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细则心得体会总结 管理制度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 上传日期:2022-12-22 03: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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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单位管理细则心得体会总结一

1、当值期间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许抱胸插手。

2、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佩戴工牌,经员工通道出入,同时打卡备案。

3、做到无条件服从上级分配,听从上级管理。

4、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时,当值不准离岗)。

5、熟练掌握保安部岗位工作特点、职责与要求。

6、接触客人要十分有礼貌,并注意语气态度。

7、处理问题时,力求做到容忍宽大,以理服人。

8、当值时不得聊天、阅书报、写私函、听耳机、吸烟、吃零食、打私人电话,并谢绝来访,如属要事,要保安部当值负责人批准方可。

9、当值时只能与客人保持一种工作上的关系,不得在岗上与客人拉扯、闲聊。

10、当值时不得利用个人职权与客人进行任何私人交易。

11、当值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物。

12、当值时不准睡觉、不得带有醉意。

13、严禁当值时随意离岗,如需吃饭、喝水、去卫生间,需领班批准并派他人替岗后,方可进行。

14、殊情况,严禁使用酒店客用设施。

15、熟悉本酒店各种报警装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并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

16、一旦发现火警,无论程序大小,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并立即采用有效措施。

17、熟悉酒店各部门出口通道,包括员工通道、客用通道、消防通道等。

18、无特殊情况,不得私入客房、仓库、办公室、厨房、服务员工作间等。

19、不得以权谋私或者做任何有损酒店名誉的事情。

20、当值期间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护违法犯罪分子。

(二)保安部请假制度:

1、本部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并逐级审批备案后方能有效。

2、主管、领班请假需经理批准方可。

3、保安员请假需经主管批准方可,但必须先经领班批准。(事假超过半天,需部门经理批准)。

4、严禁越级请假。

5、无请假报告单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原则上不准调休,如遇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方可。

7、对于请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事假超假一天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队,应有电话、电报和证明方可考虑补办事假。

(三)保安部奖惩制度:

1、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将给予奖励或晋升参考。

1)对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贡献者。

2)拾到客人钱财缴公者。

3)举报本部员工违章乱纪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议,该建议被采纳者。

5)对工作尽忠尽职,受客人或外部门来函表扬者。

6)为酒店声誉和财产,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

2、惩罚——警告处分,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1)当值时不注意仪表、不佩戴工牌,经多次指出而无明显改观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上级指挥者。

3)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当值时睡觉者。

6)当值时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者。

7)当值时抽烟、吃零食、聊天、听耳机、不听从劝告者。

8)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私入客房、仓库、服务员工作间、办公室、厨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当值员工擅入酒店者。

11)该管的事不管,胆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误者。

1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13)工作中欺骗上司者。

3、惩罚——辞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

1)不请假,旷工两天以上者。

2)无论何种原因与客人、酒店员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费者。

4)利用职权与客人进行非法交易者。

5)盗窃酒店物品、客人钱财,以及主使或参加酒店员工盗窃酒店、员工财务者。

6)拉皮条者。

7)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8)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酒店损失者。

9)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室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四)保安部监督员工打卡制度:

1、保安员二十四小时定岗于打卡处,临时离开要获得领班批准,并派人替岗。

2、员工打卡时,保安员要认真核对工牌,无工牌或工牌不符者不予打卡,必要时收回工牌交值班经理处理,不允许代人打卡。

3、检查打卡机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4、真执行物品出门查验制度,检查出门物品有无违规现象,必要时需开据放行条。

5、认真执行出入来访制度,进行来访验证和登记。

6、严格控制辞职员工和辞退除名员工进入酒店,阻拦酒店员工穿制服出酒店。

7、对外来施工人员每天进行来访登记,如发现有外来施工人员在规定施工时间以外还没有离开酒店,立即报值班领班。

(五)保安部装备器材使用制度:

1、日常使用的对讲机、警械、钥匙、雨衣、大衣在交接班时双方领班共同检查清点并记录签收。

2、临时用品,如大衣、雨鞋、雨衣、手电、应急灯等要有交接登记,归还时领取人签名,检查有无损坏、丢失,否则按酒店规定赔偿。

3、机械只有押款时携带,平时由监控室保存,只有领班和主管可以使用。

4、保安部备用品专柜钥匙平时监控员处,夜班时放保安当值领班处。

5、保安部备用品专柜每月清点一次,由监控员和主管检查记录使用情况。

(六)外来单位进店施工管理制度:

1、若有在酒店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单位,在进场时必须持有聘请施工部门签发的申请或证明,经保安部及工程部核对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

2、请施工的部门,在填写申请或证明时,要求写清施工单位名称、人数、施工区域、工时及负责人等。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申请或证明及参加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到保安部办理入场施工手续。

3、保安部向施工单位发放临时施工卡,并收取证件抵押金人民币叁拾元整,工期完成后,凭工卡到保安部秘书处注销并退回押金。

4、办理施工手续的同时,施工单位负责人要与酒店签定防火责任书,确定施工防火责任。

5、任何施工单位和个人进入酒店施工必须走员工通道,并配戴临时施工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营业区域和使用客用设施,施工结束后,所带出酒店的工具和其他物品,须有聘请单位签发的放行条。

6、施工期间,要遵守酒店各项规定,如需增加人员时要及时补办手续。

7、施工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乱拉、接电线。

8、如施工需要明火操作时,必须到酒店保安部递交申请,办理动火证,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做好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等安全防范措施。

9、要及时清理工程垃圾,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严禁在消防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

10、对施工单位入场施工不办理临时施工卡、手续不全的、现场管理混乱、未办动火证而动用明火操作的,根据施工性质,保安部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1、消防设备、器材是用于预防和扑灭火灾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在消防设备、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不准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2、因公施工、作业需动用或移动消防设备、器材的部门,需书面向保安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或移动,并在施工、作业完结后将设备、器材恢复原位。

3、工程部和保安部要认真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发现遗失、损坏或失灵的设备、器材,要立即向消防委员会报告,争取补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记录。

4、工程部当值人员和当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例行检查,每周要对烟感、温感等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并向消防委员会书面报告测试结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5、工程部和保安部每月要对酒店所有的烟感、温感等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淋、气体灭火、自动报警和紧急广播系统及防火卷帘门、排烟风机排烟阀等联动设备和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6、工程部经理和消防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酒店的发电机房、变压器、锅炉房、油库、厨房、木工房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要立即派人整改,做好记录。

7、保安部消防主管每月须对酒店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的检查,并将灭火筒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八)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监控员必须服装统一、整洁、不留长发。

3、当值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撤离岗位。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知会下一班。

5、监控室内严禁吸烟、禁带火种,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等卫生。

7、任何人调用录像带或查阅文件、档案,需预先填写《查阅(调用)申请表》,经保安部经理批准签名后方可。

8、当值监控不得随意操纵中心内之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严禁非监控员操作中心内之一切设备。

9、当值监控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不得无故占用(长用)中心之通信设备。

10、监控中心仅限保安部当值监控员、当值领班、消防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进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种技工、大堂am、值班经理等,须经当值监控员允许后方可进入,工作完毕后及时离开,不得无故逗留。

12、消防监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属消防主管。

(九)停车场安全管理程序:

1、当值时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要将车辆指挥到位,要检查车辆有无损坏,车门有无上锁,车辆排列整齐。

2、客人沟通时要注意礼节礼貌及文明用语,要做到举止大方,不亢不卑,避免与客人发生争执或冲突,不准向客人索取小费。

3、当值时要站到车场较明显的位置,指挥车辆时动作手势要标准、正确。

4、当值时不得群集闲聊,不得随意离岗、窜岗,有事不要大声叫喊,使用对讲讲机时注意用语,不讲与工作无关的问题。

5、当值时不得睡觉、看报、不得吸烟、吃零食。

6、指挥车辆泊位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态的司机,防止撞伤、碰伤、擦伤等。

(十)安全工作条例:

1、要求身体素质好,工作和训练时,严禁危险动作,如摔跤、逞强、过度用力、开过分玩笑等。

2、着装要合身,不要过紧或过松,避免工作操作时受伤。

3、受外受伤时,要立即报告领班,并尽快处理伤口,伤势严重者,要及时到酒店医务室进行处理。

4、处理紧急事故时,要考虑安全因素,如戴手套、穿雨衣、雨鞋。按正确的操作程序操作,熟练酒店制定的各种紧急程序(火灾、水灾、台风等)。

5、对不卫生的地面、阻塞的通道、容易造成摔伤的区域,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清理。

