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溯检视心得体会和感想 案件回溯检视心得体会和感想怎么写(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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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案件回溯检视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2009年5月10日,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发生一起命案。邓xx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该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xx刺死,同时将与邓xx同办公室的黄xx刺伤。邓xx随即报警,并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一、邓xx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处理邓xx案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组织侦办,湖北省公安厅派员指导办案。巴东县公安局通过网络、电视台等向社会通报该案的基本情况。

综合相关报道,邓xx案件的基本情况概括如下:

(1)涉案人员

邓xx:女,生于1987年7月11日,系野三关雄风宾馆服务员。

邓xx:男,生前系野三关镇政府项目招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黄xx:男,系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工;2009年2月至案发前借用在野三关镇项目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任招商办副主任。

(2)案件的发生

2009年5月10日晚8点左右,邓xx、黄xx和邓中佳在一起吃完晚饭后陪他人到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三人来到梦幻城二楼的一个休息室(即该中心水疗区的一个包房),黄xx走在前面,他进门后,看见邓xx正在休息室洗衣服。黄xx以为邓xx是水疗区的服务员,便要求邓xx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xx回答说,她是三楼ktv员工,不是水疗区的服务员,拒绝黄xx的要求。黄xx听后很是气愤,质问邓xx说,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双方随后发生口角。争持过程中,邓xx走出该休息室,进入隔壁的服务员休息室。黄xx认为邓xx态度不好,尾随邓xx进人服务员休息室并继续与她争吵。此时,邓xx闻声进入该室,与邓xx争吵,他说:“怕我们没有钱么?”即拿出一沓钱炫耀,并用钱打邓xx的头部、肩部,说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邓xx回答说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在三人争吵过程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xx欲离开休息室。邓xx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xx欲起身离开,邓xx再次将邓xx推坐在沙发上。邓xx遂拿出一把水果刀向邓xx刺去,邓xx的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被刺伤,后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黄xx见状上前阻拦,被邓xx刺伤大臂。案发后,邓xx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经法医检验,邓xx左颈部刀伤割断动脉并划破气管,右胸部刀伤穿透胸腔刺破右肺,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黄xx转至宜昌进行治疗。

(二)相关司法判决

(1)邓xx被提起刑事诉讼

巴东县人民检察院目前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xx起诉至巴东县人民法院。6月5日下午,邓xx的两位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邓xx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2)法院一审判决故意伤害罪

6月16日上午11时,邓xx案件由湖北巴东县人民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xx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根据出庭公诉的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许雪梅、杨玉莲宣读的起诉书,2009年5月10日晚,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xx、副主任黄xx等人,酒后到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玩乐。邓、黄等人欲去水疗区做“异性洗浴”。黄xx发现vip5包房内正在洗衣的邓xx后,进入房问,向邓xx提出陪其洗浴的要求。邓xx称自己不是水疗区的服务员,并摆脱了黄的拉扯,拒绝了其要求。随后,邓xx离开vip5包房。在走廊上,邓xx遇见了ktv区的服务员唐某,向唐讲客人将她误认为是水疗区的服务员之事,并与唐某一同进人服务员休息室。此时,休息室有罗某某、王某、袁某三名服务员正在看电视。黄xx紧跟邓xx进入休息室,对其进行辱骂。邓xx闻声赶到休息室,得知邓xx拒绝为黄xx提供 “陪浴”服务,便与黄xx一起对邓xx进行辱骂,拿出一沓钱炫耀并朝邓xx面部、肩部掮击。邓xx称有钱也不陪浴。经服务员罗某某劝解,邓xx欲离开休息室,被邓xx拉回。此时,闻讯赶来的领班阮某某,对邓xx、黄xx解释说邓不是水疗区服务员,并让邓xx离开休息室。邓xx欲再次离开,邓xx又将其拉回并推倒在沙发上。邓xx站起来从随身斜挎的包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藏于背后。邓xx再次用力将邓xx推倒在沙发上。邓xx双脚朝邓xx乱蹬,把邓xx蹬开,并站起来。邓xx再次扑向邓xx,邓xx持水果刀朝邓xx刺击,致邓xx的左颈部、左小臂、右胸部、右肩部四处受伤。黄xx上前阻拦,亦被邓xx刺伤右臂。邓xx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巴东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学鉴定:邓xx系他人用锐器致颈部大血管断裂、右肺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黄xx右臂为轻伤。

公诉人同时称,案发后邓xx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起诉书载明:侦查期间,受公安机关委托,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和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邓xx进行了精神病医学鉴定,结论为:“邓xx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公诉人认为,邓xx在制止邓xx、黄xx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过程中,致一人死亡,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鉴于邓xx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照《刑法》第十八条,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具有主动投案自首的情节,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旁听庭审的有关人士介绍,邓xx的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为邓xx作了无罪辩护。他们强调,邓xx的防卫行为是适当的、适度公诉人称:侦查期间,受公安机关委托,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和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邓xx进行了精神病医学鉴定,结论为:“邓xx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邓xx的行为同时也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具有无限防卫权,不应负刑事责任。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法庭辩论后,法官于上午10时30分宣布休庭。

经过合议庭合议后,法官于上午11时宣布了判决结果:邓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xx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三)网友热评

1.我只想说:我们老百姓很可怜!命比草贱。我们正被忽悠。。。我们正被蹂躏!

2.巾帼女豪杰 我能明白你 也能理解你

3.在这里,我们只有默默的承受,怒吼、绝望,在您们眼里,那都是无知、可笑、无用的表现,我们只有期待,用我们的双手,送您们去那一个世界,因为我们坚信,不管是上帝、如来、玉皇大帝还是观世音,他们再也不会把我们和您们放在同一个世界,您们去天堂,我们愿意去地狱,只要离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4.你们想判什么罪就判什么罪吧,我们没得说。

5.有钱就是了不起。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买!

6.邓xx进了看守所呀?也许又会糊里糊涂的死了。躲猫猫,做恶梦!!!!!!!!!!!!!!!!

三个土皇帝想去搞个异性服务,怎么可以说是强奸呢,是临幸,土皇帝土是土了点,大小也是皇帝啊。 ,还真让人说中了,按倒在沙发上变成了推倒了沙发上,修脚刀变成了水果刀,三个人变成了两个人,要求性服务变成了要求异性服务,还多出了两个服务员。下一步这两个服务员就是指认邓xx故意杀人的证人。这样邓xx故意杀人的证据就足了...我只想提醒大家,邓xx有事,全国有事!

