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总结 技能实践心得体会(八篇)

  • 上传日期:2022-12-24 19:2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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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基本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总结一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救护新概念、心肺复苏,运用不同种类灭火器扑灭大火的知识讲座。

二、发生紧急状况时的实际操作方法。

首先,徐医生为我们讲解了何为心肺复苏抢救:心肺复苏又称cpr,是针对呼吸心跳骤停和心肌梗死的急症危重病人所采取的抢救关键措施,在我国,人们对于这一技术的掌握不足10%,而成功率更是远远低于1%,因此,提高老师们的自救互救能力,非常重要。徐医生又向我们讲解了它的作用和专门针对的对象和实施者的要求。接着,徐医生又用幽默风趣的语言为大家做了一个简洁、全面的讲课。又因为关注到教师们教育的对象——幼儿年龄的特殊性,徐医生又另外重点讲解了幼儿心肺复苏术和成人心肺复苏术的不同之处及应重点注意的方面。最后,为了让广大教职工们对心肺复苏有一个更加全面的掌握而不单单只是了解,徐医生又请部分教师上台进行心肺复苏实际操作,而台下的老师们协同徐医生负责监督检查。这样,让大家在一个理论的基础上又有一个全面演练从而完全掌握技能的机会。进一步增强了教师对紧急施救认识,提高了老师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了责任意识。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通过亲自动手操作,掌握了心肺复苏、扑灭明火的紧急救治方法。同伴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学习,了解了各类突发事件及意外的处理方法,掌握了紧急救护的基本技能及防治措施的必要性,提高了自救、互救能力,也让我对各种救护知识有了更加全面系统的了解。

应急救护是每个人必须掌握的技能,当人的生命在紧急危难的情况下可以救人一命。我想,我们幼儿园的老师在安全方面的知识也是很贫乏的,我应该活血活用,回去马上组织全园教师进行紧急救护技能培训,增强老师的自救以及紧急施救的知识,提高紧急救护能力,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以后也将继续开展多方式的演练,做好急救技术的普及,将意外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

最新基本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总结二

《教师的教学技能》学习心得

我学习了下篇第一章讲授,第三节的内容是讲授的方式,我的学习心得如下:

讲授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为传输特定的知识信息,综合地运用各种语言表达方式的一类教学行为。讲授技能是一种最基本、最常用的课堂教学技能,几乎没有哪一种教学活动可以离开它。方式有:

一  简洁生动的叙述

叙述型讲授又称为讲述,主要是借助于描摹、叙述的表达方式来传输教学信息。它运用生动具体的或直白的语言,描绘现象和情景,列举数字与事例,叙述结构与过程,一般要求既清楚准确,要言不繁,又生动具体,耐人寻味。大致分以下几类。(1)概述式。(2)例证式。(3)譬喻式。(4)具象式。(5)进程式。

二   清晰明确的解释

教师用说明、解释的方法来提示概念或原理的含义,侧重于注解、诠释、剖析与说明,一般称之为讲解,它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1)要义式。(2)对译式。(3) 联系式。(4)比较式。(5)展开式。

三   有理有据的`论证

采用一定的逻辑方法推理论证,使学生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概念和原理的讲授方式。按照论证的逻辑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若干形式。(1)分析综合式。(2)归纳演绎式。(3)类比式。(4)问题中心式。(5)原理中心式。

四   动静结合的传输

语言讲授与具体操作活动相结合,是这一类型的特点。(1)讲读式。(2)演示证明式。(3)动作中心式。

相关专题:尚无数据

最新基本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总结三

20xx年11月2-6日,我有幸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中职学院教师信息化教学技能培训。为期三2天的培训,让我对信息化教学和如何在教学中运用信息化有了更深的认识。

