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党政廉洁警示心得体会 铁路党政廉洁警示心得体会怎么写(7篇)

  • 上传日期:2022-12-26 03:4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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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铁路党政廉洁警示心得体会一

安全风险管理,顾名思义,涉及安全就有风险,就要对其进行认真管理。安全文化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已文化为载体把安全风险管理的强制性和文化管理的柔韧性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文化的手段和文化的力量去引导职工、凝聚职工、激励职工,促使职工把遵章守纪,安全生产作为自觉、自律、自动的行为,把企业的安全融入个人的理想追求,使安全生产有序可控、长治久安。

安全是铁路的永恒主题。在目前运输安全还不能完全依靠先进设备和技术得以保障的情况下,要确保运输生产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坚持现代管理发展方向,当前铁路安全要素和形势变化的基础上,创新铁路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强化铁路安全管理的必由之路。在提高装备、科技保安全能力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文化的角度研究和分析安全规律,发挥人的作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安全保障能力。

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看,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的本质和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对铁路企业来说最关键、最根本的是确保运输安全,为广大旅客提供安全、快捷、经济、优质、舒适旅途服务。安全风险管理要坚持从“人”这个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入手,在既注重对物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人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尊重、关心和依靠职工,全面落实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的人文精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培育安全文化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又可以提高铁路的安全保障能力、为旅客提供更加安全、更加优质、更加快捷的旅行环境,是铁路企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从铁路实现长治久安、持续稳定的需要看,铁路作为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决定了安全是铁路企业的根本所在和命脉所系,必须时刻把运输安全放在首位,把现实铁路运输的长治久安和持续稳定作为毕生追求;铁路系统特殊的行业特点,离不开严密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劳动纪律保证,但传统的就安全抓安全、就管理抓管理的做法,不能完全消除管理上的漏洞和作业中的隐患,特别是容易引起职工心理上的抵触逆反情绪。

安全风险管理文化注重突出人的观念、道德、情感、品行等深层次的人文因素,把管理的有限性和文化的无限性统一起来,把管理的强制性和文化的能动性结合起来,用管理制度硬约束之外的素养理念,用先进的安全观念、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安全行为方式培育具有现代安全素质的“人”,以此来保证铁路企业安全、高效、有序地运行。因此,培育安全文化又是实现运输安全有序可控和基本稳定的客观需要。

为进一步学习安全风险管理,提升安全风险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我们要从一线职工着手,从最简单的风险源辨识,到风险源的查找,将安全风险管理运用到各项工作中去, 从安全风险的概念,到安全风险的辨识以及安全风险的分析和总结,从管理上深入,从意识上提高,在行动中见证,在实践中将安全与风险结合并运用,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建设现代化铁路放在第一位,为安全风险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对于铁路党政廉洁警示心得体会二

“立正、稍息!”雄壮的军人般的口号声在安陆工区响起。人们驻足观看,原来是工区的职工们早点名,安排新一天的工作。职工们身着清一色的黄色防护帽、防护服,就像部队士兵统一着装,整齐威武。80436部队服役,1995年12月退伍后,分配到铁路当了一名养路工。他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很快成为工区的生产骨干,并于8月当上了安陆工区工长。在他的带领下,工区职工的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变,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工区管辖的10公里正线,28组道岔,9.5公里站线动静态控制达到全优。以来,段领导多次添乘检查,每公里晃车达到0.2个的控制标准,成了段上的放心线。

过去,安陆工区管理混乱,工作生活条件较差,一度人心思走,线路设备质量滑坡。8月4日,由于工区职工违章蛮干作业,造成了管内严重晃车事件发生,在路局产生了极坏的影响。“8.4”事件后,领导将这个工区工长的担子压在了李青青肩上。

面对着人心涣散,线路质量差的状况,李青青反复思忖,从鼓舞士气入手,使整个工区职工攥成一个拳头。他常说,一个人要有志气,一支队伍更要有士气;士气旺盛,才能战无不胜。他从早点名排队分工抓起,要求大家显现安陆工区职工的气势。接着,李青青抓面貌改观。他带领工区职工大搞室内外卫生,清除院内杂草,疏通淤积的下水道,冲洗厕所。他首先将自己的被子叠得像部队时那样四方四正,要求职工照他的样子将被子叠好,物品摆设一致。整个工区像军营般的面貌一新,职工们的心情为之一振。

