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群众小切口心得体会和方法 群众利益小切口(八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03:2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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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损害群众小切口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充分认识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八大上,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实践证明,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监督的两种重要形式。新形势下,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健全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体系,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责、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形成党风正、民心顺、事业兴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早在1941年,毛泽东同志就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就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又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批评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既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永不褪色的重要保证,又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么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就天经地义。”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监督、评判管党治党和党的建设工作,对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和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义重大。

(二)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新形势下解决党内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实施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部署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依法依纪惩治腐败,推动党的建设开创了新局面,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有的地方和单位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既要发挥好党内监督作用,又要发挥好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这是有效地防止和惩治腐败的重要经验。”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消除监督死角、盲区,及时发现、解决党内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三)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健全对党组织和党员监督体系的重要途径。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虽然各有相对独立的结构和功能,但二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根本性质和目标上是一致的。党组织和党员身处人民群众之中,人民群众对他们的情况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对他们的活动监督范围广、信息准,可以有效弥补党内监督不足,也有利于推动党内监督深入开展。同时,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是人民群众监督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的党组织或党员违纪违法行为,只有及时启动党内监督程序,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人民群众监督才能取得实效。可以说,党内监督是自律,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是他律。只有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效衔接,才能促进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构建起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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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关键是要紧紧围绕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坚持主体互动、内容贯通、形式对接、机制协调,切实增强监督的操作性、实效性,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

(一)积极推动党内监督主体和人民群众互动。《条例》对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监督主体及其职责任务作出了详细规定,构建起了主体明确、责任清晰的党内监督体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第一位要求。一是党委(党组)要带头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及其领导干部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要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民意调查、舆情监测等机制,充分发挥新媒体等信息平台作用,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二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坚持开门搞监督,让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就从严治党问题多向人民群众请教,尽可能多地掌握第一手材料,真正做到摸透情况、找准问题。要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技术新手段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三是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要发挥经常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天然优势,及时了解、反映基层群众的批评建议。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身处人民群众之中,对人民群众各类意见诉求感受最直接,也肩负着及时向党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监督义务。要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及时反映人民群众意见诉求,保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努力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积极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内容贯通。《条例》第五条将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八个方面,涵盖了管党治党的重要领域和重大问题,对保证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至关重要。无论是党内监督,还是人民群众监督,都要向这八个方面聚焦发力。比如,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监督上,要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织密监督天罗地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让“隐身人”无处藏身,让“微腐败”无所遁形。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的监督上,要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敞开大门、依靠人民群众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经验,把内力主导和外力推动结合起来,向人民群众真开门、开大门,发挥人民群众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释放人民群众监督正能量。对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的监督上,要总结组织部门开通“12380”举报电话等做法,进一步拓宽发现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民间”渠道,建立健全集信件、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平台,让更多群众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来,让党的干部在更广泛的社会空间中接受检验。对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的监督上,要把组织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权力行使依据、过程和结果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让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始终处于党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抵制“人情文化”“圈子文化”不良影响,不断净化生活圈、交往圈,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积极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形式对接。随着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条例》规定了巡视、巡察、党内谈话、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多种监督形式。人民群众监督形式主要包括直接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诉、检举、控告,向有关部门举报、信访,通过互联网提出批评监督意见,通过群众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进行监督等。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必须推动相关监督形式有效对接,做到互联互通、相得益彰。一是推动巡视、巡察与群众申诉、检举、控告更好地对接。巡视是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力保障。充分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必须更广泛、更直接地接触被巡视地区、单位广大群众。通过巡视巡察,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加强人民群众举报线索受理工作,实行规范处置、动态管理,在党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便捷的沟通桥梁,形成强大的内外监督合力。二是推动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与人民群众监督更好地对接。《条例》所规定的这三项制度,是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利器。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实事求是地述责述廉,是不是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有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要让人民群众监督、评判。有关部门核实有关情况时,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三是推动监督执纪问责与信访更好地对接。信访是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举报,及早发现、及早报告、及时处置;对社会反映突出、人民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有关情况,要及时核实、报告;对重要的检举事项,要集体研究、认真处理。同时,要善于通过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四是推动互联网监督与党内各项监督方式更好地对接。互联网时代,网络是老百姓表达意见诉求、行使监督权利的重要平台。网络监督具有公开、便捷、高效等优势,成为最受人民群众欢迎的监督形式。对网络上的建言献策、批评监督,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让网络成为我们汇聚群众诉求、反映民意动态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新渠道。

