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案例剖析会心得体会报告 公安局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八篇)

  • 上传日期:2022-12-26 03:3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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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公安案例剖析会心得体会报告一

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队伍建设目标要求,我县公安局把从严治警始终贯穿到执法实践和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我局要求全体民警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进一步增强民警“创一流工作业绩,树xx公安形象”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对“五条禁令”、省委“十个严禁”、省政法委“四条纪律、九项规定”等内容的学习,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局通过采取每周五单位集中学,其余时间民警自学的方式,将此次学习活动贯穿到年底的各项工作当中。在认真分析当前民警队伍工作、学习、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为期两周的纪律整顿。通过实实在在的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使民警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得到明显改观,树立和保持了公安队伍清正廉洁、克已奉公、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

我局立足实际、着眼实用、贴近实战,结合警种实际,在抓好“三项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为期三周的岗位大练兵活动。活动中,注重抓细节、抓环节、抓症结,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不脱离实际,我局主要领导亲自谋划安排培训内容,亲自协调调度,亲自督导落实。重点强化民警做群众工作能力、执法办案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治安防范能力的培训,培养民警干大事业、求大发展的宏大气魄。全体民警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学带干,以干促学”,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全面提升了民警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公安队伍建设培养出更多的执法办案业务能手和高层次专业人才夯实了基础,实现构建高素质民警队伍的目标。

紧紧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为中心,进一步巩固大走访和“五民”活动的成果,结合“村警工作机制”,组织全体民警深入辖区,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社会治安形势状况,努力构建适合该县社会形势发展的治安防范体系,切实减少和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同时,公安局各窗口单位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回应社会新期待、回应人民新要求”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对前来窗口咨询的群众态度热情,语言得体,服务周到,切实让人民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去。通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全局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为民意识得到强化,牢固树立了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良好社会形象。

我局以行风评议为龙头,以加强公安队伍宣传为抓手,强化公安队伍亲民、为民、便民、惠民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深化“公安民警大走访”、“五民”等活动,深入辖区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老案。在全面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广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的基础上,该局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主线,强化打防结合,连续开展了一系列严打整治斗争,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公安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

对于公安案例剖析会心得体会报告二

按照要求,我重点对照党章党规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找出的问题、存在的顽瘴痼疾、开门纳谏反馈的问题、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进行梳理汇总,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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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理论学习方面,存在着不求进取,不能精益求精的问题。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能力不强,宣传、解释政策、法律的能力欠缺。

(二)在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着政治敏锐性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不够强的问题。

(三)在宗旨观念方面,存在着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不够的问题。好人主义严重,不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善于帮助和关心同志。在认识公安交警工作的高度上把握不够,认识不深。执勤工作中,存在着对当事人态度不好、思想工作做得不细的问题。人民群众来办手续,遇到自己工作忙时,态度不热情,没有做到“忙时与闲时一个样”,对待群众的一些咨询,不属于自己办理的事项,没有耐心解释,服务不够周到。

(四)在业务学习和工作方面,存在不适应的问题近年来,工作满足于过得去,对一般性的、事务性的工作,不动脑筋,不求进取,照搬照抄,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对新形势下公安交警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缺少对策,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

(五)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着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不够积极的问题。尤其是近几年,对机关党委组织的活动缺乏兴趣,对党委组织的政治学习在态度上不够认真,得过且过;纪律观念不够强,工作作风比较松懈,有时迟到或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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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有走过场,水过地皮湿的思想。学习不刻苦、不深入,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忙于事务应酬,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轻视理论武装工作,在理论学习上心浮气躁。如刚开始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时,认为是形式主义,写笔记有应付现象,没有结合自己的实际与心得。

⒉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人主义、享乐主义也有所滋生。在工作实践中,宗旨观念有所淡化,群众利益观念不强。

⒊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淡薄。对做好公安交警工作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识不深,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联系起来,做好自己工作。

⒋效率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强。思想上对当前激烈竞争的形式认识不清,没有紧迫感、压力感和忧患意识、大局观念,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习惯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用老经验解决新矛盾,创新的思维不活。

⒌进取精神不强,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公安交警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使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⒍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尤其是在工作作风上,不够严谨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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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照检查,分析评议,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第二,增强宗旨意识。个人利益永远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坚决克服对当事人态度生冷的现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提高公安交警公信度和树立警察良好形象出发。

第三,增强大局观念。坚决克服过去在执法工作中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淡薄的问题,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培养良好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工作责任心,逐渐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执法纪律,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廉洁自律。

第五,努力学习业务。努力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公安交警工作中去。

对于公安案例剖析会心得体会报告三

虽然,我曾经也无数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我为什么要当警察,如何当好警察?可是,通过这次的专题讨论活动,使我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对自己作了一次更加深刻的剖析。

经过认真思考和归纳,我把一个个我为什么要当警察的理由在心里进行了一次次筛选和过滤,最后那些总是挥之不去的深深留在了脑海里的东西,我想就是“我为什么要当警察”的原因了吧。

还记得很小的时候,跟小伙伴玩警察捉贼的游戏时,我就一直喜欢当警察,不为别的,因为一听就知道是好人。那时对警察的认识就是可以相信的人,值得依靠的人,是好人。于是就梦想着自己长大也能当一名警察,做一个值得别人相信、值得依靠的人。后来对警察的了解跟多了,他们有威武的服装,他们形象非常威严,他们有着军事化的管理,他们还打击邪恶,伸张正义,于是就更渴望着自己也能成为一名警察。于是,在填报高考志愿表时,毅然选择了警察这个职业。所幸的是,在那一年警校生的招录中,我被录取了,于是我正儿八经地成了一名警察。

我很珍惜这个机会,于是从我走进警校的那天起,我也一直在努力思考着一个问题:如何当好警察?

