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伤害学习心得体会实用 伤害体验自身感受(六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21:3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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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其他伤害学习心得体会实用一
第一章?_____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本_____合同由_____条款、投保单、_____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_____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投保范围
第二条?在依法成立的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可作为本_____合同的被_____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_____人本人或对被_____人有_____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_____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第三章?_____责任
第三条?在_____期间内,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_____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_____金:
(一)被_____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_____人按_____单上所载的人身意外伤害_____金额给付意外身故_____金,对该被_____人的_____责任终止。
被_____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的_____金的,身故_____金为扣除已给付_____金后的余额。
(二)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_____合同所附《人身_____残疾程度与_____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_____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_____金额给付残疾_____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_____金。
1.被_____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_____人给付各项残疾_____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_____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_____金。
2.被_____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_____金者,_____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_____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_____金。
(三)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_____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_____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_____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_____金。
1.被_____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_____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_____金。
2.被_____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_____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_____金,即:后次烧伤_____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_____金;前次烧伤_____金的金额较高的,_____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_____金。
3.被_____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_____人给付各项_____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_____金额为限。
第四章?责任免除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_____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_____人不承担给付_____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_____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_____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_____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_____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_____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被_____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_____人也不承担给付_____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_____、_____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_____期间;
(二)被_____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_____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_____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_____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_____(hiv)期间;
(六)被_____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第五章?_____金额
第六条?_____金额由投保人、_____人双方约定,并在_____单中载明。本_____合同最低_____金额为3000元,_____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_____金额是_____人承担给付_____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六章?_____期间
第七条?除另有约定外,_____期间为一年,以_____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七章?_____费
第八条?_____费按年度计算。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一次交清_____费。
第八章?投保人义务
第九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_____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_____人有权解除本_____合同,且不退还_____费。对于本_____合同解除前发生的_____事故,_____人不负给付_____金的责任。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_____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_____费率的,_____人有权解除本_____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_____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_____合同解除前发生的_____事故,_____人不负给付_____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_____费。
