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援藏心得体会和方法 司法救助工作经验(四篇)

  • 上传日期:2022-12-24 04:4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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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司法行政援藏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网-]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与时俱进,不辱使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十五”期间,我们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基础,成效显著。一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尤其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先后深入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及“两个务必”教育等,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把政治学习教育同党课有机结合,严格学习考勤,坚持理论学习教育。二是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也是调整人才结构、更新知识结构,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办法。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建设学习型集体的观念,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任何无视学习的个人和组织,都将被未来所淘汰。鼓励干警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支持个人参加其他专业的学历教育,创造条件重点扶持一定年龄层次的干警进行法律专业学习深造。十五期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参加法律专业专科学习取得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目前尚有参加自学法律专科在读,参加法律专业本科学习。现在全局在职干警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占88,其中专科1,本科.通过各种渠道,对干部队伍进行以更新知识为目的的培训和轮训。先后组织干警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知识、科技知识、wto知识、计算机应用和普通话学习、培训和轮训,丰富了学习内容,增加了干警的知识面,开阔了眼界激励了工作热情,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年来,我局按照县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从干部职工的普法和农村普法两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四五”普法,圆满地完成了启动准备、全面实施、总结验收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1、坚持法律知识考试各项制度,抓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法制宣传条例》和“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了在“四五”普法期间集中统一考试的规定,明确了干部职工法律考试分层次进行。五年来,我们坚持了一年一次的干部职工普法培训考试制度和一年一次的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在“四五”普法的整个过程中,全县公职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卷面考试1014x次。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9xxxx次,参考率100;科级干部218x次,参考率100;一般干部436x次,参考率98.5;企事业单位职工341x次,参考率98;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受教育面达95以上。

2、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结合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农村普法。农村是“四五”普法的主阵地,是普法的重点和难点。几年来,坚持结合农村实际,紧紧围绕农村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以实施“三村工程”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结合农村生活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根据市委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四项民主”,抓两头带中间,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试点工作。并于20xx年初对创建的村进行了考核验收。在开展农村普法中,一是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抓村级民主管理、建章立制、综合治理,组织广大农民学习与生活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方法上主要采取由农村普法宣讲员、人民调解员组织召开群众会的形式,以案释法,从处理纠纷和案件中开展法制宣传;二是县乡普法办密切配合,统一学法内容,印发宣传材料;三是组织工作队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门” 活动,开展法律、政策教育;四是结合我县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多层次法制舆论熏陶。通过对农村广大群众宣传封建迷信和邪教的危害,传播科学文明知识,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用科学、健康、向上的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阵地,以放电影录象、文艺演出、标语、广播、专栏、墙报等形式宣传法制,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据统计,共开展法制宣传1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3210x次,制作各种展版257块,展出图片2629幅,印发宣传材料176815份,组织开展法律咨询40,出动宣传车171辆次,张贴标语18568条,放映普法录象19xx,农村电影宣传4736场次,出专栏、墙报1081期,广播宣传127,组织法律知识竞赛2,参加人数433.五年来,共召开法制宣传教育会议16,编发简报58期,信息106篇,由于采取多种形式法律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使法律真正走进千家万户。通过深入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广大农民自觉抵制邪教的意识逐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有效维护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风气,也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秩序。

201x年7月份,我县对全县7x单位和x乡(镇)的“四五”普法进行了检查验收。9月份,我县“四五”普法通过了市级检查验收,市验收组对我县在“四五”普法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三、克服困难,多渠道筹集资金,抓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以前,司法局办公环境及办公设备都非常破烂、落后。办公室属于砖木结构的房屋,又年久失修,漏雨现象非常严重,雨季时节,办公室内经常是一地的雨水,影响正常的上班;另一方面,办公桌椅、电脑、复印机等陈旧,车辆破烂不堪,影响了司法行政整个工作的开展。“十五”期间,在县财政十分困难,无力解决正常经费的情况下,我局经多方筹集资金,投资1x余元,修缮了办公房屋及庭院,更换了局机关办公桌掎,使司法局面貌涣然一新,在上级的支持下,还购置了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及数码设备,更换了业务用车,为司法所购置摩托车3辆,使我局办公条件和交通工具得到了改善。