人民警察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警民关系就如同是种子与土地、鱼与水的关系,只有植根沃土,才能开花结果;只有融入水里,才能充满活力。无论形势怎么发展、条件怎么变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

“为何从警”就是要解决为何当民警的问题,始终强调人民警察的人民属性,切实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强公仆意识;“如何做警”就是要解决如何正确履职尽责的问题,以民意为导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大力实施民生警务;“为谁用警”就是要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一切为了群众,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深入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是公安部党委紧密结合公安机关的性质特点和职责任务,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从思想上解决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开展好大讨论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充分认清公安机关的根基所在、职责使命和力量源泉,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站稳群众立场,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努力使广大民警的思想作风有明显转变、素质能力有明显提升、服务效能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新形象,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搞清为何从警问题,必须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首要的基本问题来解决,做到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维护执法为民的表率。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公安事业的坚定职业信念和对警察职业的执着,要做到怀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不负党和人民的厚望,要以快捷、公正、高效的公安工作和执行活动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一贯工作原则和方法。人民警察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人民警察为人民,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增强便民为民的服务群众观念,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对于公安案例剖析会心得体会报告四

盐湖股权案

该案是涉案市值达到44亿元盐湖股权涉嫌诈骗案。这是一起民企与国企合作在资本市场上参与国企增资扩股,投资标的获得巨大增值的案例,然而在此过程中,部分当事人员被指控存在涉嫌违法犯罪、诈骗国有资产行为。

该案件经过云南省公安及检察机关长达一年多的调查后,由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昆明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克强、宋世新、罗峰、董晓云、崔伟、曹迅毅、李苇被控诈骗罪,董晓云同时被控受贿罪。

一、盐湖股权案事件大体经过:

●1997年,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控股的青海盐湖钾肥(32.05,0.56,1.78%)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盐湖钾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6年9月,宋世新代表兴云信与盐湖集团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2006年11月24日,兴云信的股东与华美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以7030万元转让兴云信全部股权,当时尚未取得盐湖集团股权。

●2006年12月5日,s*st数码()停牌,12月30日,公司公告称,盐湖集团将对其进行重组。

●2006年12月18日,青海国投向兴云信转让了其持有的盐湖集团3818.78万股股份。

●2007年2月,华美系与兴云信签订信托协议,将其实际投资形成的盐湖集团股权权益委托兴云信持有和管理。

●2006年11月~2007年7月间,华美系合计向兴云信支付3.288亿元,兴云投资出资4000万元,兴云信将合计3.688亿元资金支付给青海国资委和盐湖集团。

●2007年12月,华美系以8050万收购兴云信100%股权。

●2008年3月,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盐湖”,)正式复牌。

●2008年5月,媒体报道了兴云信被华美系收购之事,6月,兴云信通过st盐湖发布了“致歉”公告,称公司所持st盐湖股份系信托财产,实际权益人为华美丰收、王一虹、深圳禾之禾公司和兴云投资。

●2008年11月17日,禾之禾向深圳市中院提起确权诉讼。次年1月4日,深圳市中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各方对st盐湖的股权分割。

●2008年底,盐湖钾肥公告为减少关联交易,拟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控股股东st盐湖。

●2010年4月11日,宋世新、董晓云等人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正式逮捕。

●2011年1月14日,张克强被云南省警方刑事拘留,不久被批准逮捕。

●2011年5月,在完成吸收合并之后,盐湖钾肥改名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4日,在因“44亿元盐湖集团股权案”被羁押将近1年之后,张克强、宋世新等人被控以涉嫌诈骗,在昆明市中级法院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庭审。

二、 四大重要事件

● 事件1   华美入股盐湖集团

张克强所控制的华美集团以教育、主题地产及股权投资为主业,他本人也因教育成名,曾获“全国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称号。据华美方面表述,华美参与盐湖集团增资扩股,主要由华美集团子公司“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宋世新牵线搭桥。

宋世新是期货圈内有名的投资高手。据传,宋早在1999年就认识上市公司盐湖钾肥(000792)及其母公司青海盐湖集团的高层,曾花大量时间研究钾肥市场。

2006年,盐湖集团建设盐湖综合利用二期项目,出现10亿元资金缺口,经青海省国资委批准对外增资扩股。其中8亿元由中化集团入股,剩下2亿元待接洽。后来检方认为,当年盐湖集团明确设置了准入门槛:投资者只能是国有企业。

但是,在宋世新的运作下,张克强所控制的华美集团,与深圳民企“禾之禾”、自然人“王一虹”一起入股了,而且投资额高达3.69亿元,共购买1.7亿股盐湖集团的股权,这些股权全部挂在一家名为“兴云信”的国有企业名下。

● 事件2 华美与“兴云信”的联盟

“兴云信”公司原是“兴云投资”驻深圳办事处,而兴云投资又是云南中烟下属从事资产管理的子公司,子孙三代均属国企。

兴云信与华美集团的连接点,便是投资高手宋世新。1998年,宋担任华美集团投资部经理,后来又成为集团子公司“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6年末,实际与青海盐湖集团签订入股协议的,便是兴云信公司。当中的主要推手便是宋世新与“兴云投资”总经理董晓云,他们均看好此项投资。然而,入股协议约定投资额为2亿元;后来的补充协议中,盐湖股价还有所提高,注册资本仅有6000多万元的兴云信拿不出这个钱,云南中烟也无意入股。

宋世新开始游说自己的老板张克强,还与深圳“禾之禾公司”的彭胜文、唐冬元等人商量合作。最终,宋世新以妻子王一虹的名义出资2000万元,兴云投资出资4000万元,加上华美集团(含内部集资)、华美丰收与禾之禾的资金共3.69亿元,用于收购盐湖集团近1.7亿股股权,价格约为每股2.8元。

这些股权全部挂在兴云信名下,属“委托代持”;其中只有兴云投资的4000万元来自国有阵营,剩下为民营资本。

● 事件3 惊人的财富裂变 

张克强、宋世新刚刚入股,盐湖集团的股权突然就变成“香饽饽”。当年12月4日晚上,青海国资委名下上市公司s*st数码(000578)发布公告,称公司重组事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股票自12月5日起停牌。坊间猜测多时的“盐湖集团借壳s*st数码上市”看来有眉目了,这意味着张、宋等人手里的股权将可在二级市场变现,价格很可能暴涨。

当时盐湖集团旗下已有上市公司盐湖钾肥(000792),按一般惯例,集团整体上市多将资产注入旗下上市平台。然而盐湖集团却取道s*st数码,有人认为是青海国资委想保住“000578”的壳资源。(起诉书称张克强等人诈骗取得“盐湖钾肥”股份,实应为“盐湖集团股份”。) 

