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战斗力心得体会及收获 执法人员的心得体会(5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19:4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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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执法战斗力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经市政府同意,今天召开全市环境执法工作暨环保专项行动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环境执法工作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系列会议精神,部署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刚才建明同志对全市环境执法暨环保专项行动讲了很好的贯彻意见,市监察局、发改委等七个部门就如何在环境保护中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提交了书面发言,请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面对差距,增强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市境内的沱江、嘉陵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等环保重点工作,认真按照“三个整治,一个确保”,即整治工业污染源、城市污染源、农村污染源,确保人民饮用水安全的要求,开展了对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废水、烟尘、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使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以挂牌整治为手段,加强工业污染源整治。近3年全市先后整治重点排污企业101家,有效遏制了工业污染势头;二是以创建卫生模范城市为载体,加强城市污染源整治。目前市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座,全市建成垃圾处理场4座,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3.17%,全市的出境断面水质有了显著的改善;三是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强农村污染源整治。抓了5条重点小流域治理,开展了农村小集镇生活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目前,全市已有51个建制乡镇制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饮用水源保护得到加强;四是以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为重点,环境监管能力大大提高。截止目前,全市7个环境监察机构,5个环境监察站都相应达到了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全市22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系统23台。同时,不断强化环境现场执法,通过连续三年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权益。仅20xx年现场监督检查2840余人次,查处环境违规案件22起。排污费征收也逐年增加,20xx年全市征收入库1872万元,全部用于治污,用于企业。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上下一心,关心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结果,是环保战线的同志们艰苦努力工作的结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正视存在的突出问题。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环境执法工作形势严峻:

一是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仍然停留于一般号召和一般要求。只强调加快发展,追求经济增长,急功近利思想在个别地区依然存在;不考虑环境容量、总量状况,降低环保“门槛”招商引资,制定“土政策”干扰环境执法,个别甚至成为违法企业的“保护伞”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环境执法工作,使环境执法监管不能有效到位,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结构性污染仍然严重,环境执法监管的难度大。个别地方“两缓慢,两突出”的现象比较严重。即产业结构调整缓慢,新型工业化进程缓慢,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突出,产业结构性污染突出。有的地方“十五小”和“新五小”死灰复燃,已经达标的企业污染反弹严重,有的地方对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禁而不止。这些问题致使环境执法监管应接不暇,处于老帐未还,新帐又欠的被动应付局面。

三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环境执法压力大。近年来全市污染物排放量已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废气排放20xx年比20xx年增加12.4%,废水排放20xx年比20xx年增加6.9%,固体废弃物排放20xx年比20xx年增加66.8%。境内干流均遭受不同程度污染,加之县、乡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未能得到彻底处理,致使我市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受到严重的污染,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全市工业结构性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个别区域大气污染使经济发展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矛盾突出。

四是突发性环境事件进入高发期,环境监管与环境应急面临严峻考验。近年来,我市已经发生了几起影响较大的环境安全事件。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广汉万福磷肥有限公司发生的水污染事件,虽然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置,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但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对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五是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环境执法工作责任大。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全市人民群众在充分享受发展成果的同时,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对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关注。20xx年全市环保部门受理公众投诉环境事件多达1670件,其中市环保局直接受理达1100件。近年来,因环境污染等问题诱发的矛盾纠纷逐年增加,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较大冲击,环保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二、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执法监管是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责,我们必须从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履行法律的规定,强化环境监管。当前,需要着力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在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上下功夫。环境形势越严峻,依法行政越重要;依法行政越落实,环保工作越加强。随着人民群众环境法律意识和环境效益观念的不断增强,全社会对环境保护领域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环保战线的同志们要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一要吃透法律精神。要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使我们真正成为环保执法监管的行家里手。二要坚持严格执法。对环境执法对象,要看准盯紧、抓实扭住、动真逗硬,绝不能随心所欲、滥用职权、亵渎法律,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使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要善于执法。环保问题,敏感而复杂,涉及历史与现时,处置不当,事与愿违。我们一方面要敢于执法,敢于讲真话、实话,坚持逗硬;另一方面,要讲究方式与方法,服从整体利益,顾全大局,注重稳定,善于执法。方式方法关系重大,关乎执法的实效,不能因工作方式不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在强化 领导 上下功夫。加强 领导 ,是推进环境执法工作的根本保证。要进一步强化属地化管理,明确环境执法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各级政府要将环境执法工作和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有利于环境执法的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研究解决环境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市环保局要切实负起行业管理的责任,对下级环境执法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保持步调统一,政令畅通,形成合力,增强全系统环境执法的执行力。

