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故障查找心得体会实用 电缆故障排查方法(五篇)

  • 上传日期:2022-12-21 23:3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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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电缆故障查找心得体会实用一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所使用的电缆由乙方供应,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说明:

1、此合同结算价为含税落地价,包含乙方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2、供货数量为预计量,乙方须满足甲方工程实际需求量;最终结算以甲方开具的入库单为准。

3、针对本项目甲方需追加数量时乙方须及时供给,产品价格不能高于合同价。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必须是 生产。

2、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及规范,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达到消防验收合格标准。甲方要求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级品,乙方发货时应随产品附证明其质量等级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3、产品的质保期按照电缆行业标准执行,实行“三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发货时必须附该产品按此标准进行检验的质量证明书或材质检验单等技术资料,甲方以此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凡乙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验收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部门复验证明不符合此标准的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甲方应在验收后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其不合格产品负责。

5、本合同产品取样及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甲方全部退货,乙方承担全部相关损失。

三、供货时间、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于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货至现场。

2、供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存放场地自行卸货、存放,经业主、监理、甲方和乙方四方共同对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初步验收后方能交货。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费用:原厂包装保证产品不受损害,电缆轴由乙方回收,包装、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 %;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余 %质保金工程满负荷试验合格后15日内付清全款。

2、付款要求: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货不及时、相关资料不全、发票不合格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停止付款,直到问题解决。

(2)甲方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支票需封头为乙方公司全称。

(3)如遇甲方或工程一致资金困难时,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不因此影响产品按时供应,乙方承诺不提出索赔,并不起诉甲方。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每种型号实际米数供货 ,公差正负零。货到工地验收时如有负公差,供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出现正公差,需方结算时按合同上的米数结算,多出的米数,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生产、运输前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对产品进行监造、监装、监运,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3、乙方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一式三份。

4、交货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商标牌号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如签订合同时对产品进行了封样,乙方所供产品必须与封样一致。

4、图纸、技术要求、其它视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有效文件或协议等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部分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付款部分的5%。

2、甲方无故拒绝接收、延迟接收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产品的,应承担延期收货期间的保管费用。

3、乙方提前交付、多交付产品的,甲方因保管产品而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同意继续履行的,乙方依甲方指定时间交货,并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期间的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日千分之三计算】,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支付的费用。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甲方不予谅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书自到达对方时发生法律效力。

7、如合同附件对违约责任也有规定的,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与合同附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同时执行。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传真: 帐 号:

工厂电话:

委托人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2电缆故障查找心得体会实用二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款及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第二条:质量技术标准

1、所订产品按国家相关规定-__________b/q标准生产、检验和验收。

2、超出相应国标以外的特殊产品订货,需方应在附件中注明具体要求,由供方试制和开发生产。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由承担运输方负责,货物在交付需方后到敷设安装前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坏,由需方负责。

4、需方在安装敷设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操作安装规程进行安装敷设,违章敷设责任自负。

第三条: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应按相应产品标准中的检验条款进行验收。

2、交货后五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需方已认定供方提供的产品符合要求。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到站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供方负责。

第五条:包装物种类及回收

1、电缆或超长橡、塑线用铁木盘包装。铁木包装盘依据不同规格收取需方押金,使用完后依据其损伤程度给予50-100%的退盘金。

2、其它特殊要求的包装及包装费用应在附表中规定详细。

第六条:合理情况(含下列情况的产品):每一规格的交货长度不得超过或小于订货长度2米。

第七条:结算方式和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需方必须向供方支付 万元,作为订金,供方收到订金后合同生效。交(提)货的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2、预付30%的货款,货到工地现场后付清全部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赔付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向供方赔付总货款每日万之五的违约金。

第九条: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优选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提起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

供方名称(章):

地址:

供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签字:

邮编:

电话:

传真: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需方名称(章):

地址:

需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签字:

邮编:

电话:

纳税人登记号: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022电缆故障查找心得体会实用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缆桥架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供货时间:

1.1甲方根据自身安装项目的施工进度情况,于10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乙方供货时间、规格、数量的需求计划。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准时将所购电缆桥架送到施工现场,分楼号卸至指定地点。

二、本合同总价款:

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本合同所约定的单价费用为包干价不再调整。最终结算时实际供货量如有增减,按投标报价中的对应型号价格结算。

材料的价格波动而变化,货到施工现场时,无论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还是下降,在本合同内单价均不做调价。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按甲方提出的需求计划要求将电缆桥架全部进场,经甲方、乙方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单后,十日内付至全部电缆桥架总款额的9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电缆桥架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违约责任

