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财税应用心得体会实用 智能财税实战心得(5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19:4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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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智能财税应用心得体会实用一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

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工程内容

1)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闭路监控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小区局域网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网站发布系统。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www/e-mail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3.1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3.2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3.3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pv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本合同

4.2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

4.3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

4.4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

4.5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4.6中标通知书

4.7图纸

4.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词语定义

5、词语定义

5.1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2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5.6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5.8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5.10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5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x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8、暂停施工

8.1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工期延误

9.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承包人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部分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1、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11.1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1.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5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2、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2.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12.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24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2.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2.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3、项目经理

13.1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3.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3.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3.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4、甲方责任

14.1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提供智能化系统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机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在承包方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开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园区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开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组织承包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乙方(承包人)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并指派专人负责;

9)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器材保管库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14.2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15.2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条款的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第七部分质量和检验

16、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中pvc管由发包人统一报验);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施工组织方案书中相关标准为依据。另:因园区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pvc管道,验收时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础为验收依据,其余以电信部门规范为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7、检查和返工

17.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7.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7.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8.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8.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9、重新检验

19.1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部分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计算

23、付款方式

23.1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计量

24.1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十部分工程变更

25、工程设计变更

25.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5.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5.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6、其他变更

26.1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7、确定变更价款

27.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7.2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7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7.3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7.4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竣工验收

28、竣工验收

28.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28.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8.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8.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8.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8.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条28.1款至28.5款办理。

28.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8.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8.9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29、质量保修

29.1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29.2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负责的器材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承包方免费维修。

第十二部分违约、索赔和争议

30、违约

30.1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30.2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3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1、索赔

31.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1.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3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3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7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1.2.3、31.2.4规定相同。

31.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2、争议

32.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合同解除、生效与终止

33、合同解除

33.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3.4一方依据本条33.1、33.2、33.3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5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3.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与终止

34.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4.2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部分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5.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6.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6.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

36.3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

3)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7、图纸

37.1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终版电子版建筑平面图,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图纸。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协议书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7.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7.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合同份数

39.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2022智能财税应用心得体会实用二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网络教育,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智慧教育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xx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实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推进智慧校园建设,特制定《xx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

面对信息发展的新时代,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不断改善中小学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营造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智慧教育环境,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均衡发展,培养具有较高思维品质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坚持以人为本。智慧校园建设要以服务为导向,要为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信息化环境和资源服务,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提升育人水平。

坚持应用驱动。智慧校园建设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从学校发展、师生发展、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通过深化应用释放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的促进作用,以应用驱动各项建设工作。

坚持融合创新。智慧校园建设要进一步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融合创新,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的效能。要强化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服务与支撑,聚焦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困扰教学、管理的核心问题和难点问题,以创新促发展,推动教育理念、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教育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

坚持示范引领。智慧校园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分步实施。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智慧教育环境提升、数字资源共建共享、融合创新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创新性、示范性应用案例,建设具有本地特点的智慧校园。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推动全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智慧校园围绕智慧环境、数字资源、信息素养、融合创新、支撑保障、特色发展六个方面开展建设。

(一)智慧环境

1.校园网络。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升级改造校园网络环境,进一步提升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千兆进校、百兆进班。无线网络覆盖主要教学、办公、生活等场所。支持视频点播、电视直播,电视电话会议及语音、图像等各类信息的多媒体运用。采用智能化设备对装备使用情况进行自动追踪、管理和控制。长沙航天和一电子公司专业生产销售有线高清数字电视、iptv网络互动电视、卫星电视系统工程设备。

⒉信息终端。拥有支撑教学、学习和交互的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满足信息化环境下教学科研和学习活动需求。建有智能卡系统,提供校内消费、图书借阅、门禁管理、考勤管理、宿舍管理、访客管理等应用服务。学校主要公共服务区域(图书馆、活动室、行政楼、食堂、宿舍等)配置公用信息终端,为师生提供各类信息化服务。

3.智慧教室。教室配置多媒体交互设备,建设支持网络教学研究的录播教室、支持教学行为数据采集和分析的智慧教室和学习体验中心。能实现教室、电子设备的集中智能化管控。依托区域教育云和教学资源平台、智能学科辅助工具以及在线学习社区等,实现课堂教学云端一体化。

4.信息安全。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网络安全设备,配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漏洞扫描系统、有害信息过滤系统和web应用防火墙等网络安全系统。配备统一上网管理系统,定期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等保测评工作,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

5.智能安防。智能安防系统覆盖学校主要场所,与区域行政部门数据同步,与当地公安部门安全防范系统互联互通。能实现校园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紧急呼叫求助报警、电子巡更、学生出入控制、访客管理、消防报警、紧急广播与疏散等智能化安防管理。

