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者进步心得体会及感悟 作品创作灵感心得(4篇)

  • 上传日期:2022-12-26 13: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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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创作者进步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联系人):

乙 方:

证件号码:

住 所 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信箱:

鉴于:

1、 甲方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计划摄制暂名

《__x》的电影影片(以下简称为“本片”):

2、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负责本片剧本的编剧创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剧本

剧本名称:《__x》(暂命名,最后名字以广电总局下发的许可证为准,以下简称为“剧本”) 语种:中文

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大纲 (见附件)

第二条:委托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改编创作,并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最终形成可供拍摄成电影的完整剧本。

2、乙方具体工作内容为:

a. 参加剧本讨论会,与甲方进行讨论,在创作意图和目标上充分达成一致。

b. 按照甲方要求和已有文学剧本进行创作成可供电影拍摄的完整剧本。

c. 对未定稿的剧本进行修改润色,直至定稿。“定稿”为剧本经甲方书面确认通过。 d. 剧本字数不少于30000字,场次不少于80场。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剧本所有相关内容中不应包含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会在甲方对该剧本享有著作权的期限内,为任何第三人创作与该剧本或同名文学剧本相同题材或近似内容的剧本。

第三条:剧本交付及认可

1、交付剧本方式为:

以电子文档版发至甲方指定之电子邮箱:

2、乙方在完成各个阶段的剧本创作将成果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分别在_____日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即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之该阶段剧本创作成果;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对本阶段剧本创作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通过后,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

由于乙方每一阶段都是在经过双方通过的上一阶段成果基础上进行剧本创作工作,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修改(主要是在电影拍摄过程中,因摄制需要所进行的剧本修改,包括甲方因需植入软性广告而进行的相关内容及元素的修改),乙方应当予以协助并配合修改。

3、双方对剧本最终定稿的认定标准,在不存在重大争议分歧时,应以相互诚信的原则协商确定。

4、如双方对剧本最终定稿的标准存在重大分歧,无法调和,甲方有权与其他第三方编剧合作,但涉及“编剧”署名时,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且乙方就本片前期所创作的剧本内容版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转让给其他任何一方。

第四条 创作流程和时间

1、第一阶段工作(不少于五千字字详细故事大纲),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完成并交付甲方认可;(以签合同日期之日起30天,若需修改,再需15天)

2、第二阶段工作(分场初稿),乙方应于 ____ 年 ___月 ___日前完成并交付甲方认可;(30)

3、第三阶段工作(定稿),乙方应于 ____ 年 ____ 月 ____日前完成并交付甲方认可;(30天)

4、第四阶段工作(电影拍摄过程中不定期之修改),在拍摄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后,就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在提出之日起三日内完成修改工作。

第五条 酬金及支付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酬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________,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

2、酬金支付方式为:

a.签署合同之后三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10%为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

b.交付故事大纲,经甲方认可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25%,计人民币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_后,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

c.按时按质,交付初稿,经甲方认可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2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_后,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

d.按时按质,交付定稿,经甲方认可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30%,计人民币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_后,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

e.电影开始拍摄后,如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当配合,完成最终修改后,甲方支付全部稿酬的10%,计人民币__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

乙方 开户行:

户名 :

账号 :

第六条 著作权

1、乙方享有本片剧本和完成电影的“编剧”之署名权。

2、甲方依法享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a.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b.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视剧/电影 的权利;

c.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d.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

e.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视台、电台进行广播的权利,

f.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g.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编,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h.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i.以及《著作权法》规定之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3、甲方享有本片剧本以及完成电影除“编剧”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所有著作权,包括本片之一切录像带、镭射影碟、广播、舞台、网络及一切将来发明之传播媒介相关的著作权,以及与剧本或电影所产生的一切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游戏或小说等)相关的著作权和其他权利。