他来到安陆工区当工长后,就为自己订下了一套行为规范。凡是要求职工达到的,自己要在标准上严上一档;凡是涉及职工利益的,要坚持公开、公正。他认为,工区的战斗力的形成首先在于严格的管理制度,而制度执行得好坏关键在工长。上任伊始,他一面对工区管辖线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检查,一面查看工区原来实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和工区每一位职工促膝谈心,问其所想,知其所需。一趟一来,人瘦了,脸黑了,可他的工作笔记里却记了30多个职工工作、生活上的问题和建议。在工区管理上,他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让每一名职工都参与工区管理。工区每项管理制度都必须经过工区职工的评议和签认,实行大家的制度大家定、大家管,大家共同来遵守。为此,他和工区职工一道,建立了一套适合本工区的工作制度,细化和完善了《综合考核办法》、《防护员考核办法》、《设备质量考核办法》、《施工卡控措施》、《岗位达标考核办法》等十余项基本管理制度,工区职工从心眼里接受制定的这些规章制度,谁也别想搞特殊化。有一次,工区职工在线路上作业,李青青没有安排专人防护,被段检查人员发现,当场考核200元,他二话没说,一人承担。去年5月份的一天,青工秦德志刚调到安陆工区不久,一次在清挖线路翻桨时,“天窗点”作业前准备工作没有按规定操作,被李青青当场制止,下班后及时召开了工区安全分析会,对违章作业的危害性进行了认真分析,当月对带班人员和青工秦德志进行了考核。工区个别职工发牢骚说道:“李工长,又没有出事,何必这么认真?”李青青却说:“安全无小事,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认真对待。工区的各项制度都是经过工区职工的评议和签认的,大家都不认真遵守、严格执行,一个集体怎么有战斗力?”同时也对自已没有很能好地教育好青工进行了管理上的自我批评。

李青青坚持白天和职工们一起上道作业,工区的台帐和日作业计划都是利用晚上完成。他在跟班中发现,有的带班人员作业习惯不好,简化作业程序,有的作业标准大打折扣,久而久之,导致线路质量不高,“晃车”现象突出。他将部队训练那套使了出来。布置日班计划,点点滴滴讲得清清楚楚,执行的时候又和带班人员一起带领职工干。全部作业完成后,他又带领着带班人员逐一回检一次。现在,全工区养成了良好的作业习惯,线路质量动静态控制达到全优。组织人员进行抢险。由于该险情发现及时,避免了一起重大事故的发生,受到路局和工务段的通报表扬和嘉奖。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李青青深知要想让职工们干好工作,就得让职工吃好。工区食堂是他一手操办起来的,考虑到职工收入状况,他要求在吃饱吃好的前提下,要求炊事员变化花样,让职工们吃得满意,职工们干活的劲头更足了。

他心里时刻装着职工,工区门前有一条马路,由于施工单位车辆经常在马路上碾压,变成了泥巴路。特别是每逢大雨时,道路泥泞,车难进人难行,职工们苦不堪言。李青青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四次找到施工单位协调补偿解决,终于把破坏的水泥路修好了,改善了职工们上下班进出难的问题,笔直宽敞的路面让职工上下班心情更加舒畅了。工区职工王红军,一条腿患上内风湿病,走起路来十分不便,全家靠他一个人养家糊口,李青青安排他在工区从事后勤工作,并多次向上级请求救济他,组织动员工区职工多次帮助他解决实际困难,让王红军十分感动:“我不做好工作,对不起大家”。安陆工区职工14人当中,女职工就占

了5人,为了让女职工安心工作,李青青认真做男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尽量让女职工从事一些体力较轻的工作,她们深受感动:“工区现在管辖设备多、生产任务重,女职工多,在工务段是少见的,在这种情况下还安排我们做驻站防护,真是破例的做法,我们一定好好工作,保证安全,让工长放心,让大家放心!”。在去年设备质量整治、复线施工防护等工作任务中,工区女职工工作抢着干,个个变得又黑又瘦,跟换了个人似的。