第十条?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_____费。_____费交付前发生的_____事故,_____人不承担_____金给付责任。
第十一条?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_____人。投保人未通知的,_____人按本_____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第九章?_____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二条?发生本_____合同_____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_____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_____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_____人。
投保人、被_____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_____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_____人承担。
投保人、被_____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索赔申请人向_____人申请赔偿时,应于合理期限内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_____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_____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_____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_____金责任。
(一)被_____人因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_____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_____人:
1._____金给付申请书;
2._____单;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_____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_____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_____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_____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_____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被_____人意外残疾或烧伤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_____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_____人:
1._____金给付申请书;
2._____单;
3.受益人身份证明;
4._____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
5.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6._____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十四条?_____人在收到索赔申请人的_____金给付申请书和第十三条所列的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做出核定。
对属于_____责任的,_____人应在与索赔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_____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_____金义务;对不属于_____责任的,_____人应向索赔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_____金通知书;对确定属于_____责任的而给付_____金数额不能确定的,_____人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并在最终确定给付数额后作相应扣除。
第十五条?在_____期间内,被_____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事故发生日起失踪,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_____人应根据该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给付身故_____金。但若被_____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索赔申请人应于知道被_____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_____人支付的身故_____金。
第十六条?索赔申请人对_____人请求_____金的权利,自其知道_____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章?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处理
第十七条?订立本_____合同时,投保人或被_____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_____金受益人。身故_____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身故_____金受益人将享有相等的受益权。
投保人或被_____人可以变更身故_____金受益人,但需书面形式申请通知_____人,由_____人在本_____合同上批注。身故_____金受益人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_____人不负任何责任。
被_____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应经被_____人书面同意。
本_____合同残疾或烧伤_____金的受益人为被_____人本人,_____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变更。
第十一章?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_____合同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单载明的_____机构_____。_____单未载明_____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_____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本_____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书面形式通知_____人解除合同。
(一)投保人解除本_____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解除合同通知书;
2._____单;
3._____费交付凭证;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根据本_____合同,索赔申请人已领取过任何_____金的,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在_____期间内,经投保人与_____人双方约定,可以采用附加条款或批单的方式变更本_____合同的有关内容。这种附加条款或批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_____合同条款与附加条款或批单不一致之处,以附加条款或批单为准,附加条款或批单未尽之处,以本_____合同条款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_____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一条?本_____合同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_____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_____合同的中国人民_____公司各分支机构。