4、甲方享有剧本的最终修改权,如对剧本持有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对剧本进行相应的修改。但修改范畴不得超出甲方之前对该剧本大纲已认可的部分;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重大修改,须与乙方协商解决,若做颠覆性修改,乙方可要求追加报酬,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转让或授权第三方取代甲方在本合同中享有之权利,但甲方需提前通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影响作品质量的前提下,可自行组织创作班子,但乙方本人须向甲方承担本次创作的责任。甲、乙双方均认可,乙方接受本委托事项后,将由乙方本人组织乙方编剧团队完成本剧本的创作工作,_______为本剧本作者。乙方保证剧本由本人及其编剧团队共同创作完成,并保证交付至甲方的剧本无任何权利瑕疵(交付剧本时,乙方将提交本人及所有编剧成员签署之权利证明文件作为附件)。乙方并承诺,其已经取得充分的授权,能保证剧本中就其编剧团队成员所创作的剧本内容的版权全部属于甲方所有,不会产生任何权利瑕疵及争议。

第七条 宣传配合

甲方为宣传、推广影片之目的,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并及于相关衍生产品或服务。

第八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片上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本的内容、剧情、故事等主要元素,以及本片导演、演员、拍摄进度等与剧本或本片相关的一切信息,乙方并不得以此另行创作作品。

乙方若违反上述义务,乙方将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乙方为完成剧本而聘任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乙方组织之编剧团队成员违反保密义务时,亦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乙方应就此承担责任。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甲方没有以乙方编写的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或电视剧的义务,若甲方未以乙方编写的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或电影,而乙方已经完成了剧本的全部创作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定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稿酬。

2、甲方承诺依据乙方创作之剧本摄制电影的同时或完成后,将根据电影套拍剪辑整理成一部电影,该电影的名称、演员及导演、具体内容、时长、格式及播放渠道等由甲方决定;该电影除署名权以外的所有著作权由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编剧之署名权。

3、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其所创作完成的所有剧本等文字类作品如需进行许可使用或转让,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使用权或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不可抗力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等同与中止期间,该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 3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量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可克服、使得本合同以防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 非因甲方违约或不可抗力,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完成剧本创作工作内容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7日仍未能向甲方提交的,甲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2、 非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稿酬,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3日内仍未支付的,或者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乙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如因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非因甲方违约或不可抗力,如果由于乙方创作或修改工作未完成,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

a.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之约定,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已创作并交付的未完成剧本之著作权全部由甲方所有,乙方不再享有作品的署名权,甲方按照总酬金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基础劳务费(即人民币 ________元整)(税后),除此以外,甲方已支付酬金超出前述基础劳务费部分之金额,乙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返还。

b.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之约定,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已创作的未完成剧本之著作权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予以使用,乙方应当在10日内向甲方返还全部已支付的酬金。

c.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未完成之剧本创作或修改,并有权在总酬金结算中扣除部分直至全部酬金,扣除标准为:每逾期一日,按总酬金的百分之0.5作为违约金由甲方在酬金中扣除。如果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给乙方剧本反馈意见或者其他甲方原因(不包括甲方按其摄制要求对剧本多次提出反馈意见)直接导致剧本定稿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3、 非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甲方未能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酬金的百分之 0.5作为违约金,在甲方逾期支付酬金期间,乙方有权暂时停止下一阶段的剧本创作工作,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工作延误责任。

4、 如果乙方出现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5款的行为,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

5、如果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2款中规定的情况,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后,无论剧本的创作进度如何,甲方均应在15天内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如甲方拒不支付,乙方已创作剧本的所有权利均将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以将完成剧本做任何处置,包括转卖第三方。

第十三条 通知送达

本协议要求的或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任何通知、请求、要求,剧本稿件和其他通信往来可以依以下方式送达,并确认日期:

a. 如果是以电子邮件方式交换的书面文件,以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邮件收发日期为准。

b. 如果是以纸张形式当面交换的文件,则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为准。

c. 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修改意见是通过创作讨论会形式提出的,则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时间为准。

d. 如果以纸张形式邮寄,须以挂号信或者公认的速递公司传递,以对方签收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附则

1、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创作者进步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合作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_________》的创作工作。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进一步的友好协商,订立了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下称剧本)的原创工作,此剧本的名称暂时定为。

甲方具体负责: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具体负责: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创作期限

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剧本初稿的创作。

若剧本初稿届时未能完成,不视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但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剧本创作事宜,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 剧本的修改

剧本初稿完成至剧本定稿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需要对剧本进行补充修改,使剧本不断完善。

第四条 意见分歧

若甲乙双方在创作剧本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甲方/乙方)的意见为准。

另一方可以保留其意见并将其记录附在剧本后面。

第五条 费用及负担

甲乙双方因创作剧本而支付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剧本著作权的归属

1、剧本定稿完成后,剧本的著作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但著作权的行使,由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本条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另一方当事人。

