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装讲座心得体会实用 装饰讲座心得体会(七篇)

  • 上传日期:2022-12-26 12: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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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业主家装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一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层(式)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__厨房,计_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_过道,计__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计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

5、工程总天数:_________天。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元;

(7)税金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___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_________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业主家装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二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内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小区业主公约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小区内秩序、环境、保障小区内住宅的安全、维护住宅区内公共秩序、营造良好生活氛围,而由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经协商一致而签订的文本。在约定公约的时候,应当尽可能将小区物业管理过程总可能产生的内容写出,并合理约定。业主与物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执行;本公约约定与《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住宅区情况

1。 地点: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

2。 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3。 总建筑面积: 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 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 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平方米);

4。 楼宇_______栋___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___栋_______套,多层楼宇 _______栋_______套;

5。 业主数量: _______个;

6。 管委会财产:

(1) 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_元;

(2) 物业管理用房 _______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平方米;

(3) 商业用房_______平方米;

(4)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7。 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 道路:车行道_______方米;人行道_______平方米;

(2) 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

(3) 教育设施:幼儿园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小学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幼教启蒙机构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4) 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

(5)路灯_______盏;庭园灯_______盏;其他为灯:____________。

(6)污水检查井_______个,排污管___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___个,雨水管_______米;化粪池_______座;明沟_______米;暗沟___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___个;

(8)停车场___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车位_______个;

(9)综合楼____座,建设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预计________年_____月可交会使用。

8。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 业主大会的召集:

(1) 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 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 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 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 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 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 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 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 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_____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 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 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 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 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 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第三条 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 业主的权利

1。 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 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 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 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 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 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 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 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 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 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 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 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 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 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 业主的义务

1。 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 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 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 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 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 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 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 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 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践踏、占用绿化地;

(2) 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 乱抛垃圾、杂物;

(4) 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 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 聚众喧闹;

(7) 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 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 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 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 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 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 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 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 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 _________市公共卫生条例;

(3) _________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 _________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 _____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 _________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 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 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本市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 _________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 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 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第四条 业主应付的费用

1。 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 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 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 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 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 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_________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 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 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 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 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 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 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业主家装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三

【颁布单位】 浙江省建设厅

【颁布日期】 1999-09-08

【实施日期】 1999-09-08

【有效性】 有效

为加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省政府令第113号《浙江省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非业主使用人。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有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 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架空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幼儿园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_____;

(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它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_____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最新业主家装讲座心得体会实用四

1) 负责项目制度流程的完善、执行、监督;

2) 负责住宅、商铺的业主和商家的物业服务,受理商家投诉,协调各方纠纷;

3) 负责项目团队的培训、考核,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方式 ;

5) 督促及检查项目业务发展和业务管理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6) 负责开拓物业多种经营收入,提升物业经营业绩;

7) 负责与项目相关业务部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8) 负责项目前期介入,及收楼组织工作。

9) 完成上级领导及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最新业主家装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五

为了加强住宅区管理,保持物业的完好、美观,维护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舒适、安全、清洁、优雅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和浙江省________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业主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一、总则

第一条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授权及有关规定对住宅区的房屋、公共设施居住秩序等事务行使管理权。

第二条公约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享有本契约明的各项权利并应知晓对自己的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双方在遵守本公约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及___省________市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二、管理公司的职责

第三条住宅区内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公共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更新。

第四条按约定进行住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并收取合理费用。

第五条住宅区内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卫生。

第六条住宅区内公共绿化的维护和管理。

第七条对住宅区内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和非机动车辆)进行管理。机动车辆除消防、救护、警备、清洁、殡葬和特许的车辆外,其他未经许可,一律不准驶入住宅区。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三轮车等)实行定点停放。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按物价局批文收取车位场地租用费。

第八条安排管理员和保安人员对住宅区及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巡视、做好住宅区内的治安消防工作,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

第九条对住宅区内的商业服务网点等配套项目进行管理。

第十条接受业主监督,及时处理各类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维护小区公共秩序,执行诸如装修、外来人员等公众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十三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等资料管理。

第十四条按规定向房屋业主、使用人和其他应交费用人收取有关管理费。收取的管理费单列项目,专款专用。年度费用收支情况张榜公布,接受有关部门和交费人监督。对逾期不交的管理费者,可发催款通知,对拒交或无理不交者,可诉诸法律。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业主拥有对其名下物业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不受他人非法干涉。

第十六条业主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七条业主可与其他业主共同使用楼宇和住宅区的公用部位,共用设施(包括楼梯、走廊通道、电梯、消防、供水排水系统等)。

第十八条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活动,拥有监督和建议权。

第十九条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拥有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十条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规定。

第二十一条委托物业公司管理该小区并遵守物业公司根据政府有关政策制定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物业损坏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物业公司报请区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代为维修,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承担并按规定分摊。

第二十四条当业主自用部位发生火灾、水管爆裂等可能严重危害业主本人和其他业主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的事件,或业主发出求救信号或启动家庭救助报警系统时,物业公司有权在紧急联系无效前提下,进入私用部位进行必要的抢险、抢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第二十五条业主在装修和使用屋顶花园时,须按管理处装修管理规定操作。不得擅自改动公共设备,不得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使用时不得影响周边其他业主的日常生活。

第二十六条费用

1.按规定缴纳物业公司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分担维修基金。

2.使用本小区内有偿使用的公用、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场地等,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3.委托物业公司对其自用设备、自用部位和毗邻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应支付相应费用。以上费用应根据规定或双方的约定予以支付。

第二十七条在本物业范围内,业主或使用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变更房屋承重结构和外貌(外墙、外门窗、阳台、屋顶和底层等部位的颜色、形状、规格)。

2.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布局等。

3.私自占有或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用设施或移装、拆除、改造共用设备,改变其使用性质。

