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体系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 对法治建设的感想(8篇)

  • 上传日期:2022-12-21 20:5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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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法治体系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你们好!

六安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一个环境整洁、秩序优良、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是我们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心愿。当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正在我市如火如荼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

我市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1986年的“一五”普法开始到20xx年“六五”普法结束,已走过了整整30年。30年来,在各行各业的不懈努力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下,全市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法治管理水平得到加强,法治环境不断优化,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法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启动之年,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提档升级攻坚年。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强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力服务城市发展。组织开展“深化法治宣传共建文明城市”主题宣传活动。市、区115家单位联动,分赴城区100多个小区开展普法活动,协助小区新建法治宣传栏200余个,向市民赠送各类法治宣传品45000余份。服务城区棚户区改造,安排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深入拆迁现场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加大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力度,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二是力推平台优化升级。全力打造了六安法治广场、六安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新河法治公园、龙河法治公园、大别山风情谷法治景区和九公寨法治景区等精品工程,方便市民在休闲娱乐中了解法治宣传。三是不断创新宣传载体。打造六安法制宣传微信、六安普法新浪、腾讯微博和六安普法网“三微一站”新媒体普法格局。利用城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刊播普法标语,发送普法手机短信28万条。将法治宣传纳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内容,在城区皖西大道和梅山路2条主干道交通护栏设置普法公益广告420处,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良好的城市文明秩序,事关全市公民的幸福生活。深化法治宣传、共建文明城市,是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光荣义务。希望广大市民继续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推荐法治体系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为了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遵义市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遵法宣办通〔2021〕4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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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推动村(社区)完善“五民主三公开”体制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发展高质高效的乡村产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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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村(居)民自治组织机构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村(居)委会有固定办公场所。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近一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无“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协商丰富有效。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有效地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四)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年至少召开4次以上村(居)民代表会议。

(五)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居)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村(居)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等管理有序。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改及时完善,程序内容合法,经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及时向民政办备案,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居)民合法权利的内容,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村(社区)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建立事项流程图,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六)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居)干部依法接受村(居)民监督,每年至少向村(居)民或群众代表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五规范一满意”工作,建设永久性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栏,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居)账目不清、村(居)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七)公法体系逐步完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善办公场地和人员配备。村(社区)聘有法律顾问并建有微信群,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站(点),村(居)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城乡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连续三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八)村(社区)办小学设立法治教育课程。配备法治副校长,在校学生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

(九)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至少打造一个以上免费开放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广场、法治一面墙、法治一条街)。至少建设一块永久性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有一支法治文艺宣传演出队伍。有一个法治文化广播站。有一所法治培训学校。通过法宣在线及线下面授等方式培育一批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每个小组至少培育一户学法用法示范户。村(社区)针对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宪法、民法典、禁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每季度至少一次。

(十)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普法宣传成果显著。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坚持法德并举,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活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机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遏制信仰迷失、滥办酒席、厚养薄葬、高额彩礼、低俗婚闹、早婚早育等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正气。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十一)城乡经济建设和法治创建协调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地发展产业,实现以产业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推动村(居)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村(居)民安居乐业,促进村(社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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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1年5月6日—5月29日):申报推荐。

各村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初次申报,再由镇里筛选长期坚持民主法治创建、基础较好的村(社区)进行重点推荐。按照市委对平安遵义建设的部署安排,2021年全镇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比例达到70%以上。

第二阶段(2021年6月1日-7月15日)

各村要按照《凤冈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标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组织广大党员、群众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村级规范管理,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2021年7月下旬):迎接验收。

各村按照创建活动标准进行自评,作好验收准备,市法宣办将到我镇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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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各村(社)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创建活动,各部门积极配合,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注重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整体合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推荐法治体系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根据《关于报送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南府法〔201x〕19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自查得分100分。今年,局农机安全管理严格依法行政,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加3分,共计103分。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x-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x-2020年)》发布后,我局对《纲要》学习培训及宣传贯彻高度重视。一是专题学习《纲要》。为深刻领会《纲要》精神,今年12月,我局组织有全体党组成员和科站负责人参加的办公会议,由李先荣副局长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宣传培训《纲要》。局长滕明鹏要求,所有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宣传,扎实培训,做到入心入脑。要把宣传培训与业务工作、法治扶贫等有机结合;要把学习《纲要》列入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拟定实施方案。要根据《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精神,认真梳理,明确任务,细化分解。我局及时制定了《南充市农牧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我局在局院门口最显眼的墙上设立了大幅权力清单宣传专栏,对相关行权事项进行公示。同时,权力清单还同时在南充市农牧业信息网上公布。今年5月,按市编办等单位要求,我局完成了责任清单编制,并经相关部门审定后,在市农牧业信息网上公布。根据省市要求,我局将“双随机”、“双公示”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发出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市农牧法〔201x〕2号),明确了市本级22项随机抽查事项,建立健全了“双随机”抽查机制,并严格按要求全面推进,在具体执法抽检中认真落实。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今年8月,印发了《关于做好农业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通知》,11月,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南市农牧法〔201x〕5号),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在市农牧业信息网上公布,将“双公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认真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狠抓行权平台建设,所有行政权力全部上网公开运行。尽管我局行权事项相对较多,特别是行政处罚事项多达240余项,但由于我市农牧业行政监管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日常的行政监管权力的行使主要由各县(市、区)农牧业局具体负责。对于行政检查事项,我局相关科站严格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坚决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今年,共开展随机执法抽检12次,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结果及时向被检单位反馈,并及时录入行权平台,向社会公布。由于要求严格,公正透明,抽检规范,受到管理对象的肯定和好评。

