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选读学习心得体会实用 阅读文献感悟(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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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文献选读学习心得体会实用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检索范围

1、 时间:1989-2011 2. 语种:中文、英文

3、 文献类型:期刊、学文论文、标准、会议论文

4、 检索关键词:公共资源的私有化(the privatization of the public resource)

检索工具

1、维普数据库 2.清华数据库 3.万方数据库 er

一、清华数据库

1、地名资源商业化开发的法律秩序研究 郭富青; 孙昊亮 【期刊】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6-03-10

2、几类特性物品的拍卖机制设计理论及方法研究 殷红 【博士】武汉大学 2005-04-30

3、公务用车“匿名化”问题研究 何芳 【硕士】湖南师范大学 2010-12-01

二、维普数据库 无相关文献

三、万方数据库 1学术论文

浅析当前公共资源“私有化”的法律缺失 中国科技博览 2010, (8) 上海城市公共空间私有化使用分析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09 公共资源的经济属性及其管理方法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009 2会议 基于多元化公共空间的共享社区建设思考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国外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及《国际城市规划》杂志编委会2009年会 2009年12月4日 3标准 无先关文献

四、读秀学术搜索

科恰班巴的水战:反对公共资源的私有化 《全球化世界中的城市 全球人类住区报告2001》

五、springer(the privatization of the public resource)

1、eugenics, the genome, and human rights daniel j. kevles medicine studies, 2009, volume 1, number 2,

2、the strategic value of growth and innovation 。.。develop a profound knowledge about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intricacies of service innovations to render a.。. 2009, open innovation in the financial services

3、the rhetoric of educational reform benjamin levin and jonathan young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olicy analysis, 2000, volume 2, number 2

六、 ebsco

1、the perfect storm and the privatization of public higher education ehrenberg, ronald g.。 change: the magazine of higher learning, v38 n1 p46-53 jan-feb 2006. (ej745662)

2、the corporation of learning: nonprofit higher education takes lessons from business. research & occasional paper series. cshe.5.03 kirp, david l.。 center for studies in higher education. 2003 22 pp. (ed503632)

3、privatization and public employees: the impact of city and county contracting out on government workers. research report 88-07 dudek & company.。 1988 60

七、 ei

1、grassroots privatization - the management challenge. slavich, denis m. (bechtel group inc, bechtel group inc) source: sloan management review, v 28, n 3, p 55-61, spring 1987

2、transition from common to private coasts: consequences of privatization of the coastal commons cabral, reniel b. (marine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s foundation, inc., marine science institute, university of the philippines, diliman, quezon city 1101, philippines); aliño, porfirio m. source: ocean and coastal management, v 54, n 1, p 66-74, january 2011

3、the debate on privatization of water utilities: a commentary rodriguez, raul (north 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 203 south st. marys, san antonio, tx, united states) sourc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v 20, n 1, p 107-112, march 2004

心得体会

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上了一个学期的“文献检索”的课程了,通过这一个学期的学习,我学到了很多对今后生活很有用处的知识。我前后一共学到了cnki、维普数据、万方、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专利信息网、中国标准全文数据库、springer、oclc、ebsco、ei、sci这十一个数据库的应用,学会使用这些数据库对我以后在查找文献方面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现在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身边有着成千万上亿的信息,而且这些信息的更新速度是非常快速的。我们如何能准确而快速地找到我们想要查找的信息呢?通过所学习的数据库就可以达到这个目的。 数据库虽然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方便,但是想要熟练地使用它还是要进行认真学习的,因为我们在查找有用信息的同时还要摒弃那些无用的信息。在学习之前,我也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上搜索过一些东西,认为搜索文献很简单,但是经过了一个学期的学习后,我知道我先前的想法是错误的。利用数据库检索文献是要了解很多事情的。例如:要知道各个数据库都有自己的那些特点,要抓准关键词,等等。最重要的就是要抓准关键词,因为输入不同的关键词检索出来的文献会相差很大,关键词选正确会大大提高检索的速度和质量,因此要快速而准确地找到自己想要的文献就一定要选好关键词,所以选好关键词是使用数据库首先应该学会的。

我通过学习和上网了解到,在中文检索中维普中文范围要小一些,主要就是期刊;万方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此数据库的论文质量都比较高,检索结果也十分详细,包括:论文题目、作者、专业、导师、单位、分类号、关键词、文摘等等;超星电子图书是非常有用的,很多很经典的图书,都可在超星图书馆上找到;中国专利信息网则是查找各项专利的有关内容的非常有用的数据库;在中国标准全文数据库中,使用者可以查看到所检索内容的全文,以便使用;ebsco是美国的一家私人公司,是全球最早推出全文在线数据库检索系统的公司之一,可以提供100 多种全文数据库和二次文献数据库:academic source premier(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和business source premier(商业资源集成全文数据库),academic source premier(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是世界最大的综合学术性跨领域数据库,提供近 4,700 种高学术水平出版物全文,其中包括 3,600 多种专家评审刊物。 收录范围横跨近乎每个学术研究范畴,提供的信息可回溯至 1975 年。此数据库通过 ebscohost每日更新;sci则是国际知名并且权威的数据库,在这个数据库中,我们可以查到各个领域的论文,研究成果,方便我们了解科技的最新发展,sci是非常有用的一个数据库,它收录了世界上基础学科里最好的文章。springer 出版公司是世界著名的德国出版公司,其网上出版系统springer link,该数据库收录期刊、丛书、图书、参考工具书等文献类型。内容涉及数学、物理和天文学、化学、医学、生命科学、工程技术、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地理、及经济、法律等学科,其中许多为核心期刊。

总之,经过这一个学期的学习,我对文献检索这个课程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也对如何选好关键词这个重点、难点有了一定的掌握。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必须尽可能多地掌握更多的信息,尽可能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所以掌握数据库的应用在我们今后的生活中会很有好处的。

