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专题训练心得体会实用 法治专题培训心得体会(8篇)

  • 上传日期:2022-12-23 11:3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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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法治专题训练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法治高塘和平安高塘建设为载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执法,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推进我乡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巩固和加强,法治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氛围浓厚。

2、基层基础法治建设工作明显加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3、政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明显提高。

4、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明显优化。

5、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增强。

6、严格贯彻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7、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纠纷受理率、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8、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具体措施

(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能力的改革与完善。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使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探索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增强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3、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重视用制度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4、加强对民间纠纷的排查和及时调处,发挥调解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依法行政

1、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以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建章立制,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强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3、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对违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的制度。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把行政效能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强、内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

5、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党政干部和分工在村乡干部下访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依法享有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应积极引导信访人、举报人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解决;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反映矛盾,及时解决矛盾;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体制。

(三)深化普法教育

1、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二年,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落到实处;

2、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

3、以“六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让广大农民通过新农村法制学校,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研究探索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工作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乡战略的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依法治乡工作研究,以适应“法治高塘”、“平安高塘”、“和谐高塘”建设的需要。

有关法治专题训练心得体会实用二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x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x大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x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3、围绕地委行署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根据党的xx大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建成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弘扬哈密精神,扎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诚信文化、爱心孝心责任心、友爱互助、学科学树新风等主题教育活动;健全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学雷锋活动大众化、常态化;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二、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重点,强化各类法律法规学习

一是学习宣传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体现的法治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題活动。二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三是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解決问題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四是坚持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重点加强公共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建全完善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三、以各项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落实本单位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六进”、“宪法法律宣传月”等专項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广泛深入、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入脑入心、管用有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二是明确工作責任,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三是落实工作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信息报送。

有关法治专题训练心得体会实用三

x月14日下午,学校邀请了县关工委的同志给全校的教职工进行了一场法律讲座。听了关工委的同志讲的《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教师如何上好一节法制课》、和《教师在法律方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后,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从小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为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与老师接触的时间最长,特别是小学生,可塑性非常强,受教师的影响也最大。只有教师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培养出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每位教师都应把《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必学内容,并深刻认识到不懂法律,不依法职教就是不合格的教师。

此外,教师还应具有多元化的知识,不只是学习业务知识,还要不断加强教育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知识的培训与学习,注重自身良好素质的形成,从而真正担负起教书育人的神圣重任。尤其在实施新课程中,要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加强自身的法治修养,提高教育学生的能力。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意识都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教师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深入理解心得教育思想,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思想教育能力。

在教学中,要戒有粗俗的语言和散漫的工作作风,经常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教态。当学生的缺点错误时应采取说服教育的形式,做到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循循善诱,启发自觉。对学生多表扬少批评。在表扬和鼓励的同时,指出他们的不足,肯定他们的成绩,以便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的积极性,达到思想教育的目的。

教师的教育作用关键取决于对学生的态度。在教育学生时要做到:诚心、热心、关心、耐心和爱心。不简单粗暴地训斥学生,不体罚学生。教学中注意使用术语和文明语言,不使用土语、方言和大粗话。法制教育不是简单的说教,教师要提高法制教育能力,注重调查研究,讲究发式方法,把法制教育寓于教育教学之中,在新课程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教师若能把法制教育的方法、时机掌握恰当,运用灵活,对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抵制精神污染,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法制教育不是一朝一夕和几堂课就能解决的事情,它需要家长的配合,更期待着社会风气的好转和我们教师能始终不渝的寓法制教育于课堂教学之中。

有关法治专题训练心得体会实用四

一、指导思想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以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使学校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依法保证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总体思路(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依法治校,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领导、教师、学生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面建立起新的依法治校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真正推动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工作任务

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依照教育局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校要把法制课列入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我校学生必修课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如每学期定期利用广播、橱窗等);要把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和教师培训、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真正使我校师生接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构建依法管理体系。

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校内各级岗位和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构建科学的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学校办学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3、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我校工会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要认真落实《宣化区校务公开规定》,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增加学校管理透明度。

4、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师生权益。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用电等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切实加强对教师、学生法制和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鼓励支持参加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建立对各类实发事件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和漏报。要有安全检查记录。

四、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若出现事故,视其情节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责任

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要积极采取司法手段处理教育纠纷,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5、领导、教师要积极参加“五五”普法培训,自学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法用法要有笔记、记录、有心得体会,积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6、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律、法规的理论水平,成为依法治校的典范,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五、加强法制学习和宣传,提高法制观念

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学习教育局“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制定我校“依法治校”实施方案。通过广播、板报、班队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师生知法、懂法,提高守法意识。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上好法制课,做到普法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六、修订和完善《办学章程》和相关制度

学校组织人力,重新修订和完善《办学章程》及相关制度,用法律来长期有效地约束广大师生。 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各岗位职责,实行包保,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如:乱收费、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生流失等等。各岗位责任人要有计划地实施,经常检查,不断总结。

七、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作用

聘任法制副校长,经常与法制辅导员取得联系,有效开展普法活动。如法制课、知识竞赛等。

八、加强校园及周边治理

在加强学校内部教育和管理的同时,建立扎实有效的防控体制,积极与公安、文化等部门配合,清理学校周边环境,包括游戏厅、网吧等场所,杜绝污染源,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九、加强信息交流,做好维权服务