(三)科学民主决策。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同时,行政决策事项及规范性文件均经法规科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每项重大行政决策,均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和决定,局办公室如实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规范完整。我局常态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今年与四川挺立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继续聘请宋定华等律师为法律顾问,为局领导科学依法决策和相关科站业务工作依法开展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南充市农牧业局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暂行)》等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按程序、经合法性审查和经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报备合格率均为100%;并制定落实“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积极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组织14名行政执法资格证到期人员及时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取消2名不合条件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不断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行为规范,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遵守执法程序,从未发生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政、执法犯法,侵犯公民权益的现象。今年,局农机安全管理科严格依法行政,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业先进集体”。

(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明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应诉职责,做到有诉必应,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回应司法建议。由于我市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执法依据充分,行政处罚合理合法。全年全系统均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今年,按权力清单等相关工作要求和《种子法》等法律法规修订,我局及时组织相关科站对局原339项行权事项进行认真清理、调整,在原基础上减少近20项。我局按时完成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编制,并将事项名称、依据及办理流程、办事指南等内容及时在南充市农牧业信息网等媒体上公示,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切实精简行政权力,提升行政效能。我局在行权力事项办理上,认真落实“阳光”操作,做到线下和网上同步办件、同步录入、同步运行、同步办结,切实提高我局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水平。建立了新闻发布联系机制并健全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不断完善南充市农牧业信息网、局长信箱及“12316”三农服务热线,11月下旬,积极组织12人参加市电视台“阳光政务”栏目,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并及时更新,正常运转。

(八)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加强依法行政,推进农牧业行政执法,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能工作抓紧抓好,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今年,先后召开4次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局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并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我局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法和任前考法制度,建立健全了部门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单位办公会议定期学法制度。今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x年度“法律七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南市农牧法〔201x〕4号),从今年7月份起,每个月均落实1名局领导组织相关法律专题学习,每次学习主讲人员都精心准备,以ppt形式讲解,时间都在30分钟以上,并且局长还要对学习情况进行点评。此种学习方式新颖,参学人员积极性高,学习认真,学有所获,反响很好。全年共进行7次法律法规专题,10次法治专题学习。今年2月,我局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佘朝敏以“强化服务,严管重罚,扎实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工作”为题,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参训人员反响良好。组织开展了“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与法律法规同行”活动,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范围内100个新型经营主体代表,每个赠送了2本《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等法律法规方面的书籍。我局90名专业技术干部分别对应联系全市90个贫困村,在倾力抓好技术扶贫、产业扶贫的同时,深入推进法治扶贫,积极推进贫困地区的普法工作,着力解决贫困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的实际困难。

二、工作成效

(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开展,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服务“三农”的水平得到提高,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了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处理工作的习惯。

(二)执法水平和能力显著提升。今年10月,我市组织召开了9县区种植、动监、农机等相关部门50余人参加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通过评查,有力提升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农牧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三)执法及监管体系建设有效加强。今年以来,随机构改革的推进,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除营山外,其余县区均实现了完全整合,为农业综合执法全面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西充县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上迈开了新的步伐,执法及监管体系建设有效加强。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许多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们决心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为我市现代农业持续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推荐法治体系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公司依法治企工作方案设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为指导,以建立规范高效的企业管理运行机制为目标,大力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促进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进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信息发展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员工个人素质,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企业,不断丰厚企业内涵,谋求公司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依法治企,使我公司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与有关部门一道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各位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实现竞争公平,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保证发展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素质提升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综合工作的领导和市场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成员为组员的“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分工负责的创建“依法治企示范企”工作网络,为全面开展依法治企工作奠定基础。

四、工作措施

1、完善管理制度。依据新的形式和任务,修改和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发展方向、岗位职责、常规要求、评估表彰以及员工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在思路上体现法治性和人文性,在内容上体现全面性和时代性,在过程上体现渐进性和民主性,在实施上体现可行性和实效性。

公司的管理从根本上说主要是对人的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严格的管理是不完整的管理,惟有在了解、信任的基础上,给员工充分的成长空间,用尊重、关爱、赏识去唤醒内心和激发潜能,这才是一种先进的、科学的、人性的、逼近本质意义上的“以人为本”。我公司必须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第一、从管理员工到信任员工的转变。公司的任务不是为了“管理”员工,而是发展,用员工得个人才能去实现企业的发展,根据员工的需要、兴趣与经验,创造足够多的机会,让员工在学习、生活的过程中得到主动的发展。

2、从监督员工到关注员工的转变。我们要及时了解员工的需求,让每一个员工都参与管理,让员工感受到实现个人自身价值与实施公司发展的目标是息息相关的。包括公司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考核条例、奖惩办法等方面,广泛听取广大员工的意见,让员工理解你的方案,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我们应该围绕人的需要、人的发展,对员工管理的有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自身素质提升的要求。

3、从结果性评价到发展性评价的转变。要建立适合员工个性化发展的评价机制,由单纯绩效评价向促进个性化发展转变,建立多元评价制度。在评价方法上,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过程性评价,创建员工的成长记录袋,把工作计划与总结、任务发展、业务学习、自我检查、工作日记、多主体评价记录等相关资料收集装袋,以体现员工发展的过程,让员工在回顾、交流与反思的过程中获得激励和成长;在评价主体上,建立公司内外的,综合性的,由员工、家属和公司共同参与的,既重结果更重过程的多元评价网,重视评价中对话与交流,让员工从多个方面反思自己的优势与不足;我们要不断修订和完善旨在加强企业管理的目标导向机制、教科研动力机制、名师激励机制和质量考核、师德评价机制。