通过这次培训,我认为信息化教学是一个网络化、信息化、专业化、微型化、集中化的教学,同时可以把抽象的教学对象具体化、实体化、直观化的新型教学方法。首选对于硬件的条件很高。其次,对于教师收集信息、整合信息、利用信息的能力以及教学设计的能力都要求很高。在培训的过程中,每一位培训的老师都提到教师主导,而从案例的分析上,每一位展示的老师确实也做到了教师主导,学生主动学习。因为在教学中的一切都是新鲜的,想一些利用闯关类游戏进行的任务驱动,我想任何一个有智能手机的人都会尝试以下,在娱乐放松的环境下就把要掌握的知识点学会了,谁又不想尝试呢?同时,对于信息化教学,我认为还应该做到以下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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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次教育信息化能力提升培训,我真正的认识到活到老学到老的责任感,只有更新观念,不断学习新知,从根本上提升专业素养,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2、具备良好的信息收集和运用能力是实现信息化教学的基本能力。同时,还应该具有现代化的教育思想、教学观念,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熟练运用各种工具(网络,各种信息加工软件等)对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收集、加工、组织、运用,这些素质的养成就要求我们不断地学习,才能满足现代化教学的需要,信息化素养成了终生学习的必备素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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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聆听了单从凯等学者关于“mooc、微课和翻转课堂”专题与案例分析的学习,使我充分认识到作为老师,要具备基本的信息化素养,掌握信息处理加工的能力,还应具备信息收集处理以及表达的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同时,认识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性,了解了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情况,信息化教学环境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以及几种常用的教学模式和软件的基本应用。

2、教育的实质是通过传播、交流信息,有目的的影响他人的活动,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五大感官对信息的获取,并按一定的目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信息内容,通过有效的载体把经验,知识方法传给学生。发挥信息传递视角的六大功能,方可创造情境,变静为动,变可见为不可见,变抽象为直观,模拟场景,转化信息,课堂教学效率才会不断提高。

3、利用现代技术,解决传统教学手段表达不够精准,不够具体,不能够掌控每一个同学的弊端。有效达成教学目标的困难点和影响有效达成教学目标的哪些关键性的教学因素和教学环节是整合点的不同定义。正确运用整合点的诊断方法,才能在现代教学设计中,找准有效达成教学目标的困难点。把握整合的三项原则:紧扣学习目标;适合用啥就用啥;先用传统细信息技术后用现代信息技术。

4、要“以人为本,育人为本,发展为本。”作为教师要尊重终身教育观,做好解析者,示范者,组织者,启迪者,指导者,给渔者,促进者。学生终身学习、发展观。做到主动参与,自主,探究,交互,合作,会学习,会活用。要以优质的数字化学习环境为支撑创新,因材施教。处理好尊重鼓励,民主平等,学会合作的师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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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中,各位学者注重细节上的教学渗透,通过专题讲座与案例分析和演示操作的方式,不仅教给我们知识和技巧,更在无形中用自己的言行来引导大家,在一些细节的讲解上十分细致,恰当地渗透各学科的常识,真正的学有所获。

总之,培训时间虽然短暂,但我受益匪浅。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努力把所学到的教育信息化运用到教育教学中去,使之真正为教育教学服务。

最新基本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总结四

技能竞赛决赛,经过全体参赛人员~~天激烈紧张的努力工作,已全部完成了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圆满成功。这次竞赛活动既是对第n届竞赛成果的检验,也是对第~~届竞赛成果的巩固和提高。通过连续n届知识技能竞赛比武活动,促进了~~学习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水平的积极性,使~~学有方向、赶有目标。本次竞赛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掌握知识、技能的现状,展现了~~队伍的精神风貌,为建设一只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奠定了良好的基矗下面我对~~岗位知识及技能竞赛活动做一简要总结。

一、本届~~知识及技能竞赛及决赛的基本情

本次~~知识及技能竞赛决赛,共有n支代表队参加,有参赛选手、领队、教练、裁判、监察、专家以及赛场工作人员、观摩人员n人参加。在紧张激烈的竞赛过程中,组织工作细致周到,参赛选手精神饱满,积极投入;裁判和监察人员秉公执法,认真负责;竞赛安排紧凑,井然有序。

各参赛队本着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互相学习、共同促进的目的,严格遵守赛场规则,积极支持和配合竞赛组委会的各项工作,保证了本次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参加竞赛的命题人员、裁判员、监察员、专家、主持人,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为保证竞赛的质量和水平,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技能命题人员为了使技能竞赛项目与现场实际工作要求相结合,并尽可能涵盖实际操作的技能工艺要点,多次在一起研究讨论,从不同类型不同项目中比较精选,提前2个月编写了《~~-~~标准》,为各单位开展竞赛培训工作提供了统一标准;理论命题人员为了提高命题质量,达到保密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加班加点,如期高质量地完成了出题和试卷评阅工作;裁判员、监察员每场比赛结束后,都认真对项目的评判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为后面的比赛做好充分的准备。~~领队、教练,他们为队员们提供了良好的后勤保障,鼓舞了参赛选手的'士气,增强了他们的信心;专家组的同志们,不

