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新疆心得体会和方法 新疆依法治疆心得体会(5篇)

  • 上传日期:2022-12-24 07:4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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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推进法治新疆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结合七年级学生实际情况,为提高优等生的自主和自觉学习能力,进一步巩固并提高中等生的学习成绩,帮助差生取得适当进步,让学生在教师的辅导和优生的帮助下,

逐步提高学习成绩,培养较好的生物科学素养和学习生活习惯,并逐步提高纪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形成良好的自身素质;特制定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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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使学生转变观念,认真学习,发展智力,陶冶情操;

3、让学生树立起学习的信心和勇气,克服自卑的心理;

4、在学生中形成“赶、帮、超”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个学生学有所长、学有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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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自己所任教的班级的学生进行比较深入细致的了解,然后与班主任一起商讨确定优等生与后进生的名单;对班级的优等生与后进生的确定要谨慎。

2、对自己的培优辅差学生做认真研究,每学期必须做不少于一定数量的额外辅导,并做好记录。

3、培优重在拔尖,辅差重在提高,在课堂上有意识给学生制造机会,让优生吃得饱,让差生吃得好。发挥优生的优势,指名让他带一名差生,介绍方法让差生懂得怎样学,激起他们的学习兴趣。

对于差生主要引导他们多学习,多重复,在熟练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尤其是学习态度的转变和学习积极性的提高方面要花大力气。

优生要鼓励他们多做创新的事情。不管是优等生或是学困生,都要明确自己的学习目的,不是为别人,而是为自己;老师帮助学生获取一个个小小的成功,提高学生的自信心、意志力。

4、转化观念,与其他科任老师热心配合。在工作中,积极转变观念,正确看待每一个学生,以培养学生生物素养的提高为自己工作的重点。在工作过程中能个体分析、群体分析,确立发展目标和措施,找出学生的优点、缺点、潜在的优点、缺点,新的生长点。用发展的眼光看自己,分析别人。积极对待学生的

初一全科目课件教案习题汇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每一个闪光点,施以恰如其分的鼓励性评价,使得每一位学生能安心于课堂的学习。

5、在班级里建立学生的学习档案,设立不同层次的学习帮扶小组,确立学习目标,在班级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依据学生的能力,对各层次的学生分别有不同的完成目标,由易而难,逐层推进。

6、实行“低、小、多、快”的教法改革,摸清学生相关准备知识,基础,能力和心理准备的实际,把起点放在学生努力一下就可以达到的水平上,使新旧知识产生联结,形成网络。根据学生实际、确定能达到的实际进度,把教学的步子放小,

把教学内容按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原则分解成合理的层次、分层推进。在实际教学中,学生活动时间在三分之一,教师一次持续性讲课控制在30分钟以内。快速反馈,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矫正及时调节教学进度,从而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避免课后大面积补课。

7、建立家校教育“互联网”。经常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与家长取得联系,进行家访或将家长请到学校来参加家长会,了解学生背后的实际情况,沟通家校之间的联系,争取家长们的配合。

培优名单:

补差名单:

最新推进法治新疆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省质监局:

近年来,在省局的正确领导和法规处的精心指导下,宿州市局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注重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强化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法商培养,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提升了全市质监系统的法治化水平,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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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理清了法治质监建设目标思路,建立完善了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推进了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了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和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双随机制度,落实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市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决策法制化初步形成。建立完善了《宿州市质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了先审查后提交会议决定制度;坚持多年聘用法律顾问并参与决策和案审,发挥其监督把关作用;参与政府立法,复议审查和法制监督等工作,得到省局法规处和市政府法制办的认可。

(三)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加强法制管理,注重接受上级法制机构的指导、监督,完善执法委托程序文件,理顺执法管理关系,组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人员执法资格审查,保障了执法主体合法;实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运用“说理式执法”,丰富了执法办案和监督举措;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执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相关信息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

(四)法制宣传教育稳步推进。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机关学法培训制度,制定实施了年度法律学习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参加省局和市政府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组织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举办宿州市6s管理和卓越绩效管理培训班,组织宿州市首届质量知识大奖赛,开展业务科长会前讲法活动等。在市局网站开辟法治建设专栏,利用“世界计量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质量提升工作。法规科长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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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