4.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引入上、下水管线和龙头,安装防盗窗(栏杆)及室外衣架。

5.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或其它场所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光蓬、雨蓬及其它地上定著物。

6.践踏草地、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损坏园林建筑设施。

7.随意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乱倒垃圾,将杂物投入排水管至使堵塞损坏及高空掷物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危险的行为。

8.在小区内任何地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9.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有可能造成他人人身安全、财产伤害的宠物。

10.排出有毒、有害的废气或者发出超过国家标准的噪音。

11.饲养犬类的业户必须向政府部门申领养犬许可证,接受每年一次的狂犬病疫苗注射,并前往管理处登记注册。

12.随意停放车辆,占用小区内的道路、场地等。

13.违反法律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及毒品。

1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劝阻、制止,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触犯其他法律的,由物业公司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其行政及至刑事法律责任,未成年人有上述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业主之间应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当相邻业主有正常维修的时候,应予以配合、支持。

第二十九条装修时,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公司、违规、违章装修的必须及时纠正,恢复原状,造成他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业主家装讲座心得体会实用六

一、本公约为示范文本。

二、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由建设单位根据本示范文本制订业主公约,并在物业销售前向物业买受人明示;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公约作出书面承诺;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根据本示范文本制订或修改业主公约。

三、使用者可在示范文本条文之外增加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内容。

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

(二)坐落位置(附图):

(三)物业总建筑面积:

(四)物业类型:

(五)土地宗地号:

(六)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第三条本公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物业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时,公约的效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第四条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本物业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约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将本公约向受让人或承租人明示,并应将物业转让或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应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应当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业主应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相关单位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房屋外观等方面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使用、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十二条业主装饰装修物业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二)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三)业主装修时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已有业主入住的,晚间时至次日上午时,中午时至时以及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按规定可以安装防盗网的,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制作安装,以保持物业区域外观统一。

(五)业主应遵守装修管理协议,因违反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而影响物业用电、用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使用功能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关人员到场见证下进入物业内部应急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因维修养护物业需要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用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区域的电梯使用的有关规定。损坏电梯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物业区域的车辆行使、停放应遵守本区域停车场使用规定和使用协议。

第十八条依照有关规定饲养犬只的,在犬只外出时应为犬只戴防护口罩、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即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

第十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外貌;

(二)擅自占用或损坏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地下室、平台、外墙、屋面等共用部位,擅自移动或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三)擅自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绿地、道路等共用部位、共用场地搭建(构)筑物;

(四)擅自摆设摊点;

(五)侵占或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艺术景观及文体休闲设施;

(六)乱抛垃圾杂物和高空抛物;

(七)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室内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包括大音量播放电视、音响,举行喧闹的聚会、舞会,机器设备噪声等;

(九)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和乱涂乱画;

(十)违反有关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十一);

(十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业主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使用和管理维修基(资)金。

第二十一条业主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应当征得有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收益,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一)纳入管理费;

(二)纳入维修基(资)金;

(三);

(四)。

第二十二条业主未按规定交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姓名、楼座房号进行催缴;仍不交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二十三条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公约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督促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

(二)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方式制止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行为;

(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不遵守公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姓名及违约事实;

(四)。

第二十四条其他补充条款

(一)。

(二)。

(三)。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依法制订的业主公约自本物业的第一个买受人签字后生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主大会对公约进行修改的,修改后的公约经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略)

最新业主家装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七

装修前签订一份装修合同,既可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也是装修后保修的凭证。如果这份合同签得不恰当,不仅不利于业主,反而会给业主带不必要的麻烦。一般情况下,装修公司在对要装修的房屋进行测量以后,都会给业主一份预算书,如果业主对预算书没有意见,装修公司就会出示一份格式合同,业主对装修专业不是很懂,很容易悼进装修公司挖好的陷阱里。因此,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对以下几个方面要多加小心,以免签订一份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装修公司担心预算做得太低,会降低自己的利润,预算价格报得太高,会把业主吓跑,于是就在项目上做手脚。往往把一些应该做的项目故意漏报,这样总造价就下来了,而在实际做工程的时候又把这些项目都做上,工程做完以后,装修公司就拿着这些帐单来要钱了。

提醒:在看装修公司的预算时,一定要对所列项目进行审核,看看有没有漏项,如有,及时在预算中进行完善。

有的装修公司的在做预算时,往往把水电单独列出来,不写入整个预期算当中,并只写明预收费用,实际费用等工程完工后,再据实结算。而在合同中只签一个总价款是多少,且不注明这个总价款是否包括水电工程,装修业主都有会认为这个总造价肯定是包括水电工程在内的,一般不会提出异议。而工程完工后,装修公司就会告诉业主,合同总价款是不包含水电工程在,要另计,且算出不来的数额远远高于预算中的数额,因为水电工程是隐蔽工程,完工以后是很难进行准确的统计的,所以往往是装修公司说多少就是多少。到这时,装修业主也只好自认倒霉。

提醒:要注意装修在这方面做的手脚。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水电包含在总造价内,避免日后纠缠不清。

在材料品牌方面,装修公司一般都会满足客户的要求,用业主指定的品牌,但往往做完后并不理想。这是因为同一品牌有多个系列的产品,价格不同,出来的效果肯定不同。

提醒:在预算中,不仅要注明用什么品牌,还要注明是哪种品牌的哪一系列的产品,因为不同的系列不仅质量不同,价格差异也很大。

有一些装修公司在进行报价时,把管理费、工价、材料费打一个总的价格,这样业主就无法清晰的知道每一项的具体花费是多少。

提醒:签订装修合同时,要求把管理费、工钱、材料费分别列出来,这样工价、管理费是否偏高,材料费是多少一目了然,这样做也便于工程完工后进行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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