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检测调查心得体会和方法 新冠检测调查心得体会和方法分析(七篇)

  • 上传日期:2022-12-26 06:5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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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新冠检测调查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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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期培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明确专人负责。因参会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培训中心特成立专班负责,由主管局分管主任挂帅,烟台培训中心主要领导作为专班成员,具体分工进行常态化检查、巡逻,全面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举办方及承办方的主体责任,统一调度应急处置所需人员、物资、场所,研究解决疫情处置中的突发问题,做好人员带离、转诊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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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擦拭消毒,消毒后进行封闭管理。

2、加强会场通风。会议室使用前后通风,正确使用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维持室内适宜温度。

3、会场门口放置免洗手消毒液或医用酒精。

4、定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

5、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证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和下水道畅通。

6、所有会议人员在进入烟台培训中心门卫处,需提交健康码,持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置,总服务台做好人员实名登记,便于必要时开展追踪检测。

7、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会: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治疗期间及确诊后3个月内的;疑似病例及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未痊愈者,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近21天有国内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的。

8、所有参会人员要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保持科学距离。

9、参会人员如有条件的,宜提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并随身携带相关证明。

10、合理安排就餐,提高就餐人员分散度,保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入口处放置消毒酒精和洗手提示牌,保持餐厅通风,合理使用空调。

11、加强餐厅和食品加工制作区环境清洁消毒,严格餐饮器具消毒,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12、做好客房通风消毒,以开启门窗方式进行客房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定时进行常规清洁消毒。

13、做好交通工具的防护管理。

14、预留两间客房,作为临时处置点,对突发性发热人员进行临时隔离、转诊。

描写新冠检测调查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新冠肺炎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随着疫情的蔓延,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出现暴发流行。新冠肺炎主要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可能存在气溶胶传播。人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可能会出现发烧、咳嗽等不同程度的临床症状,严重者会发展为肺炎、甚至死亡。人群普遍易感,被感染者多为成年人,老年人和体弱多病者似乎更容易被感染,目前国内研发的新冠疫苗在动物试验和临床试验中显示出良好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为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决定对重点人群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接种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紧急使用人群主要包活从事冷链、运输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口岸检疫、国际航空空勤人员、货物运输、冷链装卸、搬运、运输、引航员、船舶代理外勤等登轮人员,以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销售等有关人员,抗疫一线医疗和防疫人员,拟赴疫情较严重国家或地区工作或学习培训人员,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城市运行保障人员等、进口冷链食品主要入境口岸要尽早实施。

辖区内卫生健康委指定的社区预防接种门诊。

(一)申报登记

有意愿接种的对象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做好登记,并等待当地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到指定的社区预防接种门诊或临时接种点接种疫苗。

(二)接种服务流程

健康询问(预检)、信息登记、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验证疫苗信息、接种疫苗、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

(三)接种程序

基础免疫为2剂次。间隔14-28天。

(四)接种剂量、部位、途径

接种途径是肌肉注射,最佳部位为上臂外侧三角肌,每次0.5ml。

常见不良反应:(1)一般接种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⑵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短期内自行消失,不需处理。

罕见不良反应:(1)接种部位出现严重红肿;(2)重度发热反应。

极罕见不良反应:(1)局部无菌性化脓;(2)过敏性皮疹;(3)过敏性紫癜;(4)过敏性休克。

(1)对本品中的活性物质、任何非活性物质或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

(2)严重慢性病、过敏体质者。

1.接种医生询问您健康状况时,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

2.属于严重过敏体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初次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严禁接种本疫苗;

3.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抗体检测阳性者;严重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史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疫苗;

4.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在接种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请暂缓接种;

5.接种前有任何不适者建议暂缓接种;

6.接种本疫苗后接种者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7.由于个体差异,极少人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遇心慌胸闷、气促气喘、头疼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接种医生,并到医院就诊;

8.接种当日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以防诱发皮肤感染;

