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政策宣传者心得体会总结 防疫宣传实践活动心得(7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19:2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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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防疫政策宣传者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工作要求

1、忠实履行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

2、认真完成“春、秋”两季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猪瘟、蓝耳病、口蹄疫、禽流感、新城疫、狂犬病的免疫密度必须达100。必须保证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确保防疫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空白和死角。

3、认真完成动物防疫工作任务,按照镇上的有关要求,做好疫苗、消毒药物、注射器、冷藏包等防疫物资的保管和使用。

4、在防疫工作中严格界定“五不打”范围,降低免疫反应死亡率,春、秋集中免疫期间以外每月对相应动物实行补针免疫,并认真填写补针花名表于本月25日前报镇兽医站。

5、免疫注射记录一定要完整,必须与畜主养畜、免疫档案、免疫耳标等数据统一。

6、认真做好本村动物疫情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

度,不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和越级报告疫情。

7、积极配合、协助镇兽医站工作人员全面开展本村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屠宰检疫,加强本村屠宰员的监管,保证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8、分别在: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向镇兽医站及时提供本村各种动物的存栏等详实准确的数据。

二、目标考核

各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努力工作,认真落实各各项防控要求。镇兽医站对动物防疫、产地检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根据防疫工作完成情况兑付防疫员工资。责任区内因工作失职发生一次重大动物疫病,将扣除相应工资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镇兽医站(代表签字): 防疫员(签字):

20__年3月 日

描写防疫政策宣传者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严格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推进学校返校复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现<>

一<>

按照“四严”(即严格复学标准、把握复课进度,严格把好校门、确保复学有序,严格活动管控、确保校园安全,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四重”(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检测工作,抓住重点节点、重点事,精准施策、强化关键环节管理)、“四防”(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四预”(预判、预警、预防、预演)要求,通过对全校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全面排查隐患和薄弱环节,压实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确保教育部教育厅最新精神、学校“三案九制”及最新修订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到位,严防校园内发生疫情,确保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及人员安排

三、工作机制和督查方式

1、开展每日现场督查

督查组根据任务分工安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天须到负责的场所、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和实习点进行现场督查,实地督察和查阅资料相结合,善于发现问题,指导检查工作落实。

2、反馈整改

督查过程中,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须做好工作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督促其及时整改,强化跟踪问效。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及时上报、跟踪解决问题

各组督查情况每日登记在案,对于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可能会导致较为严重后果的问题和其他需要向学校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向学校防疫领导组办公室反映,提出解决对策,一直跟踪至问题解决。

4、定期研判、改进工作

根据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发现的问题,反馈有关情况,根据形势发展和上级精神及时调整完善督查内容和要求。

四、督查内容和标准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最新精神、学校三案九制及最新修订方案的要求,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具体包括:

(一)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情况。

(二)人员信息排查工作情况(针对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的晨午晚检制度落实、信息日报告零报告等,教职工和学生,包括未返校学生,出省必须书面报批)。

(三)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情况,包括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情况;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等。

(四)建立和落实应急值班值守机制情况,包括值班值守安排制度和落实情况;在显著位置告知值班电话等。

(五)防控物资和应急储备情况,包括制定物资供给应急预案情况;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物资储备相关物资及已确定或已到位情况等。

(六)健康知识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包括对师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情况等。

(七)环境清洁和卫生防疫情况,学校公共场所的消杀情况;各单位卫生整洁情况和卫生防疫准备情况等。

(八)建立重点人员(高、中风险地区;发烧咳嗽者等)台账和跟踪、关爱情况等。

(九)校园封闭管理情况,包括对进出校园人员的体温检测、身份排查、信息登记情况;对进出校园车辆的管控情况等。

(十)公共场所管理情况,包括师生员工出入公共场合应佩戴口罩情况;相关部门对食堂、宿舍、教室、场馆、实验室、办公楼等校内公共场所防控举措情况(对照有关标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校内各生活网点营业的管理情况等。

