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员工手册心得体会实用 职能员工手册心得体会实用版(九篇)

  • 上传日期:2022-12-22 22:1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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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职能员工手册心得体会实用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适用对象: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应用目的:本手册旨在宣扬公司的企业文化,创造良好的工作秩序,实现员工及公司的发展目标。

第三条 时效与解释:本手册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条 更改与补充: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得到公司董事会的书面授权下才能对员工手册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修订时应提前公告并公开征求员工意见。

第五条 所有权:本手册是公司财产。员工应在合同终止办理结算时上交于公司人力资源部,否则将不予办理离职结算手续。

第二章 企业文化

第六条 企业使命:用智能科技改造生活。

第七条 企业目标:打造中国智能科技第一品牌。

第八条 企业理念:认真、合作、快速、诚信。

第三章 信息沟通

第九条 实时沟通政策:如您有想法或建议,随时可以向您的部门主管或经理商谈而不必受到歧视。部门主管和经理将会就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商讨,如合理,将被采纳。

第十条 门户开放政策:员工可以将问题反映给自己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管理者。门户开放适用于公司政策决定、业务发展方向基本薪酬福利等所胡关系公司发展之中所应解决的问题。

第十一条 与总经理对话:公司在办公区域内或员工休息场所设有总经理信箱。如您对公司有什么好的建议(包括对自己的上司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都可以以书面的形式投进信箱(要实名信件才会被接纳)。公司将会尽快跟进处理。您的建议、意见、投诉将会受到严格保密。

第十二条 员工信息栏:信息栏固定设置在公司各显要位置。员工可从信息栏上荻悉公司各方面的最新信息和动态,如内部岗位招聘、大家关心的新闻、娱乐活动、安全事项、通知等。员工不得私自篡改信息栏的内容。

第十三条 个人资料修改:为使公司能够掌握最新的信息,如员工的个人资料改变,请将变动详情及时通报人力部,避免因个人资料变化而影响您的既得利益。这些资料变化包括:银行账户、学历、家庭住址、紧急电话号码、婚姻状况等。

第四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 公司常设机构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职能部门。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或董事二名以上。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十六条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设监事二名以上。监事会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第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或总裁)一人,副总经理(或副总裁)若干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公司经理层(总经理班子)。经理层是公司业务的日常运营管理中心。

第五章 招聘录用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工作理念

为确保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公司将营造一个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工作环境,使您在公司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这里工作您的才能将得到充分发挥。公司将不断完善雇用条例及规定,帮助您达到个人发展的目标。

尊重并感激我们的员工,员工是公司财富源泉。精悍高效的团队建设,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作为公司的管理者,您须让员工感觉到是在为他们工作,而不是他们在为您工作,这样的团队才能使公司在竞争激烈的今天立于不败之地。

第十九条 员工录用原则与标准

1.公司根据岗位空缺需要招收员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录用标准是德才兼备。

2.内部推荐录用原则:配偶与直系亲属不进入公司,非直系亲属一般情况也不进入。同学、朋友不进入同一个部门。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曾在本公司或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受剥夺政治权之宣告,尚未复权者;

3)通辑在案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未满十六岁者。

第二十条 录用程序及人事审批权限

1.各部门根据用人需求及公司组织架构,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需求增(补)申请》,按相关权限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招聘。

2.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在市场上择优选取符合条件可以参加复试的候选人员,用人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候选人员进行复试。

3.经复试合格的人员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准予录用。

4.将准予录用人员交人力资源部通知其进行体检后办理录用手续。

5.人事审批权限:原则上所有岗位都需要隔级任免,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文。

第二十一条 转正

1.新入职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由其部门负责人考评,签署是否转正的书面建议,由相关领导审核、审批后交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2.是否被正式录用,完全取决于您的能力、经验及该职位对您的适合程度。

3.新入职员工顺利通过试用期后,将收到人力资源部发给您的《转正通知书》。

第六章 考勒、休假制度

第二十二条 考勤

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员工的出勤进行监督和管理。

2.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签退,或刷卡。

3. 迟到、早退和旷工:

迟到:员工应按规定上班时间到岗,上班超出出规定时间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刷卡离岗,提前下班30分钟内的视为早退。

旷工: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指定工作岗位报到者;

4)超过30分钟未到(或离开)岗位,也未办补假手续者;

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4.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或当月累计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将被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或当月累计迟到、早退4小时以上者以旷工全天计算。

第二十三条 休息

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特点,各部门的工作时间安排可以不同,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国家法定时间。

第二十四条 加班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国家法定假日(全年11天)的加班,公司按国家规定给发放加班工资,对于其他时间的加班,采取补休,不发放加班工资。

员工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因工作效率低而导致的工作时间延长不视为加班。 所有加班必须有所在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确认,并到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调(补)休

1.凡调休或因加班而申请补休的员工,需提前一天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员工申请调(补)休应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休假。人力资源部对照《请假申请单》冲抵加班时间。

3.调休必须在2个月内休完,每次最多不能超过5天。

4.未经批准而休息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六条 休假的种类

休假种类有:国家法定假期、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保育假、丧假、年假、其他假。

第二十七条 有薪假

国家法定节假日:员工假期内可享受全额薪资,因工作需要而不能正常休息,公司将按国家规定支付日基本工作三倍的工资报酬;。

有薪病假:

1.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5天/年的带薪病假。

2.申请病假的员工需在公司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就医,且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3.休假期间可享受基本薪资。

工伤假:

1.凡工作中造成的负伤的员工均可依法申请工伤鉴定后享受工伤假;

2.享受工伤假员工,须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并根据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按公司规定由相关领导审核、审批。 3.休假期间可享受全额薪资。

婚假:

1.假期天数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在请婚假时应至少提前7天申请并出具结婚证明;

3.婚假于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有效;

4.休假期间可享受全额薪资。

产假:

1.在公司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受此政策;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员工请产假时应至少提前30天申请。申请产假的员工应出具政府注册医院的证明及政府签发的准生证;员工可以于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产假;

4.原则上以此为准,具体执行标准可参照当地相关政策;

5.休假期间可享受基本薪资,办理了生育保险的员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保育假:

1.男员工在其合法妻子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休假,以照顾他的妻子及关怀他的孩子;

2.员工请保育假时应提前7天申请,并出具医院相关证明;

3.休假期间可享受全额薪资。

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双方父母、子女、祖父母、兄弟、姐妹)或主要赡养人去世,可享受3天有薪假;

2.休假期间可享受全额薪资。

年假:

1.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后,根据其入司年限、所在部门及岗位,可享受相应时间的年假,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年假:

2.年假原则上在员工满相应年数后,年内休假,不得延迟,不能累加;

3.员工休年假时应提前7天申请;

4.休假期间可享受全额薪资;

5.员工申请休假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时,公司可要求员工将年休假延迟或采用分期享用方法,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其他假:

凭学校通知尽收眼底参加家长会(每年只限2次),家长凭免疫通知单携子女去防疫站,每次享受半天全额薪资。

第二十八条 无薪假

有薪假期以外的请假为无薪假:

1.事假:员工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年内不得超过10天。

2.病假:除公司规定的有薪病假外,病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60天(员工休病假,必须持有正规医院的证明方为有效) 员工因疾病或紧急事务未能及时上班的,应于当天工作时间前1小时内向部门主管/经理请假,并在销假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按公司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原则上公司不接受任何人的请假转告。

第二十九条 请假审批

1.除公司根据国家法定假日安排休息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到岗上班的员工均应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得直接上级的批准。

2.由于公司所处服务性行业的性质,要求每名员工都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缺勤。

3.休假时应提前或事后填写请假申请单,说明请假请假和注明请假起止时间,经各级相关人员审批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按准假时间休假。

4.员工请假原则上采取先申请后履行的方式,但遇疾病或突发事件,来不及事先请假应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并于销假的第1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5.请年假,婚假,产假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替岗。

6.未按规定办理请假,续假手续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者,均以旷工论处。

7.请假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处理,一小时以上半天以内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按一天处理。

8.员工和下级不得越级请假,上级也不得越级批准非直属下级和员工的请假申请,如因越级请假或者越级批准而造成工作损失的,批准人和员工承担同样责任。

第七章 薪酬

第三十条薪资标准及其结构

1.公司根据职务、岗位、工龄、经验、能力来确定员工的职务等级、薪酬等级及标准 。

2.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工资) 、工龄工资、福利、年终绩效奖金等。

3.目前公司的福利补贴有:交通补贴、餐费补贴、通讯费用补贴等,随着公司效益的提高,公司将逐步完善员工的福利体系。

4.公司实行年底双薪制:年底双薪是对月薪制员工全年工作的一种奖励,并根据公司业绩情况发放的薪金.公司有权利根据考核规定,对于当年考核表现优或劣的员工,实行超出或低于年底双薪的奖励。

第三十一条 薪资发放及查询

1. 发薪日期与方式:公司每月15日以银行转帐方式发放(如遇假期,则顺延)上月工资,每月工资按21天计算。

2.工资查询:工资发放时,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发放工资条,工资发放之日起15日内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接受公司员工上月的工资查询。

第三十二条 薪酬保密

员工不得打听别人的薪酬,本人也不得把自己的薪酬标准告诉别人,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造成不良影响者作降级处理。

第八章 晋升

第三十三条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其部门主管推荐或自荐,经相关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审批后予以晋职试用。

