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儿童财商教育心得体会实用(四篇)

  • 上传日期:2022-12-23 17:1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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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儿童财商教育心得体会实用一

二、活动地点:耳口小学操场

三、活动主题:欢庆六一、快乐相伴

四、活动目的: “六一”是少年儿童自己的节日,为了让学生们过一个快乐的节日,培养学生的能力,给予每个学生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学校特举行庆祝活动,为全体师生铺设一个一展身手的平台,从而全面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五、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毛强华        副组长:王龙安      总策划:吴国俊

成 员:刘小兰、曾宪余、毛学成、何昊明、李素琴、吴文玲、吴燕飞、吴云

六、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王龙安

成 员:值日教师、中午值日老师及各个班主任

七、活动时间安排

1、6:00  演员化妆

2、7:00  举行升旗仪式;

3、7:10  校长致六一献辞;

4、7:20  新队员举行入队仪式;

5、8:00  文艺演出开始

6、11:30  活动结束

7、15:00-17:00  以各班为单位开展游艺活动

8、17:00  颁奖仪式

八、彩排时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从低到高)

九、活动注意事项:各班主任教师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活动纪律的教育:

1、安全:服从负责老师的安排,按要求活动。

2、文明:自觉排队,不乱挤,礼貌谦让。

3、卫生:搞好个人卫生,不乱丢果壳、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并能主动收拾身边垃圾。活动结束后,打扫干净活动场所。

4、纪律:统一着装(天热,着夏装;天凉,着秋装),戴红领巾,遵守各项规定,有事向班主任请假。

5、班主任和搭班老师加强责任心,随班就座,确保无事故。

6、各班班主任让学生通知部分学生家长,请家长前来参加活动。

7、活动后,要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并要求本班的学生对教室及包干区的卫生进行清扫。

十、人员工作安排

1、工作协助组:王龙安

①、提前做好活动当天的预定工作

②、联络派出所治安员

③、邀请林场领导、耳口镇政府领导、耳口中心校领导

2、安全护卫组:吴国俊

①、文艺活动小结及下午活动安排

②、做好活动当天安全保卫工作  (值日教师、文明督导队成员)

③、指挥台前台后秩序维护 (台前:吴燕飞、吴云    台后:及各班班主任)

3、后勤保障组:

①、后勤开水供应

②、食品安全

4、舞台布置:

①、牵头组织和做好舞台搭建 (柯大福负责借舞台幕布,薛吉敏负责地毯)

②、主席台布置以及会场的撤离  (王书华负责会标书写、悬挂,孙兴中、裴珊仁、孔祥伟、马大红负责搬桌椅)

5、节目组评委:

评委:(组长):王龙安  成员 曾宪余、何昊明、刘小兰、毛雪成

要求:现场评分、客观公正。  (李霞汇总、报送评选结果)

6、演员化妆:吴燕飞

组织并做好当天的化妆工作,分成三个小组,三个年级组长为组长,各个年级组老师负责本年级组,但若提前结束请协助其他年级组  (吴燕飞负责,全体女教师协助)

7、其他工作

①、做好活动用品及奖品的采购  (何昊明)

②、活动负责安排照相(吴国俊)和主持(学生两名)。

③、队旗的准备和发放(何昊明负责)

④、活动当日做好音箱话筒的准备及dj的安排  (吴云)

⑤、节目音乐以及在空挡时间播放欢快的童歌及爱心歌曲。 (吴文玲负责)

⑥、话筒的落实,确保能正常使用  (吴云负责)

⑦、奖状书写人  (何昊明)

⑧、奖券的印制,按班级人数印发,编写兑奖说明三份  (吴文玲负责设计并打印,发放到班主任)