索赔申请人:指就本_____合同的身故_____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_____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_____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就本_____合同残疾或烧伤_____金而言是指被_____人。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烧伤:指被_____人在_____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机体软组织的烧伤,烧伤程度达到ⅲ度,山度烧伤的标准为皮肤(表皮、皮下组织)全层的损伤,涉及肌肉、骨骼,软组织坏死、结痂、最后脱落。烧伤的程度及烧伤面积的计算均以_____人、被_____人双方约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肢: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部位:指本_____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_____金给付比例表》约定的人体部位,即人体分为两个部位:头部、躯干及四肢部。
无有效驾驶执照:指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驾驶证或驾驶_____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活动。
攀岩运动:指以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未满期净保费(一年期_____单)计算公式:未满期净保费=_____费_________[1-(保单已经过天数/365)]_________(1—?20%)。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推荐其他伤害学习心得体会实用二
答辩人:,男,19xx年x月xx日,汉族,现为xx省xx市司机,住所地:xx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现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澄清事实,分清责任,特提出以下答辩意见供审判庭参考:
一、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陈述的事实部分基本没有异议,但对定残日的确定存在疑问,希望被答辩人在关于时过七个多月之后才进行定残鉴定问题上给出合理解释,以期让人信服,法庭明鉴;
二、在赔偿金的确定问题上,我存在较大疑问
在残疾赔偿金和受害人店内财产损失问题上,我基本认可。但是总的来说,赔偿清单列举的赔偿项目和金额过于粗略简单,难以使人确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一、属于需要正式凭单票据、意见书或鉴定书的加以佐证的项目,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方无法认可。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其二、某些项目的赔偿金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错误,被答辩人应当依法计算准确数额,而不能扩大赔偿要求。
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最高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受害人应属于有固定收入的情形,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对此受害人无法提出收入状况的证据,应当按照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xx年—xx年度赔偿标准中规定的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约每天xx元。在误工时间上应为2月1日至定残日前一天即x月x日,共天;
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依据《最高法解释》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的计算方法,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x元)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x元)。本案正属于此种情形,因此在计算时应当将赔偿设计最长年限的20年分开计算,才合理合法;
关于xx万元的护理费,答辩人认为明显过高。《最高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有规定,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对于收入状况和人数我没有异议,然而将护理期限定为最高的20年并不尽合理,没有充足理由支撑;
其三、被答辩人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请求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致人残疾情况下,精神损害抚慰金即为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在已经要求了残疾赔偿金后,不能再重复要求精神损失费,希望法庭依法评判。
在司法鉴定费的承担问题上,答辩人保留辩论和质疑的权利。
三、关于责任分配问题,为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我有几点意见。
首先,根据公安局交通警察队于x年x月x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承担事故的全部过错责任,即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而实际上我认为x公司与我在赔偿问题上脱离不了干系是有据可查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复函》()民一他字第23号中曾明示:“„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的从挂靠车辆的运营中取得了利益的被挂靠单位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此,恳请法庭仔细考量,适当的认定我与x公司之间的责任分配关系。
其次,根据保险有关规定,车辆在有交强制险的情形下,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医疗费10000元,死亡或残疾110000万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另行由其他责任方承担。
综上所述,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只能依据法律的规定在相应的赔偿限额范围内对其合理部分费用进行赔偿,对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义务,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的诉讼请求。
此致
x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〇x年x月xx日
附:答辩状副本1份
推荐其他伤害学习心得体会实用三
今年暑假,我跟随师范学院赴xx县xx镇《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实践小分队参加了为期十天的三下乡活动。主要任务是到xx县xx镇中心小学义务支教。虽然只是短暂的十天,但让我学到了很多,又发现自己还缺少很多。这十天的支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要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在这十天的教学工作、调查、交流和生活中,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对一些事情也有了新的看法,对自己的认识更进了一步。我真的非常感谢这次三下乡,给我提供了一个广阔的锻炼自己的平台。这十天的时光将会给我留下永恒的回忆,这次实践也会成为我人生的一笔财富。支教结束之后,思考了很多,想了很多,也让我体悟到了许多。下面我就将我的一些体悟与大家一同分享。
一、把握机会加强锻炼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一个标准,切实加强和锻炼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现代教育也越来越重视社会实践。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三下乡的机会来锻炼自己,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为以后进入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我们要在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创造条件,在艰苦的环境中适应和改善环境,这才是对个人能力的最好锻炼,在三下乡给我们提供的平台上,我们要充分施展才干,积淀工作、生活素质和经验,我们只有走出学校,走进社会,才能把学校所学的理论用于实践,在实践中了解自己,在实践中战胜各种困难和挫折,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增强工作实践能力。
二、努力学习提高从教能力