(四)积极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协调。在监督体系建设中,制度机制具有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作用。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必须推动各类监督机制衔接、协调,增强监督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一是坚持党务公开与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相同步。实践表明,监督对象信息公开透明,是人民群众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要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提高党组织重大决策、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廉洁自律等事项的公开性、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二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程序相衔接。程序既是防止恣意妄为的约束机制,又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制度保障。要完善人民群众举报线索和监督意见的受理、核查、反馈、落实程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处置过程的及时性、公正性,确保人民群众批评监督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三是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利与保障监督对象相关权利相结合。一方面,要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监督权利放在重要位置,对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要及时处理,作出回应;要对检举人和检举信息保密,积极预防、严肃处理对检举人的打击报复行为;检举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有关部门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另一方面,要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经调查,监督对象没有不当行为的,应当予以澄清和正名;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依纪严肃处理;监督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党章党规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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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是一项需要不懈探索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转变理念、完善制度、创新方式等方面入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促进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辅相成。

(一)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养成在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工作、生活习惯。实践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淡薄,对监督存在模糊甚至错误认识,把人民群众监督看作是同自己“过不去”,感到“丢面子”“失威信”。实际上,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可以帮助党员干部少犯甚至不犯错误,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能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是衡量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尺。善待批评声音,才是真正的胸襟;欢迎他人监督,才是真正的自信;做到从谏如流,才是真正的智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闻过则喜的雅量、见贤思齐的精神、择善而从的品格,主动接受人民群众批评监督,善于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保证个人健康成长的同时,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

(二)创新监督方式手段,促进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融合、精准高效。新一轮科技革命兴起,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及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人类生活所经历的一切都在转变。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从未在人类历史上发生过。这不仅更新了我们认识世界的思维方法,也给监督工作提供了新途径、新手段。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以来,通过设置举报专区、开设廉政留言板和加强交流互动等形式,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新形势下,我们要站在时代的潮头,把科技革命与监督创新深度融合起来,通过理念的转变、科技的运用、机制的创新,实现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融合、精准高效。借鉴一些地方、部门在人民群众身边设立微信公众平台、开通随手拍一键举报等做法,让人民群众监督更加方便快捷,让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无处藏身。大力推广信访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信访应用和远程视频接访,方便人民群众网上投诉、评价,进一步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新模式。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线索及时跟进,不断聚集和提升网络监督正能量。大数据能够揭示人们以往难以认识到的事物内在关联性,是促进监督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要总结有的地方实施“数据铁笼”计划的经验,用大数据编织制约权力的笼子,使权力运行过程全程电子化、处处留痕迹,增强监督工作预见性、精确性、高效性,增强监督结果可信度、说服力。建立情况明、数据准、可监控的数据库,推动各类监督信息跨地区、跨部门互通共享,预防减少举报线索重复受理现象,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三)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推动形成人人要监督、人人愿监督、人人敢监督的良好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我们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营造鼓励监督、保护监督的环境,激发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和监督热情。长期以来,受各种因素影响,有的群众监督主体意识不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监督实效。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采取媒体宣传、干部宣讲、专家解读等形式,深入开展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政策法规宣传,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有关监督知识,增强监督意识和能力。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违法事实,养成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开展监督的习惯。2016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对于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鼓励群众依法举报职务犯罪,具有重要意义。要健全落实监督保障制度,加强对监督者的保护,对监督有功的给予奖励,对监督保障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

推荐损害群众小切口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把今年作为“改善民生年”和《**市**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认真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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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切入点,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服务、简化手续,解决群众办事难为目标,扎实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加快建设新**、中原崛起争先锋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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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豫司文〔**〕133号)的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主要有五项内容:

(一)扩大和规范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加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网络建设,消除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盲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巩固到信访局值班工作方式的基础上,尝试设立信访工作专家咨询组,参与信访疑难案件听证工作等,丰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方式。加强与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制度建设,设立建立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为上防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来访案件,协助党委政府及时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7月底以前,省厅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的法律援助范围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向社会公开,维护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法律援助成为服务为民的“光彩事业”。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将扩大的法律援助范围和困难标准融入法律援助明白卡、宣传单中,上墙公示,在方便受援人了解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同异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健全完善市际间法律援助互动机制,扩大市际间法律援助协作覆盖面。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三)认真抓好“xx”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的组织实施。以“法律四进”活动为突破口,为当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免费法制宣传,覆盖面要达到100%。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要固定联系若干个社区或行政村(1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联系1—2个,10—20人的律师事务所联系2—3个,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联系4—5个),从7月中旬开始,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到联系点,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运用法律知识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开展贴近群众的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等公益性活动。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各县区司法局要组织司法所为农村、城镇每户居民和个体工商户免费发放一份宣传页。

(四)大力开展公证服务。要利用《公证法》颁布两周年之际,于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公证法律咨询周”活动,促进社会各界对公证工作的了解,提高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人民群众积极运用公证手段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要针对我市劳务输出的实际,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公证服务。各个公证机构要设立法律政策咨询台,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对办理公证和前来咨询的农民工,要热情接待,认真解答有关问题,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进行权利诉讼、要求工伤赔偿等事宜,要坚持特事特办,及时为他们出具相关公证文书,并酌情减免公证费。

(五)积极为困难群众申请司法鉴定提供服务。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执业为民”的执业理念,积极配合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出的鉴定事项,凡有法律援助机构出具证明函的,要视情况适当减免鉴定费用,确保经济困难当事人的鉴定请求能够得到实现,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宜,9月份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召开座谈会、在新闻媒体发表文章、制作展板、现场咨询、免费发放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司法鉴定法律制度和司法鉴定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鉴定工作的了解度和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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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同努力,务求实效的原则。市局主题教育活动由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市法律援助中分别牵头落实。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主题实践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20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按照确定的主题教育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工作总结阶段(9月30日前)。各县区司法局要于9月30日前向市局纪检组监察室报送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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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是巩固提高“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载体,是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检验政府各部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抓落实。要大力支持主题实践活动,确保有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活动。

(二)强化监督,搞好协调。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主题实践活动牵头落实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纪检监察部

门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监督检查有关牵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这次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按照市政府纠风办确定的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政(事)务公开情况,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情况,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等六项评议内容,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把主题教育活动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求真务实,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率和满意率,力争政风行风评议位次继续前移。

推荐损害群众小切口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把今年作为“改善民生年”和《**市**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认真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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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切入点,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服务、简化手续,解决群众办事难为目标,扎实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加快建设新**、中原崛起争先锋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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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豫司文〔**〕133号)的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主要有五项内容:

(一)扩大和规范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加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网络建设,消除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盲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巩固到信访局值班工作方式的基础上,尝试设立信访工作专家咨询组,参与信访疑难案件听证工作等,丰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方式。加强与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制度建设,设立建立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为上防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来访案件,协助党委政府及时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7月底以前,省厅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的法律援助范围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向社会公开,维护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法律援助成为服务为民的“光彩事业”。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将扩大的法律援助范围和困难标准融入法律援助明白卡、宣传单中,上墙公示,在方便受援人了解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同异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健全完善市际间法律援助互动机制,扩大市际间法律援助协作覆盖面。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三)认真抓好“xx”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的组织实施。以“法律四进”活动为突破口,为当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免费法制宣传,覆盖面要达到100%。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要固定联系若干个社区或行政村(1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联系1—2个,10—20人的律师事务所联系2—3个,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联系4—5个),从7月中旬开始,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到联系点,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运用法律知识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开展贴近群众的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等公益性活动。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各县区司法局要组织司法所为农村、城镇每户居民和个体工商户免费发放一份宣传页。

(四)大力开展公证服务。要利用《公证法》颁布两周年之际,于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公证法律咨询周”活动,促进社会各界对公证工作的了解,提高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人民群众积极运用公证手段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要针对我市劳务输出的实际,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公证服务。各个公证机构要设立法律政策咨询台,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对办理公证和前来咨询的农民工,要热情接待,认真解答有关问题,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进行权利诉讼、要求工伤赔偿等事宜,要坚持特事特办,及时为他们出具相关公证文书,并酌情减免公证费。

