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寻凶心得体会如何写 案件分析心得体会(6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03:01:24 |
  • ZTFB |
  • 13页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案件聚焦寻凶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通过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的政治责任感;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和使命,深入解决党的意识淡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淡漠、宗旨意识淡漠、纪法意识淡漠、公平正义意识淡薄等根源问题,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平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全面落实领导下的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促使全院干警严格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确保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取得成效,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筑牢绝对忠诚对思想根基。全市法院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刻吸取张坚的教训,强化党内监督,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有效解决中央纪委通报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弱化、滥用自由裁量权、肆意插手司法活动、法官甘于被“围猎”、制度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指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加强对院庭长落实“一岗双责”的监督,加强驻院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内设督察机构、政工、审判管理、机关纪委等各部门的监督职能,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二要坚定不移的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要结合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大会,通过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守党性原则、树牢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要扎实推进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完善有效防治干预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司法权力制约难题。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司法程序,严把程序关。要始终保持反腐高压状态,严肃查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等行为,严肃查处过问插手案件、泄露审判秘密的行为,坚决查处法院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保护伞”等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两级法院党组要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形成党组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加大“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力度,确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四是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根据省高院统一的工作部署,于近期尽快召开全市法院系统警示教育大全,积极做好张坚案的“以案促改”工作。

参加“张坚案”警示教育的通知告诉我们,即使是再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只要触碰纪律和法律的红线,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权力,更是责任。我们一定要从“张坚案”中分析出深刻教训,不断提升思想认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住我们心中的司法良知。

有关案件聚焦寻凶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按照公司《关于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要求,组织全体总监人员进行传达学习。对身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深挖问题根源,剖析问题成因,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从思想认识上、流程制度上、监督管理上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努力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三不腐”有效机制,为精通工程监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现将个人剖析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

1、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全面,理论功底浅薄。典型案例中大部分党员干部都是因为不注重理论学习,放弃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在各种物质利益面前逐渐迷失,堕入贪污腐化的深渊。结合自身情况,发觉自身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不够深入,系统性不强;被动学习的时候多,主动学习的时候少,泛泛而学,深入钻研较少;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

2、在严守党规党纪方面认识有欠缺,制度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充足;没有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认为自己天天都在看这些要求,没有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认为只是走过场,等待观望。二是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制度有待进一步嘉庆。做事粗放,不注重细节,追求做事速度的同时放松了对纪律的敬畏,没有做到防微杜渐,容易在小事和细节上出错误。

3、对纪法、规矩严肃性、权威性以及违纪违法带来的后果认识不足。对纪律、制度说的多、落实的少,责任追究的力度不够大。

4、创新工作意识不强。习惯于使用老方式、老方法去组织开展工作,循规蹈矩和照抄照搬上级的文件精神,思想解放的程度没有彰显年轻人的风范,观念创新和世界工作存在差距,缺乏创新精神,导致工作被动应付。

<>

1、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真正学深学头,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的崇高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强化对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刻把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管的精神实质,始终做到与时俱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方法,学习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2、严守党纪党规,依规依纪修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深入学习《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求,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精神;二是从身边小事做起,遵守党纪法规,做到“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平时业务工作的同时,不忘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使自己不光要干好本职工作,还要能够真正守住拒腐防变这条“生命线、高压线、警戒线”,进一步强化纪律和法律意识,远离腐败。

3、坚持廉洁自律,强化自我约束。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二是打铁必须自身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好生活水平提高与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关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抵制享乐主义。

4、强化责任,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我拟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责任,强化职能。二是克服攀比心理立足本职。三是树立基层意识,做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提高自我素质。

有关案件聚焦寻凶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委受理         等   人与                   (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现推举下列人员为代表人: 

序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通讯地址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备注

代表人权限:

申请人(签名捺印):

代表人(签名捺印):

<>

<><>

一、文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条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为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时填写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推举的代表人应为三至五名。在申请书中写明各位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2.所有参与并同意推举代表人的劳动者当事人均应在本申请书上签名捺印。被推举的代表人应当在本申请书上签名捺印。