1、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质监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法治质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到制度建设、考量指标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力争到2019年底,把宿州市质监局建设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实现质监工作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在原有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局属各科室、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质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抽调1名法律骨干负责日常工作。

3、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保障了每月至少1次集中学习培训。把宪法等法律列入领导班子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开展2次集体学法。除年初全员集中学法活动外,专业法律普法由专业科(室)牵头组织、法制机构协调配合,其他公共法律邀请专家授课。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制约

1、完善科学行政决策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决策行为规范,重大决定、重要事项上会前必须经法制部门审核,并严格实行事前听证、专家论证、公开公示、审核报备的决策程序,做到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集体决策。《关于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事权划分的意见》起草期间,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各类质监事权,一把手亲自带队赴四县一区市场监管系统调研,凡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县区市场监管局管理更方便有效的质监事权,一律下放县级局管理。

2、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出台了《宿州市质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流程。对保留的行政处罚权力,编制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下一步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规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整合,逐步将各类重大行政权力的行使,都纳入法治审核的范围。

3、完善各类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进质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示栏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重大事项、处罚信息、审批结果等,在双打信息平台及时推送相关执法检查信息,在企业公共信用平台更新监管企业被抽查情况等。设立投诉举报办公室,开通12365投诉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受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微信公众号注重舆论监督。加强信访和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基本素质,推行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和谐执法。配合市法制办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市局8名新调入执法人员通过了资格考试。目前全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37名。

(三)加强法治管理,改进执法监督

1、坚持“阳光执法,开门审案”。我局连续多年推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活动。选取有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邀请纪检监察、政府法制、司法和新闻媒体等单位的法律专家,参与到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中,由专家对个案进行点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对质监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与会专家充分交流后,再对案件作出审理决定。“开门审案”是体现了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2、坚持“说理式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执法现场前,先将法律赋予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向当事人介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检查依据,再进入执法现场进行检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实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文书中讲清事实、列举证据、阐明道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2016年以来,我局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和执法重点下移,主要负责对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进行监督指导。2016年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2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2017年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2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具有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县区市场监管局行使,市本级仅保留1项(气瓶充装许可);为加强放权后监管效能,编制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共分三大类78小项;梳理宿州市质监局公共服务事项14项和中介事项6项,分别编制清单和服务指南;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8项,检查对象名录库共93家,执法人员名录库共30人,编制宿州市质监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上述工作均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上网公布。

4、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争议。一是积极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编制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共4大类9项群众信访诉求类型,积极引导信访人员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经解决问题。二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市三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实行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和法律监督制度。三是实行执行和解、案件回访等措施,积极化解争议,促进执法和谐。2016年以来,我局共办理1起行政复议案件,无诉讼案件,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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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质监系统法治化的水平、法治工作人员的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的机构设置和保障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营造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工作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化解争议,强化监督制约,全面依法行政,为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和全省质量水平提升作出新贡献。

最新推进法治新疆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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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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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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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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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最新推进法治新疆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同志们:

20x年全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是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全国卫生计生和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政府卫生计生和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x”时期工作,分析形势,明确思路,研究方法,统筹部署20x年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x”时期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x”以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贯彻〈决定〉的意见》,扎实推进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不断健全。一是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依法行政工作规则不断完善。健全完善了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会议制度等规则程序和实施要求,建立了党组听取法制部门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多数盟市建立实施了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二是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不断成熟。自治区成立了卫生计生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了各有关处室局职责分工和工作报告制度;各盟市普遍建立了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制度,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制度不断健全、成熟。三是印发了《x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目标,安排今后一段时期重点任务。呼伦贝尔市和锡林郭勒盟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