7.与邓xx一同去“休闲”的招商办工作人员黄xx,误认为邓xx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其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遭邓xx拒绝,双方遂发生争执。"这帮人渣可能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不了解情况。从总体的报道来说,我不想为谁辩护,我只感觉到警方一直在努力为邓大先生在辩护,找个一些有利的证据,我只希望有好心的律师能帮帮这个可怜的姑娘

(三)综合评述

我认为,邓xx的行为不构成特殊防卫或防卫过当,应认定为正当防卫比较合适。

在此列举理由如下:我国《刑法》第20 条第1 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力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首先,黄、邓的行为对邓xx构成不法侵害。有人认为,不法侵害只包括犯罪行为,不包括其他违法行为;有人认为,不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还有人认为,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他一般违法行为,但又不是泛指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我同意最后一种观点,认为不管是违法还是犯罪行为,只要是对他人的权利给予实害或危险都成立不法侵害。结合具体案情分析:黄、邓对邓xx的拉扯、辱骂、拿钱煽击、拉回、推倒等行为侵害了其合法的人身权利,应属于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

其次,该不法侵害是急迫的。关于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刑法理论上有进入侵害现场说、着手说、直接面临说与综合说。我赞同张明楷教授的综合说,认为一般情况下,应以不法侵害人着手实行不法侵害时为其开始,但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待其着手实行后来不及减轻或者避免结果时,也应认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只要侵害尚未结束,就允许采取防卫行为。我认为,所谓“急迫”的侵害或“现实的危险”都是指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结合具体案情分析,黄、邓的拉扯、推倒等行为对邓xx的人身权利造成了现实的侵害,使其合法权益处于紧迫的危险之中,应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

第三,邓xx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自己合法的人身权利免受黄、邓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面对黄、邓的强行陪浴要求及辱骂,拉扯,推倒等不法侵害时,邓xx紧迫之中挥刀行为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防止自己合法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其主观上并无伤害的意图。

最后,从本案的事实来看,邓xx当时是出于一种紧急状况:黄、邓是两个身强力壮的男人,邓xx与他们在力量上强弱悬殊;而且这两人之前还有逼她陪浴的要求,主观上对其有性侵害的意图;他们在遭邓xx拒绝后又跟踪骚扰、暴力煽钱侮辱,把她数次推到沙发上,这样的反复撕扯已足以使孤弱无助陷入绝望之中的邓xx感受到将要被强奸的紧迫危险,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21 岁的女孩都不可能冷静的掌握反抗的限度。此时要求邓xx明确其防卫限度,再小心翼翼的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进行防卫是很荒唐也是很不合理的。因此,我认为在本案中,邓xx被两个男人几次逼倒在沙发上,人身权利受到紧迫威胁,而当时手边又无其他防卫工具,旁观者对其也无实施任何救助措施,在这种没有办法的特殊情形下,只要邓xx的防卫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其法益的合理需要,即使表面上的防卫限度超过侵害强度也可认定为正当防卫。

最新案件回溯检视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始终是最重要的工作,而内部控制又是控制风险的关键。因此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对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起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结合实际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内控措施,这对提高内控案防工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总体来说,内控案防的风险意识进一步得到了提高,内控机制得到了明显加强。但近期银监会转发的案件情况通报,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深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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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管人是硬约束,以人管人是活约束,后者更加灵活有效。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企业,只有建立严明的岗位职责,利用互相之间的制约才能有效地加强内控机制。因此,在岗位设计上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体制原则。不论前台、后台,不论一线、二线,不论前勤、后勤,均应坚持审批、操作、监督三权分离,人员分离、职能分离,避免在控制环节中出现漏洞。二是程序牵制原则。业务流程的不同环节应由不同的人员完成,实行岗位牵制,按业务流程顺序操作,不能漏、逆操作程序,更不能无程序单人操作。三是责任牵制原则。不仅强调责、权、利相结合,更要强调岗位联保,责任连带,严防出现人情代替制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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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内控体系建设的第一道关口,制度要靠人来执行,人的思想素质提高了,内控难题可以说就迎刃而解了。因此,我们要以“人本主义”作为构建内部控制机制的信条,营造良好的内控管理文化氛围。一是注重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引导。经常性地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帮助他们克服在内部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中存在的各种模糊认识,纠正各种偏差和错误认识,明确内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及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内控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一个基层信用社负责人对内控机制的认识程度往往决定了该社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决不能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因此,要端正基层管理者的思想认识,解决把重视建立规章制度,轻视落实规章制度的问题作为内控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增强基层负责人的内控意识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三是注重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以“荣辱观”立其志,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固其本,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道德引其行,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员工爱岗敬业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四是因材而用,合理岗位组合。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重要岗位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把好用人关,坚持按照员工的素质高低、能力大小、性格特点等将其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使之与内部控制的要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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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内控案防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职能作用。一是采取以自控、互控防线为主。表现在事中控制,属预防型,由信用社主任、主办会计和一线牵制人员执行;监控防线以查为主,表现在事后的控制,属纠错型,是由职能部门来执行。但实际工作中,第一道防线没有得到有效加强,第二道防线没有真正到位,而再监督部门大有代替前二道防线作用的事实,目前综合业务风险预警系统的正式运行,能有效的改变这种局面,真正做到关口前移,切实防范风险。二是构筑有效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在业务职能部门之间建立权力制衡、程序约束的内控机制,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以及员工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信用社主任、重要岗位人员,要通过实行轮岗、换岗、任期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等方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同时,还要正确处理授权与监督的关系、信任与岗位制约关系。如果只授权、不监督,则容易出风险、个人会腐败;如果不授权,只监督,则会死水一潭,影响业务发展。三是认真履行内控监督职责,层层抓落实。事后监督要做好对一线临柜人员的监督检查,信用社主任、主办会计要落实对一线临柜人员和事后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联社职能部室要对信用社主任、主办会计、员工落实内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联社稽核和监察部门对联社职能部室和信用社主任、主办会计、员工履行内控监督职责的再监督检查。在监督上既注重个人自律性监督,岗位间交换性监督,同时还补充起领导人员的突击性抽查监督和上级部门“回头看”监督,多筑几道监督防线,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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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单靠某个部门是行不通的,在实际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所有涉及风险案件防控的工作都务必抓实,特别是在稽核检查上,无论是序时稽核,还是专项稽核,都要查实查透,从根本上保证稽核工作的质量和作用,要做到鞭辟入里,求真求实,真正履行好稽核岗位的职责和效用。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所有发现的问题,要彻底的查清楚,查明白,有问题的坚决揭露,有误会的坚决澄清,决不能息事宁人,隐瞒问题,更不能马虎行事,歪曲事实真理,冤枉好人。三是坚持依靠群众原则。高度重视并抓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要高度重视,认真查证,要依靠群众这条路线,把风险案件防范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四是坚持常抓不懈的原则。农村信用社始终要把风险案件防控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复杂的工程来抓,而不是时起时落,此起彼伏,要真正使案件风险防控与各项业务工作齐抓共管,齐头并进,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建立起科学长效的防控机制,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真正实现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