1. 员工在原职位上表现突出,且有担任更高职位的能力与潜力者。

2. 工作态度积极,专业知识过硬者。

第三十四条 晋职的员工有一个月的评估期.评估期间员工仍执行原职位的工资福利标准.晋升晋职评估期表现合格者,公司将予以正式任命.工资福利从当月起按新职位标准执行。晋职评估表现不合格,将被取消晋职机会,返回原职位工作。调职、降级必须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按公司规定经相关领导审批方可生效。

第九章 员工培训与发展

第三十五条 培训体系

为保证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本公司发展目标的需要,本公司吸取国内外企业员工培训的先进管理经验,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的员工培训体系,培训基本类型如下:

1) 新员工入职培训(面向新加入公司的员工)

2) 专业技能提升培训(面向通过试用期后的员工)

3) 岗位晋升培训(面向优秀各部门专员和主管)

4) 经理人职业能力发展计划(面向各部门经理助理,经理)

5) 储备干部培训计划

第十章 公司福利

第三十六条 员工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第三十七条 娱乐活动

为加强员工集体荣誉感,公司按季度拨款作为各种活动经费,根据公司状况及员工建议举办各种活动,如:员工聚会,文艺体育竞赛活动,出外郊游等,本公司员工均应按规定参加。

第十一章 员工守则

第三十八条 仪容仪表

1.员工服饰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2.上班时,办公区域人员衣着要得体,以下装扮上班时是禁止的:拖鞋,膝盖以上裤装与裙装,背心,吊带裙,低胸与露背衣裙,露脐装,夸张,炫耀性饰物,夸张怪异的发型。

3.男员工头发适中,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后不及衣领,不留胡须;女员工宜化淡妆,留长发者上班必须盘发或把头发扎起。

4.养成良好习惯,避免如抓头、咬手指、玩项链或戒指等不良姿态。工作区域不得伸懒腰、打哈欠、做怪像。

5.员工必须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焕发,始终以微笑服务对待顾客。

第三十九条 礼节礼貌

1.尊重自己,尊重他人,诚实可信,待客友好热情,说话亲切和蔼,举止稳重大方,处事礼节周到谨慎。

2.与顾客交谈时应端庄有礼有节,不抢话,插话,争吵,不询问顾客年龄,履历、工资等个人隐私,不歧视残疾人。

3.对顾客要有“四声”(迎宾声、招呼声、介绍声、道别声)服务,用普通话与同事、顾客交谈。

4.借用他人或公司物品,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还原处。

5.未经同意不得翻阅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6.正确、迅速、谨慎地接打电话。

1)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三声铃响前取下话筒,接电话时统一用语:您好,xx公司。

2)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后,自己再放下话筒。

3)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4)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5)工作时间内,禁打私人电话。

第四十条工作态度

1.主动:尽职尽责,主动为顾客服务;同事之间真诚协作,密切配合,做到“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始终给顾客与同事以亲切,愉快的感觉。

2.热情:站立服务,面带微笑,常用敬语,提高工作效率,想方设法让每一位顾客感到满意。

3.周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为客户提供细致体贴的服务。

4.诚信:诚实为本,讲究信用,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提供假情况,不得文过饰非,阳奉阴违。

5.勤俭:勤劳致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设备,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第四十一条 言行规范

1.遵章守纪,服从上级安排,忠于职守,不推诿,不顶撞。

2.自觉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3.员工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严禁挑拨离间,造遥生事,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领导威信,严禁私下议论不利于公司的事情。

4.严禁在办公室和会议室吸烟、打牌和赌博。

5.爱护公共卫生,不许乱扔纸屑等废弃物。

6.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聊,不得嚼槟榔,吃口香糖,吃零售,打瞌睡,玩电游,听音乐,串岗,溜岗,干私活,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工作时间内尽量说普通话,讲文明,礼貌,不许说脏话,痞话,不许叫绰号。

8.工作场所轻言细语,不许大声喧哗,不许嘻笑打闹。

9.坐姿端正,不许将脚放在工作台、座椅上;站立时应保持身体正直,不得驼背,耸肩,不许双手叉腰。

10.客人离开工作区域或接待区域后,应及时清理 卫生,清理杂物,整理桌椅。

11.爱护公物,杜绝浪费行为:

1)爱惜并妥善保管办公用品,设备 及公共财物;

2)图书发球公司的公共物品严禁私自占有,阅览后应及时归还;

3)做到节约用电,用水,下班后人走灯灭,关闭电脑等设备电源,杜绝任何浪费现象。

12. 杜绝下列损公肥私行为的发生:

1)非因工作需要,不许私自使用公司电话,传真复印机,计算机等所有公物;

2)严禁携带公司财产,商品礼品,办公用品等出外私用;

3)严禁超越职权或相关规定,擅自降低价格销售商品和出售公司财产;

4)严禁查阅,复印,拷贝不发球自己职务上的文件/函电/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5)严禁将公司盈利业务转移到与个人经济利益有关的企业进行交易;

6)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严禁利用职务和职权之便接受往来厂商和合作客户的招待宴请礼品或礼金馈赠,严禁私自向其借用款项和物品;

7)严禁利用职务和职权之便,向供应厂商和合作客户索取回扣。

8)严禁利用职务和职权之便,少收、不收顾客购物款;

9)严禁挪用公款谋取私利。

第十二章 奖惩

第四十二条 名词解释

1.行政加分与行政罚分:根据奖惩的不同档次,公司分别设定了不同的行政分值(2分、5分、10分等),在员工受到奖惩的同时,予以行政加分或行政罚分。公司根据员工所奖惩分数附带经济奖罚,在考核期内(考核期为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奖惩积分可互相抵消。

2.积分相抵原则:公司实行奖惩积分相抵原则,在一个考核期内,奖励积分与处分积分相互抵消,但员工恶意犯错除外。奖惩积分当年有效(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3.连带责任:如果某部门员工受到直接上级(不含)以上主管部门领导书面指导(上级别的越级处分,则受处分员工的直接上级将负连带责任(管理失职),并将由此受员工相应轻两级的处分。

4.恶意犯错:员工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公司规定或会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而仍然进行的违纪行为,严重的公司将予以解雇。

第四十三条 奖惩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有功必赏有错必纠赏罚分明。

3.以事实为依据 4.奖惩积分相抵。

5.员工享有举报权和申诉权。

第四十四条 奖惩形式

1. 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日常奖励和阶段性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表彰、阶段性鼓励、奖励积分、参加培训等方式,促进员工不断发展。

2. 处罚:以帮助引导员工发展,促进员工不断改进自身工作为目的。处罚采取日常改进和行政罚分相结合的方式。行政处罚分不同等级,层级递进。

3. 公司奖惩根据级别附带经济奖罚。

第四十五条 奖惩结果运用

公司阶段性 奖惩与绩效评估工作同步,根据纯净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员工奖惩记录由资源部定期收集汇总,与员工绩效评估挂钩;奖惩记录和积分将对员工绩效评估成绩、晋升、晋级、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等产生直接影响。

第四十六条 奖励

公司奖励的种类有:通报表扬、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等四种。公司将视员工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所有奖励均由负责奖惩管理部门保存,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并可能由此给员工升职、升级、加薪、经济奖励等形式激励。

第四十七条 处分

处分是对犯错误员工的教育和指导,公司奉行有错必纠的原则,鼓励知错必改,公司帮助员工不断改进提高自身工作与公司共同成长。

处分的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察看,解雇等六种。公司将视犯错误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员工在受到行政罚分的同时,将被并处经济处罚。

第四十八条 申诉

1.当处罚对象对违纪事实丰硕异议或对处罚结果不服的,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3日内携《员工过失处罚单》当事人留存联向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提请申诉。如逾期,则处罚不变。

2.各公司奖惩管理部门对员工的申诉要进行认真复议,复议结果的回复期自接到员工单之日起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3.经复议证明申诉人申诉理由详实、充分的,由授权部门开具撤销处罚书面通知或通知申诉人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撤销处罚。

4.经复议仍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处罚有效,并为终审裁决,并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申诉人复议结果。

第四十九条 相关说明

奖惩相关具体内容由各子公司根据公司《奖惩制度》制定。

第十三章 安全手册

第五十条行政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的管理部门,行政部应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安全进行督导,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对公司经营管理范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 安全,是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每位员工应有防火、防盗意识,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的防火意识和消防技能。每位员工要熟记所在工作区域的消防设备位置,并会使用消防设备。

下班离岗前,要认真仔细地检查工作场所是否有各类易燃物品,消灭一切火险隐患,一切火种,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关于职能员工手册心得体会实用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条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8:00

周六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10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11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c1司龄3年以下(含3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c2司龄4-6年(含6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c3司龄7-10年(含10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c4司龄11年以上(含11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试用期员工;

2)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4)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5)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员工职责

第三十六条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四、厂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20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厂牌;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1、员工之住址;

2、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三十七条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第三十八条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九条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条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四十二条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

第四十三条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条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言语保持请示口吻。

第四十五条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条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约定时间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四十七条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四十八条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四十九条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三、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在员工招聘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门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五十条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五十一条兼职

1、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3)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四条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五条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十六条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五十七条交际应酬