5.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桥架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5.2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中关于电缆桥架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的规定,同时乙方必须出具相应的批次、合格证(带企业标识牌)、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5.3乙方必须保证所生产的电缆桥架经现场检测全部合格。

5.4若乙方未按期交货,则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甲方的要求重新组织材料进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5.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按每日

5.6若由于甲方要求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未按期交货,交货日期相应顺延。

5.7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做好质保工作。若乙方生产的电缆桥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无条件更换电缆桥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住户和施工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甲方有权代为处理,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扣除,无须通知乙方。质保金不足以抵偿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超出质保金的费用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将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8如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更换,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更换供货,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行采购,乙方自愿无条件支付甲方自行采购所发生费用的两倍赔偿并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9电缆桥架厚度要求:500宽度桥架板为1.5mm钢板,400宽度桥架板为1.2mm钢板,300宽度桥架板为1.2mm钢板。桥架含外连接片、连接螺栓,材质为热板喷塑,颜色为淡灰色。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7.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需方)盖章: 乙方(供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2022电缆故障查找心得体会实用四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基”建设年活动,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做好20xx-2022采暖季供热保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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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优质服务和舒适供热为着力点,以技术创新为手段,提升供热保障能力,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增强广大市民供热幸福感、获得感,打造石家庄清洁供热、优质服务的靓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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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清洁供热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独立热源应具备30%的应急储备能力,有应急备用热源保障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鼓励采用管网互通、应急备用热源共享的方式降低运行成本。对热源应急储备能力不足的供热企业,应调减保障区域。

完善西柏坡电厂废热入市工程

1.玉石高营、筑融、瑞帕克等供热企业负责完成相关区域大温差热泵建设,提高废热利用率及管网输送能力。

2.启动东输配线至东兆通和原高新热电厂供热管网联通及大温差供热设施建设,提升长安区东北二环外区域和良村电厂区域供热保障能力。

3.统筹区域调峰热源养护维修,统一调配调峰使用。由西岭、筑融、瑞帕克、国融安能、国家电投、城投天启等供热企业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天然气锅炉设施检修工作,调峰备用。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主体:桃园镇、高营镇、西兆通镇,相关供热企业)

(二)改革供热模式,优化供热系统

工作要求:因地制宜,挖掘城市热源潜力,深化供热机制体制改革,优化管理模式,发挥城市优势,兼顾环保和民生保障,最大限度节能减排,实现清洁供热。

1.提高污水厂中水、原生污水、工业废热利用等供热能力。优先推广使用原生污水源供热;所有热源均应有多能互补能力,避免单一热源的运行风险;应急热源保障方案未报主管部门备案的,不能发展新用户。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2.推广地源、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清洁供热新技术。因地制宜适度发展地源、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新型清洁供热方式。在新建城市综合体、办公楼、医院、学校等项目优先采用清洁供热方式。结合城区用电规划和电网配置情况,推进谷期电蓄能供热,助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新技术供热方式实施供热质量担保制。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3.推行智能化分户采暖。新建项目鼓励采用石墨烯、电热膜、发热电缆、空气源热泵等智能化分户采暖方式,通过热用户按需供热、行为节能,实现节能减排。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4.研究将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作为基础保障的供热模式。多措并举,降低城市冬季供热整体能耗,推进节能型城区发展。基于市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合理测算供热基础保障能耗,研究城市集中供热梯级热价方案,推进电、空气能等辅热模式发展,优化供热系统,推进多能互补,节能减排,增强城区供热保障能力。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

5.新建小区入网换热站全部建设大温差热泵。为减少城区既有管网运行压力,增强运行可靠性和输送能力,按照市大温差供热技术路线要求,新建小区换热站全部建设大温差热泵。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

(三)扎实做好“冬病夏治”工作,提升供热设施安全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以《石家庄市冬病夏治工作导则》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多方智慧,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1.开展供热设施检修保养,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各供热企业根据设施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供热设施存在的运行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热电联产机组停机检修工作10月底前完成。区市场监督、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督导、检查,由专家组进行专业验收。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各街镇;责任主体:各供热企业)

2.深化进社区、访民情、听民意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收集群众对供热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解决共性和个性问题,同时向居民宣传供热相关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建立重点小区供热问题挂牌督导制,全区筛选不少于25个,建立四个清单(问题小区清单、小区薄弱用户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结果清单),逐步解决影响居民达标取暖的疑难问题。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4.加大老旧供热设施改造力度。华电、国家电投等相关供热企业制定改造方案,报区供热主管部门批准,在市供热事务中心备案后实施,完成供热二次管网改造57.01公里。选定1个试点小区安装二网智能平衡系统,解决小区冷热不均问题,智能平衡系统数据上传至区供热信息平台,进行监测评价。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5.开展私接乱改供热设施整顿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治理整顿政策法规,各企业对私接乱改供热设施的现象进行摸底排查,各街镇组织力量牵头查处整改,供热企业配合,区政府督办。

