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征管意见心得体会报告 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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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深化征管意见心得体会报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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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位一体战略布局,坚定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双手发力,保护水资源、防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省全面落实河道长制,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道,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河道生态。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加强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的责任,加强工作措施,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一级抓住一级、一级抓住实行的工作结构。

-坚持科学管理、系统整备。以流域为单元,统一自然生态各种因素,科学规划,有机结合治水和环境整备、生态修复等,综合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水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土地条件。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

-坚持统一兼顾、管理和重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创新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取得长期效益。

-坚持加强监督,严格审查。统一标准,规范审查,建立河湖管理保护监督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扩大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面实施河长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其中,截至2017年4月底,建立全省各级河长体系的6月底,发布省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的7月底,负责领导的省有关部门就领导事项制定了特别实施方案,截至8月底,设立区市党委、政府发布了实施方案和市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的10月底,县(市、区)党委、政府发布了实施方案和县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

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省控制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设置区市建设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98%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

到203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9%的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总体达到65%以上的城市建设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除地质原因外,设立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水质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100%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的城乡重要河道基本保持生态基流

通过不断努力,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有力保障水安全,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省河湖水清、岸绿、景美,最终实现建设秀美河湖、生态山东的总目标。

(四)工作构想。根据当地责任、分类管理、统一评价、实效工作要求,实施全面调查、系统整备、巩固提高三步战略。第一步是全面调查。也就是说,开展河湖问题的调查,明确问题,明确底数。第二步是系统的整备。也就是说,对各河湖有问题制定综合整备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标准,确定三年行动计划,分解任务指标,抓住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部门分项责任、河长事务统一审查原则进行审查,确保各工作任务落实。第三步,巩固提高。也就是说,河湖水事秩序正轨,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后,建立章制,规范河湖管理和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永久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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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流的长度设置。

1.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全省设立总河长,由省委书记、总督负责,省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督、农业农村工作副总督为副总河长。黄河、大汶河等省级重要河湖分别设立省级河长,由省级领导负责,明确部门、部门为联系部门,负责执行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省级重要河湖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领导分别担任河湖河长。

各市、县(市、区)在本行政区域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在本行政区域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市、区)、乡镇(街)均分级设立河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河长制延伸至村庄。鼓励设立民间(义务)河长。

2.工作责任。省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和全省河长制工作。省级副社长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和全省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问题。省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对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督等,领导组织依法整理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跨行政区域河湖明确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施联防联合管理根据河道管理权属,市、县(市、区)、乡镇(街)级河长的具体责任由各地明确。

(二)河长制办公室设置。

1.设置方式。县级以上设河长制办公室。乡镇应明确负责相关工作的机构。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省水利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省环境保护厅、省住宅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市、县(市、区)级河长制办公室的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情况决定。

2.工作责任。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事项。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监督、检查评价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部门按责任分工执行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制事务机构完成任务,整体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3.成员单位。省河长制办公室。

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委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省畜牧兽医局、山东黄河河务局、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明确当地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具体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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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健全省、市、县三级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落实山东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严控用水总量,严管用水强度,严格节水标准,严控高耗水项目,做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加强海水、再生水、矿井水、微咸水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不断改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强化河湖综合管理,统筹规划防洪、除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水生态保护、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化建设。(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强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生态水量(水位)管理,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维持骨干河道、重要湖泊和重点大型水库生态水量(水位)和保障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根据河湖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逐步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组织开展河道(含水库)及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省水利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组织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包括其上所建的各类水库)和常年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根据规划确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对不符合岸线功能区要求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调整意见。(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湖泊,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维护河湖管理,保护良好秩序,努力恢复河湖水域岸线良好的生态功能。(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在适宜地区沿河、沿湖一定范围内规划建设绿化带,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省林业厅牵头,省水利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逐步建立占用水域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7.强化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8.充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科学修编河道采砂规划,严格采砂审批,强化河湖采砂监管。(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入河湖污染综合防治。(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控制工矿企业污染。修订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环境准入,结合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积极推进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河湖保护范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减少面源污染。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小湿地群净化农田排水。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引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作物种植,改种经济林。(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防治渔业养殖污染。禁止在河湖(含水库)中设置人工投饵网箱或围网养殖,重点湖泊实行湖区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标准化养殖鱼塘建设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各地政府科学组织实施“测水配方、放鱼养水”工程,探索建立“鱼塘+湿地”模式,通过人工湿地净化鱼塘退水,削减入河湖污染负荷;建立渔业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引导湖区渔民转产转业。规范渔业捕捞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捕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行为。(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各地政府制定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向社会公布。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推行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模式,探索建立畜禽养殖等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社会化运营机制。到2020年,全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省畜牧兽医局、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水利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原则,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各地政府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7.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快现有非标准船舶、老旧船舶的环保设施更新改造,难以改造的限期予以淘汰,不达标准的严禁进入航道。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和运输管理,增强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依法搬迁、改造、拆除一批规模较小、污染重的码头作业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进一步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和涉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河湖水质监管,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安监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各设市城市限期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以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和垃圾沿河堆放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工艺,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2017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其他市城市建成区2020年年底前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社会化机制,确保农村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深化以奖促治,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完成1.2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省环保厅牵头,省委农工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6.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牵头,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开展退化湿地修复,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恢复流域原有生态功能,到2020年,退耕还湿面积达到50万亩。开展河岸修复整治,推广生态护坡建设。实施重要河口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修复受损河口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实施滨海湿地绿化美化工程,提高湿地绿化覆盖率和物种保护能力。(省林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省物价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5.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执法监管