在这十天的教学中,我发现自己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去弥补。普通话不太标准,专业知识不够扎实,现代教学方法没有掌握且不能灵活应用等等。为此我今后要加强这些知识的学习和锻炼,刻苦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将来做一名称职的人民教师,以最佳的姿态投入到教育事业当中去。
三、奉献爱心帮助他人
大学生支教就是用我们微薄的力量,去帮助那些孩子,为了那些山里的孩子能够更好的学习以改变自己的命运。支援贫困地区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我们不是去游山玩水,我们是在教育别人的同时也磨练了自己,我在这十天的教学中,始终给同学们讲这样一个道理。一个人无法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但可以改变自己对生活的态度,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运用到学习中那就是我没有办法改变我的学习条件,但我可以改变对学习的态度,我相信勤能补拙,只要我们刻苦学习、顽强拼搏,就算没有好的学习条件,我也可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
三、讲求合作提高效率
当今社会是一个竞争十分激烈的时代,单凭个人的单打独斗是不能办成很多事的。因此我们必须讲求合作,合作精神、合作意识显得非常重要,因为在当下每一个人都是相互联系在一起进而构成了变幻莫测、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我们要以宽广的胸襟和诚信的人格去和别人合作,和有的人合作一次,可能就一去不复返了,但和有的人合作一次就成为朋友,朋友之间就更需要相互的包容与理解。因此我们要珍惜每一次的合作机会,诚信合作达到双赢的效果。可以这样说,一个人的诚信度有多高,她/他的成就就有多大。
在评价别人的缺点时,首先要保证这些缺点在你身上就是优点。
在这十天里,我对此就认识非常深刻。就拿给三年级二班排节目来说,如果没有合作互助,仅凭我一个人就不会有那么好的效果。一起三下乡的同胞们,我愿和你们做永远的朋友,真诚的希望你们都能够答应。现在就把我们的合影放在这里。
四、学会感恩回报社会
金集镇的村民给我的感受是,他们那么的淳朴和慈爱。我们在教室住宿,是他们借给我们被子,让我们度过了十个晚上,对待我们想自己的孩子一样。让我非常的感动。我在这里珍重的说一声:谢谢叔叔阿姨,向你们致敬。
我们的生命不是上帝给予的,而是我们的父母给予了我们的生命。父母艰辛的把我们抚养长大,无时无刻不关怀着我们,当我们独立了,当我们有成就了,我们最不要忘记的是自己的父母,其次是帮助过、鼓励过我们的所有人。因此我们要懂得感恩,要把感恩形成一种不需要理由就去作为的行为,让我们的灵魂深处,心底里、骨子里都懂得感恩。当一个人的人生目标实现了,价值得到升华了,就应该到回报的时候了。
五、做好人生职业规划脚踏实地走下去实现人生价值
在成就别人的基础上成就自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完成自己的人生愿望。
每一个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就首先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并不断的努力学习,坚持不懈的拼搏去实现它。制定目标需要注意三点:目标需现实化、目标需具体化、目标需可操作化。不要做一只无头的苍蝇,乱飞乱碰,最终什么都没有留下就丧失了自己的生命。每一个人的人生目标都是由许多小的目标的实现组合在一起完成的。我把小的目标称为部分,人生目标称为整体,部分的力量都发挥出来并有机的组合在一起的话,那么整体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就意味着你的人生是成功的,就真正的实现了你的人生价值。我们要始终相信三个公式:理念+实践+经验=成功、战略+执行+积累=成功、简单+勤奋=成功。
当今社会,就业形势这么严峻,在这样的形势下如何获得一份工作呢?我认为:首先要了解清楚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社会需要全才基础上专才的人才。很多方面基础很好再加上一门技术知识都过硬、潜力很深的专才,最后带上你高尚的人品气质、宽广的胸襟、永不放弃的自信,工作将会来临,抓住机遇,你要知道机会是留给又要准备的人,想要抓住机会,就按照“全才基础上专才的人才”的标准去打造自己吧,去充实自己吧,去准备吧。
每一个人都有懒惰性,那么如何克服这种懒惰性呢?第一,有一个明确的人生目标作为前提,有精确的计划,计划细到每一年、每一月、每一天;第二、每次工作学习之前,想想你的人生目标,想想如果你实现了的话将会咋样,让你的一切行为为你的人生目标服务;第三、培养超级自信力和顽强的进行不懈努力的毅力;第四、把“有志者事竟成”作为一个消除懒惰、进入学习工作状态的动力。
人的一生有三个点:起点、转折点、终点。起点既出生,可以说人人都是平等的;转折点就是人生道路上每一次重要的选择,选择你的方向、你的目标,这对一个人的一生是否有成就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只要每一个人让自己的人生转折点都具有挑战性、困难性丰富性的话,那么对于你的终点来说,也即你的晚年生活,只有每一个转折都是成功的。那么你的晚年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幸福,在黄昏的傍晚回忆起你艰苦拼搏、刻苦奋斗的一生,讲给你带来极大的精神鼓舞,去享受你的晚年生活。
总之,这次三下乡使我成长了许多,学到了从课本上无法学到的东西。切身经历了社会交往的过程,感受了其中的快乐和忧伤,虽是短短的十天,但这是我人生当中难忘的一段经历,将会给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有许多启迪。真的非常感谢此次三下乡,给了一个发展锻炼自我的平台。让我在各方面的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今后的学习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加强对其他方面的能力的培养,真正提升自己全面素质,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我会为这个信念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去诠释它,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推荐其他伤害学习心得体会实用四
为切实做好网络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积极处置”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营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为中心,进一步完善网络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成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主要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安排、检查落实计算机网络系统重大事宜。副组长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事故,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1.负责人:__
2.信息安全技术人员:__
1.各处室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及时、全面地教育和引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网站配备信息审核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办公室、计算机机房等上网场所的管理,落实上网电脑专人专用和日志留存。
3.信息所要建立健全重要数据及时备份和灾难性数据恢复机制。
4.采取多层次的有害信息、恶意攻击防范与处理措施。各处室信息员为第一层防线,发现有害信息保留原始数据后及时删除;信息所为第二层防线,负责对所有信息进行监视及信息审核,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处理。
5.切实做好计算机网络设备的防火、防盗、防雷和防信号非法接入。
6.所有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接入国际互联网,做到专网、专机、专人、专用,做好物理隔离。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绝对不能存储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的文件。
附:
应急处理措施指南
(一)当人为、病毒破坏或设备损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网站、网页由信息所值班人员负责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2)发现在网上出现内容被篡改或非法信息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信息安全负责人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首先中断服务器网线连接,再按程序报告。