(十一)人员返校和教学管理情况,包括对来自重点防控地区的返校师生的隔离观察管理情况;开学的时间安排、程序设置和秩序疏导等情况;严控跨省市、跨校人员聚集性活动情况;相关部门根据师生延迟返校做好教学调整预案情况。

(十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责情况,包括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主要负责人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等情况。

(十三)其他有关的情况。

一要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必要性,积极支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二要深刻认识常态化防控的形势特点和重要性,根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把握常态化防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举措部署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认真履行督查职能,督促责任单位落细落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要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督查组要事实求是反映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对防控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实、敷衍应付、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要及时上报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描写防疫政策宣传者心得体会总结三

为有效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我县今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方面的事件,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以“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为核心,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主线全面开展春季防疫工作。现将防疫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防疫工作开展前,县政府和农牧局召开了春季工作防疫会议,从各个方面详细安排了动物防疫工作。并层层签订防疫责任书,逐级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确保了全县的免疫质量和密度。

(二)分片负责,责任到人。针对防疫期间个别乡镇站的免疫抗体监测结果较差的结果,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追加和细化干部职工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办法;同时抽调6名业务骨干在各乡镇蹲点,协助各乡镇站督促指导春防和二维码标识的佩戴工作。

(三)抓好物质储备,保障春防工作有序实施。为使我县春季动物防疫的顺利,组织储备了口蹄疫双价苗102.5万毫升,炭疽苗30万毫升,出败苗101万毫升,羊四联苗100万头份,羊痘苗90万头份,猪口蹄疫疫苗0.5万毫升等。为保证疫苗质量,杜绝浪费,严格规范储藏,对暂不使用的疫苗由县站统一贮存保管。

(四)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群众防疫意识。为进一步提高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于4月6日-12日,举办了为期7天的全县动物防疫员技能培训班,主要围绕我县家畜传染病、常见病等的预防和防治进行了理论培训,县、乡两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民间防疫员等共计121人参加了培训。

(五)强化各项制度,做好组织保障。严格防疫期间的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全县干部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随意请假,擅自离岗,无条件服从单位统一安排,并对基层乡站实行考勤通报制,使全县兽医技术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到防疫工作中,认真扎实的完成防疫工作,有效保障了防疫期间的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春防期间共动员业务人员61人,民间防疫员69人,车辆26台,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六)上下紧密配合,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为保障市场流通领域的安全运行和人体健康。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市场监管整治力度,严格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消毒和查证验物。

(七)强化监督,规范指导。为确保春防工作落到实处,县动物疫控中心对全县五乡两镇的防疫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及时掌握防疫进度,了解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一)动物疫病预防免疫情况如下:

1、家禽免疫:免疫家禽2638羽。其中禽流感1319羽;新城疫免疫1319羽。

2、牲畜免疫:累计免疫牲畜口蹄疫67.48万头。其中羊w苗免疫57万只;牛w苗免疫10.36万头;猪w苗0.12万头;免疫密度为100%。牛出败疫苗9.2万头;注射羊痘疫苗66.27万只;注射牛a型口蹄疫疫苗1542头;注射无毒炭疽疫苗17.29万头;注射羊四联疫苗59.88万只;注射猪三联疫苗0.12万头。

3、耳标补戴和录入:新增牲畜补戴耳标及二次免疫录入二维码标识共314206枚,其中牛59724枚,羊254120枚,猪362枚。

(二)内外寄生虫驱虫及防疫消毒:驱虫515086头只,圈舍消毒46300平方米。

(三)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根据禽流感防控工作安排,从三月份开始各乡镇兽医站每周2次对东大滩水库、青海湖周边水域、金沙湾、沙岛等候鸟栖息地进行巡查,同时县站也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督查。截至目前共督查4次,巡回检查12次,出动车辆29辆(次)出动人员48人(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东大滩水库死亡黄鸭4只,经初步诊断为正常死亡,为防止污染,县站人员对死鸭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要求乡镇站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我县今年不发生禽流感疫情。

