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数据作假心得体会范本 数据造假自查报告(四篇)

  • 上传日期:2022-12-24 14: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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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监测数据作假心得体会范本一

拟建项目位于西永微电子工业园西园二路(惠普南面600米左右)。

项目联系人:黎辉款,联系电话:1335xxx8989,现场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1521xx14993。

1、声环境

监测布点:共2个,分别布置于加气站中心(1#)、加气站门口外公 路噪声(2#)。

监测内容:昼、夜等效a声级。

监测频率:连续2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监测方法:按现行规范进行。

监测布点详见附图。

2、环境空气

提供西永微电子工业园附近例行监测数据(no2 、so2 、tsp)

3、地表水

提供沙坪坝区梁滩河西永断面20xx年或20xx年地表水例行监测断面监测数据

监测因子:ph、cod、bod5、nh3-n、石油类

监测断面:梁滩河西永断面

描写监测数据作假心得体会范本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黔扶领〔2020〕11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黔扶领办函〔2020〕4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黔东南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20〕1号)等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四个不摘”,有效防止边脱贫、边返贫,不断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成果,特拟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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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的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他原因等引发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1.农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由县扶贫办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和工作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对农户“一达标”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因收入、支出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难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重点对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丧失劳动力的特殊困难群体,持续跟踪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做好备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生产经营监测。对当地畜牧业、种植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因牲畜疫情、农作物种植面积受自然灾害影响过大等可能导致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降低的风险,应积极评估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纳入返(致)贫风险监测。(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扶贫产业项目带贫不力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对收益骤减、项目效益不高、扶贫带贫效果较差的产业项目,县扶贫办及时组织项目关联脱贫户收入达标风险评估,对存在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利益分红)风险的脱贫户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5.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监测。将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或失学的农户纳入监测,将九年制义务教育外的建档立卡贫困生教育资助落实情况纳入监测。(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6.基本医疗保障监测。跟踪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情况,遏制农户因病返(致)贫风险。(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7.饮水安全监测。以饮水安全保障为重点,加强水质安全监测和供水稳定性监测,建立农村公共饮水设施维护公约,对因供水设施故障、自然灾害和季节性供水困难等所引发的饮水保障问题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8.住房安全监测。定期采取排查和农户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以保障农户现居住住房安全为重点,对农村住房进行动态监测,排查发现有住房安全隐患的农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9.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依托民政、应急等安全监管部门灾害监测,结合救灾救济工作措施与成果,对受灾范围内的建档立卡农户返(致)贫风险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0.特殊农户监测。对有涉毒、涉邪等人员的建档立卡家庭开展监测,督促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打击犯罪的同时,落实其他家庭成员帮扶措施,确保不漏一人。(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监测程序。以乡(镇)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采取农户自愿申请、部门预警监测、乡村干部走访排查、对象认定录入、实行动态管理等方式进行。

1.农户自愿申请。由农户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农户申请不属于必要条件。

2.部门预警监测。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动态开展预警,分析研判其返贫致贫风险区域和对象,及时提供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乡镇开展走访排查。

3.乡村走访排查。在农户申请和部门监测的基础上,由村“两委”召开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确定初步名单上报乡镇。乡镇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网格员入户走访,共同研判返(致)贫风险,纳入预警监测对象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4.对象认定录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预警监测对象后,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一步研判,确定预警监测对象名单,组织落实相关干预帮扶措施。县乡负责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持续跟踪监测。

5.实施动态管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预警监测对象需求,精准制定相应的帮扶干预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县扶贫办跟踪预警监测对象,待监测对象情况缓解稳定后,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判认定,移出预警监测名单,县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予以调整。对返贫风险已经消除的检测对象,在系统标注后保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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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落实增收政策。把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帮扶监测对象的重要措施,坚持产业革命不松劲,全面落实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资金筹措、组织方式、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基层党建“八要素”并贯穿脱贫攻坚始终。