李青青,一名普通的铁路工务工区工长,他没有感人至深的豪言壮语,更没有惊天动地的伟大壮举,仅仅凭着保持本色,严于律已,依靠大家,科学管理,撑起了一片小天地。他连续两年荣获段先进生产工作者光荣称号、被段评为“十大安全标兵”。、被路局、路局党委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对于铁路党政廉洁警示心得体会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青年朋友们:

大家好!我叫xxx,是一名铁路职工,能够参加共青团组织的“激发青春正能量,助力改革勇担当”的演讲比赛,心情十分激动,感到无比荣幸。今天,我作“品位精细化,谱写青春曲”的演讲,向各位领导和青年朋友们谈谈自己的一些感悟体会,目的是与大家一起交流,互相勉励,共同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努力工作、贡献力量。

高山巍巍,江河奔腾,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企业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要通过改革发展,创造优良业绩,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青年作为企业一线施工生产的生力军和突击队,是企业改革发展大浪潮中的中流砥柱,要发挥自身的主导优势,具备“一颗小小的螺丝钉”的专业素养,去“品位精细化,谱写青春曲”,切实为企业深化改革和创业发展建功立业、贡献力量,谱写新时期铁路企业青年员工的时代赞歌。

品位精细化,谱写青春曲,我们青年员工要认真学习,懂得什么是精细化管理,懂得精细化管理的作用。所谓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管理理念,一种管理文化,其以:“精、准、细、严”为基本原则,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简单的事情流程化,流程化事情定量化,定量的事情信息化。一个企业只有实行精细化管理,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才能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各项工作发展,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进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国家作更大的贡献。我们青年员工懂得什么是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作用后,要自觉贯彻精细化管理理念,把精细化管理理念深入到内心,真正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形成人人学精细化、人人懂精细化、人人做精细化的良好氛围,促进工程项目施工又好又快发展。

品位精细化,谱写青春曲,我们青年员工要走出项目部,深入施工一线,贯彻落实精细化理念,打造标准化的文明施工场地。要做到:我们的队伍浩浩荡荡,着装整齐,换上崭新的五牌一图,树立起青年先锋岗、创先争优以及激扬青春奉献钼矿的标示牌;沿施工便道挂上森林防火的警示语及防火旗,美观有序;现场的材料堆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生活区干净整洁,无乱堆乱丢的生活垃圾;让每个人都知道精细化管理的时代已经到来,要切实抓好精细化管理,促进精细化管理深入发展,取得精细化管理的实效。我们青年员工要将精细化管理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从细微之处入手,从点滴做起,着眼于生活的细节,不放过每一个死角,整洁的床铺,精细的摆设,没有了雨鞋满地,泥衣挂墙,没有了资料乱堆,图纸布满床,有的是争创文明宿舍的激情与担当,让青春的气息弥漫整个生活,洋溢的面容带给周围人欢乐。

品位精细化,谱写青春曲,我们青年员工要重视施工中的每道工序,每个细节,严把“质量的标准,安全的红线,确保安全质量受控”。要牢记项目领导说的话“精细化管理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立即行动’,倡导大家‘立刻去做’,提高项目执行力。”要善于总结工作,找出得与失,找出存在的问题,按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及时进行处理,推动项目施工健康发展。我们青年员工要做好施工过程控制,明确岗位职责,认真细致进行现场检查,消除那些细小的、不容易发现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施工安全。我们青年员工要时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尤其一些高危作业人员,一刻也马虎不得,要知道1%的错误会带来100%的失败,务必要心系安全,心系荣誉,从每个细节做起,从每件小事着手,处处精细化,事事精细化,把安全工作做到家,切实维护项目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品位精细化,谱写青春曲,我们青年员工要具有担当精神和奉献精神。担当精神反映一个人的高度责任感和无畏精神,是工作的灵魂。具有担当精神纵然是身陷困境,纵然是千难万险,也敢于顽强拼搏,披荆斩棘,乘风破浪,一路向前,取得胜利。因此,我们青年员工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具有担当精神,把每一项工作做好,努力取得优异成绩,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我们青年员工要具有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甘为人梯,象“春蚕吐尽青丝,蜡烛化成灰烬”,脚踏实地、勤奋努力工作,做到人在岗位一分钟,辛勤工作60秒,体现只争朝夕、争分夺秒的精神,干出优异工作成绩,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当前我国进入了开拓创新,创造辉煌的伟大时代,我们青年员工要把自己的岗位作为挥洒激情,成就梦想的广阔舞台,振奋精神,鼓足干劲,以全新的面貌、全新的姿态,全新的步伐,从自身做起,从细微处入手,全面贯彻精细化,处处做到精细化,促进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推进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奔向光辉灿烂的明天,做出无愧于时代的贡献,让青春之歌回荡在祖国大地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对于铁路党政廉洁警示心得体会四