有关文献选读学习心得体会实用二

我国民事立法采用民商合一的体例,海商法往往被看做是民法领域的一个分支,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海商法同样适用。但是,由于海上活动的特殊性,海商法对一些问题作出了不同于广义民法的特殊规定,使之颇具海商法特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草案)》的说明”中明文指出,海商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了它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同时它又有别于一般民事法律,因而被视为特别民事法律。

民商法;海商法;迟延交付;留置权;货运法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只要是《海商法》没有明文规定的,便遵照民商法理论来审理海事争议案件。本文从海商法与民法的密切联系作为切入点,依次从海商法迟延交付、承运人留置权等多个货运法角度探讨民法和海商法之间的融合。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的总和,每种法律制度都调整特定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根本依据。民法是私法,它所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而对于海商法的定义,人们众说纷纭,可以说,《海商法》所调整的关系是纵横交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条:“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从这条规定来看,海商法作为民法的分支,其所调整的领域主要包括海上运输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以及与船舶有关的社会关系,主要为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海商法与民法相比,具有明显特点,海商法虽然以海上运输和以船舶有关的特定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但其内容却涉及民法当中的各项基本制度。海商法中包括了与物权法相关的船舶自物权与他物权,与合同法相关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与侵权行为法相关的船舶碰撞,特殊的时效问题以及一些涉外法律适用规定。这种包容性是其他部门法所不能做到的,这体现了海商法与民法的亲密关系,体现了二者的融合。

我国《海商法》第87条规定:“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滞期费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没有付清,又没有提供当担保的,承运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留置其货物。”这条规定有一点颇具争议,就是对“其”的解释,到底是指债务人所有还是与债务人有牵连关系即可,在学界争议极大。

为此,我们引入《合同法》第315条的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使用的是“相应的”一词,即该条款注重的是货物与债务人之间具有的牵连关系,而不一定必须为债务人所有。我认为,对于海商法承运人留置权问题应该融合入合同法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贯彻了法律规定承运人,留置权的目的,也符合利益衡量所要求的法律原则。更能满足实践的要求[2]。加之我国已经逐渐注意了善意留置权制度的合理性,《海商法》第25条所规定的船舶留置权也没有要求标的船舶必须为债务人所有。所以,在承运人留置权问题上,应当融入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海商法》对于货物迟延交付的规定有着明显的漏洞,我国《海商法》第50条第1款规定: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付。何为“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如果承托双方迟迟不能达成共识,并且承运人违反直航适航义务,进而迟延交付给货方造成损害,货方如何以法律为依据向船方索赔,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合同法》第290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可见。承运人在运输期间的适当履行,表现为其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其义务和在合理的期问履行运送义务两种情况。但对于《合同法》第290条和《海商法》第50条的关系,学者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海商法》与《民法通则》、《合同法》是普通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海商法》对于迟延交付已有明确的规定,故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理应不予适用,《海商法》所规定的迟延交付的文字意义极其明确,不具有扩充解释的空间,对其进行司法解释无异于二次立法,不符合立法原则和程序”。也有人认为,《合同法》第290条应该适用,因为《海商法》第50条并没有对迟延交付进行确切定义,所以,《合同法》的规定仍然可以补充适用[7]。

此外,从举证责任上来看,在货物迟延交付上,海商法的规定也不尽完善。

我国合同法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如果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则货方在此情况下,只需证明承运人的迟延交付、自身遭受损失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可。

我国海商法未对货物迟延交付举证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海商法迟延交付的规则基础是过错责任制度,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迟延交付损害赔偿的货方,应该在以下范围内举证:承运人迟延交付货物、自身有损失、前述二者的因果关系、承运人具有不可免责的过错。我们知道,对于免责条款的举证,海商法第51条第二款规定:“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5]。”但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并不适用于迟延交付,在迟延交付的举证问题上只能参照民法的规定,所以,在实务中,由于在运输途中,货物在承运人的掌控之下,让货方寻找证据,证明承运人的过错是非常困难或者成本极高的,这对于货方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这明显违反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4]。

笔者认为,对于迟延交付问题,下个明确的定义是必要的,我国立法机关应当着力完善迟延交付制度的立法。如果基于目前的状况,我认为应当采取海商法合同法相融合的方法应对。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私法的基本法是民法,即《民法通则》。民法的原则性规定和各特别法的具体规定,共同构成了民法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有合同法、担保法等。而海商法的以问题为中心的、非逻辑化的、灵活的、唯用性的法律思维不同于民法思维具有特殊性;海商法以效率优先、航运秩序的倾向性保护、对契约自由的限制为其独特价值取向:海商法有其所独有的各种特殊的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既要看到海商法与民法原理的冲突,又要看到海商法的特殊性;既不能盲目地排斥其他法律的适用,也不能用其他法律代替海商法的适用。

[1]王利明,等。民法学(第二版)[m]。法律出版社,2008.

[2]傅廷中。海商法论[m]。法律出版社,2007.

[3]司玉琢。海商法(第三版)[m]。法律出版社,2012.

[4]司玉琢,李志文。中国海商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5]geofgoodsbysea(seventhedition)

[6]周琦,林源民。从承运人迟延交付的几种常见情况看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的缺陷[a]。海商法研究(总第3辑)[c]。法律出版社,2000.

