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授课讲座心得体会和方法 公司听课心得体会(4篇)

  • 上传日期:2022-12-23 21: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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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公司授课讲座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二、活动地点:浙江海盐县。

战略研讨会—宾馆中型会议室;

拓展活动 ---海盐县南北湖拓展基地

三、参加人员:公司主管级以上员工(含后勤工作人员)。

会议内容及形式下周提交领导批示再行下发。

四、活动流程及相关内容

项 目 时 间 活动安排 备 注

第一天 10月27日

16:00-18:00 公司出发,到达宾馆晚餐、住宿

第二天 10月28日 战略发展研讨会

主持人:

9:00-9:30 现有精英情况 公司领导简要介绍上海公司xx年工作目标及行动计划以及集团战略发展思路,阐述召开本次研讨会、制定三年战略规划的目的及意义

9:30-10:00 全员沟通—我们的优势 回顾公司的发展历程,总结公司在一年多创业期的成功和失败教训,对公司发展内、外部保险展开讨论分析,对公司目前的现状进行客观、全面的自我剖析。

10:00-11:00 全员沟通—我们的困难与不足

11:10-11:20 休息

11:20-12:00 配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应该怎么做---总体目标 界定企业的总目标

1、公司未来的前景如何

2、公司的真正使命是什么

3、公司的最终目标是什么

14:00-16:00 全员沟通—三年发展目标之一:公司品质目标(体系认证、品质体系的可操作性、品质监控体系)及措施 全员沟通—三年发展目标之二:公司人力资源目标(团队建设与员工素质、薪酬水平、培训体系、晋升机制、操作层员工管理)及措施

全员沟通—三年发展目标之三:公司客户满意度(服务水平、客户评价、投诉处理水平、与地产沟通)及措施 全员沟通—三年发展目标之四:公司财务目标(预算制度、采购体系、财务监控)及措施

全员沟通—三年发展目标之五:公司管理目标(体系、制度、流程)及措施

全员沟通—三年发展目标之六:公司管理架构及措施 在经过讨论形成了一个初具轮廓的总体战略目标之后,围绕总体目标,讨论各分项目标

16:00-16:10 休息

16:10-17:00 全员沟通—公司目标汇总

17:00-17:30 公司企业文化氛围讨论 大家就公司今后应倡导、营造什么样的文化氛围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17:30-18:30 公司领导总结

附注:研讨会后续工作 行政人事部汇总讨论意见后,4月20日左右提出规划初稿,再组织多次不同层次的讨论,经多次修改后6月份定稿。

第一日晚餐 18:30-20:30 草坪烧烤+激情篝火晚会

返回宾馆休息 20:30 晚上自由活动注意安全

注意休息和调节!(活动组织方保险提供室内游泳池、健身房)

第三天 10月29日 拓展活动

起床,洗漱 08 :00

宾馆早餐 08:10 宾馆自助早餐及办理退房手续

前往基地 9:30-10:00 南北湖拓展

培训基地

拓展活动 10:00-11:00 破冰及集体展示

团队热身活动

团队形成仪式!(熔炼团队) 所有队员将被随机分为1组.选出队长,确定队名、队歌、口号并集体展示队行,彼此熟悉

11:00-12:00 中餐 湖边农家特色

12:00-14:10 a线:大型高空个人挑战项目

信任背摔 高空抓杠

b线:团队拓展培训项目(团队整合类)

孤岛求生 鳄鱼湖 穿越绳网

备选项目:大脚板 心心相印 所有的队伍将分为两部分,a,b两条线开展进行

14:10-16:10 a线:团队拓展培训项目(团队整合类)

孤岛求生 鳄鱼湖 穿越绳网

b线:大型高空拓展挑战项目

信任背摔 高空抓杠

备选项目:大脚板 心心相印 培训实施:教练讲解项目要求,学员讨论分析,完成任务分享总结

16:10-17:00 大型团队项目:极地求生墙 请听从教练的讲解释!