最新案件回溯检视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按照区纪委《关于做好****年度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委安排,通过近期的学习,以及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对照自身实际,我查找出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了认真剖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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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思想认识。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系统,能够积极参加各类学习,认真记录学习笔记,但学习还停留在听一听、记一记得的形式上,没有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学习效果还有待提升。二是大局意识还不够强,还存在思想站位不高、考虑问题不够全面的现象,满足于完成自己分内工作,对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有畏难情绪,面对当前从严治党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有时还在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时时刻刻以高标准的要求自己。

(二)在政治方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够自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做到对党忠诚。但有时还存在政治敏感性还不够强,存在对新形势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认识还不够高的问题,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比如,对社会上传播小道消息、诋毁时政的现象有“见怪不怪、不攻自败”的麻痹思想,以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去力所能及的进行抵制做得不到位。

(三)在廉政方面。节俭不够,隐性浪费。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还不够注重勤俭节约,偶尔存在浪费办公资源的现象。比如:下午为了上班工作方便,中午很少关电脑。在工作着急的时候,还存在单面打印和打印后校对出问题再修改重打的现象,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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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具体来说主要源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主要原因是,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平时学习只是机械的读书,没有从思想深处,结合工作生活去学习,不能全面、系统的掌握科学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从而影响了理论水平的提高。

(二)理想信念偶尔有所松动。如对《*****违纪违法案件》学习剖析发现,之所以发生如此严重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是理想信念的的弱化,纪律意识的退化,本质上就是对党的老实、不忠诚。面对文化、经济多元化思潮带来的冲击等多种影响,自己没有时时刻刻的做到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筑牢防线,绷紧纪律之弦,思想上偶尔会有所松动。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锤炼党性。

在政治理论学习上,一是要端正学习态度,老老实实、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讲话,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利益观,牢记党的宗旨。二是学习上要在“深、广、用”三个字上下功夫,对待理论学习要真正做到学得“深”一些,悟的透一些;面对新工作、新环境、新问题,对待业务学习一定要学的“广”一些,懂的多一些;熟练的掌握运用所学所悟,在工作中实实在在的“用”起来。

(二)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改进作风。

一是认真学习各级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意见规定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照此次民主生活会查找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二是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净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让纪律成为自律,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做真正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三是勇于担当,扎实创新工作。进一步把党员先进性要求落实到工作岗位上,体现到行动中,面对克难攻坚要敢于挑战、勇于担当,既要“敢当担”,更要“善作为”。面对新岗位、新情况、新问题,要活跃思路,要开阔视野,要创新思维,高质量的推动全区项目建设工作,为我区***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还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最新案件回溯检视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银行自产生以来,风险就与之形影不离、相伴相生。风险既是一种挑战,也蕴藏着机会。银行因为有效管控风险而生存和繁荣,也因为风险管控不力而衰败和消亡。困此,风险管理是银行最重要的职能,也是现代银行科学管理的核心内容。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银行业风险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银行能否正确认识风险、能否有效管控风险,将决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近几十年来,随着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频繁爆发,人们对银行风险的重视和认识逐步加深,银行风险管理已引起社会、政府和银行机构的高度重视。如何有效识别风险、管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特别是防范案件,已成为银行业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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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风险的含义(一)风险

1、风险定义。目前,学术界对风险的内涵还没有统一定义,由于对风险的理解、认识程度不同或对风险的研究角度不同,不同的学者对风险概念有着不同的解释。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风险一般是指未来的消极结果或损失的潜在可能。这一定义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二是损失的可能性。

2、风险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和风险结果是风险的基本构成要素。风险困素是风险形成的必要条件,是风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包括有形因素如物质条件、无形因素如道德品行等。风险事件是风险因素没有被有效管理控制从而导致风险结果的事件,它是风险存在的充分条件,在整个风险中占核心地位。同时,它也是连接风险因素与风险结果的桥梁,是风险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媒介。风险结果是风险事件发生后所造成的影响或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如资金被挪用无法追回、间接损失如声誉1

形象受损等。

3、风险与损失。风险与损失两者有着密切的关联关系,风险是损失的条件,损失是风险的结果,但风险并不必然有损失。风险通常采用损失的可能性及潜在的损失规模来计量,但绝不等同于损失本身。损失是一个事后概念,反映的是风险事件发生后所造成的实际结果;风险是一个事前概念,反映的是损失发生前的事物发展状态。风险既是损失的来源,也是盈利的机会。盈利来自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和控制,高风险可能带来高收益。混淆风险和损失,也就混淆了发生损失之前的风险管理和损失发生后的损失处臵,从而影响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风险管理。人们在追求目标的同时,为降低和规避风险,利用各种手段识别、分析、计量、管理、控制和化解风险的决策与行动过程就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本质就是用科学、先进、有效的方法,在业务发展、盈利需要和风险之间找出平衡点,其目标是把风险带味的积极影响(机会)最大化,同时让消极影响(损失)最小化,实现等量风险最大效益。

(二)银行风险

1、银行风险。银行风险是指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导致其损失或盈利能力下降的可能性。银行业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是经营风险、管控风险并承担风险损失、获取风险收益的特殊行业。作为一种核心能力,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银行的兴衰存亡。

2、银行风险管理。银行风险管理是指银行通过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控制或缓释等方法,预防、回避、分散、转移或承受经营中的风险,在追逐利益的同时,维护银行安全的行为。

(三)银行风险的主要特征

与一般企业相比,银行风险的主要特征包括:

1、客观性。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主体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局限性,市场经2