(二)数字资源

1.资源开发。通过自建、引进、合作、共享等多种方式配备学生学习资源、教师教学资源、教师专业发展与教育科研资源和数字校本特色资源。电子期刊、电子图书、视频和音频等数字资源能满足教学、科研和教师进修、学生成长的需要。

2.资源应用。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教师能有效运用优质资源开展课堂教学,能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学习指导。学生能通过网络学习空间进行预习、作业、自测、拓展阅读、网络选修课等学习活动。

3.资源共享。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现校内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并通过教育资源平台实现网络课程或特色资源区域共享,鼓励师生在教育资源平台展示、共享优秀数字资源。

(三)信息素养

1.学生发展。学生具备良好的信息素养,能利用网络获取、储存、评价、加工和应用数字化学习资源,能利用各种媒体终端进行随时随地的学习、交流和分享,能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信息技术灵活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同时注重自制,不沉迷网络。

2.教师发展。教师具备较高的信息素养,能进行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设计,能获取、加工和集成教学资源支持课堂教学,能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混合式教学、参与校本和区域教研活动,能利用信息技术对教学对象、教学资源、教学活动、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

3.信息化领导力。校长具有较高的信息素养,能根据区域信息化发展目标,明确建设思路,具有组织、管理和评价能力。能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学校各项管理,有效推进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治理和绩效评价。

(四)融合创新

1.智慧教学。教师利用信息化备课支撑平台和数字资源进行电子备课或网络协同备课。综合运用学科教学工具、网络空间等开展智慧课堂教学,优化教学流程,创新教学模式,构建自主、合作、探究的教与学方式。能采集、汇聚、整理、分析教与学过程的大数据,实现师生教与学双向适时反馈。

2.智慧管理。依托国家、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校园智慧管理,推动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实现办公、教务、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等智能化管理。

3.智慧服务。提供基于pc和移动端的家校互动平台服务,帮助家长实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有效的家校互动交流。同时,利用信息技术为家庭、社区和其他学校提供教师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社会化公益服务。

(五)支撑保障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智慧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智慧校园建设规划并按计划推进实施。

2.机构人员。学校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每门学科配备教师负责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创新应用。

3.经费保障。财政部门安排教育信息化经费,用于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学校从生均公用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信息化教学资源更新和日常运维。开展校企等合作,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智慧校园建设可持续发展。

4.制度建设。学校建立教育信息化运营、管理和激励制度。

(六)特色发展

智慧校园建设重在深化应用、融合创新,鼓励各校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在智慧校园前沿研究、特色应用、突出成果、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打造亮点,促进智慧校园建设特色发展。

(一)智慧校园建设是系统工程,需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教育、经信、财政部门协同推进建设。各地要将智慧校园建设作为智慧教育和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本级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大力推进。

(二)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负责智慧校园建设工作制度设计。制定下发全省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召开建设推进会,组织开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评选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统筹安排智慧校园建设奖补经费,用于扶持经济薄弱的市、县和学校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奖励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智慧校园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

(三)各市、县(市、区)教育、经信和财政部门要成立智慧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智慧校园建设工作;要制定智慧校园建设规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各地教育信息化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当地教育、经信和财政部门的领导下,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学校是智慧校园建设主体,要将智慧校园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将智慧校园建设作为学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水平的重点工作和重要抓手。要制订智慧校园建设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长沙航天和一电子公司专业的校园电视系统设备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校园数字高清电视系统,iptv网络电视系统,卫星电视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全套配套设备。

(六)智慧校园评估认定工作由教育、经信、财政部门联合开展,按照学校申报、县(市、区)审核、市评估、省抽查的程序进行。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定期开展抽查验收,评选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并给予奖励。

2022智能财税应用心得体会实用三

人工智能主要研究用人工方法模拟和扩展人的智能,最终实现机器智能。人工智能研究与人的思维研究密切相关。逻辑学始终是人工智能研究中的基础科学问题,它为人工智能研究提供了根本观点与方法。

12世纪末13世纪初,西班牙罗门·卢乐提出制造可解决各种问题的通用逻辑机。17世纪,英国培根在《新工具》中提出了归纳法。随后,德国莱布尼兹做出了四则运算的手摇计算器,并提出了“通用符号”和“推理计算”的思想。19世纪,英国布尔创立了布尔代数,奠定了现代形式逻辑研究的基础。德国弗雷格完善了命题逻辑,创建了一阶谓词演算系统。20世纪,哥德尔对一阶谓词完全性定理与n形式系统的不完全性定理进行了证明。在此基础上,克林对一般递归函数理论作了深入的研究,建立了演算理论。英国图灵建立了描述算法的机械性思维过程,提出了理想计算机模型(即图灵机),创立了自动机理论。这些都为1945年匈牙利冯·诺依曼提出存储程序的思想和建立通用电子数字计算机的冯·诺依曼型体系结构,以及1946年美国的莫克利和埃克特成功研制世界上第一台通用电子数学计算机eniac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