⑨、新队员入队仪式中,由一年级各班班主任引新队员上台,班主任发红领巾,由学生自己佩戴

⑩、化妆地点与奖券兑现地点:会议室

8、各班班主任

负责游艺活动所需道具

主题儿童财商教育心得体会实用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家长朋友、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在这个阳光灿烂、姹紫嫣红的日子里,同学们又迎来了你们最快乐的节日——“六一”国际儿童节。今天,我们欢聚在一起,用愉快的心情,用嘹亮的歌声,用优美的舞蹈,来共同庆祝这个快乐的节日。在这欢乐的时刻,我代表学校全体老师衷心祝愿同学们节日快乐、学习进步、身体健康!同时真诚感谢一直关心、支持、帮助我们黄堌堆小学的上级领导、各界朋友和广大家长,也要对为同学们的成长付出辛苦劳动、倾注无私爱心的老师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学们,今年的“六一”儿童节是一年级小同学步入校园学习生活度过的第一个节日,希望你们努力学习,快乐成长。同时,今年的六一也是六年级同学即将完成小学学业,在母校度过的最后一个儿童节。六年的小学生活即将结束,希望六年级的同学们记住母校,记住老师、家长的殷切希望,升入初中后更加刻苦学习,积极进取。

同学们,“六一”是你们最快乐的节日,“六一”也是你们最高兴的日子。你们是家庭的宝贝,更是家长的希望,你们能够快乐地成长,家庭就充满欢歌与笑语。你们是学校的孩子,也是学校的骄傲,你们能够全面地发展,学校就充满生机与活力。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更是祖国的未来,你们能够茁壮地成长,祖国就充满美好与希望。

同学们,当你们背着书包兴高采烈地来到学校读书以后,校园变得生机勃勃、充满活力。朗朗的读书声是你们追求知识的回声,健美

的广播操是你们强身健体的韵律,追逐嬉戏的笑声是你们心情愉快的音符,学习成绩的进步是你们勤奋努力的结晶。

同学们,在阳光雨露的滋润下你们渐渐地长大了,看着自己辛勤浇灌的花朵慢慢开放,越开越美丽,老师们更是乐在其中。如果过去的时间,你们的幸福是家人、老师、朋友给创造的,那么今后的幸福则要你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不断获得学习的进步,多多练就为他人、为国家、为社会服务的本领。学习是快乐的、幸福的,你们要在学习中获得幸福、享受快乐。

同学们,小学时代是人的一生中最纯洁无暇,最天真活泼,最美好幸福的时代。你们是新时代的少年,是跨世纪的雏鹰,祖国的未来靠你们去开创。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盛则国盛,愿你们珍惜这童年美好的时光,脚踏实地、勤奋学习、锻炼体魄,将来用真才实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因此,在这里我希望同学们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家里做一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为长大以后为国家贡献力量做好准备。

同学们,在今天这个最快乐的日子里,最后我再次祝福你们节日快乐、学习进步、身体健康,愿你们每一天都像鲜花一样灿烂!

谢谢大家!

主题儿童财商教育心得体会实用三

安徽代表团 童海保

议案主题: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然而几十年来立法跟进缓慢,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仍不尽完善,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建立健全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一、案由

我国现阶段社会处在发展变革之中,由于经济体制转型,原有的社会问题依然存在,新的社会问题如阶层分化、老龄化、贫富分化、看病难、失业等社会风险又日渐突出,国民对社会保障法制化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但现有的法律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主要依靠行政规定,立法进展缓慢,国家缺少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一系列实际问题缺少有力的法律支持,根本大法缺少相应的基本法配套实施。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是 关乎国运,惠及子孙 的大事。

(一)世界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很重视社会保障立法。工业革命发源地的英国,早在1601年就颁布了《济贫法》,实施以救济贫民、失业者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20世纪初又制定了《老年赡养法》、《国民保险法》等一系列法案,并于x年合并为《社会保障法》。美国的罗斯福总统于x年就签署了《社会保障法》,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公共补助、儿童保健和福利服务四类,后经多次修正,又解决了老年和失业保障问题,形成系统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保障项目达300多个。而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特别是制定基本法,比世界发达国家落后了半个多世纪至几个世纪。我国新宪法自1982年实施以来,至今几十年没有一部综合的社会保障法,仅在20世纪90年代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少量法律规范,且保障力度不足,缺乏可操作性。而居于社会保障核心地位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仍显空白,现行的《保险法》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属于民商法体例。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升高,尤其是考虑到我国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作用,我们确有必要拉近立法差距,制定一部较系统的、适应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基本法。