[7]张文广。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确定标准之不足[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8(00)。

有关文献选读学习心得体会实用三

第二章 古典文献的体裁类型

文献的体裁,大体包括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文献内容方面的体裁,可分为著作、编述、抄纂三大类。文献形式方面的体裁,又可分为文书、档案、总集、别集、类书、政书、表谱、图示、丛书、方志等十多类。本章仅就其中与文字文献有关的常见体裁,予以论述。至于文学作品的体裁,是文学创作样式,乃文学专门研究的内容,不属文献体裁研究的范畴,特予略去,不加论列。

第一节 文献内容方面的体裁

我国古典文献内容方面的体裁,是指写书的内容来源不同,过去一般分为著作、编述、抄纂三大类。凡属前无所承,而是个人创造,才可称为“作”,或“著”、或“著作”;凡属前有所承,即个人凭藉前人的成果,只是据以提炼制作,编次整理,称为“述”,或“编述”;凡是集合纷杂的文献资料,加以分类排比编集的,称为“纂”,也称“论纂”、或“抄纂”。三者虽同为书籍,但其体裁形式和价值作用,则各不相同。

一、著作。属创造性的,价值高,作用大。如五经中的《周易》,诸子的老、庄、孟、荀、申、韩,史部的《史通》等,都属此类。

相传孔子曾经删《诗》、《书》,订《礼》、《乐》,赞《周易》,修《春秋》,整理过六经,他自己一再声称是“述而不作”。司马迁作《史记》,而他自己却不承认是创造,只认为是做了“编述”的工作,他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余所谓‘述’故事,整齐世传,非所谓‘作’也。‛东汉大思想家王充写作《论衡》,别人称颂他的书是著作,他却明确回答:‚非作也,亦非述也,论也。论者,述之次也(《论衡〃对作篇》)。‛“论”,是集合很多简策加以排比辑录的意思。可见王充是把《论衡》当作抄纂看待的。当然,这里有自谦之意,而我们还是应结合书籍,实事求是地做出评定。

二、编述。属改造性的,价值有高有低,作用有大有小,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五经中的《尚书》、《春秋》,诸子里的杂家,史部的《左传》,都属此类。我国古代文献,此类最多,作用最大,尤其是鸿篇巨制,在一定时期内,将庞杂的文献资料,作总结性整理,删繁撷要,复古通今,以新旧体例整理编写成通俗适用的另一种书,对人们接受、传播文化遗产和进行学术研究,其作用是很大的。如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各派学说思想横溢,散见各书,难以遍读,秦国吕不韦便利用门客的智力,将先秦诸子的学说思想,整理改编成《吕氏春秋》;此外,还有刘向的《说苑》,班固的《汉书》、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以及两汉的传注、六朝的义疏、历代的史部群书,都是这类体裁的重要文献。

三、抄纂。属资料性的,价值作用虽然有限,但其时代年限愈早,作用则愈大。经部如《论语》、《尔雅》,子部如《晏子春秋》,史部如《世本》等,都属此类。

抄纂是将过去繁杂的文献资料,按一定的性质分别抄出,汇合分类编为一书,力求尽量客观,摘录原文,不掺入抄纂者的主观意见,即不增减改动,遇有疑难,只能附加按语,并且标明材料出处。自唐代发明雕版印刷术后,文字传播日益广泛,抄纂的书也就日益增多,如唐代欧阳询等编的《艺文类聚》,宋代李昉等奉敕编的《太平广记》、《太平御览》,明代解缙等奉敕编的《永乐大典》,清代蒋廷锡等奉敕编的《古今图书集成》等类书,都是这类抄纂体裁的文献。

以上三类,从反映体裁发展的时代上看,大致汉代以前,著作居多,编述较甚;唐代以后,则抄纂占了上风。

第二节 编纂形式的体裁

一、总集。系统汇集多人的单篇诗文为一书,称为总集,与别集相对而言。它包括众人的一种体裁或多种体裁的文学作品著作集。我国古代文献典籍采用“四部分类法”,其第四大类称为集部。《四库全书总目·集部总序》说:‚集部之目,楚辞最古,别集次之,诗文评又晚了,词曲则其闰余也。‛

这种体裁产生很早,春秋时代的《诗经》是第一部诗歌总集,汉代刘向辑录的《楚辞》也是较早的一部诗歌总集。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总集类小序》中说:‚《三百篇》既列为经,王逸所辑,又仅《楚辞》一家,故体例所成,以挚虞《流别》为始‛。这说明纪昀也认为《诗经》、《楚辞》应为先秦时代的总集;而不能视为总集,则另有原因。所以确定总集始于西晋挚虞的《文章流别集》、李充的《翰林集》、刘义庆的《集林》,是其中较为著名的,但均已亡佚,今天所能见到的现存最早的总集,就是南朝梁萧统所编的《文选》。

总集按编辑体例,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包罗一个时代的全集,如《全辽文》、《全宋词》;一类是经过择优选精的选本,如《古文观止》、《古诗源》等。

总集按时代编排,又可分为通代和断代的两种:通代的是指汇集几个相连历史朝代诗文总集,如《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上起上古,下迄隋代;断代的是指汇集一个朝代的诗文总集,如《唐文粹》,收录唐代诗文。

总集作品体裁编排,又可分为:一是专辑历代同一体裁的文字作品总集,如《历代赋汇》,收录先秦至明代的赋,是按集历代赋体作品最完善的总集;二是专辑一代某一体裁的文学作品总集,如《全唐诗》;三是汇纂多种体裁的文学作品总集,如《文苑英华》等。

以上这些都是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标准,对总集进行划分,难免互相交叉重复,当涉及到某一具体总集时,则只能以一种标准来进行划分界定。

总集的作用,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集部总序》中说得很清楚:‚一则网罗放佚,使零章残什,并有所归;一则删汰繁芜,使莠稗咸除,菁华毕出,是固文章之衡鉴,著作之渊薮矣。‛就是说,总集既可把散佚的、零星的作品集起来,又可做一些鉴别删选的工作,去其芜杂,取其精华,使它成为一个文章的总汇。由于一些大型的总集搜罗材料比较完备,有的成书较早,因此保存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古代文字文献,甚至不少是后来亡佚的材料,这对古代文学文献的辑录和校勘,有很大的参考和使用价值。

二、别集。汇集个人多种文体作品为一书,称为别集,与总集相对而言。多数别集都是汇集文学作品,有的别集则还包括论说、奏议、序跋、书信、语录、传记等,内容较为宽泛。

别集一般认为起源于东汉。《四库全书总目·别集类小序》说:

‚集始于东汉,荀况诸集,后人追题也,其自制名者,则始于张融《玉海集》,其区分部帙,则江淹有前集,有后集;梁武帝有诗集、有文集、有别集;梁元帝有集、有小集,谢朓有集、有逸集,与王筠之一官一集,沈约之正集百卷,又别选集略三十卷者,其体例均始于齐梁,盖集之盛,自是始也。唐宋以后,名目益繁。‛

