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运服务管理心得体会 铁路客运服务心得体会500字(九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15:2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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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铁路客运服务管理心得体会一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整理外观、防护、起道、拨道、改道、除草、捣固、涂油、换螺帽、换扣板、换弹条、换枕木、换钢轨。

1、学习和了解线路作业防护及确保安全的有关规定。

2、学习和掌握轨道设备基本组成、基本尺寸和技术标准(含无缝线路)。

3、进行曲线拨正、调整轨缝、缩短轨布置等基本计算训练。

4、参加线路综合维修、临时补休作业。

5、掌握各种施工作业防护方法。

6、熟悉工务管理部门的管理组织及职责范围。

在系里面安排我们到工务段实习,我们所有人都觉得非常的激动,因为我们以前都只是学习铁道工务的理论知识,从来没有将理论与工务的实际操作结合起来学习。

本次实习我们去xx的那部分人前一天就踏上了实习的旅程。首先来到xx站,来到xx职校,来到xx职校的主要目的就是:对线路作业的安全培训及安全考试。

等到安全考试完成,我们又辗转到被分到的车间,而和我一起被分在xx北线路车间一共八人,当天我们六个男生就分到了工区,两个女生分在了车间,晚九点才到东水线路专修工区。

实习第一天我们就被要求x点起床,常常的火车鸣笛声,确实有点的不适应,但是接下来的日子每天如是,就慢慢的适应下来。来到工区实习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工务的常规作业,刨除铁道线路道心的多余的道砟,用拉耙拉平整道床边破。第二天我们就被要求x点起床,因为天窗点在x点。点内我工作量是涂油换螺帽。

接下来的工作,是跟着工人师傅刨除水沟的杂草、泥土、垃圾等整理外观的作业。然后,是更换线路上坏损的扣件、螺帽、弹条、更换坏损的轨距挡块、加紧扣件螺栓,轨距拉杆螺栓等等。这所有的工作虽然很简单,但是还是占据了我们实习学习工作的大部分时间。就这样又过去了将近一个月,接下来又做了一样其他的工务作业,那就是:拨道作业、改道作业、起道作业、捣固等等。

三个月的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刚去的一周还是在劳累中度过的,由于我们的线路刚刚好要做外观,而且马上面临着三标检查。所以一周都是在拉边坡、刨道砟、疏通水沟、除草,然后直到做完。感觉我以后的工作就是这样,我的心顿时就凉了,但是慢慢的后面的工作就步入正轨了。在接下来的两周里,我不断调整自己,虚心学习,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好的融入铁路工务工作。在此,我非常感谢我们工区的师傅们,在我实习期间给我的指导和帮助,为我今后的成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短短的三个月,我学习到的东西颇多。

首先,我顺利完成从学生向工人的部分转变。通过参加这次的实习,我了解到线路工工作的重要性,决定以后在工作岗位上要着重培养自己安全责任意识、生产作业规范性,努力提升自己专业方面的能力,使自己能够早日成为一个合格的技术工人。

其次,在工作上,我们需要坚持勤于思考,虚心请教的态度,全力以赴的完成任务。在安全技术室见习期间,通过师傅们的耐心讲解,自己对线路综合维修与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的基本内容及作业方式、各项安全注意事项等知识的学习,我对铁路线路工岗位职责的认识又深了一层;随着每天白天深入现场的接触、跟班、询问,明确了线路何时要进行综合维修工作、维修的目的及工作任务,熟知了更换线路轨枕、道床清筛、线路起道、线路捣固等项目的作业规范。对日常养护作业中,线路、道岔的检查方法,木枕、扣件改道作业,作业安全防护等也有了深入的了解。晚上,跟工长学习各项台账,各种作业安全防护办法及工务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理的原则等。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入的认识到在工作上应注重规范,只有明确了各项作业标准,各种规章制度,才能合理的组织安全生产;采用科学的方法技术,才能更有效的提高作业效率。

再次,我了解了很多学校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一些铁路规范,如《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了解铁路工务方面的最新动态及同类部门好的一些作业办法等;生活上跟师傅们一起作业,从他们身上了解铁路方面文化。

短短三个月的实习时间,我已完全相信我已完成了实习要求的从学生向铁路线路工的部分转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充分运用老师传授的知识,更好的融入铁路工作上来,为铁路更好发展做出奉献!