(二)健全运行机制。科学严格的管理是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我们要坚持“四个落实”,做到“四个到位”,保证依法治校工作的有序开展。

坚持“四个落实”。一是组织落实,学校成立“法制教育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指挥与协调;二是机构落实,学校建立三级管理系统,即校长办公会的决策指挥系统、“一室三处”组成的检查协作系统、各年级组形成的执行系统;三是人员落实,配齐“法制教育领导组”领导下的三支工作人员队伍,即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心理咨询老师、家长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校外辅导人员队伍,以政教处、教务处、保卫科、团委、少先队干部和班主任组成的政工人员队伍和以政治课、心理健康课及相关学科教师组成的施教人员队伍,各类 人员明确分工,健全职责,保证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推进;四是责任落实,学校建立各部门工作职能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并根据职能和职责拟定部门和个人的工作目标,将依法治校工作特别是法制教育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实施范围,和学校其它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执行、一起检查、一起总结,形成既有齐抓共管,又有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做到“四个到位”。首先是认识到位,将法制教育与教职工政治学习有机结合,并纳入教职工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范围,提高教职工依法治校的认识和依法执教的水平。其次是经费到位,购买学习资料,订阅报刊杂志,保证日常普法教育活动的经费开支。第三是工作到位,严格实施计划管理,将依法治校工作作为学校总体发展规划核心内容,并纳入学校阶段性工作计划,保证依法治校工作的有序运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真正落实;定期总结表彰,强化工作激励。第四是资料管理到位,建立依法治校专项档案,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收集包括上级文件、校内各项工作材料在内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和教学资料,并按规定分类归档,做到分类科学、记载翔实、装订规范、查阅方便。

(三)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五五”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努力提高教师、学生法律意识。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特别是利用身边案例教育学生,影响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努力提高学校依法管理水平。

2、在课堂教学中全面渗透。按规定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通过思想政治课、心理健康课、团队活动、班会活动课程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

3、组织专题报告。定期对学生进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系列规章制度的学习,使学生明确各种常规要求;组织“学习宣传月”,法制报告会,由学校政工干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心理咨询员、老干部等为学生作专题报告,使学生受到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和高尚的道德引导。

4、开展影视教育和读书活动。坚持每期组织师生观看法制教育资料片和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教育师生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xx,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师生阅读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书刊,要求教师每年阅读一本政治理论著作,并记下读书笔记,写出心得体会,引导学生积极阅读健康有益的书刊,以丰富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法制意识和热爱祖国的道德情感。

5、举办法制教育征文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配合影视教育、“读书活动”及各种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征文竞赛,强化师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激发师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法律知识的普及。举办《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并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纳入考试范围,加大普法的推动力。坚持每学期举办一次主题班会竞赛,每次一个主题,将有关法律知识融入班会之中,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班会中受到法的熏陶。

6、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模拟法庭,以实际案例为素材,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考察大自然,参加环境保护行动,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受到纪律法制教育。

(四)建立协作机制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需要校内校外相互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合作支持,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1、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一是加强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使学校环境更具有艺术性;二是在校内设置名人雕塑、志士画像、格言警句、标兵榜等宣传阵地,悬挂“校园之星”图片、张贴学生作品、展示学生“警示语”,使校园环境更具有激励作用;三是建立校史陈列室,定期组织学生参观,对学生进行校史校誉教育;四是设立黑板报、专刊、文化橱窗、读报栏,办好校报、校园网,开辟法制教育专栏,使校园内处处见法;五是利用校园有线广播和闭路电视系统,自办节目,定期播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

2、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建立健全校外法制教育基地,作为开展集中教育的固定场所,为我校法制教育的规范化提供阵地。

3、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凝聚作用。利用业余团校对学生进行纪律法制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团队活动、节日庆典活动,把学生吸引到群团组织周围。成立“团员监督岗”、“小卫士”两支队伍,进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充分发挥团队组织的帮助教育职能,以增强学生抵御各种不良现象的侵蚀的能力,帮助学生从小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4、积极指导家庭教育。一是举办家长学校,坚持每期开展1——2次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帮助家长提高家教水平;二是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及时沟通信息;三是建立家长开放日,广泛征求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积极推行家访制度,要求教师对学生的家访面每年要达到30%以上;五是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推广先进的教子经验;六是充分利用“家校通”系统,架起学校和家庭的桥梁;七是坚持每年寒、暑假印发《给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对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八是定期向学生家长印发学习宣传资料。

5、努力优化社区教育环境。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校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延伸扩大监管范围,坚持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到大街范围内的安全巡视,扼制校外闲杂人员肇事;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每年召开一次“三结合”教育座谈会,争取相关部门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使校外教育环境进一步改善。

(五)全面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沟通信息渠道。在实施教职工民主管理过程中,要始终把掌握民心、知晓民情、理解民意、解决民难作为首要工作,时刻保持与基层的信息畅通。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形成之前,都要召开专门会议或进行重点群众个别访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设立校长接待日和校长信箱,及时收集了解群众意见;定期召开离退休教职工座谈会,邀请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列席教职代会,走访离退休老干部,听取老同志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在教职工中开展“提一条合理化建议”活动,对好的建议及时采纳,并对提建议人进行表彰奖励;设立“家长开放日”、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教师、家长和社区人事参与学校管理。