(四)疫病监测情况:为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严防疫情的发生,按照年初安排对规模饲养场、散养户的家畜进行监测,各种疫病监测工作现正在进行当中。

(五)免疫信息报送情况:集中免疫期间,我站进一步完善动物免疫信息周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的收集统计工作,并于每周三上报州牧科所。

(六)疫情上报情况:每月按时上报疫情报告,为准确掌握全县的疫情动态提供了体系保障。

(七)检疫监督情况:

1、屠宰检疫各类动物392头(只),运输检疫羊1607只,市场检验肉类31.37吨,检疫率及持证率均达100%。

2、认真组织开展仔猪、雏鸡引进专项整治行动,严厉地打击擅自从省外调入和无证经营畜禽行为。到目前为止出动检查37次;参加人员97人次;检查运载生猪车辆14辆,检查生猪167头;检查运载家禽车辆5辆,检查家禽80羽;接到社会举报4次,处理4次;堵回运载无检疫证明的生猪车辆3起,生猪24头。

(八)兽药市场检查情况:根据省农牧厅《关于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使用行为的通知》(青农医[20xx]20号)精神,会同州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就公布的假劣兽药名单及产品展开了全面的清查,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兽药经营门市部4家,动物门诊4个,小型养殖场1个,收缴销毁假劣兽药30余盒药物价值计484元。

1、春季家畜体质瘦弱,加之今年干旱导致弱畜因体质尚未恢复,群众对疫苗反应得顾虑较大,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牲畜决定注苗时间适当延缓,以免挫伤群众防疫积极性,影响了春防进度。

2、由于耳标掉标现象严重,有些牧民群众只愿意给牲畜注射疫苗,而不愿意给牲畜佩戴二维码标识,致使我县的动物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滞缓。

3、虽然应激死亡为少数牲畜,但由于其补偿经费数额有限,造成牧户对防疫工作有一定的抵触情绪,给防疫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4、防疫经费紧缺,影响防疫质量。

5、个别乡站业务人员少,导致防疫进度缓慢。

描写防疫政策宣传者心得体会总结四

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卫生等部门,制定、完善和落实相应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确保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努力把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从而将学校卫生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和落实晨检制度,加强对学生健康状况的监测。晨检工作应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及时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例如发热、全身疼痛、头痛、呕吐、咳嗽等)以及可疑传染病患者(请病假的学生应查明病因),及时报告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进行排查,以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班主任要利用晨会课、健教课时间,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同时要教育学生,进行自我观察,如有发热、全身疼痛、头痛、呕吐、咳嗽等身体不适时,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以确保早发现、早治疗。

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要与班主任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校长室及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人数、主要症状、密切接触者、已采取的措施等。防止瞒报、漏报、缓报现象发生。

学校除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以外,要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对患病学生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如发生暴发疫情或新病例持续不断等情况,要根据卫生疾控部门提出的疫情控制措施,经区局同意,在一定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人群集聚的大型室内活动,严防疫情扩散。要注意做好学校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和换气,保持空气新鲜;食堂不得购买无证食品;加强学生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增强学生体质,提高机体抵抗疾病的能力。鼓励学生有病及时就医并在家休息等。

学校要充分利用时间及各种形式,对学生集中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强化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还应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相关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描写防疫政策宣传者心得体会总结五

尊敬的领导:

在20xx年里,本社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及制度执行情况,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改善养殖及防疫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本社严格执行蛋鸡免疫制度,整体效果明显,但是对疫苗的存放和稀释环境重视程度不够,再次强调了对疫苗的废旧及遗留物的集中监管处理及存放和深埋。拟组织一次学们。

本社未发生过严重疫情,但在模拟报告中发现,书面报告主题不清,用词不当及叙事不清,电话报告中语音含混速度过快等问题,因此强调了用词的简洁明了。报告要素的准确无误。

总体可以,但有发现漏记补记情况,因此须加强责任心,严格档案制度。

有发现图省事,埋坑深度不够,生石灰厚度不达标,己作罚款处理。

本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但一部分员工对消毒药物知识及配好的"消毒液存放时间掌握不足,己在加强学习培训。