2008年3月11日,盐湖集团借壳上市成功,s*st数码恢复交易并更名为st盐湖(000578)。有人根据2009年各方确定的股份和市价,估算华美丰收、王一虹、禾之禾持有的股权总值约为44亿元———“数十亿国有资产流失”的说法,可能就来源于此。

由于st盐湖与盐湖钾肥两家上市公司实为“父子”,存在大量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2008年又启动重组;2011年上半年两湖合并,以盐湖钾肥为存续公司,股票更名为盐湖股份(000792),张克强等人手中股权也相应转换。

据羊城晚报记者测算,当年3.69亿元的投资额历经市况起伏,至今仍能获净利18亿元,多赚近5倍。而据华美方面透露,除兴云投资所持市值外,其余股票市值已于去年4月被法院冻结。

● 事件4 兴云信股权变更疑云

股份挂在兴云信名下,张克强、宋世新等人并不放心,很想把兴云信“收编”。恰好,兴云投资总经理董晓云也有意剥离这个子公司,他在庭审上表示:“账上挂着几亿股权,产生的税收虽然由各出资方承担,但记账是记在兴云信名下。对一家国有企业来说,要费多少唇舌才能向上级解释清楚?” 2007年12月12日,华美集团、华美丰收与董晓云等人签订了《资产处置及股权转让协议书》和《股权转让协议》,确定分别购买兴云信30%和70%的股权。

当时兴云信经评估的资产价格为7934.13万元,主要为两处深圳房产,华美方面支付了8050万元对价。至于兴云信名下价值数十亿(借壳上市后的市值)的盐湖股份,因为是“信托资产”而未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未计入对价。

协议签得顺利,但蹊跷的是,兴云信总经理崔伟在办理股权过户时,用的全是假材料。根据公安机关调查,《股权转让协议》、产权交割单以及云南中烟的批复文件及公章全是假的。

二、 控辩双方各执一词

华美系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微博)》记者表示,控辩双方对于此案涉及的基本事实均无异议,但因立足点不同,对于案件的逻辑推演和案情重组也完全不同,庭审上控辩双方讲述的案情经过也呈现两个截然不同的故事版本,犹如日本电影《罗生门》的情节。由此也产生完全不同的结论——

● 公诉人指控:蓄意诈骗

● 公诉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克强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缘起于盐湖集团2006年的增资扩股。是时正值察尔汗盐湖综合利用二期项目开工,需投资约50亿元。因一、二期工程几乎同时开工,盐湖集团资金缺口严重,选择了增资扩股10亿元。

检方指控,张克强等人长期觊觎盐湖集团国有股背后的经济利益,一直策划购买;而盐湖集团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该公司国有股的股东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定:只能是国有企业。为此,张克强等人商议,利用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云公司”)子公司深圳兴云信公司的国企身份参与盐湖集团增资扩股。公诉人认为,张克强等人先是“狸猫换太子”,通过兴云信收购盐湖集团的股份,然后又“乾坤大挪移”,将兴云信的股权通过虚假文件进行收购,欺骗性实现盐湖集团的股权过户。以诈骗的方式实现对国有资产的非法占有。涉案市值达人民币44.659亿元

2006年,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美丰收”)总经理宋世新持兴云信公司法人委托书等文件,以其授权代表身份,多次与盐湖集团、青海省国资委等部门商谈,并以兴云信公司名义分别签订增资盐湖集团2亿股、受让青海国投公司持有的盐湖集团3818万元国有法人股权的协议。

检方对此过程认定为:宋世新等人系假冒国企兴云信的工作人员,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当时保利地产(微博)(11.50,-0.04,-0.35%)刚刚上市,分列第二、三大股东的张克强和华美集团尚未能变现巨额市值。于是华美系主要高管和内部股东30余人共同筹集了资金,以华美丰收、宋妻王一虹的名义投入兴云信公司,宋世新又拉来深圳禾之禾公司入伙,加上兴云公司投入资金4000万元,前后共计3.6875亿元。在2006年到2007年间由兴云信分批支付给盐湖集团和青海国投。

2006年底,盐湖集团突然宣布收购青海省连年亏损、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s*st数码,要借壳上市。兴云信名下盐湖集团股权巨大升值空间可期。

起诉书指控,2007年下半年,张克强等人为非法占有兴云信名下盐湖集团股权,在兴云投资总经理董晓云、兴云信总经理崔伟的配合下,由华美集团及华美丰收以人民币8050万元溢价收购兴云信公司;张克强、宋世新等人还承诺事成后,董晓云和崔伟将分别获得一定比例盐湖股份收益权。

其后,崔伟在董晓云的授意下,通过中介人员伪造了兴云信公司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和产权交易证明等手续,并于2008年2月底从深圳市工商管理部门骗取了兴云信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2008年3月,盐湖集团变身“st盐湖”正式复牌。同一时间,兴云信转让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举报也开始流向媒体和云南中烟。5月间,有媒体报道称兴云信坐拥70亿市值的“st盐湖”股票,却被以7000万元贱卖。张克强及华美系由此陷入舆论漩涡。

同年底,深圳禾之禾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兴云信名下的“st盐湖”分割确权到真实出资人名下。次年1月4日,深圳市中院以《民事调解书》方式,确定各方对st盐湖的股权分割,其中,华美丰收为8922.04万股,王一虹为8525.92万股,禾之禾为2614.29万股,而兴云投资委托于兴云信部分为2441.02万股。

● 辩护人:借腹生子

● 宋世新、张克强、董晓云等人在法庭上的供述,却是一个“借腹生子”合作投资的故事。

张克强等人的辩护律师团队则认为,此案中只有企业法人之间合作投资、委托投资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张克强等人均不构成诈骗罪,应判无罪。

早在1999年,宋世新便已经开始关注盐湖集团,看好该公司资源前景。随后认识了其部分高层。双方很快“迎来送往”。宋说当时盐湖集团业绩很差,“每年亏损一个亿”。2001年,宋世新曾尝试购买盐湖集团股权未成功。