济主体作出的决策往往是不及时、不全面和不可靠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客观上可能导致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风险产生;即使作为“理性经济人”,人也有一种道德上的冒险精神和趋利避害动机,其投机、冒险和各种钻营性的客观存在导致银行风险不可避免;银行作为信用中介,客观上面临着期限、数量、信息不对称等风险,加之信用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风险存在的必然性。

2、隐蔽性。银行对信用的传导放大作用,导致许多损失或风险隐患被信用循环所掩盖;银行具有信用货币发行和创造信用的功能,使得本来属于即期银行风险的后果,可能被通货膨胀、借新还旧、以贷收息所掩盖;银行垄断、行政干预或政府特权,使一些本已显现的银行风险被人为的行政压抑所掩盖。

3、扩散性。银行风险不同于经济领域其他风险的一个最显著的特性。就是银行机构的风险损失或失败,不仅影响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突出的是导致众多储蓄者和投资者的损失或失败。这就是银行风险的扩散性。一方面,银行作为储蓄和投资的信用中介组织,一边联结或聚集着成千上万的众多储蓄者,是存款者的集中地;另一边联结或聚集着众多的投资者,是投资者的总代表。银行经营管理的失败,必然连锁造成众多储蓄者和投资着蒙受损失。另一方面,银行业不仅向社会提供信用中介服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创造信用、放大信用。因而,银行风险不仅对原生存款和初始投资产生广泛的影响,而且还具有数量倍数扩散的效应。

4、加速性。银行风险一旦爆发,不同于经济领域其他风险爆发时只在既定范围内匀速变动,而是因风险失去信用基础,从而加速变动。如一旦某种情况下银行出现某笔或某几笔存款不能兑付时,就可能导致挤兑事件发生。这时越是存款兑付不了,就越是投有客户去存款,客户越是挤兑;越是挤兑和存款减少,就越是兑付用难,从而形成“马太效应”。再如,银行一旦大量贷款难以收回,就会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越是资金周转困难,贷款就越难收回,从而形成贷款循环“锁定”和恶性循环。所以。一旦银行风险爆发,往往都呈现突发性、加速性,如不及时有效控制,极易导致大范3

围的金融危机,甚至引起社会动荡。

5、可控性。随着银行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金融市场的规范、历史经验的积累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银行可以通过一定的制度、方法和技术手段等,对风险在事前进行识别、分析、预测、防范,在风险发生时进行化解、补救。控制风险并不等同于彻底消除风险,而是把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限度,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此外,宏观金融监管的加强,特别是金融监管法规、条例、制度、办法的建立健全及监管方式的创新发展,使金融行为主体受到有效约束,从而把银行风险纳人可控的组织保障之中。正因为银行风险是可控的,才使银行案件防控工作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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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通常将银行面临的风险划分为八大类风险,即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银行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按照协议条款偿还债务的可能性。它是威胁银行机构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稳健性的最大因素。只要存在银行资金的发放、承诺、投资或其他的风险敞口,无论是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内还是表外,都会产生信用风险。对大多数银行来说,贷款(授信业务)是银行最大、最明显的信用风险来源。信用风险不仅包括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还包括借款人信用状况或评价下降(信用评级下调)的风险,如贷款到期不能偿还本息等。常见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违约风险和结算风险。违约风险是交易对手因经济或经营状况不佳或恶意逃债而产生的违约风险:结算风险是交易双方在结算过程中,一方支付了合同资金但另一方不能履约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交易类业务是市场风险的主要风险来源。市场风4

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是银行财务状况受到利率不利波动影响的可能性,是市场风险中尤为重要的风险类别。汇率风险是耒预料到的汇率变动给银行头寸价值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股票价格风险是银行受到股票价格不利变动造成投资负面影响的风险。商品价格风险是指在二级市场(期货)交易的实物产品受到价格的不利变动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及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存在于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它不能给银行带来利润,银行之所以承担是因为操作风险不可避免。管理的策略是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风险。操作风险包括下列事件带来的损失: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风险;客户、产品和业务操作风险;实体资产的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风险等。

(四)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力为增加资产和偿还到期债务提供融资或变现资产而造成损失或资不抵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危害性较大,如出现储户挤兑就可能出现流动性危机。流动性风险一般可分为负债流动性风险和资产流动性风险。负债流动性风险是银行无法以与其他类似银行相同的成本从市场上筹集资金(融资)的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是银行无法在市场上出售或冲销资产头寸(变现)的风险。

(五)国家风险

国家风险又称国家信用风险,足指经济主体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贸往来时。由于别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国家风险存在于国际间的经济贸易和金融交易活动中。国家风险通常是由债务人所在的国家的行为引起的,它超出了债权人的控制范围。如冰岛、希腊等国家出现的债务危机,伊拉克的战争等。

(六)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银行的负面评价,从而导致其客户群缩小、发生昂贵的诉讼或使其收益下降、形象声誉受损的风险。银行的意外事件、政策调整、市场表现及任何一项日常经营活动都有可能对银行产生负面影响,造成声誉损失。银行通常把声誉风险看做是对其企业价值的撮大威胁。维护客户和整个市场信心、预先防范和有效应对声誉风险是银行非常重要的任务。

(七)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因违反法律或法律不完善、不明确情况下发生交易行为,导致银行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对银行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其表现形式有:银行在金融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将会受到法律制裁(违法);金融合约不能受到法律应予的保护而无法履行或金融合约条款不周密(缺陷);法律法规跟不上金融创新的步伐,使创新金融交易的合法性难以保证,交易一方或双方可能因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保护而遭受损失(缺失);各种犯罪及不道德行为给金融资产安全构成威胁(外部威胁)等。

(八)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不适当的未来发展战略,或与该战略有关的假设条件、参数、目标以及其他特征发生了负面改变,导致银行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来自银行战略目标缺乏整体兼容性或相互矛盾,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经营战略存在缺陷,实施时所需要的资源匮乏,以及整个战略实施过程中的质量难以保证。

上述风险分类并不是绝对的、孤立的,各种风险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如操作风险中内控水平的提高可以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发生。所以,风险管理中必须注意各种风险的关联性,这也从一个侧面对银行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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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年来,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20世纪80年代。80年代初期,由于受债务危机影响,各国银行普遍开始注重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与管理,西方主要国家银行纷纷展开合作,《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诞生是这个阶段的重要成果。该协议通过对不同类型资产规定不同权数来量化风险,是对银行风险比较笼统的一种分析管理方法。