9.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不要剧烈运动。

描写新冠检测调查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止新的外来输入感染及疫情扩散,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持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境外、省外病例输入,对出现的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坚决减少二代病例,杜绝三代病例发生,防止疫情局部暴发流行和发生社区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防外地病例输入。

1.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防控。各地要及时关注和公布全国疫情动态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市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到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不再隔离;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2.做好湖北(武汉市除外)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湖北(武汉市除外)旅居史人员,持有健康绿码,且有7天内合法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放行;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3.做好境外来黔人员管控。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境外来黔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已在省外隔离14天的,到我省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进行隔离。各地要组织开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户”、偷渡务工人员专项活动,排查非法入境人员,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4.加强社会群防群控。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境外、湖北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畅通监督反馈渠道,面向群众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

(二)落实“四早”措施。

5.早发现。落实重点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一是加强发热病例监测。继续做好流感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常态化工作;继续做好发热病例监测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加强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对所有科室门诊、住院病例中的发热病例均需进行核酸检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等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例,门诊发现发热病例须立即转定点发热门诊。二是加强退烧药品管理。继续做好药店退烧药品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物。对购买退烧药物的顾客需进行登记,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三是加强重点场所扫码和体温监测。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外地来黔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取消市内公交车、非外地接驳地铁站点的扫码和体温监测,方便群众快速出行。四是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外省返黔师生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6.早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地要在 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

7.早隔离。及时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涉疫的村居、小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各地要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8.早治疗。省将军山医院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集中定点收治医院。一旦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尽快将其转送至省将军山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及时有效治疗轻症、普通型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对重症患者加强专家组会诊,实施多学科救治,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后,继续在省将军山医院集中康复14天之后再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随访工作。各地要保留定点收治医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充实核酸检测力量,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强化重点防控。

9.医疗机构防控。筑牢医院感染防线,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监测。推广非急诊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方便群众就医。

10.校园防控。按照统一部署、一校一案的原则,分期分批复学复课。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来黔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11.其他重点场所防控。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人流密度,加强通风消毒,配备手卫生等设施。市级政府所在地继续关闭活禽市场,县级政府所在地季节性关闭活禽市场。

12.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3.重点人群防控。引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14.社区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5.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16.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17.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18.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19.改善环境卫生。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

(五)补齐防控短板。

20.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人群相对密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流调能力。健全医疗救治体系及物资储备体系,统一医药物资储备,完善疫情监测机制。

21.加强人员培训。坚持“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

22.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的推广应用,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辖区内低、中、高风险县(市、区、特区)名单和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外公布;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

(二)加强沟通协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地政府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机场、车站、宾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扫码通行及体温检测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地药监部门要对药店售卖发烧药物进行监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

描写新冠检测调查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挥令第8号及《关于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会新冠指字〔2020〕11号)要求,结合我县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筑工地节后复工人员流动性大、来源广泛、组成复杂,作业、居住等聚集性较强,是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之一,应严格落实赣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关于印发农业、教育、企业、建筑工地、商业网点五个专门工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新完指字〔2020〕17号)文件要求,要严防复工流入疫情,严禁复工扩散疫情。

(二)成立全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罗水养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统筹全县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环卫园林绿化照明等建设项目的节后复工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详见附件1)。

(三)各相关行业要按照“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联防联控”的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各企业、建筑工地要成立项目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加强培训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工地防控一线,全面保障人员配置,防控经费和设施物资,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按照“一个工地一个方案”的原则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区域消毒、巡回排查、人员防护、用工安排、管理机制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在我县建筑工地扩散蔓延,确保工地人员安全。

(一)复工条件

全县各类建筑工地必须具备“五个到位”方可提出复工申请: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已到位;已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了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建立了疫情管理体系,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员;设立专人专岗,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人员排查到位:工地人员必须建立用工计划,逐一登记、逐一排查,原则上只使用县域内人员,部分县域外管理人员、劳务工人应排查其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情况方可返岗,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在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返岗,杜绝疫情输入性、扩散性蔓延。疫情防控管制期间,每天更新人员变化情况。

