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纠治顽疾心得体会范文 民警顽症痼疾整顿心得(四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10: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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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切实纠治顽疾心得体会范文一

一、严禁私搭乱建,对涉及到的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全部自行拆除,不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

二、设立专门市场,取消路边市场严禁在道路两侧摆设摊点,严禁超出房屋门窗和外墙摆卖商品。

三、规范招牌广告行为,严禁随意张贴、乱拉乱挂、占用道路和公共场地摆设招牌、广告牌。

四、严禁在建筑物外墙或者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刻画。

五、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意排放污水。

六、严格落实绿化美化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砍伐林木、破坏绿地。

七、对环湖赛道两侧村庄的房屋、路口、河沟、田地等进行全面整治,粉刷墙体、围护遮挡,加强清扫保洁;赛道周边要做到房屋整洁美观,地面无纸屑、无烟头、无果皮、无泥沙、无砖石、无人畜粪便、无杂物残渣、无建筑垃圾;确保垃圾箱、垃圾桶、垃圾池周围在清运后干净卫生。

八、运输车辆要保持清洁,在运输渣土、垃圾等易造成扬尘和洒漏的,要采取遮挡或覆盖方式。

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滨湖新区建设规划局 市工商局衡水湖分局

市国土局衡水湖分局 滨湖新区绿化办

滨湖新区资源保护局 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衡水湖治安分局

二x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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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切实纠治顽疾心得体会范文二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嘉峪关市扎实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主要围绕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企业、群众“办事难”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

1、责任单位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政策措施“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形成“中梗阻”,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的。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七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

3、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

4、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资金项目、涉农、涉路、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扶贫攻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案(事)件或存在重大隐患的。

5、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窗口单位慵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

6、行政审批不及时,程序仍然繁琐,手续仍然繁杂,审批时限仍然较长,以及通过中介机构或指定服务性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敛、不收手的。

7、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强化督查。市效能办《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对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梳理承担的任务,逐项检查工作进展情

况,对进展缓慢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领导干部认真对照职责责任,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作风转变情况,解决好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全面落实考勤制度,采取日考核,月汇总、月上报、季通报、年度考核的办法,建立制度的刚性约束。

(二)明察暗访,督促整改。市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立了6个督查暗访小组,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七项规定精神,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事项,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查勤、查学、查能、查绩,通过跟踪办事、模拟办事、走访调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7轮开展督查暗访活动,着力发现并纠正迟到早退等工作拖拉问题,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对明察暗访及各单位考勤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拖拉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加大电子监察力度,开展超时办结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对各单位今年以来行政审批情况电子监察结果进行通报,并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共发出黄牌525个,红牌180个。对有关部门单位监管不力的,视情况公开通报批评,并作为明察暗访的重点;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三)查处问题,加强考核。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明察暗访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的32条问题线索,认真督办,全面调查处理,立案1件,查处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2起,办结率100%。密切关注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类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媒体关切,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干部工作中层层签批、有布置无回音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加强督查工作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运用市委年度考核这一平台,将“为官不为”问题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履责跟踪监督管理机制,对管理“散”、工作推动“慢”、精神状态“差”、推诿扯皮“耗”、碌碌无为“庸”、患得患失“浮”、应付了事“懒” 的“太平官”、“逍遥官”予以问责和坚决调整,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局面。

(四)民主评议,以评促改。把开展不作为慢作为7个方面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了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的重要内容,广泛征求基层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市民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共收集到18类220余条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明察暗访及各单位考勤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拖拉的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五)纠正四风,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其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共梳理出问题76项,提出整改措施108条,市政府查找出11个方面问题,剖析出4个方面根源,提出了5个方面整改措施。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宗旨意识、加强班子建设、深化改革、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党、改进文风会风、领导调研、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立行立改。市委专门研究,在全市开展了窗口服务单位优质服务行动、农民技能培训行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交通秩序及出租车和谐运营专项整治行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处理行动、城市宠物规范管理行动等“八大行动”,市政府在全市政府系统推行“三步钉钉法”,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成效

(一)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增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到:不作为慢作为为官不为问题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格格不入,与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必须坚决予以整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风暴行动的关系,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上率下,进一步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解决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树立了“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督促解决实际问题增多。市效能办认真督促各单位就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受理的投诉问题进行整改。各部门各单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也列入了制度的废改立范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全市所有残疾人实现免费乘车,完成了2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实现居家老人上门医疗服务城乡全履盖,一批校舍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全市“政风行风热线”接到群众咨询、投诉和短信息150余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700余个,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却事难办”,杜绝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着力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管理收费等方面进行整改和治理,发生了明显变化。嘉峪关车务段大厅卫生状况不佳的问题在市文明办、嘉峪关消防支队的协助下得到有效解决。嘉峪关供电公司着力打造十分钟缴费圈,部分银行也增加了自助服务网点,着力解决了排长队办理业务的问题。