(二)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综合的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立法进程缓慢,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日益明显。

一是少而零散不成体系。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甚少,且其内容并非主要适用于社会操作性层面。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也不多,大多是相关部委颁布的各种规章,往往以 规定 、 试行 、 决定 、 意见 、 通知 、 暂行办法 等形式出现,而地方行政规定基本都是以 红头文件 形式发布,不仅层次偏低,与社会保障的法律地位不相符合,而且比较分散,体系不健全,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色彩较浓,各人自扫门前雪,也就谈不上正确统一实施。

二是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首先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城乡收入中城镇的 高福利 与农村的 负福利 的反差,农村社会保障除传统的社会救助、优抚保障外,其他社会保障基本全无,至今仍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民承担天灾人祸的能力难以乐观,有的甚至弱不禁风。其次是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不平衡,根据国家统计年鉴中的数据资料计算,从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全国为5.29%,各地区则从1-14%分布,悬殊较大;从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来看,全国为11.47%,各地区在3-25%之间分布,差距更明显。再次是保障标准不平衡,存在着保障标准高低并存的现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300元以上,而有些地方则不足10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农村则只能靠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储蓄养老、互助养老,保障系数脆弱。

三是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顺。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救灾救济等分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管理,相互之间的资金无法进行统筹协调,且统筹层次较低,仅养老保险在部分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其他保障项目基本都是市(地)级统筹,甚至一些项目仅处于县级统筹层次,出现少部分地区保障有余,大部分地区都保障无力的状况,严重制约了资金的协调平衡。

四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混乱。由于没有严格的法律制度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在资金管理上较为混乱,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屡屡发生。有的贪污、挪用数额巨大;有的动用资金赌博甚至出境赌博;有的转移资金,投资生财,出现亏损,无法挽回;有的虚报冒领,层层克扣。真正到受救助者手中的往往是廖廖无几,甚至空有其名,而受救助者还蒙在鼓里,以致本来就很有限的社会保障资金失去保障作用。现行的社会保障法规存在的立法缺陷及其产生的负作用,必须尽快解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三)我国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该条第二、第三款还规定了对残废军人、烈军属和盲、聋、哑及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社会保障。党的xx大报告也指出,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早在1962年,我国的 七五 计划中就明确提出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优抚安置等项目,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作出准确概括。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依据充分、有力,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立法条件也基本成熟。

一是现行法律法规奠定了立法基础。现行的法律规范虽然量少面窄,却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建立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并正在建立由国家、单位、劳动者三方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量的行政法规及地方的政策性规定,实施中既积累了经验,也发现了存在问题。这些为国家制定综合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国家正在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三个转变。社会保障模式由 国家型 向 保险型 转变;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由 现收现付制 向 国家积累制 转变;社会救济由被动式向积极推进式的 再就业 工程转变。实现三个转变的过程,也就是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发展过程,为制定较合理的基本法提供了有力条件。

三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义务主体形成多元结构。我国虽是一个人口众多、生产力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但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连续几十年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在世界各国中鲜为少见,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已今非昔比,发展经济促进立法,加强立法保障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更何况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已形成义务主体多元结构,国家不是惟一的义务主体,处于主要义务人地位,企事业单位、雇主和劳动者都是义务主体,获得保障的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义务主体的多元化,为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开辟了途径。