关于铁路客运服务管理心得体会二

有一首歌里有这样一句歌词:有一个梦由我启动,让汗水化成满脸笑容。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梦,每个梦都不一样,而且梦有大有小,梦有很多种,中国梦,铁路发展梦,青春梦,个人人生梦。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而梦想就是我们生活激情的来源,让我们知道中国梦,让我们敢于追梦,可这个梦要如何实现呢?其实中国梦就是我们一个个百姓梦组成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实现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想,我们的中国梦也就实现了。而我们的百姓梦如何实现呢?我想我们不需要轰轰烈烈,只需要仰望梦想,脚踏实地,一个脚印一个脚印的走去,在自己的岗位上平凡而又不平凡的奋斗就能实现。

在我身边就有着这样的人。梁炳乾,石沪车队的一名普通列车员,可是他却有着骄人的成绩,自从开展背规比武,他场场几乎都参加,虽然刚开始的成绩不是很好,可是他仍然不放弃,下班回家路上在背规,值乘休息的时候在背规,甚至在睡觉之前都要让别人提问他一

些自己当天背过的东西。我们问他这样值得吗?而他只是笑一笑,跟我们寒暄几句便继续背了。就这样他在背规比武中脱颖而出,成为了种子选手,在他的梦的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万丈高楼平地起,靠的是坚实的根基。我的车长,他也许算不上是一位老车长。但从入路到现在,他在车长这个岗位上为我们做着最坚实的根基,在跟他学习的时候,他用自己的行动教会我很多,记得刚刚到班组的时候,很不适应,面对一个陌生的班组,陌生的面孔,很不适应,但他,和我聊工作,生活,让我更快的融入的这个新的集体,而且车长无论遇到什么样的突发情况都是第一个赶到事发车厢,在这三年中,他处理过的特殊情况真是太多太多,同时他也一次一次的教授着我们如何处理这些情况,耐心的教导着我们这些年轻的组员,每次出乘做的同样的事情,说无数次同样的话,但他却自得其乐,从不生气,总是以一个长辈的经验来告诉我们,他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把我们平平安安带回家,把我们培养成才。

我们所从事的工作,其实并不复杂,也许在别人看来很简单,作为乘务员的我,也许只是在车厢中收拾一下垃圾,接待一下旅客,但殊不知,这每个动作与笑容中都融入了我们的梦。

入路快三年了,渐渐的在平凡的岗位上,我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梦想,在工作中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努力学好各项工作技能,为旅客服务时,谨记礼貌十字用语,落实首问首诉负责制,让旅客有一个愉快的旅途,把旅客平安送回家。这就是我的梦,没有背规梦的骄人成绩,也没有老车长培养成才梦的伟大,可是我愿意为之努力,把我的青春在这个乘务员的岗位上发挥到淋漓尽致。

记得梁启超曾经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我觉得这里的少年指的就是我们新时期的共青团员,我们努力学习,积极向党的路线看齐,从各种的方式中来完成我们的铁路梦,为我们伟大的中国梦添一笔彩。

虽然我们的梦很渺小,可是只要努力,也许就会在渺小中变得伟大。我们的这些梦与兴路强国梦比起来是一粒一粒微尘。可是正是这一粒一粒的微尘组成了我们的兴路强国,让我们的中国梦,铁路梦在金字塔上发出耀眼的光。

关于铁路客运服务管理心得体会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铁道部,“8.4”全路运输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吸取教训、振奋精神、转变作风、攻坚克难”为主要内容的大反思。引起了我们在安全工作中的思考和反思。铁路是最讲安全的,把安全放在首位是第一要务,是压倒一切的生命线。可“7.23”后让我们应该想到了什么,还应该认真做什么,去务实的做些什么,这是我要思考的。

一、要有安全意识。我们所有的文件、会议、检查都应该在实质上下功夫,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无论开展了什么教育,实行了什么包保,采取了什么卡控,都要体现在落实上,而不是在过程中,要看到的就是一个流程的结果。这就是大安全意识。

在日常的工作管理中,发现问题要立即做好记录、进行归类,当场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与措施。安排专人进行跟踪督导,问题解决后进行再次回访检查,直到问题的彻底解决。

二、要认真思考好每一个岗位的安全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思想上对安全工作重视的程度不够,总认为有那么多的制度,有专门抓安全的机构,有分管领导,还有专业的检查组,怎么还能出事。有一种侥幸心理。