1.全力推进产业扶贫。一是认真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围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持续增收的目标,大力发展“十大”特色农业产业,紧盯林下产业,大力推进林菌、林药、林鸡、林蜂等短平快产业,按照精准到村到户和“造血式”扶贫的要求,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脱贫户,继续落实产业扶贫资金和项目。二是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大力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扩大产业扶贫项目对贫困群众的覆盖面,加快发展对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种养植(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森林康养、林下经济,不断延伸生态产业链。三是对无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的出列村和脱贫户,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市场销售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及时研究、落实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发展扶贫产业稳定增收。四是对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动员引导其参与10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劳动务工、入股分红等收益。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小额扶贫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劳动力但无生产资料的监测对象鼓励发展易地产业。对财政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2.全力推进就业创业扶贫。一是依托杭州市和省州内中心城市,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继续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帮扶,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多形式就业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并作好就业全过程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县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就业扶贫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就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就业创业稳定增收。围绕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需要,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确保每个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都得到针对性的培训,采取案例教学、田间地头教学等方式进行实战培训,增强稳定脱贫致富本领。三是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提供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掌握一门以上技能。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对外出意愿不高的监测对象,优先推荐到当地园区、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就业,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全面落实“3+1”政策。一是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子女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全部在校、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全部送教上门;落实脱贫户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县教科、人社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教育扶贫相关政策,实现人人有学上、上学有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继续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个人参保定额资助全部到位;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等政策;加强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管理和标准村卫生室建设,选派合格村医,提高服务质量。县卫健局和县医保局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纳入三重医疗保障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基本满足看病需要。三是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动态管理,对脱贫户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排查,坚持住人的房屋要安全、不安全的房子不住人,确保脱贫户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对因灾造成房屋受损或新增4类重点对象等情况,要及时查缺补漏,建立改造台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县住建局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都有安全住房。四是持续巩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成果,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立农村饮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到位。县水务局要根据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水利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户户安全饮水有保障。(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要紧紧围绕着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五个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强化后续扶持。县扶贫办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部搬迁入住。要按规定完成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要继续推进后续扶持调度、协调、督查、联动机制落实;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政策,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向“稳得住、能致富”转变。二是以安置点为单元,组织开展拉网式“回头看”,重点针对教育医疗保障、就业增收、搬迁人口稳定居住、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承包地流转开发和受益、各项后续服务等开展“回头看”,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三是利用农民讲习所等开展教育培训,重点培育搬迁群众感恩意识,提升搬迁群众工作技能,培养搬迁群众市民意识等,帮助尽快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尽早适应城镇生活。加大同新闻媒体、科研机构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定期通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讲好搬迁故事,宣传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强化舆论正面导向,营造积极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动员各方力量,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1.美化乡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城乡资源良性运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计划升级版。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加快推广农户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技术。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机制。持续开展贫困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树立新时代乡村文明新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好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道德讲堂等阵地作用,强化感恩教育,引导农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坚持正面引导、强化教育引导,对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保持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营造优良文明家风等的家庭给予奖励。积极推行移风易俗,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拓宽自治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制度,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脱贫攻坚重大建设事项、财务收支、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公益事业等进行公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以法治扶贫为抓手,加快推动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凝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在讲文明、树新风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组织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结对帮扶贫困村。(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移民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大力推广自建、自管、自营等以工代赈方式,引导农村群众通过投工投劳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作指导,督促地方切实组织和动员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推动以工代赈回归政策初衷。积极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和项目资产管护收益提留机制,增设公益岗位,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民宗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强化综合保障政策。一是各乡镇要精准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杜绝“一兜了之”;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避免返贫;认真落实养老保险政策。二是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兜底保障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目标。三是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意外变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政策帮扶支持,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东部帮扶城市杭州西湖区的沟通协调,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建立扶贫长效机制,结合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东部帮扶城市持续加大对我县的帮扶力度,继续在资金投入、人才支援、产业合作、招商引资、消费扶贫,劳务协作等重点领城加大工作力度。县扶贫办要牵头研究、落实好东西部扶贫协作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协作成效。二是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定向或包保等方式加大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力度。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鼓励使用“10.17扶贫日”等活动捐赠资金,加大对监测对象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充分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源,加强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运用,推动资金项目向监测对象倾斜。(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不断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一是各乡镇要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使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发展动力。要重视发挥贫困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平台帮助他们增强发展本领。改进帮扶方式,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动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不搞简单的发钱发物和包办代替。二是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带动更多监测对象通过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对依赖思想严重的监测对象,通过感恩教育、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等方法,引导其摒弃“等、靠、要”的落后思想。三是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和谐氛围。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并加强典型示范引领,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营造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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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责任落实