以上经典数理逻辑的理论成果,为1956年人工智能学科的诞生奠定了坚实的逻辑基础。

现代逻辑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于数学中的公理化运动。20世纪逻辑研究严重数学化,发展出来的逻辑被恰当地称为“数理逻辑”,它增强了逻辑研究的深度,使逻辑学的发展继古希腊逻辑、欧洲中世纪逻辑之后进入第三个高峰期,并且对整个现代科学特别是数学、哲学、语言学和计算机科学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2.1逻辑学的大体分类

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形式及思维规律的科学。从17世纪德国数学家、哲学家莱布尼兹(niz)提出数理逻辑以来,随着人工智能的一步步发展的需求,各种各样的逻辑也随之产生。逻辑学大体上可分为经典逻辑、非经典逻辑和现代逻辑。经典逻辑与模态逻辑都是二值逻辑。多值逻辑,是具有多个命题真值的逻辑,是向模糊逻辑的逼近。模糊逻辑是处理具有模糊性命题的逻辑。概率逻辑是研究基于逻辑的概率推理。

2.2泛逻辑的基本原理

当今人工智能深入发展遇到的一个重大难题就是专家经验知识和常识的推理。现代逻辑迫切需要有一个统一可靠的,关于不精确推理的逻辑学作为它们进一步研究信息不完全情况下推理的基础理论,进而形成一种能包容一切逻辑形态和推理模式的,灵活的,开放的,自适应的逻辑学,这便是柔性逻辑学。而泛逻辑学就是研究刚性逻辑学(也即数理逻辑)和柔性逻辑学共同规律的逻辑学。

泛逻辑是从高层研究一切逻辑的一般规律,建立能包容一切逻辑形态和推理模式,并能根据需要自由伸缩变化的柔性逻辑学,刚性逻辑学将作为一个最小的内核存在其中,这就是提出泛逻辑的根本原因,也是泛逻辑的最终历史使命。

逻辑方法是人工智能研究中的主要形式化工具,逻辑学的研究成果不但为人工智能学科的诞生奠定了理论基础,而且它们还作为重要的成分被应用于人工智能系统中。

3.1经典逻辑的应用

人工智能诞生后的20年间是逻辑推理占统治地位的时期。1963年,纽厄尔、西蒙等人编制的“逻辑理论机”数学定理证明程序(lt)。在此基础之上,纽厄尔和西蒙编制了通用问题求解程序(gps),开拓了人工智能“问题求解”的一大领域。经典数理逻辑只是数学化的形式逻辑,只能满足人工智能的部分需要。

3.2非经典逻辑的应用

(1)不确定性的推理研究

人工智能发展了用数值的方法表示和处理不确定的信息,即给系统中每个语句或公式赋一个数值,用来表示语句的不确定性或确定性。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1976年杜达提出的主观贝叶斯模型,1978年查德提出的可能性模型,1984年邦迪提出的发生率计算模型,以及假设推理、定性推理和证据空间理论等经验性模型。

归纳逻辑是关于或然性推理的逻辑。在人工智能中,可把归纳看成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借助这种归纳方法和运用类比的方法,计算机就可以通过新、老问题的相似性,从相应的知识库中调用有关知识来处理新问题。

(2)不完全信息的推理研究

常识推理是一种非单调逻辑,即人们基于不完全的信息推出某些结论,当人们得到更完全的信息后,可以改变甚至收回原来的结论。非单调逻辑可处理信息不充分情况下的推理。20世纪80年代,赖特的缺省逻辑、麦卡锡的限定逻辑、麦克德莫特和多伊尔建立的nml非单调逻辑推理系统、摩尔的自认知逻辑都是具有开创性的非单调逻辑系统。常识推理也是一种可能出错的不精确的推理,即容错推理。

此外,多值逻辑和模糊逻辑也已经被引入到人工智能中来处理模糊性和不完全性信息的推理。多值逻辑的三个典型系统是克林、卢卡西维兹和波克万的三值逻辑系统。模糊逻辑的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卢卡西维兹的研究。1972年,扎德提出了模糊推理的关系合成原则,现有的绝大多数模糊推理方法都是关系合成规则的变形或扩充。

