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范文(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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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不仅可以锻炼我们的文字表达能力,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改进自己。在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增加文章的表现力和吸引力。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中所获得的经验和感悟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反思自身的成长过程,发现问题并找到解决方法。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激励因素和行为模式,从而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进步。那么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呢?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主题,确定写作的篇幅和范围。其次,要注意言之有物,内容要具体、卓有成效,能够给读者带来启示和启发。另外,要注重细节和实例,通过具体的事例来支撑自己的观点,让读者更易理解和接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并激发大家对写作心得体会的热情。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篇一

校学生会为了培养大家的沟通交流能力,特成立外联小组,主要负责拉赞助等活动。同时,为了让同学们有积极性,结合我们校学生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二)经费使用原则。专款专用,实报实销。经费的适用范围。本经费用于在校学生会拉赞助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三)经费的申请。在拉赞助之前,我们要做出相应的规划,并上交报表,填写经费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并严格掌控经费的使用。

(四)经费的报销。

1、赞助过程中的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审批的资助金额。如有超额,自行解决。

2、结束后,负责人需要填写报表,将工作总结等上报后方可报销酬金。

3、严禁在经费中报销与拉赞助无关的费用。

4、各外联小组如需外出调研,需要填写具体的时间地点经费预算,经审核后方可行动。

(五)本细则于2014年x月日起施行。

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篇二

科研经费是科学研究活动中的重要保障,合理使用和管理科研经费是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然而,一些科研人员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我从事科研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危害和不可取之处。下面,我将通过分析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危害、认识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不可取之处、探讨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的方法和总结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的益处等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严重损害了科研项目的正常进行。科研经费是科研活动的重要保障,合理的科研经费使用可以提高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而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比如滥用经费用于与科研无关的消费,将直接导致研究工作的延误,乃至停滞。另一方面,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也会严重侵害科研人员的声誉。科研人员作为社会的知识分子,应当诚信从事科研活动,并用科学的态度对待科研经费。一旦发现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不仅会失去科研活动的信任,还会失去个人的声誉,影响科研人员的未来发展。

其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是不可取之处。首先,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违背了科研经费的初衷。科研经费是为了推动科学研究进步和社会进步而设立的,其使用应当符合科学研究活动的要求。而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则是出于私利或个人好恶的考虑,将科研经费用于与科研无关的方面,显然违背了科研经费的初衷。其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违反了科学研究的严谨性。科学研究应当遵循严谨的科学方法和伦理准则,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则是不对科研活动负责的表现。科学研究需要持续的投入和艰苦的付出,如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则是对这种投入和付出的否定。

接下来,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应当成为科研人员的自觉行动。首先,科研人员应当加强自我管理,树立正确的科研经费观。科研人员应当明确科研经费的来处、去处和用途,并做到及时、规范、透明地使用科研经费。与此同时,科研人员还应当加强自身的科研素质,提高科学研究的水平,通过提升自身的能力,实现科研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此外,科研人员应当与科研管理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科研经费使用的政策和要求,确保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最后,合理使用科研经费不仅可以提高科研工作的效果,还有很多益处。首先,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可以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可以提供足够的实验材料和设备,有助于研究人员进行科学研究,并进一步促进科研工作的进展。其次,合理使用科研经费有助于推动科研人员的个人发展。科研人员可以通过合理使用科研经费,提升自己的科研水平和能力,培养对科学研究的热情和责任感,从而实现个人和科技创新的双丰收。

总而言之,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科研经费观,坚持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努力提高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效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推动科学研究的进步,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篇三

科研经费,在学术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正确合规使用科研经费,不仅能够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还能维护研究人员的诚信。然而,不正当使用科研经费的违规行为仍然存在,给科研事业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本文将就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阐述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造成的后果,同时分享自己在科研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会对科研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科研经费的初衷是为了支持科学研究,促进学术进步。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往往会导致经费浪费,后续科研项目的进展受到阻碍。科研经费有限,一旦被滥用,就会无法满足正规科研活动的需求,从而使科学研究陷入困境。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不仅耗费了有限的资源,还增加了项目的失败风险,严重影响了科研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其次,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损害了研究人员的声誉。科研人员的声誉是其学术地位的重要体现。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往往会被他人揭发,研究人员的诚信也将受到质疑。一旦声誉受损,研究者将面临信任危机,不仅难以获得合作机会,还会遭受学术界的谴责。此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也会给研究者的职业发展造成困扰,很难在学术界中取得进一步的成功。因此,研究人员应该保持严格的学术操守,正确使用科研经费,维护自己的声誉。