3.本申请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仲裁委员会,一份由当事人自己留存。

4.代表人如增加、放弃仲裁请求,承认对方的主张,同意和解,进行调解需征求申请人同意,在推举代表人申请书上需载明具体权限。

有关案件聚焦寻凶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专题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既是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直接体现,也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关键举措,又是深化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的一个重要抓手。刚才,我们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传达了中央纪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最新通报,士光同志通报了去年全市纪律审查工作情况。与以往一些警示教育活动相比,我们今天剖析和通报的案例,违法犯罪的腐败案例是少数,更多的是破纪不违法的案例。这充分贯彻了中央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彰显了市委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有腐必惩、违纪必究的坚强决心。组织上不希望任何一个同志犯错误,更不希望党员干部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我们对出现违纪苗头的同志进行当头棒喝,该教育的教育,该提醒的提醒,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但对于那些置中央、省委和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甚至公然违法的,我们也绝不放过、毫不手软。希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党的以来,就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忠诚,就是要心中有党、对党忠诚,保持了忠诚,关键时刻才能靠得住;干净,就是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到了干净,才能赢得群众认可;担当,就是要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强化了担当,才能不辜负自身的职责,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忠诚、干净、担当,犹如鼎之三足、缺一不可,共同铸就着共产党人的精神风范,共同诠释着领导干部的政治本色,共同支撑着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我市正处在深入推进三大主题工作、切实加快“四个名城”建设、努力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好地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谋利。今天,我想结合我们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就党员干部如何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谈一些认识和体会,和大家共勉。

<>

反复强调,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吕骥林、陈长宽、马震宇等人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究其根源,就是没有坚定理想信念的高线,在对党忠诚这个根本问题上出了偏差。只有坚定理想、笃定信念,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一要保持定力,忠诚于党的信仰。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吕骥林之所以走上腐败的道路,他自己分析说:人民给予我很多,我缺什么呢?缺的是正确的思想灵魂,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事实一再证明,一个人的精神家园如果没有崇高信仰来充实,就容易被各种错误观念所占领;党员干部如果降低了自我要求、放松了思想改造,就会丧失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认识要深化。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矢志不渝地为党的事业努力奋斗,在任何困难和挫折面前都毫不动摇。头脑要清醒。自觉遵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要求,严守六大纪律,带头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带头抵制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陶冶高尚情操,培养健康情趣,升华思想境界,坚守精神家园。言行要统一。忠诚可靠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有理性的自觉、具体的行动,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始终把党摆在心中,坚定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永远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

二要接引地气,忠诚于党的宗旨。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很多人却背弃了这个宗旨,陈长宽就承认自己“不是把心思放在谋划发展上,把精力用在为人民工作上,而是打自己的小算盘”。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是党员干部力量的源泉。每个党员干部都应该牢记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和定位,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先人民之忧而忧,后人民之乐而乐。要带着感情联系群众,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打开群众的“话匣子”,听得进“牢骚话”、听得懂“题外话”、听得到“真心话”,体验群众生活、体会群众甘苦、体味群众情感,用真情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要带着问题了解群众,把自己定位成“小学生”,做好问需、问策、问计于民的功课,多从群众的立场和角度看问题、想事情,多从群众中提炼经验和做法,多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让我们的各项决策和工作更接地气、更具实效、更得人心。要带着目标服务群众,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我们各项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坚定不移地把民之所想、民之所盼、民之所需作为工作重心,全心全意为老百姓谋利干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要牢记身份,忠诚于党的组织。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和党同心同德。”我们每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如果离开了组织,我们将一事无成。对组织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具体到对党组织所有的纪律、规矩、决策、部署、安排,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要遵循组织程序,遵守组织纪律,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要服从组织安排,决不搞非组织活动,决不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称兄道弟,不违背组织决定;要维护组织团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心顺的干事环境。今年,是市县乡党委集中换届之年,每个同志都将面临进退留转的考验。对于各方面的人事安排,市委有通盘的考虑,希望大家能够坦然面对,服从安排,安心工作,忘我奉献。

