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子证据审查心得体会怎么写(汇总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17: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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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心得体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寻找解决方案。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应该向读者传达我们的情感和思考过程,让读者感受到我们的真诚。这是一些经过精心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电子证据审查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一

在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证据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对证据的审查无疑是确保案件公正、准确、公平判决的关键。在我多年的法官实践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刑事案件证据审查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此的心得体会。

首先,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要全面、客观。在证据审查过程中,法官应该全面收集、审查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不偏袒任何一方,全面客观地进行评估和判断。在审查证据时,我会仔细研究案件材料,深入了解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的证言和证据材料。同时,对于辩护律师提出的质疑和异议,我会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确保案件的审理过程公正公平。

其次,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要突出重点、区分主次。在审查证据时,对于关键证据和次要证据要有明确的区分。关键证据是案件中能够直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证据,这些证据应该得到特别的重视和审查。次要证据是对关键证据起辅助作用的证据,虽然不如关键证据重要,但也应该被审查,以保证案件的证据链完整和可靠。

第三,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要注重细节、把握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审查证据时,我经常会对各种证据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仔细考察证据的来源、采集、保存的过程是否规范,并且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虚假证据会对案件的审判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证据审查中绝不能有任何疏忽和马虎。

第四,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要注重法律的适用和程序的合规。在审查证据时,我会对相关的法律进行仔细的研究和分析,确保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证据使用符合法律规定。对于证据的采集、调查和审理的过程,我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不违法使用证据,以免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最后,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要慎重、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判断。在刑事案件中,个人主观意识和偏见对证据的判断往往会导致错误的结果。因此,在证据审查过程中,我力求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判断。在审查证据的过程中,我会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信度等要素,进行综合考量,确保案件的审理结果符合事实。

总之,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是法官必须严肃对待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我要全面客观地审查证据,突出重点,注重细节,合规运用法律程序,并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判断,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准确、公平审判。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相信在今后的刑事案件审理中,我能够更好地运用审查证据的技巧和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和审判质量。

电子证据审查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二

7月13日至7月17日,我有幸在济南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参加了省院组织的电子证据培训。培训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周,但却让我受益匪浅,收获颇丰。培训内容包括电子数据现场勘验、网络取证及数据保全、数据恢复及密码破解、mac取证分析技术、缺陷存储在检察办案中的应用、手机芯片取证技术和物理、逻辑取证新方法、话单分析及定位技术、取证规范及文书制作、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相关内容。授课老师既有省院专家领导又有各市级院的业务能手和电子数据取证专业的专家,他们结合自身工作以及常见案例进行授课,给我们呈现了一节又一节的“饕餮盛宴”。内容翔实、形式新颖的课程,让我们这些初次接触电子证据的“小白”们眼前一亮、豁然开朗。这次培训对我今后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检察技术工作给予了很大帮助,同时也为我今后从事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短短一周的学习让我有了许多切身的体会。

一、找准定位,发挥自己专业。

此次培训让我深刻了解到电子数据取证需要强大的专业知识背景,尤其要求通信工程专业及计算机硬件专业知识,同时对于手机的android、ios系统等都需要有强大的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作为计算机专业出身的我来说,虽然学习了7年的计算机知识,但是这方面专业能力还远远不够,学校以及实习期间一直从事软件测试、erp等方面的工作,对于电子数据所要求的通信工程、单片机以及计算机硬件等专业知识的欠缺让我倍感压力。但是有句话说的好,压力就是动力、学习是前进的源泉。因此在感到压力的同时,要不断的学习,向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向其他兄弟院有经验的同志们学习。

二、勇于实践,敢于探索,运用电子取证设备为检察工作增砖添瓦。

“纵使思忖千百度,不如躬身下地锄”。培训期间,淄博院的曹茂虹和济宁市院的周广春两名同志结合自身经历以及工作经验所讲解的电子数据取证常见案例,我初步了解了话单分析、伪基站检验鉴定等相关领域以及电子证据取证流程等内容,深受启发,同时也让我坚定了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的自我充电,多多学习,并勇于实践,只有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才能将工作做的更好。此次培训期间印象深刻的还有专家讲解的winhex的使用,通过winhex软件结合计算机本身分区的相关知识可以快速解决诸如u盘打不开,文件打开出现乱码等问题,让我受益匪浅,同时也让我深感计算机专业的博大精深以及我对计算机专业某些方面知识的匮乏。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勇于实践,敢于探索,在探索和实践中增加自己的`知识,在电子取证方面有所建树。