此后,宋世新认识了兴云投资总经理董晓云。兴云投资当时投资股市亏了3000万,宋世新受托为其投资理财,不仅扭亏,还赚了1个亿,双方关系由此密切。

2004年后,盐湖集团经营状况好转,股权价格也一路飙升。宋世新认为自己无法筹集巨额资金,便与董晓云商谈合作投资。宋和兴云信时任总经理杨承佳到盐湖集团实地考察,并商定由兴云信公司出面投资。

据华美公司人士透露,宋世新原来的想法是这个项目不让华美丰收和张克强介入,由自己独立完成。为此,宋设立了广州振元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兴云信投资盐湖的顾问,以顾问费方式分取收益。

但兴云公司母公司云南烟草的人考察过盐湖集团之后,并不认可其投资前景,决定不投资。兴云投资和兴云信因此无法筹集到足够的收购资金。

2006年9月,骑虎难下的宋世新不得不转而求助于华美集团和张克强。张克强对于宋世新打算背着自己在外面“吃独食”非常恼火。宋世新于是写信给张克强解释并求助。

宋与张随后达成协议:由华美系出钱通过兴云信收购盐湖集团的股权,然后再收购兴云信。

由于收购兴云信遇到阻碍,2007年2月、3月间,华美系与兴云信签订信托协议,将其实际投资形成的盐湖集团股权权益委托给兴云信持有。但不久,宋世新和杨承佳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个人冲突,杨数次威胁:华美系放在兴云信的资产,只能保证本金和利息,投资增值部分不能保证。宋世新转而求助杨承佳的上司董晓云,在董的协助下,华美系完成对兴云信的收购。

庭审中,由14位辩护律师组成的辩护团队跟昆明市的检察官们围绕诈骗罪是否成立密切相关的“国有企业投资门槛是否存在?”“谁是被诈骗的受害人?”等关键问题,以及“华美的系列投资和收购是否有效”进行了激辩。因案情复杂而控辩双方各执一词、激烈交锋,审判长宣布将在合议庭商议后再择日做出判决。

三、本案争议点:

 争议点一:“国企”准入门槛是否确有其事?

当年盐湖集团到底有没有设立国企门槛?如果有,张克强自然脱不了“欺诈”嫌疑;可问题是,公诉人也拿不出书面证据。

2011年12月23日,盐湖股份应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调取证据的要求,出具了《关于2006年增资扩股招股条件情况的函》。根据函件,与当年增资扩股相关的档案文件共有15份。阅过文件的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许玉祥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文件中并无条款要求投资方为国企。

函件中说,当年可能有关增资扩股条件说明的非正式宣传资料,但该资料依照规定不属于归档保存文件,因此“没有找到”。

不过函件也提出,当年另有两家民营公司想入股盐湖,但因其民企性质、资金实力和所从事的行业均达不到盐湖集团对战略投资者的要求,被挡在门外;而深圳兴云信为国有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且能将钾肥产品带入云南烟草领域,才被选为战略合作对象———但这段2011年提出的证词,能作为五年前入股门槛的“铁证”吗?

张克强辩护律师朱征夫:起诉书提出盐湖集团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限定了股东资格:只能是国有企业,这个投资门槛,是起诉书的立论基础,也是控方据以认为张克强等人产生“诈骗故意”的原因所在。

公诉方:庭审前,盐湖股份向云南省公安机关出具一份《关于2006年增资扩股招股条件情况的函》,这份函件一方面说:“对于盐湖集团的战略投资者,我们优先选择国有企业。”另一方面又说,没有找到当时增资扩股条件的文字材料。

宋世新:公诉方虽然提供了来自盐湖集团证人的证言,但也没能找到任何书面材料;对于上述证词中提到“不跟民营企业打交道是盐湖集团的一种企业文化”,宋世新在庭上供述,“盐湖集团前后有二三十人到过广州华美,但从未对我的民营企业身份提出过异议”,即使跟盐湖集团正式签约时,对方也知道“我是广州华美的老宋”,“兴云信是我的合作方”。

朱征夫: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6年)》都将钾肥项目纳入鼓励外资和民营企业投资的项目;国务院批准,发改委下发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更进一步明确地将“盐湖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列为“青海省”鼓励利用外资投资的优势产业目录。因此,即使地方政府和盐湖集团设置了所谓的投资门槛,该门槛的设置也是违法的。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曾受盐湖集团委托出具过一份函件,其中明确表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盐湖集团2006年增资扩股综合利用二期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投资项目,没有对投资人主体的资格限制。但这份函件也没有对当时盐湖集团是否限制了投资者的身份作出正面回答。

华美内部人士:盐湖集团的态度之所以如此模棱两可,是因为可能面临被扣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大帽子,谁也不愿意冒风险。

争议点二:谁是诈骗案受害人?

昆明公诉机关认为:张克强等人应以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在1月4日的第二轮辩论中,提出受害人主体为国家。虽然看起来青海国资委、盐湖集团、云南烟草等各方面利益都没有受损,但本案中利益受损的是国有资产的真正所有人:国家和全体人民。

辩护律师马军认为:盐湖集团通过拿到华美系的钱增资扩股获得发展资金,青海国投将股权溢价转让收回国有投资,兴云公司4000万的投入变成5个亿的市值,都不存在利益受损。盐湖集团上市,股权出现暴涨收益时,公诉人认为存在诈骗和国有资产流失;但如果盐湖没有上市,股权投资甚至出现亏损,又该如何认定?上市跟华美无关,是盐湖集团自己做出的决定,不能据此判断华美收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因为这中间并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

朱征夫:根据国有资产的定义,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的出资或投资,没有出资就没有国有资产,也就没有国有资产的损失,也就没有抽象的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而华美系名下的44亿元股票市值,是由华美系自己员工出钱投资形成的。他举例说,高盛参加了建行的股改,高盛赚大了,那是不是就一定是国家受到了损失,是不是也要追究责任?

华美内部人士:如果大股东青海国投能够预知盐湖集团要重组上市,也就没有必要将3818.78万股股权以2.2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兴云信公司了。

争议点三:曲线入股是否合法?华美的股权收购是否有效?华美系各公司与兴云信之间的信托关系,是否合法有效?华美系收购新云信的行为又是否合法有效?