纪昀也说别集始于东汉,盛于齐梁。

别集和总集一样,也有全集和选本之分。汇集一人全部作品的别集,如唐柳宗元的《柳河东集》;收录一人部分作品的选本别集,如晚唐皮日休的《皮子文薮》等。

传世的古代别集,多为后人所编,经过传抄,内容常有出入。唐人诗集,大都不分类,也不分体。宋人编定唐人别集时,喜欢分类,明代刊行时,又喜欢分体。所以,今天我们见到的这些唐人别集,已经不是其原来面貌。

别集系统、完备地收录了一个作家的全部作品或大部分作品,这为研究一个作家的生平思想、风格,以及其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成就等,提供了第一手的基本材料。别集对保存作家的作品,具有重要价值。别集也是编辑总集的基础和主要依据。总集在收录作品时,往往有遗漏和错讹,因而别集又可用来校补总集的遗漏,订正总集的错讹。

集部书还包括文学批评部分,如钟嵘的《诗品》、刘勰的《文心雕龙》,均是古代重要的文学理论著作。此外还有诗话、词话。我国古籍中,集部书,特别是别集相当庞大,据《清史稿·艺文志》与《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载录,共收别集类书目4575部。另据有关资料载,曾有学者检索国内各大图书馆收藏的书目卡片,得清人诗文别集目录约13000余种。

三、类书。是指汇抄古籍中的史料典故、名物制度、诗赋文章、俪词骈语,按照类别或韵部编排,以供检索的书。《四库全书总目·类书类小序》说:‚类事之书,虽兼收四部,而类非经、非史、非子、非集,四部之内,乃无何类可归。‛由此可见,类书收集的资料甚为广泛。正由于类书内容广泛,规模宏大,因而有人把它视为我国古代的百科全书。事实上,它与现代百科全书,仍有很大差别。类书只是汇集资料,述而不作,即采辑前人著作中的单词、只句、片段、零篇,以至整本书籍,加以编排而成,而现代百科全书则是知识的总汇,每一条目,都是按一定观点写成的完整文章,是述而有作;类书都是汇抄以往陈旧的材料,现代百科全书则要求反映最新科学研究成果;类书分章摘句,汇集成书,只是词句的堆砌,往往不相连续,不成片段;而现代百科全书中的一些条目,则可作为小册子或专书单独出版,并附有参考书目,所以类书和现代百科全书并不相同,不可同日而语。

我国类书产生很早,三国时魏文帝曹丕命诸儒编成《皇览》,这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类书,只可惜,唐代以前的类书都已亡佚。现存类书,最著名的有唐代的《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初学记》,宋代的《太平御览》、《册府元龟》,明代的《永乐大典》,清代的《古今图书集成》等。

类书大体可分为综合性类书和专科性类书两大类。综合性类书,即百科性类书,内容广博,各科均收,如《艺文类聚》、《古今图书集成》等;专科性类书,亦称专门性类书,只收一类或几类的专门类书,如专收小说的《太平广记》等。

类书除少量的按韵部编排外,大多按类别编排。其分类体系,历代大致相同,不外是“天、地、人、事、物”五大部类。现在看来,这种知识分类体系是很不科学,较为紊乱的,但是只要我们熟悉其分类方法和标准,还是可以很快掌握利用的。

类书编纂的目的,原来主要是,为满足封建帝王、贵族子弟临事检索、熟习典故的需要,也有专供文人学士写作诗文,参与科举考试之用。而类书流传到今天,则还有以下几种功能:

1、搜集和查找古代文献资料;

2、查找诗文典故的出处;

3、考证事物的起源;

4、辑录佚文;

5、校勘古籍。

四、丛书。汇集多种单独著作,冠以总名编成的书,称为丛书。又称汇刻、合刻、丛刻、丛刊、丛搁、丛编、类编、全书等。凡收入丛书的著作,仍保留其原书的作者、书名及体例,被称为丛书子目,多的可达数千种,少的却只有寥寥几种。

丛书,一般认为起源于南宋俞鼎孙、俞经编的《儒学警悟》。此书辑成于宋嘉泰元年,直至宋1922年武进陶湘始为刊行,刊刻前,一向只有抄本流传,从辑录年代看,应为我国辑成最早的丛书。而左圭的《百川学海》,刻于宋咸淳九年(1273),晚《儒学警悟》72年,却是我国刻印最早的丛书。宋元所刻丛书,已极为罕见。丛书刊刻之风,自明代才悄然兴起,至清代而臻极盛,所刻丛书,颇具特点。①有以收集罕见之书著称者:明代的如《古今说海》、《范氏二十一种奇书》、《今献汇言》、《稗海》、《宝颜堂秘籍》、《汉魏丛书》等。清代前期的,首推鲍廷埔《知不足斋丛书》,择取有价值的传抄本、未刊稿本,以及行业久远旧版散亡的刻本,经校入集,传世较多的书一概不收。嘉庆时,顾修刻《读画斋丛书》,所刊均为知不足斋所未收者。此外,曾先后今鲍氏丛书之例的还有蒋光煦《别下斋丛书》、《涉闻梓旧》,潘仕成《海山仙馆丛书》,伍崇耀《粤雅堂丛书》等。②有以校勘精审著称者如干隆时卢文绍的《抱经堂丛书》、毕沅的《经训堂丛书》、卢见曾的《雅雨堂丛书》,嘉庆时吴骞的《拜经楼丛书》、孙星衍的《岱南阁丛书》、《平津馆丛书》,以及阮元的《文选楼丛书》等。③有以广罗旧籍著称者:明代的如《顾氏文房小说》、吴官的《古今逸史》,明末毛晋的《津逮秘书》,清初曹溶的《学海类编》,干隆时所辑《武英殿聚珍版丛书》,嘉庆时张海鹏据《津逮秘书》增为《学津讨原》,并另编《墨海金壶》,道光时都松年的《宜稼堂丛书》,咸丰间胡廷的《琳琅秘室丛书》,光绪间陆心源的《十万卷楼丛书》、黄丕烈的《士礼居丛书》,黎庶昌的《古逸丛书》,蒋凤藻的《铁华馆丛书》等。