然而,在科研实践中,有时会面临一些情境,使我们不得不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例如,在紧迫的科研项目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需要调动已经分配给其他项目的经费。此时,我们应该深入思考,权衡利弊,综合各种因素做出正确的决策。我们可以与科研团队和相关部门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在保证科研进展的同时,尽量避免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同时,我们也要及时反馈给管理部门,汇报科研经费使用的情况,以便更好地保护科研的合规性。

作为一名从事科研工作多年的人员,我深刻认识到了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后果,并吸取了一些教训。首先,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科研资金,确保每一分经费的合理使用,做到精打细算。其次,我们应该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建立科学的权限与审批制度,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此外,诚实正直是科研人员的基本品质,我们应该坚守科学道德,始终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最后,我们还可以加强科研团队的沟通与协作,互相监督,避免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

综上所述,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不仅会给科研事业带来不良影响,还会损害研究人员的声誉。为了保证科研的健康发展和自身利益,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科研经费的使用规范,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做到精打细算。我们还应该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建立科学的制度与规范,尽量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在科研实践中,我们应该始终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保持正确的科研态度,为学术进步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篇四

一、学校的一切收费纳入镇(处)教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镇(处)教经费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小学300元以下,中学500元以下,由校长审批,小学300元以上(含300元),中学500元以上(含500元),需支审批表,报镇(处)教副主任审批。

三、各项收入来源,要求合法,符合规定的。范围标准,使用财政统一的收费票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收取、存放资金。

四、各项收入的原始凭证,经主管人审核后,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入帐,否则不予报销。

五、会计、出纳要钱帐分开,分工明确,尽职尽责,保证资金安全,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六、各项专用资金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单核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七、严格控制借款,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并在规定时间收回或结算,因出公差借款要在返回三日内结清。

八、学校实行帐务公开,按时公布经费收支情况,镇(处)教对所属单位的财务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篇五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司党建工作经费是指从本单位行政经费拨付到基层党组织,专门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的组织生活的专项工作经费。

第三条公司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

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

2、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

5、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6、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

7、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

第四条经费来源:公司党建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行政经费预算,按公司党员工资总额的1%划拨,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增加。

第五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应由支部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七条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八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8年5月10日。

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篇六

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经费的使用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正确合理地使用经费,既能够确保自身的经济稳定,又能够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对如何正确使用经费有了一些体会和心得,下面将就此展开讨论。

第二段:确立目标。

在使用经费之前,首先需要确立目标,明确自己期望获得什么样的收益。无论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投资,目标的设立都必不可少。对于个人来说,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能力设立目标,如攒钱买房、投资理财等;对于企业来说,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战略设立目标,如开拓新市场、提升产品质量等。确立目标能够帮助我们避免盲目消费和浪费经费,使经费的使用更加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段:合理规划。

在确立目标的基础上,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合理规划包括制定预算和计划,并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预算是一种重要的工具,能够帮助我们理清收入和支出的关系,以避免资金的紧张和浪费。在制定预算时,需要充分考虑生活和工作的各个方面,如食品、住宿、交通、教育、健康等。制定预算时我们应该量入为出,不可超过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我们还需要制定合理的计划,根据目标和预算安排经费的使用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四段:理性消费。

合理规划只是一个开始,如何进行理性消费也是至关重要的。在消费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慎重选择产品和服务,避免盲目跟风和意气用事的行为。首先,我们需要比较不同品牌和不同商家的产品和服务,选择质量好、性价比高的产品。其次,我们需要养成尽量少走弯路、少犯错误的习惯,这样能够节省经费和时间。最后,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消费,不要盲目追求虚荣和过度消费。理性消费能够帮助我们节省经费,提高消费的价值。

