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打击吸毒团伙心得体会和方法 公安民警吸毒心得体会(二篇)

  • 上传日期:2022-12-24 23:4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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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民警打击吸毒团伙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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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警察一直是我儿时的梦想。未参加公安工作前,十分向往刑警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羡慕交警威风八面、英姿飒爽,期待有一天把这一身使不完的劲用在打击犯罪上。参加工作后,我被分配到了派出所,当上了一名背户口的管片民警,心理落差很大。记得年12月的一天,刑警队来所抓捕一名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刚巧这人就住在我负责的社区,我一问三不知,错过了抓捕的最佳时机,让犯罪分子一跑就是3年。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暗下决心一定把社区工作做实做透,让犯罪分子插翅难逃。说下社区谈何容易,我这些年的体会是,如果你有畏难情绪,见硬就回,就永远也下不去;如果你有恒心,不怕吃苦,经得起个别群众的冷嘲热讽和吃得下闭门羹,就能有一番作为。

       我刚下社区时,吃闭门羹是常有的事,走访10户一般能敲开1户,就是1户我也主动推介自己,与群众唠家常,熟悉楼区的情况,形成感性认识。晚上回家以后,我把走访过的再熟悉一遍,防止出现遇到走访过的群众认识我,而我不认识或叫不准对方的尴尬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群众逐渐接受了我,在闲暇纳凉时群众相互推介我,在邻里交流时经常提起我,在遇到困难时常常想到我。在以后的入户工作中,我的进度明显加快,最后入户成功率达到了100%。多年来,为了社区工作我换了7辆自行车,鞋子更是不计其数,练就了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见人知名、提名知情的基本功。社区发案逐年下降,民事纠纷逐年减少,人口“双熟率”达到了100%。-年我被评为“一级社区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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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自勉的一句话就是“你心里装着群众,群众心里才能有你”。为方便社区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我准备了一本日记,群众亲切地称之为《联心日记》,工作中我随身携带,寸步不离,在日记中记载群众的点滴要求。大到办理户口、招工入学,小到婆媳不和、邻里纠纷、甚至路灯不亮、下水道堵塞、抽水马桶损坏等一些小事,我都一一记在本上,并把小事当成大事来办,想尽一切办法加以解决。解决完的我在日记中进行标注,记清是哪些义务工作的好人、不图名利的群众,在每季度群众汇报会上进行讲评,增进邻里互信;对一时解决不了的,我就重点标注,时时琢磨如何解决。爱人常埋怨说“家里的事你一个也记不住,老百姓的事你比谁都记得清楚”。为了解决群众下水道堵塞问题,我曾请物业维修队工人吃过饭;为解决家用电器的小毛病,专门联络两名有电器修理经验的老乡,随叫随到。

多年来,工作日记我写了满满x本,记载大事小情xxxx余件,累计帮助、协调解决了xxxx多件。同时,我还建立了xx户以五保户、特困户、军烈属、低保户、残疾人为主的联系户,坚持每周去一次,寒来暑往,风雨不误。社区有一名叫xxx的残疾人,爱人车祸去世,孩子正在读书,生活很拮据,我协调物业给他办了一个修鞋点,每月有个稳定的收入。在“单元工作法”的推动下,邻里一有时间就登门看望,嘘寒问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起大家帮助的事,于永会经常感动得热泪盈眶。在许多社区群众眼里,刑释解教人员就是一颗“定时炸弹”,避之唯恐不及。我认为,打击惩治犯罪分子固然重要,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浪子回头,重新融入社会,将其转化为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因素同等重要。

在与刑释解教人员的交往中,我总结了“三步工作法”。第一步对他们进行再教育,因人而异,使他们知法、守法,矫正不良行为,重新唤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第二步对他们关心、体贴,加强感情沟通和交流,使他们感受到人格受到了尊重,让他们知道社会对他们表示认同和接受。第三步帮他们办实事,解决生计问题。我负责的社区有一名叫崔兴江的,刑释解教后一直没有工作,爱人有残疾,一家三口生活无着落,三天不打仗两天早早的,家庭面临破裂的危险。我帮助他在物业找了一份工作,这样使全家气也顺了,打仗的事也没了,崔兴江逢人就讲“多亏小张了,没有他的帮忙,我这家早就散了”。

这些年来,我的体会是,给群众解决一个困难,群众就会记住你一辈子;做伤害群众感情的一件事,群众对你都没有好感。

主题民警打击吸毒团伙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公正执法是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目前,公安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大障碍。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已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本文针对上述执法不公的问题,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分析了导致执法不公的原因。笔者运用有关的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对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和思考。

人民警察是一支执法队伍,肩负着依照国家法律打击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活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任。人民警察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执法公正显得尤为重要。

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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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

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

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民警查摆材料

(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

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社会效果,一律罚款了事。有的干警在开取罚没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涌”出不少“公安大款”,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5、执法随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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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干警执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有体制不顺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诸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从主观上讲,既有干警自身素质问题,又有思想观念、思想意识问题,这些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行政干预的影响。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会上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长官意志严重,

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错误的干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行为的正确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执法不公。

(二)体制不顺的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时不得不左请示,右汇报,干警在执法中与某些地方利益、单位利益相

冲突时,有的地方利用执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由当地管理的现行体制,在许多方面采取卡、压等手段,迫使干警秉承其旨意行事。有的干警因严格执法得罪当地负责人,被撤换、调离,以致有的干警为照顾各种关系,束手束脚,不敢大胆依法办事。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目前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对执法程序也不够重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有过大的空间,对证据和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权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不发生极个别警察徇私舞弊的问题。所以应当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理解肤浅。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近的来公安机关充实了相当一部分警力,除正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外,也不乏之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员,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繁忙的公安业务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岗前得不到相应的培训,使匆匆投入业务工作。于是“以罚代法”、“法随口出”者有之;不懂装懂,违法执法者有之;机械执法,有法不依者有之。②缺乏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在处理问题时,要么畏首畏尾、互相推诿,要么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并没有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冷、硬、横的办事态度使公安队伍逐渐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③在“权、钱、色”面前抵抗能力较差。公安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又处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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