完善校内师生申诉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强信息交流,及时与教育执法部门沟通、咨询、汇报。

十、措施

1、制定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其它小组成员通力合作。

2、学校财务、党务、政教处、大队部等各部门,协调工作,周密布暑、确保工作质量。 3、加强学习,提高广大教职工及学生素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用法。

有关法治专题训练心得体会实用五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对于法律,尽管我们年龄小,但通过学校近年来对我们的普法教育,我们还是学到了不少的法律常识。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加知道了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常言说:“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了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却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请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他们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慢慢地一步步而走向犯罪道路的呢?所以,“小恶”就像是一只不起眼的小白蚁,如果任其发展,千里之堤终会溃于蚁穴。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并不陌生。那么,什么是法?形象地说,法就是安全的眼睛,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就是智慧的窗口,能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对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每个人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家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我们生活在社会上,一定要法在心中,时时处处遵守法规,否则,必将会受到相应地惩罚。

而今,我们正是身体发育成长的时期,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灿烂阳光,也有阴霾夜暗,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会出现一些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会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

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有关法治专题训练心得体会实用六

一、指导思想

法制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x届x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好“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搞好各种专项法律的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等平台建设。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以人为本,做好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针对当前道东街道大面积进行棚户区改造,街道征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大形势,今年的普法宣传将会把《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作为重中之重。在道东街道认真组织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学习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加强在闹市区及征迁区的普法宣传。

针对道东街道不同区域展开分类宣传。在学校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的宣传。在工厂辖区进行《劳动法》和《合同法》的宣传,在居民区进行《物权法》的宣传。

四、扎实推进“法律六进”

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结合不同部门行业和单位,推进各种形式的“法律六进”活动。

结合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六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法制文艺、法制文学、戏曲、书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六、深入开展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针对道东街道目前租住房屋较多,暂住人口流动频繁,特别是非法传销人员,不仅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而且也是很多小型盗窃、治安案件的隐患。道东街道将联合社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不定期集中开展大型行动,不仅要驱逐非法传销人员,还要对租赁给非法传销人员房屋的居民进行教育,从根本上让非法传销人员无处可藏。

强化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有效推动平安建设。从责任意识上,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在工作措施上,动员各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力量,参与打击,并加大查处力度。

力争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辖区内民事纠纷明显减少,群众致力于发展经济,呈现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法制局面。

有关法治专题训练心得体会实用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x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建设目标。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坚持“标本兼治、治建并举”的方针,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民主制度,加强法治,理顺关系,维护基层社会政治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二、基本原则

我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是要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生动实践。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是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法维护、发展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措施。

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应坚持下列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根本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保障基层自治组织依法开展工作,保证“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2、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原则。人民当家作主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本质要求。要以民为本,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和首创精神,动员和组织村民开展基层民主实践,认真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

3、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原则。依法按章办事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工作的关键。社区两委干部要依据法律法规管理基层各项事务;依法建制,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制度效用。

4、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原则。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标准。要坚持维护我村基层稳定与发展,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三、工作要求

1、社区自治组织健全。在社区建立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及其各下属委员会,成立创建“民主法治村”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制定规划或实施意见。

2、自治制度完善。《居民自治章程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会议讨论通过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建立健全社区委员会工作制度。

3、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凡涉及居民自治范围的重大问题,均由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居民代表大会召开按程序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

4、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用人用工等管理制度明确、执行规范。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5、民主监督机制运作良好。社区委员会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社区委员会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委员会实行居务、财务公开,公开时间和场所确定,内容真实全面,包括社区内重大事务、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等。居民会议设立居务监督小组,检查、督促村民会议决定落实情况;检查、监督居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居财审计工作。

6、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经常研究社区法制教育的新方法,不断探索村法制教育的新路子,居民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基本实现“六个一”。即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个村民法制学校,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一套村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

7、社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村风气良好,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居民遵纪守法,群众安居乐业,村和谐稳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四、工作方法

1、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法制学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中心工作,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新闻、科学技术、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

2、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党纪念日、建军节、国庆、重阳节等重大节日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灵活运用网站、信息平台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

3、有针对性地运用法制专刊、法制橱窗等宣传工具,对广大村民和妇女、青少年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预防吸毒、贩毒、种植鸦片,预防家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防止群体性冲突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5、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宣传,依法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符合社区民情*的《居民自治章程》。

6、重点抓好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完善了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以保障居民代表会议所讨论决策事项真正代表多数居*愿。

有关法治专题训练心得体会实用八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资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礼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务必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务必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务必加强法制。务必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文化大革命”,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透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务必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xx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透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务必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能够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务必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必须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但是,务必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务必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务必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务必树立执法和司法权威。法律的目的

和宗旨要透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透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必须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样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礼貌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

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礼貌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但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样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此刻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务必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

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一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务必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明白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完美、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贴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

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举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贴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贴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职责。个性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用心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

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持续清醒的主角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理解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理解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善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礼貌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理解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忙、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理解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

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

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务必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理解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理解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理解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理解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个性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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