二、建议

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保障制度,至今尚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保障制度,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立法不规范,内容不统一协调,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各种社会风险问题,特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并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一)立法形式。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基本法》的形式,明确规定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项目内容、运行规则、适用范围、筹资方式、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监督机制、纠纷裁处、诉讼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二)立法规划。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不平衡,应立足于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规划立法,哪些法律需要立即制定、哪些现有法律法规应当完善、哪些地方性法规应当清理、哪些应当通过政策来调节、哪些问题应当授权地方政府等,需要通盘考虑。制定基本法统一各单项法律法规,逐步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优抚)法、社会保障基金法、社会保障争议程序法,并修订完善现有的其他保障法。然后授权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者其他配套实施的规定,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三)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支柱,应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建立起广覆盖、多支柱,自保公助型或民办公助型的保障基金。基本法宜突出以下重点环节:一是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办法,真正建立起 税务征收、财政补助、社保审核、银行发行、审计监督 的新型社会保险基金,一律按列入成本、费用的全部工资及企业所得税应税额核定企业缴费基数,按个人所得税应税额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加大清欠力度,对于有意拖欠行为,应从银行帐户强行划拨并加大滞纳金比例,确保不发生新的欠费。二是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机制,设立收、管、支相对分离的职能机构,把基金运营职能从基金管理机构中分离出来,由独立的、市场化营运的、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会等作为基金的营运机构,使社会保障基金征缴权、保管权、营运权、发放权分属不同机构,相互制约监督。三是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机制,建立社会保障机构的内部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实行社会保障基金定期审计并向人大报告和向社会公开、公示制度,遏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发放中腐败现象发生。

(四)农村社保。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最薄弱的一面是农村社保,基本法应设专章保障农民 生有所养、老有所靠、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灾有所救、育有所教 的需求。农村社保目前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合理界定发达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按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消费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建立与城镇相近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建立医疗和灾情保障制度,按照 自愿量力、因地制约、民办公助、共济受益 的原则,建立覆盖全体农民的以政府补助为主、农民自筹为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以政府补助与社会帮助相结合的社会救济救灾制度。三是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为家庭与社会养老并举,把增强土地养老能力与发展土地外养老保障结合起来,并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把企业、雇主必须及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列入劳动合同必载条款,在法律上明确规定 谁用工、谁养老 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城镇职工)。四是建立社会保险转移制度,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当地们回到农村时自然转移到当地农村社会保险体系。

(五)失业保障。目前,城镇城工下岗的失业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各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中大都对享受失业保险金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非因本人原因导致失业 是大多数国家的共同规定。基本法应明确失业保障的范围,对无端挑剔就业岗位或惰性的无业人员作出必要的限制,并不宜片面强调政府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更应该为每一个具有劳动愿望与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再就业的制度保证,按照 大市场、小政府 的理念,改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门路,增加就业机会,把失业保障与再就业工程紧密结合起来。

主题儿童财商教育心得体会实用四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关爱残疾人,做文明使者》。

人是万物之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用爱编制才能天长地久,如果 你留意,每时每刻你都在周围人的关爱中生活,你是不是也产生了关心他人的想法?

要知道和正常人相比,残疾人饱受生活的艰辛,他们更需要关心和帮助!

自古以来,有许许多多残疾人自学成才,自强不息,他们身残志不残,如战国时期的孙膑下肢残疾,却写下了著名的《孙子兵法》;酷爱音乐的阿炳虽然是一个双目失明的盲人,但谱写出了响誉中外的名曲《二泉映月》;张海迪是当代身残志不残的典范,她坐在轮椅上写下许多著名作品,指引着少年儿童自强不息,拼搏奋进!我们身边的广大残疾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辛勤劳动、顽强拼搏,不仅为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而且实现了自己壮丽的人生理想和人生价值。

但残疾人由于自身功能障碍,使他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还是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多数残疾人尚未得到基本的康复服务;因此,关心帮助残疾人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学们,很多事情在我们看来是举手之劳,对他们来说却是一种奢望。给残疾人一个搀扶只需你付出一只手的力量,给他们一个公交车上的座位,只需你付出多站一会儿的辛苦,爱护他们的专用设施,只需你付出绕一点弯路的时间。关爱残疾人是全社会的责任,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只是在今天,而且是在每一天。让我们每一个人都献出爱心,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给残疾人更多关爱和帮助做一个文明的使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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