(三)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今年2月20日,国家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追究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责任的专门规章,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企业各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和量化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它的公布实施,使以往环境执法以处罚为主的方式、观念正在逐步向处罚、处分相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转变。希望大家认真组织学习,把涉及到的有关目标明确,把精神和要求吃透,真正做到行政责任追究“对号入座”,落实到位。凡是政府、部门、企业不作为的,必须按照暂行规定及时处理。在环境执法监管的问题上,决不允许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决不允许相互推诿、相互拆台、相互诋毁,决不允许漏报、误报、迟报、瞒报环境违法案件。要通过联合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推动一批老大难问题的解决。

(四)在联动机制上下功夫。环境执法涉及方方面面工作,单靠环保部门孤军作战是不行的,需要各级各部门上下一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为此,我们要认真 总结 联动工作经验,建立完善联动的运行机制,不断创新联动的工作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多管齐下,多方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环境执法监管格局。一是建立健全纵向联动机制。上下级政府之间、上下级部门之间,是环保执法监管的主渠道,要畅通“主干线”。二是建立健全横向联动机制。各级部门之间、各企业之间,要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畅通信息渠道,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全链”。三是建立健全“广角联动”机制。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时段广泛地开展环境执法联动,增强环保部门执法监管的社会性和环保部门执法监管的有效性。四是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机制。对各种环境违法案件,要分类建档立案,分别提交办理,做到即案即结。在这次专项行动中,经济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工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排污企业注销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取缔。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各区、乡镇政府引进的违法企业和出台的“土政策”予以纠正。司法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电力部门要按照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取缔关停的违法企业采取停供生产用电等强制关停措施。

(五)在提高效能上下功夫。环境监管水平的高与低,关键取决其效能的好与差。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效能,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全面推进这一“工程”,依据是法律,核心是执法,关键在落实。第一,在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上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抓住强化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这个根本和关键,增加环保投入、健全环保机构、建好环保队伍,强化环境执法能力。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行风建设,遵守环保系统“六条禁令”,严格执行环境监察“六不准”。要不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加强环保和法律知识专业培训,将懂专业、热爱环保工作的年轻人吸引充实到环境监察执法一线工作。第二,在环境执法上抓落实。要广泛开展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全民环保法律意识。环保部门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强化执法主体地位。第三,在完善环保社会监督机制上抓落实。要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污染治理情况,及时公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查处结果,进一步建立完善污染有奖举报、环境听证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依靠新闻媒体等手段拓展环保的社会监督渠道。

(六)在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警体系,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上下功夫。要对重点污染源实行严格监管;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政府及部门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企业结合各自情况制定环境应急预案;要加紧环境应急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强化环境应急的基础性工作;要加紧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开展多元化的应急培训,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应急指挥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抓好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今年环保专项行动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安全问题为主线,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集中整治:

(一)加强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全市5条重点小流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个别河流污染严重,部分农村饮用水不合格,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城市饮用水源地河流原水也潜伏着危险。因此,要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民心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对各类工业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坚决纠正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按规定淘汰;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并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建设项目。重点对化工、冶炼、造纸、酿造、印染、公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在建和已运营公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四)对全市18家省挂牌整治企业和12家市挂牌治理企业进行检查。根据省政府规定,今年的挂牌企业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这次专项行动,要把挂牌企业治理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一律停产治理,治理无望的予以关闭。环保部门要优先对整治企业安排环保资金,帮助企业完成治理任务。