辞辛苦,认真对每个存有疑问的技术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正确的建议;赛场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为竞赛的顺利开展进行了精心准备;参赛选手们不负众望,奋力拼搏,展现出了自己最好成绩和最佳形象。在此,我对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决赛分为笔试、竞答、技能操作三个部分。经过认真激烈地角逐,其中有n个代表队获得团体竞赛一、二、三等奖,n个代表队获得竞答团体优秀奖,n个代表队获得优秀组织奖,n个代表队获得最佳风格奖;个人全能竞赛前10名授予“技术能手”称号,个人理论知识竞赛前10名授予“理论知识竞赛优胜者”称号,个人技能操作竞赛前10名授予“技能操作竞赛优胜者”称号;参加决赛的全体选手均被授予“~~”称号。在本次决赛中,团体总分成绩平均为~~分,其中最高为~~分;个人全能成绩平均为~~分,其中最高为~~分;个人技能成绩平均为~~分,其中最高为~~分;笔试成绩平均分数为~~分,其中最高为~~分;竞答团体成绩最高为~~分。

二、技能竞赛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部署

(二)锻炼队伍,比出友谊,赛出风采

(三)强化素质,提高水平,树立形象。

三、巩固成果,不断提高

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极少数对技能竞赛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清,领导不够重视,不是以此来促进业务素质的提高,而是顾忌能否拿到名次。二是个别~~为了竞赛而竞赛,片面进行参赛选手的突击培训,没有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培的目的。三是我们~~的普遍素质,与当前工作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和培训。

最新基本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总结五

基金发起人: 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一、前言

二、释 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七、基金的销售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十九、基金的投资

二十、基金的融资

二十一、基金资产

二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八、业务规则

二十九、违约责任

三十、争议处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三十三、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__________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之规定,若本基金合同内容存在与该法冲突之处的,应以该法规定为准,本基金合同相应内容自动根据该法规定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届时如果该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对前述变更和调整进行公告的,还应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规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__________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二、释义

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__________基金;

2.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本《__________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招募说明书:指《__________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及/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6.《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7《民法典》:指《民法典》;

8.《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9.《暂行办法》: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并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0.《试点办法》: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施行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11.元:指人民币元;

12.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13.基金发起人:指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基金管理人:指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

16.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1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18.《公开说明书》:指《_________________基金公开说明书》,即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公告一次的有关本基金的简介、投资组合公告、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和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事项的说明;《公开说明书》是对《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21.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本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之规定参加的会议;

24.设立募集期: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净认购额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且认购户数达到_____人的条件下,基金发起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______________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6.基金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

27.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9.认购:指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0.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1.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2.转换: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33.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号指定到另一交易账号进行交易的行为;

34.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35.销售代理人: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6.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销售代理人;

37.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38.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

3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0.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4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4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总和;

4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6.标的指数:指本基金投资组合跟踪的对象指数,本基金以__________指数为标的指数,但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变更标的指数。

47.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其他对本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48.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总经理: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______]_____号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______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总经理: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______]______号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______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

存续期间: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基金;

2.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发起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公告招募说明书;

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4.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承担发行费用;

5.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2.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质押、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3.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或委托收取投资者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4.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5.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7.依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对基金资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有权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更换基金托管人,或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基金管理人应行使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依法为基金融资;

11.依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法》,代表基金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13.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订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14.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4.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7.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人运作基金资产;

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

9.按照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10.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2.按基金合同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

1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7.保管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15年以上;

18.确保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其受到的损失,应以其自有财产承担,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间进行有损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及资源分配;

25.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26.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的投资运作,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除非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否则,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有权对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投资指令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将遵守《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处理基金事务;基金托管人保证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地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相互独立,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他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基金托管人违反此义务,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所得利益归于基金资产,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得将任何基金资产转为其自有财产,违背此款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所涉及的基金资产的原状、承担赔偿责任;

5.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以托管人和基金联名的方式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以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8.对基金商业秘密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者进行基金交易有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投资者的相关情况及资料等;除《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作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本《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本基金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1.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

12.在定期报告内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3.保存有关基金托管事务的完整记录15年以上;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7.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8.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其受到的损失,应以其自有财产承担,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1.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2.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查询或获取公开的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4.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5.在不同的基金直销或代销机构之间转托管;

6.获取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8.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9.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依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0.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承担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5.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决定终止基金;

5.与其它基金合并;

6.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8.更换标的指数,但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情形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2.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召集方式