2、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定稿完成前自愿退出剧本的创作,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剧本的著作权由另一方单独享有或与他人共同所有。

自愿退出方在其所完成的剧本中的各种权益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本合同终止。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共同创作的剧本,也不得将剧本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

如一方违反此规定,应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4、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过程中丧失创作能力或死亡,另一方有权单独或与别人合作完成剧本的创作,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

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丧失创作能力方或死亡方的合法继承人享有。

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5、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剧本创作完成后死亡,另一方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或作其他合理的处置。

死亡方除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外,其在剧本中的其他合法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享有。

若其权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由另一方合作者享有。

第七条 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品中的署名权

若许可第三方以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电视剧),甲乙双方皆拥有在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

署名的先后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转让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列明转让价格和条件等相关内容,被通知方享有在接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日内优先购买权。

若被通知方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丧失优先购买权,转让方有权将其在剧本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于转让完成之日起日内向被通知方提供有关转让的书面资料复印件。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有效期限截至剧本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终结之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关于创作者进步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鉴于:

1、甲方基于乙方文学艺术卓著创作能力,愿意委托乙方创作完成本合同约定作品。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对拟创作作品的思路和方向进行交流且取得了共识,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作工作。

3、本合同构成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合同关系。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达成如下约定:

一、创作目标

1、作品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最终名称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以下简称“本作品”)。

3、作品篇幅:约________字的文字作品/________中国诗画、油画等。

4、创作来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列情形之一):_______________。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________的原著作品《________》改编等。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创作计划

(1)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天内,进行本作品创作前的酝酿、准备工作。

(2)在准备工作结束后________天内,提出本作品的创作思路,并由甲乙双方讨论、研究后,最终由甲方确定。

(3)在本作品创作思路确定后________天内,完成本作品背景资料的收集、分析。

(4)在本作品的背景资料收集和分析完成后________天内,完成本作品初稿创作。

(5)本作品初稿创作完成后________天内,完成对本作品初稿的修改、完善、调整和再度创作,直至定稿。

二、创作安排

1、资料收集与分析

(1)乙方负责本作品创作所需背景资料的收集,并应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天内完成;同时,在此阶段内,乙方应提出本作品的创作成本预算,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2)本作品背景资料收集完成后,由乙方针对本作品的创作思路对背景资料进行分析、提炼和考证并形成基本分析要点,经甲方确认后以供本作品创作时使用。

(3)在资料收集阶段,乙方认为需要进行相应实地考察、采风时,乙方提供相应考察和采风计划,由甲方决定后实施。

2、作品创作

(1)本作品的创作共分为________个部分,乙方完成各个部分的初稿创作后,由甲方对乙方创作工作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提修改意见,再度进行创作、修改,并可根据需要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

(3)乙方在创作过程中,如需要使用辅助人员,应在保证乙方亲自完成实质创作内容的前提下,安排辅助人员从事协助资料收集、分析等工作,且不得安排辅助人员参与实质创作工作,确保辅助人员不会对本作品提供任何权利主张。

(4)甲方认为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3、意见分歧

(1)在创作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对创作出现意见分歧,以甲方意见为准。

(2)在创作过程中,甲方如认为乙方的创作及其修改无法达到其要求或者认为乙方的创作与甲方的委托创作意图相背离,甲方有权再行委托他人与乙方共同创作或者停止乙方创作工作而重新委托他人进行创作。

三、创作成本与酬金

1、本作品创作的成本

(1)本作品创作所需资料收集、复制等的费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考察与采风计划进行实地考察和采风所产生的差旅费用。

(3)在创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耗材费用、邀请专家参与讨论产生的相关费用。

2、成本预算与承担

(1)本作品创作前,乙方拟定本作品的创作预算清单,经甲方确认后执行;该预算如遇变更则亦应事先由甲方确认。

(2)由甲方承担本作品创作的全部成本。

(3)乙方在负责款项支出时,应如实开具发票,如遇无法开具发票时,则开具收款收据,并据此作为支出凭证,在创作成本中列支。

3、创作报酬

(1)双方确认:乙方完成创作的酬金为(税前/税后)________元人民币。

(2)支付:本协议签署后支付酬金的_______%作为定金;于完成初稿后________日内支付酬金的________%;完成最终稿后________日内支付剩余酬金。

