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康养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中医康养讲座心得体会总结怎么写(三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13:1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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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中医康养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一

全县有中医药技术人员113名,其中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卫生技术人员47人(其中包括参加市级培训11人),村卫生室中医卫生技术人员66人。按计划应培训113人,实际培训109人,培训率为96%。经过培训每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知晓率达到了90%以上,乡镇卫生院开展不少于10项,村卫生室不少于4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处方也有所增长,比开展培训前增长了10个百分点,群众的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

(一)建立我县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卫生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股全面负责推广工作,并明确了各股室的具体职责。同时还成立了以县医院院长为组长,业务院长为副组长,中医内、外科、理疗科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全县基层推广工作,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指导,从组织上保证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卫生局通过各种会议反复向各医院院长、分管人员强调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提高我县基层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对于振兴中医、发展中医,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县当前和今后卫生工作的重点。希望能引起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医务人员的高度重视,从而在思想认识上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了最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采取多种培训学习方式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我县中医药人员综合素质。

1.加强县中医院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指导。县中医院依托市中医医院的对口帮扶支援积极利用下乡、义诊等活动对基层的中医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指导查房等业务培训,并且深入到病床旁指导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临床实践和技术操作,全年共指导基层20余次。同时,市级培训结束后,县中医院及时承担了培训人员为期15天的临床实践操作实习,充发发挥了中医院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技术指导作用。

2.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培训。我县山大沟深,人员居住分散,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了培训。从x月1日起,各乡镇医院陆续成立了培训领导小组,确定主讲老师,制定培训课程表、准备培训教材以及培训地点、教室等各项工作,并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专人负责技术培训全过程的考勤,以督促教学和培训效果。县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均集中对本单位和村卫生室的中医药人员进行了为期20天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在理论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统一闭卷考试,真正确保了培训效果。xx、xx、xx中心卫生院还在培训期间为学员统一安排了食宿,准备了学习用具,各医疗单位还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对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中医药知识的再培训,从而保证了医务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知晓率达到了100%。

(四)落实措施,保障中医药培训工作得到落实。

卫生局将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纳入了全年目标任务考核,并在年终检查时,对各医院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进行考核,督促各医疗单位对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视和落实。各镇卫生院也加强了对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的目标管理,督促各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并把培训学习纳入对村卫生室的目标管理中来。

虽然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发现培训中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

1.个别中医人员对中医药适宜技术兴趣不高,学习效果不好;

2.中医技术操作性强,每项技术用一天时间学习很紧张,实践教学由卫生院统一组织实施,病种单纯,病源少,操作练习少,不利于技术的巩固;

3.全县中医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普遍较弱,短时间内适宜技术掌握程度层次不齐,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

4.个别乡镇卫生院对培训工作重视不够。个别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不认真,学习流于形式,并有缺席现象;有些老中医不愿意学习,不愿了解当前医学科学和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趋势和中医的发展方向,对现代中医药新知识疏于学习,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

今后,我们要在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发扬成绩,总结成功经验,并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重视,并积极培养青年中医药技术骨干和中级职称以上中医药人员,从而提高全县中医药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对于中医康养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二

区级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养结合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卫发〔2020〕34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为引领,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使医养结合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健全、服务队伍更加专业、服务流程更加标准、服务品牌更加丰富,“养+防、治、护、安”(即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完善。到 2022 年,全区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不少于 5 个;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 78.5岁。

(一)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建设力度。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内容、方式、费用,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作为养老机构服务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按照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街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街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养老点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健康服务。制定完善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服务标准,规范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人做好 “五个一”(一个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个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保障,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项重点”(家庭病床、家庭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院加强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开设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广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探索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照护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中医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中医保健和调理知识技能培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通过共享系统,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应用,逐步建立统一的行业数据交换共享指标体系,打造覆盖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互联网+老年健康”,鼓励医疗机构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 1 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鼓励利用体征监测、穿戴设备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增值服务,动态监测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共享运用,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发展医养康养产品。立足实际,合理定位,科学规划,探索推进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完善相关行业标准,推动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规范发展。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市场,推动适用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家庭的各类医疗器械、康复辅具的研发生产。推动发展体外检测医疗器械,满足高龄、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护理服务需求。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智慧健康医养康养产品。(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按照国家的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简化审批登记。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7 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土地保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本区县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分别牵头探索编制完善中心城区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批准后按程序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探索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保险支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 3 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 3 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探索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按照市级部门健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的参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生活照料和与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护理服务,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提升专业照护水平。参照建立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并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以居家照护为重点,逐步建立与居家、社区、机构和住院护理等相适宜的长护险服务内容和支付标准。(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医疗服务支持制度。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探索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指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分配绩效工资时重点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落实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根据诊疗需要和医养结合机构能力条件,适度放宽医疗科室和药品目录限制。(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支持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康复护理培训基地、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医养结合领导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二十)加强督促指导。卫生健康、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结合部门职责,将医养结合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密切跟踪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

对于中医康养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三

一、20__年工作安排

1.紧紧围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管理体制及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各项医改政策。

2.继续按照大部制改革的总体框架和思路,进一步深化人事体制改革。实行医院层级管理新模式,加强对医院各部负责人及中层以上干部的目标管理,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继续实施管理岗位及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

3.推进完善“国医堂”项目建设,拓展特色中医药诊疗服务项目,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4.加快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注重学科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5.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医疗管理,重视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差错的发生。

6.认真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升医院综合管理水平。

7.加强行风建设工作,践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保证医疗服务承诺内容的落实,有效地促进医德医风建设。

8.稳步实效地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医院管理,提高医院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更好地。

二、“十三五”期间工作安排

1. 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积极打造“国医堂”项目建设,不断挖掘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新举措。医院将充分发挥中医药保健养生资源的优势,树立引导中医药健康养生新观念,推进旅游与中医药特色服务的整合发展。努力培育出在周边地区甚至更大范围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知名品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健服务需求。

2. 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中医医疗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我院在全县中医药的龙头和纽带作用,方便群众就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中医药发展成果惠及全县广大群众。

3.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全面推进诊疗服务创新,努力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和体验。进一步强化临床诊疗中医思维,努力提升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中医药诊疗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急慢分治中的作用。同时不断优化诊疗环境,大力推广实施中医医疗技术,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重点加强妇产科、骨伤科、糖尿病科、肛肠科及针灸、推拿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5.创新人才招聘和管理模式,特别是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自主权,探索开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制度,着力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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