丛书种类,大体可分为综合性和专科性两类。综合性的丛书,如《四库全书》、《四部丛刊》、《四部备要》等。专科性丛书,如《古今说海》、《疆村丛书》、《晚清文学丛钞》等。

丛书数量较多,规模宏大,一般都搜罗了大量古典文献,而且还汇刊了不少罕见的文献,对古典文献的保护和研究,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丛书是校勘、考证古典文献的重要依据,因此,整理古典文献时,常要查考有关丛书。

有关文献选读学习心得体会实用四

文献检索综合实习报告

课题名称:微博与营销

班级:09营销1班

姓名:刘冰琪

学号:0920010110

二 0 一二 年 五 月

检索范围:

1、

时间:20010—2012

2、

文种:中、英

3、

文献类型:期刊、专利、标准、会议论文

4、

检索词:微博(microblog)、广告(advertisement)、营销(marketing)

检索工具:

1、

维普数据库

2、

清华数据库

3、万方数据库

4、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

5、

springer

6、

ebsco

7、

ei

8、

检索结果

一、维普数据库

(题名=微博

文摘=营销)

1、 网络水军:微博营销中的“灰色阴影”

张筱筠 连娜

新闻界-2012年1期

2、 浅析微博的经济效益与盈利模式

贾若曦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6期 3. 谈微博的影响及对策

付志峰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6期 4. 微博营销的盈利模式探析

尹蓓

新西部:下旬·理论-2011年10期 5. 微博与商业

生意通-2011年12期

二、清华数据库

(关键词=微博

并且包含=营销)

1、 2. 3. 4. 微博广告传播的议程设置效果分析

方潇

大众文艺 2011/16 社交网站广告与微博广告比较优势分析

汤涛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 2011/05 新浪微博“钱”景如何——新浪微博盈利模式探析 赵美涵 新闻传播 2011/03 刍议微博盈利模式

贺佳莹,吕廷杰

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 2012/02

三、万方数据库

1、 期刊(全选)

(微博营销)

1)微博营销:网络时代的图书营销新体验

刘涛

高健 2)微博营销的病毒特征及应用策略分析

祝映莲

3)浅析国内微博营销面临的挑战 孙擎

2、 标准(全选)

(标准名称=微博

关键词=营销)

无相关文献

3、 会议论文(全选)

(标题=微博

关键词=营销)

1)微博营销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研究

辽宁大学商学院,辽宁沈阳,110136

四、人大报刊复印资料

(标题=微博

关键词=营销

正文=广告)

1、微博营销——数字时代旅游景区(点)营销的新途径

张树萍/王西荣/孙贤斌

五、springer (microblog and marketing)

1) a review of microblogging marketing based on the complex network theory

rui wang, yongsheng jin and feng li 2) corporate tweeting: analysing the use of twitter as a marketing tool by uk trade publishers

anne thoring 3) a weighted multi-factor algorithm for microblog search

lulin zhao, yi zeng and ning zhong 4) mining tribe-leaders based on the frequent pattern of propagation

zhaoyun ding, yan jia, bin zhou and yi han

六、ebsco (microblog and marketing and advertisement)

1、 marketers suit up with twitter and facebook for social

bowl (cover story)

steinberg, brian schultz, e. j. 2. for morgan stanley, tweets are preapproved static text available hosford, christopher. 3. winners & text available

tobias, conan. 4. logging off of job text available

frauenheim, 5. for super bowl xliv advertisers, synergy is the name of the only available

elliott, stuart

七、ei (microblog and marketing )

1、 the study of microblog marketing based on social network analysis

zeng, weishi 2. the potential marketing power of microblog

sui, yue 3. towards social recommendation system based on the data from microblogs chang, pei-shan 4.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ollowers number and influence of microblogging

wang, rui 5. twitter power: tweets as electronic word of mouth

jansen, bernard j.

八、

(微博营销

论文)

1、“戴尔”的微博营销

杨宇

2、浅谈“微博”的兴起与网络营销价值

张阳 黄峻磊

3、浅谈微博的价值与营销策略

廖信伟

谢云天 4.微博营销:网络时代的图书营销新体验

刘涛 高健

学习心得

这门课程给我带来了不少收获。文献检索课程是高校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门课程, 是素质教育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当代大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文献检索教育是培养我们大学生的信息意识,使我们掌握用手工方式和计算机方式从各种文献或互联网中获取知识和信息的一种科学方法学,是信息素养教育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是大学生素质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高校的文献检索课作为我国高校情报用户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学生学习信息知识、掌握信息检索技术、普及信息素质教育的基础课,它和外语、计算机等一样是当代大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所以,对我们来说,文献检索十分有必要。而且我们必须好好掌握这样一门课程。

文献检课程从第七周开始,到十周结束,在这期间,通过网络学习,我们对计算机检索基础知识、中文数据库检索、专利基础知识及专利数据库检索、常用英文数据库检索等检索知识和方法有了一个深刻的了解;通过上机实验,我们经过实际操作,对清华数据库、维普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以及springer数据库、ei village 2 数据库等各类中英文数据库都加深了印象。同时,学习了具体的文献检索知识,对于我们的日常的学习和工作也很有帮助,例如,当我们需要查询专业课程的相关文献用以学习的时候,我们便可以利用这些文献检索数据库来搜索到我们所需要的论文和书籍。另外,在必要的时候,为了方便搜索,我们还可以在网上申请个人图书馆,专门查询一些自己所需的不易随便下载的文献。

