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乡道、村道的施工及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是所属乡镇政府,乡镇书记、乡镇长为本单位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负责人和工班长为具体责任人,县交通局负责对乡镇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比。同时要建立农村公路质量责任人档案,将每条道路的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责任人的名字挂牌明示,并存入档案,实行施工质量终生追究制。

二要健全质量监管体系。要建立健全三级质量监控体系,坚持施工单位自检,乡镇政府初检,县交通部门抽检,做到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特别是交通部门质量监督人员,必须要身临一线、现场检查、跟踪督查,严格把握质量标准。要加大对影响结构稳定和安全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消灭质量管理通病和实体质量通病。各项目业主必须成立由有责任心、有经验、敢于坚持原则的村代表、老干部代表和老党员代表为监督主体的质监小组,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拌合场和浇筑现场实行全程监督。对拌和场的监督关键是要把握好混凝土的配比关,对水泥的用量要当日进行统计,通过丈量施工路面的长度折算水泥的用量,确保每米水泥的用量村道不少于5包,乡道不少于6.5包;对浇筑现场的监督,重点是装模要规范,保证水泥路面每处厚度都要达到20cm,混凝土振捣要实,抹面要在4次以上,确保表面平整光洁,养生施水时间要在半月以上,确保建成一米,合格一米。同时还要发动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及时举报质量问题。

三要从严查处质量问题。在质量检查中,如发现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都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该返工的坚决返工,并通过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公开曝光。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华政办函[20xx]60号)的规定追究责任。即县综合验收为“不合格”的工程项目,要实行处罚三挂钩:一是与项目的资金拨付挂钩,一律不予拨付资金;二是与乡镇的年度考评挂钩,所在乡镇年终千分制考核“交通建设年度考核”科目评定为不合格,考核分值计负分;三是与相关责任人的年度考核挂钩,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片责任人、乡村两级工程建设责任人年度个人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对承包人及包工老板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3年内不允许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省、市抽查验收定为不合格的项目而影响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验收的,对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总之,要力争将每一条农村公路建成“长寿工程”、“精品工程”、经得起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放心工程”。

三、规范操作,强化廉洁意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必须在资金使用、工程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推行“阳光行动”,增加透明度,把农村公路建成“廉洁路”。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在座的各位与农村公路建设直接打交道,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碰“高压线”。

一是不碰农民减负的“高压线”。要有效降低建设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各项费用,有效缓解资金压力,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在资金筹集上,必须适度把握政策,体现群众意愿。否则,就会加重农民群众的负担,不仅会违背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初衷,而且会让善意的举动伤害了农民的心。筹资筹劳时,要采取“一路一议”的办法和“一事一议”的程序办理,正确处理好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民负担的关系,做到议之有法,议之有据,不碰农民负担“高压线”,也不搞“软着陆”,严禁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盲目举债、强行摊派,加重农民负担和损害农民利益,严禁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拖欠或变相拖欠农民工资。

二是不碰资金使用的“高压线”。资金投入是公路建设的基本保障和决定因素,资金不足是制约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难题。国家省补助资金对于规模庞大的农村公路建设来说,十分有限。要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彻底摒弃“等、靠、要”的思想,树立“放(开放的思想)、改(改革的方式)、筹(多渠道的筹资办法)”的观念,继续巩固和完善“政府投、群众捐、社会融”的筹资渠道,尤其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影响力和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企业主、个体工商和人民群众捐资修路,鼓励和引导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投工投劳。对于筹集到的建设资金,要加强监管,实行资金随项目走,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口上。要认真搞好成本控制,乡镇、村组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要实行专户储存、财务公开,采取设置村民监督员、财务公开栏和项目公开牌等措施,由村民和社会进行监督,杜绝截留、挪用、套取资金和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各部门、乡镇绝对不能以农村公路建设的名义收取任何工作经费,绝对不能以收工作经费和扣税名义动用、截留国省补助资金。在这方面,交通部门坚持较好,农村公路建设实施近3年来,县交通部门始终继续坚持“零”收费服务;在农村公路建设国省资金管理上,做到阳光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每一笔资金都是按政策、程序和标准拨付,不仅没有截留、挤占和挪用一分国补资金,而且还在国省补助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先后向县信用联社会贷款过900万元提前支付工程款。

三是不碰廉洁自律的“高压线”。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各级干部要严格要求,洁身自好,在面对各种诱惑时,要算好“经济帐”、“法纪帐”和“良心帐”。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廉政责任制,在项目申报、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要严守纪律,坚决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到“四个确保”:确保工程质量不出事,确保安全施工不出事,确保稳定发展不出事,确保廉洁自律不出事。不要出现“改造一段公路,倒下一批干部”的现象。

同志们,农村公路建设惠及三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全力以赴,真抓实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为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富民强县步伐做出应有的贡献。

有关公路检测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路路政管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公路路政管理。

    本条例所称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为保护路产,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路产,是指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路政管理领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路路产。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交通部门进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村民自治组织进行村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部门主管全省公路路政工作。

