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养护管理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 养护工培训心得(7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22: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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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应急养护管理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成立消防应急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要求。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岚园长

副组长:李建玲副园长

成员:曾思敏保安全组长

郑亚华教研组长及全体教师、保育员职责:

(1)加强消防工作领导,制定消防工作预案,健全消防工作队伍,明确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完善各项消防措施。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促进幼儿园安全稳定。

2、应急工作小组

(1)灭火行动组

职责:利用园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扑救,配合119消防人员迅速灭火。

(2)通讯联络组

职责:迅速与119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消防设施进入火灾现场;负责与有关单位的联络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和报告现场抢救处置情况。

(3)疏散引导组

职责:疏散全体幼儿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重要物品的转移和看守工作。

(4)现场救护组

职责:对受伤幼儿进行抢救,根据现场情况拨打120与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急救,引导医务人员和设施进入救助现场,协助120医疗人员将重伤员护送到医院救治,并通知受伤幼儿家长,教师家属迅速赶赴医院协助救治。

(5)现场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车辆的疏散,现场秩序的维护,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公安、卫生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6)后勤保障组

职责:保障抢救机动车辆、物资、消防用水到位,保障抢救必需品供应。

(7)善后处置组

职责:负责幼儿及幼儿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联系保险公司,对伤亡幼儿进行理赔。

(1)向全体教师、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和灾害现场逃生演练,提高教师、幼儿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在教育过程针对幼儿讲解躲避火灾当中浓烟的小常识:弯腰低姿势前行,用湿毛巾叠成四角捂紧口鼻,沿着消防通道贴墙壁迅速离开。

(2)加强对园内教职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园内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教职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责任、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会冷静处理组织幼儿疏散,会简单的自救办法。

(3)配备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和报警装置,确保设施、器材配备达标。每月组织两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加强复查,责任到具体责任人。

(4)强化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日常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养护,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5)幼儿园出入口应有明显标识,疏散路线有明确的引导标志,确保道路和消防通道畅通。

最新应急养护管理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今年是我国建国x周年,也是我县建县x周年,为了确保今年国庆节期间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及时快速地处置教育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让广大师生及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应急总指挥:

副总指挥:

工作职责:

1、召开会议,研究布署应急工作。

2、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

3、调动机动车辆到突发事件现场,实施现场处置。

4、视突发事件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指挥部成员:

工作职责:协助突发应急事件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相关工作。

应急通讯组:

工作职责:负责信息联络,文字打印及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应急车辆保障组: 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车辆的调动和运输工作。

应急后勤保障组: 计财科科长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应急工作中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不安全隐患,掌控教职工及退休教师上访问题。

2、认真开展学校安全稳定的排查治理。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开展一次包括安全隐患、信访维稳及xx人员渗透排查在内的全方位排查治理,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及时上报教育局。

3、积极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高度重视学校甲型流感和手足口病等流行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使学生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日常的健康观察。

4、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值班保卫工作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确保联络畅通,发生各类事件要及时上报,各学校领导外出必须请假。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正确、及时应对,维护稳定。

最新应急养护管理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1.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1.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合理供暖、保障首都居民温暖过冬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本市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1.1.2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应急委的指挥下,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抢修抢险、救助和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2)属地管理。区(县)政府和区(县)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总体要求,组织落实各项相关应急措施,指挥应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3)分级负责。各相关单位根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制定和完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2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市有效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减少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对居民正常采暖的影响,维护首都正常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供暖工作实际制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影响正常供暖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出现供暖用煤、用气、用油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暖。

1.5.2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县)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供暖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4)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大规模人员聚集或上访,严重影响交通等社会秩序。

1.5.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县)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协调无果。

(5)因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难以保障正常供暖。

(6)影响重点用户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暖造成影响,区(县)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1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2)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3)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是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

2.1.2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

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内组建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1)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协调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对供暖应急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下达应急指令,紧急指挥调用社会资源,协调各部门工作。

(3)协调、指导区(县)、供暖企业(单位)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区(县)、供暖企业(单位)相关工作。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总后基建营房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热力集团、市燃气集团、北京电力公司、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区(县)政府。

2.1.3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供暖应急办”)设在市市政管委供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暖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市供暖应急办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修订北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区(县)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2)组织排查并协调消除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隐患。

(3)收集、分析和上报有关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4)具体组织指挥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5)向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黄色、橙色、红色的供暖预警建议。