第五段:持续改进。

经费使用并非一成不变,我们需要持续改进和优化。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我们可以对自己的花费进行总结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加以改进。比如,如果发现某种花费过高或不必要,可以减少或者避免;如果发现某种花费过低或者必要,可以增加或者调整。同时,我们还可以寻找新的经费使用方式和方法,以提高效率和效益。持续改进能够使我们的经费使用更加科学和合理。

总结:

合理地使用经费是一项重要的能力,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不断培养和提高。只有确立目标、合理规划、理性消费和持续改进,才能够更好地利用经费资源,提高生活和工作的质量。希望我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不断总结和实践,使经费的使用更加得心应手。

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篇七

为了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活动,保障各种学生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学生活动经费计划的刚性管理,加强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节省开支,杜绝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机构:

由学生工作处归口统一管理,院团委具体负责,检查监督各活动单位的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各系团总支和院团学会、院社团联合会具体操作执行。

二、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一)分块管理,计划使用;(二)勤俭节约,专款专用;(三)规范程序,严格审批;(四)兼顾一般,倾斜重点(即重点支持学习、技能、政治与公益类竞赛活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简称“三自”,以下相同)活动,宣传工作和全院大型校园文化活动)。

三、学生活动经费计划标准:

每年由院财务处按在校注册学生人均30元预算学生活动经费。其中65%作为校园文化各项活动和学生“三自”教育活动使用,10%作为宣传工作与学生群团组织工作经费,25%作为大型校园文化活动和机动经费。经费管理计划:人均5元由分管副院长掌管,主要用于全院性大型校园文化活动的机动;人均25元的60%由系学生工作副主任(学生主管)按照经费使用原则和计划标准控制使用,40%由院学工处、院团委负责掌握,主要用于校风督察活动(含文明寝室评比活动)、校园文化艺术节、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和大学生艺术团活动等,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程序执行。

团组织专项活动(含团、学双代会和团员政治学习材料等)经费,原则上从所收团费中(除按规定递交上级团组织有关费用外)予以解决,但每个季度须统一上交院财务处保管,单列账户进行专项管理,由团委负责人签批,学工处负责人审核后按流程报销。

四、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范围:

(一)、校园文化活动宣传与学生群团组织工作经费;

(二)、学生活动与竞赛经费;

(四)、校园文化活动的奖励(含集体和个人);

(五)、学生军训、社会实践、学院运动会、院大型文艺汇演和参加省、市大型活动,另专项报告计划单列。

五、学生活动奖励办法:

学生活动奖励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原则。

获学院集体(团体)名次奖励及组织奖、精神文明奖的`单位,颁发奖状、奖牌或锦旗,给予30~300元奖品或奖金(其中系级活动给予30~150元奖品或奖金)。

获学院活动个人奖励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给予10~100元奖品或奖金(其中系级活动给予10~60元奖品或奖金)。

各项活动奖励的奖状、奖牌、锦旗和荣誉证书,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联系定点厂商统一订购。

各项活动的奖品或奖金,由团委各职能部门或各系(部)相关主办单位造表签字发放,再按规定审核报账。

六、学生活动经费审批报销程序:

(一)、院团委及各系团总支、学生社团每年须报学生活动计划(含经费活动计划)一式两份,附学期开展每项活动的详细表格交学生工作处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备案。

(二)、各主办单位开展活动(15个工作日)前,需将本次活动策划书和经费预算清单交团委所属学生社团联合会登记,各主办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分管院领导批准(先借支)方可开展活动。

各主办单位每次开展活动(7个工作日)后,需将活动总结和经费使用相关发票,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验收人签字,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登记、复核,再由团委负责人审查,学生工作处批准并按相关程序审批后报账。

(三)、各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和一般性活动经费,原则上从所收会员的会费和社会(单位或个人)赞助解决。举办全院大型(参与人数多、活动影响大)活动和学院重点倾斜类活动经费,经过上述相关程序申请与审批后,由学院适当予以资助。

(四)、学生“三自”教育活动经费和宣传工作经费,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和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掌握使用,按规定程序审批与报销。

