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心得体会英文报告 建筑设备的心得体会(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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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建筑设备心得体会英文报告一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将下列机械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

1.数控浪板成型生产线(壹套)2.数控弧形板生产线(壹套)

3.剪板机(壹台)4.三辊卷板机(壹台)

5.喷砂抛丸机(壹台) 6.数控cnc自动切割机(壹台)

12k型数控剪板机(壹台) 8.u型成型机(贰台)

二、甲方于 发运给乙方。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

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五、设备租赁期限为 五 年,租期甲方向乙方发运之日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捌拾万元,分 拾 期交付,每期租赁金 捌万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收取。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

七、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 壹佰壹拾万 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八、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设备租赁合同 篇3

出租单位: (下称甲方)

承租单位: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有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条款,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用机械名称、规格、数量:

1、机械名称及型号 ,生产厂商 ;

2、数量 台;

3、租用高度为 m。

二、使用地点: 省 市(县) 路 号 工程项目

三、租用期限及机械进场时间:

1、机械的进退场时间,以乙方的通知为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安排机械的进退场。

2、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按月租金计算方式收取和支付租金。

1、月租金: 元/台(小写: );进退场费、组拆装费、检测费: 元/台(小写: ); 基础螺丝: 元/台(小写: ); 司机(指挥和司机)工资: 元/人·天;附墙: 元/道(小写: )。

2、租金计算:租赁期以机械安装单位安装结束进行检测合格日起计算租金,至乙方通知要求停机之日止。

3、租赁费不论甲、乙双方在签约前是否预料到(包括租用时间的期限等)均不得调整,且甲方应满足乙方工程施工正常运转的需要。

4、租赁的设备,除基础(不包括地脚螺栓、螺母)和附着预埋打孔工作由乙方负责外,机械本身电箱以内的线路、任何配件(包括维修的配件及辅助材料)、附着(包括附着的改制等)与租用机械有关的一切材料和设备均由甲方负责,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机械的租赁或进退场及组拆装的价格中。

5、每月30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月租金的 %;租用结束后 天内,乙方支付给甲方总租赁费的 %;余款在机械退场前,乙方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结算手续,支付并扣除已支付租金的剩余租赁费用。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义务

⑴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建筑机械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和数量,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机械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以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⑵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合同、合格证、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检验报告、维护保养记录等运行资料;安装验收资料。

⑶甲方应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尽快修理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⑷向乙方就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提供技术交底。

⑸承担操作、保养、维护工作,指派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指挥应持有相应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应做好记录。

(6)负责处理甲方操作过程发生的一切事故或问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或损失。

2、乙方义务

⑴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拖欠。

⑵负责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设备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设备验收。

⑶按机械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检查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情况及记录。

⑷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承租机械的进退场作业以及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 ⑸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本合同的建筑起重机械。

六、双方具体的工作及责任:

1、甲方工作及责任

⑴甲方委任 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⑵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一份机械设备的基础施工图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基础的施工。

⑶负责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场和退场的运输工作,根据乙方要求的进场和退场的时间,及时组织和做好机械的进场和退场的准备工作。

⑷随机操作人员(由甲方按规定配备 人/台)工资由甲方发放,满足乙方施工生产的需要和安排,保证机械在要求的时间内正常运转。

⑸根据乙方施工生产进度的要求,及时地做好租用机械的组拆、顶升、附着、保养等工作,确保乙方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⑹甲方应对乙方租用的机械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配备易损的零部件,对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应及时派员组织抢修,尽力缩短抢修的时间。每月累计保养及维修天数为 。

⑺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小时内应到达现场维修,若抢修超过了上条及本条约定的时间或天数,自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恢复运行日止。若机械故障系乙方违章指挥、作业造成,乙方仍应支付修复停运期间的租金。

⑻做好自身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⑼甲方的司操人员(包括作息时间)和机械的运转应听从乙方统一安排,若发生司操人员有消极怠工等不良现象,乙方有权要求换人或在支付租金费用中扣罚司操人员的工资。

⑽甲方提供设备所带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若不能通过报验或不能满足乙方文明施工的需要,甲方应立即更换和整改,否则乙方有权替换,所涉及费用在租赁费中扣除。甲方提供的设备也不应出现锈蚀、油漆剥落等问题,应进行防腐刷漆处理。

2、乙方工作及责任

⑴乙方委托 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为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

⑵按工程进度的要求,向甲方提出租赁机械进、退场时间。

⑶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图在预期的时间内做好设备基础和附墙预留工作。 ⑷对甲方司操人员、机械的运行状况等有安排工作的权力,对甲方消极怠工等不良行为而提出合理意见甲方应该执行,若甲方未按乙方的要求做好工作,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相关人员调离乙方的工地。

⑸乙方做好大型机械进、退场的准备工作,做到路通、电通(电源送到设备本身的二级配电箱内),并做好起重机械从进场到退场全过程的安全保卫消防监控工作。

⑹乙方为甲方司操人员提供食宿方便。

⑺乙方应合理安排机械维修和保养时间由甲方进行维护保养作业,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⑻乙方配备专职的机械协调人员,负责对机械作业统一协调,但不得强令司操人员违章作业。

⑼乙方提供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砼试块报告、地耐力说明。施工机械避雷接地装置应在基础周围安装,接地电阻≤30ω,且应保证施工机械所需电流、电压正常,供电电压380v(独立专线)。

七、安全工作

1、双方同意按相关规定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权力义务,安全协议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机械事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由于甲方设备质量或操作等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操作机械设备、违章指挥及其他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机械损坏的,乙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八、其他约定

1、租赁机械的交接与验收:

⑴甲方应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合同约定的租赁机械,由甲方现场安装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机械自甲方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为移交日期。法律法规规定的须安装调试且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机械,实际检测合格之日为移交日期。

⑵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施工企业承担安装和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由乙方委托并与之签订安装拆卸合同或检测合同,所订立合同受本合同条款约束。

⑶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规定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现场使用期超过一年要进行再次验收,应按规定或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使用期限的规定执行。

2、租用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的设备无关。乙方违反合同义务以本合同所承租的机械设备对外作抵押、质押、担保、转卖、抵债等有损于甲方物权的任何行为均为严重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虽提供机械设备,但型号、规格与合同不符,乙方认为不能适用,且甲方未依合同进行调整的,甲方构成违约,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本条解除合同权利的,由甲方赔偿乙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而造成乙方其他直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未按乙方通知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逾期损失金 元/日。

5、甲方在合同期间无合理理由停止服务致使机械停工达 天及以上的,应支付乙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认为应当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

6、补充条款:

7、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题建筑设备心得体会英文报告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工程概况

1. 1. 1工程名称:

1. 1. 2工程地点:

1. 1. 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 1.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

1. 1. 5工期:

开工日期:2__年月日

竣工日期:2__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1. 1. 6工程质量:

1. 1.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含税)

2、2、双方工作

2.1甲方工作

2.1.1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1.8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0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1.11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

2.2乙方工作

2.2.1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2.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2.6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7依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2.8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2.9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10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11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2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工期

3.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3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 4. 1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__);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__);

(4)《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 4.2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⒋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 4.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 4.5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 4. 6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 4.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 5.1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⒌6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⒌7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5.85.8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6.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⑴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

6.7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⑴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⑵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⑶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 .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7.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3索赔程序

⑴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⑵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⑶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全生产和防火

⒐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⒐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⒐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⒐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0.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10.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保修

11.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1.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协商不成可通过进行调解;

12.3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深圳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⑵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 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 2附件

⑴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⑵工程项目一览表

⑶工程项目预算书

⑷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15、补充条款

发包人: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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