四、搞好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步伐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设在乡镇一级的基层派出机构,担负着为基层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的重要职能,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搞好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重要保障。

(一)积极请示、汇报,落实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待遇,经费等问题。“十五”期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厅字〔20xx〕48号),地委办、行署办也于今年初出台了相应的贯彻意见(临办发〔20xx〕5号)。县司法局及时向县委、政府作请示汇报,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落实文件精神的各项内容,得到了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县级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开始后,我们将文件内容贯穿在司法局的“三定”方案之中,上报县人民政府,经县委政府研究,以双政办发〔20xx〕58号文件批准我局“三定”方案。为此,我县较好地落实了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全县x乡镇司法所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统一了司法所的称谓,明确了司法所长享受副科待遇以及人员编制和经费管理问题。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十五”期间,我局抓好试点司法所项目的建设工作,抓好小波河司法所项目建设的筹备工作以及其余司法所的项目申报工作。20xx年度省发改委批准我县坪谷司法所建设,我局积极与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就项目资金、工程承包及建设用地等有关事宜进行协调、商洽,得到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施工过程中,局领导多次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实地检查。通过努力,投资17.x元的坪谷司法所建设工程已于今年9月7日正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坪谷司法所建设的顺利竣工为我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好了头。20xx年度省发改委批准了小波河司法所的建设,现工程处于筹备阶段。

主题司法行政援藏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2017年以来,区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积极适应硚口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扭住全区转型、创新、升级主题,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件大事(汉正街传统市场搬迁改造、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城中村建设改造),着力打造三大功能区(汉正街.武汉中央服务区、宝丰—宗关特色商务带、汉江湾古田生态新城三大功能区),重点发展三大产业(现代商贸、工业服务、健康服务)发展任务,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市区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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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完善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大调解工作不断深入发展。今年1-9月累计调处纠纷5829起,同比去年增加0.62%,成功5823起,调解成功率99.90%,协议履行率100%,其中各街道、社区(村)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5524起,同比去年增加1.14%,成功5524起,成功率100%,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305起,同比去年减少7.85%,成功299起,调解成功率98.03%,充分显示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1、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月排查”“周报送”制度。今年1-9月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169次。围绕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组织各级调委会积极开展涉企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累计调处涉企矛盾纠纷226起,成功率100%。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坚持季度和年度纠纷分析研判制度,结合信息化建设要求,分析研判阶段性矛盾纠纷发展趋势,提出相应预防措施,为上级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引导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卷宗电子化工作,对各调委会上交的卷宗做到严格把关审核,做到形式规范不走样。巩固发展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人民调解基本属性,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新领域人民调解组织业务指导,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发挥人民调解整体优势。

2、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现有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按照省市开展首批红旗司法所评选通知精神,制定创建红旗司法所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对标创建活动。推进司法所新(改)建项目。按照“一所三中心”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方力量支持,完成韩家墩街司法所的新(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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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截止2017年9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854人,解除1639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15人。今年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7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3人。其中被判处管制1人,被宣告缓刑181人,被裁定假释9人,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24人。全区刑释在册人员1377人,新增刑释人员207人,解除刑释人员410人,衔接率100%,核实率99%。

切实推进一中心一室建设。依托区司法局业务用房,硚口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到位。完善组织队伍建设,成立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工作专班。“省级矫正示范心理咨询室”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定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建设目标方案,抓紧对标建设落实,准备迎接省司法厅达标验收。整合资源、齐抓共管,筑牢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持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公、检、法、司信息互通常态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审前社会调查。出台《硚口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小组,采取街道司法所、矫正科、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制度,确保审前调查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评估结果公正。截至9月底,我区共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212件,其中速裁案件148件,调查率、程序合格率、建档率均为100%。规范社区矫正宣告。今年,累计对165名入矫、137名解矫人员进行入矫和解矫宣告。规范落实监管措施。对矫正人员实行“三分”管理,保障人员衔接率100%,思想教育率100%,无脱管漏管,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奖惩工作联动机制,截至9月,累计提出收监建议1人,撤销缓刑建议5人,收监执行2人,警告37人次。规范信息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数据录入率100%。成立手机定位巡查小组,严管类、普管类社区服刑人员实施100%手机定位监管。健全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设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室,建立日常抽查巡查制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自查自评,增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规范化。增强培训力度,提升整体队伍执法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截至2017年9月硚口区刑释在册人员1377人,新增刑释人员207人,解除刑释人员410人,安置人数及帮教人数均达在册人数95%以上,重点帮教人数(三无、特困、重犯)达57人,区级工作机构1个,所级工作机构11个,社区1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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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我区普法工作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不断拓宽普法渠道、创新普法形式,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截止10月,累计普法51510人,开展普法讲座239场次,法律培训175场次,法律咨询1180场,法治文化活动202场、法治文艺演出179场、发放宣传资料22100份。