(五)、各群团组织办公用品、宣传用品(如笔、墨、纸张、广告颜料、订书针、回形针、图钉、胶带、胶水、剪刀、一次性口杯等)及各项学生活动文具类用品,由团委、各系团总支每学期列出计划清单,经学工处审核签字后,由后勤部门统一采购,再由各有关部门分批分次领取,其开支列入学生活动结算经费之中。

(六)、学生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多领、假名冒领,一旦发现,除退赔款项外将对责任人予以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

(七)、学生活动经费必须量入敷出、节约开支。一般性活动不得使用喷绘广告和定制横幅、不得颁发奖杯,不得搞运动员、裁判员工作胸牌、不得购买请柬,不得摆放水果,不得发放纪念品。原则上不得将学生活动经费用于吃喝,特殊情况须开工作餐时,须专项申请报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且严格控制在5~8元/人的标准内。

(八)、每个学期学生活动经费结算完毕后,学生工作处以适当方式(会议或通报)公布学生活动经费开支情况,以达到公正透明使用学生活动经费的目的。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二、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七、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中小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十、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篇八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总工会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就加强全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党委政府和上级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上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基层工会组织在对优秀学员奖励时,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物质奖励每人每次不得超过500元。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其中,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所用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本市范围内,并做到当日往返。其中,“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可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补助;发放标准参照工作餐的标准,并符合中央和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其中,“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是指基层工会可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或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每人金额不得超过200元。购买节日慰问品经费可从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拨缴工会经费收入中列支。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以上标准规定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工会。其他单位和经济组织的工会可以参照执行。区委、区政府已作出具体规定的,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单独设立工会账户,工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要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八不准”要求,确保经费开支合规,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要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篇九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的:

1、办公费。

2、印刷费。

3、咨询费。

4、手续费。

5、水费。

6、电费。

7、邮电费。

8、物业管理费。

9、交通费。

10、差旅费。

11、出国费。

12、维修(护)费。

13、租赁费。

14、会议费。

15、培训费。

16、招待费。

17、专用材料费。

18、劳务费。

19、工会经费。

20、福利费。

2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1个款级支出科目。

二、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10%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七、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中小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十、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篇十

枪支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安全而制定的一套法律规定和应用程序,包括许可证申请和审批机制、枪支购买限制、登记登记制度和储存和运输规定等。

通过对世界范围内枪支暴力事件的研究发现,缺乏有效的枪支管理制度是导致枪支暴力事件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强枪支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了解枪支管理制度的实施细节,才能对其作出有效控制和调整,使其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作为一个普通民众,我能够深切感受到枪支管理制度的实用性。在申请枪支许可证的过程中,我需要提交各种文件资料,并经过专业人员的严格审查。一旦通过审批,我需要在枪支登记系统中注册并定期更新信息。这些制度的实施不仅能够确保枪支的安全运输、储存和使用,还可以预防非法购买枪支,减少犯罪和威胁社会安全的行为。

尽管枪支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安全,但实施枪支管理制度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例如,有些人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枪支一事并不鲜见。同时,一些人可能让枪支落入失误或非法使用的人手中,制度的执行依然存在一定困难。此外,枪支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远远不足,导致许多人仍然认为自由拥枪是他们的权利。

正因为存在种种实施中的困难和实施不到位,我们需要加强枪支管理制度的宣传,树立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意识。同时,我们应该要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枪支管理制度,确保其能够安全、稳定和相应地发挥作用。在实现这些方面需要国家权力、社区组织、个人宣传和教育机构共同努力。

结论:

枪支管理制度在维护社会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应该认识到其实施必要性,加强枪支管理制度的推广和完善,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枪械暴力犯罪而带来的社会损害,让公民和社会能够充分享受安全和幸福的生活。

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篇十一

根据国家《高危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项用于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一、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二、安全费用依据水泥产量按月提取,水泥销售额1%。

三、安全费用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包括系统防尘、防火、防水、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环境治理等。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费用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五、公司要严格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规定,制定相应职责及权限,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六、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经费列支。

