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实务课程心得体会如何写 社工实务培训心得体会(5篇)

  • 上传日期:2022-12-23 02:3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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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社工实务课程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但是,通过毛老师的培训之后,对社工行业有了一个由浅入深的认识。心中有了“一杆秤”,面对社工这一伟大而艰巨的责任使命,让我看到了未来困境与机遇并存,也更加有信心迎接即将到来的每一个挑战。由此,也就需要我们社工有不断学习、储备知识、迎接困难的心理准备。

现阶段,许多人对社工的认可度偏低,他们不知道或者对社工的理解仅停留在志愿者、义工、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搞各种活动的姐姐哥哥……层面上。

那么,面对社会的各种“误解”,社工想要为自己“正名”,势必要做出一些尝试,一些努力、学习一些方法技能,去把社工的专业性、技能性体现到恒常的服务中来。也就是说,你要想发展自己、磨砺自己、提升自己、想把社工当职业做谋划,那势必会“引发怀疑,思考人生”、将“心”放到社工上来。

那对于进入刚社工行业,经历尚浅的我,要怎样把它作为一份职业来规划呢?或者说怎样来掌握好社工的技能呢?

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需要我们制定长规划、短目标。长规划就是要着眼全局、放眼未来。一名有自我职业规划的社工,才能胸怀动力和方向感,并避免职业倦怠困扰。因此,要对自己的工作项目有规划,将大目标分解成小目标,积少成多的完成。有一位马拉松英雄退役后,别人问他成功秘诀,他说:“很简单,就是把大路程转化为一个个小目标。”

“学习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坚持学习、反思总结是作为社工必备的能力。社工,是一份助人的工作,与人交往是社工的业务基础,而人又是世间最复杂的服务群体,那么,要想做好服务,保证服务的专业性。作为社工的我们,坚持学习是根本,无论是关于社工原理、实务的书籍,还是各种现场的学习培训、体验。

只要不满足于现状,勇于去尝试,去挑战自己的惰性。在遇到问题时勇于去研究探索,想办法解决,或许你会成为这个领域的专家。

“倾听,是一种平等而开放的交流”,认真聆听是学会沟通的前提。作为社工最基本的技能是聆听和沟通,学会在何种场合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有效沟通交流。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学会筛选与分析聆听信息,并积极做好应变或妥善处理。

作为一线社工,要培育自己聆听与沟通的能力,养成闭环思维,及时进行接收回应、跟进与完结反馈。

社工,这条路也许不是那么好走,可是,当你有“心”,想继续走下去,办法总会比困难多“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们知道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出现彷徨迷茫,但是也不要紧。因为人生路上多彩与坎坷是并行的,只要你愿意坚持,用心去“筑梦”,那么成功也就在眼前。

最新社工实务课程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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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面启动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现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2019年,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能力,形成覆盖基层民政领域的专业服务体系。2020年,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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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服务的主体为县人民政府,由县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同步推进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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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服务的主体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的资质与条件,由购买主体结合购买服务内容和具体需求确定,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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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主体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主要开展以下四类服务:

(一)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

(三)城乡社区建设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

(四)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开展养老服务、优抚对象关爱、防灾减灾等领域社会工作,为老年人、优抚对象、受灾群众等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服务。

根据实际情况,可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但严禁突破购买服务内容,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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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硬件设置。服务站点要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单独的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二)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三)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社工站配备社工2-3人,乡镇(街道)社工站聘用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承接主体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明确驻站社工身份为承接主体(主要指社会组织)聘用的工作人员。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民政事业,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攸县times;times;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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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实施主体按照县政府部署,根据审核通过的服务需求、部门预算以及本单位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报县财政部门审批。购买计划包括购买方式、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标准、项目预算等。购买服务计划及预算经县财政部门批复同意后,购买实施主体要通过主流媒体、网站主动向社会详细公开需购买的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标准、对承接主体的要求、绩效评价标准等内容,让各类承接主体能够充分了解和参与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购买实施主体应根据购买内容的市场发育程度、服务供给特点等因素,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选定承接主体时,要以满足服务质量、符合服务标准为前提,并注重考察承接主体的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不能简单以价低者得作为选择标准。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采购,严禁转包行为。购买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督导和检查,并在年底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承接主体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购买实施主体应及时组织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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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者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县财政、民政部门统筹考虑本地社会救助资金需求和购买服务资金需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工作,逐步加大购买力度,从社会救助专项(指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个专项,下同)中安排的购买服务资金不得超过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总量的2%。县民政、财政部门应当从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政府购买乡镇(街道)社工服务项目。省级福彩公益金将结合各地工作绩效情况,对政府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适当给予补助。鼓励社会资金支持乡镇(街道)社工服务,推动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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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双方。服务协议由县民政部门和承接机构两方签订。其中县级民政部门为购买方,承接机构为服务方。