规划导航,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制定符合区情的硚口区“七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决议。召开“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工作部署会,区委书记景新华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等重要内容。制定区直部门、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开展“三百”(百所学校、百家企业、百个社区)行动责任清单,推行“精准普法”。分类施教,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干部年度学法治度。开展2017年法律知识无纸化平台学习和服务招商引资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我区代表队参加全市法律知识决赛。编写青少年法治读本,推动“法治读本”“法治课时”双规范快步实施。规范化建设全区62所中小学的校园法务室,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普法教育阳光行动”品牌品质。开展暑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40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7110人(次)。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培训企业经管人员2400人(次)。重点推进,突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性。普法服务“一号工程”。以“红色引擎工程”为契机,各普法成员单位设立党支部“红色维权岗”,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为基层劳动者现场维权,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通过“以案释法”将普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建设成效。立体叠加,体现法治宣传教育多样性。紧抓“3·8”“3·15”“4·26”“6·26”等重要时间节点,整合宣传资源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活动。参加宣传360余人(次),发放宣传品43000余份。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各级各类力量,密集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完成好文明城市复检任务的同时,切实提高普法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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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整合全区法律援助资源,服务民生改善。2017年区法援中心预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0件,同比增长6%,完成区级目标任务300件的193%;为农民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212件,完成区级目标任务的141%;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法律事项咨询5000件,同比增长10.5%。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保障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长效活力。依托硚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加强区法援中心窗口建设。规范服务运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开通驻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开展基层援助站点巡查工作,规范法援工作站点工作流程。拓展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开通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女子监狱服刑人员和青少年中开展专项讲座与维权服务。加强与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帮助引导农民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维权。认真落实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制定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驻看守所、法院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行法律援助提质工程。挑选骨干律师,建立硚口区名优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加大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力度,强化法援案件办理质量。开展“每案必访”服务满意度调查,对2017年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逐一进行电话回访,受援人满意度达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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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三季度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460场,参与重大活动102次,参与调解347起,进行法律咨询2443人次。

规范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10个。9月底,10个示范点的建设全部到位,准备迎接市司法局检查验收。加强律师开展法治讲座的组织力度。上报法治讲座登记表460份,获得市局肯定。今年以来向市司法局推送6场优秀讲座,激励律师提高讲座积极性,提升讲座质量。创新社区律师值班管理模式。制定《社区(村)法律顾问周四值班情况检查台账》,形成社区、司法所、司法局三级检查、三级台账的模式,综合三级的检查情况确定律师的补贴发放。建立“机动律师”制度,确保社区律师不缺勤,不空岗。落实服务与管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圆满完成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检注册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3家律师事务所,137名在册律师,累计收入1291万元,创造税收62万元。预计2017年底累计收入2400万元,创造税收120万元,同比增长200%。组织开展硚口区律师联谊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开展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提升我区律师整体影响。充分提升律师资源利用率。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公益活动,截止目前,律师共参与妇联法律援助值班14次,禁毒值班7次,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6场次。推荐我区律师十余人加入硚口区普法讲师团。10月建立“硚口区社区矫正律师顾问团”,预计截至年底将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治讲座30余场。高度重视社区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动员律师向市法学会报送调研论文,其中一篇论文获得两万元重大课题优秀成果。利用“社区法治专业研究委员会”平台发布“社区法治论坛征文通知”,对社区法律顾问等社区法治相关课题进行征文。9月底已征集8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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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全力服务硚口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注重抓好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队伍和组织保障。