现代逻辑创始于19世纪末叶和20世纪早期,其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于数学中的公理化运动。21世纪逻辑发展的主要动力来自哪里?笔者认为,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将至少是21世纪早期逻辑学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并将由此决定21世纪逻辑学的另一幅面貌。由于人工智能要模拟人的智能,它的难点不在于人脑所进行的各种必然性推理,而是最能体现人的智能特征的能动性、创造性思维,这种思维活动中包括学习、抉择、尝试、修正、推理诸因素。例如,选择性地搜集相关的经验证据,在不充分信息的基础上做出尝试性的判断或抉择,不断根据环境反馈调整、修正自己的行为,由此达到实践的成功。于是,逻辑学将不得不比较全面地研究人的思维活动,并着重研究人的思维中最能体现其能动性特征的各种不确定性推理,由此发展出的逻辑理论也将具有更强的可应用性。

人工智能的产生与发展和逻辑学的发展密不可分。

一方面我们试图找到一个包容一切逻辑的泛逻辑,使得形成一个完美统一的逻辑基础;另一方面,我们还要不断地争论、更新、补充新的逻辑。如果二者能够有机地结合,将推动人工智能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概率逻辑大都是基于二值逻辑的,目前许多专家和学者又在基于其他逻辑的基础上研究概率推理,使得逻辑学尽可能满足人工智能发展的各方面的需要。就目前来说,一个新的泛逻辑理论的发展和完善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那何不将“百花齐放”与“一统天下”并行进行,各自发挥其优点,为人工智能的发展做出贡献。目前,许多制约人工智能发展的因素仍有待于解决,技术上的突破,还有赖于逻辑学研究上的突破。在对人工智能的研究中,我们只有重视逻辑学,努力学习与运用并不断深入挖掘其基本内容,拓宽其研究领域,才能更好地促进人工智能学科的发展。

2022智能财税应用心得体会实用四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1.3 工程内容

1)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闭路监控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小区局域网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网站发布系统。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e-a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 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3.3 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80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

4.3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

4.4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

4.5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4.6 中标通知书

4.7 图纸

4.8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词语定义

5、词语定义

5.1 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5.6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5.8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5.10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 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 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 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____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8、暂停施工

9、工期延误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承包人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部分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

1、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1

1.1 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

1.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

1.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5 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

2、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

2.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

2.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

2.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

3、项目经理

1

3.1 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

3.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

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

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

4、甲方责任

1

4.1 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提供智能化系统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机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在承包方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开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园区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开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组织承包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乙方(承包人)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并指派专人负责;

9)向乙方(承包人)提供器材保管库房;

10)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1

5、乙方(承包人)工作

1

5.1 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第七部分 质量和检验

1

6、工程质量

1

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

7、检查和返工

1

7.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

7.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

7.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

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8.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

8.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

9、重新检验

1

9.1 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

1、安全防护

2

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

2、事故处理

2

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承担发生的费用。

2

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计算

2

3、付款方式

2

3.1 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2

3.2 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2

4、工程量的计量

2

4.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

4.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十部分 工程变更

2

5、工程设计变更

2

5.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

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

6、其他变更

2

6.1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

7、确定变更价款

2

7.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

7.2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7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

7.3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

7.4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验收

2

8、竣工验收

2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2

8.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

8.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

8.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

8.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

8.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

8.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

8.9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2

9、质量保修

2

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________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2

9.2 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负责的器材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承包方维修。

第十二部分 违约、索赔和争议

30、违约

30.1 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____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____日,按未竣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3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

1、索赔

3

1.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3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3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3

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3

1.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

2、争议

3

2.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2.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与终止

3

3、合同解除

3

3.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

3.2 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

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

3.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

4、合同生效与终止

3

4.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4.2 除

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

4.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

5.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5.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

6.1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

6.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

3

6.3 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

3)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

7、图纸

3

7.1 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终版电子版建筑平面图,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图纸。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协议书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

7.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

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

7.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

8、不可抗力

3

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

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

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

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8.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

9、合同份数

3

9.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2022智能财税应用心得体会实用五

通过本次实习,我对建筑工程的现场施工和管理有了直观地认识,增强了对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感性认识,并综合运用自己所学过的知识,询问了工程师一些工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且在本次实习中,我对建筑工程的各方责任和角色有了更切实际的了解,深刻体会到工程建设中的种种限制、种种实际问题。

比如,钢筋的绑扎,底层基础钢筋的绑扎首先要放样,每一跨度里钢筋的接头数只有25%,即4根钢筋里只有一个接头,另外,接头要尽量放在受压区内。在砌墙的过程中,如遇到墙要转角或相交的时候,两墙要一起砌起来,在留槎的过程中,可以留斜槎,如果要留直槎,则必须留阳槎,且要有拉结筋,不能留阴槎。在进行混凝土施工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混凝土的配合比,在天热的时候要注意养护等等。