公诉人:作为信托主体的兴云信并不具备信托企业资格,本案信托目的也不合法,因此信托协议无效。张克强等人先以非法手段骗取盐湖集团国有股,后又通过伪造文件获取兴云信股权,并骗取法院对盐湖集团股份的确权,因此从投资盐湖集团到收购新云信,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朱征夫:在我国对信托的诸多分类中,只对营业性的信托有资格的要求,本案中的信托关系满足各法律要件,是合法有效的,应该受法律保护。华美丰收等委托兴云信进行的投资行为,是基于合作投资关系产生的委托持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华美系的投资行为并未触犯盐湖集团投资主体的限制,属于隐名投资行为,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司法》的规定,隐名投资合法、信托协议有效,人民法院应当保护实际出资人合法权利。对于收购兴云信过程中存在的过户手续造假行为,辩护律师认为,是中介造假,与张克强等人无关,而且不能以因为过户过程中手续存在造假来否定股权收购本身的有效性。

争议点四:兴云信造假与华美有无关系?

公诉人:这两步是精心设计的“局”,是“乾坤大挪移”,“把好端端的兴云信用造假的手段卖掉”。“有些文件不需要造假,都造假了,不是说明没有造假的必要,而是说明造假已经到了肆无忌惮、不加掩盖的地步。”公诉人在庭上说。

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许玉祥:兴云信造假与华美无关,华美也不知情,之前的收购仍是有效的。“我们到现在还要求,兴云信必须把股权转过来。” 

华美方面:入股盐湖与收购兴云信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后者的瑕疵不能影响前者;而且,收购兴云信的协议是真实有效的,过户时根本不必使用假文件,因此华美不存在造假动机。

三、 此案涉及的相关法律法条:

刑法第226条规定刑法对诈骗罪的解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司法》的规定,隐名投资合法、信托协议有效,人民法院应当保护实际出资人合法权利。

国务院2004年7月16日下发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条规定:“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1838.157,29.48,1.63%)及其他行业和领域。” 

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明确将“盐湖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列入青海省鼓励外商投资的优势产业。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将“优质磷复肥、钾肥及各种专用复合肥生产”列入第一大类———鼓励类。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6年)》将“生物肥料、高浓度化肥(钾肥、磷肥)、复合肥料生产”列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第一条规定:“允许外商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 

2009年1月,深圳市中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兴云信代持的盐湖股份分割给实际权益人。

2012年5月底,国资委下发“新36条实施细则”,要求国企在重组转让中不得歧视民间投资。

判决结果:盐湖44亿元股权案,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4日开庭,因案情复杂而控辩双方各执一词、激烈交锋,审判长宣布将在合议庭商议后再择日做出判决。

专家观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曲新久,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清华大学教授张铭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谢望原等法律界著名专家学者,经学术讨论达成共识,都在此案的法律意见书上签名,认为按照现有的资料,张克强等人的行为不构成刑法第226条规定的诈骗罪。

北京市律协国资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脱明忠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就华美丰收等投资人委托兴云信公司参与盐湖集团增资扩股本身来看,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不违反法律,盐湖集团是增资扩股而不是股权转让,没有交易行为,根本不存在国有资产贱卖的问题。”“如果说国有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高于增资扩股的价格就是国有资产流失,那么,美国银行在中国建行h股上市前三个月,以每股1.065港元的价格从中央汇金公司手中买入174.8亿股建行h股,解禁后在二级市场以高于原价四倍左右的价格套现又该如何解释?”

公众反响与社会效应:

一位要求不披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说,华美集团总裁张克强其实并不看好盐湖集团的投资项目,当时也根本没有想到盐湖集团能够很快上市,股价飙涨。”

董晓云的辩护人马军曾担任云南红塔集团前董事长楚石健的辩护律师,并就富庙穷方丈提出了著名的讨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表示,无论张克强最终被认定为有罪还是无罪,都将成为影响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标杆案件。马军表示,虽然本案审理的是张克强、董晓云等人,但实际审理的是华美等民营企业。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公有经济,都应该在市场上完全平等平等,但现在存在人为制造的等级差异:将国有经济主体视为贵族,将非公有经济视为市场上的普通人,对民营经济赚大钱感到嫉妒;在市场经济中,只要与国有利益发生冲突,就只能保护国有资产利益。马军认为,如果检察官国家是受害者的逻辑成立,那将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只要非公有经济被视为市场上的普通人,他们对私营经济赚大钱感到嫉妒;在市场经济中,只要与国有利益发生冲突,就只能保护国有资产利益。马军认为,如果检察官国家是受害者的逻辑成立的,那将被认定为非公共经济非公有企业与国有企业处理。但这不相当被认定为是欺诈骗所有企业抢劫国有企业。

张克强辩护律师刘丽娟表示,法律应该平等保护国有财产和民营财产,2010年国务院新的“非公36条”提出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市政公用事业(1701.740,-30.18,-1.74%)以及石油、电信、航空、核电、铁路等高度垄断行业;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参与国企的改制重组。包钢稀土(44.22,0.24,0.55%)、厦门钨业(46.46,0.08,0.17%)这些更加具有战略意义的行业和公司,都存在外资股东,加拿大钾肥公司也通过盐湖钾肥第二大股东中化化肥间接持有盐湖的股份、分享了增值。

大部分公众及其华美集团人士均同意,张克强参股保利地产,成就了他福布斯富豪的身份。高盛参与了建行的改制,李嘉诚、郑裕彤等香港富豪和巴菲特,分别参与了多家国有金融机构和中石油(9.12,-0.14,-1.51%)等企业上市前的改制,所获得股份在上市后升值数倍并抛售获利,如果都按照检方的逻辑,岂不都存在国家利益受损、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

许多律师均申明“在多年的办案经历中,我对民企遭遇到的滥用司法权问题感同身受,坚定了在两会上提交这份提案的决心。”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已提交《防止滥用司法权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的提案,同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普华永道审计合伙人张国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陈有西等均表示了支持。

