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违章帮教心得体会范本 煤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心得体会(二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19: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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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煤矿职工违章帮教心得体会范本一

大家好!

每当夜幕降临,在我矿宿舍园娱乐区是一幅多么美的画面,有年轻夫妻和小儿女们的嬉戏,有老年人运动健美操表演,有散步的,有锻炼身体的,有打球的,这不由让人们心境高兴起来,感受生活的美好和生命的伟大,然而突然有一名拄着双拐的伤残职工从这里经过,打破了这美好的宁静,让人高兴的心情不免增添了一点凄凉,不由的让我们又想到煤矿一个沉重的话题——安全。

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没有了生命人就没有了一切,生命出现了残缺和伤残,生命的过程是凄凉的、沉重的。煤矿是高危行业,井下恶劣的环境,潜藏着不安全的隐患,随时都有可能对职工造成身体的创伤,因此说煤矿工人生命和身体的完整是每个家庭幸福的源泉。关注生命,关注安全是我们整个矿区和每个家庭的根本。

如何确保职工生命安全,构建家庭的幸福和矿区的和谐,是煤矿第一的主题,永恒的主题,是每一个煤矿的管理者,职工家属第一的责任。 严格依法管理,是保证职工生命的根本。国家为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先后出台了《煤炭法》和《安全生产法》,对煤矿工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从而把保障职工的安全,提到了以人为本,以法律为依据的保证。做为对煤矿的管理者来说,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时时刻刻以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为目的,坚决杜绝违法开采,违规要求职工违章蛮干,坚决杜绝拿职工生命视为儿戏等违法违规的事情来。**年11月28日陈家山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就是因为煤矿管理者利益驱动,超负荷生产,造成通风能力不足,发生爆炸事故,168名矿工葬身于爆炸中,168名矿工的灵魂及他们的家属、亲人都在悲痛的呼唤煤

矿的持法者,管理者一定要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开采,依法管理,坚决杜绝出现出现类似的事故。因此说煤矿的持法者和管理者要坚决贯彻党中央以人为本,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为第一的指导方针,要克服利益驱动的小思想,真正树立起时刻为职工生命安全着想,不保证职工安全就不生产的大思想,想方设法提高煤矿的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减少职工的劳动强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为职工能够在井下安全的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

确保我们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国家和矿上无论从法律和管理的角度都提供了较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那么我们煤矿工人自己如何珍视自己的生命,来确保家庭的幸福呢?俗话说设备故障人失误,轨迹交叉出事故,改变物的不安全状况以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消除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最主要的手段。我们每一个煤矿工人要克服生产中的侥幸心理,在生产中要时时刻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对安全生产的注重提高到保命的地位,要意识到没有安全就可能没有生命,没有生命就没有了一切,在井下一定要按章作业,正规操作,坚决杜绝不安全的行为,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先积极地排查处理,确保安全后再生产。对井下个别职工的违章行为要坚决制止,要把制止违章放到对职工工友生命负责的高度来要求自己。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生产的能力,在井下要知道怎样才是安全的操作,怎么做才能保障安全,不要盲目蛮干,乱干瞎干,不要等到出了事故,才意识到自己的操作不当。

我听说一名职工在井下违章开小绞车,安监员制止他不听,他继续他的不正规操作,结果他受伤进了医院,那名安监员在医院碰到他,他痛心地说:现在想改正,也没机会了,胳膊断了。矿工同志们,多么痛心的表述,生命无返程,违章不能行,让我们好好的珍视生命,为了父母的嘱托,妻儿的牵挂,家庭的幸福,矿区的和谐,请杜绝违章行为吧,只要我们遵章守纪,安全生产,多出煤,出好煤,我们的生活一定越过越好,我们的矿区一定更加和谐美好。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有关煤矿职工违章帮教心得体会范本二

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互惠互利、诚信公平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煤矿转让合同书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一) 转让方:*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吴

(二)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转让公司煤矿概况

(一)转让煤矿的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二)转让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号:

(三)转让煤矿的地点及位置:该煤矿位于以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界限为准。转让煤矿的坐标范围,该煤矿的坐标为:采矿许可证划定的范围。

第三条 转让煤矿的财产及人员

(一)转让煤矿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筑物,构建物及其他附着物,供电、供水、排水、通风、通讯、生活、生产设施。

(二)转让煤矿的现有人员,本着去留自愿的原则,由转让方一次性结清工人账目。甲方留*名人员协助乙方工作,每人每月工资*元由乙方负责至公司完成交接事务。

第四条 转让煤矿的总价款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煤矿财产的总转让价款为*万元(大写;拾万)。

第五条 转让煤矿价款的支付

(一)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金(即定金)*万元(大写;万)。

(二)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金*万元(大写;万)同时完成煤矿的交接事宜。

(三)于*年*月**日前公司法人和全部股东更改同时向甲方支付转让金*万元(大写;拾万)

(四)前一次转让金以莎车县喀拉图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帐号;中国工商银行莎车县支行帐号:收到并开具收据为准,第二,三次转让金转存公司指定帐户,并同时于*年*月**日前完成法人及股东更改。

第六条 煤矿移交后的风险责任

(一)甲方于*年*月**日前将煤矿移交给乙方以后,该煤矿的全部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前项风险责任是指如下风险:

1、因乙方经营管理而要关闭该煤矿;

2、因乙方经营不善造成该煤矿的水灾、火灾、爆炸毁损事故; 3、因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煤矿停、关、转的;

4、因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煤矿灭失的。

(三)乙方接受煤矿后所发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并不免除应向甲方支付的转让金。

第七条 煤矿转让移交前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在未收到乙方煤矿转让金*万元前,有权继续以原煤矿的名誉对自己的矿井进行经营管理生产销售。

(二)甲方自行承担移交前煤矿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乙方不承担。

(三)甲方在煤矿移交前应当爱护好双方已清点盘点的建筑物,构建物及各种设备设施,保证移交财产的准确性,完好性。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应着手做好全矿的移交工作准备,并配合乙方做好接收准备,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应配合乙方做好煤矿的有关手续,变更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 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矿井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供电系统图,通风系统图等技术资料和印章,证件。

第八条 煤矿转让移交前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接受甲方煤矿前必须履行如期交付转让金。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在煤矿前,双方清点、核实、登记造表,确认转让的全部地面,地下建筑物及设备明细,便于移交时核对无误。

(三)乙方在接收甲方矿井后,自行组织矿井的生产经营人员配备,自行承担移交后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经营生产责任,如在此期间因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矿井的损失,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时,乙方乃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煤矿转让后双方的责任

(一)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转让金后于*年*月**日前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转让金后向乙方提供煤矿的生产图纸资料,清理原煤矿的债权债务,协助乙方原公司法人更改及股东变更手续,。

(二) 乙方于*年*月**日接收公司煤矿后,该矿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完成煤矿的改扩建及技改,乙方必须按期足额缴纳甲方的转让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交纳转让费,造成本合同不能生效时,应赔偿甲方损失。

(二)乙方在交纳首付转让金后于*年*月**日没法继续交纳第二次转让金,甲方所收取的乙方转让金不予退还,同时合同作废。

(三)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转让费价款时,应按未交价款的两倍支付甲方的违约损失。如到期*年*月**日乃未交清全部转让价款,除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损失外,甲方有权收回转让矿井的经营权和全部财产。

(四)甲方在移交前后悔,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按已交价款两倍支付乙方违约损失。

第十一条: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法人和股东更改的正常手续费均由乙方负责,采矿证的资源价款,植被恢复费除甲方已交外其余未交部分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时对乙方应付的转让价款由乙方向甲方另行出具“付款保证书”,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公证。

(二) 本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本合同生效条件成熟时生效,解除条件成熟时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三)本合同履行时出现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根据本座标的额,应向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合同签定地点;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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