三、善于交流,不断丰富自己。

此次培训,让我了解到高检院以及其他兄弟院在电子取证方面的成就。省院领导讲解的“云计算与大数据”的简介让我了解了什么是云计算和大数据,以及云计算和大数据对我们以后的电子数据取证方面的作用。与省院领导、兄弟院业务能手的交流,我了解了电子取证的发展趋势以及前景,在取证过程中进行数据恢复的技巧等。同时也了解到高检院的电子证据取证云平台在试运行,为以后大家进行电子数据方面的交流学习提供了便捷。

“天生我‘材’必有用”。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取证设备也越来越先进,发挥的作用也越发突出,电子取证设备“器材”与电子取证人才能够完美融合的话,必将给我们的检察事业开辟新的春天。

以上是我参加省院组织的电子证据培训学习的几点浅显的体会,电子证据取证在检察系统中属于新兴事物,需要我们的不断的学习、实践、交流才能更好的发挥电子证据取证作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的学习交流,不断的实践,以便让电子数据取证在我院案件办理过程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电子证据审查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三

证据审查是法律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之一,对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客观和准确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可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权威性,从而确保其在法庭上的有效性和可信度。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一些经验和心得,以下将分五个段落进行阐述。

首先,证据的来源和收集非常重要。有效和可靠的证据来源可以提供更有力的证明力,而证据的收集需要有系统性和全面性。在审查中,我意识到只有充分调查取证,才能获取到足够的、真实的和客观的证据。这需要灵活运用各种取证手段,如询问、勘验、检查、鉴定等,并熟悉各种证据的特点和获取途径。同时,对证据来源的认真审查也要求我们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以确保采集的证据符合法律要求。

其次,证据的保存和保护需要特别注意。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证据通常需要被保存和保护,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实际操作中,我发现证据的保存不仅仅是简单的保存,还需要确保证据在保存过程中不被篡改、损坏或丢失。为此,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证据保存制度和文件管理系统,确保证据的安全可靠。此外,在证据保存的同时,我们还要注意证据链的完整性,通过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来增加证据的可信度。

第三,证据的评价需要慎重而客观。在审查证据时,我们不能根据主观意愿对证据的可信度和效力进行主观判断。相反,我发现我们应该从客观的角度出发,通过科学的方法对证据进行评价。对于涉及专业知识的证据,我们需要寻求专业的意见或证明,确保我们对证据的解读正确。此外,我们还要注意证据的矛盾、漏洞和强弱,通过逻辑推理和论据分析,得出合理的结论和评判。

第四,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在证据审查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确保其得到充分的表达和陈述。在实际操作中,我发现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和声明需要认真倾听,并根据事实情况进行核实。同时,我们应该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审查过程中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辩护权和申诉权。这样可以保证审查工作的公正性和正当性,并避免不必要的冤假错案发生。

最后,证据的审查需要审慎和严谨,切忌主观臆断。在证据审查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可随意判断和推断。我认为对于有争议的证据,我们应该多方面、多方位的收集和分析,确保我们的判断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同时,我也强调证据审查的重要性,因为证据的审查结果直接影响案件的走向和判决结果。只有严谨、客观和公正地进行证据审查,才能确保案件的公正和正义。

在证据审查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证据的重要性和意义。通过对证据的仔细审查,我更加意识到了证据对于法律裁决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我也认识到在实践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灵活运用各种取证手段,慎重评价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证据审查的作用,为保护法律的公正和正义而努力。

电子证据审查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四

作为一名法律界的从业人员,我不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案件和争议。在争论中,言辞和证据的重要性远远超过其他因素。因此,准确评估言辞证据的有效性和可信度是我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个人的心得体会,即如何进行言辞证据审查,并为客户提供最佳的法律建议。

第一段:言辞的重要性。

言辞是一种表达观点和信息的方式,它可以影响人们的判断和决策。在法律领域,言辞在辩论中被广泛使用,这是因为律师们知道,通过巧妙的说辞和强有力的证据可以改变陪审团或法官的观点。因此,准确评估言辞的有效性和可信度是非常重要的,这可以确保我们不会掉入欺骗性言辞的陷阱。

第二段:证据的重要性。

证据是言辞的基础,它是用来支持观点和主张的。在法庭上,律师们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他们的案件是正确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证据都是可信和有效的。作为一名法律从业人员,我们必须懂得辨别哪些证据是有说服力的,哪些是推测和猜测。同时,我们还必须学会如何获取且保护证据,以便在法庭上有效地使用它们。