2022执法战斗力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灵马镇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行政职权清理、确认、规范性文件清理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在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我镇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近年来,我镇按照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这一目标,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我镇更好、更快地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和第一责任人,人大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和具体责任人,负责全镇、各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并坚持常抓不懈。

二是完善考核监督。根据县政府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考核,确保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全面落实。制定相关制度,科学确定考核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执法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考核相结合的新型考核监督机制,加大对干部执法工作的考核监督力度。同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责任心,有效杜绝知法犯法、滥用职权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为增强广大居民的法治意识,贯彻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灵马坚持宣教先行、以人为本的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工作。成立对外宣传机构,建立宣传阵地。镇政府明确由一名副镇长挂帅,成立了依法行政宣传专门机构,创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针对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如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向广大居民散发宣传手册等方式,以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取得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效应,并在镇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办理居民投诉、倾听居民意见和建议,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切实落实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下发的相关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要求,切实落实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20xx年以来我镇共发文38件,其中党委发文22件,政府发文16件,内容及制定过程都实现了规范化等。

1、完善学习机制,全力打造学习型行政队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强化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我镇在全体公务员中要求开展与本职工作相对应的法律专业自学,通过系统的法律专业学习教育,使我镇公务人员真正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综合素质,以此推进我镇的法治化进程。

2、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今年我镇组织了全体党政领导和机关中层干部对《公务员大法》、《组织法》、《选举法》集中学习;同时还通过广西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学习了《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上)(下)》等相关法律。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学习培训,我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逐渐适应行政法制要求,为我镇法治政府的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建设平安和谐美丽新灵马,我镇政府对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土地征用、经济分配、房屋拆迁补偿等涉访问题和其它的信访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如以镇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周利芳户与李祥娇、李祥雪户宅基地纠纷处理决定》等文件。对依法应由上级行政机关调处的民事纠纷,我镇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问题。我镇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完善信访处理规则,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利。20xx年以来,开展公开大接访四次,共接待来访群众87人次;依法受理民间纠纷134起,调解成功130起,调解成功率为97%,调解12起“三大纠纷”,化解群众事件6件次,所有行政行为做到依法依规。

按照上级法制部门的工作要求,我镇落实工作人员负责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确保出台的文件规范、合法。定期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时上报文件发文的目录,确保备案率、及时率、合法率达到100%。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依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强化和提升,为我镇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回顾我镇过去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镇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更新依法行政的观念,不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法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全面推进基层依法行政进程,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022执法战斗力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或者调查笔录;

(二)进入正在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收集违法证据,制止违法行为;

(三)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录(摄)像方式,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城管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或者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城管执法人员暂扣违法行为涉及的工具、物品时,应当会同当事人核实扣押工具、物品的数量及特征。被扣押的工具和物品,不得使用或者损毁。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第十九条对于易腐烂变质、不易保存,或者无法拍卖的工具、物品,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变卖。

 

2022执法战斗力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现就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国家机关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国家机关普法实行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立足国家机关实际,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建立普法责任制。国家机关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二)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健全完善国家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建立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完善评估机制。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四)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说明相关制度设计,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出台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五)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六)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要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判决书、裁定书、抗诉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要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律师在刑事辩护、诉讼代理和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担任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活动中,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有关法律程序等,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要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

(七)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在巩固国家机关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注重依托政府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国家机关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要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上级国家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对于综合性法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法治宣传社会整体效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对涉及多部门的法律法规,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部门普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要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部门,予以通报。要注重总结落实普法责任制好的做法,积极推广普法工作好的经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022执法战斗力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一、加强领导,强化执法监督