(二)协议内容。服务协议应明确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各方权利义务、绩效评估、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三)协议周期。服务协议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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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实施方案(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县民政部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省、市民政部门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服务站点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落实购买经费(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县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站点不少于12万元。省、市两级民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社工站项目进行补助。

(三)实施政府采购(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县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在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

(四)开展驻站服务(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1个月内将驻站社工安排到乡镇(街道),并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市、县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每年11月底完成)。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估。县民政部门每季度、乡镇(街道)民政办每月向上级民政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在每年11月底前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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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的实施。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基层民政工作中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健全基层民政工作机制,充分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力量。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大胆探索、担当尽责,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者不能履职尽责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严禁将不属于乡镇(街道)政府民政职能范围,以及应当由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会力量。各乡镇(街道)要在2018年9月31日前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的建站责任体系是省厅指导、市州统筹、以县为主。各级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民政部门主管、承接主体主建、民政站所主用的总体思路,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尽快建立健全民政服务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快推进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和民政领域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工作。

1、县级民政部门职责。主管本区域内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具体职责为:

①制定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方案,对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和人员招聘方案进行备案管理,每季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每半年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每年11月底前向省民政厅提交绩效自评报告。(责任股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②加强与组织、人社、教育、编办等部门工作协调,争取支持,落实配套优惠政策,保障从业人员待遇。(责任股室:办公室(政工股))

③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县本级政府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股室:规划财务股)

④指导从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资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本区域内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责任科室:社会救助股、规划财务股)

⑤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城乡社区建设领域、其他民政领域(主要指养老服务、优抚对象关爱、防灾减灾等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进行指导。(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优抚股、救灾股)

⑥加强对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购买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责任单位:纪检组)

3、乡镇(街道)职责。

①负责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②负责社工站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把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和设施设备安全。

4、承接主体职责。

①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

②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③加强社工站工作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员安全。

(三)严格监督管理。县民政局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时按质完成社工站点设立任务,加强对社工站点和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定退出机制和应急预案。一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购买主体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民政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依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购买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要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并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二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资金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财政和民政部门应当不定期组织开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承接主体要针对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资金设立独立会计账目,保留原始财务凭证,定期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同级民政部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省级补助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要加强项目成效监管。要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对承接主体存在违背合同、弄虚作假等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进行处罚,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终止合同执行,依法禁止相关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工作。

最新社工实务课程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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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年试点、两年覆盖、三年完善的目标,2021年-2022年,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全覆盖。其中,洪洞县、霍州市作为省级试点,尧都区、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永和县、蒲县、侯马市等7个县(市、区)作为市级试点于2021年完成建设工作;其余8个县于2022年完成建设工作。2023年,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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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社工站打造成为党宣传先进思想的阵地、贯彻路线方针的阵地、密切联系群众的阵地。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坚持群众需求导向。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区域特点,围绕民政服务对象最根本、最迫切的需求,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项目实施,提升乡镇民政服务能力。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五大领域找准目标,精准服务。

(三)坚持社工专业方法。放开市场准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渠道,逐步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实操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社会广泛参与。建立以民政部门为主导,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社会服务,特别是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资质的机构购买服务,统筹推进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监督评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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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硬件设置。社工站应具备能够满足工作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应按照便于服务的原则,根据当地实际灵活采取乡镇(街道)独立办公、分区域集中办公等方式设置,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设备。社工站开展个案咨询、小组活动等所需的场所应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儿童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志愿服务站(所)等场所和设施灵活设置。

(二)制度建设。社工站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三)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社工站按照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配备,明确工作人员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承接主体为其发放薪酬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具有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心理咨询、民政领域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所有工作人员从上岗之日起3年内必须全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 县市区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社会工作标志启用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3号)要求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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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困难群体,面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编制的《山西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涉及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基层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为避免驻站社工行政化问题出现,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行的事项不得纳入社工站项目服务购买范围。

(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识别、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能力评估、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老年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上门为日间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行、助医、助洁、助购、助急等为老服务,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儿童福利领域。围绕家庭探访、入户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热线运行、督导检查等环节,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整、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