1.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承担全县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层层压实各级领导干部责任。保持脱贫攻坚总攻态势,保持脱贫攻坚指挥体系,坚决防止脱贫摘帽后干部松劲懈怠。统筹抓好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巩固脱贫长效机制,对全县扶贫对象稳定脱贫情况进行月调度。继续开展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按照要求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筛查和防贫监测预警工作,及时补齐贫困人口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和短板。(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行业部门责任落实。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不脱”的要求,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负责。坚持脱贫攻坚政策和标准,稳定对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主动研究“四个不摘”工作,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各乡镇指导和监督,切实支持各乡镇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牵头单位: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帮扶责任落实

  (1)进一步明晰帮扶工作职责任务。一是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形势任务和返贫帮扶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结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工作任务清单,结对帮扶单位工作重点是帮助帮扶村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帮助发展产业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结对帮扶干部工作重点是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帮扶户和监测户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及时反映并帮助其解决困难。二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根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优化配齐驻村第一书记,着力完善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和职责任务清单,落实好“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和“一宣六帮”职责任务;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各帮扶单位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目标,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加大倾斜力度。一是各帮扶单位党组(党委)应切实履职尽责,压紧压实责任,每年专题研究定点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听取1次定点帮扶情况报告。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选派定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并保持帮扶队伍稳定。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帮扶单位或帮扶干部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新的帮扶单位和干部,调整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帮扶对象;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应按程序及时报组织部门审批。新选派的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应与原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共同履行帮扶责任、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1个月,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三是建立帮扶单位领导干部驻村轮战制度,班子成员轮流到帮扶点指导推动工作。加强干部结对帮扶的绩效管理,督促帮扶干部用心、用情帮扶,力戒形式主义。关心关爱帮扶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工作和成长条件。把结对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干部帮扶工作情况、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各级各单位目标考核,实行定期通报。组织部门要牵头相关部门做好帮扶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帮扶力度和成效不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及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继续保持资金投入。一是要根据脱贫规划和巩固脱贫成果的需要,建立健全稳定的扶贫投入机制,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范围内,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并安排好相关涉农整合资金,增强涉农整合资金对脱贫户的带动和巩固作用。县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财政资金投入的相关政策,确保财政投入资金稳定。二是坚持现行金融扶贫政策,引导脱贫户用活用好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生产增收,杜绝“户贷企用”行为。三是中国人民银行镇远支行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金融扶贫政策,保持扶贫再贷款政策稳定;组织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水平。县政府办(原金融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相关政策,实现脱贫户按需贷款、应贷尽贷。四是探索设立县级防贫救助专项资金,由财政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社会公益资金等组成,统一管理,单独核算。防贫救助专项资金实行滚动发展,不断注入增多。重点对因灾、因病、因残等新返贫致贫对象,通过相关政策和公益资源帮扶后,仍然无法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的防贫对象,及时启动防贫救助,确保不在脱贫攻坚期内出现一例返贫、不发生一起致贫。(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镇远支行,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强化保险防贫帮扶。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开发符合防贫重点的“防贫保”“救助险”等保险产品,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因病、因灾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一定比例的商业保险,提高监测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鼓励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按照贫困户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实现边缘户基本医疗参保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镇远县各保险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强化问题整改。持续用好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专项审计、扶贫专线等问题发现渠道,及时发现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级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挂牌督办,及时解决问题。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和搞变通的严肃问责,对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将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巩固脱贫成效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县扶贫资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运用“人工+智能化技术”手段,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实时监控,对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二是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各地进一步规范管理扶贫资金和项目。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实行常态化监管,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基础上,加强督查、指导、暗访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账销号。四是要加强省、州、县扶贫专线和“12317”热线宣传力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五是要引导群众参与脱贫攻坚全过程监管,增加脱贫攻坚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六是要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强化协作调度。一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建立“四个不摘”落实情况工作台账,进行月调度和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二是各乡镇各部门统筹抓好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摸排,严格认定程序,抓好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和解决“四个不摘”、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存在问题。“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返贫致贫监测工作,强化横向沟通和数据共享分析比对,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预警信息。四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落实“四个不摘”、返贫致贫监测及帮扶工作情况进行季调度,并适时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工作重点转移、投入力度下降、驻村帮扶力度减弱、干部精力分散等现象,或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镇远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加强宣传报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精准脱贫、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东西部协作、民政兜底保障、返贫致贫监测预警等方面经验和典型,每个乡镇每年要围绕以上工作内容总结2个以上经验或典型、各有关部门围绕部门职能职责总结1个以上经验或典型上报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在全县进行推广学习。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层面做好宣传和报道,充分展示我县落实“四个不摘”,建立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经验和典型。