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宴请及娱乐活动。

3、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五十九条保护公司资产

1、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六十条禁忌事项

一、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二、在禁烟地区吸烟、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三、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携带与工作无关之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五、赌博、威胁、殴打、伤风败俗等事,侵犯他人权利,携带枪弹利器、散发传单、损毁公物及一切危害公众秩序或安全之行为;

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达个人目的之行为;

七、潜进异性宿舍;

八、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九、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募集捐款;

十、非专业机械操作者,禁止图试或操作机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装备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十三、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炊具烧煮或擅自篡改、添设电气装置。

第六十一条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惩罚事项酌予处分。

第九章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二条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提供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六十三条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六十四条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1、公司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责任。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2、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考核评估

第六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度工作绩效达成情况考核;同时每半年公司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十六条每年7月份对上半年进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进行上年的总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条所有办理考核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错误,且应保密不得传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开展面谈,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意见。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六十八条奖惩种类及金额

一、奖励区分为:

1、嘉奖:办公室职员10元、主管以上人员20元;

2、小功: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功: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二、惩罚区分为:

1、申戒、警告:

2、小过: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过: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4、降级:

第六十九条奖惩关系:

一、三次嘉奖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为一次小过;

四、三次小过为一次大过;

五、三次大过即予解雇(开除);

六、奖惩事项列入年终考核及升迁之考评。

第七十条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第七十一条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一、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三、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四、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五、培养和举荐人才。

第七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一、工作热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三、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四、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第七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记小功;

一、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二、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材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四、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五、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六、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

一、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二、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三、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第七十五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五、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六、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七、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八、破坏环境卫生者;

九、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办公室吸烟者;

十一、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十二、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十三、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十五、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十六、工作时间内喧哗、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一、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厂参观者;

六、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第七十七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三、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者;

四、任意浪费使用原物料或损坏公物者;

五、发现机器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者,或对相关业务作虚伪陈述及故意隐匿不报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七、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八、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九、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十一、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十四、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十五、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第七十八条员工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级处分:

一、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二、在公司或厂区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

三、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行为者;

四、不遵守工业安全规则批示或有关防灾措施者;

五、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六、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八、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九、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提供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八十一条为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每年三、四月份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第八十二条贺仪公司员工结婚,凭有效结婚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

一、在公司服务不足2年者,礼金为388元;

二、在公司服务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礼金为488元;

三、在公司服务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礼金为588元;

四、在公司服务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礼金为688元;

五、在公司服务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礼金为788元;

六、在公司服务10年(含)以上者,礼金为888元;

本公司员工子女婚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一律赠礼金200元。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十三章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条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实际情况经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条完备离职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辞退或开除之员工必须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本公司。

第八十六条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门或员工上司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八十七条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十四章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

第八十八条劳动保险: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第八十九条劳动保护

一、本公司员工应重视安全管理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厂区失火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为照顾员工之健康,公司将视需要办理健康检查;

七、公司有权禁止或解雇患有传染病之员工参与工作,每位员工对同事间知悉有传染病者,均有义务呈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以确保多数员工安全;

八、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章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第九十条终止劳资聘用关系区分

一、员工自请辞职;

二、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三、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四、因法律裁决而解聘;

五、因年迈而终止劳资聘用关系。

第九十一条自请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自请辞职应按离职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公司不发补偿金;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均视为自请辞职论,公司将予除名。

第九十二条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一、本公司将依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准或经劳资双方之同意而终止聘用关系;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终止任用;

三、员工生病逾医疗期未痊愈或患恶性传染病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四、公司为裁减冗员而解聘;

五、员工解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员工违反下列严重事情者,将按劳动法令之有关规定办解聘,而不发给遣散费或补偿金:

1、员工在录用时蒙弊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者;

2、犯有偷窃、舞弊或其他行为,而使公司无法对其信任者;

3、对上级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行使威胁、虐待、殴打或同事互殴者;

4、诱惑、怂恿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犯法行为者;

5、员工在公司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者;

6、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内有伤风败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为者;

7、携带枪弹利器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8、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盗用印信,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意图侵占公司财务者;

9、在工作场所内策划、支持、参与或企图偷窃、侵吞、破坏等类似行为经查属实者;

10、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恶习或在厂内喝酒者;

11、因职务关系收受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公司无法对之信任者;

12、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公然揭露业务机密者;

14、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聚集群众、公开演说、煽动公愤、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乱者;

15、在禁烟区域随处吸烟或动火者;

16、屡教不改,仍坚持对主管下达的命令采取顽抗者;

17、品行不羁,足以危害公司或职工利益者;

18、挑拨离间导致员工离心分裂者;

19、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20、年度内功过相抵后,仍积满二大过者;

21、违反安全管理规则导致重大意外事件发生者;

22、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再犯者;

23、上班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经大过后再犯者;

24、提供虚假发票凭证企图报销或已经报销者;

25、按照业务管理规定符合解雇条件者。

第九十三条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一、本条规定是按劳资双方不须任何步骤或有关方面之核准而自行终止聘用;

二、因法律规定而终止聘用关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试用工或特聘工因试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满;

3、员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关系而终止雇用者,不须作任何解释说明。

第九十四条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员工触犯刑事,经起诉尚未判决前,将暂予无薪停工,若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条因年迈而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一、员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职员55周岁),公司基于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关系;

二、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工作者,公司以劳动法解聘。

第十六章资遣

第九十六条资遣条件

一、亏损或业务紧缩致使经营严重困难,需裁减冗员时;

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须裁减人员;

三、员工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亦不宜改调其他工作时;

四、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五、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之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劳资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时。

第九十七条因前条原因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时,应在三十天前书面预告之。未经预告即终止劳动合同者,发给三十天之预告期间本人工资。

第九十八条本公司正式员工经预告被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给本人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规定

第九十九条合理化建议及申诉制度

一、意见调查

公司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员工可主动通过季刊、总经理信箱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员工以相应的答复。

二、申诉程序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述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经理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员工采取逐级申诉的渠道反映情况;当员工有认为不方便时,可向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但当员工认为有必要直接向总经理申诉时,可以向总经理信箱投申诉信以及直接向总经理当面申诉。

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面谈方式通报给申诉者和行政人事部门。员工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部门申诉。

第一百条晋升制度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坚持内部晋升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原则。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工资亦会相应增加:

(1)具备诚信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著;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对所晋升的职务有兴趣;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能;

(7)已参加过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8)达到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本《员工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一百零二条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本规则不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注:1、本《员工手册》解释权归**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员工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3、本《员工手册》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4、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本《员工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5、对本《员工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6、本《员工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关于职能员工手册心得体会实用三

报到程序

1、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录用部门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工作用品和资料等;

(2)与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2、加入公司时,员工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和免冠近照,特殊工种同时出具相关上岗证,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3、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4、公司保留审查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公司保留开除的权力。

员工体检

5、凡被聘的员工,须经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员工体检,遵循职业病防治规范。对因病无法胜任岗位者,公司有权视其病情劝其停职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

试用与转正

6、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依据。试用开始时,人力资源部和所在部门主管有责任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新进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章和规范。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具体工作岗位、领取工作用品、使用工作设备、用餐等等,尽可咨询本部门负责人。

7、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试用期结束时间将会被顺延;原则上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如超假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8、在此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申请,并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试用期员工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将会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9、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出具是否录用的.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全员劳动合同制

10、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薪 金

11、员工薪金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补贴等。

12、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确定工作岗位,并按工作岗位确定薪金级别。

13、具体标准按公司《工资管理办法》精神执行。

福 利

14、公司将按照员工实际情况,安排住宿。

15、休息日

休息日按各部门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16、其它假期(婚假、丧假、病假、事假)

(1)公司正式员工,可凭结婚证书向直属部门负责人请婚假,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可享有三天有薪婚假,按_元/天计算。

(2)员工领取结婚证后,须于半年内申请有薪婚假,否则会丧失享有该假期的权力。

(3)丧假需本人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公司给予三天有薪丧假,按_元/天计算。

(4)其它假期需经部门主管同意核准后,人力资源部保留核查的权力。

17、宿舍与饭堂管理

员工享有公司提供的宿舍和用膳,但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和《食堂管理规定》。

18、伤残

(1)凡因工受伤,公司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员工因工受伤应立即送往公司指定的医院治疗,同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报企管办。

(3)员工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可改调其它部门工作的,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19、公司员工有机会参加公司为全体员工举办各类活动。

辞职与辞退

20、公司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辞职与辞退手续。

21、辞职获批准或收到辞退通知后,当事人应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辞)职申请表》,办理离职手续。

(1)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工作用品及其它公物;

(2)退还所借公司公款;

(3)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向企管办办理退房手续;

(4)如工作期限未满合同规定,则须按合同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如培训费用等。

22、从公司离职后,若重新进入公司工作,工龄将从最后一次进入公司时起计。

23、员工离职前,公司人力资源部可安排面谈。

24、各级主管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时,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关于职能员工手册心得体会实用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 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 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 一般规定

一, 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 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 凡员工触犯,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 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条

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 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 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 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 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 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 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 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 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 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 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 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 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 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 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 居民身份证;

二, 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 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 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 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 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 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 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

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 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 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 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 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 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 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 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 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 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 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条 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 9:00-12:30 13:30-18:00

周六 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 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

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 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

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 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 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

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

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

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 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

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

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 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 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 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 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

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20xx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20xx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c.1 司龄3年以下(含3年) 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c.2 司龄4-6年(含6年) 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c.3 司龄7-20xx年(含20xx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c.4 司龄20xx年以上(含20xx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 试用期员工;

2) 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 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 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 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 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 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 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

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 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 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 工资结构

一, 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 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 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 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 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 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 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 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 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有按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 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 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 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 员工职责

第三十六条 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四,厂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20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厂牌;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1, 员工之住址;

2, 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 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 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三十七条 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文件等物

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第三十八条 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九条 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条 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 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 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四十二条 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

第四十三条 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条 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言语保持请示口吻.