平时应不定期的对科室整体工作进行抽查。在科室内设立若干检查小组,对各车间、班组定期进行业务方面的安全检查以及不定期的抽查,为全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添砖加瓦。

三、管理上不到位。有时在抓安全的工作中,总认为我不是管安全的,有专门管的,我说多了不好。放松了在管理上的说教,也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老好人的态度。没有在安全上化解职工的思想情绪,也助长了不安全因素的发展。

在日常抓安全的工作当中,遇到任何安全方面的问题,应及时指出。遇到自己管理以外的问题,应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告知,必要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平时应向职工系统的、人性化的宣传安全生产、安全责任的相关知识,使“安全”二字深入人心。

四、要从“7.23”事故教训中解脱出来,重新认识安全,全面理顺自己的安全工作。认真的思考,努力的投入,教育职工,提醒自己,找出自己工作中安全的关键部位,努力把好关口,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五、要从具体工作中抓起。作为从事材料科管理工作的我,要切实加强职工的劳动安全、材料出入库工作的安全、库房管理安全和开展有关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增强自控、互控、他控意识。所有岗位都应该有安全预想和预案,做到预防在前,想在前,做在前,把制度落实在前。

1、从材料采购源头严把质量关,杜绝任何因材料质量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2、严格按计划及时的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3、材料验收、发放工作程序科学,安全有效。装卸材料时应把人身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要求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对有毒有害、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等材料要在相关专业人员的督导下进行搬运作业。

4、材料入库后应按照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质分库、分类进行堆码。

5、严格执行库房“十防”制度,确保库房管理安全。

6、材料向各车间运送途中要确保人身、车辆、材料的安全,杜绝任何安全隐患。

7、组织科室人员每月进行当月安全工作总结以及下月安全生产任务的预想,按照安全规章制度定出有关工作的安全预案,切合实际科学的执行,不断完善科室业务方面的安全知识。

8、定期开展有关安全方面专业知识的学习,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责任大如天,安全问题压倒一切”的思想意识。

六、要从自身做起。“7.23”事故的发生,确实存在着管理上的问题。就是对事物的客观认识不足,应从中吸取教训,要关心好职工,关心好企业,关心好我们的生产安全和管理安全。要坚持制度,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小事做起,从过程做起,给全段的安全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七、努力学习规章,带领科室职工开展安全规章学习教育,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发挥技术骨干作用,号召职工当技术能手,做安全模范。

八、围绕我段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落实好近期发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努力实现生产安全稳定、人身安全万无一失。

总之。实现安全要从每一个人做起,从制定制度开始到落实好制度为果,尽自己的努力,确保我段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关于铁路客运服务管理心得体会四

铁路安全整改措施()

安全大检查活动自查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班组本着“从自身岗位出发,眼睛向内查隐患”的原则,对班组职工在日常乘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认真查找、梳理,并着力从问题分析、整改入手,确保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分析透彻、整改彻底,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自查,班组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共计108件,其中客车防火防爆安全方面问题58件;劳动安全方面问题24件;列车严重超员情况下旅客组织方面问题16件;应急问题处置方面3件;职工作业纪律落实方面7件。

<>消防水桶内积有杂物;列车超员情况下车厢巡视不到位;“三乘”联检查出的问题不能立即修复;车厢内隐蔽处所清理不彻底;“三品”检查流于形式;连接处烟头清理不及时。

<>出退勤未走安全走行线;异地待勤期间不假外出现象时有发生。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辅助设施;车厢内酒瓶、硬制铁制包装壳收取不及时;重点旅客发现不及时。

<>广播室开机脱岗;晚出岗、早离岗;作业程序、作业标准落实不严。

班组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就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对问题较严重的举一反三,人人发言剖析自我,扩大分析。

<>班组“三乘”联检制度虽能够落实,但还有检查不到位和故障内容不显示的现象。

<>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鞭子不打到自己身上不知道疼”,没有意识到自身违章所造成的危害。列车长干惯了、看惯了的思想存在效重,对一些安全惯性问题得过且过,没有真正树立起对职工负责的态度。

<>列车长在列车严重超员的情况下存有畏难情绪,巡视车厢不及时,不到位,对乘务员作业情况掌握不清,造成安全管理上的失控。

<>对各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效果。

紧紧围绕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巩固班组现实安全稳定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充分发挥“三品”检查小组的作用,加大宣传和查堵力度,做到查堵“三品”经常化、制度化,坚决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列车长严格落实“三乘”联检制度,详细记录发现问题,认真填写“三乘”联检记录,“三乘”联检完毕后由列车长、乘警长、检车乘务长共同签字确认,确保列车不带问题出库。

