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学生心得体会实用 学生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四篇)

  • 上传日期:2022-12-25 02:15:53 |
  • ZTFB |
  • 8页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知法守法学生心得体会实用一

最近学校出现了一些违纪现象,如到校门口的小店买零食吃、动手打人,损坏公物……如此种种,令人担扰,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前不久,某小学高年级的几位学生,趁老师不备,翻围墙去了一家游戏厅,因琐事和厅内的闲散人员发生了争执,并用刀捅死了一名人员。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相左,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福新小学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主题知法守法学生心得体会实用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陈__,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主题知法守法学生心得体会实用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七(4)班的,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 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 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 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邓小平同志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 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让我们心 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

主题知法守法学生心得体会实用四

同学们,这些你了解吗?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而我们所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 党的四中全会决定,从今年起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为大力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教,学校决定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办主题小报,听法制讲座,上法制教育课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就是依宪执政。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宪法规定:从你出生的那一天起,你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了,国家的兴旺就与你息息相关。宪法还规定:从你满18周岁的那一天起,你就可以参加各个层面的政治选举,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用暴力手段敲诈同学的钱物,打架斗殴、上网吧等等。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人的一生除了学习科学知识外,还要学习法律知识,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好多权利都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一些行为已经违法犯罪。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大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就必须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就必须运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把宪法精神、宪法的规定贯彻落实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内。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