3.设施物资到位:参建各方已配备不少于一周防疫需求的药品、消毒物品、医疗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和正常施工所需建筑材料;项目已设置单独隔离观察用房,满足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4.内部管理到位:一是工地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已实行与外界围挡24小时全封闭管理,每个封闭区域应单独设岗,每岗设2人以上门卫24小时值班,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对无法全封闭管理的线性工程,应设置施工区域的疫情防控警戒带,并配备专人专岗巡线管控。二是已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并对工地人员(含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务工人员)进行了登记造册,一人一档建立健康档案,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14天流动信息、实时体温等实名信息,实时完善项目人员信息档案台账。三是已对参建单位现场办公场所和工地人员相对集中的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进出车辆进行了全方位的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并保持卫生清洁、通风换气;起重机械等设施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四是宿舍已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4人,不得设置通铺。五是工程项目部应实行分散用餐、错时用餐制,人员配备独立消毒餐具,不得排队打饭买菜,不得集中就餐;工程项目设立食堂的,已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已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工程项目未设立食堂的,已选择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不得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不得在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六是工地生活垃圾已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并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分别运输和消纳。七是已对每个进场单位、人员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和防疫安全交底并监督落实。

 5.安全保障到位:一是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已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彻底的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和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等重点施工环节已检查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二是已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换岗、转岗及新招收工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在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分别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三是施工劳务单位已对所属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人员坚决不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四是建筑工地已落实围挡、硬化、冲洗、覆盖、洒水、绿(固)化“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达到《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dbj/t36—051—2019)第5.0.2条规定的检查评定合格等级以上。

(二)复工流程

2月10日起,全县错峰启动各类建筑工地复工申请受理工作。复工申请、报备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建筑工地用工计划表(附件4);企业复工备案表(附件2);建筑工地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5);会昌县房屋市政工程申请复工/联合核查表(附件6);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所有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8);外地返岗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9);节假日未离开我县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10);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具体流程如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会昌县项目复工备案表》。

2.复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会昌县项目复工备案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复查意见。

3.核查评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工复查意见后,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或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疾控等部门对复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评估,核查评估合格向相应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复工。

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重点疫区人员除外)应于计划开复工之日4天前到岗,各项目根据开复工需求,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按需分批逐步到位的原则,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2.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后应统筹安排其余人员有序、分批次返回,要全面排查每名返回人员,建立建筑工地人员健康卡并每日上报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3.具备复工条件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应在计划复工日前4个自然日通过网络等形式向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4.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开复工申请及复查意见后应主动服务、立即组织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或社区管委会、疾控等部门进行核查评估,核查评估合格后,施工单位再向相应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提交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方可复工。

5.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应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的问题,加强指导,待施工单位全面排查整改到位后再予复查。

6.复工申请未经同意前不得召集务工人员返回会昌,对身在湖北等重点疫区、工作地在会昌的务工人员,应告知其在省、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返回,返回后严格按规定集中隔离14天。隔离要求如下:对于有来自于外地返岗工作人员的建筑工地,必须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现场无法设置的可上报工作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投入使用前需通过县疾控中心验收,配合所在村(居)委会和疾控中心,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施工单位应当做好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服务工作,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人在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

(一)实行建筑工地分区段、分时段错峰复工。在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县域外的企业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回或前来我县,涉及疫情严重地区(如湖北省等)的企业(含设计、施工、监理等)和人员(含企业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等)一律暂缓组织复工和返岗。

实行分时段错峰复工的服务措施:2月10日起,县域内施工企业使用本县工人承建的项目原则上可第一批申请复工;2月24日起,县域外施工企业(不含湖北等重点疫区)承建的项目原则上可第二批申请复工。个别项目经排查确认无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管理人员、建筑工人或劳务人员的,可申请局部复工。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湖北等重点疫区企业承建的项目可申请复工。