<>加强对班组职工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教育,促进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来抓。抓人身安全工作“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巩固班组各项工作安全的稳定局面。

<>加大列车巡视力度和防抛宣传,时刻掌握车厢旅客动态,及时发现车厢内的重点旅客并做好登记,提供良质服务。

铁路工务大修车间安全分析报告及整改措施 11月12日,车间召开了安全分析会,学习了11月6日何段长在全段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重点对近期以来特别是下半年集中修期间出现的事故与隐患作了着重分析。在思想认识、安全管理、施工组织上我车间与其他车间还存在差距。自10月5日集中修开工以来至今,我车间共发生了“两违”信息20件,其中被路局发现8件,被段发现3件,车间干部发现9件。

在上述20件不良信息中,一工区有7件,二工区有10件,金山店工区有1件,大冶工区有2件。在此集中修关键期间,我段安全形式严峻的情况下发生这么多起联控信息是不应该的。以上20起“两违”中,不能代表车间真正的实际违章件数,还有很多的“两违”和不安全隐患,是在现场发现后直接要求改正的,由于职工或民工认错态度较好,口头警告并没有记录。在以上的“两违”信息中有些问题非常严重。如:10月18日,段安调科对大冶附属线的线路及道口设备进行了检查,检查设备问题多达21项。10月25日、26日,余局长和工务处孙处长添乘z77/78检查京广北线上下行,发现滠口站我车间道岔换填下行北岔区不到300米范围内出现6处严重晃车,且晃车幅值较大:垂加最大峰值达到0.13g,水加最大峰值达到0.19g。 10月26日22时35

分,段安调科及线路科检查祝家湾站4#、6#道岔换填慢行地段车间未安排人员现场巡养。23时55分,检查滠口站北头道岔换填地段,现场看守棚内有一名民工看守机具材料,现场无巡养人员。以上几起事故,铁别是“10.26”余局长添乘发生严重晃车事故的发生对我车间在段领导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现在通过上面所讲,就车间集中修来的违章、违纪、施工地段线路安全不良现象予以分析。

<>施工中不能以身作责,部分职工带班时安全管理与控卡不严,业务与责任心不强,不能及时发现与纠正问题。

<>车间部分干部及工班长认为只要白天整修,线路状况达到列车运行条件就可以了,对大修施工地段线路质量“很放心”,充分暴露车间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预想工作不到位。

不敏感,这都是造成“两违”信息的主要原因。

<>以上车间20起“两违”事件中,防护员造成违章就有8起。暴露出了我车间防护员作业标准低,安全责任心不强。

<>施工组织方面考虑不细。民工安全教育不够深入,不能到每个人,民工个人换岗现场时有发生,这都是出现“两违”现象的原因。

<>如在10月26日祝家湾及滠口道岔换填时,夜间未安排巡养人员。

<>如:10月26日,余局长添乘信息传达错误。导致巡养班对清筛后线路保养情况不清楚,工作安排上出现了严重的失误。

<>如:10月16日,车间二工区在京广线上行k1069+000路基换填施工作业中,马

春林民工班超挖6孔,王三甫民工班超挖3孔。

<>如:今年的干部安全检查量化不足,有的避重就轻,抓不住关键和重点。 以上是车间针对何段长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后的安全分析,车间已意识到我们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

为了认真做好今后的各项施工安全工作,从根本上扭转车间在“两违”上的不利局面,尽一切手段减少车间“两违”,确保在今后的施工中的行车与人身安全。

一位职工都熟记于心,对民工队的考核办法要让每一位民工都知道。在施工中加强职民工劳动纪律,该罚则罚,该奖则奖,从安全上不做老好人,不包庇、不袒护。

跨越铁路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案。 2跨越架搭设、封顶、拆除时必须设安全监护人员,并在铁路管理人员的协助下工作,注意来往车辆。

3用绳索对跨越架进行封顶作业时,先了解机车运行情况,在运输间隙进行封网工作。

4施工人员穿越铁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

5严禁施工人员、工器具占用铁轨及安全范围。

6跨越架封顶网与接触线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雨后或大风后必须检查后方可再使用。。

7跨越架从搭设至拆除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看护,防止因偷盗造成架体倒塌,引起事故。