(四)社区治理领域。探索五社联动(即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推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按照居民需求合理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参与社区戒毒与康复和其他服务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社区在居民健康教育、社区群众文化、社区环境改善、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五)社会事务领域。开展婚姻和殡葬政策法规、移风易俗等宣传倡导,婚姻、殡葬需求咨询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六)积极探索其他服务领域。除民政领域外,社工站可拓展承接禁毒、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不断丰富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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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级民政局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组织社工站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和实务培训,对社工站服务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对所辖县(市、区)的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各站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备案管理,并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评估结果等次为优秀的县(市、区)和承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每半年向省民政厅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作为购买主体具体负责社工站各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活动场地,制定上报年度实施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社工站服务内容和服务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合同(协议),连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一并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对承接主体在人员选配、资金使用、站点管理、专业服务、履约情况、薪酬发放等方面实施监管,并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开展评估;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三)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工站项目的落地方,须为社工站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桌椅、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及办公耗材,有条件的地方为社工提供必要的餐宿等后勤支持。有条件的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明确专人支持指导社工站项目实施,进行日常出勤考核、运行情况监管和反馈,在年度末和县(市、区)民政局共同对社工站进行绩效评价。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各乡镇(街道)未经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严禁将应当由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工站;不得因社工站的建立而减少原民政队伍力量,不得抽调驻站社工从事其他工作。

(四)社工站项目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主要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承接主体应在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制定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合同(协议)内容设立社工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培养社工人才、开展专业服务、加强内部督导,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月向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和服务开展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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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社工站服务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安排、社工站服务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落实购买经费。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社会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市级民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社工站项目进行补助。

(三)组织政府采购。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服务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条件等事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确定承接主体。

(四)签订合同(协议)。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与中标(成交)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应明确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工作人员配备和资质要求、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服务协议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开展驻站服务。社工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按照社工站标准相关要求完成站点设置、工作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六)组织监管评估。购买主体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全程跟踪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进展和服务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工作人员管理、人才培养、财务管理等内容开展监管,发现偏离合同(协议)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市、县民政部门分别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及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上级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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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工站项目实施在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中的重要意义,在创新民政服务模式上蹚出一条新路。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社会工作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多元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积极统筹社会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用于购买社工站服务项目,足额落实项目资金。市民政局每年从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不少于100万元用于优秀社工站项目奖补。在财政资金为主的资金保障基础上,努力开拓多元化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在慈善组织(基金会)设立社会工作服务专项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工站项目。

(三)严格资金使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社工站各类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杜绝超范围服务引发的资金使用风险,要监督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各类资金。承接主体在民政部门以外承接其他购买主体的服务时,应当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实施专项经费管理,不得与民政购买资金混用,更不得挤占、挪用民政购买资金。

(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承接主体应定期组织社工站工作人员开展考前培训、业务培训、实务培训、督导培训等,不断提升社工站工作人员持证比例、民政业务能力和社会工作从业水平。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快孵化培育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五)广泛宣传交流。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承接主体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相互交流,共同提升质量,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宣传社工站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传播专业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推广具有借鉴意义的工作经验,为项目推广和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最新社工实务课程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随着新学期的开始,我们豆芽文学社又要开始新的一年的工作。为了使爱好文学的少年能够在文学社学有所得,找到锻炼综合能力的平台,本学期我们将始终如一地本着“激发写作兴趣,帮助积累素材,指导写作技法,提供实践机会”的宗旨,使我们的'文学社越办越火。我作为豆芽文学社的社长,对这学期的活动进行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新的一学期,豆芽文学社将以落实校园文化建设,创建特色社团为工作核心,指导社员创作优秀作品,丰富校园文化,活跃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同学喜闻乐见,吸引更多同学投身文学社活动,并尽可能发挥每位社员的才干,为同学文学水平的提高提供有利条件。加强计划与指导,使活动向规范化、经常化发展,让活动取得实效与长效,从而使文学社活动园地四季常青,花开不败,成为校园文化的一道亮丽风景。我们还要努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交流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营造创作优秀作品的竞争平台,发挥豆芽文学社的宣传阵地作用,立争使豆芽文学社真正成为学生们向往的习作殿堂。同时为了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全面提高学生素养,积累同学们的写作素材,提高同学们的写作水平,增强学生的思维、审美、创造能力,在老师的帮助下,我们将致力于把文学社办成真正培养同学们能力的社团。

二、工作目标

本学期,我们将更加努力的引导学生参与文学知识有关活动,为他们提供展示文学才华的平台,让他们尽情地表达对生活的真情实感,让他们在活动中学会观察,学会思考,学会感恩。 我们还要继续开展文学讲座,以扩大文学社成员的视野,提高文学修养。并将文学讲座作为另一形式的文学社成员大会。讲座邀请校外或校内的一些优秀老师与社员们进行交流,使社员们更深入地了解文学,提高自己的文学鉴赏能力。同时也需要继续完善文学社的规章制度,制定文学社工作计划,文学社章程、完善文学社组织结构