(6)分析总结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组织建设供暖应急救助体系;组织建立市级供暖应急队伍、技术支持系统;开展全市供暖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供暖应急保障资金。

(8)联系本系统专家顾问组。

(9)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1)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中央驻京单位的供暖问题。

(2)总后基建营房部:负责协调解决驻京部队的供暖问题。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本市供暖燃料总体平衡和应急储备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5)市监察局:负责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6)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优抚对象、征地超转人员、低保户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供暖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8)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移交社区管理退休人员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9)市建委:负责协助处理因拆迁、建设开发、物业管理等引发的供、用热纠纷。

(10)市市政管委:负责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指导区(县)供暖主管部门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做好供暖燃料储备及应急救助工作。

(11)市交通委:负责协调解决供暖事故抢修时的掘路、占道问题。

(12)市审计局:负责对供暖应急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13)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做好监管范围内国有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的供暖救助工作。

(1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暖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15)市环保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引发的供暖问题。

(16)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供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7)市城管执法局:对影响正常供暖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8)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协调供暖燃料运输车辆、抢修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19)市热力集团:负责城市热网集中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

(20)市燃气集团:负责做好燃气供应工作,协助处置燃气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及燃气供应的实物救助。

(21)北京电力公司:负责协助处置因供暖用电引发的供暖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22)北京市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市级煤炭、燃油应急储备,保障冬季供暖用煤、用油的紧急调配和实物救助。

(23)各区(县)政府:按照供暖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保障本辖区正常供暖;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置一般和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负责重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2.3供暖单位职责

供暖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暖基础上,制定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门的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1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县)及供暖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暖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暖应急办。

(1)因供暖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2)因供暖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2预警级别

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3发布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进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蓝色预警响应阶段,蓝色预警不再另行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或授权区(县)发布;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办发布或授权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冬季供暖期结束后,供暖蓝色预警自动解除。黄色以上预警的解除程序,参照发布程序执行。

4.1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负责具体指挥与处置工作。

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或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事发区(县)启动应急预案,以事发区(县)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县)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事发区(县)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供暖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市政管委分管负责人或市供暖应急办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2响应程序

4.2.1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县)、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2.2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本地区、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地区、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或实施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暖。

4.2.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市供暖应急办报告。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4.2.4根据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4.3应急结束

4.3.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暖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3.2特别重大和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分别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或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3.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5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成员单位和区(县),必要时应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息。

4.4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4.4.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力量开展供暖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4.4.2必要时,组成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单位要收集并妥善保存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4.4.4冬季供暖期结束后,对本冬季供暖期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应急委。

5.1信息监测

随时了解掌握供暖情况和动态。依托供暖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全市供暖动态。

5.2信息报告

5.2.1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后,知情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拨打市、区(县)两级供暖服务热线或供暖单位电话,报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

5.2.2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根据事态情况分析判断,属一般事件的,自行组织处置,并报市供暖应急办备案;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立即上报。

5.2.3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报市应急办,详细信息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

5.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较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暖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暖。

6.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暖单位必须组建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暖事故自救能力。建立市、区(县)两级专业应急抢修抢险队伍,分别由市、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指挥与管理。

6.3应急供暖燃料保障

市、区(县)建立两级应急供暖燃料政府储备。

6.4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县)政府建立供暖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6.5通信联络保障

供暖事故蓝色预警期内,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全市供暖事故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6.6紧急接管保障

供暖期间,供暖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经协调无效,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暖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暖。

6.7供暖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县)两级财政安排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市供暖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市正常供暖,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本预案,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7.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4其他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最新应急养护管理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刚我们大家观看了这次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此次演练得到了市局各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的大力支持,得以圆满完成。在此,我代表**区交通运输局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演练是**交通运输系统今年进行的最大规模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是为了进一步提各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而举行的。通过这次演练,各参演单位和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运用应急救援知识、救助程序、救援方法,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紧密性和可靠性。同时,也使我们积累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经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一旦真正发生突发事件,无论事先如何演练,也有可能发生意外情况。因此,这就要求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一是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防微杜渐;二是要针对交通运输的业务特点,不断细化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和流程,确保各项方案可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力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知识和防灾自救知识的教育和考核,提高全员应急救援水平,随时做好应急处理

突发安全事故的准备工作,做到在突发事故面前判断准确,快速反应,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各位领导们,同志们,这次演练是对我们前期工作的总结和检验,同时更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必须以这次演练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确保交通运输系统急事件处置能力稳步提高。

最后祝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20xx年6月28日

最新应急养护管理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1、成立幼儿食物中毒处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任务。