(3)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作好必要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4)追查非法信息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网络领导小组汇报。
(5)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2、黑客攻击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或者已经被攻击时,首先()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分析,并做好记录,必要时上报主管部门。
(3)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破坏系统。
(4)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3、病毒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有计算机被感染上病毒后,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开来。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在接到通报后立即赶到现场。
(3)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4)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5)如果现行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联系有关产品商研究解决。
(6)信息化领导小组开会研究,认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4、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按本单位容灾备份规定的间隔按时进行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并将该系统停止运行。
(3)检查信息系统的日志等资料,确定攻击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再恢复软件系统和数据。
(4)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5、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对于重要的信息系统,主要数据库系统应按双机设备设置,并至少要准备两个以上数据库备份,平时一个备份放在机房,另一个备份放在另一安全的建筑物中。
(2)一旦数据库崩溃,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备用系统,并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
(3)在备用系统运行期间;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并作数据恢复。
(4)如果两套系统均崩溃而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支援。
6、广域网外部线路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广域网线路中断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3)如属我方管辖范围,由信息安全工作人员立即予以恢复。
(4)如属电信部门管辖范围,立即与电信维护部门联系,要求修复。
(5)如有必要,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7、局域网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设备管理部门平时应准备好网络备用设备,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2)局域网中断后,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应立即判断故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并向网络安全组组长汇报。
(3)如属线路故障,应重新安装线路。
(4)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从指定位置将备用设备取出接上,并调试通畅。
(5)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测通畅。
(6)如有必要,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8、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立即查明原因。
(3)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4)如属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护人员前来维修。
(5)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二)当发生的灾害为自然灾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三)当发生火灾时,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立即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灭火器进行扑救。
(1)对于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实施扑救工作,使用灭火器具实施灭火扑救工作;
(2)火势较大时,应立即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和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
(3)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按上款保护数据及设备。
(四)当市电不正常时,采用ups供电,供电时间视电池容量而定,一般不超过1小时,若超过此时间,关团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等市电供应正常后半小时再重新启动服务器。
(五)其它
做好机房及户外网络设备的防盗窃、防雷击、防鼠害等工作。若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并报警。
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
推荐其他伤害学习心得体会实用五
甲方:
乙方:______,系受害人父亲,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_____,系受害人妻子,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受害人_________ ,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伤害,经甲方全力抢救,及时送往_______医院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现乙方受受害人供养的全体亲属委托___________(特别授权)处理_________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事件,就乙方亲属_________的死亡后果,甲方愿意承担工亡赔偿责任。
二、赔偿对象(供养亲属):
父亲:______,出生日期______,职业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母亲:______,出生日期______,职业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妻子:______,出生日期______,职业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女儿:______,出生日期______,职业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儿子:______,出生日期______,职业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承诺已得到所有_________供养亲属的特别授权及认可,保证具有代表所有赔偿权利主体的资格签订本协议。乙方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并清楚明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 赔偿金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项赔偿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该费用包含《工伤保险条例》甲方依法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死者家属处理后事的食宿、交通以及死者亲属困难抚慰等全部费用。