1.在正常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在更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未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无法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可由持有本基金_____%(不含_____%)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就同一事项召集;若就同一事项出现若干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则由提出该等提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推选出代表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通知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_____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2.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四)会议的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_____%(不含_____%)。

2.通讯方式开会

通讯方式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公众媒体上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_____%(不含_____%);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无效表决。

3.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现场开会或通讯方式开会的条件,则对同一议题可履行再次开会的程序,再次开会日期的提前通知期限为10天,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利登记日不应发生变化。

4、属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的基金份额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_____%(不含_____%)。

5.属于以通讯表决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会议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基金合同、决定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_____%以上(不含_____%)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_____天提交召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现场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_____天前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_____天的间隔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临时提案应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_____天前公告。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_____%( 不含_____%)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需由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_____%(不含_____%)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款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_____%以上多数(不含_____%)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公告会议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天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_____%以上(不含_____%)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作出。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等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进行要求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核准或备案的,自履行完毕相关手续之日起生效。

除非本《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2)基金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管理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3)代表基金总份额_____%以上(不含_____%)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退任;

(4)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

基金管理人辞任,但新的管理人确定之前,其仍须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2)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托管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3)代表基金总份额_____%以上(不含_____%)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托管人退任;

(4)银行监管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基金托管人辞任的,但新的托管人确定之前,其仍须履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原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代表每只基金_____%以上(不含_____%)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还需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个工作日内公告。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中国证监会不指定且没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进行公告时,代表_____%以上(不含_____%)基金份额的并且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交接:原基金管理人应作出处理基金事务的报告,并向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事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6)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更换后的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或商号字样。

2.基金托

最新基本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总结六

根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 年 5 月 31 日起,增加北 京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增强信用定期债券,中证 500etf 联接,美国成长股票(qdii) -人民币,研究阿尔法股票,中证金边中期国债 etf 联接,如意宝 定期债券,丰益纯债定期债券,沪深 300 指数增强,丰益信用定期债券,

丰益策略定期债券,新兴市场 a1-人民币,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 对冲套利定期混合,泰和混合,医疗保健股票,新兴产业股票, 新收益混合,逆向策略股票,全球互联网股票-人民币,xx企业 变革股票基金,先进制造股票,新消费股票,事件驱动,中证 金融地产 etf 联接,低价策略股票,环保低碳股票,新常态混合, 创新成长混合,沪港深精选股票,新优选混合,智能汽车股票, 新趋势混合,成长收益混合,增长混合,稳健混合,债券, 服务增值行业混合,货币 a,货币 b,超短债债券,主题 混,策略混合,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研究精选混合, 多元债券,量化阿尔法混合,回报混合,价值优势混合,稳固 收益债券,主题新动力混合,领先成长混合,深证基本面 120etf 联接,信用债券,xx周期优选混合,安心货币,中创 400 联接, 全球房地产(qdii),优化红利混合,增强收益定期债券 a,纯 债债券,优质企业混合,沪深 300etf 联接(lof),基本面 50 指数(l of), h 股指数(qdii-lof),多分级债券,黄金(qdii-fof-lof), 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 1 个月理财债券 a、 3 个月理财债 券 a、原油、文体娱乐股票、优势成长混合、研究增强混合、 物流产业股票、农业产业股票。

注:超短债、信用债券、安心货币、纯债债券、逆向策略股票、 美国成长股票(qdii)人民币、黄金(qdii-fof-lof)、全球房地产、新 兴市场 a1-人民币、海外中国股票混合(qdii)、新常态混合、新优选混合、新趋势混合、多元债券、xx周期优选混合、增强收益定期债券 a、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实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恢复正常申购业 务时间以公告为准。增强信用定期债、如意宝定期债券、丰益纯债定期债 券、丰益信用定期债券、丰益策略定期债券、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对 冲套利定期混合、增强收益定期债券 a、 1 个月理财债券 a、 3 个月理财债券 a 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正常申购和赎回业务时间以公告为准。

二、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等业务

自 年 5 月 31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x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 购、认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规定为 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 年 5 月 31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开办上述基金(不包括增强信用定期债、如意宝定期债券、丰益纯债定期债券、丰益信 用定期债券、丰益策略定期债券、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对冲套

利定期混合、增强收益定期债券 a、 1 个月理财债券 a、 3 个月理 财债券 a)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 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 9:30-15:00。