(三)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部门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加强了行业自律,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诚信服务。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了便捷优质热情的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各公共服务部门行业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营业大厅等公示岗位职责、服务承诺、业务办理流程、业务资费、便民措施及社会监督方式。积极推行绩效管理,规范施政行为,大幅度提高了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一些窗口单位继续推行“五零”工作法,即服务受理零推托、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过程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推进政风行风明显转变。

(四)履职能力显著提升。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抓手,坚持以各类培训、竞赛活动为载体,各部门各单位促进党员干部职工观念转变、能力提升。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的学习、思考、行动、管理、公共服务、沟通协调、创新、应对突发事件、心理调适、应对公众等方面的能力得到快速提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减要件,减程序,减时间,减收费项目,真正实现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 、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与群众座谈的多了 ,跟干部谈心的多了,领导之间沟通商量多了,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的多了。会风进一步改进,开短会、讲短话,说实话,提高会议实效。不作为慢作为、门好进事却难办等不良作风得到有效整顿,营造了风正、心齐、劲足、气顺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有关切实纠治顽疾心得体会范文三

一、工作目标

20xx年,我镇将以“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为目标,采取环境整治集中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措施,争取实现全镇所有的村都能达到示范村的水平,使全镇的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计划

20xx年,我镇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全力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开拓创新,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抓好长效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的镇村环境。

一)镇驻地管理。以镇驻地为中心,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镇驻地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对路面进行规范划线,并进行高标准绿化。检修破损路灯,保证亮灯率保持在100%。继续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金府路、兴孟路、府前路实现日常保洁,环卫设施设置合理健全,垃圾箱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加大执法力度,实现无店外经营、流动摊点,杜绝非法小广告及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等不文明现象。门头广告牌匾统一制作标准。加大对农贸市场整治力度,按照市场规划规范经营,杜绝占道经营、市场外溢等现象。

二)五条主干道环境整洁。加强济阳路、谷肖路、太平路、函丈路、吴寺路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尤其是济阳路、谷肖路的环境整治。沿线破损及有碍观瞻的广告牌匾做到及时更新,对道路两侧破旧的墙体及时修补、粉刷。加大道路管护力度,保持路面整洁。路面、路沟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三堆”现象,并保持全天候保洁。同时,加强村级公路的建设,向市交通局申请修建吴寺路。

三)加强村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在全镇推广“户集-村收-镇处理”和“公司化”运作的农村垃圾处理机制,管理和使用好下沉式垃圾中转站,切实解决垃圾围村问题,彻底消除农村街道“三堆”现象。继续抓好村级保洁员的管理,实行奖惩结合,确保垃圾及时清理。继续实行环境卫生月检查、月考评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搞好镇驻地和主干道的卫生保洁工作,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三、保障措施

我镇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需要,成立村庄净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村庄净化美化工作。同时,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各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靠上工作,确保农村绿化美化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有关切实纠治顽疾心得体会范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周雷律师在甲方与xxxxxx案件中担任甲方在第二审诉讼活动中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及时、详尽地陈述真实案情,并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当积格、主动地配合和协助乙方律师工作。如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涉嫌违法或者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乙方律师有权予以拒绝。

4、甲方超过本协议提出其他委托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的,乙方有权予以拒绝。

5、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或者解除本协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依法执业,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出庭,依法向审判机关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 乙方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知悉的甲方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合办协议项下的代理事项。

五、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费用

1、律师代理费:

律师代理费为五千元人民币,支付方式如下:

(1) 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一千元办案费。

六、甲方拿到第二审判决书之日支付代理费4000元,如果案子败诉,4000元的代理费就不用交纳。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或者违反律师职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或者隐瞒案情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律师费:

(1)非必要时,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换指派律师。

(2)乙方指派的律师没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3、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甲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所支付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应依约退还收取的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而未付费用总额的1%向乙方累计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代理服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己做工作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律师费。

八、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又单方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要求退费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收费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不起诉、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理由要求退费的。

4、乙方代理甲方完成开庭工作后,在庭后的调解活动中,如乙方律师因工作冲突而未能参加调解活动的,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5、乙方律师己完成代理工作,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6、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要求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的。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的代理事项终结之日止,终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形式终结。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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