谢谢

返回上海 17:00

五、活动费用明细:

项 目 明 细 备 注 价 格

交通费 豪华车全程陪同 路桥费,司机津贴

宾馆费 含早餐 三星豪华宾馆

餐饮费 晚餐1+中餐*2+烧烤1 奉送激情篝火晚会一台

风景区门票 南北湖风景区门票 团队优惠价

拓展基地场地费 包括器械消耗 拓展培训费 培训师,保护教练,相关工作人员

意外保险费

饮用水 免费奉送

会议室 中型会议室

人均费用 930元/人

费用合计 39x930元/人

关于公司授课讲座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策划者:第五小组

目录

一、活动背景

二、活动意义

三、 活动名称

四、 活动主题

五、活动简介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地点

(三)、参赛对象

(四)、比赛项目

(五)参赛规则

(六)奖励规则

六、比赛项目及规则

个人赛

集体赛

七、活动安排

(一)前期工作安排

(二)流程安排

八、活动主要细节

九、活动经费预算(待算)

一. 活动背景

趣味体育运动是一项将传统体育运动的竞技比赛和能引起人兴趣的趣味活动融合形成的一项新兴运动。它是介于体育运动及趣味游戏之间的一项趣味竞技相结合的社会运动,我们擅于把趣味运动和同学们某方面的学习的需求进行融合错位策划,使它同时融合了体育、文化、趣味、智力等元素,并增强了观赏性。

在亚运结束之际举行这一活动,此在预祝亚运圆满落幕!倡导全民运动,全民趣味强身。

二、活动意义

一方面它非常适合各同学联合开展活动,因为它比拓展训练更具趣味及凝聚力,能更好的把 校园文化渗透到每个同学,增进同学与同学之间的亲密感,从中学会团队协作。另一方面它具有强身健体的作用,对于埋头学习或者游戏的大学生来说更具吸引力。它的竞技性、趣味性及观赏性带给同学们另一种新奇,容易使整个活动形成兴奋、热烈、互动的气氛,某些能力进一步的锻炼。

让大家也有“亚运我参与“的感同身受!

五、 活动名称

趣味体育运动会

六、 活动主题

亚运齐同参与公司趣味运动会策划方案

五、活动简介

(一)、活动时间:20xx年11月26日9:00至11:00;14:30至17:30。

(二)、活动地点:田径场及篮球场。

(三)、参赛对象:各系一支代表队(每队16人)以及提前报名的个人参赛者

(四)、比赛项目:

集体赛: 趣味接力赛;

跳大绳;

毽球;

拔河;

定点投篮

个人赛: 花样跳绳(分三个单项)(分男女组)、

企鹅漫步(分男女组)、

自行车慢骑(分男女组);

(按比赛次序排列),啦啦队(04级本科四个班),,,三人四足,袋鼠跳,双人跳绳,。其中,三人四足为个人项目,可以不按班级组队。

(五)参赛规则:

1、 集体赛由系体育部决定出赛人员,每支队伍16人

2、 个人赛在一号三楼门口接受报名

(六)奖励规则:

1、集体赛以系为单位,采取积分制,总积分居多的系队获胜,前6名将获得丰厚的奖金:一等奖1名:200元 ;二等奖2名:各100元 ;三等奖3名:各50元。

2、个人赛,采取积分制,总积分居多的队员获胜,前6名将获得丰厚的奖金:一等奖1名:100元 ;二等奖2名:各50元 ;三等奖3名:各20元。

六、比赛项目及规则

集体赛

1、集体赛——趣味接力赛

接力赛总赛程400米,共分八个挑战项目,每个项目的比赛距离为50米,前一个项目运动员将接力绸带交给后一个项目运动员,后一个项目才能开始。各队以完成比赛的先后顺序计算成绩。

各参赛队伍分成3组进行预选赛,每组4支队伍,一时间多少排名。

(1)、手足情深

参赛队员:每队1人

比赛规则:参赛运动员一手握一足,然后用单足跳的方式完成50米赛段。

道具:红旗一面、喇叭一个

发令员:2人

现场裁判:4人(全程跟随运动员)

(2)、山路弯弯

关于公司授课讲座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万元)││)││

(二)第二次出资情况: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一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年。(注: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注: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的,此处应修改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一名(注:或两名)。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注: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五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八条公司因章程第三十七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九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四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四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一、制定公司章程前,全体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公司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公司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本章程样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公司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公司章程。

三、申请人借鉴本章程样本时,除《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公司也可以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但是,所增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四、本章程样本中带有下划线处,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对有关的比例或者人数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章程样本所设定的比例或者人数。

五、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括号”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然后去掉括号。

六、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注”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然后去掉所“注”内容。

福建:

有限公司

首届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决议内容:

在本次股东会议上,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公司章程;

2.选举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3.选举为本公司监事;

4.聘任为本公司经理;

5.指定(或委托)同志负责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全体股东签名或盖章:

关于公司授课讲座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 9000万 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 。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 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 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 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 ,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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