6.开展老旧小区串改串和串改并工作。开展主城区老旧串联系统小区三年集中改造行动,以户内改造为主,户外管网改造为辅,通过串改串、串改并改造,解决老旧串联系统小区供热不达标问题。改造方案应具备远程分户控制、分户调节的功能。

7.热费清欠工作纳入各街镇“冬病夏治”督导和监管范畴,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切实解决供热企业收费难的问题,营造我区正常的供用热秩序。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四)完成供热智慧平台建设,打造供热智能管理中枢系统。工作要求:建设区级供热智慧平台,对供热运行参数、户内室温达标情况进行数据传输,实现供热智慧化运行监管。

1.完善网上服务功能。完善区、供热企业供热智能化平台系统数据采集、信息共享及指挥调度联动,研发客户端服务app,创建居民用热网上服务便捷机制,实现网上申请、受理、收费、咨询、宣传及投诉等功能,方便群众,提高行业工作效率。

2.实现居民小区室温采集装置全覆盖。各街镇、各供热企业负责,对室温采集装置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全市居民小区100%全覆盖。对供热投诉多、供热薄弱小区,推行固定式室温采集装置与政府购买室温监测第三方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达到有效督导供热质量的目标。

3.实现热源点、隔压站、大温差机组、换热站数据自动上传全覆盖。华电公司、国家电投等供热企业对尚未实现运行数据自动上传的热源、隔压站、大温差机组、换热站进行改造;未实现一管到户的换热站,由各街镇负责组织供热企业和管理单位进行改造。

4.强化平台舆情监测和处置功能。完善舆情监测智能模块,搜集网络舆情,及时转办责任单位处置,并跟踪核实处置情况,妥善解决舆情反映问题,消除隐患。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各供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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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落实《石家庄市城市供热服务标准》,促进供热质量、经营、服务、安全、信访、监管等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多主体协同管理机制

1.领导分包督查制度。区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城管局领导分包督查街镇供热保障。通过信息平台掌握供热运行情况,督促所分包区域责任单位及时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确保供热平稳运行。

2.双网格管理服务制度。各供热企业负责,以每一个热力站为一个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建立热力站运行记录台帐和小区、楼、热用户取暖民情台账,做好热力站覆盖范围内的居民供热用热情况排查、登记,及时解决各类供热问题。各街镇负责,以每一个小区为一个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建立一楼一户供热台账,做好供热质量监管和服务工作。网格负责人重点盯住供热末梢、老旧小区、串联系统底层住户,发现供热隐患和问题及时上报、整改解决。

(二)供热运行问题处置机制

1.值班值守制度。采暖季实行24小时供热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地点设在区信息平台和政府12345投诉平台,带班人员由区供热中心人员组成,值班人员由街镇抽调人员组成。带(值)班人员负责分类转办群众投诉问题,全面掌握运行状况,及时报告突发供热情况,落实领导批示指示要求。

2.供热日报告制度。各街镇每日向区供热中心报告辖区供热运行情况。区供热事务中心根据各街镇日报告,结合信息平台监测数据,梳理汇总全区供热工作情况,掌握供热运行动态,为及时决策提供依据。

3.新增供热项目开发商负责制度。新竣工建筑供热设施验收纳入行政审批联合验收范围,首个供热季实行整体供热;两年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维修保养、故障处置由开发商负责。

4.供热服务人员定额制度。供热企业小区服务抢修人员人均服务面积不高于3万平方米。

5.快速反应制度。一是限定时限。各企业供热服务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接到用户电话反映问题,供热企业维保服务人员10分钟内与用户取得联系;对供热设施漏水报修,供热企业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对上级交办事项,各街镇、各供热企业在2小时内落实;突发重大供热事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和要求上报,快速启动应急响应。二是及时解决和反馈。各街镇、各企业承办事项,在24小时内解决并反馈;不能24小时解决的,制定解决方案书面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并做好群众告知和善后处置工作。

6.后评估制度。采暖季期间区供热事务中心、城管大队联合成立督导小组,通过现场核实、电话回访相结合的方法,每日对上一日发现的供热问题,督导检查、逐项评估。对影响居民供热超过24小时的企业启动督办、执法程序。

7.应急接管制度。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企业出现重大经营问题、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的,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用热的,供热主管部门协调、督促后仍无效的企业供热许可区域,报请区政府同意后,由街镇应急接管,符合委托条件的委托供热企业进行保障运营。