筑牢思想防线。以上率下,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有实效。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重走武汉第一红街,接受红色洗礼”活动1次,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1次,引导全局干部队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积极做好“两微一端”管理工作,建立网络舆情处理预案,截止目前报送网络舆情80余条,在硚口发布和云端硚口上累计发布5篇,上报微博34篇,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扎实履职尽责。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职责,加强公务员岗位责任体系建设。全年推荐提拔科级干部5人。严抓日常工作纪律,制发会议纪律通报1次,下所检查8次,机关纪律巡查6次,着力解决机关“慵懒散浮”等突出问题。组织青年公务员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年,累计组织区管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0人次480小时,科及科以下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7期208人次。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升级。每月组织各支部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课7次,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员进入社区、贫困地区开展为民服务。组织全局56名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建立党员进社区报到信息库;在党员结对社区开展环保实践行志愿服务活动2次,结对慰问困难群众20人,慰问资金4000元;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开展认领岗位服务活动2次,完成了45个社区困难群众微心愿。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工作队进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调研3次;党员进村开展春节慰问、“六·一”节前助学和扶贫日走访慰问活动,慰问物资累计14000余元。督促22名结对党员干部加强精准扶贫“一对一”帮扶困难群众工作调研。持续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全局政治纪律监督,确保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党规。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下发《硚口区司法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机制,监督检查时刻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加强执纪审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开展“四严十不准”教育活动,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新衙门”作风的查处力度,不定期到11个基层所检查,将压力传导到基层、传导到每一个人。加强“四种形态”的正确有效运用,将抓“三个坚持”贯彻于纪检日常工作,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组书记与部门负责人谈话226人次,纪检组长与部门负责人谈话185人次,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谈话22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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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基础薄弱

目前,我区基层司法所建设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市平均水平。司法所业务用房采取财政文件明确土地划拨的方式,没有办理明晰的房屋产权,没有二证,原有房屋与现实工作需要存在差距。基层基础建设的不足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长足发展。尤其是相对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来说,经费保障显得乏力。

(二)工作机制创新亟待加强

传统的工作模式已无法满足形势需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更大的机遇与挑战,体制机制亟待创新、完善。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全面推进综合性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创新新媒体法治宣传手段、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模式、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当前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三)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形势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而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专职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中专业性人才非常稀缺、人员流动性较大,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力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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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工作主线,切实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着力预防化解矛盾风险。围绕我市“一号工程”、结合硚口市场商贸大区、老工业城区、健康体育强区的区域特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体系,深度参与市场行业商会、老工业基地、健康服务业领域、全区重大项目所涉的矛盾纠纷化解,挖掘和培养“三调联动”工作示范点。紧扣民生主题,调整充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强化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专家智库,设立“红色调解室”,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重点项目现场,提升社会矛盾应急处置、依法调处专业水平。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相结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础,持续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开展司法所“一所一品”工作。强化司法所品牌意识、特色创建,着力打造司法所特色品牌形象。

二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提高矫正实效,始终把防止脱管漏管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参加全市即将开展的刑罚执行专项清查活动、安置帮教工作督查和执法质量和案卷评查,落实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开展大墙内外联合帮教活动。加强科技定位,更多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矫治水平。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经评估仍有危险的人员,向维稳部门报告并依法采取措施。按照武汉市区级矫正机构建设指导规范建设硚口区级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从内设部门、功能设置、管理模式上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突出矫正功能,实现功能统一化、程序制度化、执法法定化、管理规范化。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有效合力。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引进社区律师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治讲课活动;与民政部门协作,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给予临时救助、低保或养老服务等。鼓励商会等民间组织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举措,加强帮扶力度,实现对其经济、物质、岗位全方位的帮扶效果。

(二)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职责使命,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着眼于全区“三个三”中心工作、“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和新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为我区亮点区块建设中的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等提供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务。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招商法律知识培训,深化法治宣传“三百行动”。探索在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建立调解室、法律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系点等,为政府、企业和项目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二是要着眼于法治城区建设,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资格准入、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奖励退出等制度,重点着眼于律师队伍的建设培养,探讨社区律师工作制度的灵活性,引导律师服务企业力度。着力加强律师服务全区经济、法治建设力度,在服务过程中发展我区律师事业。会同区政府法治办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机关、人民团体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将律师服务中心工作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成效与重要荣誉授予、重点项目推荐直接挂钩。