    省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省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属机构具体履行所管路段的路政管理职责。

    州(地、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履行所管路段的路政管理职责。

    第五条 国土资源、公安、城建、水利、林业、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交通部门进行路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路路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不得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二章   路产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公路用地范围,确定权属。公路用地范围的宽度从公路两侧边沟(坡顶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

    交通部门应当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完善公路服务设施,提高公路管理水平。

    第八条 除公路养护维修、改造或者交通管制等需要外,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移动、涂改公路标线或者标志等公路附属设施。

    第九条   兴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以及其他建设工程,需要挖掘公路或者占用、利用公路路产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部门同意,并签订修复、改建或者补偿协议。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机关批准。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第十条   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敷设、挂设管线或者设置其他设施,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并符合行车和公路附属设施安全要求。

    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招牌及其他非公路标志、标牌,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第十一条   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的,须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负责修建排水设施,保证公路排水畅通。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十三条   设置收费站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应当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拆除收费设施,并向社会公布。

    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转让收费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收费权由出让方收回;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并经营的收费公路,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该公路由国家无偿收回,由有关交通部门管理。

    第十五条   凡进入收费公路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车辆通行费;对无正当理由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责令停驶,待其补交车辆通行费后放行。

    故意堵塞收费站通行车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实施拖移。

    故意堵塞其他干线公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拖移。

第三章   路产保护

    第十六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范划定公路标线,设置标志等附属设施,加强养护工作,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   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打场晒粮、晒物、种植作物和放养牲畜;

    (二)倾倒、堆放废弃物、杂物或者其他非公路养护维修施工材料;

    (三)损毁公路排水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排灌水;

    (四)挖沟、挖沙、采矿、取土;

    (五)设置经商摊点、维修、洗车场点以及影响公路畅通的障碍物;

    (六)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七)其他侵占、破坏公路路产,影响公路畅通及安全的行为。

    第十八条   运输易洒漏、易抛撒、易触及公路路面等物品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第十九条   进入公路行驶车辆的轴载质量和车货总长度、宽度、高度,以及车货总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超限运输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公路行驶。

    第二十条   运载超限物品的车辆,确需进入公路行驶的,承运人应当依法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承运人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进入公路前,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路、桥梁的承载能力,制定通行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保障行驶安全。

    承运人应当承担对途经道路、桥梁等进行必要加固、改建和被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修复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交通部门可以在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上设置超限运输检测站。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坚持科学检测、超限运输车辆卸货放行的原则,规范检测站的检测行为。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检测超限运输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第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的停车示意,主动接受检测,不得强行通过;不接受公路路政监督检查,强行通过的,由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告知有关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经检测属于超限运输可分解物品的车辆,承运人应当卸去超限部分的物品。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为承运人提供超限运输卸载物品临时存放场所,或者协助联系分载车辆。卸载物品委托公路管理机构保管的,应当办理委托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未经批准超限运输蔬菜、畜禽、水产等鲜活农牧产品、油气化学危险品等物品的车辆,不实施卸载。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应当对超限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现场依法处理后放行,并抄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必须立即停驶,保护现场,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章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从公路边沟、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或者隔离栅、界桩外缘起,依照下列规定划定:

  (一)国道不少于二十米;

    (二)省道不少于十五米;

    (三)县道不少于十米;

    (四)乡道不少于五米。

    第二十八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必需外,禁止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控制区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工程设施,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公路建设以及交通安全畅通的需要,制定计划逐步迁出。迁出确有困难的,可以暂时维持原状,但不得扩建。

    在建筑控制区内敷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城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审批临近公路的建设项目、土地征用等事项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并注明与公路的控制距离,同时抄告交通部门。

    新建、改建公路专项规划确定后,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在建筑控制区内批准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十条   在公路大中型桥梁、渡口周围二百米,小型桥梁、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禁止采矿、挖沙、取土、爆破、倾倒废弃物以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公路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省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机构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应当持证上岗、秉公执法、文明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财产或者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二)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

    (三)违法审批或者违法处罚;

    (四)收费、罚款不开具规定票据;

    (五)其他失职、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   在公路两侧进行可能危及行车安全、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危险作业时,作业单位必须事先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同意。经批准的有关危险作业应当采取控制和防护措施,避开行车高峰,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

    第三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对经批准进行危险作业的路段应当实施监控,保证行车安全和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未经批准在公路两侧进行可能危及行车安全、公路及附属设施安全的危险作业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责任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第三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路政管理人员依法实施路政管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阻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公路路产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公路路产原状。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部门拆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擅自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敷设、挂设管线或者设置其他设施的;

    (二)擅自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招牌或者其他非公路标志、标牌的;

    (三)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的。

    第三十九条  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路路产损害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   交通部门、路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高等级公路、城市道路、专用公路的路政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有关公路检测培训心得体会实用六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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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有关公路检测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七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 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 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i《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 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 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 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 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 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6、 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8、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 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2、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3、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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