2、20世纪90年代。随着衍生金融工具及交易的迅猛增长,市场风险日益突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巴林银行倒闭、大和银行及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损失等震惊世界的金融机构危机大案,促使人们在对信用风险关注的同时,加强了对市场风险的关注。一些国际大银行开始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测量与资本配臵模型,以弥补《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不足。金融危机促使人们更加重视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的综合模型以及操作风险的量化问题,由此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

3、21世纪初。2007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引起的新一轮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金融和实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冲击,也暴露出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缺陷、应用失度和监管缺失。这些金融创新中的风险管理工具,并没有消除风险,而是分散、转移了风险,并通过它的高杠杆交易功能放大了风险,形成极大的金融泡沫,最终导致了危机的大爆发。这次危机对持续加强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再次敲响了警钟。由于造成了惨重的损失,除国际金融组织外,各国政府也纷纷出台政策,在展开全方位金融救助的同时,着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

(二)全面风险管理的内容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是银行从战略定位、组织架构、管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文化等全方位入手,以资本为基础,对整个机构内所有层级和部门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各种风险进行的统一度量和控制。

1、全面风险管理概述。全面风险管理是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和资产组合,由管理这些风险的各个层级纳7

人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中,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然后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不仅是银行业务多元化后,银行机构本身产生的一种需求,也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国际监管机构对银行机构提出的一种要求。在新的监管措施得到落实后,全面风险管理方法会更广泛地得到应用。

2、全面风险管理过程。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是贯穿于业务发展每一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

风险识别:指银行对宏观、微观环境中潜伏的各种可能给银行带来损失的网素进行系统归类分析,从而识别出风险因素的操作过程。目前,普遍采取的风险识别方法主要有:财务报表分析法、德尔斐法、故障树和筛选一监测诊断方法等。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第二是分析风险发生后所导致的损失程度。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和经营决策的基础。风险评估方法主要有:缺口分析法、久期分析法、外汇敞口分析法、敏感性分析法、情景分析法、风险价值法。

风险评价与决策:是指在取得风险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研究该风险的|生质、分析该风险的影响、寻求风险对策的行为。风险评价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主观因素。常见的风险评价方法有:概率统计法、概率分布法、概率树和损失模拟法。

风险处理:又称风险处臵、风险化解,是指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概率和规模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或方法,使风险损失对银行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风险处理的方法主要有:规避风险、预防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和承担与补救措施。

风险学习:对风险进行总结,使每一次风险识别、评估、控制技术等形成相应规范案例和可运用的技术方法,并在银行内部对风险案例进行学习培训,熟悉处臵过程,掌握具体处理技术、方法,从容应对可能再度发生的同类风险。

3、全面风险管理方法。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主要采取统一授信管理、资产组合管理、资产证券化以及信用衍生产品等一系列全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防范和转移8

各类风险。随着技术的成熟,银行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通过内部模型来识别、计量和监测风险,使得风险管理越来越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此外,建立全员风险管理文化也成为银行防范风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有效识别、计量和监测风险,银行通常设有风险管理部门,但风险管理绝不仅仅是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无论是董事会、高管层还是业务部门,每个人在从事岗位工作时,都必须深刻理解可能潜在的风险因素,并主动预防。

4、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应着力建设支持全面风险管理的“五大体系”:一是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建立法人治理、内部控制、行业监督和外部监管全方位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个层面和各个部门管理风险的综合优势。二是风险管理岗位职责体系。对各个层级、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管理风险的责任进行明确,并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推进流程化操作、实施有效监督和奖惩使之落到实处。三是业务和管理流程体系。完善并落实覆盖每项业务活动和管理行为的操作管理流程,使每项业务和管理行为都按流程操作,并保持业务的灵活性,从而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拓展业务。四足风险管理工具体系。针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种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的指标与监测体系、方法与策略体系、行为与规范体系、监督与奖惩体系。五是风险考评奖罚体系。完善与员工薪酬、职位晋升密切相关的风险管理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严格考核各级经营管理者管理风险的绩效,视风险管理成效兑现奖惩,使有效控制风险者得到激励,制造风险者付出相应的成本和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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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并称为银行的三大主要风险。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估计,在银行业所有风险中,因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仅次于信用风险。从银行业暴露的案件情况看,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能转化为损失的几乎都与操作风险相关。因此,正确认识和全面理解操作风险的含义、特性及成因,对加强操作风险的管理、控9

制和监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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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颁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以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巴塞尔委员会承认操作风险在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含义。因此。允许银行出于内部管理目的使用自己的操作风险定义,只要其中包含巴塞尔委员会定义中给出的基本成分即可。尽管对操作风险很难作出确切的定义。但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已在整个银行业赢得了基本的认同。

2007年5月,中国银监会正式颁布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参考《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定义,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实际,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操作风险通常以不经常发生的离散事件或偶然事件等形式出现,其成因简单,事件发生概率一般较小。

(二)操作风险主要特征

操作风险是银行“开门即来”的最古老的风险,具有内生性为主、涵盖全部业务、难以度量等特征。

1、内生性。操作风险源于银行业务操作,主要由内部因素引起,如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是,银行工作人员越权或从事职业道德不允许或风险过高的业务,除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盗抢欺诈等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损失外,操作风险大多是在银行可控范围内的内生风险,而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更多的则是一种外生10

风险。

2、具体性。操作风险中的风险因素主要存在于银行的业务操作之中。且几乎涵盖了银行的所有业务活动。虽然前后之间有关联,但单个的操作风险因素与操作性损失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可以定量界定的数量关系。难以用分散化方法进行管理且不易量化。因此,不同类型的操作风险具有各自的具体特性,难以用一种方法对各类操作风险进行准确的识别和计量。

3、多样性。操作风险主要来源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和外部事件。由于引发操作风险的因素十分复杂,如多样化的产品、产品营销渠道的拓展、新技术的应用、人员的流动、违规操作以及制度流程的变化等都可能引发操作风险,而通常可以监测和识别的操作风险与由此可能导致的损失规模、频率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常常带有鲜明的多样化特征。因而。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难以确定哪些因素对于操作风险管理采说是最为重要的。

4、不对称性。对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来说,一般原则是风险高收益高,风险低收益低,风险与收益存在对应关系,它们是一种投资风险或带有投机性的风险。操作风险则是一种纯粹的风险,承担这种风险不能带来任何收人,只会造成损失,而且操作风险损失在大多数情况下与收益的产生没有必然的联系。