2、小组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①组长:

②副组长:

③成员: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0消防指挥中心和园长室(第一个目击者),并联络值班领导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1、灭火行动组及职责

组长:王燕霞

成员:陈锦文

主要职责:利用机关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扑救。

2、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吴碧珠

成员:钟夏荔

主要职责:迅速与市消防大队或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设施进入火灾现场;联络有关单位、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

3、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何秀真

成员:苏玉燕

主要职责:引导全体师生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4、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长:苏振奋

成员:陈秋月

主要职责:利用就便器材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送救。

1、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消防应急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火灾发生后,幼儿园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最新应急养护管理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1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先通风后检查瓦斯再送电”的原则。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4.1.1.1 矿井kj66n安全监测系统对主要通风机的负压、电机运转参数、局部通风机和其它设备的开停实施连续监控,当出现矿井突然停电、停风时系统自动报警。

4.1.1.2 调度室对全矿的机电设备进行集中监控,当出现矿井突然停电、停风时系统自动报警。

4.1.1.3 变电所值班人员、主通风机司机发现停电停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4.1.1.4 井下跟班矿领导、队长、瓦检员、安检员和各作业地点人员发现井下巷道风流停滞、震动、反向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调度室汇报。

4.1.1.5 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汇报跟值班矿领导、矿长和总工程师。

4.1.1.6 信息组要对各级人员入井跟踪检查。需要立即撤离井下人员时,利用电话群呼预警。

4.2 预防措施

4.2.1 通风机停电停风预防措施

4.2.1.1 矿机电管理部定期对供电线路、入井线路及开关设备进行检查。

4.2.1.2 每月对回风井两台主要通风机进行切换,保证运转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投入运行。

4.2.1.3 保证主通风机双回路供电的可靠性,机电队应加强供电系统的日常巡检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风机连续正常运转。

4.2.1.4 按计划对风机整体和部件进行检查,做好维护检修工作。

4.2.1.5 机电管理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叶片角度,必须经矿通风主管科室和总工程师批准。

4.2.1.6 通风主管科室、机电管理部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4.2.1.7 主要通风机司机负责监护主要通风机运转状态,每小时记录一次运行参数,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严禁主要通风机“带病”运行。

4.2.1.8 加强供电系统管理,杜绝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因检修等原因需停电、停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4.2.1.9 主要通风机安设设备开停、负压传感器,实时监测风机运行状态;主要通风机司机每隔一小时对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参数记录一次,并对所测数据进行趋势分析。

4.2.2 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应急措施

4.2.2.1 矿井主要通风机突然停电停风时,领导小组人员立即赶到井调度室,通风人员一律坚守岗位或在通风调度待命,不得外出,随时听从领导小组的派遣。

4.2.2.2 机电队在10min内尽快启动主要通风机。

4.2.2.3 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不能启动运转时,及时启动备用通风机运转,若备用通风机不能启动运转时,调度立即通知切断井下一切电源,井下变电所断开通往各用电点的动力电源,并通知机房值班人员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

4.2.2.4 井下人员发现停风后,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在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工和采掘班组长的引领下,有序撤往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或其它进风巷内。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工及时向调度汇报撤人待命情况,同时由瓦斯检查工随时检查所在地的风量,瓦斯变化情况,如有变化立即汇报矿调度室。井下各变电所、水泵房等处的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等待通知。

4.2.2.5 矿井主要通风机突然停电停风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查明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尽快恢复主要通风机送电。

4.2.2.6 矿值班领导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停风的具体情况,迅速决定是否人员全部撤出,并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要求全员行动。

4.2.3 主要通风机恢复送风措施

4.2.3.1 经矿值班领导或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意,恢复主要通风机供风。机房值班人员尽快启动主要通风机运转,同时关好防爆门,并汇报井调度。

4.2.3.2 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30min后,瓦斯检查工首先进入变电所、水泵房检查瓦斯情况,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恢复送电。

4.2.4 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应急措施

4.2.4.1 局部通风机停电后,在安全检查员、瓦斯检员和班(队)长的带领下,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至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人工将闭锁开关手把打至切断电源位置并闭锁,在停风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汇报矿调度室。

4.2.4.2 瓦斯检查工随时检查停风巷道栅栏处及撤出人员所在地的瓦斯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4.2.5 局部通风机恢复送风措施