描写监测数据作假心得体会范本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全市第八次环保大会和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调度会精神,进一步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全区“”环保工作,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目标,推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刚才连生同志宣读了区委、区政府《关于表彰20xx年度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大会对环保工作先进乡镇、部门、企业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区政府与各乡镇(办)签订了《“”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几个单位进行了大会发言,李荣同志宣读了区政府《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会议还印发了有关环境保护的文件,请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十五”以来,我区围绕“保护与建设并重”、“治标与治本兼顾”的环保工作思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创新工作机制,全区环保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0xx年,我区被省、市政府授予“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优秀县市区”称号,清洁生产、专项行动等也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总结20xx年环保工作,呈现六个特点:一是环保工作的战略地位得到了巩固。区委、区政府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把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使环保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不断增强,环保工作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二是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对6家排放废水的重点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和整改,均完成了污染治理工程,实现了达标排放。8家大型企业排放烟尘的燃煤锅炉更换了高效脱硫除尘设施,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水污染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循环经济工作取得了新突破。美利达、景衡化工、友谊斯特林公司3家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投资 1000多万元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进行了改造,每年可节约用水5000吨,节约用煤100吨,cod 排放减少80吨,烟尘排放减少50吨,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四是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得到了加强。对向“一河两渠”排放废水的20家企业强化了治理和监管,先后对8家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得到落实。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0余人次对排污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促进了排污企业达标排放。五是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开展了第四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7个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13家违法企业进行了处罚,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积极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举报和纠纷,受理的22件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全部办结,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六是深入开展了系列环保创建活动。启动了生态区建设工作,创建绿色机关、学校、饭店、卫生院、社区5家,绿色单位达到22 家,我区已连续 4 年被评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环保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关心支持我区环保工作的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以及全区广大环保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贯穿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环保优先的方针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发展的全过程。

(一)加强环境保护,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方面,环保政策是国家的刚性政策,没有任何回旋余地,必须严格落实。国家已将环境管理作为推进宏观调控的核心手段,20xx年至今,已经掀起三次“环保风暴”,而且一次比一次指向明,一次比一次风力大。在今年第三次“环保风暴”中,甚至动用了最为严厉的“区域限批”政策。“区域限批”的实施,将使地方政府因个别局部问题处理不好而影响全局,导致辖区项目全部无法审批和建设。另一方面,加强环保工作不仅是国家政策的明确要求,也是我区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我区已进入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也是资源环境矛盾的凸显期。我们只有加快实现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彻底摆脱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依赖路径,自觉加大排污总量削减力度,才能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并腾出总量空间,为新上项目的审批和建设奠定基础,圆满完成上级各项指标任务。

(二)加强环境保护,是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实现和谐发展的现实需要。 环境状况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休戚相关,生态环境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强烈愿望。因此,我们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为群众营造优美、洁净、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加强环境保护,是应对严峻环境形势,考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要求 。当前,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我区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艰巨。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我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每年削减3.6%和 3.4%,表面上看数字不大,实际上每年要削减这个数字的5倍以上。因为每年我们要上新项目,要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增加部分必须同时有削减工程承担。二是水环境污染依然较为严重。流经我区的滏阳河、班曹店排干渠、胡堂排干渠水质严重超标,与我区部分排水企业超标排放和个别企业偷排偷放有着直接关系。三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小电镀”时有反弹。“小电镀”边取缔边反弹,严重污染环境。四是一些乡镇和企业环保意识淡薄,不经批准擅自建设污染项目。对以上这些问题,一定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同时,这也是对我们各级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的重大考验,我们一定要坚决杜绝片面追求gdp而忽视了环境保护,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一时增长的短视行为,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总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切实抓紧抓好,力争抓出更大成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环保工作