在工地上所见所闻,更加激发了我对本专业的热爱和憧憬,也深深体会到要在建筑这个行业上有所作为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不仅仅是在理论上,更是在实际的应用中。与此同时,我也深深的体会到一份责任,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添砖增瓦,实现自身的价值。

在这次实习中,我们的各个方面都有了进步,相信这次实习给我们将来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很大的帮助!思考:展望未来,建筑工程必将面临许多新兴的事物和挑战。地球上可以居住、生活和耕种的土地和资源是有限的,而人口增长的速度是不断加快的,人类为了争取生存,必然要发展新的可以居住的空间。因此,建筑工程未来的目标就是为人类争取更多的生存空间。高空延伸,即将建筑向高层发展,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将拔地而起;向地下发展,把建筑往地下修,以后人类在地下修筑的建筑也许不会亚于在地面上的建筑;向海洋拓宽,人类现在对海洋的利用还十分的有限,地球大部分面积都是海洋,充分利用海洋的空间可大大增大人类的居住空间;向沙漠进军;不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都有广阔的沙漠,由于水源的缺乏而不太适合居住;向太空迈进,随着科技的巨大发展,人类向太空发展的梦想并非不可实现。

不管我们朝哪个方向发展,都离不开建筑材料,就向在建筑工程的历史发展一样,建筑工程的未来同样也离不开建筑工程材料的发展,建筑工程材料仍然将引领建筑工程走向辉煌的未来。

同时,"绿色,环保,节能,智能化"及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得到了越来越多认得认可和接受。例如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建筑工程的使用材料在未来必将会采用污染少、更重复利用的材料,诸如纤维聚合物等;在结构的使用功能上,智能化建筑、仿生建筑将比当今的普通建筑会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两种建筑都是功能上以人为本、使用上方面舒适、耗资上既节能又可提高工程利用率。

近年来,由于灾害的频繁发生,结构抗灾性能的提高已成为结构发展的首要课题,未来的建筑工程可能不仅可以抗震、抗风,甚至可以抗暴、抗海啸、防火、防撞、防辐射等。总之,未来的建筑必然是走"绿色,环保,节能,智能化"和以认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路线,以及更加科学和合理的建筑工程经营,相信建筑工程必然会有辉煌的未来。

智能建筑实习心得体会2

深圳是一个紧挨香港的经济特区,很开放,国际化特征明显。信奉经济至上,发展才是硬道理。作为“设计之城”的深圳在设计行业也走得很前卫。设计单位多样化:国企,私人事物所,学校设计院,外企,海归使得深圳的设计呈现多样化的样式,而在传说最有效的城市规划下,在这种多样化与有效规划使得深圳建筑丰富多彩,焕发着设计之城的魅力。我所在的单位是法国欧博建筑与城市规划设计公司及其深圳代表处、深圳市欧博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博艺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中外设计师共同组成,同样具有一个国际化在中国的背景。

参与的项目主要有住宅和办公楼。这些项目都在广东,分别在惠州和深圳,而开发商都是深圳的。通过这个项目参与,促我不断思考,更了解和理解深圳了。

鹏基惠州·半山名苑是一个住宅项目,就是一个典型的欧式风格的别墅区。本方案立面设计采用“美国加州—西班牙”的建筑风格,丰富、明快、精巧、手工感强的设计风格是多元化与现代的结合。优雅的拱洞,明快的色彩,丰富的细节等建筑语言来实现亲和并具有浓郁生活气息的半山生活方式,同时达到环境来雕塑建筑,用建筑来点缀环境的目的,尽量使用自然未加工的材质,注重材质自然天成,讲究组合的和谐简单,创造建筑与环境的完美结合,打造一个高品至的依山居住社区。

在深圳随便看几个楼盘资料,就有:"欧陆风格"、"地中海风格"、"加勒比风格"、"人本主义风格"……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那些信手拈来的"风格"在教科书中找不到,基本上是出于开发商的炒作与"卖点"需要。这种现象在深圳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一是这个年轻的移民城市缺乏历史文化沉淀,建筑风格没有必要兼顾城市的文脉;二是受香港影响大,香港流行的风格、户型甚至是楼盘名称很快就会"克隆"到深圳;三是国际化城市的开放心态,澳洲人设计的楼盘开发商就称"澳洲风格",美国建筑师执笔的就称"纯美式风格";四是建筑理论贫乏,媒体广告用词轻率,建筑评论没有力度,发表出来通通变成了唱赞歌,使得"风格"泛滥。我所参与的鹏基惠州半山名苑项目不巧正是“风格之作”——西班牙风格住宅区。前有万科城为例,后面追随的估计不计其数,因甲方的一句“好卖”就定下了几个亿的项目,这是我们这些在校学生所无法想象的。