8封顶网上所有的绳头,必须牢固的绑扎在架体上,定时对封顶网绳进行检查,若发现封顶绳松弛,应及时收紧。

9跨越架必须待导、地线附件安装完毕后方可拆除。拆架时应由上至下逐根拆除,并有人用绳子传递,严禁抛扔或将跨越架整体推倒。

10遇有阴雨或大风天气,严禁搭设和拆除跨越架。强风、暴雨过后应对跨越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施工时不得开挖或损伤铁路路基或其他设施,并在施工期间要确保铁路的运行安全。

交通安全整改措施

尊敬的安委会领导:

由于我公司在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教育方面有漏洞,造成以往交通行驶中有个别车辆驾驶员违法较多,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反映出我们工作不到位,管理力度不够,对此公司深感内疚。安委会对我们采取了严厉批评,我们虚心接受,这是对我们的警示。

我们为了加强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改变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更改,具体措施如下:

<>经常进行检查和提醒,以提高全体人员的交通守法意识。

我公司一定认真执行交通法规,遵守机动车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本整改措施,使我公司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出现一个新的面貌。

北京索科自动门控设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6日

安全检查整改措施

石家庄电力机务段一库四棚永璧项目部认真吸取了“12.27南新城机务折返段事件”的教训,对本项目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反思查找了工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作业控制方面的管理漏洞及工程中各个安全项点,并对检查出的几个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进一步的完善控制措施,切实落实责任,消除风险隐患,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发生。

项目部经理带头进行了一次反思自查活动,通过“12.27南新城机务折返段事件”查找分析了永璧项目部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安全意识不足和管理问题,使所有的干部都重视安全风险管理,让所有施工人员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通过此次活动着重的加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确保把安全技术交底传递到作业层,加强管理和监督力度,切实提高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有效控制危险源,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防发生高空坠落、挤伤等安全惯性问题。通过此次活动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和工作中得到了很大的提示,也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提高对安全风险的重视。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安全员为主的安全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关键处所卡控措施和现场检查写实的落实情况;制订安全风险项点的控制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按照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梳理核实日常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发现的问题:

1.安全网绑扎不牢固。

2.施工电缆架空不到位。

3.施工电闸箱个别不上锁。

4.现场材料堆放不规范。

5.存在个别未佩戴安全帽情况。

整改措施:

1.经整改安全网已绑扎到位、牢固,符合规范要求。

2.架空电缆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未有地面明设现象发生。

3.经整改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端正、牢固。配备锁具并有专人负责。

关于铁路客运服务管理心得体会五

齐齐哈尔铁路局领导:

我与老同学相约,11月16日18点25分由泰康乘坐从齐齐哈尔开往大连的2210次列车到辽阳购物。我坐的是9车厢16号铺, 17日早晨5点35分顺利到达辽阳。

下车后正兴致勃勃的准备买早餐时,谁知发现随身钱包没有了。钱包里有现金、银行卡、身份证和其它证件,丢掉了,麻烦可就大了。当时非常紧张,头脑一片空白,不知所措。

很快镇静下来,赶紧与同学返回辽阳车站求助。车站值班站长向听了我的陈述,立即帮助我们联系列车下一个停靠的鞍山车站,通报我钱包遗失情况。鞍山车站的一位姓魏的调度员立马报告了值班站长。

等到2210次列车靠站,即上车与列车长联系,得知我丢下的钱包已经由整理铺位的一位列车员发现后报告了,他们随及把钱包转给并回复辽阳站向我转告钱包找到了。

我立即乘火车去鞍山车站,钱包失而复归前后仅一个多小时,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一个钱包惊动了两个车站,一辆列车,所有领导和员工急我所急,想我所想,个个帮忙,展现了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高尚品德和职业风范,让我感动不已。我买烟感谢他们,他们都谢绝了。

在辽阳愉快的购买了所需物品,当晚,按原定计划从辽阳车站回泰康,乘坐的仍是来时的同辆列车,即从大连返回齐齐哈尔的2209次列车。车箱内温暖如春,一路上心情舒畅,从美妙的梦乡回到了泰康。放下行李,立即书写此信,特向贵局表示敬意,并诚请贵局领导转达我再次向辽阳车站、鞍山车站及帮我查找钱包的站长、站长、列车长、魏调度员表示诚挚的感谢,向工作细致、帮我拣到钱包的不知名的列车员表示诚挚的感谢!