三是着眼于司法体制改革项目,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完善质量评估和体系,推行以办案质量为核心的差别化办案补贴发放办法;对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要求,利用网络化办理流程,简化法援证明材料;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强化区、街、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加强窗口建设和人员培训,确保法律援助受援点全覆盖;夯实法律援助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以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性和群众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一是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考核等,推动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清单,真正做到司法、执法和普法相结合。要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治度,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普法。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领示范工程,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青少年普法工作,推进普法进课堂,实现中小学法治教材、法治课程双规范,培植和巩固青少年法治教育“阳光示范学校”;全力打造领导干部、青少年两个法治教育基地。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度。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各级各类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建立硚口普法公众号,提高我区充分利用新媒体普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以破除发展瓶颈为关键环节,努力实现基层基础建设“三个全覆盖”

一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覆盖。近年来,司法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张军部长将其作为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总抓手,同时,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因此,市局今年提出了“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的目标,即全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公共法律网络平台。区局要主动融入市局“三通”建设,配合市级实体平台打造,作好向区级实体平台延伸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对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进行全面提档升级,实现场所建设、设施配备、窗口设置、识别标志、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的标准化。

二是实现信息化技术的全覆盖。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主题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更加积极主动地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实现理念思路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现代科技应用和法律制度完善结合。司法部下发《“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总的设想就是构建应急指挥、执法管理、政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四大平台,市局目前正在建设的信息化二期项目与司法部要求是相契合。积极争取信息中心和财政局支持,开展视频会议室市、区、街道司法所三级连通建设,努力实现与市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的连接互通。

三是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的全覆盖。充分发挥“红旗司法所”创建引领作用,在人财物方面全力向基层倾斜,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采取普遍参与,分步实施的战略,以成熟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模板,鼓励所有司法所参与省级创建活动,首先做到从软件上达标,再解决硬件问题,以每年2到3个司法所的速度,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最终实现全部达标。

(五)以深化“三大活动”为有力载体,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学用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实到平常,体现到司法行政具体工作中。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记失责必究,加大压力传导。以“红色引擎工程”为抓手,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全面加强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打造务实担当队伍。以更强的意识、更大的力度推进“三大活动”。进一步推进纪律作风大整顿。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研指导,精准掌握情况,帮助解决问题。继续聚焦“新衙门作风”等突出问题,联系实际对照自查整改。进一步推进岗位大练兵。引领全局干部加强信息化对称性能力建设,更好地干事创业、争先创优。要进一步推进工作技能大比武。将干部参加“三大活动”、履职尽责情况、受奖惩情况等,与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挂钩。

三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继续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回头看,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从紧抓好作风建设。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追责问责,问题出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让落实责任不力被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加强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把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作为政治要求,发挥职能作用,为司法行政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主题司法行政援藏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20xx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中心工作,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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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大调解”。 一是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期,组织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开展集中排查调处。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全年调处纠纷5948件,调解成功5877件,调解成功率98.8%。二是完善诉调、警调、检调、信调、政调“五调”联动体系。区诉调联动调解中心受理民事诉讼诉前调解案件120件,成功调处91件;受理民事诉讼委托调解案件660件,成功调处584件。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40件,成功调处40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141件,成功调处131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9月,举办全区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普法宣传员业务培训会,邀请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禁毒委办公室、区法院老师授课,参训人员140余人。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2名司法所同志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人民调解能手。

2、强化“大管控”。 全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再犯新罪率为零,无脱、漏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2001人,建安置基地151家,重新犯罪率1.55%。西城司法所被评为“全省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日常监管。构建司法行政情报体系,被市局评为20xx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项目。规范学习教育、日常报到、公益劳动、委托管理、安置基地建设等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会同区检察、法院、公安等部门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2次,区矫正办单独组织社区矫正执法检查4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三是安装社区矫正人脸识别报到系统。在全区司法所统一安装社区矫正人脸识别报到系统,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程序,排除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说情因素。目前各司法所的人脸识别报到系统均已运行。四是做好“缓解看守所羁押压力”工作。按照回避及2人以上办案原则,司法所通过书面调查和实地考察,层层把关,确保审前调查做到合理合规。