个人意见:本案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标杆性案件,国家和司法执法部门应对其结果所造成的巨大社会反响予以高度重视,应慎重取证办案。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一视同仁,受到同等的保护。法律应该平等保护国有财产和民营财产,不能以国家利益受损、国有资产流失为由任意践踏民营企业的合法权利,本案中不管是否属实,对民营企业设定投资门槛,无疑侵犯了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也破换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和谐全面的发展。应该尽快解决对民营企业的滥用司法权的问题,唯有如此,才能全面调动非公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性,保证国家经济健全发展。另外,判案过程中,应该遵照法律对相关罪行的规定,依据客观事实和证据,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能主观臆断,任意猜测事件情节,否则对于与该案类似的“罗生门”案件无疑有判错之嫌,所以,加大司法调查力度以及证据搜集,进行全面的法律验证,把握是使该案圆满了结的燃眉之急。

对于公安案例剖析会心得体会报告五

自全市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按照干部作风整顿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公务员法》和市委领导同志在全市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进行了自查。

自从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我能够按照市委、市市政府和本局的安排,积极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在学习方面,无论是单位组织的职工学习会,还是中心小组学习会,我都按时参加,没有缺席。除了集体学习外,个人还坚持自学。学习之后,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在坚持学习的同时,我还注意对照要求,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懒散、纪律松弛、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同时,对照市委出台《关于市直机关干部“八不准”的规定》,严明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并且努力从自身做起、做点滴做起。同时积极配合领导班子做好本单位、本行业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把自已成为合格的机关干部,努力使自己分管的科室成为高效、廉洁、勤政、开拓型的团队。

1、政治学习不够,学习标准不高。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存在船到桥头自然直的想法,缺少创新意识,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没有很好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表面,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3、自我要求不严,主动超前少。在理论学习中,没有很好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没能及时用科学思想分析出现问题的原由,及时纠正主观认识上出现的偏差。自我要求不够严格,缺乏工作的主动性、进取性,安于份内工作,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站在全局的高度的高度,思考问题,处理矛盾。作为副职没有很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领导批示。

针对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种种问题,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反思,加以改进,时时开展自我批评,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行动上要增强奉献意识,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对文字工作要在“精、细、严、实”上下功夫,细心认真,有条不紊地处理每一项工作,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加强锻炼,夯实基础,努力提高自己工作的能力;要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深入钻研,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开展工作,处理问题,努力把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加强与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做到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以诚相待。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到园林事业的需要中,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时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堂堂正正做人,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以树立园林干部良好形象为自己行动、处世的准则,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洁。

总之,今后我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中,继续查摆自己在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改正不足,提高自己,真正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努力把领导分配给自己的各项工作做好,取得成效。

对于公安案例剖析会心得体会报告六

公安局领导:

根据公安局领导干部述职的要求,现将本人一年来思想、学习及履行职务情况述职如下:

按照公安处领导班子分工,我主要分管治安、法制、消防等工作。一年来,按照我的分管范围,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企业的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生活、工作环境进一步稳定,施工生产稳步推进,民警自律意识增强,执法能力、办案水平不断提高,消防工作不断加强。

一、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政策法律学习,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理论是思想的先导,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政策法律学习。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四中全会、全国“二十公”会议精神及上级公安机关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学习中,结合当前的公安工作进行理性思考,并注重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必须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指导队伍建设,公安机关要实现新的进步,必须牢固把握“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一根本要求,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二十公”会议的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强新本领。要履行好服务企业的职能,必须在提高服务能力上下功夫,提高能力就是要加强法律、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树立为中以服务,为大局服务的意识,找准位臵,选准座标,使公安工作始终围绕企业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持服从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不动摇,牢牢把握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这条主线,一切在大局下思考,一切在大局下行动。一年来的工作学习实践使我体会到,公安队伍只有思想上不断有新的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的发展,工作上不断有新的创造,才能使公安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才能使“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一公安机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落实到实处,才能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二、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分管工作。

作为一名副处长,我深知要使全部公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就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全力支持主管的工作,找准位臵,当好助手,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工作。

(一)强化内部治安管理,维护企业内部稳定,净化施工生产环境。一是做好了重要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是我国的重大节日,在每个节日来临之前,我都及时督促职能部门起草通知下发至各单位,要求做好“四防”教育、安全大检查及节日值班备勤工作,同时,我还带领治安支队的同志到机关附近的几个子、分公司检查安全防范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值班情况,确保了万无一失。一年来,共进行安全教育30余场次,受教育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要害部位180处,发现整改隐患21处。同时,我还时刻关注顽固分子的动向,针对五公司还有顽固分子,我经常督促五分处要盯死看紧,绝不让他们滋事生非,制造事端,要求五分处不断加强教育,通过教育多数得到了转化。二是积极参与企业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他们层层签订了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安装了防盗报警器,做到了人防、技防相结合。三是狠抓枪支弹药和危爆物品管理。枪支弹药和危爆物品管理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分管这项工作,更是感到责任重大,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在枪支管理上,不论去基层检查工作还是公安处历次会议上我都着重强调和要求各分处切实加强枪支弹药管理,绝不能在枪的问题上有丝毫懈怠。同时要求机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规定执行。在危爆物品管理上,认真做好集团公司与各子、分公司《爆炸物品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有重点地对集团公司大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同时对存在隐患的个别工程项目实行了专项治理,从今年的情况看,危爆物品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领发、使用过程得到较好控制,没发生炸药被盗、丢失等问题。四是不断强化外施队管理,规范外施队从业行为。督促各单位把外施队管理纳入内部管理之中,同教育、同布臵、同检查、同落实,逐一和他们签订了《治安包保责任状》。为配合“北京护城河”行动,上半年,我带领治安支队的同志对北京周边我局施工区域的外部劳务进行逐个检查、清理整顿。9月份参加集团公司组成的外部劳务检查组,对青藏铁路外部劳务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落实了王振侯总经理要求的四项内容,重点解决了我局外部劳务使用管理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避免了企业与外部劳务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今年共清理民工队81个,清查外施队人员2646名,清理辞退1460名。五是开展重点整治,努力为施工生产创造稳定环境。今年以来,全局不少工点屡屡发生阻工、结伙盗窃、聚众哄抢、打架斗殴等事(案)件,严重干扰了施工生产的进行,使企业遭受了很大的损失。对于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我及时向两位主管作了通报,并建议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我的建议迅速与两位主管打成了共识,公安处针对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的兰武、郑徐、浙赣、山南、乐温等工程项目,下派工作组集中进行整治,各分处迅速行动,经过二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抓获了40多名违法犯罪人员,净化了施工环境,确保了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二)、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民警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加强执法监督,是规范民警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的有效途径。一是狠抓了“五条禁令”的落实,今年共进行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6次,通过检查,民警队伍中涉“枪、酒、车、赌”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开展警车清理整顿。按照公安处的安排,我带领一个组深入到集团公司所属的两个子公司,进行非警务用车清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两个单位顺利将非警务用车的牌子摘掉,换上民牌。三是开展执法质量检查。我带领法制科的同志深入到8个分处,查阅治安卷宗309起,阅卷300卷,发现了5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三)狠抓派出所规范化建设

