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自我防护心得体会及收获 冬季的自我防护(二篇)

  • 上传日期:2022-12-22 09:07:18 |
  • ZTFB |
  • 11页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冬季自我防护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

组长:

职责:全面负责特殊天气供电应急工作。

副组长:

(副经理)职责:外部协调工作。

(副经理)职责:特殊天气保电方案的实施与技术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

副经理)职责:抢修材料供应。

(经理助理)职责:信息收集及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

(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抢修工作技术负责,制定电网运行方式。

(市场营销部主任)职责:做好用户的协调、解释、服务工作。

(安全监察部主任)职责:做好应急工作的安全监督工作。

<>

(一)各站所重点工作

1、保线站、供电所重点工作:组织人员对陈旧线路、交叉跨越、负荷较重线路进行重点巡视,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因天气原因造成的故障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抢修,并及时汇报公司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需要公司增援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各班站应储备充足的抢险材料,做好物资调用工作,同时做好应急车辆的保养工作,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2、变电站重点工作:做好变电设备防寒防冻和防污工作,注意充油充气设备的油位气压变化。加强设备巡视,从接到此通知起,各站要增加设备巡视次数。同时保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迅速消除事故隐患。

3、调度所职责:

(1)掌握电网运行状态,根据故障现象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

(2)正确下达调度命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区域、要害部门的电力供应。

(4)协调电网、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5)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6)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4、检修中心职责:组织做好事故应急抢修人员分组工作,准备足量的备品备件。做好车辆以及检修、试验设备的日常保养,以便抢修时及时使用。

(二)事故分类确定应急指挥组组长

1、一般区域内配网事故由所属供电所所长现场应急指挥。

2、一般变电事故由本站站长进行现场应急指挥。

3、发生输、变电事故由公司副经理王文进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保线站、工程科、检修中心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4、发生较大配电网事故或大面积停电事故的由公司经理张生智进行现场指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行动小组组长,在应急状态下必须服从应急指挥组的统一调度,其职责按已启动应急程序要求各司其职,履行分管安全职责,确保其职责范围内安全有序。

为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全力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重要企事业单位的用电,要求公司各供电所、变电站、保线站、调度所尽快制定本班站的应急预案并上报生产技术部。

推荐冬季自我防护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为全力做好20xx-20xx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扬尘治理力度,坚决打好建筑工地“赣州蓝天攻坚战”,制定此攻坚方案。

<>

(一)主要目标

中心城区新开工和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施工现场实现建筑工地场内“六个100%”治理目标(即:现场围挡率100%、路面硬化率100%、抑尘洒水率100%、物料裸土覆盖率100%、驶离工地车辆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工地出口“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确保建筑施工现场pm10月平均浓度20xx年10月、11月、12月分别到达52ug/m3、57 ug/m3、93ug/m3以下。

(二)基本思路

从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配备配足降尘抑尘设施设备,做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基础底板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扬尘治理全过程、全覆盖管控;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市中心城区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并联合环保、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动执法;细化明确行政处理标准,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形成高压态势、执法威慑。

<>

(一)房屋建筑工程

1.施工现场围挡作业。施工现场应全封闭施工,新开工项目围挡高度一律不低于2.5m;围档采用砖砌或双层彩钢板等硬质材料设置,连续不间断,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档底边要封闭,不得出现建筑垃圾、泥土、泥浆外漏现象;禁止使用单层铁皮围挡,禁止围挡随意开口,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禁止在围墙外堆放建筑材料。

2.主要施工道路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办公区、生活区、主要施工道路应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出入口处路面硬化宽度不小于大门宽度。施工场区的其它道路可采取砖、焦渣、碎石铺装硬化等防尘措施。

3.落实覆盖或绿化措施。施工场地内裸露土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遮阳网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脚手架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的灰尘外溢。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严禁外架拆除、模板拆除、楼层内建筑垃圾清扫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现场禁止拌合混凝土,砂浆搅拌机棚除通道口外四周应采用密目网封闭,封闭挂网距地面高度不大于1米。

4.驶离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应完善进出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车辆出门冲洗干净。新开工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在场地内道路设置过水池(长度不短于15米),配备高压冲洗水枪。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进出车辆冲洗及周边路面的清扫工作,确保驶出车辆冲洗不少于3分钟,车轮、车身不带泥上路;负责“门前三包”,定时清理冲洗装置周围及沉淀池泥浆,大门周边应及时清扫保洁,确保车辆出口路面无明显泥印或散落沙石。

5.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应安装环绕喷淋和高空喷淋降尘系统,配备移动式雾炮机等设备,每天清扫洒水次数不少于6次,并建立洒水台账。土石方施工阶段应采用湿法作业,作业面和临时道路应适时洒水降尘,挖掘机等设备5米内配备雾炮机降尘,场内渣土运输车辆车速必须严格控制在5km/h以内,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深基坑作业,基坑周边应增设环绕喷淋进行集中洒水降尘。主体施工阶段脚手架上应设置洒水喷雾装置,沿外架周长方向水平间距不宜大于5米,垂直间距不宜大于30米。场地平整工程应实施网格化作业管理,落实施工现场洒水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除需符合上述相关要求外,还应落实以下措施: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方作业应采取渐进式分段进行,除作业面外,其余裸土应及时采取覆盖措施。开挖沟槽、地下管线施工工序安排应紧凑,满足回填要求的应尽快完成土方回填,确因施工技术要求开挖后回填时间超过5天的,应对土方采取相关防尘措施。