3、夯实“大基础”。一是创新建设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和社区矫正工作站。4月中旬开始,采用“一村一室”或“一片一室”模式,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打造“五统一”、“三落实”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工作流程、统一资源调配、统一格式文书”、“落实场地、落实人员、落实制度”。工作室建立人民调解、矫正帮教和法律服务三个小组,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全区共建司法行政工作室158个、社区矫正工作站93个。二是积极创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按照省厅《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细则》要求,大力加强组织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制度规范化,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新创建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1家,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9家。东城司法所入选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全区廉能监察评估前十位职能科室(所、队、站)。三是开展特殊人群排查摸底工作。结合“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按照底数清、情况明和至少见一次面、谈一次话的要求,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档,全面落实分阶段、滚动式排查、定期巡查、定人包案、管控升级等管理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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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筹谋划,加强指导。一是制定下发《黄岩区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20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目标分解的通知》,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全区各单位,指导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完善普法宣传员网络建设,建立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组成的“六五”普法讲师团20名,建立“六五”普法宣传员讲师团29名,建立“六五”普法领导干部讲师团26名。在全区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发展普法宣传员兼信息员78名,在企业发展普法宣传员151名,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60多名,招募乡村特色普法志愿者队伍和各行业普法志愿者800多人。

2、创新载体,丰富形式。一是开展“法治永宁、普法春天”系列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包括“春风计划”(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春雨计划”(外来务工人员学法)、“春耕计划”(普法农村行)、“春苗计划”(青少年学法)、“春雷计划”(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等五部分,以专项活动带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实施“边缘”群体普法便民工程,选取劳动力市场、黄岩基督教堂、茅畲留守儿童学校、农贸批发市场、看守所、老年大讲堂、城乡结合部吉岙村等十个试点,探索设立普法“边缘”群体服务窗口,减少普法宣传的“盲区”和“死角”。三是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法制宣传栏、村级普法学校等传统阵地,利用新兴媒体传播快、覆盖广的优势,开通“黄岩普法办”微博,在微博、黄岩法治网、手机彩信、户外大型led屏等新兴媒体上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普法渗透力。四是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日宣传活动。举办“十八大”精神宣传暨法制教育文艺汇演,将十八大精神送到基层,目前已在江口街道埭头村、宁溪镇岭下村和大地村展开。

3、突出重点,普治并举。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会同区委组织部、人劳局、法制办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制培训制度、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档案制度。深化“领导普法带群众”区管领导干部法律文化建设“十个一”活动。10月,会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首次举办以“优化法制环境、打造宜居城区”为主题的区管领导干部法制演讲比赛,来自全区各乡镇(街道)、各系统的26名区管领导干部参加了比赛。开展20xx年度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100%。向领导干部赠送各类法律知识读本1130本。12·4活动期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到劳动力市场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大型上街咨询活动,到屿头乡、宁溪镇等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二是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园”创建评选。抓课堂教育,做到“计划、课程、教材、师资”四落实。全区各中小学均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开展法制教育不少于2次。会同区综治办、法院、教育局命名4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分别为“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宁溪初级中学、宁溪中学)、屿头乡“两岸3°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宁溪法庭“青少年模拟法庭”。通过上法制课、开办法制图书馆、设立青少年模拟法庭、播放法制影像资料等形式,开展体验式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购买《青少年以案学法法律知识读本》、《“六五”普法青少年读本》等法律图书500多册、青少年法制宣传挂图、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电视专题片20余套,以及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充实基地法制图书馆。11月以来,在各中小学校开展“护蕾”行动,实施普法宣传车进校园、普法讲师团进校园、法律资料进校园。普法宣传车深入全区19个乡镇街道、54所中小学进行巡回法制宣传,并沿途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行程达1500公里。组建多支“普法讲师团”到各中小学开展多层次法制专题讲座,律师、法律骨干讲师团面向区级学校,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讲师团面向19个乡镇街道,形成区、乡镇街道两级普法联动。向各中小学赠送法律及道德类书籍500余本、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册。《黄岩开展法制进校园系列活动》被《台州日报》报道。三是突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6月,台州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调研会在我区召开。7月,组织全区前四批101家“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回头看,对在两年内发生严重失信问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15家企业予以摘牌,确保创建质量。50家企业新被授予黄岩区20xx年度“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轮训6场次,企业职工法制学校开展法制教育30余场次。会同工商、经贸、财税等九部门组成“企业法律体检团”,对全区50余家授牌的“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开展为期两周的法律体检活动。