<>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要求全党同志对反腐败做到“四个足够自信”。王岐山同志强调,要越往后执纪越严,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市委四届十次全会,也对反腐败提出了“三个绝不放过”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算好廉政这本账,切实增强思想上的免疫力、党纪国法的执行力、为官用权的约束力。

一要以敬畏心对待权力,做到为民掌权。权力既是一种影响力,也是一种支配力;既能为民造福,也能遗害百姓;既可以成就我们,也可以毁灭我们。金子明在接受组织调查后才认识到:“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风险也越大。权力一旦失去控制,就会贻害无穷。”如何对待权力,是对每个党员干部最直接的考验。要视权为公器。位高者责重,名赫者责大。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不能擅自滥用,不能被家人利用,不能给朋友借用,更不能搞交易使用,必须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自觉守法纪。“举头三尺有法纪。”对党员干部来说,法纪如果被铭记于心,将是有效防范腐败风险的护身符;如果被束之高阁,则会成为提前结束政治生命的催命符。党员干部必须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自觉在法律法规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要主动受监督。实践证明: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干部拒绝监督,迟早要出问题。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监督不是挑刺找茬,跟谁过不去,而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爱护。要拿起自觉接受监督这个有力武器,主动要求监督,乐于接受监督,切实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

二要以谨慎心对待小节,做到防微杜渐。小节不守,大节不保,腐败分子违法犯罪大多是从小节上自我放纵开始的。我们必须经常审视一下自己的思想,看看有没有不健康的苗头;经常审视一下自己的情趣,看看有没有庸俗的追求;经常审视一下自己的行为,看看有没有越轨的地方,始终保持思想的纯净、情趣的健康、行为的端正。在这方面,尤其要把握三点:治家要严格。党员干部不同于普通群众,手中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家风好,家人就是清白为官的第一道屏障;家风坏,家人就是清白为官的第一道障碍。党员干部必须确立“守家”有责的意识,自觉摆正党性与亲情、家风与党风的关系,对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多约束、常提醒、勤教育。交友要谨慎。“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结交什么样的朋友,往往能反映出党员干部的道德品行。党员干部要牢记人情里面有原则、交往之中有纪律,切实管住管好自己的“娱乐圈”、“生活圈”、“交往圈”,决不能飘飘然、昏昏然,在别人的围猎中掉进圈套。作风要清廉。在各层各级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状况明显好转,但“不想”“不愿”的思想自觉尚未普遍形成——有的还存在惯性思维,对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足;有的口头上说好,但行动上不坚决;有的千方百计搞变通、打擦边球,“四风”隐形、变种问题逐渐突出;还有的心存侥幸,认为只要隐蔽一点、小心一点、不做过头、不撞在枪口上,就不会有问题。作风体现党性,作风关乎形象。党员干部一定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弘扬清正清新清廉的风气。

三要以平常心对待金钱,做到淡泊名利。反复告诫全党,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几乎每一起腐败案件的背后,都有金钱在作祟。马震宇“看到别人开豪车、住洋房、将子女送到国外接受教育,自己心里就不能平静,就梦想着和别人一样,从而加大了对金钱的渴望”,“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党员干部也是普通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生活得好一点,这是正常的,无可厚非。但是,我们安身立命,靠的是人格的力量、事业的忠诚和工作的实绩,而不是金钱的多少、财富的多寡,所以我们对钱要有颗平常心。无钱不眼红,不能一看到别人有钱就不平衡,就去傍大款、跟老板、走捷径,丧失党性、人格和尊严,而要知足常乐,不为金钱所左右,不因别人发财而自乱方寸;挣钱不逾矩,不拒绝合理合法的收入,但只挣自己该挣的钱,决不唯利是图、金钱至上,更不能违法乱纪、以权谋钱;有钱不失态,在保证生活质量的同时把握好一个度,不铺张浪费,更不能追求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