七、企业要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账目。

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篇十二

科研经费是支持科学研究的关键资源,正确使用科研经费对于推动科研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对科研事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在进行科研工作中,我深切体会到了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危害和不可取之处。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同样也在努力遵守有关科研经费使用规定,负责任地使用科研经费。下面将从监管意识、明确规章、廉洁意识、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来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首先,我认为加强科研经费的监管意识至关重要。科研经费是来自社会的支持,我们作为科研工作者要时刻保持对科研经费的敬畏之心。我们要清楚地知道使用科研经费应该遵守的程序和规定,严守预算纪律,合理安排科研经费的使用。我们要充分利用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手段,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科研经费的合规使用,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其次,明确规章制度也是防止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关键。科研机构应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责任追究等事项。制度的明确性和完善性能够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使科研工作者始终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同时,相关制度也应该设置相应的惩罚措施,对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进行制裁,以起到威慑作用。

第三,加强廉洁意识也是确保科研经费合规使用的重要条件。廉洁意识是科研工作者必不可少的素质。我们要保持廉洁从业,坚持诚信做人、明理做事的原则。在使用科研经费的过程中,要杜绝以物易物、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经费,合理开支。

第四,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也是确保科研经费合规使用的关键措施。科研机构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日常管理,建立起科研经费的专项账户和监管系统,增加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监控力度。科研经费管理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严格把关经费使用环节,确保科研经费用在刀刃上,所有使用科研经费的文件和记录都要做到规范、详实、准确。

最后,建设相关制度也是保障科研经费合规使用的必要手段。有关部门需要不断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真正用到刀刃上。同时,科研机构也应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核算和管理,加大对科研经费违规使用行为的处罚力度,为科研经费的合规使用提供坚实保障。

总之,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危害和不可取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在此,我认识到了加强监管意识、明确规章、培养廉洁意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和建设相关制度的重要性。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科研经费的使用能够更加合规、透明、廉洁,推动科研工作的更好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篇十三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要求,为达到施工安全标准,专门用于采购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保证投入、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根据施工安全生产需要,按规定提取所需安全生产费用,单列费用项目清单(专项暂定金),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施工安全防护等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第六条 招投标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费用总额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0%,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合同时,应当以答疑、澄清文件等形式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数额、项目清单、支付计划、支付形式、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规定。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八条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报建设单位审定备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批准、备案后,根据施工单位申请,经监理、建设单位审定,可按合同段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总额的25%进行预支付。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款在后续计量中一次性或逐次扣回。

第九条 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费用实际使用情况,编报当期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按项目清单规定内容编制的计量申请表(并附相关凭证),同时编报下期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期工程计量支付申请同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安全生产费用据实计量,限额控制。计量申请相关凭证可为安全器材采购、安全培训教育等发票和安全防护等临时工程结算单、设备台班结算单、设备租赁合同等。所有凭证都必须经过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签字验收,项目负责人审核,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第十条 监理工程师收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后,应当在14日内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出具支付证书。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对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支付证书审核确认后,与当期工程款同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因专项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需要,导致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超出合同规定费用总额的,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报建设单位审定后,专项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费用可增补计量,增补计量程序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合同规定费用总额的,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得随意支付余额部分费用。

第十三条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使用安排、计量申请等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及支付等条款。

施工单位存在劳务分包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应由劳务分包队伍落实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及支付要求等条款。

前款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务队伍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及支付的要求,不免除总承包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维护安全防护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支出

2、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挖孔桩施工等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

4、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测检验费;

5、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但不应包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即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费用、安全评价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易燃物资、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审查的费用。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2、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等相关活动费用;

2、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费用;

3、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

4、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5、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用于安全生产管理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

6、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以下范围内发生的费用,属于公路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和企业管理费,均不应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一)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

(二)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三) 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四)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五)爆破物、放射性物品、易燃物资、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的储存仓库建设费用;