2.不能实行全封闭作业的道路施工,施工区域与社会车辆行驶区域应采用警示亮化围档隔离,沿线应设置提示牌、警示灯等安全设施。施工周期短,或需频繁调整作业面的,可采用封闭警示护栏隔离。因施工通道设置的临时车辆道路应硬化防尘。

3.施工现场确不具备设置冲洗设施等条件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防尘方案,采取湿法作业等有效措施确保路面开挖、构筑物拆除、材料切割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施工扬尘控制到位。

<>

(一)严控施工许可审批。

1、严格实行施工许可前开工条件审查制度。督促项目责任主体落实信息公开、冲洗平台、过水池、高压水枪、雾炮机、道路硬化、裸土覆盖、围挡封闭、围挡喷淋系统等设施、设备建设。

2、推广使用视频监控系统,推行环境空气颗粒物在线监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行网络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对未按要求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收回施工许可证。推行环境空气颗粒物在线监测,建立施工现场pm10监测记录台账,当现场监测值pm10接近或达到月度控制目标值时应立即采取开启所有降尘设施设备、增加洒水频次、局部停工、全面停工等有效管用措施降尘。

(二)建立夜巡、日巡工作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扬尘治理夜巡、日巡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建筑业口相关人员,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为骨干,开展在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日巡工作;由相关科室、部门干部职工组成夜巡工作组,重点对基坑开挖、土方外运的项目进行夜间巡查。

(三)量化考核指标。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标准统一参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见附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月开展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围挡措施、场地硬化、裸土覆盖、视频监控系统、洒水降尘等措施进行检查评分,检查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且每个参与评分子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总分的50%即为达标,低于上述标准为不达标,对不达标的项目从严从重处理,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月排名末10位的施工工地进行曝光。

(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联合环保、城管等部门定期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控措施不到位、未按规定使用渣土运输车辆、裸露土方覆盖不严密等问题采取联防联控,分别查处,齐抓共管,顶格处罚的措施。实行土方调配城管、建设部门联合现场勘察验收制度,对场地平场、土方开挖、市政道路开挖等极易产生扬尘的项目和环节从严管控,未按规定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不予核准土方调配方案。同时,加强与国土、房管部门的联动,对未按规定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房地产项目,提请国土部门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新的用地、房管部门暂停为其办理预售许可。

(五)强化信用管理制度。

将违规企业和个人纳入信用管理,对未按要求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或扬尘治理不力的开发企业、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差异化重点监督管理,与企业诚信管理挂钩,与信用承包商a、b、c库入库评分挂钩。

(六)建立投诉举报制度

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通过拨打市城乡建设局扬尘举报投诉热线0797-8221147,举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控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接到举报后,市城乡建设局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依法展开调查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举报人。

(七)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行为。

1.实行“休克疗法”。 土方作业项目降尘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先停工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予批准再次施工。一个月内发现渣土运输车、商品混凝土搅拌车驶离工地不冲洗干净,遗撒污染路面2次以上的,对所涉工地停工1个月以上。

2.实行报告和约谈制度。市重点工程项目和大型企业应当在扬尘治理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对首要责任不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采取约谈和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等措施,加大督促力度。对于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项目和企业负责人,尝试与检察机关建立转移机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一个月内发现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其下属所有项目停工整改一个月,同时停止新开工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提请市国土部门暂停其在赣州土地市场交易资格3个月。一个月内发现渣土运输车、商品混凝土搅拌车遗撒污染路面2次以上的,提请环保、城管部门严处。

3.采取暂停进入市场措施。一个月内发现同一施工企业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该施工企业中心城区所有在施工程项目停工整改一个月,并依法暂停其在赣州建筑市场投标6个月。连续三个月发现同一施工企业有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暂停其在赣州建筑市场投标6个月。一个月内发现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或连续3个月发现同一监理单位有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暂停其在赣州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个月。

4.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市城乡建设局定期对被查处存在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通报。

<>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扬尘治理工作。

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信心,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以赴开展秋冬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参建各方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承担扬尘治理首要责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承担扬尘治理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到位、月度达标。

(二)夯实各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中心城区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认真履行辖区内施工现场扬尘监管责任。建设单位(含开发企业)要及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发现存在扬尘治理不力行为,敦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治理工作格局,全力打赢秋冬季“赣州蓝天攻坚战”。

(三)加强督察督导,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健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巡查督查制度,建立微信工作平台,快速处置机制,加强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强化治理工作督查督导,从严顶格查处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周一前将上周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工作、案件移送、处罚处理情况及被查处存在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负责人信息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局。邮箱:xx3577264@。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通知,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