(五)积极为困难群众申请司法鉴定提供服务。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执业为民”的执业理念,积极配合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出的鉴定事项,凡有法律援助机构出具证明函的,要视情况适当减免鉴定费用,确保经济困难当事人的鉴定请求能够得到实现,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宜,9月份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召开座谈会、在新闻媒体发表文章、制作展板、现场咨询、免费发放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司法鉴定法律制度和司法鉴定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鉴定工作的了解度和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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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同努力,务求实效的原则。市局主题教育活动由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市法律援助中分别牵头落实。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主题实践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20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按照确定的主题教育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工作总结阶段(9月30日前)。各县区司法局要于9月30日前向市局纪检组监察室报送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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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是巩固提高“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载体,是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检验政府各部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抓落实。要大力支持主题实践活动,确保有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活动。

(二)强化监督,搞好协调。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主题实践活动牵头落实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纪检监察部

门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监督检查有关牵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这次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按照市政府纠风办确定的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政(事)务公开情况,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情况,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等六项评议内容,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把主题教育活动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求真务实,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率和满意率,力争政风行风评议位次继续前移。

推荐损害群众小切口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中发〔2021〕7号)和《辽宁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市、区教整办统一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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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最可靠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根本源泉。司法行政机关是党的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做好为人民服务工作。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大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把党的为民宗旨变成每一天的努力,变成在每一件事情上的实践,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时刻感受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并长期持续坚持下去。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做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结合起来,不断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的“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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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坚持注重真心真情、注重便民利民、注重舒适舒心、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是注重真心真情。在服务人民群众过程中,要坚持真心真意、真情投入,把热心、诚信、耐心摆在服务工作首位,对每名群众都要坚持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认真聆听群众心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解决群众困难。要规范所有服务行为,全力整改对群众不理睬、不耐烦,语气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是注重便民利民。不断完善一次性办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工作机制,对受理的业务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对手续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群众应补充的材料,不让群众多跑路。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对群众来电来访不受理、受理不回复、回复不及时,对办事群众不一次性告知等现象,让工作提速减少群众等待,让主动服务减少群众跑腿,让提高服务质量减少群众烦忧。

三是注重舒适舒心。全面优化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硬件环境,设置“首问责任岗”“业务办理引导员”等,引导群众办事。使用led屏、业务流程板等为群众解读相关政策,同时要准备笔、纸、水、休息椅等便民设施,给群众办事营造舒适的环境。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向先进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看齐,做到群众需要什么便民设施,我们就添置什么便民设施,充分体现个性、人文特点,努力在窗口单位展示给人民群众一个全心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是注重公平公正。坚持“效率即公正”原则,努力在为民办事效率上下功夫,有效减少人民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定期开展廉洁作风整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知敬畏、守底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强力推进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根本好转,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和预防在基层易发生的有损于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微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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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要树立“为群众办实事就是党员干部最主要的政治能力”理念,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2.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3.积极推进“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专项活动,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降低困难标准,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多元化、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

4.强化对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文明服务。

5.行政复议机构要探索建立“互联网+行政复议”的便民新措施,开通网络申请渠道,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

6.提升人民调解员服务能力,主动上门发现、排查矛盾纠纷,特别是要深入到群众家中、炕头,用真心真情化解矛盾纠纷。

7.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热情,语言规范,将文明礼貌的接待方式和标准用语作为从业日常习惯。

8.确保监管安全前提下,不断简化社区矫正对象请假程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多经营活动便利,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把司法温暖传递给社区矫正对象。

9.组织普法工作者和志愿者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送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活动。

10.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助力企业防风险、解难题、保经营、稳发展。

11.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不断转作风,做好深入基层调研工作,真心实意接触群众,切实有效帮助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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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应注重五个步骤:

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利用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专线电话等向社会征求意见,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为民服务意见及惠民措施。

二要制定清单式具体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每名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集全司法行政队伍智慧,列出符合基层实际的措施清单。

三要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组织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自检自查,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落实清单管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四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将活动效果直接列入年终绩效评价,真正使间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要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在活动中,大力挖掘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和表彰力度,激励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更好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新风貌、新形象,全力营造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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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坚持下上联动。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注重工作创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针对性。

四是强化宣传推广。要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各基层司法所、局属各科室要将活动推进情况及有关经验做法,以报告形式报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在全区进行推广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评价的重要依据。