在我看来建筑师与使用者或者说项目甲方之间应存在一个互动的过程,建筑师既要善于满足使用者的要求,也应具备引导使用的能力。所以,一个住宅小区绝不能满足于纸上谈兵的乌托邦式的方案设计,而应深入到百姓的生活之中,由此带来的才是真正的设计,这也正是住宅设计“以人为本"的含义所在。而风格之流之说,也许是潮流所趋也许侧面证明了一个时代的审美观,也许也是对设计师的一个考验。如何能够将自己的想法与不得不顾及的事实状况相结合,这是件很让人头痛的事情。并非说欧式造型难看,美味不可多得,一味跟风也让人审美疲劳。

天安数码新城是当时深圳最大的办公楼项目,我到那时候正是项目中标不久。可是甲方说那个方案之所以中标,其中只有一点可取的就是它里头的想法。所以中标之后一直在做方案,我参与了其中的两个方案。到最后确定方案,大概一共做了六轮方案出来。这之后项目组得到了许多经验和教训。

方案之所以一改再改是由于没有真正理解甲方的意思。甲方一直希望设计方能给他们提供一套可行的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在深圳也可以在其他城市比如成都实施,一种建筑策略,或者是一种经营模式。他们要设计师给他们找到一种模式用于甲方公司将来的业务推广。这点到最后才明白过来,也才理解那句中标的不是立面或者别的,而“可取的只是你们的想法”。这个让我惊讶。建筑的复杂性与空间的社会属性现在已经由甲方提出来了,突现在眼前。让我佩服又惊喜。在之后的操作中发现了许多困难,一切思考最后都得表现到物质上来,项目组经历了一个痛苦的过程。最后总觉得没尽兴。

智能建筑实习心得体会3

这次我有幸参观了富锦建设银行的扩建工程.去的时候,那边的施工大多接近尾声,但还有些部分还只有进行了一半。一到工地,就看见工地的生活区域.施工区的门上也写着不袋安全冒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当然在信息楼结构主体外面的防护网上写着标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由此可见在建筑施工当中,首先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安全问题。过去由于生产企业不重视民工安全造成了很多工伤和死亡事故,这些事故给工人和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和伤害:同时,为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施工的安全,工地是要用砖墙把施工地点围起来,只有建筑施工的各种车辆和内部人员才可以出入。

跟着身为项目经理的叔叔在工地上晃荡,我们踏上用钢管和铁网搭接成的梯子,开始觉得很危险,四周都有伸出来的钢管或铁条。二三楼的模板和支架已经拆了,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支撑上部重量的柱子很大,大到使我们都觉得层高变小了。在承重柱的四周有很多构造柱,它们是用来加大墙的强度的,以避免因墙身过长导致容易坍塌。一路上去,我们看到上面几层楼板的支架还没有拆,这些支架是用钢管和模板组成的,钢管很密,可见要承受完全没有强度的混凝土板和梁需要很大的支撑力。看着他检查已完工的房屋,可自己却什么都不懂,问他在看什么,为什么要看。随着时间的推移,问的问题就越多。想想自己大学也半年读下来了,怎么感觉就跟没学没什么一样。我不知道这是个人问题还是大家都一样。

接下来,带我去看他们工人现场拌混凝土。他们工人用的水泥已经通过安定性的检测。通过对混凝土的了解和学习,我大体知道了着一在现代建筑中几乎离不开的材料的一些讯息:

(1)混凝土是当代世界最主要的土木工程材料之一。它是由胶结材料、骨料和水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经过搅拌振捣成型,在一定条件下养护而成的人造石料。混凝土具有原料丰富,价格低廉,生产工艺简单的 特点,因而其使用量越来越大;同时吧混凝土还具有抗压强度高,耐久性好,强度等级范围广,使用范围十分广泛,不仅在各种土木工程中使用,就是在造船业,机械工业,海洋开发,地热工程等中,混凝土也是重要的材料。

(2)混凝土的 早期养护:混尼姑泥土常见的裂缝,大多数是不同深度的表面裂缝,起主要原因是温度梯度再成寒冷地区的温度骤降也易形成裂缝。因此说混凝土的保护司对防止表面早期裂缝尤其重要。从温度应力观点出发,保湿应达到以下要求:

1)防止混凝土内外温度差及混凝土表面梯度,防止表面裂缝。

2)防止混凝土超冷,应尽量设法使混凝土的施工期最低温度不低于混凝土使用期的稳定温度

3)防止老混凝土过冷,以减少新混凝土间的约束。混凝土的早期养护,主要目的在于保持适宜的温度条件,以达到两个方面 的效果,一方面使混凝土免受不利温、湿度变形的侵袭,防止有害的冷缩和干缩。一方面使混凝土水化作用顺利进行,以期达到设计的强度和抗裂能力。适宜的温湿度条件是相互关联的。混凝土的保湿措施常常也有保湿的效果。从理论上分析,新浇混凝土中所含水分完全可以满足水泥的水化,表面混凝土最容易而且直接受到这种不利影响。因此混凝土浇筑后的最初几天是养护的关键时期,在施工中应切实重视起来。所以在施工时我们要谨慎的处理这些事件,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作为一名刚刚接触专业知识的大学生来说,如果在学习专业课之前直接就接触深奥的专业知识是不科学的,实习结束后有必要好好总结一下。

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旁站,使我近距离的观察了整个房屋的建造过程,使我能够同施工人员面对面在一起,看他们如何施工,如何将图纸上的模型变成漂亮建筑,学到了很多很适用的具体的施工知识,这些知识往往是我在学校很少接触,很少注意的,但又是十分重要基础的知识,这些知识往往是我们在学校很少接触,很少注意的,但又是十分重要、十分基础的。

尽管知识获取是甚微的,但所获得的实践经验对我终身受益,在我毕业后的实际工作中将不断的得到验证,我会不断的理解和体会实习中所学到的知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我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来,充分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和人生价值。为实现自我的理想和光明的前程努力。

其实作为一名学生,我想学习的目的不在于通过结业考试,而是为了获取知识,获取工作技能,换句话说,在学校学习是为了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通过学习保证能够完成将来的工作,为社会作出贡献。然而走出象牙塔步入社会是有很大落差的,能够实习来作为缓冲,对我而言是一件幸事,通过实践了解到工作的实际需要,使得学习的目的性更明确,得到的效果也相应的更好。

在以后这3年半的大学学习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学习专业知识,还会丰富我其他方面的知识,实习后才发现,知识是相通的,事事精是很难,但是想有大成就,事事通是必要的,所以在以后一定要多学习些和我的专业有关联的专业的知识,在学好本专业的基础上,尽量能修两个学位,而且,一定要多多的实践,将理论知识化为真正的能力,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努力,完善自己的知识储量,完备自己的生活,大学说长不上,说短不短,我会利用这有限的时间来完成无限的可能!

我想,如果有机会的话,以后每个假期我都要上工地实习,多学点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那才是真正的财富。

智能建筑实习心得体会4

五年的大学生活接近尾声,在即将踏入社会,面对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前,社会实践对我么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这是正式工作前的一次大阅兵,同时也是理论与时间相结合,并锻炼我们动手能力的大好机会,为未来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大四暑假,我有幸在上海市柏涛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实习,在为期五个月的实习期里,我进一步了解了建筑的深刻内涵,从书面的理论水平攀升岛与实际结合的新的高度,同时,对具体设计流程,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效果图的要求规范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空间概念也逐渐明晰,对未来有了新的定位,这段实习经历在我未来的建筑设计生涯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总结这几个月下来的收获,真的很大很大。

从报到的那天起,我所感觉到的是设计院人性化的管理和每位员工的敬业精神。记得一位企业家说过,当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能够在每位员工身上解读到时,这个企业就是一个优秀的企业。不错,在上海市柏涛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我更深刻的'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因为有了这些感想,在设计院实习的每一天我都有一种紧迫感,从一名未出社会的大学生最终成长为一名成功的建筑设计师,我不仅要学习专研技术,更重要的是学习一种敬业精神,努力做到高效、自律、求实、创新,把自己融入到一个大团队中去,学习与同事交流沟通,组织协调,认真负责,增强自己的集体荣誉感,因为一个集体的成功就是每个员工的成功。

对于工作的方式方法和为人处事我同样深有体会,我还有很多不懂的地方,身上还透露着浓厚的学生气,要想最终适应社会,还有许多要学的。

第一:真诚待人。我刚来报到时,遇到很多新的面孔,由于和他们未熟悉,所以不敢和他们说太多的话,而且对工作未曾了解,开始觉得不太适应。后来我慢慢发现,只要真诚待人,虚心请教同事,他们也很乐意和我交往,还教会我一些技术。由此我深感真诚的重要性,

在公司里不但要学会如何做事,而且要学会如何做人。正确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它会关系到你能否开展工作。孤芳自赏并不能说明你有个性,过于清高是很难融入大集体的。

第二:不要偷懒。刚来的时候,积极性很高,每天都在画图,连午休时间都用上了,周末加班也是家常便饭,偶尔晚上也会在所里待到深夜。有几次周末过去加班,我惊奇的发现,不仅是员工,就连董事长和项目主创都会经常加班,和普通员工共同战斗在设计工作的第一线。职位的高低并没有影响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在学习的领域里,只有勤学好问才能走向成功。