为把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夯牢抓实,真正把派出所建设成为一个综合性的战斗实体。一是认真抓了公安局乐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派出所的全面建设。二是召开了派出所长座谈会,会上我就派出所的建设及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参加会议的13名所长围绕如何当好所长、如何带好队伍、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如何协调各个层面的关系等进行了座谈讨论,达到了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目的。三是积极协调加大硬件投入。每到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加强派出所硬件建设都作为我的一项必做的工作,我及时地找企业领导积极做工作,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各单位派出所在硬件上均加大了投入,为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把派出所等级评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本着够条件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目前全处13个派出所,经公安处派出所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初验,申报二级派出所一个,三级派出所5个,四级派出所7个。

(四)重视抓好消防工作,防患于未然。今年5月10日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检查组15个,对施工现场、机关、基地、工厂、炸药库(点)、物资材料库、企业内部饭店、招待所、商场、文化宫、俱乐部、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容纳50人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进行了认真检查,发现火险隐患38处,发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责令当场整改隐患30处,对高层住宅楼8个隐患处所进行了限期整改,投入了资金30余万元。同时还制订了集团公司武汉办公楼《防火应急预案》、《失火预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三、廉洁自律,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廉洁自律,勤政务实是对一个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作为一名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干部,我时刻警醒自己,不义之财不能得,伸手必被捉,做到手不伸,嘴不馋,心不贪,光明磊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正是这种自律精神,使我时刻保持着一个共产党员的操守,自觉地抵制了各种腐败的侵蚀。

四、服从统一调配,抓好临时指定工作

今年集团公司机关搬迁到武汉,公安处暂不搬家,只去2名干警1名领导,当公安处两位主管决定让我去时,我愉快地服从了。到武汉后,一切都要重新开始,事务繁杂,工作量大,为了迅速打开工作局面,我及时与湖北省公安厅、政法委取得联系,就证件办理、器材装备购臵、警车挂牌、微机联网、公安专线、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行政拘留人员羁押场所以及搬家到武汉的职工、家属、子女的户口迁移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协商,并妥善地进行了解决。同时我还进一步强化落实工作的力度,凡是襄樊公安处机关进行的工作,我们基本上按处里的要求同步进行,各项业务绝不拖处里的后腿,比如大练兵活动,我们没因人少不重视,而是按照要求及步骤突出抓好练兵活动,通过前一阶段的练兵活动,我和另外两名干警深切感到大练兵活动的开展,自己的体能得到了锻炼,业务知识得到了提高。

五、存在的问题

(一)对民警的业务知识学习重视不够,导致执法质量不高。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业务指导不很到位。

(三)对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尤其是爆炸物品的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水平。

(二)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真正地深入基层,深入民警中间,掌握基层民警的所思、所想、所盼,充分了解基层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三)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具体到位,抓死、抓实、抓出成效。

以上是我的述职,不妥之处,请公安局领导指正。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全力支持主管的工作,努力开创我处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对于公安案例剖析会心得体会报告七

__年,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自己结合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思考研判,扎实勤奋工作,在各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述职:

一、一方面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认真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主线,扎实地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公安业务技能,深刻领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涵和精髓,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立警为公的思想,坚持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始终坚持“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原则。另一方面:自己始终坚持尊重家人、尊重师长、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维护班子的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在工作中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对民警在工作、生活、思想上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协调、及时谈心、及时鼓励,坚持职业道德养成教育,消除民警的心理障碍,使民警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进行工作。

二、在工作中,自己虽然当过户籍、治安民警,兼任过内勤,当了基层领导后,负责过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案件侦查等工作,但自己仍然坚持各方面的业务学习,注重全方位的提高自己,工作做到有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组织实施。在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案侦工作中,根据不同的发案,采取不同的、灵活的手法加以控制;根据不同的发案时间、作案手法等,采取不同的方式,全面认真的研究,确定准确的侦查方向;针对不同的工作情况,不同业务能力的民警,采取科学灵活的工作措施,。自己认为业务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研判能力是比较强的。

三、在工作中,自己始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甘为马前卒、甘为人梯,在中队自己既是业务领导,又是政工领导,既是中队长又是侦查员,既是内勤民警又是驾驶员;在给民警分配破案打击任务的同时,也给自己分配同等数额的破案打击任务,既要完成中队分配给自己的各项业务指标,还要带领全中队民警完成分配给中队的各项业务指标;不论是大小案件,自己都要亲自去摸线索,亲自开车去捉嫌疑人,问材料、批材料、组卷、预审等。民警加班时我必须加班,需要少部份人加班时,我加班民警不一定加班,自己一年来加班加点地工作,从不迟到早退。在评功评奖等利益问题上,都是积极主动让给其他人,自己从不索取。个人认为工作态度是端正的,敬业精神是强的。

四、1、200_年全所共立刑案170件,派出所破案50件,打击17人,中队破案136件,打击39人 ,中队办案批捕率为100%,破案率为109.45%,顺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发、破案及打击任务。今年1—7月中队完成打击(逮捕)21人,另刑拘(后全部逮捕)5人,完成全年任务(39人)的66.7%,破案86件,完成全年任务(136件)的63.98%,打击抢劫、盗窃犯罪团伙6个。1—7月本人应完成打击人头4.5人,实际完成打击人头6.5人,破案应完成15件,实际完成28件,超额完成了中队下达的任务。