(二)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采取网络、微信、电话办公等形式进行,避免人员聚集,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促项目早开工;有条件的项目、企业,应安排职工采用电话、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各项目涉及行政许可、专家论证审查、验收、备案的工作事项,可通过网络审查、网络会审等方式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提交纸质文件,申请单位应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一)企业层面

建筑工地在复工后,相关企业应继续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五个一律”要求。一是施工现场采取实名制管理,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出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来自重点疫区人员、车辆不得进入工地;二是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三是现场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区、临时隔离室,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按要求做好隔离和医学观察工作;四是出现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县疾控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五是对出差到重点疫区的,一律严格管控,不得进入工地,并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2.“五个不得”要求。一是项目开复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二是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消毒杀菌不得复工;三是未经复工安全检查、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及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不得复工;四是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得召集员工聚集开会,应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培训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发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病例应立即隔离,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

3.“三加强、两严禁、一优化”要求。“三加强”:一是加强工地环境卫生整治,要严格工地饮食、个人和居住卫生管理,保障饮用、洗漱等热水供应;二是加强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三是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尽量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两严禁”:一是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二是要严禁垃圾偷倒乱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一优化”:优化施工组织,实施分班、分组、分区域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防止交叉感染。

(二)行业层面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对行业内各类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机制运行、防控物资准备、内部管控等方面进行全覆盖巡查、督查。建立驻工地联络员制度,严格督促各方主体落实防疫措施,协调解决域内防疫物资和建筑材料采购的实际困难;督促各参建单位同时严格执行县政府、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疫情防控措施,一经发现有疑似病例,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发现未经核查擅自复工或经核查不具备复工条件擅自复工,疫情信息瞒报、谎报、迟报、不报的建筑工地,对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因监管人员在建筑工地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一线监管人员履职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感染,确保安全。

凡建筑工地人员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企业应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工地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县疾控部门开展疫情防治,需经县疾控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各工程项目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防控上报工作。批准复工后针对本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以及项目每日体温监测情况汇总表人员每日下午3点汇总上报至县住建局质监站。

描写新冠检测调查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为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确保师生生命健,学校将于在2021年4月30日前开目标人群新冠病毒疫苗集中接种(第一针)。现结合我校实际,对学校师生疫苗接种工作安排如下:

通过学校门户网站、钉钉群、微信群进行广泛宣传,转发疫苗接种指南、注意事项。组织人员自助在浙里办扫码建档(详见附件1、2、3)后严格按照各自排期有序前往接种地点。

(一)18周岁以上的健康成年人(不限户籍和居住地),包括学生、教职工、聘用人员、场地租赁人员、工地工人等登记填表(详见附件4),请校防控教职工工作组、校防控学生工作组分头对归口人员进行汇总,报校防控医疗保障组协调接种排期及物资准备。

(二)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现场程序:师生携带身份证,健康筛查→排队等候→扫码建档(可提前完成)→预检登记→实施接种→暂留观察→结束离场。

接种地点:河长大厦北一楼

新冠疫苗接种步骤

接种前

1.需要在支付宝搜索“浙里办”→“预防接种”→“成人建档”→归属门诊选择杭州市萧山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详细阅读“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确认无误后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署好您的姓名、日期、联系方式。知情同意书及身份证在接种当天必须带到接种现场。

3.接种当天请穿着便于穿脱及袖口宽松的衣物。

4.接种场地位于河长大厦北一楼。

接种流程

1.师生携带身份证、知情同意书(健康筛查)

地点:大厅测温区

2.排队等候,扫码建档(提醒:扫码建档请提前完成)

3.预检登记

地点:大厅登记区

4.疫苗接种

地点:大厅接种区

5.暂留观察

地点:大厅留观区

6.结束离场,从大厅北门离开

请大家服从现场人员指挥。

接种后

1.接种本疫苗后接种者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2.由于个体差异,极少人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遇如心慌胸闷、气促气喘、头疼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留观区医生,并到医院就诊;

3.接种当日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以防诱发皮肤感染;