5、分散性。操作风险管理实际上覆盖了银行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既包括那些高频低损的日常业务差错,也包括那些低频高损的自然灾害、欺诈行为等。操作风险与各类风险相互交叠、涉及面广,试图用一种方法来管理控制所有领域的操作风险,几乎是不可能的。对于操作风险的管理,不可能由一个部门完成,银行应将更多日常性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分散于各相关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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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欺诈。指故意骗取、盗用财产或违反监管规章、法律或公司政策导致的损失,此类事件至少涉及内部一方,但不包括性别、种族歧视事件。

(二)外部欺诈。指第三方故意骗取、盗用财产或逃避法律导致的损失。(三)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风险。指违反就业、健康或安全方面的法律或协议,个人工伤赔付或者因性别、种族歧视事件导致的损失。

(四)客户、产品和业务操作风险。指因疏忽未对特定客户履行分内义务(如信托责任和适当性要求)或产品性质或设计缺陷导致的损失。

(五)实体资产的损坏。指实体资产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丢失或毁坏导致的损失。

(六)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指业务中断或系统失败造成的损失。

(七)执行、变割和流程管理风险。指交易处理或流程管理失败和因交易对手及外部销售商关系导致的损失。

在我国银行管理实践中,这七种类型大体可以归纳为人员、流程、it系统及技术、外部事件四类风险。

(一)人员风险:指银行员工违反职业道德,违法或违规、违章操作,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盗用、诈骗银行资产;或者由于自身素质、能力达不到岗位要求或工作不尽职造成的损失。

(二)流程风险:指银行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存在缺陷,甚至留下漏洞。导致员t操作差错或不法分子蓄意犯罪而造成的损失。

(三)it系统及技术风险:指银行内部it系统不完善、软件硬件故障,不能形成对风险的技术预警、控制,或影响正常运行造成的损失。

(四)外部事件风险:指直接来自外部的主、客观因素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包括犯罪、法律纠纷、灾害、政治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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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巴塞尔委员会从营造适宜的风险管理环境、风险管理(识别、评估、12

监测和缓释/控制)、监管者的作用、信息披露的作用四个方面提出了关于操作风险管理与监管的十项原则:

1、营造适宜的风险管理环境。

原则一:董事会应了解本行的主要操作风险所在,把它作为一种必须管理的主要风险类别,核准并定期审核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对存在于本行各类业务中的操作风险进行界定,并制定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缓释操作风险所应依据的原则。

原则二:董事会要确保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受到内审部门全面、有效的监督。内审部门必须拥有一支独立运作、训练有素、业务精良的内审队伍。内审部门不应直接负责操作风险的管理。

原则三:高级管理层应负责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在银行内各部门得以持续的贯彻执行,并且各级员工也应了解自己在操作风险管理中的责任。高级管理层还应负责制定相关政策、程序和步骤,以管理存在于银行重要产品、活动、程序和系统中的操作风险。

2、风险管理: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

原则四:银行应识别和评估所有重要产品、活动、程序和系统中固有的操作风险,并确保在引进或采取新产品、活动、程序和系统之前,对其中同有的操作风险已经经过了足够的评估步骤。

原则五:银行应制定一套预警程序定期监测操作风险状况和重大损失风险。对积极支持操作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应该定期报告有关信息。

原则六:银行应制定控制、缓释重大操作风险的政策、程序和步骤,定期检查其风险限度和控制战略,并根据其全面的风险偏好和状况,通过使用合适的战略,相应地调整其操作风险状况。

原则七:银行应制订应急和连续营业方案,以确保在严重的业务中断事件中连续13

经营并控制住损失。

3、监管者的作用。

原则八:银行监管者应要求所有的银行,不管其大小,制定有效的制度来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重大操作风险,并且作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原则九:监管者应直接或间接地对银行有关操作风险的政策、程序和做法进行定期的独立评估,并确保有适当

4、信息披露的作用。

原则十:银行应进行足够的信息披露,允许市场参与者评估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方法。银行对公众进行及时和经常性的相关信息披露,可以提高市场约束力,并促成更加有效的风险管理。

(二)操作风险管理

在建立清晰完善的组织架构基础上,银行要合理运用量化工具,识别和评估所有产品、活动、流程和系统中的操作风险,计算应对这些操作风险所需提取的资本准备,在风险事件发生前进行充分识别、计量、监测、预警,事件发生后以资本准备结合各种手段及时控制、处理风险,避免更大损失。

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操作风险管理流程的起点,也是后续各环节顺利开展的基础。风险识别的主要任务是识别出银行的操作风险暴露情况。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不同的银行业务将会分别面临哪些操作风险,什么因素会导致这些风险的发生,这些风险发生的频率如何,可能产生何种影响或多大损失。

2、风险计量。《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三种可供选择的风险经济资本计量方法,即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这些方法已经整体操作风险的尺度。基本指标法是指以单一的指标作为衡量商业银行的方法。标准法是将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划分为8类产品线,对每一类产品线规定不同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系数,并分别求出对应的资本,然后加总8类产品线的资本。即可得到商业银行总体操14

作风险资本要求。高级计量法是指商业银行在满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资本要求以及定性和定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内部操作风险计量系统计算监管资本要求。这三种计算方法在复杂性和风险敏感性上是逐渐增强的。那些操作风险管理仍处于较低水平的、尚未达到量化阶段的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可以选择较为简单的基本指标法和标准法。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操作风险的特殊性,它的风险计量需要大量的孤立事件的历史损失数据,而目前只有欧洲部分银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和数据统计系统,大部分银行机构则缺少丰富的历史事件和损失数据积累,不能实现对操作风险的科学计量。因此,这些银行对操作风险的管理主要根据经验进行判断、推测和进行硬性手段准备(如对人的控制,政府、司法力量的介入等)。

3、风险评估。是指银行根据内外部损失经验分析、情景分析等方法,综合银行业务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对所有被识别的银行所面临的操作风险因素进行测评,以决定哪些风险可接受,哪些风险不可接受,需加以控制或转移。评估的要素主要包括:内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外部数据,以及银行业务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等方面。评估的主要方法包括自我评估法、损失事件数据法和流程图等。