进行言辞证据审查需要一些具体的方法。首先,我们应该仔细阅读和分析文件、文件和合同等书面证据。通过仔细研究这些文件,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矛盾之处或隐藏的信息。其次,我们应该主动采访和询问相关的人员,以获取更多的证据和观点。这些采访可以提供更清晰的背景和情况,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评估证据的可信度。

言辞证据审查并不是一项轻松的任务,它会面临一些挑战。首先,有时证据可能是不完整的或片段的,这可能导致对事实的不准确判断。其次,在法庭上,对证人的质询可能会暴露出他们可能偏袒某一方的倾向,这需要我们有能力识别出可能存在的偏见。最后,有可能出现受到操纵和篡改的证据,这需要我们有技巧来发现并揭示这些不诚实行为。

言辞证据审查是我们在法律职业生涯中必须掌握的核心技能之一。通过准确评估言辞和证据的可信度,我们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尽管言辞证据审查存在一些挑战,但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们可以逐渐提高自己的技巧。言辞证据审查不仅仅是为了赢得案件,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维护公平正义和法治精神。

电子证据审查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五

在今天的社会中,电子证据已经成为了刑事案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与往常不同的是,电子证据的处理需要更加谨慎和细致,因此,我们亟需深入了解电子证据的特点和注意事项。在我的职业实践中,我接触到了一些有关电子证据处理的心得体会,下面我将结合实际案例,分享我的经验和感想。

在现代社会,我们经常使用各种各样的设备进行通讯和数据传输,这也意味着我们产生了大量的电子证据。电子证据的种类非常丰富,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信息、视频和音频录像等。同时,这些电子证据的来源非常多样,可以来自电脑、手机、存储卡甚至是月租设备。在处理电子证据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类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段:处理电子证据的注意事项。

在处理电子证据时,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例如,在提取电子证据之前,我们需要对所涉及的设备进行保全,并对现场进行记录和拍照,此外,我们还需要预防证据被篡改或者滥用。同时,我们在处理电子证据之前,需要清楚了解其传输渠道和周期,以及与证据相关的人员和场景等,这些信息可以为我们后续的解读和处理提供一定的依据。

第四段:电子证据的特点和难点。

相比传统的纸质证据,电子证据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难点。首先,电子证据的传输和保存有一定的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我们需要有掌握一定的科技知识和技能。其次,电子证据的表达形式比较多样,有可能涉及到不同的语言、编码和软件等,这也增加了证据的解读难度。最后,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也是我们处理电子证据时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我们需要进行更加严格的数据比对和审查。

第五段:结论。

总的来说,电子证据已经成为了刑事案件中的重要部分,我们需要深入学习电子证据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磨练掌握电子证据的技能。在处理电子证据时,我们需要谨慎、准确地进行证据提取和处理,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也需要跨学科地开展交流和研究,为电子证据的处理提供更加完整的指导和实践。

电子证据审查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六

现如今,社交媒体平台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微信作为中国最主要的社交媒体平台,不仅给我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还成为了许多法律纠纷中的重要电子证据来源。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亲身经历过一起案件,深深体会到了微信电子证据在法律领域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历,谈一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微信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相比,具有空间和时间的灵活性。在传统案件中,人们常常需要通过书面文件或口述来提出证据,并且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举证。这种方式不仅耗时耗力,而且有时也存在证据丢失或篡改的可能。而有了微信电子证据,这一切问题都能够得到解决。只需在微信聊天框中记录聊天信息,一切证据都能够被准确、全面地记录下来。即使在案发后的几个月或几年后,只要仍然保留有聊天记录的双方,就能够随时提交作为证据,无需担心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

其次,微信电子证据对于事实的还原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我的案件中,双方曾经进行过一场口头约定,而这场约定并没有进行书面记录。当事人后来出现了争议,互相指责对方违约。幸运的是,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了当时关于约定的对话截图,这才解决了纠纷。如果没有这些微信截图,可能双方将会陷入更加复杂的讨论和辩论当中,甚至不排除需要诉诸法院来解决问题。因此,微信电子证据能够直接还原事实,节省了当事人和司法机关的时间和精力。