本学期,我们豆芽文学社自己的报刊《芽歌》将会如期和同学们见面。相信,这份报刊会为同学们提供更广阔的交流与学习的平台,成为广大文学爱好者的好朋友。因此,我们会加大对文学社社员的培训力度,让他们成为此刊的骨干力量,加入到宣传、创作与编辑的行列。我们还要发挥有文学特长的学生的能力,活跃文学创作,以拓展学生的第二课堂,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在有关老师的指导下,定期开展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学理论水平和欣赏水平。

三、工作计划如下:

二月份

1. 看一部电影并写观后感

2. 出一期《芽歌》

三月份

1. 少三(1)班赵林杰做演讲 咬文嚼字

2.各班课本剧表演

四月份

1. 扬州采风活动

2. 少三(2)班奚若晨、高临天做演讲

3. 出一期《芽歌》

五月份

1. 高二的学长学姐来做一个小讲座 花专题

2. 少一(1)和少一(3)举行一场辩论会

六月份

1. 名人课堂

2. 出一期《芽歌》 最后希望师生能更积极主动地参与、支持豆芽文学社的各项工作,让豆芽文学社这个舞台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以展示我们自己的风采!也祝愿文学社能够在新的一学期里越办越好。

最新社工实务课程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根据我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情况,结合各地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xx年,我们将努力实现三大发展目标,完成七大发展任务,强化三项保障措施。

(一)发展目标

目前市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背景或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只有40人。按照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育,力争每年新增50名,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提升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1、加大外部引进。重点引进具有硕士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三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专家学者;重点机构或紧缺岗位的本科以上专业人员等。

2、加强内部培育。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社工理论与实务的培训,同时鼓励有条件者参加社工职业资格鉴定与职称评定。

3、强化专业服务。推动社区党群工作、社区服务、社会救助、人口计生、医务、学校、家庭等相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与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妇女、残疾人、流动人口等工作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化。

全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在市、县(市、区)、街道的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劳动、信访、人口计生、公安、司法、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另一类是针对特定的服务对象,按一定的比例,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机构、学校、医院、社区等设置社工岗位。

(二)发展任务

为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全面发展,实现预定的发展目标,重点做好七大任务:

1、贯彻职业标准,加强行业规范。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标准的要求,推进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的认证工作,鼓励和引导专业岗位使用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机构准入制度,加强行业规范建设。

2、加强专业培训,提升人才素质。完善培训计划,优化课程设置,邀请社工理论和实务专家,对管理人员进行社会工作轮训,对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同时,加强与高校联合,举办高层次的社会工作研修班,对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部门领导岗位、社工机构负责人进行专业提升。

加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力度。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在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优先录用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社工专业领域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通过专题培训、讲座、到社会工作机构实习锻炼等形式,对政府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社会工作轮训;对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部门的新进公务员进行社会工作培训,要求两年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拓展实务领域,充实专业人才。

(1)在党员服务机构、社区(村)等党群工作领域内充实具有社工资格的社区党群工作专业人员。

(2)在新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中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3)在公办中、小学和民办学校中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4)在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中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5)在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等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机构中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6)在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社区)民政管理和服务岗位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7)在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社区)残疾人服务岗位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8)在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岗位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9)在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社区)流动人口工作岗位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4、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自身建设。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引入激励机制,探索发布社会工作职业薪资指导价,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薪酬管理制度,吸纳更多的高素质社会工作人才;健全包括一线服务、项目运营、专业督导与机构管理在内的社会工作人才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机构的自身建设,提高专业团体的自主管理、自主运作和自我发展能力,强化机构的诚信自律,树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良好形象。

5、开发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研究开展各类社工服务项目,包括养老机构社工服务、福利机构社工服务、社区社工服务、司法援助社工服务、人口计生社工服务、行为矫正社工服务等,拓展项目服务人群,提升项目服务质量,规范项目委托与管理的流程。

6、培育民间组织,加强政社互动。培育更多的民间性专业社工机构,激发民间组织参与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自主创业,建立社工机构间的分工、协作与竞争机制。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成立社工协会,发挥其在实施行业管理、团结社工、发发展专业、服务社会方面的作用,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加强政社合作互动,发挥社会工作在整合资源、和谐共建方面的专业优势,使社会工作人才成为联系政府、社会与市民的桥梁。

7、成立评估机构,加强专业督导。成立专业的社会工作评估机构,运用专业手段,从第三方的角度对各类社会工作项目、机构及个人业绩进行评估;在社工实务中建立社工专业督导机制,促进一线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提升。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调动和整合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单位的积极性,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强化工作支持。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度配套,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政府加大对民间社会工作机构的购买服务力度,将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纳入政府职业培训补贴范围,鼓励参加社工培训与认证。

3、提供资金保障。探索建立促进民间组织发展的专项资金,对社会工作机构及社会工作人才提供资金支持,并引导企业参与支持社会工作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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