4、风险控制、缓释。是指银行针对不同性质的操作风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在银行风险容忍度之内的许多操作风险,可以通过银行的内控机制被调整、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如人员操作失误可通过有效稽核减少其发生频率,系统漏洞可通过不断更新维护系统予以控制,损失可以通过保险予以减缓等。必须指出的是,由于案件的秩序破坏性和损失不可控性,在制度安排设计中,不能为其留有容忍度,即要对案件实行“零”容忍,一旦出现,须严加处理。

在具体实践中,中小金融机构应当制定与外包业务有关的风险管理政策,确保业务外包有严谨的合同和服务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中小金融机构还可购买保险或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并将其作为缓释操作风险的一种方法。但不应因此忽视控制措15

施的重要作用。以购买保险等方式缓释操作风险的中小金融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的书面政策和程序。同时,要按照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为所承担的操作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5、风险监测与报告。是指银行应当制定有效的程序。定期监测并报告操作风险状况和重大损失情况。应针对潜在损失不断增大的风险,建立早期的操作风险预警机制,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降低风险,降低损失事件的发生频率及损失程度。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应当根据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规定及时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在中小金融机构,稽核部门搬不直接负责或参与其他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但应定期检查评估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作情况,监督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新出台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进行独立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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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与操作风险的关系

操作风险是产生银行案件的主要根源,案件是操作风险的重要表现形式。在操作风险七种类型中,有两大类可直接导致银行案件,即内部欺诈和外部欺诈。主要表现形式是违法违规操作,直接后果是犯罪和案件。

(一)金融犯罪

银行案件主要是指金融犯罪案件。我国《刑法》界定的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中的刑事犯罪,主要是指发生在金融业务活动领域中,违反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国家有关货币、银行、信贷、票据、外汇、保险、证券等管理制度,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情节严重。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金融犯罪不包括那些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和系统漏洞以及外部事件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目前,我国金融犯罪共明确具体罪名37个,其中常见的银行领域犯罪主要有:

1、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如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等。

2、金融诈骗的犯罪,如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等。

除了上述罪名,在侵犯财产罪中还有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谥窃罪等可适用。(二)银行业案件定义

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治理和信息统计的特殊性,本书关于案件的概念与法律案件概念有所不同。2009年,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统计制度》。该文件根据案件信息统计与管理的实际需要,将银行案件分为两类,并分别给出了定义。

第一类案件: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共同实施,或与外部人员合伙实施,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客户的资金或财产为侵犯对象的,涉嫌触犯《刑法》,应移进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或巳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第二类案件: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外部诈骗、盗窃、抢劫等侵害,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鉴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的特殊性,2009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定义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实施或因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所引发的,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或其客户的资金、财产或权益为侵犯对象的侵占、挪用、贿赂、破坏经营管理秩序以及诈骗、盗窃、抢劫等,应移送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或经公安、司法机关(纪检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三)银行案件风险

银行案件风险属于操作风险的范畴,是银行工作人员(内部人)发生违法违规违纪案件或内外勾结及外部侵害(诈骗、盗窃、抢劫等)案件造成银行资金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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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案件风险遍布于所有银行机构,近年来统计数据硅示,我国银行业案件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生居多。对案防思想认识不充分、公司(法人)治理不完善、制度流程不健全、监督检查不深人、责任追究不到位、教育培训不重视、经营思想不端正、选人机制不科学等是引发案件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充分。对案防重视不够

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案件形势的严峻性、案件风险的危害性、案件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监管机构、上级行业管理部门部署的案件治理、风险排查的工作要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照本宣科,原文转发,不能结合本单位管理实际和业务风险状况制定案防措施;有的根本不对下传达部署,基层员工对案防工作不了解,对案件风险缺乏防控意识,甚至有的单位发生了案件,仍不能举一反三,彻查相关风险,认真进行整改,导致同质同类案件频繁发生。

(二)公司(法人)治理不完善。监督约束缺失

中小金融机构与其他机构相比,在公司(法人)治理上十分薄弱。特别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现仍处于改革过渡期,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缺失、监督制衡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理(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治理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清,缺乏有效制约。一些机构虽巳基本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按行政模式运作,理(董)事长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理(董)事会代替经营班子,监事会作用没有有效发挥。行业管理组织的政策、职能不清晰,对所辖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业务决策与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一些县(市)18

联社(农村银行)理(董)事长、主任(行长)聂分支机构负责人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存在诸多违规甚至违法问题。

(三)制度流程不健全,执行力不足

1、制度流程存在缺陷。部分机构制度流程不健全,特别是一些业务环节存在瑕疵和漏洞,不能覆盖所有风险点,多数机构没有建立制度流程后评价机制,制度流程出台后长期不作修订。

2、规制流程执行不力,部分机构制度执行意识淡薄,管理层内部控制、条线管控缺失,对违规、越权、逆程序操作见怪不怪,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习以为常。部分员工原则性差,人情大于制度,对个别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使权力不抵制,屈从或盲从领导意志,甚至同流合污。部分高管人员、业务条线管理人员、制度流程制约岗位人员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没有起到监督制约作用,助长了违规操作、违规经营行为,致使一些人肆无忌惮、明目张胆作案。

3、重要案防制度落实不力。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回避和休假等“四项制度”和印证押卡、金库尾箱、查询对账、贷款三查、授信授权、岗位制约、监控安保、员工行为等重要管理制度,但有些机构始终没有落实。在已发案件中,90%以上的案件是因为案发机构没有认真执行制度或疏于重点环节防控。

(四)监督检查不深入,不能有效揭示风险

1、缺乏风险管理机构,没有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合规部门,未配备风险、合规管理人员,风险、合规管理存在“真空”。

2、业务管理部门未能有效履行业务辅导、风险揭示和本业务条线的风险防控职责。部分单位对监督检查工作不重视,稽核人员配备、经费与其职能不匹配,缺乏独立性、权威性。业务管理和稽核监督没有有效发挥防控风险的作用。

3、业务管理和稽核监督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没有完善、协调的业务和稽核条线检查规划,缺乏对风险的研究分析,不能准确把握风险点,头痛医头,脚痛医19

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检查方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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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缺乏尽职免责、尽职奖励和渎职惩罚等相关制度安排,相关人员不尽职,应揭示的风险不揭示,该奄出的问题查不出来,该发现的案件发现不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认真落实整改,导致同样的问题屡查屡犯。