推荐损害群众小切口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按照中央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的要求,我重点对照《党章》,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自检自查,清楚地看到了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与差距,进一步增强了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现就自己对照检查情况,向同志们作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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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次深入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我由衷地感到,的确是“学与不学不一样、学多学少不一样、学深学浅不一样”,从中也映射出自己以前在党章党规的学习上不深不透,与中央“学懂弄通做实”、“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认识和体会:

——党章党规是一面镜子。这面镜子,可以照出我们的内心有没有污垢、脸上沾没沾灰尘、五官是不是端正,是否具有一名共产党员的素养,是否符合一名共产党员的形象,提醒我们要勤照镜子正衣冠,常用理想信念的清泉浇灌心田、净化灵魂,始终做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人。

——党章党规是一把尺子。这把尺子,能考量出我们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符合党章党规的要求,有没有破底线、越黄线、踩红线、碰高压线,是处于健康状态还是亚健康状态,告诫我们要以党章党规为戒尺,经常校一校自己的思想有没有跑偏,量一量自己的言行有没有出格,测一测自己的举止有没有破规,始终做一个规规矩矩、方方正正的人。

——党章党规是一根鞭子。这根鞭子,时刻警示我们不能做“比普通群众还落后”的“假党员”,不能做“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单干户”,不能做“无法无天、傲娇任性”的“孙行者”,不能做“自大狂妄、专横骄傲”的“任我行”,鞭策我们要定心正身、知规守矩,始终做一个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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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要求对照的3个方面16个问题,我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开展检视自查,查找出了下列突出问题:

——在对照党章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1、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上仍有差距,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得不深不透。比如,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只停留在浅层次的了解上,对如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心中无数、手中无招。再如,在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xx工作的重要论述批示指导实践上,思考得不深,研究得不透, 在做好“上与下”结合文章上仍有欠缺。

2、对党员的八项义务虽然知道但没有完全做到,在践行入党誓言上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在党费的缴纳上不主动不自觉,存在等人催收、不能按月及时缴纳的问题。再如,有时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够。

3、对照党员干部六项基本条件,大部分都能做到,但还有做得不够好的地方。比如,在调查研究上存在不经常不深入的问题,在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欠缺。再如,在抓工作中缺乏顶真碰硬的担当精神,思想上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惰性心理,作风上偶然还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现象。

4、能够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还不够强,习惯就事论事,不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比如,对身边同志的一些不当言行,缺乏斗争精神,认为无碍大局、无关紧要,不能挺身而出严肃地给予批评和纠正。再如,平时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只注重从工作上提要求、定任务,而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重视不够、措施乏力。

5、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立得还不牢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较前有所淡化,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上执行得不够好,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存在“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本领恐慌和能力危机。比如,在抓工作中过于强调速度和效率,习惯“两步并作一步走”,出台一些办法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够,未能很好地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

——在对照准则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1、能够坚定“四个自信”,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但由于长期在基层工作,政治历练不够,因而对“普世价值”、“宪政民主”、“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等错误思潮警惕性不高,未能从政治上看到其潜在的危害,缺乏清醒的认识。比如,在网络、微信上浏览资讯时,对一些宣扬西方意识形态的信息政治鉴别力不够,对同事朋友转发的一些敏感信息只是简单地一删了之,不能给予坚决的抵制和批评。

2、能够坚定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大是大非面前也能站稳政治立场,但用更高标准来衡量,政治站位仍需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比如,总认为自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党员干部,且身处基层一线,讲政治太空太远,简单地认为只要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就行,只顾埋头拉车,不懂抬头看路的问题突出。

3、能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增强“四个意识”,但实事求是地讲,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上有时有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上仍有欠缺。比如,在环保问题整治中,有时候想招引一个项目不容易,因而在思想上有得过且过的认识。再如,对本单位发生的一些应该报告的问题,认为只要及时处置妥当就行,不愿意主动向上级报告,唯恐给人留下自己驾驭能力和领导能力不强的印象。

4、虽然能够认识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重要性,但在从严从细、一抓到底上还做得不够。比如,在公务接待中,执行规定不严格,偶尔有超标准接待现象。再如,在抓工作上还残存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现象。

5、在决策中能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要事项班子集体研究做决定;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上,能够严格落实好干部“五句话二十字”标准,公道正派选任干部,但反躬自省,在某些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比如,有时遇到突发问题和棘手难题时,发扬民主作风不够,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不够。再如,在干部选任上,为了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偶然有平衡照顾、论资排辈现象