第四十五条 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条 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约定时间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四十七条 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四十八条 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 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四十九条 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三,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在员工招聘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门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五十条 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五十一条 兼职

1, 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3)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第五十二条 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

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条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四条 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五条 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十六条 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五十七条 交际应酬

1, 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 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宴请及娱乐活动.

3,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 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 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五十九条 保护公司资产

1, 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 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六十条 禁忌事项

一,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二,在禁烟地区吸烟,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三,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携带与工作无关之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五,赌博,威胁,殴打,伤风败俗等事,侵犯他人权利,携带枪弹利器,散发传单,损毁公

物及一切危害公众秩序或安全之行为;

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达个人目的之行为;

七,潜进异性宿舍;

八,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九,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募集捐款;

十,非专业机械操作者,禁止图试或操作机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装备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十三,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炊具烧煮或擅自篡改,添设电气装置.

第六十一条 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惩罚事项酌予处分.

第九章 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二条 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提

供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六十三条 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六十四条

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1,

公司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责任.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2, 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

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

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

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

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

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

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 考核评估

第六十五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度工作绩效达成情况考核;同时每半年公司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十六条 每年7月份对上半年进行考核一次, 次年1月进行上年的总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条

所有办理考核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错误,且应保密不得传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开展面谈,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意见.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 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十一章 奖惩

第六十八条 奖惩种类及金额

一,奖励区分为:

1, 嘉奖:办公室职员10元,主管以上人员20元;

2, 小功: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 大功: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二,惩罚区分为:

1, 申戒, 警告:

2, 小过: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 大过: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4, 降级:

第六十九条 奖惩关系:

一, 三次嘉奖为一次小功;

二, 三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三, 三次申戒或警告为一次小过;

四, 三次小过为一次大过;

五, 三次大过即予解雇(开除);

六, 奖惩事项列入年终考核及升迁之考评.

第七十条 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第七十一条 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一,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三,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四,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五,培养和举荐人才.

第七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一,工作热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三,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四,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第七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记小功;

一,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二,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材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

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四,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五,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六,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

一,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二,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三,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第七十五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五,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六,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七,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八,破坏环境卫生者;

九,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办公室吸烟者;

十一,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十二,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十三,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十五,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十六,工作时间内喧哗 ,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一,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厂参观者;

六,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第七十七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三,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者;

四,任意浪费使用原物料或损坏公物者;

五,发现机器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者,或对相关业务作虚伪陈述及故意隐匿不报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七,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八,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九,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十一,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十四,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十五,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第七十八条 员工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级处分:

一,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二,在公司或厂区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

三,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行为者;

四,不遵守工业安全规则批示或有关防灾措施者;

五,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六,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八,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九,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第十二章 福利

第七十九条 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提供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条 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八十一条 为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每年三,四月份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第八十二条 贺仪

公司员工结婚,凭有效结婚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

一, 在公司服务不足2年者,礼金为388元;

二, 在公司服务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礼金为488元;

三, 在公司服务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礼金为588元;

四, 在公司服务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礼金为688元;

五, 在公司服务8年(含)以上,不足20xx年者,礼金为788元;

六, 在公司服务20xx年(含)以上者,礼金为888元;

本公司员工子女婚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一律赠礼金200元.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十三章 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

制管理.

第八十四条 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

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

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

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实际情况经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条 完备离职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 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 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 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 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5,

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 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 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 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 辞退或开除之员工必须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本公司.

第八十六条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门或员工上司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八十七条 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十四章 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

第八十八条 劳动保险: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第八十九条 劳动保护

一,本公司员工应重视安全管理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厂区失火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为照顾员工之健康,公司将视需要办理健康检查;

七,公司有权禁止或解雇患有传染病之员工参与工作,每位员工对同事间知悉有传染病者,

均有义务呈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以确保多数员工安全;

八,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章 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第九十条 终止劳资聘用关系区分

一,员工自请辞职;

二,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三,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四,因法律裁决而解聘;

五,因年迈而终止劳资聘用关系.

第九十一条 自请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自请辞职应按离职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公司不发补偿金;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均视为自请辞职论,公司将予除名.

第九十二条 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一, 本公司将依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准或经劳资双方之同意而终止聘用关系;

二, 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终止任用;

三, 员工生病逾医疗期未痊愈或患恶性传染病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四, 公司为裁减冗员而解聘;

五, 员工解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 员工违反下列严重事情者,将按劳动法令之有关规定办解聘,而不发给遣散费或补偿金:

1, 员工在录用时蒙弊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者;

2, 犯有偷窃,舞弊或其他行为,而使公司无法对其信任者;

3, 对上级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行使威胁,虐待,殴打或同事互殴者;

4, 诱惑,怂恿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犯法行为者;

5, 员工在公司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者;

6, 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内有伤风败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为者;

7, 携带枪弹利器或其他违禁品,毒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8, 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盗用印信,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意

图侵占公司财务者;

9, 在工作场所内策划,支持,参与或企图偷窃,侵吞,破坏等类似行为经查属实者;

10, 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恶习或在厂内喝酒者;

11, 因职务关系收受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公司无法对之信任者;

12, 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 公然揭露业务机密者;

14, 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聚集群众,公开演说,煽动公愤,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

使公司秩序混乱者;

15, 在禁烟区域随处吸烟或动火者;

16, 屡教不改,仍坚持对主管下达的命令采取顽抗者;

17, 品行不羁,足以危害公司或职工利益者;

18, 挑拨离间导致员工离心分裂者;

19, 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20, 年度内功过相抵后,仍积满二大过者;

21, 违反安全管理规则导致重大意外事件发生者;

22, 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再犯者;

23, 上班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经大过后再犯者;

24, 提供虚假发票凭证企图报销或已经报销者;

25, 按照业务管理规定符合解雇条件者.

第九十三条 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一, 本条规定是按劳资双方不须任何步骤或有关方面之核准而自行终止聘用;

二, 因法律规定而终止聘用关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 试用工或特聘工因试用不合格;

2, 合同期满;

3, 员工本人死亡.

三, 因法律关系而终止雇用者,不须作任何解释说明.

第九十四条 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员工触犯刑事,经起诉尚未判决前,将暂予无薪停工,若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条 因年迈而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一,员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职员55周岁),公司基于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关 系;

二,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工作者,公司以劳动法解聘.

第十六章 资遣

第九十六条 资遣条件

一,亏损或业务紧缩致使经营严重困难,需裁减冗员时;

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须裁减人员;

三,员工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亦不宜改调其他工作时;

四,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五,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之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劳资双方不能就变

更合同达成协时.

第九十七条 因前条原因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时,应在三十天前书面预告之.未经预告即终止劳动合

同者,发给三十天之预告期间本人工资.

第九十八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经预告被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给本人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

第十七章 其它制度规定

第九十九条 合理化建议及申诉制度

一, 意见调查

公司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员工可主动通过季刊,总经理信箱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员工以相应的答复.

二, 申诉程序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述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经理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员工采取逐级申诉的渠道反映情况;当员工有认为不方便时,可向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但当员工认为有必要直接向总经理申诉时,可以向总经理信箱投申诉信以及直接向总经理当面申诉.

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面谈方式通报给申诉者和行政人事部门.员工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部门申诉.

第一百条 晋升制度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坚持内部晋升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原则.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工资亦会相应增加:

(1)具备诚信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著;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对所晋升的职务有兴趣;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能;

(7)已参加过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8)达到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 本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一百零二条 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本规则不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注:1,本解释权归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所有;

2,本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3,本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4,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本主动交还行政部;

5,对本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

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6,本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关于职能员工手册心得体会实用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 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 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 一般规定

一、 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 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 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 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条 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 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 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 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 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 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 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 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 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 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 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 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 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 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 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 居民身份证;

二、 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 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 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 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 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 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 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 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 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 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 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 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 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 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 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 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 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 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条 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 9:00-12:30 13:30-18:00

周六 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 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 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 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 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 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 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 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 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 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 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 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20xx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20xx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c.1 司龄3年以下(含3年) 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c.2 司龄4-6年(含6年) 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c.3 司龄7-20xx年(含20xx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c.4 司龄20xx年以上(含20xx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 试用期员工;

2) 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 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 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 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 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 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 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 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 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 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 工资结构

一、 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 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 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 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 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 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 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 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 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 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 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 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 员工职责

第三十六条 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四、厂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20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厂牌;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1、 员工之住址;

2、 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 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 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三十七条 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第三十八条 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九条 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条 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 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 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四十二条 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

第四十三条 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条 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言语保持请示口吻。

第四十五条 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条 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约定时间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四十七条 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四十八条 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 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四十九条 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三、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在员工招聘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门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五十条 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五十一条 兼职

1、 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3)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第五十二条 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条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四条 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五条 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十六条 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五十七条 交际应酬