为了把“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运政执法队伍,年初我所就成立了专门的法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所长为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制。日常监督由分管所长具体组织;行政一把手定期抽查。通过这种监督机制,及时了解、发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防止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过失,维护广大车主、驾乘人员的合法权益,塑造“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运政形象。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运政执法水平

今年我所借法制宣传日契机,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活动。在客运站站前广场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印制《条例》宣传传单----份,分发给相关部门和广大经营户。同时,我所还组织执法人员到车站、客运企业开展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活动,要求各客运企业、车站运用广播、板报、座谈会等形式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条例》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开展广泛宣传的同时,为全面提高我所职工的执法水平,我所着重从运政人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入手,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法制培训活动。一是积极参加市处组织的法律专家和从事法律工作的领导讲授法制课活动,对职工开展系统的《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二是积极组织全所职工参加市处组织的法制培训考试,普法知识考试。通过学习使职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正确执法;三是利用各种会议和文件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和警示教育。通过这些宣传教育,全所职工的法制意识、法律观念、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普遍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为依法管理道路运输市场奠定了基础。从年初到目前我所没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更没有行政赔偿案件发生。

三、完善执法监督制度

健全的组织机构,广泛的宣传教育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要使运管队伍真正成为一支高效、廉洁、执法公正的队伍,仅靠宣传教育是不够的。为此,我所一方面在职工中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争创行业标兵”的活动。另一方面从业务管理、行为准则、执法监督等各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结合《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和《运管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认真贯彻执行运政人员“十不准”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为使我们的运政管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方便群众,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所今年将违章案件在运政大厅统一办理,实现了行政处罚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有效的防范了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了执法过程中认定事实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保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市场管理

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运输,培育一个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是道路运输管理的目的。为了保护合法,打击违法经营,维护广大驾乘人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所一方面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市场管理。另一方面又加大了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和打击“黑车”的力度。按照年初目标考核办法,我所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在稽查过程中,不论何种车辆,只要违章事实一经认定,即当场给予纠正,并填写违章行为通知书,收录相关现场笔录和影像资料,按照执法程序告知当事人的权力义务;对于严重超载的客运车辆,及时安排车辆转运旅客;对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和驾乘人员从事运输的,一经发现,则当场中止运行。并及时通知有资格运输的企业和驾乘人员进行运输,以便消除隐患,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五、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府河客运市场整顿活动。为了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我所稽查人员积极配合曾都分局组织力量开展府河客运市场整顿,进行专项检查。查处黑车5台,有效的维护辖区内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是积极开展“进站场,达标准,除隐患”客运站整顿活动。曾都运管所精心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运管机构工作人员与各客运站抽调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进驻客运站开展“进站场、除隐患、达标准”工作。督促客运站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安全生产的各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建议,督促客运站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职责。在整顿活动中共清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进站车辆22台。查处客运站安全隐患起,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

三是积极开展卧铺客车专项整顿活动,我所工作专班于9月20日起逐车逐线对辖区卧铺客车隐患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卧铺客车安全性能,凌晨2-5点停车休息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技术档案是否齐全、驾驶人员是否准驾相符、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车辆强制二级维护是否超期,车载gps监控设备及消防安全防护设备是否配备到位,确保卧铺客车安全出行符合标准。在检查中发现,汉正街线路卧铺客车由于深夜发班,存在未经安检擅自上路营运情况,检查人员立即责令该线路车辆必须提前进行安全例检后方可营运,并针对这一情况对所属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中心客运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我所还督促辖区内客运站加强站内管理力度,落实“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制度,全面实行检票口和车辆出(进)站口的封闭管理,“三品”检查仪要正常投入使用,做到每包必检,杜绝“三品”上车的隐患发生。

今年全年我所共出动稽查人员1000多人次,查处违章车辆余车次,处罚起,批评教育余起,罚款元。受理投诉起,处理起,回复率100%。排除各种隐患起。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赔偿案件,无公路三乱行为发生。通过以上工作,我所今年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有待我们在来年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解决,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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