20xx年是我区“谋求新跨越,再造新桃城”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环境目标的关键一年。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一)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减排任务如期完成

刚才,我代表区政府与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的指标是必须完成的刚性任务,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各乡镇(办)及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科学求实的态度,按照“决心不变、目标不变、责任不变”的要求,把污染减排工作作为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通过严格执法、主动服务、综合施策、坚决控制污染增量,完成减排任务。具体工作中,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对症施治,务求实效。

一要做好化学需氧量的削减工作。一是以“一河两渠”退污还清工程为重点,切实加强滏阳河市区段、班曹店排干渠、胡堂排干渠沿线企业的污染治理,对能够稳定达标的企业要加强监管,防止偷停治污设施、偷排污染物现象的发生;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必须进行整改治理。二是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程项目的落实。责任书中的污染治理工程必须按期完成。市政府要求20xx?20xx年完成的5项工程目前已有3项完成。赵圈镇和工业促进局要分别加大对华兴养猪场和东风化工公司的废水治理项目的督办力度,克服困难,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逾期不能完成,要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把排污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没有总量削减的项目,环保部门不得批增加污染的项目。四是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华兴养猪场、格林养牛场等规模养殖单位,今年要建成废水处理综合利用设施,实现达标排放。要加快促进养殖模式由散养向养殖小区转变,发展规模化养殖,实现集中养殖、集中治污。五是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通过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推广低能耗、少排污的清洁工艺,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借此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要做好二氧化硫的削减工作。一是下大力推进列入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以工程项目落实减排任务。分期分批进行限期改造,到20xx年底所有燃煤锅炉必须配套使用脱硫除尘设施,实现烟尘、二氧化硫达标排放。二是严格实行煤炭管制,推广清洁能源。所有企业禁止使用高硫煤,市区内禁止原煤散烧,对用煤大户要跟踪监测,对违规者要依法从严惩处。三是严格环保执法、严惩违法排污企业。对污染严重,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治理或关闭。

(二)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切实抓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要抓住新建项目这个重点环节,从严格环境准入做起,突出抓好三点:

一是要把规划环评摆在突出位置。目前,规划环评已成为开发建设的前置性要件,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今后,对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区域开发战略和规划,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决策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没有做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要尽快完善手续,做好基础工作,避免出现无法补救的环保后遗症。按照省环保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今后新上化工、制革、电镀等工业项目必须在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工业园区内建设,工业园区必须具备集中污水处理、集中供气等环保基础设施,否则不得批准增加污染项目进入园区。

二是要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环保部门既要严格审批,也要强化“三同时”监督管理。对未落实“三同时”的,要责令停止生产或运行。要严把项目竣工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整改不合格的,不再受理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有关规划、不符合重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环保部门一律不予审批。

三是引进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要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在引进外源性项目时严格把关,充分征求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多上一些环境污染少、资源消耗低、技术含量高的项目,不得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的项目。环保部门要认真负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建设内容和批准内容不符的项目要坚决叫停。

(三)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建设生态区,规划是前提,关键在落实。目前,区政府成立了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桃城区生态区建设规划》初稿也已完成,要抓紧通过省环保评审,报区人大批准。省评审过后,要立即对规划任务进行分析,年内全面启动建设工作。各乡镇(办)也要本着“立足实际、着眼全局,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统筹规划、务求实效”的原则,抓紧开展生态乡镇建设活动,赵圈镇要抓紧修订小城镇环保规划,争取明年建成省级环境优美城镇,力争到20xx年我区30%的乡镇完成国家级优美乡镇创建,完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