2、规范教职代会。规范教职代会工作是学校民主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要做到“七个规范”:一是规范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二是规范会议时间,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三是规范会议组织,激发使命感;四是规范会议内容,确立会议资料,提出讨论重点;五是规范会议讨论,学校相关领导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出解释和说明;六是规范提案处理,对代表的提案进行专题研究并做出答复;七是规范决策实施,激活教职工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教职工对学校管理的认同感,为学校的快速发展增加强大动力。

3、推行校务公开。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校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学校常规工作制度、学校政务活动运行情况、学校财务管理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成果、安全教育规定、向学生家长的各种承诺、收费情况、学生奖惩情况等。要保持公开内容真实、准确无误,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利用宣传媒体、建立“校务公开专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4、保障教师、学生合法权益。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的落实。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保障教师具有监督权、重大决策知情权、民主参与权,及时了解学校财务收支的状况。继续实行《课堂常规细则》和《常规教学评估办法》,加大力度,实施“名师”工程,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对后进生做到“三个对号”——后进生的姓名与人对号,学习中的问题与不良学习习惯对号,易出的错误与教学中的失控点对号。树立“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秀生更光荣”的教育价值观,把转差率作为考核教师的硬性指标来强化。

五、实施步骤

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按动员、实施、迎检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月)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上级活动精神,加强宣传,大造声势,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召开学生动员大会和家长会,深入社区,深入学生家庭;要求各部门制订创建计划,提高师生认识水平;加强领导,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专班,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2月—4月)总目标:实施我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目标,总体把握,分工负责,使学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达到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各项指标。

(三)迎检阶段(5月中旬—6月)学校对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实施方案,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学校向教育厅提出申请,接受省教育厅考核验收。

教育事业传承着社会文明,开拓着人类未来,希望全校各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根据本计划的精神,切实制订好各自的工作计划,并扎扎实实地付之行动,依法治学、依法治教,为创建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而努力奋斗!

推荐法治体系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2016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抓点带面 整体推进 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全市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回顾

市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办公室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和济南市提出的建设“平安山东”、“平安济南”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我市依法治市的优势,高瞻远瞩地提出了“深化依法治市、建设平安章丘”工作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部署,全市各级各单位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推进全社会法治进程为核心,以“全面深化、整体推进、创新思路、打响品牌”为目标,以依法解决各种热点难点问题、为建设富而美的新章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突破,群策群力,扎实苦干,使依法治市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初步形成了普法教育为先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重点,公正司法为保障,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的全面深化依法治市新格局,在各个工作层面探索和总结了一批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依法治理新经验,受到了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省司法厅及济南市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全省“建设平安山东、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定于12月份在我市召开,司法部领导已经口头承诺,明年借总结“四五”、启动“五五”普法教育之机,再在我市召开全国现场经验交流会,重树章丘依法治市工作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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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的深化依法治市工作,主要历经了三个发展阶段: 1、部署宣传阶段(从三月初到月底):3月6日,全市召开“深化依法治市,建设平安章丘”动员大会,对深化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出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工作的决定》,陈书记作了大会动员,全市市、乡、村三级干部共计1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以此次会议为标志,拉开了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序幕。为加强对全市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和组织工作,市委成立了以陈书记任组长、李玉新、时怀江等六名副市级领导同志任副组长、与依法治市工作密切相关的41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设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办公室,由李玉新同志任主任,时怀江等五名副市级领导任副主任。抽调7名部门工作骨干专职从事办公室工作。市委、市政府为深化依法治市办公室配置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并划拨了专项办公经费。在此基础上,从各部门抽调工作骨干分别组建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三个专题组,对三个大的层面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专题指导。“一办三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研究制订了全市和各工作面的工作方案和配档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里的要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强化部门领导责任,形成了市、乡(部门)、村(单位)三级责任明确、机构落实、上下衔接的深化依法治市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

为使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动员全社会积极参加,夯实依法治市工作的群众基础,各级各单位都围绕市委的重要部署,大张旗鼓地展开宣传发动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先后召开相关会议90多次,与会人员近万多人次;建立永久性宣传牌和灯箱标语300多个,书写永久性标语1000多条,营造了浓厚的深化依法治市工作氛围;市委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宪法讲座,请国家行政学院任进教授专题讲解宪法知识;组织领导小组全体成员、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书记和分管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分别撰写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组织了有省委党校副校长李永清、省社科联副主席包心鉴、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院长赵喜臣等高层次专家参加的专题理论研讨会,对新形势的深化依法治市工作进行深刻的理论探讨,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市电台、电视台、《今日章丘》报分别开辟“深化依法治市、建设平安章丘”专栏,对深化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其中市电视台不但及时报道有关重要活动和工作动态,还摄制了专题片,全面、直观地介绍我市深化依法治市工作;《今日章丘》报共刊发专栏