<>

有抱负、敢担当,在其位、谋其政,这是最起码的为政之德。现在,随着各种约束的收紧,有些人发出“为官不易”的感叹,产生了“为官不为”的想法,遇见问题躲着走、产生矛盾绕着走,当和尚不撞钟,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这是十分错误的。如果说,过去“为官不为”只是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问题的话,那么按照新的《党纪处分条例》,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就可能构成违纪行为。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权力与责任的辩证法,以“无功就是过,庸碌就是错”时时自省,坚持权为民所用、责为民所担,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业绩。

一要有志气,勇于争先不懈怠。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激烈的区域竞争,我们必须自我加压、永争一流,攀高比强地做好各项工作。站位要高。大家所在的单位、身处的岗位、肩负的职责可能不尽相同,但是,推动泰州发展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党员干部要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的干扰,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工作,努力提高自己、所在单位、所在地区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份额。目标要高。要向高标准看齐,盯着排头干、朝着先进赶,能争第一争第一、争不了第一创唯一,努力把寻常工作做成超常,把普通工作做成特色,把优势工作做成亮点,把亮点工作做成精品,提升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效率要高。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慢慢腾腾,抓不住工作机遇;轻轻松松,实现不了工作目标;躲躲闪闪,解决不了工作难题。我们不光要干,而且要巧干、快干,雷厉风行、立说立行,做到今日事今日毕。

二要有胆气,敢于攻坚不畏难。现在,我市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处于矛盾和问题多发期,问题绕不开、也躲不过,必须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攻坚克难。要有好的状态。焦裕禄同志说过:“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党员干部要努力践行“三个不相信”“四个长期”精神,拿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敢于冒风险、敢于涉险滩、敢于负责任,不做太平官、不做庸官、不做懒官。要有实的作风。勤字领头,始终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想事情比别人早一点,抓工作比别人快一点;实字落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对定下的工作、确定的目标、决定的事项,抓住不放盯紧盯牢,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干字为要,全身心投入工作,用心干好每一天,细心做好每件事,多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要有硬的举措。面对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迎难而上,面对急难险重任务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实抓实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李俊仁对于高港区教育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顶真碰硬,违背纪律做老好人,最终害了干部、害了队伍,自己也受到党纪处理。落实“两个责任”,对领导干部来说,不是选答题而是必答题,不是软任务而是硬要求,必须从紧从严、抓实抓好。

三要有生气,善于创新不守旧。当今时代,是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新事物层出不穷的时代,是以改革创新为显著特征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如果无视时代潮流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满足现状、固步自封,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就必然要落伍甚至被时代所淘汰。市委之所以提出“思想再解放、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三大主题工作,就是要我们的党员干部敢于冲破阻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敢于革除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在不争论中发展,在不折腾中前进,在不甘落后中奋起。要强化创新思维。党员干部要根据形势、问题、任务、要求的变化,顺时而动、因势而为,自觉地转变思维模式,换个视野看待形势,换个方位看待问题,换个身份看待矛盾,使我们的思维更全面、更深刻,从而更好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进发展。要注重创新实效。创新是一种手段,推动工作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我们的各项创新必须来源于实践,又回归于实践,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在实践中寻找办法,用实践来检验创新的成效。要鼓励创新实践。一方面,要始终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试验、敢于突破、先行先试;另一方面,要宽容改革失误、允许主动纠错,只要是真心实意为了地方发展和群众利益,又真正无私无畏干净干事的,就要大胆鼓励支持,让勇于创新的干群没有后顾之忧。当然,我们强调创新,不是要大家闯红灯、涉雷区、打擦边球,而是要在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学会并善于用创新观念推动工作。李亚平、丁建中等人为了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搞所谓的变通,则是决不允许的。

同志们,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吕骥林、陈长宽、马震宇等人用政治生命写成的警示教材,是我们判断是非对错的一面镜子。希望大家以案为鉴、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为推进三大主题工作、建设“四个名城”、全面开启“十三五”征程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真正无愧于时代的要求,无愧于组织的重托,无愧于人民的期望!