4、立足基层,彰显长效。一是建设特色法治文化基地。在125家规范化学习会馆中培育“学法特色会馆”,建成院桥镇繁荣村“普法茶吧”、潘深河大讲堂、北城流动人口学习会馆等学法示范会馆。依托全区200余个“文化舞动广场”经常性开展法制影片播放、法律咨询、有奖竞猜、法制文艺等“法律夜市”系列活动。流动普法图书馆进农家书屋,满足农村群众学法需求。二是推进“普法农村行”。组织农村基层干部法制培训2期,参训率98%。以“周末文化配送工程”、“农民文化家园”、“志愿者活动进会馆”等为载体,开展送法下乡26场次。会同区文广新局开展法制文艺下乡10余场次。三是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对已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全面考核复评,发现问题和不足,重点指导改进。新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家(院桥镇繁荣村),市级10家。我区现有全国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家,省级8家,市级79家,区级达标率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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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四个百”法律服务工程。一是建立台州首个律师行业党员服务中心。建立党员律师接待日制度,党员律师轮流到中心办公,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7月成立以来, 12名党员律师参与了活动。二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成立青年律师法律服务讲师团,组织青年律师和女律师到乡镇(街道)、学校开展送法下乡,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开展公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年和公证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公证信息员和特聘公证信息员作用,推行预约服务、上门公证等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三是推进律师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区委书记、区长大接访等活动,为党委、政府和群众解答难题、化解纠纷。我区律师全年参加政府信访接待25人次。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理论研讨工作。市律协理论研讨文章评选中,我区有4篇论文获奖,黄岩律协联络组获组织奖。全年各律师事务所总收案1674件,公证处办理公证3701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总收案546件。

2、创新和完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一是创新建立政协委员法律服务中心。4月,会同区政协社法委建立黄岩区政协委员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内。中心人员由区政协法律界(主要为公检法司系统政协委员)组成,通过来电、来访、网络等方式为全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为全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每月15日为接待日。截止10月份,中心共接待6场次,接待来访咨询31人次。二是完善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全区村级法律顾问覆盖率87.9%。8月,开展村居法律顾问走访月活动,广泛征求意见,了解法律服务需求。活动期间,局分管领导、公证律管科科长带领村居法律顾问走访乡镇、街道19个,村居20个,梳理意见21件,促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推进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开展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为政府部门产业优化、要素资源配置、重大项目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开展法律服务中小企业专项行动,组织律师深入基层、企业,对中小企业和民间融资问题进行检查,推进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为重大建设项目投资提供法律帮助。全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走访顾问单位及联系村居、社区2000余次。

3、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一是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实现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核的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模式。窗口配备电脑、传真机、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印制法律援助指南10000余册供群众查阅。加强“12348”专线服务,严格落实群众来电、来访登记制度,疑难、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特殊人群上门援助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二是推行实习律师坐班制。组织实习律师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轮流坐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8月以来,实习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539人次,协同其他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三是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事故,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当日审批,当日指派援助律师。对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给予“特事特办”。7月,浙江华东塑料模具有限公司33名职工集体上访讨薪,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提供法律援助,讨回欠薪5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避免群体性纠纷激化。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3件,窗口和专线解答法律咨询1642人次,其中来访1157人次,来电48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780余万元;组织上街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发放《法律援助流程表》、《申请法律援助须知》、《劳动合同法》等近3000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1名当事人送锦旗到法律援助中心致谢。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黄岩区“学习雷锋活动示范单位(窗口)”称号。