x年xx月xx日

关于铁路客运服务管理心得体会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2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关于铁路客运服务管理心得体会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

大家好!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国务院、省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了20_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领导的讲话精神,并切实加以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落实国家和省会议精神,做好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县区、各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网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督查活动,使得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1—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385起、死亡315人、伤1135人,同比分别下降32.2%、4.8%和28.1%。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019起、死亡281人、伤1126人,同比分别下降37.7%、8.7%和30.7%;火灾事故337起,同比上升26.6%,死亡3人,同比上升50%,伤9人,同比上升125%;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无伤亡;海上渔业事故4起,同比上升33.3%,死亡2人,失踪3人,同比下降16.7%;非煤企业事故23起,同比下降8%,死亡23人,同比下降14.8%;煤炭企业事故1起,同比下降50%,死亡2人,同比持平。到目前为止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预计全年将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双控”目标。

虽然我市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12月6日,新文区墟沟林场黄草沟采石场发生塌方致使一死一伤;12月7日,新浦区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又发生山体塌方事故,死亡1人、重伤1人;12月11日,达龙世贸城建筑工地发生高空坠落事故,死亡1人。接连三起事故暴露出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着许多共性问题:一是安全监管不到位。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12月4日夜间曾发生过一次塌方,云台乡安监所的安监人员在巡查时发现12月4日塌方后的山体仍存在隐患,要求工地负责人进行排除,在工地负责人已同意进行排险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停产排险、设立警界标志等进一步的措施,未能阻止死伤事故发生。二是安全措施不到位。凤凰采石一厂12月4日塌方后,12月5日、6日连续阴雨,采石场山体受雨水渗透,岩层间摩擦力减小。7日下午,塘主竟然凭经验认为只要发生过一次塌方,短期内该处不会出现再塌方,贸然在未进行排险的情况下,安排14名工人在原塌方的滑坡体下方作业,另安排一名安全员现场监管。二次塌方时,幸亏安全员发现及时,大声呼喊,在原塌方体下方作业的12名工人方才脱险,但仍有一名凿岩工因手持机械躲避不及,当即被塌方山体砸埋死亡,另有一名拖拉机手被砸成重伤,同时有6辆手扶拖拉机被埋。如果不是安全员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三是教育培训不到位。12月6日,新文区墟沟林场建筑采石场事故中排险人员在对山体上部险情未排尽的情况下,就在山体下部进行排险;12月7日新浦区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事故中在场的15名职工(含安全员)在原塌方体下方进行作业;12月11日九龙世贸城建筑工地事故中5名工人在无法系安全绳、天窗下安全网被拆除,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从事高空作业,有关人员都未拒绝违章指挥或提出相关的安全措施要求,这反映了职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差,对什么情况下安全,什么情况下不安全不清楚。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今年以来,全市除交通、火灾事故外,发生了30多起亡人事故,除了直接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外,仍有一部分单位的领导责任没有追究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安全生产就不可能得到重视。这三起事故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说明安全生产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麻痹,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0_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由于春节是在1月22日,两节间隔时间短,民工返乡、学生放假、探亲访友,客流多方汇聚,客运高峰将提前到来。另一方面,据气象部门预测,1月份雨雪天气可能较多。这都将给我市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压力。对此,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这次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全面落实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根据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方案,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二、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1月12日,市政府召开了市安委会扩大会议,部署了以防火为重点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目前正在进行之中。安全检查经常搞,但要在提高效果上下功夫。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抓好安全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这“三率”是环环紧扣,必须配套推进。刚才所说三起事故的发生就说明,安全生产工作中虽然事故知情率有了,但整改率没上去,整个安全工作的成效一样是“零”。检查要取得实效,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即组织领导要到位,检查要到位,整改要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就是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引起全社会的普遍重视;检查到位,就是检查要严、细、实,不留死角;整改到位,就是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当前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针对我市路多车多的实际和春运工作特点,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海事等部门和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安全检查,根据客流量调整车次、船期和航班。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现象。要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座交通工具。节日期间要严厉打击乡镇私渡行为,发现一个、打掉一个,决不能心慈手软。

二是消防安全检查。针对我市山多林多的特点,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扑火队伍及护林员上岗情况、扑火器具配备情况和防火基础设施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湖南衡阳11月3日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学生宿舍、居民住宅楼、商住一体楼、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影剧院、网吧、歌舞厅、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和救生设备完好、有效,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要有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意外事故处置预案,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及重特大事故。

