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防灾减灾心得体会及感悟 村级防灾减灾心得体会及感悟简短(7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06:4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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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村级防灾减灾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村级计生专干队伍建设,提高专干的综合素质,督促村专干履行职责,充分调动村专干工作的积极性,夯实村级人口计生基础工作,特对村级计生专干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政策工作(10分)

1.学习和宣传政策情况(5分)。主动学习计生政策法规,并能够熟悉地掌握相关知识,大力宣传,使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大力便捷育龄群众的,记满分。因政策掌握不全,解释宣传不到位,造成群众到镇办理业务引起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扣2分,造成上访现象的,每例扣5分。

2.工作作风(5分)。能够经常主动深入群众当中了解情况,特别是对重点育龄群众,做到情况熟悉,底细清楚,政策宣讲到位,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记满分。不经常深入群众,底细不清的,每例扣1分。不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反应强烈的,每例扣2分。

二、日常工作(10分)

1.卫生工作(2分)。能够经常保持办公室、服务室、人口学校等办公场所清洁卫生,干净整齐的,计满分。办公场所布满灰尘,物品摆放无序,杂乱无章的,每次扣1分。

2.资料管理(4分)。能够及时完善好相关资料,分年度做好资料并入档整理,且保存完整的,记满分。年度资料整理不规范,不齐全,造成资料遗失的,每次扣1分。重要机密资料乱放,造成泄秘,影响工作成绩的,每次扣4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理。

3.到岗履职(2分)。能够认真遵守村级规定,按时到岗,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群众反应良好的,记满分。不遵守工作要求,不按时上班,干部群众反应差的,每次扣2分。

4.服从安排(2分)。能够主动向村两委领导汇报全村计划生育情况,平时能够争取领导的支持,工作服从领导安排的,记满分。工作不主动,汇报不及时,领导不支持的,记0分。

三、业务工作(50分)

1.工作报表(10分)。能够按照全镇统一的时间参加报表,做到信息准确及时,无漏报、瞒报、错报等现象的,计满分。每错报一例信息的,扣2分。每漏报一例新婚的,扣2分,漏报一例出生的,扣3分,漏报一例节育措施的,扣1分,漏报一例孕情的,扣1分,漏报一例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的,扣1分。本月的漏报、瞒报、错报信息计算日期以下月报表日期为截止时间。

2.信息完善(10分)。认真做好各项信息记录的完善工作,计生办每月在工作例会上进行检查,工作手册能够按月在报表前填写完善的,记满分。不能按月填写的,每次扣2分,错登、漏登或不符合逻辑的,每处扣1分。

3.流动人口管理(10分)。认真做好流动人员调查摸底,督促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且定期寄回环孕检证明,加强对流入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进行环孕检的,记满分。对流动人员底细不清,每出现漏报一例的,扣1分,出现信息错误的,每例扣0.5分。

4.技术服务(10分)。加大技术服务宣传力度,及时督促计生对象落实节育措施,认真组织重点管理对象按时参加环孕检,切实做好药具管理的,记满分。除生理情况或其它原因以外,落实节育措施不及时的,每例扣1分,因为宣传工作不够,避孕节育措施不到位,造成政策外怀孕的,每例扣1分。组织环孕检工作不力,不及时向镇计生办报告,造成重点管理对象政策外生育的,每例扣5分。药具管理不到位,发现有过期变质的,每次扣1分。

5.利益导向(10分)。大力做好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能够按照镇计生办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使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的,记满分。凡是因计生专干工作不到位,底细不清,造成符合条件的对象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以及虚报、错报骗取政策资金的,每例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加重扣分。

四、工作纪律(30分)

1.参加会议情况(5分)。能够按照统一要求,按时参加镇计生办组织的例会或其它业务工作会议的,记满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

2.工作落实情况(10分)。镇计生办交办的工作能够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的,记满分。工作拖拉,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连续三次的扣10分,并在全镇予以通报。

3.配合工作情况(10分)。积极配合镇计生办、执法队开展各项工作,能够按要求认真组织且效果较好的,记满分。工作不配合或组织不得力,影响工作成效的,每次扣2分,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扣4分,造成负面影响的,加重扣分。

4.坚持原则情况(5分)。工作中能够讲原则顾大局,全面掌握所有育龄群众基本情况的,记满分。在办证或证明时,把关审核不严,造成计生办发证错误的,或在工作中讲人情,出具虚假证明的,每查处一例,扣5分,并予以全镇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奖惩情况

1.做好上级迎检工作。认真组织安排,完善工作内容,充分做好上级的各种检查、调研等工作,顺利接受省、市、县检查且各项指标达标的,分别加9、6、3分。受到上级书面表彰的,再分别加5、3、1分。

2.做好剖腹产结扎动员工作。凡是通过思想动员,使生育二胎的育龄妇女因剖腹产在手术中自愿落实结扎措施,且所落实结扎手术的育龄妇女占全村剖腹产应结扎手术对象50%以上的,每例加1分,达到60%及以上的,每例加2分。其中纯女户剖腹产结扎的,每例增加2分。(政策外对象除外)

3.纯女户结扎工作。主动做好纯女户思想工作,每落实一例纯女户结扎的,加2分(政策外对象除外)。

4.发现政策外怀孕且外逃对象,并及时向镇计生办报告,经过思想动员使其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每例加5分。

5.在省、市、县工作检查中,因工作指标不达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扣9、6、3分,受到通报或处分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专干,并予以相关组织处分,且所在村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

6.凡是群众举报经查实大月份政策外怀孕对象,而村计生专干未上报的,每例扣5分,两例扣15分,三例扣30分。

7.宣传报道工作。各村要认真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亮点并加以宣传报道,奖励方式参照镇级目标考核方案。

8.各村计生专干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福田特色。如开展的工作被省、市、县认可并被推广的,年终考核分别加30、20、10(分),并按层级奖励村级专干3000元、20xx元、1000元。

六、考核使用

1.由镇分管领导和镇计生办主任、执法队队长以及相关业务人员,根据各村(社区、管理处)计生专干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2.本考核方案每季度汇总评比一次,评出优秀、称职、一般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总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档次,总分在75—85分之间的为称职档次,总分在60—75分之间的为一般档次,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档次。年终进行一次大评比,评出年度工作优秀、称职、一般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比参照季度考核结果,结合镇计生办、执法队对每位村计生专干的民主测评而确定。

3.评比结果与村级计生专干津贴、工资等挂钩。①每季度评定的前三名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由镇计生办奖励300元/人,其它优秀专干奖励100元/人;对一般档次的计生专干由分管领导分别找计生专干以及所在村支部书记、主任进行警示谈话;对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扣发每月的计生津贴,并在全镇予以通报。连续两次评为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直接评定为年度不称职计生专干。②评为前三名年度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加3分,由镇计生办奖励500元/人,其它年度优秀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加2分,由镇计生办奖励300元/人。对评为年度一般档次的计生专干,停发计生津贴200元;评为年度不称职档次的计生专干,所在村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扣3分,停发计生专干全年计生津贴。③所有考核结果且作为计生专干本届的主要工作表现存档。