本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总体执行良好,但有部分技术类员工对一些不常见药物的休药期不明了,关键是未掌握药物的代谢过程和时间,需加强学习时间。

<>要作好详细记录,以备有案可查

各位领导,本社在新的一年里,一定会深化管理,加强员工培训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养殖,为全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描写防疫政策宣传者心得体会总结六

1、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教防组〔20xx〕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描写防疫政策宣传者心得体会总结七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挥令第8号及《关于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会新冠指字〔2020〕11号)要求,结合我县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筑工地节后复工人员流动性大、来源广泛、组成复杂,作业、居住等聚集性较强,是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之一,应严格落实赣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关于印发农业、教育、企业、建筑工地、商业网点五个专门工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新完指字〔2020〕17号)文件要求,要严防复工流入疫情,严禁复工扩散疫情。

(二)成立全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罗水养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统筹全县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环卫园林绿化照明等建设项目的节后复工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详见附件1)。

(三)各相关行业要按照“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联防联控”的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各企业、建筑工地要成立项目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加强培训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工地防控一线,全面保障人员配置,防控经费和设施物资,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按照“一个工地一个方案”的原则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区域消毒、巡回排查、人员防护、用工安排、管理机制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在我县建筑工地扩散蔓延,确保工地人员安全。

(一)复工条件

全县各类建筑工地必须具备“五个到位”方可提出复工申请: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已到位;已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了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建立了疫情管理体系,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员;设立专人专岗,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人员排查到位:工地人员必须建立用工计划,逐一登记、逐一排查,原则上只使用县域内人员,部分县域外管理人员、劳务工人应排查其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情况方可返岗,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在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返岗,杜绝疫情输入性、扩散性蔓延。疫情防控管制期间,每天更新人员变化情况。

3.设施物资到位:参建各方已配备不少于一周防疫需求的药品、消毒物品、医疗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和正常施工所需建筑材料;项目已设置单独隔离观察用房,满足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4.内部管理到位:一是工地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已实行与外界围挡24小时全封闭管理,每个封闭区域应单独设岗,每岗设2人以上门卫24小时值班,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对无法全封闭管理的线性工程,应设置施工区域的疫情防控警戒带,并配备专人专岗巡线管控。二是已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并对工地人员(含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务工人员)进行了登记造册,一人一档建立健康档案,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14天流动信息、实时体温等实名信息,实时完善项目人员信息档案台账。三是已对参建单位现场办公场所和工地人员相对集中的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进出车辆进行了全方位的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并保持卫生清洁、通风换气;起重机械等设施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四是宿舍已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4人,不得设置通铺。五是工程项目部应实行分散用餐、错时用餐制,人员配备独立消毒餐具,不得排队打饭买菜,不得集中就餐;工程项目设立食堂的,已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已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工程项目未设立食堂的,已选择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不得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不得在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六是工地生活垃圾已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并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分别运输和消纳。七是已对每个进场单位、人员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和防疫安全交底并监督落实。

 5.安全保障到位:一是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已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彻底的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和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等重点施工环节已检查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二是已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换岗、转岗及新招收工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在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分别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三是施工劳务单位已对所属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人员坚决不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四是建筑工地已落实围挡、硬化、冲洗、覆盖、洒水、绿(固)化“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达到《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dbj/t36—051—2019)第5.0.2条规定的检查评定合格等级以上。

(二)复工流程

2月10日起,全县错峰启动各类建筑工地复工申请受理工作。复工申请、报备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建筑工地用工计划表(附件4);企业复工备案表(附件2);建筑工地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5);会昌县房屋市政工程申请复工/联合核查表(附件6);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所有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8);外地返岗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9);节假日未离开我县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10);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具体流程如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会昌县项目复工备案表》。