4、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监督管理。一是完善法律服务日常监管机制。各法律服务单位和窗口办案(证)流程和制度上墙。实施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建立律师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申请的事项实施集中办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律师执业实施动态监管。二是完善法律服务案件评查机制。7月,对全区法律服务案件进行检查和评比,评出优秀案卷10份。通过评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办案质量提升。三是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检查机制。每季对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案卷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合格的法律援助案件发放补贴,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全年共检查法律援助案卷190份。四是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管理机制。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发放办法》,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对补贴发放标准、程序等进行详细规定,推进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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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创先争优活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等为抓手,推进全系统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周学习日制度,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十八大精神宣传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核心价值观大讨论等活动,牢固树立核心价值观和宗旨观念,坚定政治信念。2名同志获全市政法系统“岗位学雷锋”演讲比赛二等奖,2名同志获黄岩区“回顾光辉历程喜迎党的十八大”党史知识竞赛三等奖,1名同志入选全区“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征文活动。二是加强作风督查。区局组织对机关科室、司法所执行省四条禁令和局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2次,检查情况在学习会上通报,并上报区纪委。三是加强基层调研。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局班子带头深入乡镇、村居、企业、农户,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联系相关单位帮助解决问题。局班子走访村、农户、企业等调研26次,落实相关措施16项。此外,信息、调研等工作也取得较好成绩,区局被评为省、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2、构建依法行政工作体系。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20xx年度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要点》。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黄岩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清理全局规范性文件,梳理出规范性文件6个,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统一公布。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截止10月底,区局对外公开各类信息1000余条。三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依法编制本部门职权目录,其中行政管理服务类52项,行政处罚类39项,编制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流程图11个,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四是狠抓培训教育。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知识培训,区局经培训已领取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10名。新参加省司法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培训和市行政执法综合考试12名。本系统未发现违规执法行为,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区法院作出行政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3、深化党建工作。一是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集中攻坚月”活动。局党总支在原有7个党支部的基础上,新设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联合支部和矫正及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协会临时支部。目前,局党总支共有党支部9个,其中两新组织(协会)支部6个,党组织覆盖率100%。二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岗位、科室(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全局共找出风险点133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45条。建立干部、职工廉政风险信息库,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制定《黄岩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月廉政教育日制度、局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开展岗位廉洁教育和廉洁机关创建活动。邀请区内知名画家、书法家,创作廉政书画20余幅,悬挂在局办公楼墙面,接受廉政文化熏陶。通过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手机短信,向家属发送廉政信、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形式,共建单位和家庭廉政防线。1名同志获全区廉政杂文大赛二等奖。队伍中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20xx年是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司法行政事业又上新台阶的一年。通过大家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圆满完成了各级赋予的目标任务,赢得了荣誉,提升了形象。区局连续五年获市司法行政系统考核优胜单位、区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优秀单位),并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此外,还有集体获市(厅)级先进3个(次),区(局)级先进8个(次),个人获省(部)级先进2个(次),市(厅)级先进5人(次),区(局)级先进10人(次),有3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主题司法行政援藏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3月7日,我局在四楼会议室召开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议程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依法治交建设

(一)扎实推进依法治交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巩固依法治畜工作成果,提升工作水平。结合本单位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二)推行依法行政公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定期报告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监督。

(三)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水产畜牧兽医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力度,通过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方式,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准确把握合法与合理的关系,进一步清理并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深入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规定。逐步开展行政审批项目评估工作。

(二)继续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在水产畜牧兽医行政权力进一步清理的基础上,建立行政权力动态管理机制,并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水产畜牧兽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深入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的公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加强基层站所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水产畜牧兽医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完善重大决策评估机制,及时发现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完善科学、民主制定规范性文件机制。进一步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式方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研究,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田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切实做到“三统一”。

五、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一)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渔政站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明确从轻、从重、加重的行政处罚情形,并予以公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二)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水产畜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等各项制度,量化标准和考评办法。今年共组织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率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案卷总数的20%。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继续加强复议机构与法院行政审判机构联系,完善与行政诉讼协调对接机制。高度重视司法监督,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七、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健全矛盾防范和化解机制

按照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完善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和纠纷。加强行政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提高行政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依法做好信访工作。

八、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一)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局属各单位要向县局报告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将法制机构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人员配备,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与法制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定期联系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的成功经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法制工作顺利开展。

与会人员:

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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