关于村级防灾减灾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二〇二〇年五月)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今年3月6日,xxxx在北京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时强调,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越到最后越要绷紧这根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按照会议安排,今年全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硬任务”是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这是党xx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可以说,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强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行不行,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好不好。从这个维度来讲,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主心骨”是基层党组织。作为纪检部门来说,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在座各位都是我区村(居)党组织书记,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执行者、实践者,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排头兵,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力军”。唯有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政治过硬、担当过硬、作风过硬,才能在乡村振兴的重大历史机遇中既干成事又不出事,更加扎实地承担起时代赋予的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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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我们党启动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将党的新时代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了党的建设、改革发展、队伍建设、人民服务等不同的领域当中,充分凝聚了全党上下的从严治党基本要求,也让党员干部在从严治党的环境氛围中感受到了自己的责任与担当,体会到了时代使命的召唤。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各级党组织深化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在理论学习上致力于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xx八项规定等进行深入的学习,以此来把握政治理论当中的从严要求,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在执纪监督上加大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监察力度,注重党风政风基本要求的落实了,通过各种典型案例来绷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红线,以此助推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氛围的塑造,这也是新时期深化从严治党基本要求的应有之义。最显著的成效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党xx以“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把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大力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整顿、会员卡清退、吃空饷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有效刹住了歪风邪气,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腐败现象销声匿迹,党风政风和整个社会风气“越来越干净”。

首先是过节“越来越干净”。中国是人情社会,尤其是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更是少不了人情往来。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一些干部在过节期间有吃不完的酒席、送不完的节礼。请客送礼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很多干部有时还要担心请客的饭店不上档次、购买的礼品不够贵重,

“礼数不周到”。尤其是,越到春节,公车司机师傅们越忙,开着公车奔驰在请客送礼的大路上。“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很多公款接待定点饭店关门大吉了,“靠饭局解决问题、靠酒量检验干部”的场面销声匿迹了,天价月饼礼盒、粽子礼盒、茶叶礼盒卖不出去了,逢年过节很多干部不用再愁着请客、吃请和送礼、收礼了,公车司机师傅们也终于可以踏踏实实地过年了。

其次是会风“越来越干净”。十八大以前,开会往往讲究排场,就连很多不太重要的会议,也要铺地毯、摆鲜花、拍合影、赠送会议纪念品。而现在,文山会海现象明显减少,并且会议安排变得简单朴素了,没有了红地毯,没有了鲜花,没有了大合影,更没有了借开会的名义公款游山玩水。从中纪委公布的数据看,十八大至今,xx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培训费同比减少了20%以上。

再次是干部的学风“越来越干净”。xx号召转变学风文风,尤其是明确禁止培训期间学员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信大家可以感受到,现在参加培训除了上课学习和实践参观之外,课余时间顶多打打球、散散步,聚餐吃饭明显少了,“晚上喝醉、白天瞌睡”明显少了,很多党校和干部培训机构周围的饭店和娱乐场所也不再火爆了。

这三个“越来越干净”也直接促成了“三公”经费的持续降低。衡量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干部作风,“三公”经费是一个非常客观的指标。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的“三公”经费数额十分巨大。十八大以后,在“八项规定”的基础上,xx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公款消费的重要规定。公款消费迅速降温,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行为明显减少,公款铺张浪费明显减少,依赖公款消费的高档餐饮娱乐行业遭遇了“寒冬”,全国的“三公”经费由2010年的94.7亿元,逐渐降低到2018年的58.8亿元,减少了将近36个亿。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2019年“xx财政要开源节流,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再压减3%左右”。

另一方面,党xx坚持查办大案要案,执纪监督作用更加明显。2019年以来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万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900余人。坚决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分行业分领域深入排查,重点督促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地区开展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农村低保等专项治理。海南、重庆、四川等完善惠民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整治力度。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0.4万起,处理13.2万人,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可以说,经过持续不懈的努力,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2019年初,十九届xx纪委三次全会作出了

“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大政治判断,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重大成果并向前迈出了新的一步。在座的不少都是老书记,都在这个岗位上干了很多年,可以说是亲眼目睹、亲身经历了这种巨大变化。

在这里,着重介绍一下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xx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十九大后,党xx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市县巡察工作不断创新实践

一是2018年的xx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不仅对乡村振兴战略作了专题部署,同时明确提出,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和纪律保证,要在全国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在脱贫攻坚方面,利用三年时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这一部署,全国各级各地始终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问题展开专项治理,强力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落实了落地。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8.5万件,剖析典型案例,推动举一反三、持续深化纠治。

前段时间,xx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紧盯扶贫项目资金管理风险隐患,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围绕政策落地、责任落实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督促纠治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两不愁三保障”落实了不到位、脱贫摘帽后政策不稳定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山东、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集中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今年,各级对基层小微权力腐败的惩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并且,监督惩处的重点依然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

二是全国范围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向纵深发展。这里的“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例可以看出,黑恶势力大多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是直接受害者,对涉黑涉恶犯罪也最痛恨。比如,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在村内搞“小山头”,阻碍村民集体决议;非法承包、开发农田林地矿产等集体资源,贪污、侵吞村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以维权的名义组织非法上访、闹访、缠访甚至聚众斗殴;在村集体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买强卖、哄抬价格、阻挠施工等行为,在基层并不少见,严重蚕食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2019年,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万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900余人。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也明确提出,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制定破解“保护伞”查办难题相关政策,对移交问题线索全面摸排、重点督办,对重大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实地指导查处云南省昆明市孙小果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于文波、杨光等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山西、陕西等建立“联点包案”机制,坚决“打伞破网”。

三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脱贫是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

“保护伞”案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根据不同领域和地域特点深化拓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截至目前,全国着重开展省区市巡视工作指导督导试点,制定xx部委、xx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指导意见,促进落实了责任、规范工作。召开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推动巡察监督更加聚焦、更加有效。全国各市县均开展巡察工作,覆盖1.1万个乡镇、5.9万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22.5万个村级党组织。福建、贵州等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巡察同步,巡察交叉机动,全覆盖质量不断提高。另外,区委对村居的巡察目前已全面展开。大家要对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有清醒认识,自觉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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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点,今年以来,全区共查办案件x件,其中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x件,占立案总数的x%,查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x人,占农村党员违纪总数的x%。从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看,90%以上都是反映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由此可以看出,当前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农村党员干部尤其是村级党组织书记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农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8个方面。