3 / 19 文章45期73篇,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深刻的理论探讨和全面的综合报道。依法治市办公室创办了《工作简报》,及时刊发领导指示、工作动态、典型经验等,共刊发33期,为指导和推动深化依法治市的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典型示范阶段(从四月初到六月中旬):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级各单位按照陈书记提出的“典型带动,总结提炼”的工作要求,从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树标立典,重点突破,利用典型单位的示范、指导作用,带动整体工作开展。期间,三个专题组中的机关专题组组成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个课题组,把双山街道工委、环保局、法院作为三个课题的试点单位,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为契机,按照“弱化管理、强化服务、方便基层和群众”的工作思路,指导各试点探索提高执政能力的方式方法。企事业专题组组成了教育、卫生、城建、企业四个课题组,分别确定了市实验中学、中医院、质监站、热电厂等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农村专题组把明水、双山、枣园、普集、相公、绣惠、刁镇、宁埠、官庄、埠村等十个乡镇的十一个村作为试点村,围绕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按照当前农村工作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制定崭新工作思路。为保证各试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顺利开展,市深化依法治市办公室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每周二上午定期召集办公室成员及三个专题组组长开会,听取专题组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步工作。李玉新、时怀江同志带领办公室成员,先后在普集、埠村、宁家埠、水寨四个乡镇,分片召开督查会议,对全市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进行检查、调度,同时多次到法院、环保局、东风煤矿、热电厂、市人民医院等试点单位督促、指导工作,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对试点工作及时提出明确的指示和要求。各专题组定期召集成员总结、交流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以上措施的落实,使试点单位在较短时间内探索、总结了一批崭新经验,为推动面上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会后,全市上下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掀起了依法治理新高潮。各级各单位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都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靠上做工作,分别制定了本单位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方

5 / 19 法步骤,从实际出发选择突破口,切实把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深化依法治市办公室各专题组加强了对面上工作的检查指导,下大力气发现和培养面上的经验做法,拓展依法治理途径,丰富依法治市内容。同时,注重对工作进度的调度和检查,深入基层企事业单位,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使面上工作有条不紊,逐步展开。期间,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工作汇报,陈书记、毕市长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李玉新、时怀江等领导同志把相当精力投入到领导和指导这项工作的开展上,定期召开调度会,了解情况,部署任务,并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在市委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帮助下,经过全市各级的共同努力,面上工作进展非常顺利,结出累累硕果。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司法部宣传司常务副司长王进义、顾问姚振怀,省司法厅厅长陈明甫、副厅长刘爱卿,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家政,济南市司法局局长龚秋水等领导同志先后多次来我市视察工作,对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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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深化依法治市工作,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全面展开。 (一)实行依法执政,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结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着重围绕全面提高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水平、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展开工作。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市委提出建立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目标,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及市直各部门都建立了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确定每月学法日,制定学法计划和学法配档表,建立学法笔记和学法档案,定期组织检查、考试、考评。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制度,市委党校把法制课程列为各级领导干部必修课进行培训。各级各部门根据法律知识的更新和本系统的执法情况,不断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二是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资格考试制度。市委出台了《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意见》,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资格考试制度,明确规定凡法律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任命,也不能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序列,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三是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市委研究制定了市、乡两级《关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的规定》等四个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了“一个党委、三个党组”的市级班子工作机制和以“提出预案、形成方案、科学论证、民主决策”为主要内容的市委决策基本程序,保证了决策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在依法民主决策的保障措施上,市乡两级党委坚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即将出台的

7 / 19 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把关,对已经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清理,保证了市、乡两级重大决策和文件出台的合法性、科学性;在重大问题决策中,通过实行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形成了决策前广泛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中领导成员认真讨论,听取领导成员意见;决策后认真组织实施,听取各方面反馈意见的“依法决策三步走”做法,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强化依法行政,建立法治、责任、阳光、服务政府。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结合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建立法治、责任、阳光、服务政府为目标,强化“约官”、“约权”,重点抓了“四个环节”。一是规范行政行为。市政府组织各行政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从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收费三个方面入手,严格依法界定行政许可事项,去年以来分两次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项目226项,经审查保留475项。二是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市政府制定了《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机关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目标责任制、执法公示承诺制、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考核评议制,确保了严格执法、为民执法。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各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公开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通过建立网站、设置电子屏幕、安装电子政务信息触摸屏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同时,以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为载体,实行行政事项立案、审批全过程、全方位公开,方便了行政相对人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凡涉及城市拆迁、重大建设项目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律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防止权力滥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公共权力公共使用。四是狠抓执法监督。市委研究出台了《行政过错行为追究办法》,明确了行政过错行为追究的范围、方式、程序,通过列举方式,对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及履行其他职责过程中违法和不当行为进行界定,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分别给予责任追究,对内便于执法人员遵循,对外便于社会监督,增强了行政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司法机关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公正司法的根本标准,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开展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入组织开展了“建学习型单位”、“创人民满意单位”、“公正司法树形象”等活动,通过教育整顿、法律培训、岗位练兵、培育“知名法官、优秀检察官”、打造“精品铁案工程”等形式,提高了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深化司法改革。市法院构建用人、管理、监督、服务、后勤保障五大机制,强化“大立案、精审判、重监督、强执行”工作思路,以办公自动化为依托,实现了审判和执行等环节的自动管理