(四)大力推进循环经济,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

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有效途径。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政策效应的充分释放,有效解决“瓶颈”制约,增强循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环保部门要在环保专项治理资金项目申报中,对清洁生产和“零排放”的治理工程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科技部门要在科研资金和循环技术研发上,给予倾斜和支持。要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示范带动、加力推进”的原则,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形成一批循环经济样板,为全区发展循环经济积累经验。今年重点抓好赵圈循环经济园的建设工作,桃城助剂、精信化工、中冀化工3家企业要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从今年开始,区政府将对污染减排工程、环境优美城镇建设、系列绿色创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等给予支持和奖励。

(五)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打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是加强环保执法的重要载体。今年是开展这一活动的第五年,要继续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实现突破”的原则,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使环保执法真正严起来、硬起来。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一是开展引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活动,对污水治理设施擅自停运、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绝不姑息。二是对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履行相关程序而擅自开工建设的,要立即责令停止建设,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开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进行整治,主要是涉铅、造纸企业及“小电镀”。围绕这三个方面,要加紧创新监管方法,建立和完善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实施企业环境管理信用制度,加强公众、媒体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继续落实各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和案件移交制度。要认真落实监察部、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环境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切实加大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力度,无论是哪个单位,哪个部门,不管是一般公职人员,还是领导干部,违法必须受到责任追究。

三、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目前,环保工作的大政方针和目标任务都已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提升环保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环保领导责任制,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环保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环保知识、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在掌握政策、运用政策中抢占发展先机。要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成为环保工作的行家里手,善于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就本乡镇和部门如何加强环保治理,做到有规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行动、有效果。

(二)明确目标,严格考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要严格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进一步修改完善环保目标考核办法,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任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坚决实行“四挂钩”,即:将考核结果与提拔升迁挂钩,对完不成环保工作目标、造成污染事故的不予提拔和重用;与评优创先挂钩,对由区里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对没有完成责任书要求的,暂停增加污染项目的审批;与奖惩挂钩,对瞒报、谎报治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环保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能,抓好环境规划、执法监督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财政、建设、水利、卫生、工商等部门要搞好协同配合,真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广大企业要自觉遵守环保法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每个社区都要自觉参加环保活动。要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环境保护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区经济发展的全局,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德政事业。我们要在科学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构建和谐桃城、环境友好桃城,全面完成“”各项环保工作任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描写监测数据作假心得体会范本四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和《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脱贫领〔2020〕xx号)文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为实施镇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一)脱贫监测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监测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由“四大专项行动”排查出的拟监测对象,分析产生风险原因,进行专项帮扶。

四、监测方式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由相关行业部门到镇再到村级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xx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和时间安排第一步:排。3月25日前由镇确定拟监测对象和完成方案制定。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将此次“两不愁三保障”再排查发现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反馈名单),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后,将比对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

第二步:访。4月5日前完成入户走访。镇、村两级是本次“两摸底”摸排走访的实施主体,由镇脱贫办统筹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和镇村干部对照县脱贫办反馈的拟监测名单开展走访工作。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拟监测名单外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4月9日前,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各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民主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并将附件2、附件3经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镇脱贫办交党委政府审定评议。

第四步:录。4月中旬前,镇脱贫办根据审定的名单,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人员在国家子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此次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6月底前,镇脱办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20日前由各村两委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党委政府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6月底前,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由镇脱贫办组织各相关站办所室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因人而异的制定专门帮扶措施,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救助。

1.针对“两不愁”问题补短板。由镇民政办、农服中心牵头,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村两委配合,长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针对“三保障”问题补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镇村建办牵头,协调县住建局、相关帮扶单位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二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由镇九义校牵头,协调县教育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三是“基本医疗有保障”由镇社会事务中心牵头,协调县医保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3.针对“三有”问题补短板。一是由镇水务站牵头,协调县水务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照指标要求在前期“四大专项行动”摸排的基础之上抓实安全饮用水工作。对没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贫困户通过就近打水井或安装自来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二是由镇文化广播站牵头,协调县文旅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没有生活用电和广播电视的贫困户迅速予以保障。

第七步:销。6月底前,完成对标补短和落实帮扶救助后,各村两委向镇扶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镇脱贫办组织专人核实后,向县脱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各站办室所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要协调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落实落地。各村两委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工作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对象监测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持续巩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四)强化督查问效。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

镇纪委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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