三是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针对冬季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彻底排查“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杜绝产生瓦斯积聚隐患。各煤炭生产企业都要向安全生产条件a级标准冲刺,加大安全投入,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原则,继续更换无“煤安”标志的旧设备,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监管和领导跟班制度,搞好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度。非煤矿山要重抓冬季露天矿场塌方事故防范和职工防寒保暖,雨雪过后开工要切实贯彻先排险后生产的原则,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坚决取缔非法开采的矿山企业。安监部门要严格新建矿山的“三同时”审查制度及在采矿权拍卖、转包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查生产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积极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评估管理,督促其加大安全投入,实现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规范化开采。到20_年,全市年产5万吨以上采石企业才具备开采资格,并且必须实现机械化分层开采。

四是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冬季是锅炉压力容器运行的重负时期,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动态管理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吸取上海12月3日个体浴池锅炉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杜绝常压锅炉承压使用。质监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除常规检查外,要重点对个体餐饮、浴池、宾馆等小型分散锅炉开展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或监督拆除,坚决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是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重点危险部位、重点岗位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加大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做好冬季“三防”工作,严格按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责任措施,坚决杜绝为赶工程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遏制建筑事故多发势头。海洋渔业要认真检查、清理“三无”、“三证”不全的渔船,加强监管渔船进出港签证情况,严查非法海洋捕捞行为。当前气候寒冷,更要强化安全教育和检查,未按规定配足救生器材的运输器械、未配备救生设施的人员不得下海从事养殖和捕捞生产作业。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化工、石油,以及水、电、燃气、热电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和设备设施要进行反复、深入、细致的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严格生产、储存、运输、销售、鸣放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存、私运和私销违法行为。

关于铁路客运服务管理心得体会八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好,我叫xxx,来自xx工务段,现担任xx线路车间党支部书记。在局工会、段领导的信任关怀下,我非常荣幸,成为20xx年铁路局的职工代表,作为一名基层的职工代表,深感这是一种荣誉,是一种动力,更是一种责任,要用宽阔的胸怀,真心、爱心和热心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才能真正履行一名职工代表应尽的职责,才能凝聚职工的向心力,才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才能不辜负职工的期望,在此,我就一年来的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请予审议:

一、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发挥职工代表的职能作用。

作为党支部书记、职工代表必须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爱护他们、尊重他们、关注他们、不摆架子,尽职尽责,发挥作用。职工队伍是否稳定直接影响到车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所以我经常深入班组了解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状态,倾听职工心中的呼声,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法律知识教育、职工道德教育,特别是针对各个工区所在的城区周边环境复杂,治安状态不好的情况,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对个别思想活跃的职工进行重点监护,坚持后进职工的帮教、转化活动,积极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关心职工生活,满腔热情,不怕牢苦。职工xxx原是xx工区xx巡养点线路工,20xx年从xx(地名)调过来,在xx因赌欠债。xx巡养点原是一个半路工区,落在一个山窝里,交通不便,下班后职工与劳务工都回家了,xxx每日面对的只有山岭与铁路,生活感到枯燥无味,情绪低落。为了让xxx早日振奋1

起来,我知道后主动与xxx联系,经常到工区去看望他,总是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与他聊天,谈工作、生活、家庭、让他感受温暖,使他的思想慢慢转变过来,最后他说:“书记我到这里很多人都在关心我,我很感激,这里环境空气好,我一定好好改造自己,改掉陋俗,我也对段长许下承诺,我戒赌后就把我调回去,我会做到的,我不会让关心我爱护我的人再次失望的。”,在20xx年段举办的法制教育座谈会上,xxx主动以身说法,以已为例,以深深的危害体会告诫人们:要远离赌博,要珍惜美好生活。xxx变了,他不甘落后,不愿做语言的高佬行动的倭子,工作认真,后来他还担任了工区的电话防护员,得到了职工的称赞,良好的表现得到了领导的承认,xx年初调回xx。

二、切实履行代表的各项职责,密切联系职工,了解职工的疾苦,反映广大职工的心声。

xx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站区车、机、工、电、辆等多个单位,然而职工家属看病难是一个大问题,只有一个卫生所,在贵港地方没有铁路局定点医疗医院,一些病要跑到xx等地去治疗,严重影响职工家属的工作生活,我看到这现状,感觉到这是职工代表的一个职责所在,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多次向铁路局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之前铁路局相关部门也与xx市人民医院进行过多方联系,但未见结果。今年1月20日晚上,在参加铁路局第十一届一次职代会期间,局工会组织部分代表与局长召开民主恳谈会,会上各系统的代表纷纷举手发言,氛围十分活跃,我也怀着激动的心情向局长反映到xx地区铁路职工看病难的