20xx年,在局、处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按照本岗位的职责要求和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20xx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合同管理工作

1. 根据局《合同管理办法》审慎做好各类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全年年共审查、修改全局各类合同83份,总标的金额x万元。按照高速集团公司要求,安排布置全局重大合同的梳理清查,并上报合同清查工作完成情况报告。5月份,迎接高速集团公司合同检查小组对我局的合同检查。

2.到临朐轨枕公司合同进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根据业务性质逐笔分析合同,针对公司应收账款较多的问题,协助制定应对方案,防范合同违约和欠款风险。

3.就兴广铁路合同审批程序管理提出具体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局各单位、各处室20xx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2.起草《x省地方铁路局局管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3.拟定了局管各单位《20xx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在全局工作会议上签订。

4.会同机关各部门完成我局20xx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自查报告,上报高速集团公司,协调做好对口部门沟通联系工作,争取我局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根据高速集团公司关于深度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拟定《x省地方铁路局20xx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度全局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季度编制《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上报高速集团公司。

(四)统计分析工作

按照集团公司和省统计局、经贸委、铁路局、中国地铁协的要求,每月准确及时地编制和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利用,汇总整理20xx年度统计资料,完成《20xx年统计资料汇编》的编印下发。组织住济单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

(五)参与编制20xx年生产经营、投资和运输计划

根据高速集团公司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各单位上报和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制我局20xx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根据铁路局要求,会同运输处结合各线路运输能力,提出20xx年地方铁路货物运输计划建议。

(六)做好加强企业管理有关工作。

1.根据高速集团公司对物流公司股权进行规范的要求,起草《关于收购物流公司非国有股权的请示》上报高速集团公司。根据省国资委备案意见,起草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文件,修订公司章程。

2.根据省国资委、高速集团公司关于三兴公司清算注销的决定,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3.参与省国托在x公司债权处置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争取获得支持。

4.管理处名称变更。根据局改制后工作需要,经征求各方面意见,完成两个管理处的名称变更。

5.配合运输处、物流公司就物流经营方式进行研究,最大限度防范我方经营风险。

6.根据临朐轨枕公司生产经营和取证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设立五井分公司事宜。

7. 研究局职代会《关于x公司参股寿平公司提案的落实意见》,提出有关建议方案。

8.参与铁路与港集团合作中的出资方式、注册资本金数额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分析。

9.参与协调x公司妥善处理招远办公楼和职工宿舍建设有关问题。

10.及时完成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国家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的年检等有关工作。

一年来,通过自身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还不能适应岗位需要、工作推进进度不理想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地加以改进。

二、学习方面

为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参加了省国资委举办的企业法律顾问和地铁协、统计局组织的统计业务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通过不断学习,个人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从而为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对于铁路党政廉洁警示心得体会五

31、严禁在铁道上投放障碍物

32、注重基础教育,爱路护路从娃娃抓起

33、强化铁路防控措施,维护铁路治安秩序

34、千里铁道线,牵连你我他

35、铁运安全高于一切,护路责任重于泰山

36、铁路沿线治安的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37、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38、人的生命一生一次,重视安全一生一世。