2、抓好所队配合,正确处理好了所队关系。自己始终以大局为重,注重协调 ,双方有什么困难,做到有求必应;案侦中队工作任务重,办案成本高,只有一辆长安车,中队急需用车时,派出所就给予协助,派出所在刑侦业务和重大治安疑难案件问题上,案侦中队也全力以赴,给予指导帮助;特别是今年__村发生一起重伤害案,由于嫌疑人未抓获,后发展成为信访督办案件,自己看到这种情况后主动与_所长联系,带领中队民警通过几天的侦查,终于在__镇将犯罪嫌疑人抓获,顺利地破了此案,事主和群众都非常满意。

3、今年7月底,分局决定自己到__县互派锻炼,虽然因家庭原因有所顾虑,但仍然克服了长年卧床不起的82岁高龄的父亲和有高血压的母亲,76岁高龄的岳父无人照顾,加之妻子3、4、5节腰椎骨质增生经常发病及小孩子马上中考的困难,义无所顾到__县互派锻炼。在今年11月份,自己82岁高龄的父亲从病重到病危,76岁高龄的岳父病重,妻子骨质增生发病路都走不得的情况下,自己只是回家安排好亲友照顾后又回到__县工作岗位,忠孝不能两全,自己选择了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在__县工作期间,自己牢记分局领导在互派干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将__区分局先进的建警思想带到__县,将__派出所的优秀素质带到__县的原则,分不同时间,在一定场合进行业务指导,同时,也坚持学习他们在艰苦环境下,努力拼搏,敢于奉献的作风。

自己在工作中,遵守国家公务员和公安民警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规定,在执法办案中,从未接受过涉案双方人员的请吃请喝,收受财物的情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依法办案,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中队没有发生一起违规办案的事。

对于公安案例剖析会心得体会报告八

__年,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自己结合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思考研判,扎实勤奋工作,在各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述职:

一、一方面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认真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主线,扎实地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公安业务技能,深刻领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涵和精髓,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立警为公的思想,坚持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始终坚持“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原则。另一方面:自己始终坚持尊重家人、尊重师长、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维护班子的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在工作中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对民警在工作、生活、思想上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协调、及时谈心、及时鼓励,坚持职业道德养成教育,消除民警的心理障碍,使民警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进行工作。

二、在工作中,自己虽然当过户籍、治安民警,兼任过内勤,当了基层领导后,负责过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案件侦查等工作,但自己仍然坚持各方面的业务学习,注重全方位的提高自己,工作做到有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组织实施。在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案侦工作中,根据不同的发案,采取不同的、灵活的手法加以控制;根据不同的发案时间、作案手法等,采取不同的方式,全面认真的研究,确定准确的侦查方向;针对不同的工作情况,不同业务能力的民警,采取科学灵活的工作措施,。自己认为业务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研判能力是比较强的。

三、在工作中,自己始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甘为马前卒、甘为人梯,在中队自己既是业务领导,又是政工领导,既是中队长又是侦查员,既是内勤民警又是驾驶员;在给民警分配破案打击任务的同时,也给自己分配同等数额的破案打击任务,既要完成中队分配给自己的各项业务指标,还要带领全中队民警完成分配给中队的各项业务指标;不论是大小案件,自己都要亲自去摸线索,亲自开车去捉嫌疑人,问材料、批材料、组卷、预审等。民警加班时我必须加班,需要少部份人加班时,我加班民警不一定加班,自己一年来加班加点地工作,从不迟到早退。在评功评奖等利益问题上,都是积极主动让给其他人,自己从不索取。个人认为工作态度是端正的,敬业精神是强的。

四、1、200_年全所共立刑案170件,派出所破案50件,打击17人,中队破案136件,打击39人 ,中队办案批捕率为100%,破案率为109.45%,顺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发、破案及打击任务。今年1—7月中队完成打击(逮捕)21人,另刑拘(后全部逮捕)5人,完成全年任务(39人)的66.7%,破案86件,完成全年任务(136件)的63.98%,打击抢劫、盗窃犯罪团伙6个。1—7月本人应完成打击人头4.5人,实际完成打击人头6.5人,破案应完成15件,实际完成28件,超额完成了中队下达的任务。

2、抓好所队配合,正确处理好了所队关系。自己始终以大局为重,注重协调 ,双方有什么困难,做到有求必应;案侦中队工作任务重,办案成本高,只有一辆长安车,中队急需用车时,派出所就给予协助,派出所在刑侦业务和重大治安疑难案件问题上,案侦中队也全力以赴,给予指导帮助;特别是今年__村发生一起重伤害案,由于嫌疑人未抓获,后发展成为信访督办案件,自己看到这种情况后主动与_所长联系,带领中队民警通过几天的侦查,终于在__镇将犯罪嫌疑人抓获,顺利地破了此案,事主和群众都非常满意。

3、今年7月底,分局决定自己到__县互派锻炼,虽然因家庭原因有所顾虑,但仍然克服了长年卧床不起的82岁高龄的父亲和有高血压的母亲,76岁高龄的岳父无人照顾,加之妻子3、4、5节腰椎骨质增生经常发病及小孩子马上中考的困难,义无所顾到__县互派锻炼。在今年11月份,自己82岁高龄的父亲从病重到病危,76岁高龄的岳父病重,妻子骨质增生发病路都走不得的情况下,自己只是回家安排好亲友照顾后又回到__县工作岗位,忠孝不能两全,自己选择了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在__县工作期间,自己牢记分局领导在互派干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将__区分局先进的建警思想带到__县,将__派出所的优秀素质带到__县的原则,分不同时间,在一定场合进行业务指导,同时,也坚持学习他们在艰苦环境下,努力拼搏,敢于奉献的作风。

自己在工作中,遵守国家公务员和公安民警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规定,在执法办案中,从未接受过涉案双方人员的请吃请喝,收受财物的情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依法办案,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中队没有发生一起违规办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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