(二)卫生计生地方立法和卫生标准工作实现突破。一是推进卫生计生地方立法成果显著。历经全区各级卫生工作者探索、实践,颁布实施了《x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历史性地以法制的形式建立了农牧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农牧民参合人数从无到有,达到了20x年的98%,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农牧民看不起病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推进修改《x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行了“双独两孩”、“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家庭发展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呼和浩特市颁布《呼和浩特市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包头市颁布《包头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乌海市颁布《乌海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二是卫生标准制定实施取得新进展。自治区组织制定了7部蒙医药标准,颁布实施6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食品安全标准定期清理。三是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对乳与乳制品等具有民族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推进完成《自治区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两个年度工作任务,推进落实自治区血液中心国家第二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任务。四是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工作不断深化。制定出台64件规范性文件,组织完成20x年以来,由自治区政府、卫生厅、计生委制定发布的113件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报告和电子备案,作出了继续执行、宣布失效、废止等决定。五是地方立法调研和建议有结果。自治区政府、人大采纳了修改《x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年度卫生计生地方立法以及调研监督和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自治区人大组织开展了爱国卫生、基本医疗卫生法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方面的立法调研。

(三)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建立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工作制度》。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和职责分工、前置合法性审查和发文审查流程等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等4个盟市制定实施了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二是初步建立卫生计生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基本规范。根据《自治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研究确定了党组和委务会议审议决策事项范围、合法性审查内容,赤峰、乌海等6个盟市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和合法性审查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规范。严格落实程序,进行决策主体、程序、内容方面的合法性、适当性、可行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通辽、鄂尔多斯等5个盟市建立实施规范性文件等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20x年度共计审查18件。四是落实卫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制度。自治区依法组织审理两起行政复议案件、应诉两起行政诉讼,并创新工作方式,通过专家咨询论证以及向被申请人“以案释法”,进行了行政复议审理方法指导;通过20x年度机关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实施了行政许可内部程序监督。12个盟市只有1个盟市收到复议申请,已经依法审理作出复议决定。

(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落实行政审批权限调整和管理要求。落实自治区政府要求,印发了《卫生厅关于取消和下放卫生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意见》,近年来,共承接国家下放的卫生计生行政许可项目3项,分期分批调整并取消下放了14项;保留本级审批1项。各盟市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二是进行行政许可流程优化再造和服务指南编制并向社会公开。自治区依法优化再造保留本级的15项行政许可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各盟市、旗县全部完成审批流程优化,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编制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并纳入当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三是组织编制卫生计生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梳理、确定行政权力160项,编制完成权责清单,由自治区政府统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基本确立。各盟市全部编制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四是组织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根据自治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工作要求,制定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工作方案》,实施了工作进展报告、行政权力和流程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和培训指导制度,基本确立转变政府职能制度基础。各地有序开展了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鄂尔多斯等盟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五)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持续落实。一是全面落实综合监督任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现全覆盖。各盟市均落实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加大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了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卫生许可项目乱收费的现象,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持证率、亮证率达到100%。自治区制定了《全区20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并实现全覆盖。二是制定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x年,根据《x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制订了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量化、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行为,推进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三是连续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20x年至今,开展了《献血法》、《精神卫生法》等5部法律和《护士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12部法规落实情况督查,检查覆盖所有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计划到20x年,完成7部法律和17部法规落实情况督查,积极推进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推进依法全面正确履职。

最新推进法治新疆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一、 指导思想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使学校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依法保证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 总体思路(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依法治校,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领导、教师、学生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面建立起新的依法治校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真正推动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 工作任务

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按照--县教育局文件东教通字[--]7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校要把法制课列入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我校学生必修课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如每学期定期利用广播、宣传板等);要把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和教师培训、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真正使我校师生接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构建依法管理体系。

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校内各级岗位和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构建科学的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学校办学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3、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我校工会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我校要认真落实《市校务公开规定》,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增加学校管理透明度。

4、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师生权益。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用电等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切实加强对教师、学生法制和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鼓励支持参加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建立对各类实发事件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和漏报。要有安全检查记录。

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若出现事故,视其情节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责任。

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要积极采取司法手段处理教育纠纷,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5、领导、教师要积极参加“四五”普法培训,自学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法用法要有笔记、记录、有心得体会,积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6、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律、法规的理论水平,成为依法治校的典范,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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