6、对不懂的设备、器材不要乱拆卸,要请专业人员来处理,触动或打开可能有危险的包裹,发现异常气味、声音要查找出原因并向上级报告。

7、不过量饮酒、吸烟、不暴饮暴食,保证充足睡眠,养成良好的饮食、起居、卫生习惯。

8、不得乱用警棍、手铐等警用器材,不得使用恐吓、危险语言,避免引起暴力行为。

9、如遇到意外攻击,只有采取适当的自卫,以保证自身的安全为准则。

9、本条例只适用于保安部员工。

(十一)保安部各岗位职责:

1、保安部经理岗位职责:

1)工作职权:

a.根据部门各级员工的工作表现情况,有权进行表扬或奖励、批评或处分,有权提升或建议总经理提升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业务熟练、有管理潜质的员工。

b.有权调动保安、消防人员及其它部门人员对危急事件,如刑事犯罪、火警等事件进行紧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c.对酒店治安保卫、消防等不够严密和完善的方面,有权向总经理建议逐步严密完善等。

2)工作职责:

a.对总经理负责,负责保安部全面工作。

b.对酒店治安、安全保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c.负责对下属考核、培训。

d.负责酒店保卫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落实。

e.负责全酒店员工治安防范宣传教育。

3)业务要求:

a.熟悉和掌握酒店内部治安情况,了解和掌握社会治安情况及其对酒店的影响,对治安工作要有敏感性和预见性,防患于未燃。

b.善于组织策划酒店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危急情况下能够沉着冷静,善于指挥和决策,使危急事件能够得到迅速妥善的处理。

4)工作内容:

a.协助各部门制定岗位安全制度,并督导落实。

b.对酒店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生产安全教育及遵纪守法教育。

c.积极开展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

d.组织策划重大节日、重要接待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届时要在酒店内值班,并督导任务的落实情况。

e.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和侦破酒店内发生的各类案件。

f.了解和掌握酒店内部员工的情况,配合人力资源部一起做好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

g.注意防止因自然灾害而造成酒店和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h.建立和完善酒店治安工作档案。

2、安全主管岗位职责:

1)熟悉酒店的运作及有关的安全法则、酒店的员工守则。

2)安排下属各岗位的工作,不断巡视酒店各区域、督导当值各岗位的工作,并进行奖惩、评定和考勤。

3)认真完成工作日记,并详细记载当值时间内发生的事件(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以及遗留问题),非常事件要及时上报。

4)迅速妥善地处理各类事件(包括突发事件)并对一些案件调查,写出调查报告。遇

重大案件发生须立即汇报,保护现场并向警方报案,协助警方的调查工作。

5)下属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使保安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6)熟悉酒店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出口以及酒店的紧急疏散程序。

7)控制好酒店停车场的安全,保障酒店车道的畅通。

8)完成交给的其它任务。如: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安全督导、施工办证工作等。

9)对自己主管的工作负责制定计划,做好总结,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10)热情接待来访。

11)协助经理当值期间发生的问题。

3、主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

2)掌握酒店的火灾特点,努力做到“六熟悉”,即:熟悉酒店的平面布局、建筑特点、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况;熟悉酒店的火灾危险性和相应的防火措施;熟悉重点消防保卫部位存在的火险隐患和控制方法;熟悉各有关的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及其贯彻落实情况;熟悉义务消防组织建设情况及其防火、灭火能力;熟悉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状况。

3)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4)对保安员及酒店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遵守法规和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5)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时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6)协助主管部门对电工、焊接工、油漆工、服务员、保安员等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

7)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制定灭火作战计划,负责组织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7)止各种违反消防法规、制度、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上报。

8)协助建立和完善防火档案。

9)发生火警立即报告,同时组织员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参与火灾原因的调查和对责任人的责任追查。

10)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个人,向行政领导提出表彰及奖励的建议。

4、保安部领班职责:

1)职权:

为便于领班的管理工作,领班享有以下权利:

a.对下属工作不准绳、不服从管理者,领班有签黄单的建议权。即:领班可向上级建议、请示,给下属签单处罚。

b.领班必须对本班员工进行严格考核,掌握他们的工作情况,为其升降职向上提供建议。

2)职责:

a.正常情况下,领班兼任楼层巡逻岗,负责检查各岗位运转情况,处理一般的突发事件,并将事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

b.除有重要情况需向上级报告、填写值班记录外,不得在办公室逗留。

c.当值时,必须保证不缺岗。如各岗警卫需去卫生间、喝水时,该岗均由领班代替;如有特殊情况需调人时,必须向上级汇报,批准方可。

d.病事假履行请假手续,严禁随意离开,找人代班。

e.每天当值的遗留问题,除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外,必须向当值总负责人汇报。

5、监控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专业知识,掌握消防、安全之监控技术,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立即报告。

2)熟练掌握各类监控设备、报警系统、广播系统、联动系统的性能及操作方法,严禁违章操作及非专业人员操作。

3)控屏幕情况要随时报告,发现异常立即定点录相,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4)爱护各种设备、器材,注意了解设备设施的运作情况,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通知工程部派员修理,保证正常运作。

5)一旦发现警情,立即简要清楚通知警情附近值班保安查看实情并做好详尽记录,本班问题本班解决。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工作记录要详细、准确,并做好交接班签名。

7)当值期间要做到“四不准”:不准吸烟、瞌睡、吃零食,不准阅看与工作无关的资料,不准将无关人员带进监控室,不准擅自调用电脑内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8)接听电话或使用对讲机时,要使用礼貌、专业的用语,不准讲与工作无关的事件,不准拨打私人电话。

9)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6、楼层巡逻岗位职责:

1)巡逻中发现有碍安全情况发生须及时报保安部及各相应岗位,并配合当值总值处理安全问题。

2)巡逻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某一处,不得使用客用设施。

3)接报外,不得进入服务员工作间。

4)没有部门经理批准或协调,不得擅自查房、进房。

5)熟悉酒店内部区域及走火通道的分布情况。

6)巡逻时检查各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消防中心。

7)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及报警装置的使用。

8)遇火警时沉着冷静,要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总机,并组织现场有关人员积极查找火源,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灭火。

9)促客房来访制度的实施,对严重肇事者,协同前台经理及客房部人员处理。

10)检查紧急出口是否处于畅通状态。

11)检查楼层施工人员工作,动火的有无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排除施工现场对消防及安全有危害的隐患。

12)如遇可疑人员要盘查,注意醉态客人的动向。

13)遇偷盗情况须及时报保安部当值主管,把盗贼捉拿,经询问后,即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4)遇滋扰现象,应劝阻其有关人员离开酒店。

15)巡逻中遇客人应站立让路向客人问好。

7、大堂岗位职责:

1)工作范围在大堂内。

2)在大堂内发现无法自行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保安部主管及前台当值经理,并随时配合各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处理安全方面问题。

3)在担任大堂保安时,不得使用客用设施,不得进入营业区域、前台及其办公室。

4)注意衣冠不整的客人进入大堂,应劝其离开。

5)在大堂内应干涉有大声喧哗和多人聚集的现象。

6)严禁客人在大堂内饮用自带饮料。

7)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施工单位禁止在大堂施工。

8)未经批准不得在大堂录像。

9)意进入大堂到处乱窜的人,并同时通知其它岗位加强监控。

10)夜班注意员工的不轨行为(如偷盗物质、拉皮条)。

11)检查各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12)注意醉酒者行动,有情况时报告主管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处理。

13)密切注意有无破坏酒店之设施行为。

14)对餐厅不消费而占位者劝其离开。

15)客用沙发禁止躺、卧。

16)大堂站岗应选定几个利于监察情况且不妨碍客人的地方,站姿要跨立,注意着装整齐,不许在大堂中不停转悠。

17)工作需要外,不得与大堂各部门员工交谈。

18)监督上下电梯的客人情况,禁止施工人员使用客用电梯。

8、大堂前门岗位职责:

1)定岗于大堂前门处。

2)大堂前门外车道畅通,遇车辆停泊于主车道时,应马上劝其离开,引导其停泊于道边车位或停车场内。

3)注意进出人员情况,不允许外来人员损坏花草,不允许外来人员长时间滞留于正门广场,不允许酒店员工停留于前门广场上。

4)指挥车辆在通道两侧翼处按规定停泊,如遇接待任务需预留车位的,应以障碍物按要求预留车位。

5)注意与客人接触时,从语言中充分体现尊重客人,为客人服务,向客人解释时要耐心,动作中小跑,敬礼的姿势应规范化。

6)定岗时还应该注意前门安全情况。

7)注意阻止任何施工单位及个人由前门经大堂进入酒店楼层施工。

9、停车场岗位职责:

1)定岗于停车场内。

2)指挥引导车辆有序停泊。

3)做到有礼貌地接待每一位来停车的客人。

4)在车驶进停车场时,应表现积极,快步或小跑到车辆前,以手势示意,引导客人停到适当位置。

5)注意没必要强求客人车辆停泊某处,不能让客人感到你为难他。

6)对客人有不解之处应用到有问必答,有耐心。

7)维护车辆及车场的安全。

8)干涉任何在主车道上的闲人,让其迅速离开车道。

9)禁止酒店员工在停车场内停留。

10)迅速地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包括在车场内的斗殴及闹事。

11)注意酒店停车场的各类设施。

10、打卡岗位职责:

1)定岗于员工打卡处,维护打卡秩序。

2)按照酒店人力资源部的有关打卡制度,严格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无工牌者记录下来,上报当值领班。

3)检查下班员工的手袋、行囊、包袱等携带物品,有无擅自将酒店之文件、物品等带出,如遇此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值领班。

4)为外来人员办理入店手续,并作好登记。

5)为外来施工单位和个人办理入店施工手续,检查施工工具并监督施工人员在酒店内的个人行为。

6)监督和杜绝员工替人打卡现象,维护高峰期打卡秩序。

11、夜总会保安岗位职责:

1)完成主管(值班)分派工作,确保所管区域内安全。

2)认真完成站岗、值勤巡逻任务,认真填写当班记录(值勤巡逻时禁止吸烟)。

3)维持好ktv场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场内起哄、争吵、斗殴和无理取闹。若有上述事件发生,要将肇事的双方带到场所处或保安部妥善处理。避免造成坏的影响和妨碍客人进行正常娱乐活动。

4)娱乐场所人多情况复杂,要密切注意场内动向,防止酒店和客人的物品被盗和遭受损害。若发现可疑的人要注意监视,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擒拿罪犯,保护酒店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

5)场内若发生事故,如火警、爆炸等,要稳住客人,及时抢救并组织疏散客人离开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6)娱乐活动结束,请客人有秩序地离开场地,要协同服务人员清理场地,检查有否客人遗留物品,危险品、火种等,关闭音响、灯光并锁门。

7)向接岗人员交待清楚岗上情况。

8)完成上级交派的其他工作。

主题单位管理细则心得体会总结二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礼品的接收及赠送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

2 定义

礼品:外部单位或个人因工作关系赠予我公司个人或部门的物品,我公司因工作需要赠予外部单位或个人的物品。

3 管理职责

3.1 经理室是公司礼品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a) 对各部门接收的礼品进行登记、分配、处理等;

b) 监督公司各部门礼品的接收及上缴情况;

c) 对各部门购买的对外赠送礼品进行登记、保存。

3.2 经理室秘书负责公司对外赠送礼品的采购。

3.3 各部门负责将各自因工作关系而接收的礼品缴于经理室,负责本部门对外赠送礼品的采购申报。

4 管理内容

4.1 接收礼品的管理

4.1.1 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接收业务关联单位的非法酬金或礼品。对于业务关联单位给予的酬金或礼品无法推辞时,接收人一律自收受之日(出差人员回公司)起三个工作日内上缴公司经理室,并在qg/hx19.05表1《礼品收受、处理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4.1.2 对于应登记上缴的礼品、礼金,相关人员如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上缴或不

如实登记上缴,责令退回收受礼品、礼金外,经理室将视情节给予负激励100~1000元,并通报批评,严重者可辞退,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1.3 公司礼品由经理室统一建立台帐,详细记录礼品名称、数量、来源、接收日期、接收部门、处理方式、处理人等,并对礼品实物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登记。

4.1.4 对于各部门上缴的礼品,如果是实物(饰品、食品等),价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经理室直接进行处理;价值在200元以上的,由经理室提交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处理;如果礼品是现金或相当于现金的礼券等,则交由财务部处理。