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其他在殡仪馆所产生的诸如为死者穿衣服、烧纸,化妆、运尸以及处理后事过程中因民间习俗产生的全部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将上述赔偿金打入乙方指定______银行账户,账号为_________。
第五条 赔偿效果
1、乙方自行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亦无权干涉。
2、乙方承诺同意代表受害人_________所有供养亲属接受本起工亡赔偿事宜为一次性了结,排除其他权利主体的存在。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赔偿义务后,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仲裁、诉讼等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再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渠道再次重复主张赔偿要求或至甲方处闹事或向有关媒体、网络、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
3、乙方需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两日内负责消除记者因不实报道导致的不良影响。
4、受害人_________尸体的搬运、迁移、火化等善后处理概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余款。乙方违约的,除需返还已付赔偿款外,还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讯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七、陈述与保证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证明自己身份及与死者_________关系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公安机关的证明等),并需在甲方将原件及复印件核对无异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为乙方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
2、本协议条款是在甲乙双方充分考虑到对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的,各个条款均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形,同时,双方对本协议条款不存在文字理解上的歧义。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解除。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签订地:
推荐其他伤害学习心得体会实用六
答辩人: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某某
答辩人因原告樊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参加诉讼,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樊某某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庹某某与樊某某之间为帮工关系,此次事故的责任应由被帮工人庹某某承担,答辩人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首先,答辩人确实与罗某某鉴定了《模板分项工程承包合同》,将桥头镇电镀基地工程的部分工程任务分包给了罗某某。但对于罗某某将搭架项目再次分包给庹某某并不知晓。且从原告提供的证据中也没罗某某和庹某某之间任何的书面协议,可见这是罗某某和庹某某的私下行为,答辩人根本无从知道。对于原告提供的谈话笔录中所讲述的,所谓由庹某某雇佣其嫂子樊某某的事实更是与答辩人无关的。
其次原告并没有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樊某某与庹某某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从原告提供的证据来看,既没有书面的雇佣合同,也没有工资单等任何能够证明雇佣关系的有效证明。唯一能够证明樊某某与庹某某存在雇佣关系的只有其代理人做的三份调查笔录。
但在罗某某的调查笔录中,罗某某只是谈道“她(即樊某某)是庹某某的嫂子,是庹某某叫过来做事的。我从老蔡(即蔡某某)手中接过的工程后又将其中搭架的项目包给了庹某某来做。”从这份笔录中我们只能够知道樊某某是被叫来做事的,至于其是否是受庹某某雇佣从事搭架的工作根本不得而知,而陈某某的调查笔录也是如此。唯一能够证明原告受雇从事搭架工作的只有庹某某的笔录,但庹某某与樊某某是亲属,具有明显的利害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而且我们知道,施工过程中的搭架项目是一项具有高风险的工作,其需要一定的体力、技能。这种工作由于出现意外事故的机率高于一般工作,所以多数都是男性担当,女性因先天的体能弱势一般无法胜任如此高危的工作。但庹某某却让其嫂子樊某某从事如此危险的搭架工作,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根据罗某某和陈某某的笔录,我们可以知道,樊某某虽然被庹某某叫来在工地上做事,但并没有证据证明樊某某从事搭架的工作,樊某某与庹某某之间的雇佣关系更无从考证。显然由于双方之间的亲属关系,再结合目前的证据,双方更多的是一种帮工的法律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结合本案实际,即由庹某某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二、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存在劳务关系,答辩人也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原告在起诉状中基于雇佣关系,要求答辩人与其他两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法律依据很显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析法条我们知道第三十五条采用的是过错原则,而非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的无过错原则。因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有认真完成雇主所指示的工作的义务,同时应负有照顾自已的义务,假设提供劳务一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是因为自身存在过错,则提供劳务一方本身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完全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显然是显失公平的。对此《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也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损害人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提供劳务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自己受到伤害,则可以免除或减轻接受劳务一方的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即使原告樊某某本身没有存在过错,也应该由接受劳务一方即庹某某承担责任,而答辩人作为发包人并不用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显然是相互冲突的,而根据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司法解释的法律位阶当然低于《侵权责任法》,且《侵权责任法》又属于新法,无论按法律位阶或者是新旧法适用的原则,都应优先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而非原告在起诉状中引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2、樊某某是否是在为庹某某提供劳务时受伤,也没有证据证明。如之前所述,本案唯一能证明樊某某是在提供劳务时受伤的只有原告代理人所作的三份调查笔录,但这三份笔录既没有人能直接证明原告是为了搭架子而摔下来,也没有人直接目睹原告是因何摔下来的。
三、赔偿的项目和数额过高
综上事实结合法律规定,答辩人认为原告要求答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起诉要求是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的,答辩人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永嘉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某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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