学习了文献检索这门课程,我才发现,通过图书馆的电子资源,我们可以查询到许许多多的有用文献,对我们的学习具有相当大的作用,另外,还让我形成了借助这些数据库进行自主学习的习惯,只要有需要,我就会在这些数据库中查询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用来丰富自己的综合知识。可以说,通过文献检索的学习,我了解到了很多我以前所不知道的东西,以前在需要学习资料的时候不知道在哪里找,而现在完全不用茫然无头绪了,各种数据库所包含的强大的检索功能和丰富的信息资源,给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当然,文献检索这门课程很有用,可是要学好也不是很容易,我们必须多练习、多搜索,经常去查询、去摸索,并且要仔细的静下心来学习,只有真正熟悉了各种数据库的检索方法,掌握正确的检索方法,才能够快速而准确的找到自己真正所需要的文献资料。感谢老师的耐心教学,感谢同学们的热心指导,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顺利完成了这门课程,并学到许多有用的东西。

有关文献选读学习心得体会实用五

1、尽管直接引用在医学论文写作中比较少见,但是对于原始资料的改写却很常见。

如果使用了他人的思想和成果,就需要在正文里注明出处,并将其列在文章最后的文献列表里。

2、参考文献不仅是对他人贡献的一种承认,也可进一步引领读者获取其他感兴趣的文献中的信息。

另外,文献还给编辑提供了审稿人信息,并显示了作者对本专业领域的熟悉程度。

3、大多数作者会收集超出稿件所需要的文献。

从所有文献中立刻筛选出相关文献比较困难。

评述文章因包含大量信息,所以含有很多文献,而研究论文则不同,它应当只列出最相关的文献,并且为使读者容易阅读,应尽量将文献数量控制在合适的或期刊要求的规模。

4、最相关文献通常是期刊论文、书籍和博士学位论文。

会议摘要、会议论文集、个人通信和未出版的数据可以在文中以括号引用,但这些文献一般不列在文后的参考文献里,通常只能用来支持研究结果,而不应用来支持任何重要的结论,不能作为最相关或有效的文献。

为降低文献数量,引用原始文章并选择最重要的、水平最高的或最近的论文,而不是列出关于某个话题的所有论文。

应当引用第一手资料来证实特定的研究结果,此类资料是经过同行评审出版的科学家的原始数据、结果和理论。

在主题的概述中,也可使用评述文章,意在提供关于某个主题的全面概述。

5、参考文献的档次。

其实,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理论上来说,发表的结果应该都是可以信赖的,文献不应该有档次问题。

一篇science文章引用1-2份杂志的文献,也很正常。

但是,事实上有些审稿人还是比较注意这个问题。

我的建议是,如果你发表高质量的论文,并且引用if较低杂志的文献,可以引用,最后不要做为你论文的重要依据。

6、医学论文需要引用参考文献的情况:

(1)引言:只引用最相关的文献。

尽管需要多少背景信息取决于读者,但是不要进行综述。

只引用最近、最重要、一流的、尽可能接近第一手的文献。

在合适的情况下考虑引用评述文章。

(2)材料与方法:为研究中使用的材料或方法引用第一手文献,包括发表在高影响力期刊上的方法,而不是详述那些方法的细节。

(3)结果:需要引用文献的陈述通常不在结果部分,而在讨论部分,例如:与前人研究的对比。

但是,如果一个简单的对比不适合在讨论中出现,也可以写在结果中,这样就需要引用文献。

(4)讨论:尽管研究结果是主要话题,但需要在一个广泛的范围内来讨论结果。

这意味着需要引用文献来对比研究结果,参考其他研究对结果的`解释,或借用其他文章来说明结果的重要性。

有关文献选读学习心得体会实用六

[1]徐静。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探析[j]。企业导报。20xx(15) :22-25.

[2]张明霞。李云鹏。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xx(20):40-43.

[3] 路秀平。任会来。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现实选择 [j]。 会计之友 (上旬刊)。20xx(12):89-92.

[4]马海波。英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特色比较研究[j]。财会学习。20xx(10):18-22.

[5]陈长宏。陈环。张科。论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性[j]。现代农业科技。20xx(12):112-114.

[6]黎勇平。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与企业市场价值的相关性研究 [j]。 南华大学20xx:33-34.

[7]刘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西北大学 20xx.

[8]周新颖。我国煤炭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南华大学 20xx.

[9]刘尚林。公梅。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选择[j]。财会月刊。20xx(36):68-71.

[10]金曼。我国社会责任会计核算体系的研究[d]。上海海事大学 20xx.

[11]陈锡江。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 20xx.

[1]吴水澎,陈汉文,邵贤弟。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与启示[j]。会计研宄,20xx(5):2-8.

[2]林钟高,郑军。基于契约视角的企业内部控制研究[j]。会计研宄,20xx (10): 53-60.

[3]杨雄胜。内部控制理论研宄新视野[j]。会计研宄,20xx(07): 49-54+97.

[4]林斌,饶静。上市公司为什么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一基于信号传递理论的实证研宄[j]。会计研究,20xx (2): 45-52.

[5]刘志梧,许良虎。内部控制概念口径分析及内部控制评价指标框架构建[j]。财会月刊,20xx (04): 52-53.

[6]池国华。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的功能定位与系统构建[j]。管理世界,20xx(06):172-173.

[7]李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研究[j]。统计与决策,20xx(22): 176-178.

[8]孙志梅,李秀莲,王昕。基于ahp法的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财会通讯,20xx (19): 23-25.

[9]蔡吉甫。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宄,20xx(02):85-88.

[10]杨有红,毛新述。自愿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用性研宄[a]。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首届内部控制专题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20xx: 13.

[11]黄新銮,梁步腾,姚杰。中美内部控制法律框架的比较与借鉴[j]。会计研宄,20xx(9): 88-91.