6、能够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但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上不主动不积极。比如,每年仅在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时,才进行全面系统地自我反思,听取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平时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不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够,自我检视反思不够,未能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再如,在对其他班子成员的批评上,存在“多栽花、少摘刺”的好人主义思想,信奉明哲保身、少说为佳的庸俗为人处世之道。

——在对照条例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1、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能坚定坚决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中,存在“短斤少两”“打折缩水”现象,对一些重要的工作任务能想法设法去完成,对一些与本单位关系不大的工作任务则满足于能交差就行。比如,在xxxx集中整治中,由于此项工作与本单位业务联系不紧密,因而在贯彻落实上不积极不主动。再如,在机构改革中,对上级机关明确予以撤销的组织机构,由于怕引起单位内部不稳定而进行了变通处理,未能做到不折不扣落实。

2、能够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自己没有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在上级机关例行的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并得到审计机构的充分肯定。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是自我惕励的意识较前有所弱化,需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不断强化守纪律、守规矩、守底线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3、由于自己所在的单位业务比较单纯、相对比较封闭,与外界往来不多,且无可利用的公共资源,因而不存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虽然在这方面没有上述问题,但自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仍需提高认识,自觉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从严管好自己、管好班子、管好队伍,坚决防范此类问题发生。

4、客观地讲,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自己在抓工作上是认真负责的,也是尽职尽责的,没有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问题,但有时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比如,对基层职工反映的一些问题,习惯批示给分管班子成员和业务主办部门去处理,自己没有亲自去现场进行调查摸底,也没有做到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再如,在组织一些活动中,过于讲究形式和效果,花了一些不该花的钱。

5、自己出身农家,打小就养成了艰苦朴素的生活习惯,即使走上领导岗位也能克勤克俭,保持农家之弟的本色,因而没有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等问题,但贪图享乐的思想有所的抬头。比如,习惯夏有空调、冬有暖气的办公条件,不愿主动去基层抓落实,常用批示指导工作,用电话遥控指挥,吃苦精神较前有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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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在学习党章上深思细研不够,遵守党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欠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比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自己在学习党章上认识不到位,经常是用到了才突击学,不用了就束之高阁,并且还肤浅地认为学党章是新党员的事,自己是具有多年党龄的老党员,学不学都无所谓,因而对党章基本内容的掌握一知半解、一鳞半爪。在遵守党章上,简单地把党员义务简化为交一下党费即可,对履行党员八项业务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导致学习党章和遵守党章相互隔裂,产生了“学归学,做归做”的现象,导致在践行入党誓言上存在一定差距,在党费的缴纳上不主动不自觉,在实践中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二是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识不够,在提高自身的政治能力和政治本领上有所欠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但是自己对政治建设的认识上站位不高,单纯地认为提高政治本领是对中高级干部的要求,讲政治是务虚的,谈政治是唱高调,自己只是一名基层业务干部,因而政治能力强弱关系不大。因此缘故,导致在抓工作中习惯单打一,不能把政治与业务很好地融合起来;导致观人察事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见微知著,不能从政治上辨别是非;导致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上仍有差距,在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上不够严格,在执行上级决定中不坚决不彻底,在抓工作中还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是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不够,欠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牢记初心和使命,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反观自己,在这方面不能说没有做,但至少是做得还不够好、还不够到位。自己总认为自己是一名老党员,担任领导职务也时间不短了,且经受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的多次洗礼,在思想政治方面应该没有太多太大的问题,因而产生了自负自满的心理,使得自我革命的精神减弱,不能经常性地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随之导致守纪律、守规矩、守底线的意识弱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发扬斗争精神和民主作风不够,贪图享乐的思想抬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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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对照检视出的问题,自己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真整改。

(一)在“学”字上发力。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按照学习教育的要求和安排,真正来一个大学习,把以前欠的课都补上。一是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结合自己思想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保证每天不少于1个学时,对党章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学习。同时,坚持经常性温习入党誓词,带头履行党员八项义务,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上树标杆、作表率。三是逐段逐句学习“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切实把红线划出来,把黄线标出来,把高压线架起来,使之在自己的脑中留印、心中刻痕。