4.2 外送礼品的管理

4.2.1 礼品购买

4.2.1.1 常规礼品指如烟、酒、铜工艺品、茶叶等。常规礼品购买:当礼品需要增补时,由经理室秘书填写qg/hx19.05表2《工作联系单》,经主管经理批准后,由经办人负责采购。经理秘书负责对礼品验收,填写qg/hx16.06表1《入库单》入库并加入存货分类账。

4.2.1.2 非常规礼品(常规礼品之外的礼品)购买:由相关部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由经理室秘书购买(特殊情况下,各部门需自行购买礼品的,也需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后交经理室统一登记、办理出入库手续、保存。

4.2.2 各部门在领用礼品时应出具相应的联系单,单次领取礼品价值在1000元以下,部门主管审核,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可直接领取;单次领取礼品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需主管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取。

4.2.3 礼品领取时,需填写领料单,经理室秘书应如数登记,并注明领用人、领用批准人及其他相关内容。

4.2.4 各部门领取的礼品发生结余时,应及时退回经理室,由经理室重新进行登记保存。

4.3 经理室需定期对礼品进行清点核查,确保礼品帐物一致。

4.4 经理室秘书每月月末对本月礼品领用填报各部门礼品费用汇总表,报财务部审核。

5 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经理室组织检查及考核

6 本规定自20xx年04月01日起实施。

主题单位管理细则心得体会总结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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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所属各单位及其人员,以及来校活动的校外各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系指师生员工可以任意逗留、集会及其他可利用的学校内部场所。

第四条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习惯,培养自防、自救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确保校内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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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凡在校内公共场所进行教学、科研、学习、集会、娱乐、就餐、购物等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服从公共场所主管单位和保卫处的管理。有报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保护消防设施、器材和制止危害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行为的义务;

(二)在公共场所进行集会、上课、娱乐等活动时,组织者要引导活动人员按顺序出入场,并派专人协助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维护场内的秩序。参加活动人员要遵守秩序,不得拥挤,禁止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爱护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严禁挪用、偷窃、毁坏和拆除;

(四)学生必须在老师和管理人员指导下,使用各种电气设备,禁止乱用、拆卸、破坏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

(五)禁止超负荷用电、乱拉临时线路,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公共场所使用完毕,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清除火种,关闭照明灯;

(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进入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七)禁止乱扔废纸等可燃、易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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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所属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定一名领导为本单位所属公共场所的防火负责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师生员工严格执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并指派专人负责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针对公共场所的防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并经常开展对公共场所活动人员的消防宣传。

第八条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九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成立由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培训其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组织扑救初级火灾和疏散群众的能力。

第十条室内公共场所须配备灭火器材,设置明显标志,放置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更换和增补,确保完好能用。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疏散通道,应开在不同方位,其出入口不少于两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开放期间,出入口大门不得上锁,必须保持畅通并安排疏导人员。

第十二条室内公共场所的进出口、疏散通道,应安装应急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并保证有效照明20分钟以上。

第十三条新购进的电气设备、灯具要由技术人员检查质量。请电工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防火规范进行安装并考虑场所内的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在场内乱拉临时线路,因工作确实需要临时线路时,需报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批准,由电工布线,用完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加强公共场所的用火、用电管理,发现违章用火、用电、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开放前,应检查场内线路、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开放时,应安排熟悉消防知识的管理人员巡视场地,负责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巡视检查,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关闭后,应对场内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和火源,关闭照明灯,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如需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施工、维修或需使用易燃液体清洗、涂刷物品时,不得安排在开放期间进行。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申办动火证并事先向保卫处报告。

第十九条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立即疏散在场人员,组织扑救,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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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礼堂、图书馆、大型机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除须符合本规定,还应符合重点防火部位的有关规定,体育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礼堂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严格限定和控制参加活动的人数,并不得超过最高人员限额,防止在火灾发生和其他突发事件时,由于人员过多,秩序混乱,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二)文化娱乐场所存放饮料、食品等物品的库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物品与物品、物品与顶棚、物品与墙壁之间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三)文化娱乐场所内不得设吸烟室。禁止点蜡烛照明,禁止点蚊香熏蚊虫。

(四)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文化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地下空间。

第二十二条教室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晚自习结束后,各处室管理人员对所有开放的教室逐一进行检查,清除火种、火源及各种易燃物,并及时关闭照明灯。