有关案件聚焦寻凶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原告张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开平市长沙人民西路_____号_____幢_______________房。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李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_____号_____幢_______________房。电话: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离婚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李_____;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元,其中50000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我与被告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经人介绍相识,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李_____。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李_____,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00000元中的50000元归我所有。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案件聚焦寻凶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答辩人:哈尔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答辩人:李**,男,19**年*月*日生,汉族 原黑龙江**劳务派遣公司水暖工 住*市**区**街*-*-*01

因被答辩人李**与答辩人劳动争议再审听证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对申诉请求部分

1、*市中级**法院(20xx)*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是在劳动仲裁及一审判决基础上作出的,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当维持。

2、本案经过一裁二审,事实及证据均证实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不可能同时与二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李**致事实与法律于不顾,一厢情愿地要求与没有劳动关系的**公司恢复劳动关系。而且该项申诉请求已经超出劳动仲裁请求,依法应当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后,才依法享有对**公司的诉权。本案作为劳动争议案件,李**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诉讼应当是建立在劳动仲裁的基础之上,所以诉讼中的一切均应当以劳动仲裁请求为基础,不服仲裁的事实与理由也应当紧扣劳动仲裁展开,应当围绕着仲裁请求在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范围内提出再审申请。而李**的申诉请求与仲裁请求明显不一致,等于抛开事实谈法律,违反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其再审请求。

3、被答辩人援引的《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内容准确,但李**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情形,依法应当驳回李**的再审请求。

二、对于事实与理由部分

(一)、**公司代理人通过之前的仲裁及一、二审程序证明了原告李**所称的“事实”不存在,现向法庭作出详细说明:

1、被答辩人在再审申请书自认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为证明其观点在申请书中罗列了一连串的所谓的事实,在一审及二审中李**同样对这些所谓的事实作出过解释,先是在一审中大谈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不是本人签字,不知道是谁代签的,要求法庭做笔迹鉴定核实。而在庭审过程中,当时作为证人的李**之妻一语道破天机,合同是她签的字,李**对合同是谁签的字心知肚明,在庭审中怎么就不知道了呢?而在此次再审申请中,被答辩人又杜撰出文化不高让其妻代签等理由云云,试图掩盖事实及混淆视听。事实上李**自始知道他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事实胜于雄辩,在事实面前一切不客观及虚假的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

(二)、根据庭审查明:李**与百力公司在20xx年*月*日即签订了劳动合同,李**与**公司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是接受了**派遣公司的派遣,双方订立有劳务派遣协议,在派遣协议的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中明确约定:“乙方(**公司)负责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定劳动合同,同时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证、续订,终止或解除手续。”本案中**公司仅是李**的用工单位,双方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被答辩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要违背事实逾越法律规定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这是一种对事实及法律的不尊重及肆意践踏。

根据之前的一裁二审程序查明,**公司成立于20xx年*月**日,李**自称19**年在省**管理的**公司工作,并不是在**公司工作。**公司成立至今不满10年,李**何以主张与**公司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系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其客户而已,二者间只是一种商业关系,不存在李**称的“剥离”的说法。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与**公司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又何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完全是李**一厢情愿的想法。

李**在一、审二诉讼身源部分均自认是黑龙江**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根据客观事实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他却违背客观事实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事实上早在20xx年李**即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只是接受了**派遣公司的派遣,双方订立有劳务派遣协议,**公司仅是李**的'用工单位,与李**不存在劳动关系,更无法恢复这种客观上不存在的关系。

(三)、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不是由**公司作出,双方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本也无法解除。

李**非因工受伤,无故六个月不到用工单位(**公司)上班且没有提供诊断及假条,用工单位将此情况反馈给李**的用人单位**派遣有限公司,用人单位核实事实后,依法履行法定程序解除了与李**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李**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无故六个月不到单位审判且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地39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工单位将此情况反映给李**的用人单位**公司,**公司核实后依法解除了与李**的劳动关系。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对于李**在申诉书中大篇幅的自诉只是他个人的主观陈述,把法定的证明责任无端推卸给了**公司,违反了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没有证据的陈述,只是在掩耳盗铃地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

综上,希望法庭依法驳回李**的再审请求。

答辩人: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刘欣律师

20xx年*月*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