(二)在“做”字上见效。坚决克服“学归学、说归说、做归做”的现象,不玩虚招数、不搞假把式,切实做到既要学得深更要做得好。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摈除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投机想法,确保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只有是符合中央政策的事、对发展有利的事、群众受惠的事,即使困难再多、压力再大,都要咬定牙关、坚定不移地抓下去。三是进一步强化民本意识。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到群众中去,到矛盾大的地方去,到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去,面对面听取意见,点对点解决问题,切实把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办实办好。

(三)在“严”字上立标。“令严方可以肃兵威,命重始足以整纲纪。”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自己将把“严”字作为干事履职的主基调,体现日常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切实为干部职工放出样子、作出表率。一是在执行纪律上求严。带头遵守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事都坚持按制度办、按程序办、按规矩办,坚决防止和杜绝自作主张、先斩后奏等违反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二是在工作作风上求严。带头执行“一线工作法”,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坚决改变文件上作批示、电话里作指示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对定下来的事一招不让抓落实、抓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有声、流水到头。三是在廉洁自律上求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各项规定,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管住自己的心,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腿,带头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推荐损害群众小切口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根据中央、省市教整办统一工作安排的指示精神,对照区教整办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为深入推动全区xx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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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千方百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用xx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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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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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发展、重管理、重创业,着力打造“三带四亮”党员队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多形式、多载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打造一支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亮形象,带头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动经济发展的党员队伍。

(二)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民法典》宣传。结合规划和此次活动,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5.15”政务公开日、“6.26”全国禁毒日、广场文化月法治宣传周、12.4宪法日等为着力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此实现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的目标,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实现普惠效应。

(三)深化“一村屯(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授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从线对线到面对面转变,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同时使专业知识直白化,让法律服务更䁔心、贴心、舒心。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效能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开展好各项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公证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宣传《公证法》,让群众了解公证业务和办理程序,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阳光便民”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切实建设成为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窗口。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组织发挥村民评理说事点的作用,深入到乡间地头,了解村情民意,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法律难题。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委员会职能,提高交通、医患、劳动争议、物业、塑料协会等人民调解组织人员专业素质,同时不断扩大调委会工作范围,完善联动体系,深入基层开展摸排工作,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已产生的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五)加强重点人的管控,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执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审前调查,请销假、手机定位等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多走访、多调查、多疏导,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增强矫正教育的实效。加强与监所衔接,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后的行踪动向。开展重点人员帮扶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积极协调区民政部门、村(社区)解决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摸排帮扶活动,把政府的关爱送进服刑在教人员家庭,以更好地巩固帮教成果,引导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六)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简化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和办事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职责,确保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更加高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群众服务高效、有力、便捷、到位。

(七)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xx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管。集中开展xx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执业建设活动,大力度整治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查摆整改各级xx行政机关在“规范执法执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实施“一单”、“两库”管理,推进执法执业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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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高认识。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为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局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调度。要加强工作调研,局领导到群众中去调研要随时听取各地开展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

二是抓住重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按照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完成好相应的规定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度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搞好结合。要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内容相结合,把为群众做好事作为检验政治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抓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要与推送选树先进典型相结合,真正地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先进典型选树起来,营造良好的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把好做法和经验及时组织整理,上报政治处。

推荐损害群众小切口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根据中央、省市教整办统一工作安排的指示精神,对照区教整办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为深入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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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千方百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用司法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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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区司法局局长

xx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xx区司法局副局长

xx区司法局副局长

xx区司法局副局长

xx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成员:xx办公室主任

xx政工科科长

xx综合业务科科长

xx公证处负责人

xx法律援助负责人

xx司法所所长

xx司法所负责人

xx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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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发展、重管理、重创业,着力打造“三带四亮”党员队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多形式、多载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打造一支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亮形象,带头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动经济发展的党员队伍。

(二)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民法典》宣传。结合规划和此次活动,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5.15”政务公开日、“6.26”全国禁毒日、广场文化月法治宣传周、12.4宪法日等为着力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此实现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的目标,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实现普惠效应。