一是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主要表现为村干部利用自己掌握村居公共事务的权力,向办事的村民收取一定的好处,尤其是在土地承包流转、低保办理和宅基地批准等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如x市x村原党支部书记x在为村民办理低保过程中吃拿卡要,违规收取礼金用于个人消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利用协助政府上报村低保户的职务便利,以协调关系、请客吃饭为名,违规向x、x等办理低保的困难群众收取费用共计x元,去年年x某某将违规收取的x元逐户退还。x党委给予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坐收坐支、违规报账。主要表现为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违反财务规定公款私存、将公款转借、为他人提供经济担保或挪作他用等;利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空子,坐收坐支,或是虚开发票、虚列项目,随意开支、侵占集体资产。如湖南省x市x村原村级财务报账员x采取虚开果树苗木、物资运输等发票,侵占村集体资金x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x在收到沿街楼租金后,未按照“三资”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入账,坐收坐支,金额达x万余元,x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在

对外出售村级资产时,违背“三资”管理相关规定,未履行村集体资产处置程序,同时将村集体收入坐收坐支,金额达x万元,许某某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区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是虚报冒领、以权谋私。主要表现为利用政策或监管方面的漏洞,采取虚报项目或数据、伪造虚假信息、冒充他人甚至直接挪用等手段贪污、侵占、骗取危房改造、粮食种植、一事一议等国家各专项资金。如湖北省x县x村原党支部书记x,伙同村委会主任和计生专干,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x个虚假农户姓名骗取退耕还林补助x元,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x省x市x县x村党支部原书记x通过虚报芍药种植户受损面积,获取保险赔偿款x万元,伪造资料以x户村民的名义虚报“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以奖代补”项目,骗取补助款x万元,在低保审定中违规操作,将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纳入低保,套取低保资金x万余元。2018年12月,x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利用职务便利,在青苗补偿花名册上编造部分农户占地亩数,虚报冒领青苗补偿款共x万元,以“工业用电管理费”的名义违规超出正常电费标准向村内多家企业多收取电费共x余万元,个人占有,区纪委给予x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在为本村两户村民进行危房改造过程中,弄虚作假,用刚建好的村委办公室作为村民危房改造房进行上报验收,骗取上级政府危房改造款两笔共计x元,后坐收坐支,挪作他用 。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四是铺张浪费、违规支出。主要表现为以公务接待、参观考察项目、采购物资等各种事由吃喝招待,甚至明显超出合理范围铺张挥霍,或者虚报吃喝招待开支、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转嫁至村集体。如广东省x市x区x村原党支部书记x及现党支部书记x,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向相关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x万元,违反廉洁纪律。二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x,巧立电话补助、打井补助、为民服务费等名义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x余万元,x街道党工委给予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违规支出招待费、福利费x元,x对此负有领导责任,x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违规在村集体报销个人车辆保险费、修理费及审车费用共计x元,另外,x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x街道党工委给予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是假公济私、优亲厚友。主要表现为在工程发包、低保户确认、贫困户识别、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等方面,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自己的家属或亲友办理手续,致使真正需要救助的村民得不到及时救助,真正可以享受政策的村民享受不到政策。如江西省x市x县x村原支部书记x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不符合条件的姑姑江某申报五保户并且获批,x去世后,x故意隐瞒其死亡情况,继续冒领五保供养补贴金共计x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等人在扶贫工作中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将包括村“两委”干部在内的x户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农户上报为贫困

户。在x名贫困户死亡后,该村及街道帮扶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上报贫困户死亡情况。2014年至2016年,x在办理本村低保户申报过程中,还收受x名村民贿赂现金x元,先后为x人及其配偶办理低保待遇。2018年9月,x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有关人员受到党内警告或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x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x在任职期间,弄虚作假,以亲属的名义违规申请城镇低保待遇,共骗取国家城镇低保金x元,并且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本村x名党员办理农村低保。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父亲列为一般贫困户,并弄虚作假,向上级主管部门隐瞒其父母的真实生活状况,开具虚假证明,向上级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x元。x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申请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已予以收缴。

六是侵吞挪用、截留私分。主要表现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利用职权低价承包转包土地、利用集体资金投资盈利或挪作他用、将专项资金或集体资金直接据为己有;或者利用落实了国家各项惠农政策之机,以截留、克扣、收取手续费等手段捞取“好处费”,甚至将村民应得的国家专项补贴款直接截留一部分归村集体或自己所有。如x市x县x村党支部书记x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扶贫资金x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x省x市x村原书记x,任职10余年间,将村集体资产通过各种渠道转移、侵吞,变为私有,金额高达x亿

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x庄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x将区民政局为该村危房重建补助资金剩余款擅自挪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同时,x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x街道党工委给予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是失职渎职、作风不实。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履职尽责不到位、处理村级事务不按程序、审批审核事项把关不严甚至工作疏忽大意,导致村集体、村民蒙受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如广西x市x区x村党支部书记x违反工作纪律,多次无故缺席区、镇两级扶贫工作会议,对镇党政办、镇扶贫办布置的工作敷衍应付,不认真履行村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职责,经诫勉谈话后仍未有整改,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新官不理旧事”,在协调村院落承包双方的合同纠纷过程中,以无法界定上届村“两委”所签合同效力为由,不担当不作为,致使发生承包方聚众围堵该处院落、扒墙堵门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院内某物流有限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营商环境。区纪委给予吴某某党内警告处分。x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x在建设产业扶贫项目林果大棚过程中,未经上级批准,擅自改变项目规模,进行招标施工。因该项目未能按照批示组织施工,致使无法验收,给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x因在扶贫项目建设中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是作风霸道、涉黑涉恶。主要表现为村级事务决策时独断专行,压制他人意见表达,处事不公、一手遮天;发展派系或势力,借助宗族或黑恶势力滥用职权、恃强欺弱、肆意侵犯村民权利,或者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如x市x街道x村党支部原书记x涉黑涉恶,利用家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通过成立建筑工程公司、综合经营部等方式,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殴打、恐吓等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在xx及周边区域、建筑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牟取暴利,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x县x镇x村以x为首的村霸恶势力团伙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并通过上访胁迫上级认定其为村委会主任,长期把持基层政权;通过挑头闹访、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得占地补偿款xx万元,将其中x万元用于支付诉讼、闹访等费用;多次组织群众缠访、闹访,围堵县、镇办公场所和公安机关,严重干扰正常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x镇某村党支部书记x在村内安装自来水时,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态度恶劣,与本村村民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殴打,导致村民住院治疗,x镇党委给予高某党内警告处分。

刚才列举的这些案例,很多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这些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希望大家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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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尤其是村书记,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是党和政府在农村的代言人。农村的稳定与发展、文明与和谐,离不开一支合格的村干部队伍,更离不开村书记的带领与指挥。尤其是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村书记作为“一线施工队长”,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基础、最坚实、最具战斗力的保障力量,是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地实不实、推进过程顺不顺、实施效果好不好的重要决定性因素。村级党组织书记必须在乡村振兴大潮中找准定位、真抓实干,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里给各位提六点要求:

一是要讲政治,对党忠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振兴,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也是政治任务,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体现在党员干部的具体行动上,就是对党忠诚、心中有党、爱党护党,就是始终同以xxxx为核心的党xx保持高度一致,就是坚决贯彻落实了党xx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当前,我区的村书记队伍总体上是讲政治的,但是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为:有的党性原则缺失,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头上拥护xx,暗地里对xx决定说三道四,甚至公开发表同xx精神相违背的

言论;有的不讲组织纪律、不讲上下级规矩,自由放任、我行我素,把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当耳旁风;有的不讲工作纪律,开了会不传达、布置的任务不落实了,能推就推、能拖就拖;有的不讲团结、缺乏协作精神,妄自尊大,不注意团结“两委”班子其他成员,甚至打压不同意见;有的做不到“先公后私”,在对待公事与私事上,往往是舍大家顾小家,先考虑满足私欲、谋取私利。在座各位要对照这些问题表现,给自己把把脉、开展一次深刻的自我检查。要时刻不忘自己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身份,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牢记讲政治是对党员干部最核心、最本质、最根本的要求。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意识、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xx保持高度一致。要站稳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定力,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干的事情坚决不干。讲政治,就是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了上级决策部署不走样。xxxx说:“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村级党组织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部署执行落实了的“神经末梢”,村书记的执行力强不强,关系着农民群众能否充分享受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红利和发展果实。从我区情况来看,大多数村级党组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但也有少数村在执行上级政策和各级党委决定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甚至顶风而上,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以种种理由不执行。特别是近年来在拆违拆临、征地拆迁、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中,为了局部利益不顾大局利益、为了小团体利益损害集体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在今年的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区委区政府提出要加快建设乡村振兴

x样板示范区,并对农民增收、脱贫攻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村书记要充分发挥带头人作用,切实做到维护发展大局不动摇、执行上级政策不走样,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我区“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要勤学习,提升素质。俗话说,“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要落后”。尤其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和“三农”工作的不断推进,新政策、新观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对村书记的理论素养、知识储备和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信大家也有所体会:现在的农村和以前大不一样了,旧办法、老经验吃不开了、不管用了、村民不买账了。作为村集体发展的“主心骨”“带头人”“领头雁”,村书记唯有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懂得更多,不断丰富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工作的方式方法,才能更好地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应对新变化、解决新问题。从实际情况看,哪些村干部善于学习、与时俱进,哪里的工作就有创新突破、农村面貌就焕然一新,哪些村干部思想守旧、故步自封,哪里的工作就迟迟打不开局面。要学政治理论。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培训、“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十九大精神和xxxx系列重要讲话,端正理想信念,夯实宗旨意识,解决好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问题。要学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学习了xxx关于乡村振兴

“五个振兴”的科学论断和明确指示,将政策学深学透、将政策红利用足用透,用最新政策指导工作、解决问题、谋求发展。要学法律法规。现如今,村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越来越强,村书记必须学法、懂法、用法,特别是要学习《宪法》《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物权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有关村民群众基本权利义务、农业生产、市场经济、基层组织建设、“三资”管理、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征地拆迁、社会保障、优抚救助、脱贫攻坚等方面的专项规定,提高依法治村、依规办事的能力,更加熟练地使用法律法规武器来保护村民群众和村集体的合法利益。

三是要存敬畏,行有所止。“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意思就是,一个人只有敬畏、害怕一些东西,才会自觉做到谨言慎行、严于律己、中规中矩。当前,在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仍有一些不知敬畏的人:有的不怕群众享受不到惠民政策、却怕自己没法钻政策的空子去捞一笔,一切向钱看;有的不怕工作干不好、却怕上级领导注意不到自己,一切向上看;甚至还有的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饭都敢吃、什么酒都敢喝、什么钱都敢拿、什么事都敢做,这些人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心存敬畏,要做到敬畏群众。从我们查处的案例看,很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是源于村干部不敬畏群众,不把群众当回事儿、不把群众的信任和期盼当回事儿、不把群众的监督当回事儿。作为村书记,要牢记自己也是一名普通群众,

“放下锄头是干部、扛起锄头是农民”,放低姿态、敬畏群众,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心怀敬畏之心去关爱群众服务群众,回报群众的信任。心存敬畏,要做到敬畏法纪。xxxx说过,党员干部要明白党纪国法不是“橡皮泥”、不是“稻草人”,要把对纪律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不能跳出党纪国法的框架。敬畏法纪,就是要牢记纪律的威严、法律的神圣,牢记纪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牢记法纪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特权,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和身边案例血淋淋的深刻教训,经常自觉对照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夯实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思想底线。心存敬畏,要做到敬畏权力。中国有句老话,“所谓权力,生于民意,关乎民生重计,当敬而用之。”意思很明白,就是说权力是人民群众给的,是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使用权力必须先敬畏权力。xxxx也说过:“党员干部工作上要大胆,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一些村干部违纪破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手中的权力缺乏客观认识和敬畏之心,把权力当成了组织给个人的特权,当成了牟取私利的工具,导致公权私用、权力变质。敬畏权力,就是要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时刻牢记自己是在代表人民群众行使权力,把权力当做使命、压力和动力,真正做到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谨慎用权,做到依规决策、依法办事,秉公用权。

四是要转作风,优化服务。村书记工作在农村工作第一线,和群众联系最为紧密,任何作风问题都会直接暴露在群众眼前。很多村书记“一靠辈份高,二靠嗓门粗,三靠脾气大”的“土霸王”粗暴作风,严重侵蚀了农村基层的党群干群关系。只有村书记作风优良,党群干群关系才能亲密,农村社会才能和谐稳定。首先要公道正派。有一句老话说得好,“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意思就是老百姓不会因为我的才能而服从我,但会因为我的公平而服从我。作为村书记,必须牢记,只有办事公道,才能赢得“两委”班子和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搞一次特权就降低一份威信,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要常怀公正之心、常行公正之举,在处理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时,特别是在低保户推选审定、各项惠民补贴发放、发展党员、宅基地审批等方面,一定要处以公心、秉公办事,做到“一碗水端平”。凡涉及村居重大事项都要严格坚持民主决策,多沟通,多商议,确保走好每一道程序,该公开、公示的一定要公开、公示,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要吃苦奉献。有人曾经这样形容村书记:刮风时,村书记是群众的一堵墙,下雨时,村书记是群众的一把伞。要当好村书记,没有强烈的奉献精神是不行的,没有为群众服务的强烈愿望是不行的,没有做好吃苦吃亏的思想准备是不行的。在中国的农村大地上,近年来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村书记,他们正是靠着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忘我付出,最终带领村民群众脱贫致富,也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临沂代村社区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传喜在当选之初,面对村集体负债