四、版权归属

1、本作品自其最终成果和中间性成果形成或完成时,其版权归甲方单独享有,乙方对本作品不享有任何版权。

2、本作品的范畴和版权标的包括:创作思路、创作计划、创作纲要、本作品初稿、修改稿、定稿等。

3、在乙方完成本作品创作后,乙方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五、作品使用

1、在本作品定稿前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作品或以本作品参加任何学术交流、参加任何评奖活动;否则,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本作品创作过程中,乙方应对本作品的创作及创作思路、设想、计划等予以保密,直至甲方正式公开本作品。

六、中途退出创作

1、在创作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出退出创作;除非甲方认为乙方的创作不符合其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与乙方共同创作或停止委托乙方而直接委托他人合作继续完成创作。

2、如甲方停止委托乙方创作而重新委托他人创作或者委托他人与乙方共同创作时,则甲方根据乙方和重新的委托方对本作品的创作是否有实际贡献,决定对其进行署名。

3、在创作过程中,乙方如丧失创作能力或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创作,甲方有权重新委托他人完成创作。

七、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除应当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外,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延迟履行义务,应按日支付约定________元违约金。

2、乙方应保证其创作的内容系本人_____创作,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违反著作权法及我国相关法令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法律上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进行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关于创作者进步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聚焦主责主业,发挥理论宣传主阵地职能作用,深入基层一线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讲进基层”活动,推动教学部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担主角、站前台,当先锋、作示范,为领导干部送去“标准课”,为基层群众送去“及时雨”,为青年学生送去“营养剂”,真正做到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不断把党史学习教育引向深入。

强化示范掀起宣讲热潮

把“党的创新理论万场宣讲进基层”活动和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相结合,作为对党员干部开展政治集训、提升政治能力大课堂的一个重要环节。组建由院领导、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的社院“党史学习教育宣讲队”,更新、研发党史学习教育类课程15门,突出宣讲的权威性、准确性、示范性。召开全省社院系统专职教师《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宣讲研讨会和专题试讲,积极搭建全省社院系统教学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发挥对市级社院的业务指导和带动作用,激发全省社院专职教师动力和活力,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地方宣讲送去“标准课”。

深入基层浸润百姓心田

宣讲队成员不仅走进课堂,更主动深入统战系统、共建单位、社区基层、民营企业、下派干部帮扶村,陆续开展宣讲活动。山东社院不断创新宣讲形式,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辅导讲、青年干部创新讲、帮扶干部进村讲、文艺宣传队灵活讲,打出“n+”宣讲组合拳,让宣讲接地气、冒热气,群众听得懂、能领会。针对不同对象、不同群体,进行“靶向式”宣讲:面对领导干部,多讲树立正确党史观和坚定政治定力;面对基层群众,侧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振兴”;面对统一战线成员,主打统一战线史和多党合作史;面对高校教师、青年学生,多讲“人才强国”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和合讲堂”文化送教下乡活动现场,龙廷镇掌平洼村党支部书记、省人大代表刘方军动情说道:“省社院专家的课很接地气!我们这些老党员的头脑得到了进一步武装,也进一步了解了我们党的历史渊源,今后我们一定要保持好共产党员的本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好地为全村百姓服务好。”

面向青年赓续红色基因

青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宣讲活动突出青年学生群体,深入高校开展红色经典送教,抓好青年学生党史学习教育,着力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教育引导青年学生真正弄懂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更好发挥思政课铸魂育人的重要作用。“通过这次讲座,我对于党的统一战线的整个发展史以及发展过程中的典型事件和典型人物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在今后创作中,我会兼顾作品的艺术性和政治性,创作出更加符合新时代发展主题的作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学院研一学生薛均凤深有感触地说。

截至五月底,山东社院共安排党史教育类专题辅导课程30次,共120课时,实现党史学习教育在统战教培各领域各班次全覆盖。深入省直各部门、全省统战系统、共建单位、基层社区、民营企业、下派干部帮扶村开展宣讲45场,培训6015人次。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和基层干部群众在各类宣讲活动中“鉴往事,知来者”,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为开启新征程凝聚起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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