1、 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 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宴请及娱乐活动。

3、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 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 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五十九条 保护公司资产

1、 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 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六十条 禁忌事项

一、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二、在禁烟地区吸烟、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三、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携带与工作无关之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五、赌博、威胁、殴打、伤风败俗等事,侵犯他人权利,携带枪弹利器、散发传单、损毁公物及一切危害公众秩序或安全之行为;

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达个人目的之行为;

七、潜进异性宿舍;

八、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九、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募集捐款;

十、非专业机械操作者,禁止图试或操作机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装备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十三、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炊具烧煮或擅自篡改、添设电气装置。

第六十一条 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惩罚事项酌予处分。

第九章 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二条 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提供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六十三条 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六十四条 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1、 公司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责任。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2、 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 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 考核评估

第六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度工作绩效达成情况考核;同时每半年公司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十六条 每年7月份对上半年进行考核一次, 次年1月进行上年的总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条 所有办理考核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错误,且应保密不得传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开展面谈,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意见。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十一章 奖惩

第六十八条 奖惩种类及金额

一、奖励区分为:

1、 嘉奖:办公室职员10元、主管以上人员20元;

2、 小功: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 大功: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二、惩罚区分为:

1、 申戒、 警告:

2、 小过: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 大过: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4、 降级:

第六十九条 奖惩关系:

一、 三次嘉奖为一次小功;

二、 三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三、 三次申戒或警告为一次小过;

四、 三次小过为一次大过;

五、 三次大过即予解雇(开除);

六、 奖惩事项列入年终考核及升迁之考评。

第七十条 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第七十一条 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一、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三、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四、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五、培养和举荐人才。

第七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一、工作热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三、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四、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第七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记小功;

一、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二、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材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四、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五、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六、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

一、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二、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三、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第七十五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五、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六、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七、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八、破坏环境卫生者;

九、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办公室吸烟者;

十一、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十二、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十三、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十五、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十六、工作时间内喧哗 、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一、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厂参观者;

六、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第七十七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三、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者;

四、任意浪费使用原物料或损坏公物者;

五、发现机器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者,或对相关业务作虚伪陈述及故意隐匿不报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七、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八、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九、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十一、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十四、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十五、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第七十八条 员工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级处分:

一、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二、在公司或厂区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

三、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行为者;

四、不遵守工业安全规则批示或有关防灾措施者;

五、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六、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八、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九、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第十二章 福利

第七十九条 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提供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条 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八十一条 为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每年三、四月份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第八十二条 贺仪 公司员工结婚,凭有效结婚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

一、 在公司服务不足2年者,礼金为388元;

二、 在公司服务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礼金为488元;

三、 在公司服务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礼金为588元;

四、 在公司服务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礼金为688元;

五、 在公司服务8年(含)以上,不足20xx年者,礼金为788元;

六、 在公司服务20xx年(含)以上者,礼金为888元;

本公司员工子女婚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一律赠礼金200元。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十三章 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条 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实际情况经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条 完备离职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 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 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 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 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 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 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 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 辞退或开除之员工必须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本公司。

第八十六条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门或员工上司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八十七条 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十四章 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

第八十八条 劳动保险: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第八十九条 劳动保护

一、本公司员工应重视安全管理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厂区失火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为照顾员工之健康,公司将视需要办理健康检查;

七、公司有权禁止或解雇患有传染病之员工参与工作,每位员工对同事间知悉有传染病者,均有义务呈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以确保多数员工安全;

八、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章 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第九十条 终止劳资聘用关系区分

一、员工自请辞职;

二、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三、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四、因法律裁决而解聘;

五、因年迈而终止劳资聘用关系。

第九十一条 自请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自请辞职应按离职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公司不发补偿金;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均视为自请辞职论,公司将予除名。

第九十二条 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一、 本公司将依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准或经劳资双方之同意而终止聘用关系;

二、 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终止任用;

三、 员工生病逾医疗期未痊愈或患恶性传染病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四、 公司为裁减冗员而解聘;

五、 员工解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 员工违反下列严重事情者,将按劳动法令之有关规定办解聘,而不发给遣散费或补偿金:

1、 员工在录用时蒙弊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者;

2、 犯有偷窃、舞弊或其他行为,而使公司无法对其信任者;

3、 对上级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行使威胁、虐待、殴打或同事互殴者;

4、 诱惑、怂恿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犯法行为者;

5、 员工在公司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者;

6、 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内有伤风败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为者;

7、 携带枪弹利器或其他违禁品、毒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8、 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盗用印信,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意图侵占公司财务者;

9、 在工作场所内策划、支持、参与或企图偷窃、侵吞、破坏等类似行为经查属实者;

10、 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恶习或在厂内喝酒者;

11、 因职务关系收受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公司无法对之信任者;

12、 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 公然揭露业务机密者;

14、 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聚集群众、公开演说、煽动公愤、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 使公司秩序混乱者;

15、 在禁烟区域随处吸烟或动火者;

16、 屡教不改,仍坚持对主管下达的命令采取顽抗者;

17、 品行不羁,足以危害公司或职工利益者;

18、 挑拨离间导致员工离心分裂者;

19、 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20、 年度内功过相抵后,仍积满二大过者;

21、 违反安全管理规则导致重大意外事件发生者;

22、 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再犯者;

23、 上班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经大过后再犯者;

24、 提供虚假发票凭证企图报销或已经报销者;

25、 按照业务管理规定符合解雇条件者。

第九十三条 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一、 本条规定是按劳资双方不须任何步骤或有关方面之核准而自行终止聘用;

二、 因法律规定而终止聘用关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 试用工或特聘工因试用不合格;

2、 合同期满;

3、 员工本人死亡。

三、 因法律关系而终止雇用者,不须作任何解释说明。

第九十四条 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员工触犯刑事,经起诉尚未判决前,将暂予无薪停工,若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条 因年迈而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一、员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职员55周岁),公司基于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关系;

二、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工作者,公司以劳动法解聘。

第十六章 资遣

第九十六条 资遣条件

一、亏损或业务紧缩致使经营严重困难,需裁减冗员时;

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须裁减人员;

三、员工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亦不宜改调其他工作时;

四、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五、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之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劳资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时。

第九十七条 因前条原因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时,应在三十天前书面预告之。未经预告即终止劳动合同者,发给三十天之预告期间本人工资。

第九十八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经预告被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给本人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

第十七章 其它制度规定

第九十九条 合理化建议及申诉制度

一、 意见调查

公司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员工可主动通过季刊、总经理信箱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员工以相应的答复。

二、 申诉程序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述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经理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员工采取逐级申诉的渠道反映情况;当员工有认为不方便时,可向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但当员工认为有必要直接向总经理申诉时,可以向总经理信箱投申诉信以及直接向总经理当面申诉。

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面谈方式通报给申诉者和行政人事部门。员工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部门申诉。

第一百条 晋升制度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坚持内部晋升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原则。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工资亦会相应增加:

(1)具备诚信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著;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对所晋升的职务有兴趣;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能;

(7)已参加过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8)达到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 本《员工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一百零二条 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本规则不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注:1、本《员工手册》解释权归**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员工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3、本《员工手册》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4、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本《员工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5、对本《员工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6、本《员工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关于职能员工手册心得体会实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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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册将公司的员工规范、奖惩规定集一册,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以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

第二条 公司信念

2.1 热情一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2 勤勉一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恪尽职守。

2.3 诚实一作风诚实,反对文过饰非、反对虚假和浮夸作风。

2.4 服从一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2.5 整洁一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第三条 生效与解释

3.1 本员工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2 公司的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员工手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应通过布告栏内张贴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布。

3.3 本员工手册印制成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录 用

第一条 录用原则

1.1 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

1.2 本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及残疾等区别。

1.3 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二条 录用条件

2.1 新聘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2.2 试用期满考核

2.2.1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前,由各部门主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2.2 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其工龄自试用起始之日起计算。

2.3 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被剥夺公民权力者;

通辑在案者;

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未满16周岁者;

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酗酒、吸毒者;

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亏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曾担任课长及以上职务因任何原因离开本公司者;(经中国区总裁特批除外)

第三条 录用程序

3.1 各部门主管可以根据本部门发展或职位空缺情况,协同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3.2 公司指定应聘人员,实行体检制度。

3.2.1 公司指定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开始以前都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体检,并向人力资源部出示体检证明。只有经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劳动合同被公司录用。

3.2.2 公司指定的员工应当进行年度体检,以保证公司的全面卫生质量。如员工患传染病,将被调任其他职位或在治疗期间暂停工作。

3.2.3 公司指定体检的员工,可凭医院体检原始发票在试用期满后向公司报销其体检费.