380万元以及环境脏、民风乱、治安差的“烂摊子”,立马带着“两委”班子,背上100多斤煎饼和咸菜、辣椒酱,到全国各地的先进乡村学习取经。19年来,王传喜一心扑在工作上,加班到深夜更是家常便饭,光工作日记就写了190本。在他的带领下,代村走上了农业、科技、旅游相结合的现代农业之路,一跃成为村集体资产12亿元、村民人均年收入6.5万元的先进村。王传喜被中宣部称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楷模”。沂源县张家泉村老书记朱彦夫,在参加抗美援朝时负伤导致重度伤残,失去了双手双脚和左眼,但他以重残之躯,在村支部书记的岗位上一干就是25年,带领乡亲艰苦奋斗,改变了家乡的落后面貌。感动中国的贵州老支书黄大发,因为村子地势高、位置险、严重缺水,带领村民群众历时30余年,仅仅靠着锄头、铁锤和双手,在悬崖峭壁上“硬生生”凿出了一条长9400米,地跨3个村的“生命渠”,结束了村子长期缺水的历史。他们都将自己的全身心奉献给了自己的岗位、自己的村子、自己带领的村民群众,用吃苦奉献换来了群众的美好生活。要扎根群众。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最高标准,多跑田间地头,多进村民家门,多听群众呼声,尤其是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在深入群众中了解群众愿望,在联系群众中增进群众感情。

五是要促团结,凝心聚力。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农村发展的火车头就是村书记。有威信有魄力、有凝聚力号召力的村书记,才能带出有号召力、战斗力的村“两委”班子,村集体才会有发展活力,村民群众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事往一处办。相反,“两委”班子如果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一盘散沙、四分五裂,那么就算村书记的个人能力再强、人脉再广,也不可能有大的作为。村书记要摆正自身位置。认清自己虽然是村里的“一把手”,但也是村“两委”班子的其中一员,做到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班子,正确对待其他班子成员,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相互补台不拆台,不谋特权、不搞特殊。要坚持民主集中。凡重大党务、村务,重大财务支出、重大项目建设,都要充分发挥“一事一议”作用,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平等议事,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家长制”。要树立大局观,牢记“一根筷子易折断、众人拾柴火焰高”,凡事都要从村“两委”班子、全体村民利益和全村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真正把人心统起来,把战斗力提上去,把村“两委”建成“战斗的堡垒”。

六是要严自律,清正廉洁。三国时期,东吴郁林太守陆绩为官清廉、克己奉公。退休之后,陆绩坐船回乡养老。船夫发现,这位太守的行李非常简单,就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但是那天海上风很大,船又太轻,船夫只好从岸上搬来一块大石头,压住船舱,这才平安起航。后来,人们便把这块石头叫做

“廉石”,廉就是廉洁自律的廉,来纪念为官清廉的陆绩,再后来,人们也渐渐把“廉洁自律”比喻成做官之人的“压舱石”:有了这块压舱石,做官才能稳当、人生才能平安。当前,随着“三农”工作的扎实推进,城镇拆迁、新农村建设、惠农补贴、扶贫救助等政策性资金大量涌入农村,村书记要守好自己那块“压舱石”、不要弄丢,牢记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证,牢记推动乡村振兴必须有严明的纪律保障,牢记廉洁自律才能带来底气和威信、不廉洁自律就难以全身而退。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村级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要严格落实了xx八项规定精神,认真遵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不准”规定,杜绝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要严格财经纪律,严禁挪用和侵占集体资金,严禁坐收坐支和违规借用集体资金,严禁克扣涉农惠农补贴。要正确认识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三务公开”,保障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守得住底线、经受住考验。

同志们,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乡村振兴战略为我们描绘了一幅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好画卷。希望大家进一步转变作风、严守纪律,抢抓机遇、快干实干,为奋力争创乡村振兴

关于村级防灾减灾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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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国总社“四社"创建工作,积极探索构建县、乡、村三级惠农服务平台和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以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主导、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系统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切实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全县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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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2年,全系统初步建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小农户服务带动水平明显提升,有效发挥为农服务主力军作用。

建设县域化、综合性的服务网络。在县域范围内构建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充分整合各类为农服务资源,有效强化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产销衔接和生活服务等服务功能。

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围绕农业生产服务领域,培育现代农业服务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联盟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造就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为农服务人才队伍。

构建市场化、可持续的服务机制。大力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代表的农业经营新方式,密切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探索形成以创业创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服务新机制。

形成全程化、规模化的服务能力。全系统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生产托管等服务面积力争达到14万亩,服务链条延伸到农技推广、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电子商务、产业链金融等配套环节,形成规模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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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服务平台主要以乡(镇)为立足点,依托基层社,打造集多种服务功能为体的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探索利用现有乡(镇)、村经营服务网点,整合各方资源,打造镇域为农服务网络平台,然后再逐步整合镇域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县级为农服务运营中心。逐步形成县有运营中心、乡镇有服务平台、村有服务站点的三级惠农服务网络。

(一)加快三级惠农服务平台网络的建设。结合实际,认真谋划打造1家县级惠农服务运营中心。县级惠农服务中心要面向乡镇服务平台提供农资和日用消费品配送、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政务代办等综合服务;乡镇惠农服务平台承接县级运营中心服务项目,对村极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商品配送和综合服务支持,初步探索形成县乡村三级惠农服务网络,搭建与小农户之间的桥梁,实现惠农服务进村入户、直达田间地头。

(二)因地制宜强化乡镇惠农服务平台重点服务功能。县级社根据各乡镇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实际,加强乡镇惠农服务平台的重点服务功能建设。是在耕地集中连片、农业产业规模较大的乡镇,侧重建设惠农服务中心、新型庄稼医院、智能配肥中心等生产服务平台,强化农资供应、测土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生产服务功能;二是在粮食和鲜活农产品主产乡镇,侧重建设农产品烘干、冷藏、仓储、加工、交易等服务设施,强化商品化处理功能;三是在商贸集散地和人口集聚乡镇,侧重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或乡镇经营服务综合体,强化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生态养生等生活服务功能。

(三)四措并举拓宽村级惠农服务平台建设途径。要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批。在原农资、日用消费品门店基础上升级硬件设施,配备信息化设备,增加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互助金融等惠农服务内容;二要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批。利用合作社经营服务设施,承接乡镇惠农服务平台有关服务;三要开展“村社共建”新建批。由乡镇惠农服务平台或基层社牵头,联合村“两委”和各类经济组织,组织农民共同建设服务站;四要争取财政项目资金创建批。县级社积极争取财政资金,选择产业基础好、村集体凝聚力强的村或扶贫联系村建设批设施好、功能全、信息化水平高的示范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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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发挥供销合作社首创优势,继续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动托管服务对象由规模经营主体向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由生产环节向全产业链延伸。

(一)打造各类托管服务中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依托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农业服务企业、基层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围绕当地主导和特色农业产业生产服务需求,在2022年底前,谋划新建1家规模适度、功能适用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加快全系统庄稼医院改造升级,在2022年底前,全系统建设40家具备农资供应、测土配方、统防统治、农技推广、在线诊断等综合服务能力于体的新型庄稼医院。在县域建设智能配肥中心,依托具有产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建设配肥站、加肥站,面向小农户提供测土、配肥条龙服务。