(二)教师在专业教室或多功能教室做实验、演示时,所使用的化学药品应严格控制其用量;课后应将实验、演示剩余的化学药品移出教室,以防发生意外。

(三)多功能教室、专业教室使用完毕后,讲课教师、教辅人员或教室管理人员要检查所用电气设备的状况,切断设备电源,关闭照明灯,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三条食堂、餐厅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防火负责人要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管理,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管理食堂工作人员特别是临时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

(二)餐桌、椅(凳)摆放时应留出足够的`通道;

(三)炉灶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使用的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的管道(或钢瓶)、阀门、法兰接头、仪表软管要经常进行检查,防止因松动、破损或老化等问题造成气体泄漏,遇明火、电气火花等火种而引发火灾;

2、检测时可用专用仪表或用皂液水刷接头等办法,严禁用明火检测;

3、发现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及时打开门窗,采取自然通风,禁止使用排风扇通风,严禁使用明火和启动电器;

4、用食油炸制食品时,用油应控制在油锅容量的三分之二以下,防止食油溢出锅外而起火。油炸食品和炒菜时油温不宜过高。制作饭菜或化解动物油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不得离人;

5、使用罐装气体作燃料的食堂或餐厅,严禁气罐(瓶)与就餐厅同一空间内使用。对气罐(瓶)要妥善保管,不得在露天和靠近火源处存放,以免由于高温引起气罐(瓶)爆炸。备用的气罐(瓶)应在单独库房内存放,库房内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6、食堂操作间使用抽(排)油烟机应经常清洗,防止油垢积存过多加重电机负荷而引起火灾。对烟囱、排油烟管道的油垢、烟灰应每半年清理一次;

7、食堂操作间应注意消灭老鼠,防止老鼠噬咬电线、电缆,造成线路短路起火。

8、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瓶)。气罐(瓶)禁止躺放、倒放,摔、砸,不得用烘、烤、煮、蒸、热水浇等手段加热气罐(瓶)。不得擅自排放气罐(瓶)内的残液,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9、操作间内的灭火器材应放置在铁箱内,置于干燥位置,以防止潮气侵蚀,影响使用;

10、食堂、餐厅在改建和装修中要使用阻燃材料,如果装饰件为可燃材料,则灯泡的功率应控制在60瓦以内并保持不小于50厘米的安全距离。接装的电气线路宜采用铜芯线并用金属管作保护,电气设备及电器产品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1、餐厅特别是餐厅内的小包间,在用餐完毕后应及时检查,清除烟头、火柴梗等火种和可燃杂物;

12、风味餐厅或食堂要加强对炒菜、烤、烙、炸、制作面食、使用火锅、砂锅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火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炉要在使用前进行检查,酒精炉和木炭炉要慎用,最好使用固体酒精作燃料;

13、操作间禁止使用蜡烛照明。餐厅如需使用蜡烛照明增加气氛时,应将蜡烛,固定在非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同时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必须保证安全。

第二十四条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加强对药品发放、储存的管理。药房内药品的摆放应整洁有序,药品的储存必须遵守《北方工业大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加强对射线的安全管理。操作医师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医师在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五条商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柜台里摆放的物品应整洁有序,废弃的包装物应及时清理,不得随处堆放。

(二)电闸前和灯具下方严禁摆放货架,货架与货架之间要保证足够的疏散距离。货架与房顶、货架与墙的间距要符合有关规定;

(三)销售场所不准住人;

(四)不准使用蜡烛照明;

(五)存放饮料、食品、日用百货等物品的库房应单设房间,不得混用。库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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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上述各项规定,由各院、处级单位和保卫处负责检查落实。

第二十七条在公共场所工作、学习、逗留或活动期间,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保卫处报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按《北方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不遵守公共场所秩序,故意拥挤、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或乱扔废纸、遗洒酒精、汽油及其它可燃、易燃物、或有其它危害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行为,且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

(二)挪用、偷用、毁坏、拆除消防器材、设备及设施的;

(三)乱用、乱捅、拆卸、破坏用电线路、电气设备和电器产品的;

(四)超负荷用电、乱拉临时线路,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加热器具的;

(五)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在公共场所吸烟、擅自动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的;

(六)偷窃实验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的;

(七)擅自在公共场所过夜的;

(八)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因工作失误、渎职导致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火险,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其它条款的,由保卫处责成有关单位及个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北方工业大学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消防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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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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