39、铁路通、百业兴,要想富、护铁路。

40、一站二看三通过,人身安全牢记住。

41、禁动牌、安全带,呵护生命不懈怠。

42、焊机接地为保险,手持面罩为护眼。

43、面罩、脚盖、防燃服,未曾开工先防护。

44、不怕千日严,就怕一时松。

45、平时多练基本功,安全救援显神通。

46、红线管理高压线,切莫靠近防“触电”。

47、您的满意是我们的动力,您的安全是我们的宗旨。

48、电虽看不见,一触就危险。

49、上岗之前多预想,安全生产更牢固。

50、搞好护路联防,振兴一方经济。

51、铁路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52、绳子断在细处,事故出在松处。

53、安全严,事故闲;安全好,收入保。

54、车在轨上行是幸福路,人在轨上走是危险路。

55、建好示范带,保好安全线。

56、检修马虎必出错,作业违章必惹祸。

57、铁道绵延万里长,路旁严禁牧牛羊。

58、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事故不得了。

59、驼峰解体作业时,峰下作业应停止。

60、多一份安全预想,少一份事故威胁。

对于铁路党政廉洁警示心得体会六

一、技术工作简历

本人于x年x月从铁路职业高中毕业,分配到车辆段检所任检车员,主要负责货车的检修。x年x月,调车辆段运用车间任车辆乘务员至今,主要学习客车检修及运用客车非正常情况下的应及处理。xx年x月通过高级检车员技能鉴定,并于xx年任车辆乘务长至今。

二、技艺专长

1、在技术业务学习方面:

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在业务学习上发扬刻苦钻研,勤奋好学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认真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虚心向老师傅请教,干一行爱一行,对自己干过的工作都力求更好,对处理过的故障都认真分析,总结经验。现已能够掌握:运用客车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及各种转向架客车车辆故障快速准确判断处理。 在平时的技术业务学习上从不敷衍了事,能够端正态度认真对待每一次理论实作的考试,并于xx年三茂股份公司车辆系统技术比武中,荣获客车检车单车检查第一名、检车员理论第三名、检验员个人全能第二名;xx年评为段“路风信得过先进个人”;xx年评为段“路风先进标兵”;xx年三茂股份公司车辆系统技术比武中,荣获更换纵向拉杆第三名、检验员理论比赛第三名、客车单车检查比赛第三名;xx年三茂铁路肇庆客运段职工技能竞赛中荣获客车检验员理论考试第二名、更换206台架摇枕弹簧第二名、客车检验员实作和理论考试全能第三名的好成绩。即为自己争得了荣誉,也为车间争了光。通过不断的学习技术业务,使自己的业务水平得到了不断的提高。

2、不断学习新技术以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

随着铁路跨越式发展,铁路车辆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目前的车辆技术状态和运输能力已今非昔比,在我工作至今的十几年间目睹了铁路车辆的发展历程,由原来的202转向架到现在的sw-200k转向架,可见铁路发展步伐之快。再靠原来所学的知识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工作环境,因为不掌握新技术知识就不了解哪些部位易出现故障,哪些部位要重点检查,就无法更好的达到检修的目的。因此我十分珍惜每次接受新技术培训的机会,通过学习理论了解新技术的构造原理,通过实作练习掌握新技术的实际操作技能。同时在业余时间能够自觉学习有关新技术知识,遇到不会不懂得问题主动向明白人请教,不论他的学历高低,谁会我请教谁,直到把我不明白的东西弄懂,为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打了良好的基础。

三、解决过的关键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先后处理了许多旅客列车在运行中的临时故障:列车超员、超重造成弹簧压死,;列车车轮与钢轨间有火花,被外勤值班员打停;还有xx年雪灾列车大面积晚点的应及处理等。