4.接种后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不要剧烈运动。

描写新冠检测调查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__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__〕273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__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甘教疫防办函〔__〕34号)精神,结合《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为做好学院__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精准防控,强化保障,落实“四早”要求,巩固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学院__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力维护学院平稳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一)严格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各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

1.完善校园防控体系。细化暑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

方案,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学院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上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开天水,必须向党委书记和院长履行请假手续,并向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其他教职工确需离开天水的,必须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履行审批手续,并向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

牵头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部门

2.严格校园人员管理。根据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暑期留校人数。留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暑期到学院工作的教职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按照属地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社区加强2个家属院的防控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登记、体温监测、核验健康码、社区报备等工作措施。

牵头部门: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

配合部门:各部门

3.加强校园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__〕60号),重点对学院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做好实验室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安全工作。根据需要面向师生有序开放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并定时消杀。

牵头部门:饮食管理中心、教务处、总务处

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图书馆、基础部

4.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原则上暑期学生不留校,确因学生学习、勤工俭学、护校等需要的留校学生,包括需继续在校的留学生,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领导、院长审批后,向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工作。建立暑期留校学生信息台账,设立学生安全联络员,落实留校学生安全管理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制度。要多角度、全方位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服务工作,尤其是要及时发现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做到及时就医,明确诊断。一旦出现疫情突发情况,应当立即向天水市麦积区疾控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牵头部门:学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本科部

(二)加强校外师生安全指导。各部门要通盘考虑、统一部署校内外师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

1.精准有序安排离校。“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对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要逐人通知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

牵头部门:学生处

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本科部

2.严格居家防控要求。在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基础上,从严制定暑期师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校外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教职员工须向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学生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本科部)报告。各二级学(本科部)院要“一对一”精准掌握学生假期健康状况和行踪轨迹,采取“人盯人”方式,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等形式,向学生提供疫情防控倡议和要求,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描写新冠检测调查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一、制定目的 2 二、制定依据 2 三、适用范围 2 四、组织实施 3 五、对接外援 7 六、安全保障 7 七、宣传引导 7 八、特殊情况处置 8 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快速处置可能发生在县内的新冠肺炎疫情,整体提高应急和处理能力,保障新冠病毒咽拭子标本采集、运送、检测工作有序开展,实现日检万人目标,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目的 指导针对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疫情时合理安排和调度医疗资源,更加科学、有序、规范地完成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后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达到全员检测核酸要求;

努力提高病例的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把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本预案依据《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2]277号)、《关于紧抓近期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2]298号)、《新冠病毒核酸1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2]352号)等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疫情的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及核酸检测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 按照“能快尽快”的原则,确保5天内完成我县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目标。先检测中高风险地区;

后检测低风险地区。先检测疑似病例、密接者、密接的密接等重点人群及其所在村(社区)、单位和行动轨迹覆盖区域人群,后检测一般人群。按照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地区人群1:1、中风险地区5合1、低风险地区1合1采用科学混检方式,确保第1天内完成所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再由重点区域逐渐向外围扩张的检测顺序,科学调度安排人员,按照本地区已测算的每天检测人数、覆盖区域,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完成全员检测工作。

(二)人员组成 1、采样人员组成 标本采集人员原则上从县、乡医疗机构参加22年xx月xx日、xx月x日新冠病毒咽拭子采集技术专业培训的人员中产生;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标本采集工作,每x人一组,可根据采样任务分成若干组,并落实咽拭子采集地点和组号编订(1-99号);

若因工作需要,县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临时从全县医疗机构中抽调人员支持。

2、核酸检测人员组成 核酸检测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负责,县人民医院经过安徽省新冠病毒检测培训合格的人员有16名,可分为a班、b班两个班次;

a班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样本接收、登记、试剂准备、核酸扩增、报告结果、后勤保障、信息沟通等工作,每12小时更换一班;

b班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核酸提取,每6小时更换一班;