问题,局长非常重视,立即向在座的局职能部门的同志了解情况,在听取局职能部门的解释后,并要求他们尽快落实这项工作。在局长的关注下,在局工会以及其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5月份xx市人民医院开通为铁路局定点医疗医院,解决了职工家属看病难的问题,这里的职工家属非常高兴。

三、从小事做起,努力为职工办好事实事。

人是会感恩的,在工作中我用真心、爱心和热心,“以心换心”,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用亲情化思想工作,着力解决一些职工关心的问题,诚心诚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些实事、办些好事。这样,思想政治工作就有了感情基础和物质基础,就在感情和职工更加贴近,思想上和群众更密切一层,思想政治工作就多了一份成效。20xx年—xx年我多次到xx市人民医院、医保办、街道办、社区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认真做好医保宣传工作,为260多名职工家属、遗嘱、子女等办理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手续,得到了职工家属的一致赞叹;20xx年至今为8户12名职工遗嘱、残疾子女办理城镇居民低保,补贴累计近3万多元,近年来车间全体干部职工无违法乱纪行为记录,职工队伍比较稳定,遵章守法、爱岗敬业、热爱铁路事业,综合治理持续保持良好的态势,让人感动,催人奋进,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是xx工务段扼守北大门一支坚强有力的职工队伍,车间被评为铁路局“先进车间”、“先进党支部”。

四、存在不足:

由于作为职工代表的时间还不长,经验不足,工作中在行使职工代表的职责还存在不足之处,如反映的问题缺乏针对性,职工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向段领导反馈等。

今后,我一定珍惜职工代表赋予自己的权力,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广泛收集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的监督,争取做一名合格的职工代表。

我的述职结束了,谢谢各位。

关于铁路客运服务管理心得体会九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

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最新版铁路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运输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依据甲方提出的发货申请,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2、在短途汽车到厂装货时,请务必确认货物的完好性,如若发现有包装破损、货物自然变形或者呈现明显伤痕的情况,当场要求停止装货,经甲方与厂家确认后再做继续装载或者进行换货处理;

3、乙方在运输货物时,必须将货物固定扎实,并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淋雨等,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7天内予以赔偿甲方;

4、鉴于铁路运输的多样性,乙方需将装货要求(件数、吨位要求)以及对应的价格以函的方式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盖章回传,此函方可生效;若在执行期间有调整,请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5、甲方所委托运输的货物彩涂钢板、镀锌带钢、热轧带钢、镀锌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厂运至货场,未能及时装火车时,仓储期间做好一切致使货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车皮运输途中亦需要盖好帆布;

6、火车离站后,乙方需将车皮号、箱号、以及所对应的货物卷号明细、离站时间、预计到达时间以电子档或者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自提货起,货发生损坏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货物无法按预定时间送抵的务必第一时间知会甲方;

8、货物到站后,乙方需联系甲方当地分公司,协商后按要求安排送货;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发货的厂家、发货量等走货信息;

10、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如由乙方不投保货物险,一旦出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铁路费用:双方以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的报价函为基准结算;

其他费用: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按照逐一确认的方式进行。

12、费用结算:

乙方承诺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运费:

①费用按车次结算,只有在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且收货方确认无货损后结付运费;

②运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并确认上月的运输费,并在当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应付给乙方的运费。

13、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得采取单方延期送货或拒不支付运费费用等方式。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______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铁道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性质:

□普通货

□特种货物

□危险货物□贵重货物□鲜活货□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6吨箱□10吨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20英尺□40英尺□45英尺□53英尺□60英尺

箱类:□普通箱□冷藏箱□开顶箱□罐式箱□挂衣箱

□框架箱□平板箱□危险品箱□高箱

3、托运人保证年内向承运人至少提供_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

2、服务内容

□运输□装箱□拆箱□装集装箱□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日前支付上月运费。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五条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否

□是?单票货物总价超过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小时后,以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3)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日的违约金,在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6、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小时后,以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三条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份,副本份,甲方执正本份,副本份;乙方执正本份,副本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职位: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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