4.2.5.1 局部通风机恢复供电前,瓦斯检查工必须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汇报调度通知变电所向局部通风机供电,局部通风机在启动运转前,必须由救护队员先查明停风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若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运转,若超过规定,必须制定专门措施,限量排放。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后,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4.2.5.2 局部通风地点恢复正常通风后,经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员和电工检查符合规定,汇报井调度恢复该处供电,人工恢复闭锁供电,恢复生产,并由安全检查员汇报生产恢复情况。

4.3 预警条件

4.3.1 矿井或掘进工作面突然停电、停风。

4.3.2 井下巷道风流停滞、震动、反向。

5 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 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6.1.1 主通风机停电停风处置措施

1)当主通风机停运后,当班司机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和队值班领导,由队值班领导和值班电工等分析查看主要通风机停运原因。

2)由于机械故障造成停运,则立即开启备用主通风机,并对有机械故障的主通风机进行检修。

3)由于电网波动造成的主要通风机停车时,值班司机立即重新启动停车的主通风机。

4)由于值班司机或电工操作失误导致主要通风机停车时,要立即安排熟练职工或按照正常程序再次恢复操作,开启主要通风机。

5)因停电造成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主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打开风井防爆门和行人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进行自然通风。并立即通知调度室,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各作业点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至采区进风巷中。

6)各施工地点在撤离时,由跟班班(队)长负责组织集体有序撤离,当班电工负责将本施工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开关全部打到零位并闭锁,采区变电所变电工关闭向各个施工地点供电的总馈电开关,然后关闭总开关后撤至规定地点。采区所有人员由瓦检工通知,并撤离。巷道口处打上栅栏,设立警示标志,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6.1.2 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现场处置措施

1)井下局部通风机因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转时,现场人员立即通知调度室、通风准备队。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切断停止供风巷道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同时立即启动备用通风机;现场班(队)长和机电修理工要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同时查明停电原因,及时恢复局部通风机向巷道供风。

3)备用局部通风机不能开启时,现场班(队)长要迅速将全部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进风巷中。

4)安检员、瓦检员要监督现场班(队)长完成撤人工作及设置栅栏的工作;停风期间,瓦检员要注意检查栅栏处的气体情况,将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汇报通风准备队和调度室。

5)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挂明显的警示标志牌或派专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严禁人员入内。

6)安检员要检查栅栏和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以前,严禁人员进入各独头巷道。

7)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未得到瓦检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开启局部通风机。

8)在未恢复通风前,进入停风区域中检查瓦斯时,必须两人结伴而行,两人间距5-10米,往里随进随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氧气浓度低于18%时,立即撤离,重新设置栅栏,设置警示标志牌,严禁任何人入内,汇报通风准备队、调度室。

9)井下发生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应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

10)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11)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12)安全撤离:撤退方向按避灾路线迅速向安全出口方向撤离。 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注意防护。

13)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14)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15)在进风侧时,迎风撤;在回风侧时,迅速配用自救器,尽快转入进风侧。注意连续爆炸的威胁。

16)撤退困难,尽快进入支护完好的硐室、压风自救装置地点进行躲避。

17)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2 避灾路线:

6.2.1 正常通风情况下:

6.2.1.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 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2.2.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3 反风情况下:

6.2.3.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3 其他地点、硐室→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4 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 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 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最新应急养护管理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人员:

活动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作出反应,及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采取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一)遇恶劣天气如:大风、下雨等,视天气情况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活动是否继续进行或延期做出决定。

(二)要提前准备急救包,以备运动员出现挫伤、扭伤、肌肉拉伤等一般性损伤时及时使用。一旦运动员出现剧烈呕吐、眩晕、骨折、休克等较重症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联系医院到现场救护。

(三)发生拥挤事故处置,活动现场发生秩序混乱和人员拥挤时,组长现场负责带领工作人员疏散观众,布置安保人员,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和疏散工作。

(四)发生爆炸事故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全力营救伤员并将伤员转送医院;在爆炸事故现场要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秩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续发生爆炸事故,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五)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迅速组织工作人员疏散现场观众,维持秩序,并利用现场消防器材灭火,并将火灾状况、火灾地点等情况报告组长,组长及时组织灭火,确定疏散方向、路线,紧急疏散观众,保证人员和车辆的顺畅出入。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熟悉并按照本预案和各专项对策规定开展工作,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按程序报告和处置。

(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灵活机动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工作原则,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工作缺位。如遇突发情况,应以理性疏散为主,防止事态激化。所有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服从统一协调指挥,确保圆满完成本次“8·8全民健身日”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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