8.实施供热户内有偿服务制度,提高企业服务积极性和服务质量,确保居民供热问题及时解决。

(三)奖优罚劣机制

采取日通报、周总结、月约谈、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方式,奖优罚劣,提高服务质量。

1.供热服务担保制度。11月10日前,供热企业在银行开设供热服务担保金专用账户,企业将年应收热费的5%存入该帐户,最高1000万元,最低50万元,或开具等值的银行保函,用于应急处置和居民退费。专用帐户由供热企业、供热管理部门共同监管,每采暖季综合考核结束,兑现奖惩和退费后,解除监管。

2.供热事故处罚制度。供热设施出现事故,造成居民停暖超过24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除按规定向居民退费外,供热主管部门对供热企业依法依规处罚;对造成居民停暖超过24小时,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或公司供热面积30%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企业不得评先;对影响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或公司供热面积50%的企业,市政府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3.供热运行日常考核制度。每日对企业供热投诉率、室温合格率、室温优良率、运行事故率、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率等五项指标考核排名、对各街镇、各企业事故发生和处置情况、当日投诉率情况通报。对于连续5天日考核排名后三的企业,区供热事务中心进行约谈,并在行业内通报;对于连续10天日考核排名后三的企业,区城管局进行约谈,并在媒体通报。每月对企业综合考核排名,对排名后三的企业,区城管局进行公开约谈、媒体曝光;同一采暖季被区城管局约谈两次的企业,区政府对其约谈。被区政府和区城管局约谈的企业,取消评优资格。

4.年度评比奖惩制度。供热结束后,依据行业基础指标、供热设施新改扩建及冬病夏治指标、采暖季运行指标、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指标对各企业进行供热服务年度考核,对排名后三位的供热企业亮黄牌;对连续两年考核进入后三位、用户反映强烈,以及连续三年考核进入后三位的企业亮红牌,由市供热中心报请省住建厅取消供热经营许可、清除出石家庄供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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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顶层设计,统筹安排

1.区供热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区供热指挥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主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区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各街镇各相关区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镇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挂帅,主抓供热工作。

2.健全供热监管机制。以区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的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供热监管机制,形成街镇、企业等供热监管与服务人员的智能终端工作体系,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高监管效率。

3.接受检阅,供热开放。10月23、24日定为20xx年为全市供热开放日,各街镇、各企业以小区热力站为开放点,印发供热宣传资料,让居民近距离接触自己小区的供热设施,了解用热常识。企业和居民面对面交流,解决居民反映的供热隐患问题,接受居民合理化建议,提高供热贴心服务水平。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1.区级供热管理责任。指导全区供热工作,制定供热政策、全区供热规划,制定并督导落实年度区级供热保障实施方案,督导处置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负责跨区域大型热源、热网运行监管,监督、考核各街镇、各企业;确定新建项目供热方式,组织新建居民小区供热设施验收。

2.街镇供热管理责任。组织网格人员对小区换热站、小区管网等供热设施的检修、维护进行监督,组织协调老旧小区“串改串”、“串改并”工作;组织协调二级网智能平衡改造工作;负责辖区供热安全、达标运行监管,协调纠纷;对居民小区供热运行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3.供热企业责任。在特许经营的范围内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建设充足热源、全覆盖的管网;维护、更新既有供热设施,实施老旧小区“串改并”和“串改串”及二级网智能平衡改造;负责新建居民小区供热设施验收及运营移交接收;实施供热“一管到户”,达标、优质、安全、稳定供热;及时解决居民用热问题。

4.职能部门责任。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各负其责,为热源、热网建设项目办理手续,确保供热项目规范建设;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公服单位的供热保障协调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时对企业供热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供热安全生产检查;大气办、区交警大队保障大气预警和雨雪等极端天气下供热运行必需的生产物资运输通畅。

(三)严格考核,失职问责

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供热用热知识,建立正确的供热用热标准理念,为供热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媒体沟通平台,及时收集媒体发现的供热隐患问题。供热管理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定期做客媒体直播间,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排解群众供热揪心事、烦心事。

2022电缆故障查找心得体会实用五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涟水县新电电力设备经销中心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李洪来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电力电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

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电缆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电缆,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电缆,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 3 日内将该电缆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电缆价格一次性确定,不随市场价格变动。价格、规格如下:

180m㎡高压电缆450米,单价90元/米。

240m㎡低压电缆6000米,单价60元/米。

50m㎡低压电缆8000米,单价17元/米。

4.电缆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电缆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经双方确认电缆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电缆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10 日内换送合格电缆。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电缆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支付给甲方50万元的货款,甲方按乙方申报的计划发送电缆给乙方,超过80万元的货款后,乙方将超过部分的款项支付给甲方。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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