9 / 19 和控制,并建立了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审判质量考核管理机制,实现对法官业绩的科学动态管理。市检察院制定了《实行执法公示承诺的暂行规定》,实行检察长定期接访、当事人点名预约检察长、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等制度,扩大了司法监督;三是强化司法服务。司法机关积极实施“阳光工程”,出台了审务、检务十项公开制度,通过设立审务、检务公开大厅,配置电子屏幕、微机自动控制系统,实现了审务、检务、执法活动全过程、全方位公开,增强了司法活动的透明度。通过设立流动法庭、假日法庭、流动办案点,内部局域网站,启动电子印章,配置多媒体示证系统,积极开展“审务、检务进乡村”、送法下乡活动,主动上门为群众服务,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扩大了司法服务范围,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年”活动,市委组建了由法学专家、学者、政法干部、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普法宣讲团,深入各级各类企业进行宪法、企业法、合同法、劳动法、工会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和依法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学校实施“法入课堂”工程,达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有笔记”的“五有”标准,并通过拍摄法治专题片、建立法制宣传长廊、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增强了学法的针对性;二是依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依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资产监管、法人激励约束和管理运营机制,实现政企分开,保障企业独立行使经营自主权;各事业单位不断规范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公开,扩大监督,依法保障单位职工与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事业单位依法规范有序运行;三是依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市卫生系统围绕解决医生执业行为不规范、乱收费等问题,广泛推行医务公开制度,采取药品招标集中采购、单病种限价收费等办法,降低医疗成本,使病人直接受益;市教育系统坚决落实学校收费“一费制”,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五)深化依法治村,不断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继续完善和落实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各村在乡镇和市里工作班子的指导下,主要从三个方面深化依法治村工作。一是深化农村普法教育。市乡两级党校对村“两委”成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组织普法考试;村“两委”成员坚持重大村务决策前学法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咨询制度,提高了村“两委”成员依法办事能力。同时,在广大农村继续实施“法律条文送到家、学法用法抓到家、守法责任订到家”三到家工程,通过建设法制宣传一条街等形式,积极开展富有

11 / 19 特色的讲案说法活动,广大农民群众自编《普法三字经》、《守法五字歌》,组建农民法制艺术团,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轨道;二是以建立农村财务集中记帐服务中心为依托,进一步扩大村务财务公开。在继续坚持公开日、质询日、解答日“三日”制基础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普遍建立起农村会计集中记帐服务中心,在各村资金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每月一次对各村收支帐目进行统一审核记帐,每月15日在记帐中心和各村公开栏对上月帐目同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查询,形成了严密有效的农村财务监督服务机制,扩大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三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按照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要求和创建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治村章程,编印了民主法制建设手册,对村民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矛盾调解、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涉及村级事务的方方面面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依法治村健康发展。

肯定深化依法治市工作成绩的同时,更要充分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如不对此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必将影响今后工作的健康开展。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或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得过且过,消极应付,缺乏工作热情和主动性,造成全市工作水平不平衡,影响了全市整体水平。二是部分单位缺乏工作创新,工作中满足于简单重复或照抄照搬,不能形成创造性的工作思路,也很难总结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工作经验。三是少数同志对依法治市的实质和内涵缺乏全面、正确把握,将这项工作独立于全局工作之外,就事论事,重形式轻内容,使工作简单化、表面化,缺乏现实针对性。四是搞依法治市的过程中,普法教育这一基础环节有所弱化,基础工作做得不够稳固,直接影响了依法治市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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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过去,一年来深化依法治市工作成绩有目共睹,“章丘经验”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新的丰富和升华。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拼搏奋进、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结果。经过分析我们认为,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是取得成绩的基础。年初市委作出深化依法治市的战略部署后,广大干部群众在各级各单位的宣传、组织、带领下,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积极投身到深化依法治市的工作中去,宣传依法治市,实践依法治市,积极为深化依法治市建言献策,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在全市培育出群众广泛参与的丰厚土壤,促进了依法治市之树的健康、茁壮成长。实践证明,没有广大干部、群众的大

13 / 19 力支持,积极参与,任何工作都将是无源之水,行而不远。第二,立足实际解决问题,是取得成绩的动力。工作伊始,市委就把深化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定位在“约官、约权、为民服务”上,把开展依法治市的重点定位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规范各级机关、领导干部的执政行为、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从市委常委会严格依法执政到完善镇、村财务监管制度,从建立依法、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到解决群众上学、就医、打官司难等具体问题,从公开各级的政务、财务状况到拓宽各种便民、利民渠道,各项依法治市的具体措施都是立足解决实际问题而研究制定的。正是在这一动力推动下,深化依法治市工作才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得以在全市上下全面、顺利展开。第三,各级必要的投入,是取得成绩的前提。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依法治市工作也是如此。为做好这项工作,各级各单位都立足实际,作了大量投入,包括设立工作场所、健全基础设施、完善相关资料、保障经费到位等等。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各级在人力方面作了大量投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涉及到全市41个部门的相关领导,部分部门领导成员以全市大局为重,放下手头的业务工作,全身心的投入其中;各乡镇、各部门也都做到工作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及时到位,从而使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支持,所有投入得到了应有的回报。第四,强化各级领导,是取得成绩的关键。深化依法治市取得较好成绩的最重要原因,是各级各单位领导同志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市委把深化依法治市列为全市六大战略之一和“一把手”工程,专门制定文件进行工作部署,陈书记亲自作大会动员,并带领几大班子领导视察指导工作;市委常委会对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市人大、市政协把这项工作列为专项巡视内容,市政府在资金方面给与了及时、充分的支持;李玉新、时怀江等领导同志更是主要精力靠上抓工作,不但出思路、搞协调,而且经常深入基层搞调研、抓落实。各级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感召下,都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真抓实干,从而确保了这项工作在全市轰轰烈烈,扎扎实实的开展。瞻望未来,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前景灿烂,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任重道远。我们认为,在今后长期的工作中,要牢牢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深化依法治市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推进我国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必由之路,而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其对治国方略的探索、示范、带动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一直十分关注基层依法治理,关注作为排头兵的我市工作动态和进展,司法部已有意向,明年在我市召开全国性现场经验交流会;从我市十几年的实践看,依法治市工作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