第三::勤学好问。刚来到单位时,我对很多方面都未熟悉,在学校掌握的理论知识缺少实践的指导,很难派上用场,有些想法很不切实际,难以实施,这些和乌托邦式的教学方式有着必然联系,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我勤学好问,不懂装懂并不能显示自己的聪明,相反会带来工作上的很大不便,甚至给人骄傲自大的印象,因此我要做的是以别人已有的实际经验填补我的知识真空,经验对于新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不过能学到东西才是最重要的。我感谢那些热情帮助我的同事们,在我需要的时候无私的指导我,为我提供相关资料,为我指点迷津,在我有错时及时地指正,帮助我成长,搀扶我走过人生的重要一坎。没有他们,我不可能顺利完成我手头上的项目,没有他们,我不可能如现在般对未来充满自信。

第四:严守规范。做实际项目不同于在学校得模拟演练,牵涉到施工、经济效益、安全等实际问题,设计过程中不能想当然,查阅设计规范是个不可缺少的工作,尤其是对于大型公共建筑,必须严格遵守规范,在此基础上的个人发挥方可万无一失。作为新手,在这方面常常忽视,因此,必须抽时间给自己补补课,同时时刻保持严肃的态度。

第五:讲究条理。年轻人刚到工作单位时往往会表现急躁,这是正常的,但最好不要急功近利,急于表现自己可能会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我们要抱着踏实的态度来做事,虚心点往往能得到别人的认同。

第六:多和同事交流。第一次到公司实习,刚来的时候心理很没底,不知道怎样与别人相处。实习几天后发现,与同事相处并不难。当你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时,你就要多问,在问的同时,就增添了你和同事交流的机会,这样,不仅问题解决,也很快融入了集体。在这里,要勤学好问,多与人交流,要以诚待人。同事们都有工作经验,多和他们交流,能从中学到不少社会经验,也可避免走一些弯路。在和同事的交流过程中,我发现其实书本知识和现实真的有很大的差别,本本主义真的很难适应建筑界的复杂环境,在私下交流中我也得到了许多社会知识,为自己在复杂得社会环境中定位大有益处。

在生活方面,增长了我了为人处事的能力。在现实的社会中,复杂的人际利益关系就像是一张张的网,连接着这个社会中的每个人,而当你能够把这张网不断地进行扩张,并且保持其完好的状态,就有在社会中立足的基础和取得发展的机会。也许我们不必将这个关系看得太复杂和过分重要,毕竟我们才刚从学校里走出来,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慢慢积累和沉淀。由于这次实习时间短暂,因此并没有多少时间让我对规划院的同事进行详尽的交流,一般只能够把握在每天的吃饭过程中以聊天的方式促进了解。除此之外,在我实习的这段时间里,还有两次聚餐,我也积极参加了,这多少也会增加我与同事之间的交流。能够在短时间之内认识到了一批设计人员。

在画图中要保持一颗认真地心不要去应付,设计丝毫马虎不得,所有的图纸要用统一的坐标,统一的线宽,统一的风格等,这样才看上去美观。还有就是在用cad的时候图层要按规定的建,不能乱建图层,因为工作的不是你一个人,你的工作可能下一个人还要接着干。因此规范的作图习惯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

在所里作为一个实习生,什么小活都干,可以说会有学长给你活叫你做,有时候给别人给你一个平面图叫你画立面和剖面,都是设计好的,这样的活并不简单,也需要开发大脑资源和充分的想象力,还有要准备多次的修改,好的方案都是在多次修改中完成的,我也不例外。有时候别人给你个小区让你用ps处理,这都是常见的事,所以学到ps也是当务之急,在这段实习的过程中,ps的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关键是学习和请教,不会的有高手在,大部分都是精英。在我们所里,3d是不常用的,一般做效果图都拿到效果图公司去做,大部分人都用sketchup来画效果图来表现一下,所以在这不会3d可以,但一定要会sketchup 。 这也是方案表达的一种形式。以上这些都是画图手段,必不可缺少的,想要提高自己的修养,关键要不时的学习,我们这设计院有好多书,没有事情做的时候就用看书来提高自己,总之学到东西就行。

通过这半年的实习,走出学校进入社会,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这半年的实习,完善了我的知识结构体系,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使我在专业方面有了很快的进步,为我以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感谢所长、感谢李工、以及其他同室对我的关心与帮助,对我工作的指导,因为一次又一次给我锻炼的机会,才让我成长这么快,一次又一次的帮助与提携,让我知识羽翼渐丰。在实习中通过与各专业的相互沟通,让我认识到如何与大家和睦相处,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完成,学会合作,学会互相帮助。同时也认识到建筑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要不断的积累经验,在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设计出好的作品,为社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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