有关文献选读学习心得体会实用七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简单地说就是在参考一系列的参考文献后,对文献进行相关的整理融合,加入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融会贯通,进而分析评价,形成的一种文体,这种文体与一般性的研究论文存在明显的差别。

1.文献综述的格式

文献综述,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文体,与一般性的研究性论文不同,格式也存在很大的差异,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的是研究的方法和研究的结果,文献综述与研究性论文相比,更多地介绍地是与论文主题相关的资料、进展、展望及评价。文献综述的写作格式与研究性的论文相比,更为多样化,通常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在写文献综述的时候,可以结合这四个部分的要求和规则拟定一个简单的提纲,进而根据提纲进行相关的写作任务。

前言,前言就是要用相关的简明扼要的文字对写作目的和写作的必要性进行叙述,并概括相关的概念性内容,提及研究的范围和领域,阐述问题研究的现状和研究动态,对于目前大家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和讨论也要进行概括。前言部分以概括性为主,一般200-300字就可以了,最多不要超过500字,简练精悍即可。

正文,正文是文献综述写作的重点内容,写法上没有严格的要求,也没有太固定的格式标准,但是需要准确地表达出想要表现的内容,形式上可以根据作者的需要进行创造性地改革。正文部分,需要包括论据和论证,提问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个需要对前人的观点和看法及相关的理论依据进行分析和比较,进而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得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建议从背景,研究现状,发展方向进行详细了解分析。正文部分不是要求大段地写,可以根据内容的层次性分为若干个小标题进行论述。

结论,结论是对正文部分内容的整体性总结,根据所参考的各种观点进行分析评价,进而提出自己的看法,对于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方向提出自己的认识。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文献综述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参考文献不仅能够体现作者的阅读范围和阅读领域,还能够很大程度上体现作者的研究广度和深度。参考文献以近几年的文献为主,过早的过老的参考文献一般没有添加的必要。

1.文献综述,大多数院校都要求学生在开题之前交上来,以便选题报告有可靠的依据;

2.文献综述的写作中,参考相关的文献是必不可少的,对于研究生而言,需要阅读的文献至少不少于30篇,这些文献要全面,要可靠,要客观;

3.文献综述中,作者要将自己今后的研究方向及前人的研究成果,这个领域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整体的发展走势有一个详细的说明,中间要掺杂自己的观点;

4.文献综述写作,要保证条理清晰性,文字通顺性,语言的凝练性;

5.文献综述的写作中,文献资料的运用要恰当,文献资料的参考要合理,这些资料一定要与文章主题相关;

6.文献综述中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是极为必要的,自己的观点要与参考文献的观点分开,以鼓励学生研究问题,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7.文献综述的写作字数也有严格的要求,一般要求3000字以上。

1.参考文献要全面

所参考的文献资料一定要全面,这是文献综述写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随便的文献资料的拼接会对后期的文献综述的写作带来麻烦和困扰;

⒉ 参考文献要具有可靠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的重要性决定参考文献必须可靠,必须科学,错误的观点会使整篇论文的写作偏离正确的方向,因此,在引用参考文献的时候一定要极为注意;

⒊引用参考文献的同时要忠于参考文献

文献综述,作者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是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在写作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楚作者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不可混淆,更不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参考文献的观点进行修改,此外,还要注意参考文献的引用是否恰当,是否正确。

⒋ 参考文献不能省略

参考文献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部分科研论文可以省略参考文献,但是文献综述的参考文献是绝对不能省的,在写参考文献部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些文献一定在是文章中引用过的,能够反映作者阅读范围的。

5.文献综述需要注意篇幅的控制

文献综述的篇幅和字数有一定的要求,切忌空话,虚话,这样会造成文献综述的重点不突出,主题不集中,很多同学误以为文献综述就是参考文献的罗列,其实不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作者进行相关的整理和归纳总结。

有关文献选读学习心得体会实用八

我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同时,结合该法第268条和第276条的规定,我国《海商法》实则构建起了以侵权行为地法为主、法院地法和船旗国法为辅,同时优先适用所缔结的国际条约并以国际惯例作为补充,且此两者不得与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相违背的涉外民事关系中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规则体系。本文中,笔者将暂且不论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适用问题,而先就上述《海商法》第273条三款法条规定的“阶梯式”的法律适用规则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情况逐一进行解析,以期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中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规则进行全面评析。

根据《海商法》第273条第1款规定,一般情形下发生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法律适用规则构成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中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法律适用“阶梯”的第一层;并且,结合上述法条第2、第3款的规定,此处所谓的“一般情形”应当即是指在一国领海或内水中的、不同国籍船舶之间的情形。至于整个《海商法》第273条对这一“一般情形”所作的具体限定是否合理、恰当,笔者将在后文中再进行解答;在此,仅就侵权行为地法作为我国涉外民事关系中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规则所确定的最基本的准据法的成因进行分析。

笔者认为,将侵权行为地法作为涉外民事关系中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普遍适用的准据法的基础无疑是基于船舶碰撞构成侵权行为的法律性质:无论是根据传统的船舶碰撞定义即1910年《统一船舶碰撞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第1条的规定,还是根据前述《里斯本规则》第1条对船舶碰撞定义所作的最新界定,船舶碰撞实则即是船舶之间或者船舶与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之间,发生了直接的、实质的接触或者间接的、诸如浪损等情形并造成了生命或财产上的损害结果,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是因为加害船舶(加害船舶上的船员)主观上至少存在过失,或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条件和海上风险。由此可见,船舶碰撞的构成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所要求的区别于“事实”的“行为”、区别于“违约”的“违反法律”的行为以及在一般情形下以存在过错为前提而在违反法定义务的情形下则不以过错为前提的构成要件全然相符,因此其作为一种发生在海上的、典型而又特殊的侵权行为的法律性质毋庸置疑。

船舶碰撞的侵权行为的法律性质的确定为其在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奠定了基础。正如法国学者巴迪福所说,“侵权行为地法,乃国际私法上最早确立的原则之一”,在涉外民事关系中,自13世纪宗教法学者和法则区别说学者创立传统的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规则以来,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逐渐被上升到一种原则的高度并且长期以来一直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接受。因此,船舶碰撞作为一种特殊的海上侵权行为,将侵权行为地法作为其损害赔偿所适用的最基本的准据法自是理所应当。