3.3 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下列手续:

如实填写相关人事资料表格;

递交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

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原件;

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类就业证件原件,各项社会保障的转移手续;

交一寸的半身照片3张;

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3.4 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公司凭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证明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书。在试用期满之前,3.3条款所规定手续仍无法齐备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照政府相关规定,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赔偿。

3.5 所有员工个人情况如住址、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紧急情况通知人发生变化时,应于七日内通知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 录用禁忌

4.1 本公司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4.1.1 凡在本公司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报,否则将视为欺骗行为。

4.1.2 一般情况下员工的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得被公司雇佣,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店长或区经理批准可以雇佣。

4.1.3 如员工与公司另一名员工结婚,则管理部门可以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门或工作地点。

4.2 公司是员工唯一的雇主。

4.2.1 员工在为公司服务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未经批准,员工不得为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从事商业活动,即使是无偿的。

4.2.2 员工希望为其他个人、企业、各类机构临时工作,应该获得公司事先书面批准。公司有权随时撤销上述批准。

4.2.3 未经批准,职工首次接受其他报酬时,亦将被视为其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

第三章 服 务

第一条 服务原则

1.1 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1.2 不仅从语言上,更从行动上向客户(公司外部及内部)表明:客户的需求就是我们的需求。

1.3认真听从上级主管人员的工作指示和教导。对于职务报告,应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宜越级呈报,但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不在此限。上下级之间应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1.4 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1.5 专精业务知识和技能,开发自身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第二条 遵循商业道德

2.1 公司永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位员工的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的期望。每位员工紧记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地点、时间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2.2 不论是销售公司产品或提供服务,或是向供应商购买产品或服务,应完全以品质、价格与服务为决策的依据,不得给予或接受个别客户或客户代表相关的报酬、赠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第三条 日常行为规范

3.1 员工应礼貌待客、举止得体:

3.1.1 礼貌地对待客户及来访者;

3.1.2 与客人交谈应态度和蔼,注意使用礼貌用语,禁止工作时言语粗鲁;

3.1.3 对客人提出的询问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

3.1.4 与客人相遇,要主动让路;与客人同行,应礼让客人先行;

3.2 员工应注重仪表整洁:

3.2.1 员工必须身着制服进入工作现场,制服必须保持清洁,熨烫平整;

3.2.2 员工的指甲必须修理好并保持清洁,女性除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指甲油;

3.2.3 男员工不得留胡须;

3.2.4 男员工不得佩带耳环,女员工佩带的耳环两侧须一致;

3.2.5 仪表不整的员工,不得进入工作现场,并做缺勤处理;

3.3 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姓名卡:

3.3.1 姓名卡被视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时必须佩带在制服的左上方;

3.3.2 如员工丢失姓名卡,必须立即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3.3.3 员工不得佩带他人的姓名卡,否则立即受到违纪处分;

3.3.4 姓名卡是公司的财产,员工在结束雇佣时,必须交还人力资源部,否则将赔偿五十元人民币;

第四章 工 时

第一条 标准工时

1.1 员工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不包括用餐时间和加班时间。

1.2 由于公司的经营性质,周六和周日为正常工作日:

1.2.1 员工每周的休息日由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排班情况确定;

1.2.2 部门主管人应提前安排员工的休息日并通知员工;

1.3 员工应当按照部门主管制定的工作时间表进行工作和轮休,拒不遵守的员工将作旷职处理。

第二条 特殊工时

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司还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第三条 加班

3.1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3.1.1 员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时数须经由部门主管在”加班审核表”上签字后方可确认。

3.1.2 申报加班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

3.2.员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3.2.1普通工作日员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调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3.2.2 休息日员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调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2.3 法定休假日员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2.4 员工本月加班的,公司应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调休;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调休的,将在3个月内安排调休。

3.3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不再执行加班制度。

3.4 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出差时路途所花费的时间;

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办公室管理人员,未经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时间的延长。

第五章 考 核

第一条 考核的类型

1.1 本公司员工的考核可分为考勤与考绩。

1.2 考绩分为试用考核、年终考核。

1.3 员工考核记录将作为转正、升迁、调薪、核发年终奖金及惩处的依据。

第二条 考勤制度

2.1 员工应每天打卡以记录出勤时间。

2.1.1 员工在到达公司后或离开岗位前应着制服打卡。

2.1.2 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并扣除相应工资。

2.1.3 任何员工不得代为其他员工打卡,否则将被视为较重违纪行为。

2.1.4 员工应对考勤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前往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办。

2.1.5 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外出办事而不能进公司的,应该事先填写“外出工作时间表”并由部门主管签字,回公司后应即将“外出工作时间表”交人力资源部确认。

2.2 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2.2.1 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2.2 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2.2.3 工作时间开始后或结束前15分钟到4小时内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半天论;4个小时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1天论;

2.2.4 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即使累计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也以旷职半天论;

2.2.5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旷职处理;

2.2.6 擅离工作岗位,按旷职处理;

2.2.7 旷职期间,工资不发;

2.3 公司将根据考勤纪录实行奖惩,具体办法参考第十三章

2.4 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三条 考绩制度

3.1 考绩分为试用考核、年终考核。

3.1.1 试用考核:由部门主管考核试用人员,经评估合格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予以正式录用。

3.1.2 年终考核:每年年底执行。由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先行考核后,呈人力资源部总评。

3.2 考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精神、遵纪情况等等。

3.3 考绩可分为以下等级:

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组织、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胜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改进;

不合格、工作差等,经过提醒教导后仍未改善;

3.4 考绩结果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属“不能胜任工作”。

3.5 考绩工作由主管、经理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予以评定。

第六章 薪 酬

第一条 工资构成

1.1 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奖金(其中出勤、表现、效益奖各占1/3)、津贴构成。

1.2 公司根据员工的职位性质、职责范围和个人表现确定员工的工资,员工的平均小时工资为其月基本工资除以167.4(员工平均每月工时)。

1.3 如果员工按时出勤,并能履行其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主管人员或其他上级的指示,则公司每年将根据公司当年效益情况,给予员工一定数额的奖金,是否给予奖金及奖金的具体数额将由部门主管决定。

第二条 工资支付

2.1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2.1.1 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

2.1.2 公司发薪日为每月5-7日,如遇公众假期,发薪日可提前或推后。

2.2 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并代员工向政府税务部门缴纳。

2.3 本公司员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询问本公司其他员工的月薪所得,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应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导致解聘。

第七章 福 利

第一条 社会保险

1.1 公司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第二条 医疗福利

2.1 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2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按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2.3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2.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5员工应享受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假 期

第一条 假期类别

1.1公司的假期分为法定节假、婚假、丧假、年休假、补休假、病假、产假和事假。

1.2 除长病假外,公司给假以“工作日”计。

第二条 请假规则

2.1 所有休假应事先获得直接上级主管批准.

2.2 所有假别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 按请假核准权限获批准后, 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备存.

2.3 所有员工必须在休假完毕后立即至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三条 法定节假日

3.1 员工每年享有共计十个工作日的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劳动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3.2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进行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本员工手册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四条 婚、丧假

4.1员工结婚给假3个工作日。符合计划生育晚婚的(男员工晚于25岁,女员工晚于23岁,或晚于政府规定的年龄)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1.1婚假工资照发,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4.1.2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前或后1个月内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店长或区经理特批。

4.2 如员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凭医院《死亡通知书》,公司将给予员工最长三天的丧假。

4.2.1 员工如需请丧假,须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

4.2.2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五条 年休假、补休假

5.1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5.1.1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后,每年享有一次连续6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间将支付基本工资、奖金和补贴。年休假允许拆零休假,年休假的休假时间按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5.1.2普通员工需要年休,应当提前一周,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获得2级批准后,方可休假;管理人员需年休,应当提前二周,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获得2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5.1.3年休假需在一年内休完;它不予累计享用,也不折发酬金。

5.1.4为保证公司的日常有效运营,部门主管将提前为每位员工计划和安排休假日程。

5.1.5 员工在未得到公司事先同意情况下, 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5.2公司实行补休假制度

5.2.1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后,每年享有6个工作日的补休假;

5.2.2员工请补休假需提前1周书面申请。

5.2.3补休假需在一年之内休完;它不予累计享用,也不折发酬金。补休假的休假时间按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第六条 病假

6.1员工每月可以享有一个工作日带薪病假。如果员工该月未休病假,则既不能累积,也无任何补偿。

6.1.1一个日历月中,员工请病假2个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个工作日起,在扣除当月出勤奖后,按各地方政府规定计发病假工资。

6.1.2凡因重大病因须住院、手术者,工资按各地方政府规定发放,但须出具市级医院住院诊断证明。

6.2凡请病假,应在病假当天亲自或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并在病假结束返岗当天出具公司指定医院(急诊除外)的病假证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审核归档。

第七条 产假

7.1女员工生育享有产假。

7.1.1单胎顺产休产假90天,从预产期前十五天至预产期后七十五天。配偶分娩给假1天。

7.1.2 24岁以上分娩头胎者,增加15天,其初婚配偶给假3天。

7.1.3难产多胎等根据各地方政府规定给假。

7.2所有女员工必须于孕后一个季度之内通知部门主管其怀孕状况。

7.2.1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十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

7.2.2产假工资按各地方政府规定计发。

第八条 事假

8.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部门主管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事先未得到批准的缺席,按旷职处理。

8.2事假期间工资不发。

第九章 培 训

第一条 培训目的

1.1通过培训,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规范服务的要求。

第二条 上岗培训

2.1上岗培训是指员工到岗后至试用期满前的业务培训。

2.2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部门职能与工作目标;

部门岗位结构和岗位职责;

岗位应知应会;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本公司和本部门规章制度;

2.1.2上岗培训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2.2上岗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员工转正评定相结合。

第三条 在岗培训

3.1在岗员工业务培训由各部门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凡公司出资培训的,培训前员工应根据公司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3.1.1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来公司培训或组织有关员工参加公司外培训。