记得xx年5月,我值乘湛江至广州的乘务工作,列车运行到濂江至化州区间的一个小站,外勤值班员将我们的车打停,原因是发现我们的车辆有抱闸现象,轮踏面与钢轨间有火花。我及时到达现场问明原因,对车辆进行了详细检查和制动机试验,结果并没有抱闸。查明产生火花的原因为该车为209转向架,是没有缓解弹簧的,闸瓦是依靠闸瓦托的自重才荡开轮踏面的,闸瓦只是有点贴轮,而并非抱闸。我取得了相关证明书后,通知发车。为了避免类似故障的再次发生,我们分析原因,采取了措施。造成闸瓦贴轮的原因为:基础制动装置各拉杆、杠杆、孔销活动部转动不灵活,缺油造成。防范措施:对基础制动各磨耗部位加强打油工作。还有xx年7月,我值乘吉首至茂名东的乘务工作,在列车运行至娄底至湘潭区间,又被外勤值班员打停,打停的原因也是说我们的车辆抱闸,轮踏面有火花。我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了现场,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辆一制动梁的闸瓦托翻转,闸瓦头部顶在了轮踏面上,一时间无法复位,为了减少停车时间,不至于因车辆故障而造成列车晚点,我迅速做出了关门、排风、卸闸瓦千、闸瓦的处理。处理完后通知马上开车。处理整个过程用时不到一分钟,保证了列车的安全正点。而造成闸瓦托翻转的原因为:是闸瓦托调整杆座孔磨穿,使调整杆失去作用,而防翻条是用开尾穿的,又不牢固,当闸瓦与轮踏面的间隙过大时,闸瓦没有了调整杆的调整作用,而造成闸瓦低头与轮踏面磨擦,以至于导致了闸瓦托翻转。发生这件事后,我们分析了原因,采取了措施:1、加固调整杆座,2、防翻条联结采用螺栓坚固。

每年春运、暑运、黄金周,因超员、超重造成弹簧压死、车体与走行部相抗磨,钩差过限等故障经常发生。xx年年春运,我担当吉首至肇庆的乘务工作,在吉首站始发就超员了,造成车体与走行部相抗磨,并与邻车的车钩钩差过限。当时邻车车厢是预留到怀化的,车厢内没有旅客。我立即通知列车长组织疏散旅客,并将一部份人员暂时疏散到邻车。这样即消除了车体抗磨的同时又排除了钩差过限的故障,保证了列车的安全正点发车。xx年春运,发生了大雪灾,我们的车被堵在了线上晚点72小时,为了不至于因发电车缺油而造成列车黑车。我立即联系列车长组织旅客集中到几个车厢,减少负载,节约用油,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联系加油工作,在就近站补油。在这种大面积晚点的情况下,保证了旅客列车的照明和空调取暖,没有发生因列车服务设备而造成旅客投诉,维护了铁路的良好形象

四、技术革新

本人在工作中各每年的快速修比赛后,都会不断的总结积累经验,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缩短快速修比赛用的时间。

在快速修比赛中更换209轴箱弹簧时,原来都是用两个油篙的,一个顶在构架悬臂端梁处、一个顶在轴箱弹簧托盘下部。更换过程中两人即要配合好起篙的时间又费力。为了缩短更换的时间和节省劳动力,我和我的搭挡共同研制出了一种简易工具,就是用角铁和钢筋做成的“挂勾”,用它取代了顶在轴箱弹簧托盘下的油篙 。用这“挂勾”上部卡住轴箱支柱安装座螺母,下部挂住轴箱弹簧托盘,这样就将一边的轴箱弹簧与轴箱弹簧托盘固定死了,当顶在构架上的大油篙顶到合适的高度时,就直接将要更换的轴箱弹簧取出更换就行了,这就大大缩短了更换的时间,又节省了劳动力。

五、带徒传艺

本人能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和实际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无私地传受给其它同事,带过的徒弟,现在也都是班组的技术骨干,并在去年的技能鉴定中考上了高级检车员。我特别是将快速修比武中的心得无私的传受给别的同事。做好传班接代的工作,帮助周围的同事在技术业务水平上都得到提高。

六、在政治思想方面: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积极主动地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政治学习,无论是学习党中央的文件精神,还是学习部局及段党委下发的文件精神,我都抱着认真学习的态度,及时了解党中央的方针政策,部局及段形势的发展,领会精神实质,防止自己在政治思想上迷失方向。同时我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了自学,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及重要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在思想上始终能与党中央的政治思想路线以及各级领导的要求保持一致。在工作与生活中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铁路跨越式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对于铁路党政廉洁警示心得体会七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2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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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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