3、扣款日

投资者应与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 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起(含 10 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 t+1 日(qdii 型基金为 t+2 日内),投资者可在 t+2 日(qdii 型基金为 t+3 日)到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

凭证到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自 年 5 月 31 日起,投资者通过指定平台认购、申购(含定投)基金,其前端认购、申购费率实行 1 折优惠,若原认购费率、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xx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注册地址 xx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客服电话

2.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年 5 月 31 日

最新基本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总结七

一.用餐

1.宴会,通常指的是以用餐为形式的社交聚会。可以分为正式宴会和非正式宴会两种类型。

正式宴会,是一种隆重而正规的宴请。它往往是为宴请专人而精心安排的,在比较高档的饭店,或是其他特定的地点举行的,讲究排场、气氛的大型聚餐活动。对于到场人数、穿着打扮、席位排列、菜肴数目、音乐演奏、宾主致词等,往往都有十分严谨的要求和讲究。

非正式宴会,也称为便宴,也适用于正式的人际交往,但多见于日常交往。它的形式从简,偏重于人际交往,而不注重规模、档次。一般来说,它只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不邀请配偶,对穿着打扮、席位排列、菜肴数目往往不作过高要求,而且也不安排音乐演奏和宾主致词。

2.家宴,也就是在家里举行的宴会。相对于正式宴会而言,家宴最重要的是要制造亲切、友好、自然的气氛,使赴宴的宾主双方轻松、自然、随意,彼此增进交流,加深了解,促进信任,通常,家宴在礼仪上往往不作特殊要求。为了使来宾感受到主人的重视和友好,基本上要由女主人亲自下厨烹饪,男主人充当服务员;或男主人下厨,女主人充当服务员,来共同招待客人,使客人产生宾至如归的感觉。

如果要参加宴会,那么你就需要注意,首先必须把自己打扮得整齐大方,这是对别人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还要按主人邀请的时间准时赴宴。除酒会外,一般宴会都请客人提前半小时到达。如因故在宴会开始前几分钟到达,不算失礼。但迟到就显得对主人不够尊敬,非常失礼了。

当走进主人家或宴会厅时,应首先跟主人打招呼。同时。对其他客人,不管认不认识,都要微笑点头示意或握手问好;对长者要主动起立,让座问安;对女宾举止庄重,彬彬有礼。

入席时,自己的座位应听从主人或招待人员的安排,因为有的宴会主人早就安排好了。如果座位没定,应注意正对门口的座位是上座,背对门的座位是下座。应让身份高者、年长者以及女士先入座,自己再找适当的座位坐下。

入座后坐姿端正,脚踏在本人座位下,不要任意伸直或两腿不停摇晃,手肘不得靠桌沿,或将手放在邻座椅背上。入座后,不要旁若无人,也不要眼睛直盯盘中菜肴,显出迫不及待的样子。可以和同席客人简单交谈。

用餐时应该正装,不要脱外衣,更不要中途脱外衣。一般是主人示意开始后再进行。就餐的动作要文雅,夹菜动作要轻。而且要把菜先放到自己的小盘里,然后再用筷子夹起放进嘴。送食物进嘴时,要小口进食,两肘向外靠,不要向两边张开,以免碰到邻座。不要在吃饭喝饮料、喝汤发出声响。用餐时,如要用摆在同桌其他客人面前的调味品,先向别人打个招呼再拿;如果太远,要客气地请人代劳。如在用餐时非得需要剔牙,要用左手或手帕遮掩,右手用牙签轻轻剔牙。

喝酒的时候,一味地给别人劝酒、灌酒,吆五喝六,特别是给不胜酒力的人劝酒、灌酒,都是失礼的表现。

如果宴会没有结束,但你已用好餐,不要随意离席,要等主人和主宾餐毕先起身离席,其他客人才能依次离席。

最新基本技能实验心得体会总结八

一、指导思想

教师基本功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备的最基本的职业技能。根据上级学前教育工作的需求,结合我校幼儿师资现状,决定在全校内开展幼儿教师大练基本功活动。坚持练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依托园本培训,对全校幼儿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专门训练,全面提升幼儿师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二、实施步骤

活动时间:xx年2月--xx年12月。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2月)。

我校召开动员大会,向广大教师宣传、阐释在新的背景下开展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制定训练计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的基本功训练计划。组织教师学习达标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大练兵、大比武”的氛围,将达标要求转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增强教师训练的自觉性。