15 / 19 定、文明进步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积极影响更是不可限量。因此,必须始终如一地把依法治市工作抓下去,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其真正成为一项牵动全局的重要工作,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以一贯之,坚持不懈。这样,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助推作用必将日益显现。二是,深化依法治市必须以普法教育为前提。普法教育是依法治理的前提,依法治理是普法教育的发展,二者是一项工作的两个方面。在开展依法治理的同时,必须强化法律宣传教育,决不能使二者成为“两张皮”。如果单纯抓依法治理、忽视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必将陷入空洞、苍白、脱离实际的泥潭,缺乏持久生命力。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把普法教育放在依法治理基础的地位,适应形势、任务需要,积极探索、创新、总结好的途径和方式方法,使法制宣传教育在我市蓬勃开展,以法律知识的丰富促进全市上下法制素质不断提高,保证依法治市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三是,深化依法治市必须与建设和谐社会有机结合。建设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时期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开展依法治市,建立法治、平安社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因此,必须把深化依法治市工作自觉融入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去,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对其科学定位,战略谋划,精心研究部署,不断发展创新,力争通过深化依法治市,作出一篇建设和谐社会的大文章,使这项工作在现有的层次上再进一步。四是,深化依法治市必须认真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全市工作大局从大的方面来讲,就是发展和稳定。深化依法治市要紧紧围绕这一大局展开:通过深化依法治市,建立市场经济框架下急需的法治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通过深化依法治市,提升全社会的法制素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犯罪的发生。绝不能把深化依法治市工作从全市发展、稳定大局中割裂开来,更不能另起炉灶,自成体系。如果形成这种格局,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就会因缺乏生命力而失去存在的价值。 四、继往开来—深化依法治市的今后打算

<>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广泛吸收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出台《章丘市依法治市实施办法》,从领导力量、工作职责、工作措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依法治市工作,逐步将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结合“四五”普法总结年,深入总结“四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切实做好“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继续深化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先进村”争创活动,积极探索针对广大农

17 / 19 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新形式,丰富载体,注重成效,为“五五”普法奠定良好局面。

<>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完成首次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资格考试,切实加强对新任干部的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完善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实行行政败诉案件问责制,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法治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继续围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农村依法治理重点围绕民主和公开进行,积极拓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力争2016年全市50%的行政村达到“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标准。(四)创新工作经验,扩大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齐抓共管领导体制;落实普法经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继续抓好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典型培养和提炼工作,在保障工作卓有成效开展的同时,不断丰富和发展章丘经验,力求全国普法依法治理现场会能够在我市顺利召开,扩大章丘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影响,创出章丘品牌,提升章丘形象。 2016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等主题,深入实施依法治市战略,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全面推进深化依法治市工作,为维护和保持我市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四年十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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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法治体系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多年来,小学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以人为本,发扬传统,打造品牌,追求卓越”的办学方向;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建立自我约束、自主发展的机制,不断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密切结合学校实际,广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学校重大事故和违法犯罪率为零。促进了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创设了良好的法制校园环境。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师生的合法利益,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师生的安全,我校建立了“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始终把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育人工作做为头等大事,列入学校的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学校整体规划之中,定期研究、总体部署,努力做到抓严、抓实、抓好。通过专题学习、宣传、讨论等活动,帮助领导、教师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课教师课堂抓”的工作思路,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外聘法制副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普法、执法领导小组,以德育为主体,以班主任为骨干,以少先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职责,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形成了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

学校注重依法建制,逐步建立、完善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学校行办及各处室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教育、教学、后勤等管理制度,明确了学校各中层干部、教职工岗位职责。为强化学校内部规范管理,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上级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的具体要求及其他有关部门教育法律、法规,制定了《学校办学章程》,并认真遵照执行。在此基础上,学校内部体制的改革也不断深入,在《章程》的指导下,适应课改需要的和民主管理的师生申诉制度和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办法相继出台,各种规章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充实与完善。这些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适应了学校在新形势下管理的需要,有力地推进法制建设工作,形成了学校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一)“三位一体”,强化管理

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校务会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三位一体”的学校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强化了校长的责任和权利,校长有职、用权、有责任。有效地改变了职权不明,效率低下的状况,促进了学校管理的科学化。

1、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制定并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学校的重大事宜由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热点话题,经教职工民主讨论、教代会审议表决,进一步促进了校务管理的规范化,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会议期间发动全校教职工广泛提出意见和建议,关注学校发展。教职工每年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学校尽量采纳。

2、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制度。

为了切实增强教育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对于一些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制定了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在干部推荐、职称评定、教职工评优等热点工作中,做到“四公开”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方面,坚决执行一费制。同时,我们聘请 “行风监督员”,对学校收费、资料订阅、师德师风等领域进行监督,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学校管理层。做到学校收费公开、财务收支公开,有利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推动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3、建立校内意见箱制度。

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关于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规定,学校设置了《校长信箱》《食堂意见箱》《小卖部意见箱》,校长每月开箱一次,了解教师、学生反映的情况,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给予答复。这样,极大地维护了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学校稳定和发展探索了新路子。

4、建立家长、学生来信来访接待备忘制度。

学校网站公开,办公电话公开,明确负责领导,对学生、家长的来访、投诉都做好记录,严格按程序办理,限期调查核实、作出相应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办学活动,依法规范

学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办学活动。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聘任教师、设置课程、制定教学计划、安排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在今年的教师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中,我们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经过两次教代会讨论,并实行校公示,让全体教师签字同意。