3.1.2在岗培训可采取岗位交叉培训、业务提高培训、新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

3.2公司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对现有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培训。

3.2.1对管理人员的统一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组织实施。

3.2.2管理人员统一培训的内容包括管理理论、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识、新技能、等等。

3.2.3对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由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专项申请,报店长或区经理批准执行。

3.3培训考核的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条 待岗培训

4.1待岗培训是指员工离开原岗位,列入编外,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培训。

4.1.1待岗培训的内容为员工手册、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等。

4.1.2待岗培训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4.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无效,可列入待岗培训。

多次违反员工手册及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尚不足以辞退;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部门认为应待岗培训;

绩效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的;

4.3员工待岗培训按下列程序办理:

所在部门负责办理呈批手续;

由所在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主管集体讨论决定;

店长或区经理批准执行。

4.4员工待岗培训期间待遇如下:

待岗期内,发基本工资,停发任何形式的奖金和津贴、补贴。

对延长待岗期三个月的,从延长期的当月起其基本工资逐月递减20%,但最低额不低于地方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

待岗培训员工不享有当年年休假。

4.5员工待岗培训考核合格,原则上安排回原部门,若原部门无法接收,公司将另行安排岗位,员工工资按新岗位重新确定,若员工不服从分配,公司可与员工终止合同。

4.6 待岗员工重新上岗后,若再次被列为待岗对象,可劝其辞职或作辞退处理。

第十章 调 动

第一条 调动种类与程序

1.1 调动是指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工作地点和职位级别的调整。

1.1.1 员工调动分为平行调动、晋升调动、降职调动和临时调动。

1.1.2 普通员工的调动主要是店内调动;管理人员的调动,除店内调动外也可以是店与店之间的调动。

1.1.3 员工没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绝公司对其职位、工作地点的调动,否则以终止合同论。

1.2 任何调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1.2.1 所有调动,都须经部门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管理人员调动视级别不同须经店长或区经理批准。

1.2.2 公司对于进行内部转移的员工,给予相当于该员工在转出单位当月月工资2倍的搬家津贴,由转入单位承担。

第二条 平行调动

2.1平行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薪酬不变情况下的职位变动。

2.2员工的调动取决于以下(但不限于)情况:

部门工作量的增减;

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进行的职位轮换;

员工不能胜任现任职位;

工作急需;

新店开张;

其他原因;

第三条 晋升调动

3.1 晋升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上调整的职位变动。

3.2 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有资格晋升到高职位:

员工在原职位表现优秀;

有担任高一级职位的能力和潜力;

完成晋升职位所必须的教育与培训;

诚实、正直、态度积极;

3.3 晋升调动可通过自荐或直接主管推荐,经2级批准,由经人力资源部的审核实施。

第四条 降职调动

4.1降职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下调整的职位变动。

4.1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由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以降职。

4.1.1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4.1.2 由于组织结构调整,相应职位被取消,没有合适的职位空缺。

4.2 降职人员从降职的次月起执行新职位的工资与福利标准。

4.3 降职调动应当从严掌握。

4.4 员工有权对降职调动提出异议,但公司一经决定,员工应当服从。

第五条 临时调动

5.1 如果一个部门的人员临时紧缺,经店长或区经理同意后,可以从其他部门临时调动人员。被临时调动的人员仍执行原职位的工资福利标准。

5.2 临时调动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否则该员工必须办理正式调转手续,工资福利按新职位标准执行。

第十一章 安 全

第一条 安全规则

1.1 禁止在仓库、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1.2 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1.3 未经保安部门允许,不得将非公司人员带入办公室或仓库。

1.4 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1.5 员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1.6 员工在进行危险性工作或在危险地区工作,应佩带公司提供的防护服、防护工具。

1.7 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机动车(叉车)。

1.8 公司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1.9 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1.10 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第二条 火情处理

2.1 当火警发生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

按动最近之火警报警器并通知值班人员和安全部门主管;

通知总机,说出火警发生的地点及火势大小;

呼唤最近的同事援助;

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最近的灭火器材尽力将火扑灭;

切勿用水或泡沫灭火机扑灭因漏电而引起的火情;

把火警现场所有的门窗关闭,并关闭所有的电器开关;

2.2 如火势蔓延,应及时采取如下疏散措施:

疏散区按照防火区隔进行划分,由专人负责其所在区域的疏散工作;

听到广播后应立即组织撤离火警现场;

撤离火警现场时,切勿搭乘电梯,必须从消防梯疏散;

2.3 员工应参加火警演习,熟记火警讯号、火警通道、出入位置及灭火器具使用方法。

第三条 意外紧急事故

3.1 在紧急或意外情况下注意:

保持镇静,立即通知上级领导和保安部门;

协助维护现场;

与同事鼎力合作,务使公司业务保持正常进行;

3.2 如果员工在公司内受伤或发生事故,应当注意:

在场的员工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或值班经理;

协助救护伤病者;

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3.3 如有人被关在电梯内,员工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部门和维修部门,由其操作电梯紧急程序。

第四条 及时汇报

4.1 为了保障安全操作,员工应当向部门主管或安全部门汇报所有不安全的实际操作或事故隐患。

4.2 员工如果在公司内发现任何可疑人员,应当立即向保安人员汇报,以便将其驱逐出商场。

第十二章 保 密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

1.1凡在本公司就职而产生的,而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等业务信息,如有关客户名单、合作目的、价格、营业额、营销、员工薪酬,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商业秘密。

第二条 保密规则

2.1公司员工务必遵守以下规则,否则视具体情况予以违纪处理:

所有机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

不得将公司文件用于不属于公司业务之用途;

关于职能员工手册心得体会实用七

(一) 公司组织与职能

(二) 作 业 流 程

(三) 部 门 职 责

(四) 公 司 守 则

(五) 劳 动 条 例

1、 用工原则

2、 考勤制度

3、 工资制度

4、 福利待遇

5、 调职晋升

6、 合约解除

7、 奖 励

8、 处 罚

(六) 管 理 制 度

1、 财务制度

2、 合同管理制度

3、 出差制度

4、 会议制度

5、 保密制度

6、 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七) 其 它

作 业 流 程

一、 客户说明会

与客户沟通产品特性、通路状况、市场状况、营销目的等

二、 提案会议

业务、市调、创意人员讨论相关资料,工作进度

三、 广告策略形成及审核

制定目标对象,创意策略、媒体策略并审核

四、 策略提案及决定

必须由客户与公司共同认定

五、 创意发展

针对策略发展广告创意

六、 正式提案

分为年度计划或单一活动

七、 调查与修正

包括概念、效果测试等

八、 执行制作

平面作品由相关人员制作,电视广告由制片人监督完成交片

九、 媒体购买

确认刊登或播出日期、时段等

十、 监控

对广告在媒体的刊出或播出监测检讨

部 门 职 责

一、 客户部

1、接单:提交客户联络报告,安排前期接触,签约与客户沟通、交流、传达客户的要求;

2、跟单:汇报客户指令,制定工作进程表。严格按客户要求签发工作单并向媒介部定单;

3、代表公司向客户推销创意,提出建议;

4、关注市场动态,竞争对手情况和行业情况,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建议;

5、提交稿件,并跟进改稿、定稿工作,负责客户的确认,代表客户执行对广告个案监督;

6、后期服务,收款;

7、总结客户反馈意见,跟进客户第二期工作;

8、寻找新客户,接洽准客户,深入老客户的工作。

二、 创作部

(一)设计

1、独立完成项目的创意与电脑部共同制作定稿;

2、与文案良好沟通,保障创意执行;

3、保证同一项目各媒体表现的统一性、连续性;

4、准确把握客户的意图;

5、按时、按质完成项目。

(二)文案

1、对业务项目深入了解进行整体策划,形成策划方案;

2、完成具体业务项目的方案写作任务;

3、与设计沟通,保障策略与创意的顺利执行;

4、了解客户意图,对稿件进行调整和修改,满足客户要求;

5、经客户签字确认的稿件,进行校对、检查、确保无误。

(三)电脑制作

1、日常电脑软硬件的维护与突发问题的解决处理;

2、协助设计人员制作稿件,完善表现设计人员创意;

3、创作平面图;

4、检查输出胶片确保无误;

5、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稿件;

6、电脑室工作秩序,上机人员作业习惯等培训与日常管理。

三、 媒介部

1、对各媒体有充分了解调研,与策划部一同制定媒介策划;

2、与各媒体保持良好关系,了解熟悉各媒体价格动态;

3、媒介购买,订好版位、时段;

4、媒介调查,关注媒介特点,同类产品媒介策略,调整客户广告策略或预算;

关于职能员工手册心得体会实用八

报到程序

1、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录用部门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工作用品和资料等;

(2)与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2、加入公司时,员工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和免冠近照,特殊工种同时出具相关上岗证,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3、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4、公司保留审查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公司保留开除的权力。

员工体检

5、凡被聘的员工,须经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员工体检,遵循职业病防治规范。对因病无法胜任岗位者,公司有权视其病情劝其停职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

试用与转正

6、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依据。试用开始时,人力资源部和所在部门主管有责任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新进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章和规范。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具体工作岗位、领取工作用品、使用工作设备、用餐等等,尽可咨询本部门负责人。