(二)培育多元化托管服务主体。围绕玉米、水稻、小杂粮、人参等优势农特产业,在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过程中,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注重加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农技推广机构的合作,构建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是以县级供销合作社为服务主体,整合资源,科学确定服务半径,瞄准耕、种、管、收、售全产业链提供服务;二是以基层社为主体,采取单独组建或与村委合作共建服务型合作社的方式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三是以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主体,充分发挥专业社的农业生产技术优势。四是以农资经营企业为主体,创新农资服务方式,利用农资经营渠道,提供按需送货、因地配肥、技术到户的条龙服务。五是组建农业服务专业化公司,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烘干收储加工等服务。

(三)推广多种托管服务方式。依托各类托管服务平台主体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综合性和全程托管服务。大力发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积极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对象由规模化经营主体向小农户拓展,服务范围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延伸,服务内容由生产环节向全产业链转变。探索更多适应小农户生产特点、适应不同区域、不同农作物的托管服务形式,把农资、农技、农机装备等现代生产要素,送到小农户身边,提供更多个性化、精准化的便捷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规范化建设,探索制定土地托管服务指导、服务质量监测、服务合同监管等管理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四)延伸托管服务链条。集成推广农药减量增效、绿色防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引导开展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工作;延伸托管服务链条,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商平台、商超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开展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产后加工、包装、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服务;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户共同组建产业化联合体,促进生产、加工、销售体化经营;依托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生产标准。组织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依托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不断探索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方式,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助推小农户增收提供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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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涉农协同服务机制是供销合作社践行合作制原则和开放办社理念的内在要求,是实施“惠农工程”的重要制度保障。要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联合,加快推进与党政涉农部门、涉农企事业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的横向联合,努力实现协同服务、共享发展。

(一)加强系统内部协同。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切实承担起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的领导职责,加大统筹力度,形成实施“惠农工程”的合力。如既往履行社有企业为农服务使命,将实施“惠农工程”作为推进社有企业转型的重大战略举措,全力推进。要推进各供销社及社有企业间的联合合作,共同打造为农服务品牌。

(二)加强与涉农部门及有关单位协同。各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强化为农、务农、姓农的办社宗旨,进步明确自身服务定位,主动寻求党政涉农部门支持,积极承担相关服务职责或政府购买服务,努力成为党和政府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公共平台和重要抓手。要加强与其他涉农企事业单位的联合合作,依托自身服务网络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推进网多能、网多用,提升服务的竞争力。

(三)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积极引导系统内外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实施“惠农工程”,充分发挥产业带动作用,促进规模型农业发展。要着力推进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服务对接,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使小农户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

(四)加强“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优势与村“两委”政治组织优势,积极探索将基层社建在村上,紧紧围绕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与村“两委"共建特色产业、共育经营主体、共创服务平台,努力实现村级党组织强基、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收入增加和基层社得发展的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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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惠农工程”是全国总社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的重大任务,是培育壮大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全系统推进产业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必须统认识,全力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实施“惠农工程”作为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特别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县级供销社负责统筹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负责协调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实施“惠农工程”,整合“新网工程”资金、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加大组织实施“惠农工程”扶持力度。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能力强、效果好的项目支持力度,发挥项目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各类为农服务主体建设,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小农户的能力。

(三)加强督导推进。加强对实施“惠农工程”及落实配套政策、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工作的指导,建立相应的工作督导和推进机制。

(四)加强人才培养。积极帮助小农户提升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育体系。县供销合作社主管和领办行业协会整合行业资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针对性强的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等专业培训。“惠农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引进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面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和企业员工做好项目实施的配套培训。

关于村级防灾减灾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xx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

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关于村级防灾减灾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与法治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农委于今年6至7月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听取了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到九龙坡区、璧山区、武隆县、云阳县,进行了实地调研。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也开展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定宇参加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依法属于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我市已于20**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部分资产进行了清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盘活用好和规范监管农村集体资产,加快建立新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20**年8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和市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41号),要求全市在充分运用20**年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基础上,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底数,探索建立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及管理制度。

(一)认真开展清理,基本完成清产核资

按照要求,清产核资分为启动(20**年9-10月)、清理(20**年11月至20**年1月)、总结(20**年2月)三个阶段,统计数据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结束,已初步摸清了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存量、结构、分布和管理使用情况,基本达到了账款、账实、账账相符,基本做到了本次清产核资结果完整、真实、有效。

截至20**年12月31日,全市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下同)954个乡镇(含涉农街道,下同)中,共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88711个开展了清产核资,其中:乡镇级集体88个,村(居)级集体9501个,组(社)级集体79027个,另有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办、控股的企业及组织95个。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两部分总额804.8亿元,其中,货币资金55.0亿元,固定资产577.7亿元。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总面积为10533.2万亩,主要包括:

一是农用地面积9524.4万亩,其中,耕地3668.2万亩,园地397.7万亩,林地5346.1万亩,草地52.8万亩。

二是建设用地550.5万亩,包括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43.9万亩,交通运输用地1.3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万亩。

三是未利用地面积458.3万亩,其中草地409.9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万亩,其他用地40.9万亩。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道路设施(指乡道、村道)10.3万公里,其中乡道1.5万公里、村道8.7万公里。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库2272座,小型水闸112座,小水电站665座,机电井1273眼,水土保持工程1198处,小型灌溉排水泵站7932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9597处,山坪塘16.2万口,窖池11.1万口,节水灌溉工程70.3万亩,小型堤防830.4公里,小型渠道3.4万公里,以及其他小微型水利工程7.1万处。(见附表)

(二)深化重点改革,推进量化确权试点

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是我市深化改革25项重点改革专项之一,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全市清产核资工作的延续和深入,对于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着重要的作用。

改革试点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18家有关部门组成,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全面清理、明晰归属、量化确权、依法治理、合理分配、健全制度”的总思路在各区县(自治县)选择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2个农村(组、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并分为准备(20**年9-10月)、实施(20**年11月至20**年6月)、总结(20**年7-8月)三个阶段。具体做法:

一是资产界定。对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产进行分类,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可转化经营利用的非经营性资产。对行政类、公共服务类非经营性资产和已经确权到户的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土地资产,以及集体预留机动地、农民自留地、饲料地等土地资产,原则上不再量化确权到户。

二是成员界定。主要采取综合考虑历史原因、户籍变化、贡献大小等因素,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充分民主讨论后共同认定。