再次,微信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备受关注。在法律领域,证据是极其重要的,为了维护公正和公平,必须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然而,微信电子证据的真实性也存在一定的争议。有些人可能会担心微信聊天记录的篡改和修改,以达到自己的利益目的。因此,在使用微信电子证据的时候,需要双方当事人和法院对聊天记录进行严格的验证和审查。例如,可以通过查看对话双方的微信账号、聊天记录的时间戳等方式来核实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只有在确保微信电子证据的真实性的前提下,才能够有效地应用于诉讼和仲裁过程中。

最后,微信电子证据的保全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在传统案件中,书面文件可以通过传真、快递等方式进行保管和传递。而对于微信电子证据来说,保全就变得更加复杂。因为微信聊天记录是以互联网的形式进行存储的,随时都可能被删除或被修改。因此,在纠纷发生之前,当事人必须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备后续使用。同时,在案件发生后,还需要通过打印出来或截图等方式进行备份,以防止证据的意外丢失。只有确保微信电子证据的充分保全,才能够有效地应用于纠纷解决的过程。

综上所述,微信电子证据在法律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它不仅节省了时间和精力,还能够有效地还原事实,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然而,也要注意微信电子证据的保全和准确性。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与微信电子证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充分发挥微信电子证据在促进公正和公平的法律环境中的作用。

电子证据审查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七

作为一位法律从业者,每天都要面对众多的案件和辩论,言辞证据审查成为我日常工作的重要一环。多年来,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深感言辞证据审查对于法律实践的重要性和挑战性。本文将通过五段式的结构,分享我的观点和经验。

第一段:引言。

言辞证据审查是司法过程中的关键部分,通过鉴别和审查,确保法庭得到合理、可靠的证据。所谓“言辞”就是指控辩护双方以及证人所使用的各种语言表达方式,如陈述、描述、解释等。在进行言辞证据审查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证人的信誉、证据的可靠性以及法律约束等因素,以提高法律判断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二段:意义与挑战。

言辞证据审查的意义不言而喻。首先,它有助于确保司法公正。通过审查证人陈述和各种证据,我们可以减少虚假证言、虚假陈述以及操纵证据的可能性,从而保障监禁、罚款等刑事处罚的公正。其次,言辞证据审查有助于保护被告人的利益。在没有施压和误导的情况下,法庭可以更好地判断被告人的无罪或有罪。然而,言辞证据审查也面临着很多挑战。不同证人的证词可能存在矛盾和误导,涉及多方面的专业背景和知识储备要求也较高。因此,法律从业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和逻辑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三段:有效信息鉴别。

在言辞证据审查中,最重要的是筛选和鉴别有效的信息。我们需要关注证人陈述的信誉度,例如证人的背景、职业和行为。此外,我们还需要关注证人的证言一致性和稳定性,以及其与其他证据的协调性。此外,我们还需要仔细分析和评估物证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以充分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有效的信息鉴别有助于减少错误决策和疏忽。

第四段:法律和逻辑知识的运用。

言辞证据审查需要法律和逻辑知识的运用。首先,我们需要熟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了解关于证据收集、证人审问等的规定和要求。其次,我们需要具备逻辑推理和辩证思维的能力,以主观公正的态度审查各类证据。最后,我们需要根据案件的特殊性,制定合理的审查方法和策略,从而为法庭提供高质量的证据。

第五段:尊重法律公正。

言辞证据审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法律公正和司法公正服务。我们作为法律从业者,除了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知识,更需要保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态度。通过审查和鉴别证据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我们可以尽可能地避免人为错误和污损司法形象。言辞证据审查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以应对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法律挑战。

总结:

言辞证据审查是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对于法庭判断和司法公正至关重要。通过有效鉴别信息、运用法律和逻辑知识,并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我们可以减少错误决策、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最终实现法律公正和司法公正。当然,言辞证据审查也是一个复杂而挑战性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以应对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法律挑战。通过认真完成言辞证据审查,我们将能够为法律实践和社会公正做出更大的贡献。

电子证据审查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八

网络时代的来临,给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电子证据以完全不同于传统证据的独特表现方式,成为了一种新型证据。新刑诉法将电子证据作为刑事诉讼的中举种类之一,可见,电子证据的效力和积极作用已经被社会普遍认可和接受。可是新的证据种类的出现,难以避免的在学术界引起巨大的关注,乃至对其的争议及讨论。在这种大的背景条件下,电子证据的证明力问题,显然对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一、电子证据证明力的概念。