(二)组织实施(xx年3月---xx年12月)。

1.抓好培训。

我校将有计划地采取外聘教师和内请骨干教师的方式对园长、教师进行培训,使园长成为幼儿园基本功训练活动的指导者和组织者,充分发挥园长在基本功训练中的作用,切实抓好落实。 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有效地组织培训、指导、检查。合理安排培训、学习和训练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并督促教师实施各项基本功达标训练,将基本功训练内容与日常工作、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并将基本功训练及达标情况作为评先树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教师自练。教师是基本功训练的主体,教师的基本功必须通过个体的反复练习,持之以恒,熟练掌握并运用与实际工作。教师要根据幼儿园训练计划的总体安排制定适合个人情况的自练计划,把基本功训练和日常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密切结合起来,同步进行。

3.活动促进。我校将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基本功比赛,为广大教师搭建展示、竞争的平台,以调动教师基本功训练的积极性,提高训练质量。

三、组织领导

开展幼儿教师基本功训练活动,是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施。我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幼儿教师基本功训练活动作为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保教质量的突破口,认真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组 长:孙海宁

副组长:王翠兰

成 员:徐冬梅 陶小文 王庆华

四、培训内容,训练要求

绘画:熟练掌握简笔画、素描、水彩水粉画、国画等绘画技能,并有效地用于教学。

弹唱:会用一种以上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电子琴),有良好的乐感,正确、熟练地演奏幼儿歌曲,并掌握基本的歌唱技能,正确、富有情感地教唱幼儿歌曲,能自弹自唱。

舞蹈:有一定的舞蹈基本功、肢体语言表现力和简单的儿童舞蹈编排能力。

讲故事: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形象生动,肢体语言运用恰当,富有儿童情趣。

教玩具使用与制作: 能正确操作幼儿园配备的电教设备并能按教学要求,就地取材,制作简易的、适宜的教玩具。

教育活动设计及组织技能:熟悉幼儿各年龄段的发展经验。了解教材编排的意图及特点,把握教材内容的重、难点,创造性地处理教材的活动内容、组织体系和实施策略。具备驾驭幼儿园各年龄班教材的能力。

幼儿教育理论及政策、法规:熟知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和《一日活动常规》基本要求,了解掌握幼教政策、法规。

五、培训时间安排

幼儿园教师培训、考核时间安排

幼儿园教师基本功培训计划篇三:

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教师是关键,而教师的基本功又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条件,同时,教师素质是关系课程改革成败的关键。所以只有教师的基本功素质高,才会有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才能为下一步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奠定基础。本学期我园的教师基本功训练计划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二、训练对象

全体教师

三、基本功训练内容

(一)钻研纲本基本功

1、每位教师认真学习大纲,仔细钻研教材,领会好新课程、新教材的精神,做到科学,准确地备课。

2、每位教师在每月写出你对教材中的某个教材的理解,也可是经验之谈(即每月一得)。

3、在《新课程理论摘抄和教学反思录》笔记本上,每位教师每周自学1―2篇的关于教学研究的文章,每学期自学笔记不少于5000字,经常写读后感。教师要适当练习简笔画。

(二)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基本功

1、在教学设计上,力求创新,有自己的特色,依据学科特点写出自己的教案。集体备课,要求一定提出自己的新观点,突出个性备课。

2、课堂教学中,教师要主动、积极地构建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模式,保证并提高四十分钟的质量。

3、每位教师每期选几课,写出有创新的典型的教学设计和反思。

4、以教研组为单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学研讨活动。每期不得少于8次校本教研活动。

(三)语言表达基本功

1、在平时的授课中,教师要每天坚持说普通话;教师要注重语言的艺术性,教导处将配合团支部举行一次年青教师的演讲比赛活动。

2、三笔字在平时的工作中教师要自行练习,本学期将举行一次规范汉字的基本功比赛。

3、在写作方面,希望教师积极撰写论文。

(四)使用教具基本功

1、本学期,每位教师针对自己所教的课程制作课件,学校将组织由全校老师打分的课件制作比赛。

2、能正确、熟练地使用电教设备和其它教具。

(五)电脑操作基本功

1、要求青年教师会进行文字处理、会网上查阅资料。

2、会安装和正确使用现成的课件。

3、隔周四的下午两节课后为电脑培训时间,有教师讲授、指导、每周的其它时间教师可自己练习。

(六)、训练措施

1、个人练习与组内练习相结合,教研组长组织好,督促好,按时练习,按时交各种资料。

2、每位教师所交材料,教导处将进行记录、考核、进入个人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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