三是量化确股。将适合量化确股的资产,按照评估价值和股份数量量化到人,在股权设置上多数按照人口股和农龄股折股量化到人后,再发放股权证。

四是法人主体登记。有的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登记,大多数未能登记,只是按照股份合作社原则,制定章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全市38个涉农区县选择了32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试点,其中,村级180个,组(社)级140个。截止目前,已有308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界定,220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价值认定,193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成员界定,已界定成员人数36.5万人,96个村集体完成股份设置,已设置股份787.2万股。在量化确权改革的同时,试点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开展资产盘活和资产有效经营形式的探索,已通过租赁、流转、地票交易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2106万元。调研中了解到,九龙坡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工作,辖区106个村中,具备条件的94个村全面开展并完成了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武隆县白马镇铁佛村铁佛组以20**年户口关系为基础,明确成员身份,一人一股,将现金资产确权给股民,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股权管理模式。璧山县新堰村在改革中,股权确立后实行增人不增、减人不减、配置到人。

(三)促进规范管理,扎实搞好各项工作

各级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着重推进委托代理、财务公开、财务规范化、审计监督、平台建设以及产权改革试点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和财务公开。

一是全市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多地成立了镇级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坚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保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会计主体法律地位和理财机制不变。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各村、社提供会计核算服务,实行电算化管理,监督集体资产运作,促使财务管理走向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截止到20**年底,全市实行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或涉农街道,下同)870个,占乡镇总数的91.2%,涉及村级单位8549个,占比达到92.6%。

二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规定村和社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财务收支明细、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借、重大经济事项等必须及时定期公开。据统计,全市实行财务公开的的村达9227个,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数8784个,分别占总数的99.9%和95.2%,除个别村外,村级的主要财务事项向全体村民作了公开。

2.加强平台建设,建立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信息平台。

全市实行财务电算化的乡镇737个,占乡镇总数的77.3%,涉及村(居)委6575个,占村(居)委总数的71.2%。20**年起在全市开展“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当年实施20个区县(自治县)。其中,九龙坡区、永川区、璧山区、綦江区、云阳县等区县已建成了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运营适时记录、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加强了对村组固定资产、集体土地等资源监管,建立了区县级监管汇总、镇街级做账录入、村社报账查询的管理模式。

3.加强民主监督,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监督体制。事前,村级财务实行收、支预(决)算制度;事中,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审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村务公开执行情况;事后,坚持实行定期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工作。20**年全市开展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共审计单位14768个,全市除7个村因财务资料冻结等情况无法实施审计外,其余村均进行了审计,共审计村(居)民委员会成员42831人,平均每个村(居)委会审计4人以上;审计资产125.3亿元,负债34亿元,所有者权益91.3亿元。审计共发现违纪单位267个,违纪金额1016.3万元。通过实施审计,增强了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妥善处理了一批难点、热点问题,震慑、教育了一大批干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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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产核资中家底数的问题

虽然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完成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但由于这项工作十分复杂,涉及面广,分布范围广,政策性强,加上农村集体资产种类繁多,统计标准、口径不够统一,价值认定难度大,审核工作不细致等原因,导致区县(自治县)上报汇总数据与市级相关部门行业认定数据不尽一致,部分统计数据差异较大,家底数不够全面和清楚。部分资产如校舍、五保家园、村卫生室、村文化室(村文化服务中心)等,个别区县未填报,需要进一步核实。这次清理乡镇和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比较清楚,但组(社)一级数据反映不够全面。

(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中反映出的问题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问题。

一是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作出明确的界定,加上历史遗留等原因,对“农嫁女”、农转非人员、轮换工、去逝者等人员在股东身份和股利享受等方面各地的规定都不一致,在实施中社员之间往往争议较大。

二是三峡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在调研中发现,涉及三峡移民的区县(自治县)普遍存在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以云阳县青龙街道马沱村为例,该村涉及外迁移民、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等特殊对象界定。

外迁移民和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如果在本村确股确权,本村村民难以接受,如果不在迁出地确股确权,外迁移民对原有集体经营资产确实做过贡献。针对这类人员的确权确股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明确规定。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到集体利益的"再分配,如果在股东对象和股利享受上没有妥当处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与土地征收一样大范围的上访,激化社会矛盾。

2.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问题。

由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形成时间长、跨度大、来源渠道多、历经多次基层建制调整变化,导致在资产界定中,有的地方存在国家、集体、企业以及个人所有权性质混淆,甚至将集体经济组织投工投劳和筹资兴建的学校界定为国有资产,有的把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建设的农村公益设施,简单界定为国有资产,造成部分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甚至改变归属。特别是农村学校校舍资产(包括校舍占地和地上附着物),权属争议比较突出。

3.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登记问题。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专门法律法规,我市20**年出台的《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仅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做了相关规定,没有规定法人注册登记制度,且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因此,以社区股份合作社名称登记缺乏依据。如果以企业法人进行注册登记,不但要交所得税(原来集体经济组织不用交所得税),还要代交股民的“红利税”,还有增值税、资产过户费等。如果以社团法人进行登记,则不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股权流通转让问题。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股权证是由有关部门或单位监制,合作社内部制发的,仅作为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内部凭证。有关法律没有对该项改革中所面临的股权证等新问题做出具体规定,难以得到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确认,更难得到市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加上股份合作社的资产所有权仍为成员集体所有,这意味着股权只作为成员享受收益分配的依据,而不能在市场上流转交易。

(三)管理体制不顺且力量薄弱

一是管理机构不统一。

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区县主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少数区县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监督管理由财政部门承担;同一个区县的乡镇却由经发办、党政办、财政所、以及农业服务中心等不同机构承担,而同一个乡镇更存在由财政所、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三个部门各自承担一部分的情况。

二是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区县、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少,取得会计、审计等专业资格的更少;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占绝大多数,乡镇工作安排较为随意,常常是年年培训,年年新人。村(居)委会无专职岗位,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观念意识差等,影响了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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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继续探索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法制建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

(一)分类摸清家底,打好改革基础

全面清产核资是改革试点的基础性工作,是量化确权的前提条件,是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的保证。各级相关部门要统一资产统计标准、口径,特别是目前市级部门掌握情况与区县上报数据仍有较大差异的部分行业农村集体资产,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国土、交通、水利、林业、民政、卫计、文化、教育资产等数据,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清产核资数据关联性、准确性审核和指导,确认清理数据,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力求数据有来源、有出处,真实有效,不能模糊,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继续推进量化确权,总结经验及扩大试点

继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政策研究,探寻破解的方法,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巩固改革成果,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要求,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资产经营利用,严格落实章程规定的分配制度,让广大农民获得更多的股权收益。在本次改革试点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开展改革试点的工作建议,逐步扩大改革试点面。要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和加强交易管理。市级相关部门要开展三峡移民后续问题专题调研,针对三峡移民人员股权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探索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工商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实现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依法经营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注重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挪用、挤占、私分集体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规范集体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财务或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建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社干部各项经费使用和开支。

三是加强民主管理。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真正让农民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

以村民为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集体资产使用运营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五是进一步理顺体制。