其他人员随时待命。在现有条件下,按1合1混采检测可完成1472人份/24小时。

县疾控中心经过六安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检测培训合格的人员有3名,组成一个班次,在现有条件下,按1合1混采检测可完成276人份/24小时。

(三)检测对象组织 检测对象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县防控指挥部划定的检测范围,统计确定检测人数,通知到户到人,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提前制作检测对象花名册,组织人员按片区进行宣传、组织、引导检测对象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到指定采集点完成咽拭子采集。

(四)后勤保障 1、车辆和场地准备 县内一旦发生疫情,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从公务用车平台征调车辆和驾驶员,专门负责运送物资和县级采样人员,各乡镇组织车辆负责运送本乡镇采样人员和样本。当地政府负责采样场地、常规物品和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常备桌子及有靠背的椅子、方凳等,采样点一般设置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保障区和临时隔离区等分区。

2、设备、耗材及采样登记编号 ⑴检测设备 县人民医院分子实验室现有96通道(连续提取速度为92个样本/4分钟)和32通道(连续提取速度为32个样本/25分钟)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各一台、96通道扩增仪(单台扩增速度为92个样本/5小时)两台。尚需储备96通道核酸扩增仪两台、96通道核酸提取仪一台、32通道核酸提取仪一台。

县疾控中心分子实验室现有32通道(连续提取速度为32个样本/25分钟)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各一台、96通道扩增仪(单台扩增速度为92个样本/5小时)一台。尚需储备96通道核酸扩增仪一台、96通道核酸提取仪一台。

⑵检测耗材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已储备1合1混样采集管5万人份、单采管2万人份,县人民医院常备1合1混样采集管3万人份、单采管5人份。在此基础上,安徽同科公司储备1合1混采管空管2万只,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加配样本保存液。

⑶样本转运箱与防护耗材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已储备小型(12l)转运箱3个,需另购买小型(12l)转运箱7个、大型转运箱3个。各类防护用品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储备。

⑷采样登记与编号 根据已培训的采样技术流程,对于扩大筛查人群采取1合1混采,样本类型为咽拭子;

受检者使用唯一标识号,前6位为采样日期,56代表采集乡镇代码(xx镇),1代表第一组采样人员代码,1为受检者流水号;

样本管标识号为275611代表27日xx镇第1组采样人员采集的第1管样本。

(五)样本运送与交接 每采样点及时将样本转运至实验室,每日不少于3次,采样人员必须同运送人员逐一核对样本信息与数量无误后方可进入运送环节;

在样本交接转运后采样人员发送采样登记表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邮箱。运送人员到达实验室后与检测人员再进行交接,样本合格、信息及数量无误后进入检测环节。

(六)实验室检测 1、样本登记 对于合格样本实验室要登记数量、来源、信息,整理排序后传入实验室提取核酸。

2、检测与结果反馈 及时检测、及时报告;

实验室人员对于检测阴性结果及时统计,采用电子表格方式报告;

异常结果按照相关文件处理。每日24时前统计和反馈当日收样量、检测量,并上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对接外援 县卫健委要精准测算检测任务和自身检测能力,按照不超过5天检测全覆盖的要求,除本地检测能力之外的检测任务,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细化具体合作内容,如检测量、到达时间、检测物资供应、样本运送方式、检测结果报告时间等。

六、安全保障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采样点安保方案,统筹本地公安、城管等部门力量,确保采样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同时安排机动警力,及时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七、宣传引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宣传引导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宣传、入户告知、张贴公告、广播等形式,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目的及意义宣传,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同时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时定点接受核酸检测。

对14天内已离开本县的人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落实核酸检测。

八、特殊情况处置 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

对行动不便人员,由采样小组在完成该采样点现场采样任务后,上门采样。对监所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等特殊人群,要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

同时关注老人、小孩、行动不便及流浪人员等,切实做到核酸检测不漏一人。

一旦宣布全员核酸检测,要立即启动交通管制措施,同时充分考虑我县全域旅游特点,游客原则上就地进行核酸检测,未出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暂停人员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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