(六)用于施工现场管理的车辆购置和使用费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计取、管理、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明确安全生产评审、评估、应急救援演练等费用使用的专门备案审查程序。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台帐。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据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和费用使用总体计划,制定本合同段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在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其监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或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责令其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可暂时停止工程款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五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 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阶段,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单列情况及投标报价按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审查。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按规定计取、支付、使用以及挪用挤占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对不能保证安全费用投入,或违反本规定要求的单位、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信用评价办法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和目的)为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存储、交通运输、电力、冶金、机械制造、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业属性内涵)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筑施工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的物品,包括军工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海洋运输、航空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海洋运输是指以船舶为工具,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的货物运输;航空运输是指以飞机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

电力是指发电、供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和电力建设等活动。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轧制成材有关活动,包括:钢铁、有色、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特指各种动力机械、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的制造活动。

第四条(安全费用定义及管理原则)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 (煤矿企业提取标准)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井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企业提取标准)非煤矿山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 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 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井下矿山每吨 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 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井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工程总费用的3%提取。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提取标准)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为2.0%;

(二)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和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概算;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取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存储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提取标准)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海洋运输、航空运输业务按照1%提取;

(二)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条(电力企业提取标准)电力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亿元及以下的,按照1%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一条(冶金企业提取标准)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3%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1.5%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二条(机械制造企业提取标准)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2%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1%提取。

第十三条(烟花爆竹企业提取标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销售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3.5%提取;

(二)销售收入在2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3%提取;

(三)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5%提取;

(四)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提取。

第十四条(提取必要条款)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税务等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企业如有其它特殊原因确需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的,须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财政、税务等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可提高标准的操作程序和核算要求)高危行业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并报省级财政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按上述标准分别计提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第三章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十六条(煤炭企业使用范围)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五)配备和更新矿井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和实施预防职业危害技术措施支出;

(六)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标准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支出。

第十七条(非煤矿山企业使用范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六)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七)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八)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使用范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十九条(危险品生产和储存企业使用范围)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企业使用范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一条(电力生产企业使用范围)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二条(冶金企业使用范围)冶金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三条(机械制造企业使用范围)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进行应急演练支出;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监控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防护用品支出;

(八)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九)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支出;

(十)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支出。

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企业使用范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和改造安全健康设备设施支出;

(二)防爆机械电器设备配备和完善以及仪器检验检测支出;

(三)设施设备及危险源监控支出;

(四)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监控及健康监护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支出;

(六)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应急演练支出。

第二十五条(安全费用使用的优先条款)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二十六条(安全费用税收管理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并按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二十七条(维简费的规定)煤炭生产及非煤矿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第二十八条(对关停并转企业安全费用的处理)危险品生产与存储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

第三十条(安全费用计划管理)企业要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安全费用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最新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企业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应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税务部门对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进行监督审核。

第三十三条(违规提取使用安全费用行为处理)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会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省(区、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经费使用制度心得体会篇十四

光盘使用制度是一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好制度。通过对物质的合理利用、限制浪费,推进资源、环境保护的工作,让人们意识到物质的宝贵性,同时倡导“低碳生活、绿色环保”的理念。通过中学生们的光盘使用制度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深刻的认识到这个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

实施光盘使用制度可以帮助我们养成节约的好习惯。其次,可以将影碟、软盘等多媒体光盘的使用量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减少了资源消耗的同时减轻了环境的负担,这在当今的环境非常的重要。同时,通过激发人们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光盘使用制度正逐渐成为一种推广绿色环保理念的重要手段。

借助光盘使用制度,可以有效地减少多媒体光盘使用量。虽然个人行为影响较为微弱,然而多人的力量是相对强大的,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加之单位的支持建立了光盘使用制度,就可以不断积累力量、集成力量,从源头上减少了环境的负担,完成了光盘使用制度具体落实的成果。

在体会中,我们充分认识到,倡导节约环保意识之余,要始终贯彻落实本人的环保实践,活动中坚持自觉实行光盘使用制度,始终保持严谨的纪律性,树立起践行节约、环保的榜样,不忘初心,不断提高自我素质,让这种环保行为的思想深入人心。

第五段:结尾。

总之,光盘使用制度作为一种环保制度,可以有效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中学生的光盘使用制度心得体会,不仅体现了大力弘扬节约、环保理念的意义和价值,更将进一步推进资源、环境保护的工作。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多做实事、少说空话,让环保理念在我们中间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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