根据《海商法》第273条第2款的规定,公海上发生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法院地法以取代侵权行为地法的法律适用规则构成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中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法律适用“阶梯”的第二层;并且,结合上述法条第3款的规定,此处发生碰撞的应当为不同国籍的船舶。该法条条款的规定较之第273条第1款规定的差别在于,将船舶碰撞的发生地进一步限定在了公海的范围内,即是专门针对在公海上发生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所作的规定。至于这一条款为何以法院地法取代侵权行为法作为发生在公海上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所适用的准据法则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其一,侵权行为地法无法适用于在公海上发生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有关规定,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所有,也不属任何国家管辖和控制的范围。因此,当船舶碰撞发生在公海上时,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得作为相应的船舶碰撞发生地即侵权行为地法适用于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然而,公海不属任何国家管辖和控制,并不意味着在公海上发生的船舶碰撞中的受害船舶一方因此即无法在任何国家起诉而使得其权利无法得到救济;同样地,在法律适用上,亦不能因为船舶碰撞发生地在公海且公海上又不存在主权国家的立法而使得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无法可依。所以,当侵权行为地法无法适用于在公海上发生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时,应当取代以其他恰当、合适的法律适用于上述涉外民事关系。

其二,法院地法较之船旗国法更适宜适用于在公海上发生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一方面,当船舶碰撞发生在公海上而不存在任何国家的法律可以作为侵权行为地法予以适用,同时由于相撞船舶国籍不同故亦不存在共同的国籍国法即船旗国法予以适用时,受诉法院适用其最熟悉、最常用的本国法即法院地法对上述情形下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进行审理自是情理之中。另一方面,由于相撞船舶国籍不同,所以倘若适用船旗国法则会出现适用加害船舶船旗国法还是受害船舶船旗国法的争论。对此,理论界始终未能达成统一,而世界各国立法的规定亦各不相同:有的国家立法主张适用加害船舶的船旗国法,例如韩国1962年《涉外民事法律的法令》第46条2款的规定;相对地,有的国家则主张适用受害船舶的旗国法;此外,例如《德国法律适用法》第17条2款的规定,还有的国家甚至只是笼统地规定了应当适用船旗国法,却并未具体明确应当以何者的船旗国法为准。由此可见,当船舶碰撞发生在公海上且相撞船舶的国籍不同时,适用船旗国法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的立法中都尚且是不成熟的、不完善的。因此,笔者认为,在同样是须取代侵权行为地法以适用于公海上发生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情形下,应当以法院地法更为适宜。

根据《海商法》第273条第3款的规定,同一国籍船舶之间发生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以取代法院地法并拟制作为侵权行为地法的法律适用规则构成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中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法律适用“阶梯”的最后一层;并且,根据该条款自身的文义,无论船舶碰撞是发生在一国的领海或内水还是发生在公海上,只要相撞船舶的国籍相同则一律适用其船旗国法。在此,暂且不论我国《海商法》这一规定的优劣,先就船旗国法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中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意义和作用进行解析。

一方面,同一国籍船舶之间发生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的优越性显而易见:其一,由于但凡在可航水域航行的船舶均须悬挂国旗,因此只需通过船舶所悬挂的国旗即可以明确该船舶的所属国并且确定其船旗国法,使得以何国法作为船旗国法予以适用的问题十分易于得到解决。其二,由于相撞船舶为同一国籍,因此适用船旗国法即其共同的国籍法使得法院无论是对船舶碰撞侵权行为的成立还是对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的确定都能够得到一致的结果,而这实则亦正是国际私法始终追求的目标。其三,船旗国作为船舶的登记或注册国,其与船舶之间往往具有比较紧密的联系。船旗国在对船舶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的同时,船舶的所有人、营运人及其他船员亦对船旗国关于海上运输的法律和政策较为熟悉。因此,适用船旗国法对于国籍相同的相撞船舶双方而言更有利于其预见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结果,同时亦有利于争议的快速和顺利解决。

然而,另一方面,尽管船旗国法的法律适用规则的优越性十分显著,但其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弊端,尤其是方便旗问题和光船租赁问题给这一法律适用规则的科学性、合理性造成了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使其饱受诟病。在悬挂方便旗的情形下,尽管船舶悬挂了某一国家的国旗,但船舶与该国之间实则并无真正的实质联系并且该国亦不会对船舶进行良好的、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因而对发生在悬挂同一方便旗的船舶之间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既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同时亦会因为船旗国法本身的落后和不完善而无法切实保护受害船舶一方的权利或者给予加害船舶一方应有的惩处。而在光船租赁的情形下,包括雇佣船员在内的有关船舶经营和管理的权利均由船东转移至承租人处,即由承租人而非船东对船舶行使完全的控制权。由此,一来船东与船舶之间的联系变得非常微弱,而由船东对船舶进行登记的原登记国与船舶之间的联系亦随之被淡化;二来承租人所属国的海事机关则因为承租人对船舶行使完全的实际控制权而开始介入到对船舶的行政管理中。因此,对光船租赁情形下的船舶之间发生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即对船舶享有所有权但不行使任何实际控制权的船东的所属国法律是明显不合情理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同一国籍船舶之间发生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的法律适用规则并非必然可取,尤其是在海上货物运输实践中方便旗问题和光船租赁问题普遍存在的情况下,盲目固守这一法律适用规则只会越发偏离其本应实现的法律价值。与此同时,这亦就回答了笔者在前文中所留下的一个问题,即我国《海商法》第273条对应予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一般情形”所作的具体限定是不合理、不恰当的;而侵权行为地法应当普遍适用于发生在一国领海或内水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而不论相撞船舶是否为同一国籍。

通过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中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规则的总体情况的概述和其中主要问题的评析可以看出,我国《海商法》第273条“阶梯式”的法律适用规则体系在整体设计上是科学的、合理的,但其中仍有缺陷和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具体建议为:发生在一国领海或内水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发生在公海上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法院地法;发生在公海上的国籍相同的船舶之间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

[1]司玉琢。海商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司玉琢。国际海事立法趋势及对策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3]韦经建。海商法。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4]公王祥。中国的法制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郭瑜。海商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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