7、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试用期结束时间将会被顺延;原则上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如超假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8、在此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申请,并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试用期员工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将会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9、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出具是否录用的.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全员劳动合同制

10、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薪 金

11、员工薪金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补贴等。

12、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确定工作岗位,并按工作岗位确定薪金级别。

13、具体标准按公司《工资管理办法》精神执行。

福 利

14、公司将按照员工实际情况,安排住宿。

15、休息日

休息日按各部门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16、其它假期(婚假、丧假、病假、事假)

(1)公司正式员工,可凭结婚证书向直属部门负责人请婚假,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可享有三天有薪婚假,按_元/天计算。

(2)员工领取结婚证后,须于半年内申请有薪婚假,否则会丧失享有该假期的权力。

(3)丧假需本人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公司给予三天有薪丧假,按_元/天计算。

(4)其它假期需经部门主管同意核准后,人力资源部保留核查的权力。

17、宿舍与饭堂管理

员工享有公司提供的宿舍和用膳,但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和《食堂管理规定》。

18、伤残

(1)凡因工受伤,公司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员工因工受伤应立即送往公司指定的医院治疗,同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报企管办。

(3)员工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可改调其它部门工作的,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19、公司员工有机会参加公司为全体员工举办各类活动。

辞职与辞退

20、公司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辞职与辞退手续。

21、辞职获批准或收到辞退通知后,当事人应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辞)职申请表》,办理离职手续。

(1)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工作用品及其它公物;

(2)退还所借公司公款;

(3)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向企管办办理退房手续;

(4)如工作期限未满合同规定,则须按合同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如培训费用等。

22、从公司离职后,若重新进入公司工作,工龄将从最后一次进入公司时起计。

23、员工离职前,公司人力资源部可安排面谈。

24、各级主管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时,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关于职能员工手册心得体会实用九

履职能力自我评价

【篇1:工作能力自我评价】

工作能力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1: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自觉端正工作作风,紧系联系群众,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质量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出现工程质量隐患及时和施工工人交流,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到位后,能够及时总结经验,避免出现同样的质量问题。在工作中,做到勤查勤改,及时监督指导,分析质量动态,提供准确数据,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工程质量的各项原始记录,接受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对待工程质量问题做到不回避矛盾,不弄虚作假,不以职谋私,不降低标准。在工作中,既获得了各班组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又得到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自我评价2:

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做事有条理,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善于与人合作,有团队精神,能快速适应各种环境,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勤奋好学,能够认识自己的优缺点努力改正,不断完善自我 踏实认真的学习态度,积极主动的工作作风,热情大方的待人原则,艰苦朴素的生活习惯塑造了我独特的个性和人生追求,培养了我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我能乐观面对生活和工作并取得理想的成绩.自我评价3:

作为公司一位数控机床的操作工,对公司质量方针、环境方针、有以下认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首先,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的操作设备;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做到“三好、四会”;其次,通过学习,掌握乃至精通设备的加工范围、能力,发挥设备的各项性能,按照既定的加工工艺(编制合理的加工程序),满足零件的图纸质要求,并交验。量的考虑,主要在于工艺的合理、辅助工作时间,以及个人操作的熟悉程度和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如公司要求的定置管理就非常重要。总之,保质保量是公司质量方针得以实现的最

最基础的保证,而品质综合了质量相关的各个层面,是包含了企业或公司文化的质量,品质意味着精工。

自我评价4: 具备较强的电子专业知识(对数字电路,模拟电路,c#,单片机,通信原理等较为熟悉); 对电子产品的制造工艺,元器件特性和不良品分析等较为熟悉; 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协调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篇2:工作能力自我评价鉴定范文】

工作能力自我评价鉴定范文

工作能力自我评价鉴定范文

(篇1)

我叫**,到**公司上班已经有两年了,在过去的两年里,有成功、有失败、有欢乐、也有苦恼,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与指导下,在各位同事的鼎力支持和帮助下,我的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两年来的工作做一个自我评价。

<>遵章守纪,两年来,自己在工作中做到不怕苦,不怕累,学习优秀员工的方法,认真完成了本岗位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同事,共同努力,同事关系融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互相尊重;由于自己工作经验不足,在工作中缺乏处理用户投诉的实践经验,服务工作做得不够细致,这是我以后努力的方向。

<>

<>

在以后的工作与生活中,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我一定会成长为一名优秀员工,争取成为别人学习的榜样,为公司作出贡献。

(篇2)

时间匆匆转走,现在的工作已经渐渐变得顺其自然了,这或许应该是一种庆幸,是让我值得留恋的一段经历。一个多月的试用期下来,自己努力了,也进步了不少,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的东西,我想这不仅是工作,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一个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在各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我做好统筹及上传下达工作,把工作想在前,做在前,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思想素质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宣传、人事管理、职工培训、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公司保卫等多方面的任务。为了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我完善了过去的各种管理制度,突出制度管理,严格照章办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电脑使用、请假、值班等各种常规管理,充分体现了对事不对人的管理思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做好办公室工作,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学习,

为此各办公室都配备了电脑,利用网上资源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不断开阔视野,丰富头脑,增强能力,以便跟上形势的发展,适应工作的需要。提高了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工作上我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具有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

在**上班的日子里,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想在这里慢慢成长成材,成为一名合格的正式xx-x里的职工,一个月的学习与工作,让我成长了很多,今后我会继续努力,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优良的作风,不断地完善自己,作出一番成绩。

四年的大学学习,学到的更多的是专业基础知识再就是一种自学能力,而实践经验、社会经验则十分匮乏。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发展机遇,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能够正确面对挫折,辨证的看待问题。工作中能够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开展工作。

(篇3)

工作以来,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思想上,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规,工作上,本人自**年工作以来,先后在某某部门、某某科室、会计科等科室工作过,不管走到哪里,都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业务,争当行家里手。就是凭着这样一种坚定的信念,我已熟练掌握储蓄、会计、计划、信用卡、个贷等业务,成为**行业务的行家里手。 学习上,自从参加工作以来,我从没有放弃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由于我毕业财校属于中专,刚工作我就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大专,并于**年毕业,但我没有满足于现状,又于**年自修东北大学金融本科,由于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习中受到老师充分肯定,目前正在积极准备论文答辩。不但掌握和提高了金融知识,也有了一定的理论水平,完全达到了本科生所具有的水准。学习理论的同时,更加钻研业务,把学到的金融知识融会到工作中去,使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并于**年参加全国中级经济师资格考试,

顺利通过同时被行里聘为中级师。在多年的业务知识考核当中,每次会计业务资格考试都达到1级水平。

最后,我想说的是,上面只是我工作中取得的一点成绩,这与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我始终坚信一句话“一根火柴再亮,也只有豆大的光。但倘若用一根火柴去点燃一堆火柴,则会熊熊燃烧”。我希望用我亮丽的青春,去点燃周围每个人的激-情,感召激励着同事们一起为我们的事业奉献、进娶立功、建业。)

【篇3:工作能力及自我评估】

工作能力及自我评估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昼夜四季,春风秋雨,只有时间记录了忙碌工作的历练间隙与简约的生活片段。而这一切将很快就会成为过眼云烟,飘拂而去。

关于近日所说的轮岗一事,自己还没来得及多做考虑。自从这个设想提出来之后,只是短时间稍作分析,觉得不合乎具体实际。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是合乎科学的,但是因人设岗却有违常规且于理不合。真若如此,这不仅打破了控制总量的上限,而且提高质量更是无从说起。从行政系统转向生产系统,目的性很明确。特别是所在的资源型制造类企业里,一切以生产为中心,一切都服务于生产,“生产”与“服务”两者并不矛盾,关键是如何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生产出的业绩又如何反哺于服务。轮岗,对于自己来说,显然是一个新的尝试,但是两个岗位之间的工作有同质化现象,部分职责也存在重叠。虽说有其可行性,却因为自身的缘故,最终没有付诸行动。

主观的自我评估能否真正客观的认识自己、了解自己?自从草拟《岗位流程细解方案》开始,这个问题就一直困惑着我。真实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距离工作最近的人应该是最了解工作的,那些做第一线工作的人对如何把事情做得更好,往往有一些很有分量的看法。因此,以自身经历为出发点和参考标准,把岗位设计和工作分析融为一体的用语言表达出来,似乎有些困难,以致于我刚开始进行构思的时候总是显得过于拘谨,顾此失彼。但是细想一下:与那些编制体系文件的高手所面临的困难相比,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晚上入睡之前脑海里总是浮现一行行文字,都是关于方案的表述。夜有所思,日有所为,不断的补充完善,直到可行。一切都是按照自己预先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衡量标准对所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这姑且算是对一年来的个人工作总结和自我评估吧。毕竟这个流程凝聚着整个部门及同事的劳动成果,但愿日后对他人能有所指导与帮助,力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但凡每个体系、每种制度从建立之初到编制阶段,再到不断补充、完善要经历多个阶段,还要与时俱进、随时更新,还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付诸实施。

以上所作的工作总结与自我评估,整体说来,有临阵磨枪,不快也光之意。只是一年工作光景中的一个概括缩影,但也是经年累月的沉淀,沉淀过后,就必能有所收获。即使是一些往往看似枯燥、操作乏味的事情,也是如此。

岁月磨砺与社会阅历在告诉我一个道理:花瓶易碎,红颜易老,唯有我们自身的内涵,历久弥新,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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