(五)责任追究不到位,惩戒誓示作用不足

在处理违法违规案件中,案件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在处理尺度上宽严不一。在责任追究上,普遍存在只追究基层机构不追究管理机构、只追究当事人不追究相关监督岗位和领导的现象,特别是有的重大案件没有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或问责力度不够,导致有关违规违法人员和不作为的监督管理者没有付出相应的成本和代价。此外,一些机构存在避重就轻、以罚代处和袒护开脱、久拖不处问题,以致在很多地区形成员工普遍受罚、问题屡在屡犯、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没有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缺乏应有的威慑力和公信力。

(六)教育培训不重视,部分员工行为失范

部分中小银行机构不能正确认识员工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状况,忽视对员工相关规章制度、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风险防范等应知应会的培训,偏重于请大学教授、金融理论专家讲授国际金融理论、国外银行经验、公式模型等,严重脱离实际需要。不重视对新知识、新业务、新技术的培训。特别是计算机应用、it系统操作培训不到位,导致一些基层网点计算机业务操作严重依赖于个别人员,使流程制约、岗位监督形同虚设。有的单位长期缺乏对员工的思想品德、法律法规教育,少数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经不起金钱、物欲的诱惑,染上黄赌毒等恶习,甚至与黑社会勾结,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许多案件都是因为对员工的思想和不良行为教育、管理、监督和约束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导致的。

(七)经营思想不端正,弱化了内部管理

部分中小金融机构没有坚持科学发展观,脱离自身基础和发展实际,片面追求做大做强,抢占市场份额,重规模扩张轻风险管理,重业务发展轻内部控制,在经营管理上,缺乏自我约束意识、风险意识。部分管理部门考核机制不科学、不合理,简单地以存款、贷款、利润等规模性指标考核经营业绩,且每年都累进式增长,由于对宏观经济形势、客观情况、风险考虑不够,部分指标严重超出基层机构实际承受能力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致部分机构为了完成任务而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八)选人机制不科学,重要岗位用人失察

在选人用人上,没有形成客观、公正的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使用、考核、评价、监督和处罚管理机制。

1、在人员选用上,重关系轻品行,重“社会能力”轻专业水平,谁能拉来客户、业务,谁就能得到提拔重用,就可必拿高薪酬,甚至任人唯亲。把一些心术不正、品行不端的人安排到重要岗位,甚至坐上高管的位子,埋下风险隐患。

2、缺乏对各级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日常考核和履职效果评价,对其思想、行为变化缺乏监督约束,特别是对异常行为视而不见或见而不囊。使有问题的人员长期居于高管或关键岗位,有的单位将履职效果差、出了问题的人安排到异地继续任职,甚至提拔重用,把恶习和风险叉传染到其他机构。

3、对用人失察缺乏问责惩戒机制,明显任人唯亲、用人不当酿成案件和风险损失,很少追究有关领导用人失察的责任。

最新案件回溯检视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同志们:按照学习安排,我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彻底肃清案件影响这一研讨主题,做一简要发言,与大家共同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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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从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成长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接受党的教育和培养近40年,随着职位的不断升迁,权力不断的增大,他却忘记了入党誓词,忘记了初心使命,忘记了理想信念,自甘堕落,丧失一名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觉悟和素养,在腐败的温床上越滑越深。统战成员将以案件为警示,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统战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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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做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是心非、心术不正,工于心计、善于伪装,欺骗组织、蒙蔽群众,表里不一。统战工作应以当面是人、背后是鬼为鉴戒,持续开展“守法诚信经营、坚定发展信心”“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统战成员对党忠诚老实、表里如一,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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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为达到升官发财的目的,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精心编织权力“关系网”,为一些领导“办事”,解决一些领导的“难题、困难”,换取个人更大的私利。统战工作应以蝇营狗苟、织“网”自缚为鉴戒,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活动,引导统战成员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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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肆意妄为、以权谋私,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本应是惩治腐败的“利剑”,却失责弃守、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成了腐败分子“保护伞”,用手中的权力换取自己更大的“实惠”,满足个人物欲横流的私欲。统战工作应以滥权妄为、执纪违纪为鉴戒,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统战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持续深化作风整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以律己、严以用权,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确保权力更好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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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逾越规矩、破坏制度,精心钻研“潜规则”,大搞人身依附,把制度当成“纸老虎、稻草人”,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把个人凌驾于组织、僭越于制度之外的人。统战工作应以破明规矩、行潜规则为鉴戒,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全面履行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的发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把笼子扎紧扎实,不断强化权力的制度约束,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发言完毕,谢谢!

最新案件回溯检视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近日,通过认真对照反思发生在我县的***、***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案例,深刻剖析根源,认真查找在个人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主动与其他班子成员交互谈心,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在此次以案促改专題民主生活会上,现就本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向大家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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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讲忠诚守纪律方面:

一是执行政治纪律不够严格。大的原则方面自己一贯要求很严,但在一些具体的方面有所放松,有一定的安于现状的思想。二是党内监督认识不足,随着年龄增长,逐渐有了得过且过,思想放松了要求,主要表现在好人主义思想,缺乏细抓的定力,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权力运行方面:

一是对监督权力认识不够。认为违纪办案都是纪委监察部门的事情,平常只要抓好纪律就行了,没有深入探寻违纪案源的劲头。二是主观能动性不足。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得罪人,因此,工作上缺乏干劲狠劲。

(三)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上,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題。首先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总认为,只要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不出事就行了,平时的工作没必要很严很细,正是这种思想的存在,导致了从严治党的思想树得不牢。其次,工作上的主动性还不够工作中“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不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等大家”和“靠安排”的“等”、“靠”思想,导致工作完成质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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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上述问题,究其根源,理想信念问题、思想作风问题是存在上述所有问题的主要根源。从根源上解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理论学习欠缺主动性,不深入,政治理论修养有待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高,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清晰,学习时缺乏思考,理论学习和运用上有差距,是思想上和工作中产生问题的重要根源。

(二)宗旨观念淡化。没有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没有与群众打成一片。忽视了同志之间的沟通是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

(三)党性修养有所忽视和放松。在主观世界的改造上还有一定的差距,理想信念讲得少了,看问题的眼光不够,从本质上讲也是自己存在各种问题的思想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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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自身存的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工作中,本人按照党员的标准,加强学习和实践,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到第一位,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道德水平,要树立良好的学风,主动学习、自觉学习,结合实践,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头脑、增长才干。

(二)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把群众是否答应、是否高兴、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和衡量办实事办好事的标准。

(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务求取得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四)要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要坚定理想信念,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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