可借鉴北京的做法,探索成立各级农村集体资产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开展集体资产的指导、服务及监管,配备专门人员,落实必要经费,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加强立法工作,修订相关法规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十多年了,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改革发展需要,下一步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建议重点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具体办法。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只是强调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主体和重点对象,没有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作出全面的、系统的规定。近些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主要是依据《审计法》、《审计实施细则》等综合性审计法律法规,借鉴了国有资产审计的有关操作规定和办法组织开展的。目前全国已有十余个省市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规。建议我市在充分总结历次专项审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和具体办法。

二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基本经营主体,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必须要研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在专门法规出台前,建议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建立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允许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使社区股份合作社获得法人主体,确保全市量化确权改革规范、有序。

特此报告。

关于村级防灾减灾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我市农村党支部、总支(以下统称党支部)自**年底换届后,到**年底任期届满。市委结合农村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部署全市农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3月进行。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章》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积极性,选准配强新一届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真正把村级组织建设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新一届村党支部的职数设置和结构要求

1、村党支部的职数设置:村党支部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4名;一般不设置副书记。各村的委员职数由乡镇办党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2、村党支部的结构要求:党支部委员年龄一般应在50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含初中)。支委委员中一般应有1名女同志,民族村党支部班子一般应有1名少数民族同志。

三、选举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公推候选人(3月上旬)。

支部发布选举公告,动员党员自荐,参与支部书记或委员的竞选。村民代表、党员联席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党员自荐人中分别推出支部书记和委员初步候选人。初步候选人人数一般按应选人数差额1─3名确定。乡镇办事处党委要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细则由乡镇办事处党委自行制定,但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凡未履行党员义务的、两年内受党纪处分(包括正在受组织审查的)的、两年内违反计划生育及其条规的、参与邪教活动或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应取消其初步候选人资格。乡镇办事处党委应在最大范围内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初步候选人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乡镇办事处党委向各村支部党员大会提出符合资格条件的支部书记和委员正式候选人建议人选。书记和委员的建议人选人数一般按应选人数差额1─2名确定。

2、直接选举(3月中旬)。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支部书记和委员正式候选人。组织正式候选人与党员见面,介绍正式候选人简历、工作情况。支部书记正式候选人一般要在党员大会上作竞职演讲,并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委员正式候选人一般应在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正式选举分为两个环节:一是党员大会首先对支部书记进行直选,获赞成票过半数的当选为书记。二是在支部书记产生后,进行委员选举。落选的支部书记正式候选人作为委员正式候选人参加委员选举。支部委员职数设置为3名的,取获赞成票过半数的前2位;设置为5名的,取获赞成票过半数的前4位。

对因身体原因或外出未归不能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应向支部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的党员报乡镇办事处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

直选未能产生新一届支委会的,按所缺职数差额一名的办法,以得票多少从高到低确定复选候选人,随即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所缺职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是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对每个村的换届选举工作的所有具体事项和细节都要高度重视。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成立农村党支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各村选举工作指导组,明确一名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任驻村指导组组长,培训好指导组成员。要制定具体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备案。同时,要认真做好上一届支部班子任期财务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在村民大会、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布。

2、严肃选举工作纪律。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都要依据《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的规定进行,严禁各种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以威胁、贿选、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破坏选举。

3、妥善做好后期工作。一是村党支部要及时向乡镇办事处党委报告党员大会选举结果。二是各乡镇办事处党委要及时做好村级党组织选举结果的批复工作。妥善做好离任干部和落选同志的思想工作,引导和帮助他们放下包袱,正确对待,一如既往地协助新一届班子做好村里的各项工作。三是及时做好新一届村支部书记、委员的个人档案建档工作(参照干部履历表的格式建立个人档案)。同时,认真抓好新班子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教育,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四是涉及人事变动的,乡镇办事处党委要督促其做好工作交接。五是及时做好有关报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六是各乡镇办事处党委要认真对村党支部换届工作中一些好的作法加以提炼总结,对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于3月底完成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关于村级防灾减灾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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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合理筹集资金,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务信息管理,完善财务监督,控制财务风险,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民主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公开透明。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重大经济事项等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

(三)成员受益。保障全体成员享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四)支持公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应当用于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农村公益事业。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应当依法依规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下同)和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将新增债务作为重点审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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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由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计人员等按规定履行职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依规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委托代理记账。

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并报乡镇党委、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或备案。

第八条成员(代表)大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重大财务收支事项、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筹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

(三)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并对其实施监督和考核;

(四)对理事会和监事会年度财务管理、监督工作提出质询和改进意见;

(五)其他需要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财务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起草、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实施本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筹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经营活动,签订经济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三)提出本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薪酬的建议,决定其他工作人员薪酬;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执行情况;

(五)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组织开展民主理财;

(二)监督理事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履职行为,对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组织章程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财务行为提出质询和改进建议,对理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提出罢免或解聘建议;

(三)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工作;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监督情况;

(五)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监督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二)会计人员负责本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凭证审核及填制、会计账簿登记及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及报送、稽核、会计档案保管、财务公开等日常工作。配合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审计和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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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依规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筹集资金应当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决策程序,确定筹资方式、规模和用途,控制筹资成本和风险。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各级政府获得资金或其他资产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监管。通过接受捐赠获得资金或其他资产的,应当及时入账,加强管理。

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筹资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量力而行、成员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等原则,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用途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举债从事经营性活动应当纳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并报乡镇党委、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或备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与社会资本合作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权责边界及收益分配。

严禁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转嫁给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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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流动资产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依法合规计提折旧。在建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应当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第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集体的牲畜、林木等生物资产管理,做好增减、摊销、死亡毁损等核算工作,落实经营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确无形资产权属及价值,纳入账内核算,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依法合规进行摊销。

第二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履行民主程序,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发生产权转移的厂房、设施、设备等大宗资产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纳入账内核算的、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或其他特定目的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售、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权限与程序进行。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对外投资或进行集体资产转让、发包、租赁等情形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理确定价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不得以本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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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销售、提供服务、投资收益、让渡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权和政府给予的经营性补贴等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应当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做好账务处理。

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经营活动、日常管理、村内公益和综合服务、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等各种支出,应当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以效益为基础,民主决策、科学分配,保障成员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组织章程约定的分配原则,按程序确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分配范围、分配比例等重点事项,向全体成员公示。

第二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分配收益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公积公益金;

(三)向成员分配收益;

(四)其他。

公积公益金按组织章程确定计提比例。

第二十九条年终收益分配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清查资产,清理债权、债务,准确核算年度收入、支出、可分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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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明确资产权属,登记资产台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建立成员名册和份额(股份)登记簿。

第三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变更资产权属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村庄撤并的,不得混淆集体财务会计账目,不得随意合并、平调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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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应当分设会计账套和银行账户。

第三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使用科学有效的方式采集、存储、管理和运用财务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

第三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按要求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第三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财务公开制度,以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公开财务信息,接受成员监督。

第三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会计档案建设和管理,做好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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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三十九条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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