2.复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会昌县项目复工备案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复查意见。

3.核查评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工复查意见后,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或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疾控等部门对复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评估,核查评估合格向相应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复工。

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重点疫区人员除外)应于计划开复工之日4天前到岗,各项目根据开复工需求,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按需分批逐步到位的原则,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2.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后应统筹安排其余人员有序、分批次返回,要全面排查每名返回人员,建立建筑工地人员健康卡并每日上报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3.具备复工条件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应在计划复工日前4个自然日通过网络等形式向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4.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开复工申请及复查意见后应主动服务、立即组织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或社区管委会、疾控等部门进行核查评估,核查评估合格后,施工单位再向相应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提交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方可复工。

5.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应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的问题,加强指导,待施工单位全面排查整改到位后再予复查。

6.复工申请未经同意前不得召集务工人员返回会昌,对身在湖北等重点疫区、工作地在会昌的务工人员,应告知其在省、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返回,返回后严格按规定集中隔离14天。隔离要求如下:对于有来自于外地返岗工作人员的建筑工地,必须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现场无法设置的可上报工作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投入使用前需通过县疾控中心验收,配合所在村(居)委会和疾控中心,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施工单位应当做好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服务工作,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人在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

(一)实行建筑工地分区段、分时段错峰复工。在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县域外的企业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回或前来我县,涉及疫情严重地区(如湖北省等)的企业(含设计、施工、监理等)和人员(含企业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等)一律暂缓组织复工和返岗。

实行分时段错峰复工的服务措施:2月10日起,县域内施工企业使用本县工人承建的项目原则上可第一批申请复工;2月24日起,县域外施工企业(不含湖北等重点疫区)承建的项目原则上可第二批申请复工。个别项目经排查确认无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管理人员、建筑工人或劳务人员的,可申请局部复工。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湖北等重点疫区企业承建的项目可申请复工。

(二)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采取网络、微信、电话办公等形式进行,避免人员聚集,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促项目早开工;有条件的项目、企业,应安排职工采用电话、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各项目涉及行政许可、专家论证审查、验收、备案的工作事项,可通过网络审查、网络会审等方式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提交纸质文件,申请单位应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一)企业层面

建筑工地在复工后,相关企业应继续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五个一律”要求。一是施工现场采取实名制管理,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出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来自重点疫区人员、车辆不得进入工地;二是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三是现场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区、临时隔离室,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按要求做好隔离和医学观察工作;四是出现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县疾控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五是对出差到重点疫区的,一律严格管控,不得进入工地,并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2.“五个不得”要求。一是项目开复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二是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消毒杀菌不得复工;三是未经复工安全检查、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及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不得复工;四是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得召集员工聚集开会,应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培训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发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病例应立即隔离,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

3.“三加强、两严禁、一优化”要求。“三加强”:一是加强工地环境卫生整治,要严格工地饮食、个人和居住卫生管理,保障饮用、洗漱等热水供应;二是加强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三是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尽量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两严禁”:一是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二是要严禁垃圾偷倒乱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一优化”:优化施工组织,实施分班、分组、分区域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防止交叉感染。

(二)行业层面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对行业内各类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机制运行、防控物资准备、内部管控等方面进行全覆盖巡查、督查。建立驻工地联络员制度,严格督促各方主体落实防疫措施,协调解决域内防疫物资和建筑材料采购的实际困难;督促各参建单位同时严格执行县政府、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疫情防控措施,一经发现有疑似病例,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发现未经核查擅自复工或经核查不具备复工条件擅自复工,疫情信息瞒报、谎报、迟报、不报的建筑工地,对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因监管人员在建筑工地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一线监管人员履职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感染,确保安全。

凡建筑工地人员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企业应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工地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县疾控部门开展疫情防治,需经县疾控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各工程项目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防控上报工作。批准复工后针对本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以及项目每日体温监测情况汇总表人员每日下午3点汇总上报至县住建局质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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