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护中华的心得体会(优秀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11:2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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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心得体会可以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和写作水平。怎样写一篇完美的心得体会,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请大家仔细阅读以下的心得体会征文集,或许能为你带来新的思路和启示。

保护中华的心得体会篇一

 9月**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中央军委*****18日上午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千百年来,黄河孕育了古老而伟大的中华文明,哺育了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黄河是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现在,她仍在供养着1.4亿人口、160万公顷耕地、50多座大中城市。近年来,黄河断流问题正日益引起我国政策的高度重视。保护母亲河,保护生态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作为一个炎黄子孙我们更应该保护我们的母亲河应在全社会提倡倡导、树立绿色文明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社会各界的人士广泛认同和大力支持保护母亲河的行动。一方面我们要植树种草,绿化大地,改善局部气候,扩大植被覆盖率,发展生态经济,资源开发与水土保持相结合,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局部气候,减少洪水危害,增加土壤肥力,增加地下径流。另一方面提高人口素质,促使公民自觉地保护环境与水资源,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滔滔黄河,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九曲回荡,奔腾不息,滋润着良田万物,保卫黄河,从我做起,从此刻做起。

保护中华的心得体会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法》是法律的总称,它包括了中国人民的基本权益和利益保护。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保护法的先进性、科学性和预测性不断提高。而遵守保护法,则是我们每个人应该遵守的法律义务,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第二段:保护法的重要性。

中国的历史曾经经历过战争和社会混乱等各种困难,但是中国人一直保持着传统的尊老爱幼、敬畏天地等美好传统,王贵芬、穆桂英等一批保家卫国的英雄更是值得称赞。在现代社会中,保护法成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安定良好的基础。每个人都有遵守保护法的义务,无论是国民还是外籍合法居民,包括公司、企事业单位。

第三段:遵守保护法的实践方法。

要想遵守保护法,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明确自己的权益和利益。明确了自己的权益和利益,才能更好地保护它们。其次,认真研究保护法,了解如何运用保护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利益。最后,坚决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

第四段:遵守保护法的好处。

遵守保护法,不仅是一种法律义务,更是一种对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贡献。对于社会来说,遵守保护法可以保持社会秩序和安定良好;对于个人来说,遵守保护法可以保障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的受保护和实现。例如,在消费时要看清商品标识,不购买没有出示标识的商品,这样可以在商品出现问题时,取得更多的权利保障。

第五段:结论。

保护法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每个人都应该把遵守保护法作为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和义务。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和谐稳定成为了人们的共同愿望。保护法作为最重要的社会法律依据,它对于人们的生活、工作产生着重要的保障和作用。因此,我们要将遵守保护法人人皆有责的态度坚持下去,共创美好社会。

保护中华的心得体会篇三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赖以生存发展的宝贵资源。按照市普法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新乡市财政局积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

抓好“关键少数”,3月27日,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将《黄河保护法》作为财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将法律放至内网通知公告专栏,组织撰写心得体会,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促进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风尚。

二、积极参加知识问答活动。

3月27日,鼓励全局干部积极参与黄委办开展的黄河保护法专项答题活动,确保学习全覆盖。

三、全局组织理论学习。

会上,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张存明带头领学了《黄河保护法》,并对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法律责任等章节进行宣读学习;其次针对《黄河保护法》的制定背景及立法目的、亮点与特色、重点法条等进行详细解读。

通过“宣读+解读”的学习方式,深刻领会《黄河保护法》重大意义,实现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的目的。加深了干部职工对黄河保护法以及保护黄河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的浓厚氛围,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四、新媒体广泛宣传。

依托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微信及电子屏的方式,积极推进《黄河保护法》学习宣传,让《黄河保护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保护中华的心得体会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1992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2007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新修订实施,新修订是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全面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的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七章五十六条,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对其中的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感受比较多。学习了这部法律我的感触很深。我觉的我们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学习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每十三条中提到: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岐视。我觉得在这方面自己做得很不够。现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想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就应该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小孩子接受知识有一个过程,每个人各有差异。因此,我们做教师的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我们教师要尊重自己的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这些性格与恶习和形成都可能与我们平时的教育与教学不当有关,将来可能会有害于自己和社会,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要教育好学生这就要我们教师不断学习教学业务;学习新的教学理念,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正自己错误。

保护中华的心得体会篇五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0月30日表决通过黄河保护法。法律将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将有法可依。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介绍,黄河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针对黄河流域各种特殊问题,对特定区域、特定问题规定特别制度措施。

针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问题,黄河保护法主要从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和加强污染防治两个方面,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了规定。

针对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问题,黄河保护法明确,国家在黄河流域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措施,有效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明确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

针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不充分问题,黄河保护法规定,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资源型产业转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现代产业和清洁低碳能源,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优化调整。

此外,黄河保护法亦对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作出规定。比如,要求编制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推动黄河文化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黄河文化和治河历史研究,推动黄河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保护中华的心得体会篇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当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保护中华的心得体会篇七

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8日上午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千百年来,黄河孕育了古老而伟大的中华文明,哺育了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黄河是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现在,她仍在供养着1.4亿人口、160万公顷耕地、50多座大中城市。近年来,黄河断流问题正日益引起我国政策的高度重视。保护母亲河,保护生态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作为一个炎黄子孙我们更应该保护我们的母亲河应在全社会提倡倡导、树立绿色文明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社会各界的人士广泛认同和大力支持保护母亲河的行动。一方面我们要植树种草,绿化大地,改善局部气候,扩大植被覆盖率,发展生态经济,资源开发与水土保持相结合,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局部气候,减少洪水危害,增加土壤肥力,增加地下径流。另一方面提高人口素质,促使公民自觉地保护环境与水资源,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滔滔黄河,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九曲回荡,奔腾不息,滋润着良田万物,保卫黄河,从我做起,从此刻做起。

保护中华的心得体会篇八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保护中华的心得体会篇九

最近,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谈谈我的几点体会。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作为教师每一天都面对的是未成年人,因此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应该放在首位!对这部法律,我觉得还应该多读、多想才能认识得更深刻,才能更好的指导我的教学和工作。

保护中华的心得体会篇十

人民保护法是一项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法律,它保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很多矛盾纠纷。人民保护法规定了人民的私人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人格尊严权利、荣誉权利、名誉权利、隐私权利等等。同时,它也规定了行政机关和相关法律职能机关治理的权力限制和程序标准,以防止过度行使权力和损害人民利益。人民对于行政机关权力的监管和约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保护是人民幸福的保障。人民保护法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利而制定的法律。通过保护,能够有效地维护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自由和尊严权利。此外,也能够维护民主法治,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限制,使得政府和公民的关系更加平等、公正、协调、稳定。这正是人民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所在。

人民保护法只有在具体实施中才能发挥效力。我们应该始终牢记,作为一个有理性和仁慈的社会成员,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利益、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遇到与此相反的情况,必须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权者可能需要积极获取法律知识,转而通过诉讼、申诉或者上访解决问题。同时,也需要留意危险,并适时组织自我保护和舆论抵制行动。有时候,我们也需要有人才或者法律知识的指导,更好地落实人民保护法的精神。

第五段:总结。

人民保护法是近年来社会稳定的措施之一,对于促进全社会和谐发展和人民精神文明进一步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在全国人民统一意志、共同努力,才能更加完善、更加精细地贯彻落实人民保护法,使其真正成为保护人民权益的一把“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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