关于证明力的概念,我国理论界的表述有很多种,有的认为是“证据材料在证明事实方面体现其价值大小与强弱的状态和程度”有的认为是“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意义和作用”,虽然这些定义在表述上各有不同,但归纳起含义,我们可以看出证明力应该是一种证据对于待证事实是否有实质性的价值以及这种价值到底有多大的问题。那么有关电子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就主要是认定电子证据同案件主要事实的关系以及电子证据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待证事实,即产生证明作用的效果。

(二)电子证据证明力与证据能力的区别。

证据能力与证明力是两个容易被混淆的相关概念,因而对两者关系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对理解电子证据的证明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证明力就是证明的力度问题,而证据能力,是指法律对证据资格上的限制,它是证据材料能否被采纳所依据的标准之所在。某项证据只有同时具备了证据的基本属性,才具有证据能力。电子证据的证据能力是指电子证据的证据资格问题,即电子证据应具备何种条件才能成为诉讼中的证据。只有当电子证据具备了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才具有成为诉讼证据的资格。

电子证据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区别,首先在于证据的证据能力是可能性的范畴,证明力是现实性的范畴,证据能力是法律关于某一事实材料是否具有证据资格、能否作为证据加以调查的规定,而证据的证明力是法律关于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价值的规定。其次,电子证据的证据能力是一个法律判断的问题,即法律对于证据作了许多消极性限制,不需要也不允许法院自由判断,因而法律并没有留给法官多少可裁量的空间。而电子证据的证明力是一个事实判断的问题,这就需要法官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需要而对证据作出一个内心确信,法官掌握着很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我们认定电子证据的证明力绝对不能脱离我国传统证据法理论的基础和通行观点,还是要从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出发,但是必须明确证据三性对于证据证明力的具体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4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因此,法律上证据的证明力是源自法官内心和一种主观判断,这种判断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评价或衡量标准。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可根据电子证据与待证事项关联程度大小、可靠性和完整性三方面来考查。

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其所涉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并对证明事实有实际意义。电子证据要证明待证事实,需要查清电子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在实践中判断电子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须从以下方面入手:。

1、所提出的电子证据欲证明什么样的待证事实;。

2、该事实是否是案件中的实质性问题;。

3、所提出的电子证据对解决案件中的争议问题有多大的实质性意义。

可靠性是指电子证据内容上的真实性,它是电子证据的内在质量特征,它向电子证据使用者保证,电子证据与所要反映的事实是一致的。某一证据要保证其可靠性,必须在其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辅助证据加以证明。一般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正面的认定:。

1、须从电子证据的存储方面来考查其是否可靠。需考虑电子证据是否按科学的方法存储、存储的介质是否可靠、存储电子证据的人员是否公正、独立,存储电子证据是否加密、所存储的电子证据是否遭受未经授权的接触等。

2、从电子证据的生成方面来考查其是否可靠。需考虑电子证据是否按常规程序自动生成或人工录入、生成或录入电子证据的系统是否处于正常控制下、自动生成电子证据的程序是否可靠、录入者是否按照操作规程并按可靠的操作方法合法录入等。

3、须从电子证据的收集来考查其是否可靠。不同来源的电子证据其真实可靠性往往不同,即使是同种来源的电子证据,也可能因各种原因而具有不同的证明力。因此,考查电子证据的可靠性须考虑电子证据的收集者是否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收集提取电子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可靠。面对网络中浩如烟海的电子证据,收集者在决定取舍时所采用的方法是否科学可靠,所经历的过程是否客观合法等。

4、须从电子证据的传送来考查其是否可靠。需考虑电子证据在传递、接收时所用的技术手段或方法是否科学、可靠,传递电子证据的网络运营商等中间人是否公正、独立,电子证据在传递过程中是否加密,有无可能被非法截获等。

完整性是考查电子证据证明力的一个特殊指标,传统证据是没有这一标准的。完整性包括电子证据本身的完整性和电子证据所依赖的电子系统的完整性。电子证据本身的完整性涉及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内容上的完整性。形式上的完整性是指电子证据必须保持生成之时的原状,包括格式调整在内的任何更改都将视为完整性受到损害。而电子证据内容上的完整性是指电子证据自形成之时起,其内容保持完整、未遭到非必要的添加或删除。非必要的添加或删除是指对电子证据进行了关键性的更改,但对在电子文件进行格式调整、加入页眉、页脚、注明来源、形成过程和取得日期等非关键性的更改,并不影响电子证据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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