(三)深化“一村屯(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授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从线对线到面对面转变,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同时使专业知识直白化,让法律服务更䁔心、贴心、舒心。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效能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开展好各项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公证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宣传《公证法》,让群众了解公证业务和办理程序,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阳光便民”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切实建设成为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窗口。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组织发挥村民评理说事点的作用,深入到乡间地头,了解村情民意,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法律难题。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委员会职能,提高交通、医患、劳动争议、物业、塑料协会等人民调解组织人员专业素质,同时不断扩大调委会工作范围,完善联动体系,深入基层开展摸排工作,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已产生的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五)加强重点人的管控,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执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审前调查,请销假、手机定位等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多走访、多调查、多疏导,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增强矫正教育的实效。加强与监所衔接,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后的行踪动向。开展重点人员帮扶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积极协调区民政部门、村(社区)解决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摸排帮扶活动,把政府的关爱送进服刑在教人员家庭,以更好地巩固帮教成果,引导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六)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简化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和办事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职责,确保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更加高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群众服务高效、有力、便捷、到位。

(七)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管。集中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执业建设活动,大力度整治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查摆整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规范执法执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实施“一单”、“两库”管理,推进执法执业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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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高认识。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为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局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调度。要加强工作调研,局领导到群众中去调研要随时听取各地开展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

二是抓住重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按照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完成好相应的规定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度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搞好结合。要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内容相结合,把为群众做好事作为检验政治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抓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要与推送选树先进典型相结合,真正地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先进典型选树起来,营造良好的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把好做法和经验及时组织整理,上报政治处。

推荐损害群众小切口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为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把今年作为“改善民生年”和《**市**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认真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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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切入点,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服务、简化手续,解决群众办事难为目标,扎实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加快建设新**、中原崛起争先锋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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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豫司文〔**〕133号)的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主要有五项内容:

(一)扩大和规范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加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网络建设,消除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盲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巩固到信访局值班工作方式的基础上,尝试设立信访工作专家咨询组,参与信访疑难案件听证工作等,丰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方式。加强与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制度建设,设立建立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为上防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来访案件,协助党委政府及时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7月底以前,省厅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的法律援助范围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向社会公开,维护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法律援助成为服务为民的“光彩事业”。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将扩大的法律援助范围和困难标准融入法律援助明白卡、宣传单中,上墙公示,在方便受援人了解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同异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健全完善市际间法律援助互动机制,扩大市际间法律援助协作覆盖面。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三)认真抓好“xx”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的组织实施。以“法律四进”活动为突破口,为当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免费法制宣传,覆盖面要达到100%。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要固定联系若干个社区或行政村(1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联系1—2个,10—20人的律师事务所联系2—3个,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联系4—5个),从7月中旬开始,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到联系点,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运用法律知识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开展贴近群众的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等公益性活动。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各县区司法局要组织司法所为农村、城镇每户居民和个体工商户免费发放一份宣传页。

(四)大力开展公证服务。要利用《公证法》颁布两周年之际,于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公证法律咨询周”活动,促进社会各界对公证工作的了解,提高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人民群众积极运用公证手段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要针对我市劳务输出的实际,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公证服务。各个公证机构要设立法律政策咨询台,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对办理公证和前来咨询的农民工,要热情接待,认真解答有关问题,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进行权利诉讼、要求工伤赔偿等事宜,要坚持特事特办,及时为他们出具相关公证文书,并酌情减免公证费。

(五)积极为困难群众申请司法鉴定提供服务。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执业为民”的执业理念,积极配合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出的鉴定事项,凡有法律援助机构出具证明函的,要视情况适当减免鉴定费用,确保经济困难当事人的鉴定请求能够得到实现,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宜,9月份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召开座谈会、在新闻媒体发表文章、制作展板、现场咨询、免费发放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司法鉴定法律制度和司法鉴定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鉴定工作的了解度和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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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同努力,务求实效的原则。市局主题教育活动由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市法律援助中分别牵头落实。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主题实践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20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按照确定的主题教育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工作总结阶段(9月30日前)。各县区司法局要于9月30日前向市局纪检组监察室报送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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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是巩固提高“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载体,是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检验政府各部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抓落实。要大力支持主题实践活动,确保有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活动。

(二)强化监督,搞好协调。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主题实践活动牵头落实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纪检监察部

门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监督检查有关牵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这次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按照市政府纠风办确定的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政(事)务公开情况,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情况,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等六项评议内容,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把主题教育活动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求真务实,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率和满意率,力争政风行风评议位次继续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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