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党史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群众党史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简短(3篇)

  • 上传日期:2022-12-24 06:3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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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群众党史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目标任务

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工作要求

1.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在学习教育环节,加强党史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2.深入基层了解实情。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重点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治安隐患集中地,走访服务对象、特殊群体、困难群众、困难企业,听取对司法政法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

3.履职尽责办好实事。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在执法办案、为民(企)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发扬钉钉子精神,件件落实。

三、工作安排

1.深化政治教育、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通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集中学习、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一把手”讲党课等,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2.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和专项治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人民调解中心要加大对各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的指导,各司法所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发现和掌握矛盾苗头及隐患,提前介入,及时化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具体负责统计每月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配合部门:司法所)

3.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县法律援助中心要积极推行各项便民利民服务,促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做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地帮助受援人挽回损失。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统计每月法律援助案件办结情况。(责任科室:县法律援助中心)

4.持续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责统计每月工作开展情况。(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5.加强重点人群的管控。做好“两类”人员的管控和帮教工作。认真开展社区矫正人员与刑事帮教人员的走访排查工作,及时为重点人群中的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确保xx社会稳定。社区矫正科责统计特殊群体走访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管理科配合部门:各司法所)

6.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利用好“三月法治宣传月”时间节点,创新宣传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促进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办责统计普法宣传开展情况。(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配合部门:各司法所)

7.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活动期间,行政执法监督科责统计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责任科室:行政执法监督科)

8.持续开展扶贫走访,巩固脱贫成效。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局办公室负责统计扶贫走访情况。(责任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机关全体帮扶责任人)各责任科室将统计表于每月30日前报局队伍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最新群众党史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对待群众工作真心,联系群众态度真诚,解决群众问题真实,带领群众致富真干,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做好群众工作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法宝。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着重要做到“四真”。

对待群众工作要真心。县级领导干部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担负着维护一方平安、带领群众致富的重任。做群众工作,为群众服务,一定要有郑板桥说的那个境界: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在思想深处确立人民群众的主人地位,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充满激情为群众做好事,全力以赴为群众解难事,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

联系群众态度要真诚。古训云:“诚以待人、无物不格”。深入基层做群众工作,首先要在感情上贴近群众。摆正位子,伏下身子,放下架子,减少官气,降低傲气,消灭霸气,主动与群众攀亲交友,以心换心,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其次要在言语上融入群众。与群众讲话、交谈,要态度和蔼,言辞恳切,说真话、实话、掏心窝子的话。善于站在群众的立场讲话,学会用群众的话说群众的事,用群众的语解群众心中的结。

三是要在听取意见上尊重群众。对基层群众反映意见、建议,要热情接待,虚心倾听,坦诚面对,客观分析,及时研究解决。

解决群众问题要真实。为群众解决问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每一项事情要办好、办实、办出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到。为群众解决问题,切忌口是心非,开空头支票。为群众解决问题,不但重数量,更要重质量,立足具体的社会环境和实际情况,分清轻重缓急,逐步落实。要正确处理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对那些条件允许、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当机立断,马上落实;对那些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惠及长远的事,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那些时机不成熟、而且人力、财力、物力一时无法承受的项目,要慎重考虑,暂缓进行。

带领群众致富要真干。做群众工作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帮助他们发家致富。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的惠农政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群众致富营造良好环境。大力推进农村机制体制创新,引导建立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的市场化组织程度;指导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培养发展种养大户。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扶持发展农业示范基地,帮助群众找准致富项目,协调解决资金筹措、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困难,加强信息、技术指导,在致富道路上把群众扶上马,送一程。加强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搞好就业、创业和创收指导服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最新群众党史培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中发〔2021〕7号)和《辽宁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市、区教整办统一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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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最可靠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根本源泉。司法行政机关是党的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做好为人民服务工作。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大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把党的为民宗旨变成每一天的努力,变成在每一件事情上的实践,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时刻感受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并长期持续坚持下去。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做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结合起来,不断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的“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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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坚持注重真心真情、注重便民利民、注重舒适舒心、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是注重真心真情。在服务人民群众过程中,要坚持真心真意、真情投入,把热心、诚信、耐心摆在服务工作首位,对每名群众都要坚持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认真聆听群众心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解决群众困难。要规范所有服务行为,全力整改对群众不理睬、不耐烦,语气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是注重便民利民。不断完善一次性办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工作机制,对受理的业务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对手续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群众应补充的材料,不让群众多跑路。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对群众来电来访不受理、受理不回复、回复不及时,对办事群众不一次性告知等现象,让工作提速减少群众等待,让主动服务减少群众跑腿,让提高服务质量减少群众烦忧。

三是注重舒适舒心。全面优化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硬件环境,设置“首问责任岗”“业务办理引导员”等,引导群众办事。使用led屏、业务流程板等为群众解读相关政策,同时要准备笔、纸、水、休息椅等便民设施,给群众办事营造舒适的环境。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向先进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看齐,做到群众需要什么便民设施,我们就添置什么便民设施,充分体现个性、人文特点,努力在窗口单位展示给人民群众一个全心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是注重公平公正。坚持“效率即公正”原则,努力在为民办事效率上下功夫,有效减少人民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定期开展廉洁作风整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知敬畏、守底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强力推进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根本好转,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和预防在基层易发生的有损于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微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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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要树立“为群众办实事就是党员干部最主要的政治能力”理念,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2.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3.积极推进“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专项活动,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降低困难标准,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多元化、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

4.强化对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文明服务。

5.行政复议机构要探索建立“互联网+行政复议”的便民新措施,开通网络申请渠道,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

6.提升人民调解员服务能力,主动上门发现、排查矛盾纠纷,特别是要深入到群众家中、炕头,用真心真情化解矛盾纠纷。

7.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热情,语言规范,将文明礼貌的接待方式和标准用语作为从业日常习惯。

8.确保监管安全前提下,不断简化社区矫正对象请假程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多经营活动便利,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把司法温暖传递给社区矫正对象。

9.组织普法工作者和志愿者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送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活动。

10.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助力企业防风险、解难题、保经营、稳发展。

11.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不断转作风,做好深入基层调研工作,真心实意接触群众,切实有效帮助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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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应注重五个步骤:

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利用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专线电话等向社会征求意见,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为民服务意见及惠民措施。

二要制定清单式具体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每名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集全司法行政队伍智慧,列出符合基层实际的措施清单。

三要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组织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自检自查,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落实清单管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四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将活动效果直接列入年终绩效评价,真正使间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要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在活动中,大力挖掘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和表彰力度,激励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更好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新风貌、新形象,全力营造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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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坚持下上联动。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注重工作创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针对性。

四是强化宣传推广。要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各基层司法所、局属各科室要将活动推进情况及有关经验做法,以报告形式报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在全区进行推广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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