由于学校严格按照规章办事,及时化解了许多矛盾,教师心服口服,多年来学校无一例上访或信访事件发生。

在课程设置方面,学校按照新课程改革精神,切实搞好国家、地方、校本课程设置,注重学生的自主能力的培养。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强化法制教育,培养师生法律素质,最根本的途径是加强全校师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只有全校师生对法律法规的条文学习到位,才能提高法律意识,认识到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我校坚持对教职工和进行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我们的体会是:要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与师生的生活实际结合起来,切实体会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重要性,从而对学习法律法规产生兴趣,变为主动行为。

1、领导在决策中学习,增强依法治校意识。

学校领导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决策者,我校提出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要求,促进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学习法律法规,自觉强化法律意识、自觉依法办事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学习法律与依法行政成为班子成员的主动行为,为搞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全校师生依法治校起到了表率作用。

2、教师在交流中学习,增强依法治校意识。

教师是依法治校的关键执行者,教师的法制意识与法律素质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法制教育效果。因此,强化教师自觉学习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围绕《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

3、学生在情境中学习,提高法制意识。

在教师配备上,我们认真研究,选定班主任担任法制教育教师,因为它们对学生了解,可以结合学生实际,结合学生行为习惯、思想表现及时进行法制教育,有针对性、时效性。同时要求各学科教师结合教学内容,有机渗透法制教育。真正把法制教育与日常教学工作、生活实际紧密地联系起来,使法制教育与各学科教学有机渗透,使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在课堂上创设情境,使学生自然而然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引导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去主动学法、守法、做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会自觉守法、宣传法。

在各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在语文、数学、英语、社会和思想品德等学科的教学中,老师们根据学科特点,不失时机地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寓法于教。数学是最难与法制教育相渗透的课程,然而老师们还是想方设法地予以融合。如在二年级教学货币单位核算时,介绍如何保护人民币的法律知识;在三年级教学克、千克知识时,介绍禁毒的有关法律知识;在六年级“百分数的应用”教学中,介绍依法纳税的法律知识,使小朋友在掌握学科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

四、开展活动,强化意识

学校每学期都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从而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让师生懂法、守法、爱法、护法、会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校每年都组织师生观看光盘:“预防青少年犯罪”、“交通安全案例”,“交通安全图片展”,同时让学生收看法制频道的节目,让学生从真实的事例中受到启迪,吸取教训,珍爱生命。为了强化学生的法制安全意识,学校请法制副校长做法制知识讲座,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让学生自觉主动地接受法律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远离网吧,远离毒品。学校还把“校园小广播”作为法制教育平台,向全体师生宣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德育处开展“文明伴我行”的活动,引领全体师远离邪恶,走进文明。

我校坚持依法治校,坚持“学用结合、法理并举”的原则把依法治校同教育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新途径,学校的各项工作,呈现出蓬勃生机,师生法律观念和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

推荐法治体系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股室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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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一是疫情发生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策部署和《xxx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精神,细化深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实施《xxx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进一步对规范性文件的认定范围、合法性审核程序、备案流程及政府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指导各股室规范文件起草发布程序。年初以来,先后审核各类文件xxx余份,咨询法律顾问xx次,其中出台规范性文件x份、签订政府合同x份。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逐条逐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所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签订的政府合同合规合法。

(三)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普法学法工作,制订《xxxx年度普法工作学习计划》,通过“党组成员带头学、一月一主题、一季一讲座、全年持续学”方式,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定期集中学法外,每月确定一个法律主题进行学习培训,每季度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一次法治专题讲座,全年持续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确保学法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截至目前,已开展党组会集中学法x次,法律知识专题学习2次、法治专题讲座x次,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有效提升了全局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xxxx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xx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局党组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严格按照市纪委以案促改工作通知要求,开展身边典型案例以案促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案促改工作,结合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通过短信和微信平台发布廉政信息,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局机关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做好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监督工作,先后配合省市脱贫攻坚等重大项目申报的评审监督x次,此外,还严格按规定要求做好人事调整、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的纪律监督,严格按要求走实相关程序。

(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单位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信息及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具体人员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载体建设。对我局官网进行优化升级,及时收集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对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改版,由服务号变更为订阅号,信息发布频次提高到每周一次,大幅提升了对外信息宣传的便利性与灵活性。三是不断提升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时效强、效率高、便捷化的特点,及时通过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布与群众、企业等切实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主动公开日常工作动态,广泛征集各类意见建议,提升传播力、互动力、服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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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在成绩,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行政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动力不足。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执法手段不强、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民政建设进程。三是运用执法移动执法终端等新技术新技能不够熟练,执法手段与新形势发展要求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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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一是成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切实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听取、分析、研究、部署民政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三是明确分工,抓好落实。研究制订了《xxx民政局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明确了目标,压实了责任,不断推进x民政法治体系建设。

(二)加强法治能力建设。一是落实学法用法培训制度。每年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主题培训的形式,着力提升全县民政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切实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年度实施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x次。二是组织学法用法考核。严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核及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xxx%。

(三)加强法制机制建设。结合编制体制改革实际,调整民政工作职能,明确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作为法制工作职能股室,确定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奠定了组织和人员保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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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完善内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程序和制度,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局网站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认真抓好学法计划落实。严格对照学法计划,按时节点组织开展下步学法普法内容学习。

(四)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培养全体人员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五)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结合“xx.x”国家宪法日,认真筹备做好本年度“宪法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在全县民政系统中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

推荐法治体系建设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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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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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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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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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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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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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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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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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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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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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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