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刻板印象心得体会简短 刻板印象很难改变(二篇)

  • 上传日期:2022-12-23 03:19:50 |
  • ZTFB |
  • 11页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化解刻板印象心得体会简短一

<>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政法综合工作要求,配置重大矛盾风险调查解决活动,加强政治责任、责任,执行综合指导责任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调查整理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风险危险,从严格推进稳定、安全、协调组织各部门和子公司召开特别会议,切实理解开展社会矛盾风险危险大规模调查大规模调查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保人人入心,真正接触思想深处,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主要工作任务。

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事故),坚决防止重点人员和危险物品。

<>

(1)坚持统一推广原则。

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初学者访问初学者分析制、警告制和调查机制,面对矛盾纠纷,追踪本追踪,根据等级负责、归口处理、谁负责、谁管理谁处理的原则,实行管理自己的人,看自己的门,做自己的事的责任制关于稳定定风险矛盾相关的问题,要深入、细致、坚实,抓住小、快、抓住征兆,努力解决矛盾

决在萌芽状态。各部室及子公司要围绕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统一行动,实行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区域协同、整体防控,打好合成仗、整体仗、主动仗。

(二)坚持同步落实原则。

牢牢把握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点,将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定期排查与滚动排查结合起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预警边化解,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提前消除不稳定苗头隐患。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对每一个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整治,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

(三)深入推进整治化解。各部室及子公司要将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全部列入整治范围,建立风险隐患台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落实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期限。同时,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要在汇总梳理的基础上,确定一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作为重点风险隐患,按照责任分工,逐案明确包案领导,逐案组成工作专班,攻坚整治。对于一时难以解决、整改难度较大的,将列为处级重大风险隐患,由包片领导作为包点领导,组织专题研究,落实具体化解稳控责任和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强督导检查。

排查行动期间,监察督查室要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各部室、子公司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对重点风患要深入现场、进驻乱点开展整治。将适时组织暗访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不间断、滚动式检查督导。

(五)强化应急处置。

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完善了工作预案,对节日期间涉及到影响集团的方面进行深入排查整治,确保一旦发生问题工作预案能迅速启动并得到有效处理,避免造成引发大范围矛盾点的产生。“明者远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要善于通过矛盾问题的细微迹象发现潜在危害,见微知著,明察秋毫,提前排查整改,防微杜渐。立足有备无患、未雨绸缪,增强前瞻性和预见性,宁愿把事态估计得严重一些,对策措施考虑得周全一些,从而做好应对最坏情况的各项准备,防患于未然。

<>

集团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的大排查大整治及化解工作,没有发现需关注的重点人群、重点人员及重点事项。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自己摸索、单位互联等途径借鉴好的做法和经并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继续在本公司内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化解活动,继续全面排查和分析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处理为中心工作,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有关化解刻板印象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9号)文件精神,结合环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三大攻坚战”之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将其作为今后三年全县金融工作的重点内容,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

以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为抓手,以打击逃废债务、清收不良贷款为重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宣传、媒体曝光、司法处置等多种途径,调动多方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清收措施,确保在此次行动中清收现有不良贷款50%以上,切实达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负责加大对金融机构胜诉未执行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以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成本为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切实提高执结率;对全县确认后的恶意逃废债务的“老赖”名单公布曝光,曝光渠道不限于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负责侦办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逃废银行债务事件中涉及经济犯罪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和骗贷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和监管工作。

<><><><><>负责对确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个体户,根据相关部门的函告,限制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

<><><><><>在人员招录时将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信用报告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对存在逃废债行为的人员采取限制其享有优惠政策措施,配合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扶贫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房产、税务等手续适当简化,费用进行优惠,对需要出具伤残、救济等证明给予支持。

<><><><><>与人民银行共同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组织工作;负责政府各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的配合衔接工作,协调抽调公检法及各乡镇人员参与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对赖债户限制其享受各项扶贫优惠政策的资格。

<>负责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宣传,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金融机构报送“老赖”名单,将各行确认后的起诉名单报送至法院,将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依照保密协议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共享;掌握和督促各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和化解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不定期编报此次专项行动简报。

<><>协调指派专人全力配合不良贷款清收小组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全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成立各自不良贷款清收小组,摸清本机构不良贷款和恶意逃废债企业及个人底数,确定不良贷款清收对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需要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向人行环县支行提供需要按照保密协定在各行之间内部共享的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及时补充完善“老赖”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停止对“老赖”发放新贷款;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宣传工作。

<>

本次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

由人行环县支行牵头制定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专题联席会议。

<>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在县城、广场、集市和信用环境较差的乡镇街道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宣传车辆、 led电子显示屏、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征信、普惠金融知识,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宣传,对后期活动打击成果及时宣传报道。同时,各金融机构在每季度清息前10日通过短信等通讯方式向借款人发出清息通知,提醒及时清缴利息。

<>

清收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不良贷款前期清收工作,对确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老赖”名单进行媒体公开曝光,对“老赖”进行司法处置。对达到公安机关立案条件,而债务人又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公安机关接到债权银行的报案后,要快速侦结查处;对达不到公安立案标准的较大失信违约行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及时审理,快速执行。活动开展期间,各金融机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案件线索,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并建立银行同业联合制裁制度,对已公布的失信人员联合采取“三不”(即不开户、不授信、不办理对外支付)措施,对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出任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各金融机构均不得对该企业发放贷款,要提高其失信成本,确保活动实效。

<>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于10月30日之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对故意侵犯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企业及个人,或包庇、纵容有关企业及个人逃废银行债务行政不作为的有关单位,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诚实、守信”列入企业和个人考评内容,凡有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不得享受各类优惠扶持政策。

<>各有关单位要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建立全方位的协调处置机制和工作合力。公安、法院、检察等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逃废债务活动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曝光处置一批金融“老赖”,最大限度地挽回银行经济损失,重塑金融生态环境。 对于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在被认定和制裁的过程中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经原申请金融机构同意并提出书面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协调停止或撤销正在进行的认定与制裁。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及典型案例,同时,在处理涉及银行资产安全的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