1.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将河湖动态监管落到实处。(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2.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省水利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对构成犯罪的涉河湖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职能,实施联合执法。(省水利厅牵头,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法制办、济南铁路局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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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

1.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并负责落实,有关部门参与)

2.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明确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将河长确定事项真正落到实处。(省编办、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主动落实工作职责,对承担任务事项要逐一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制定的专项实施方案,要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设置关键指标、控制时间节点。(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二)建立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由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间的河长制联席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级要动态跟踪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各市党委、政府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工作督察督办制度。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督察对象为下一级河长和同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修改、完善河湖管理法规制度。健全涉河湖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河湖采砂管理、占用水域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法规、规章,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水利厅牵头,省法制办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管理

1.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逐条逐段落实河湖管理主体和维护主体,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配备河管员,落实管护经费,构建主体明确、职能清晰、体制顺畅、责任明确、经费落实、运行规范的河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创新河湖管护模式,完善河湖及堤防、水闸管理养护制度,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凡是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工程维护、河道疏浚、水域保洁、岸线绿化、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管护任务,均可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推动实现河湖管理保护的专业化、社会化。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信息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3.坚持科技先导,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治污,变废为宝。鼓励和支持河湖管理保护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河湖管理保护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省科技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各地政府负责落实)

4.充分发挥民间河长对河长制的监督作用,通过招募、聘用等多种方式,择优选拔民间河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护河队,对河湖开展巡视、保护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四)落实资金

各级要加大投入,积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资金保障。(省财政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五)严格考核

1.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根据河长制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以水质水量监测、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工程运行管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对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省水利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充分结合,严格考核问责。县级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2017年8月底前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7年年底前组织对全面实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省水利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宣传

1.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2017年年底前,在河湖岸边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省水利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法制办参与,各地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宣传教育,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河湖保护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河湖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关于深化征管意见心得体会报告二

10月26日,十堰市城区深化“红色物业”管理现场推进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全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示范培训班精神,实地观摩张湾区“森嘉幸福里”小区、“阳光栖谷”小区等“红色物业”管理示范点,对全市深化“红色物业”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克松,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清甫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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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抓思想统一。“红色物业”创建是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要准确把握物业需要“红色”、“红色”依靠物业、业主需要“红色物业”三者之间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引领作用,加强物业企业规范化建设,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管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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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抓重点任务。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深化“红色物业”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对照项目清单和时间节点要求,抓实抓好工作重点,切实推进落地见效。

建好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堰市深化“红色物业”建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依托社区“大党委”,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小区业委会党组织建设,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

壮大党员队伍。加大物业企业发展党员力度,在物业服务人员选聘上向党员倾斜,着力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将物业管理队伍打造成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

建立工作机制。坚持“三方联动”,建立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与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联动机制。坚持考评制度,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严格监督管理,定期发布红黑榜名单,建立奖惩制度。坚持示范带动,加强分类指导,细化创建标准,做到有的放矢。

加强业务培训。由各区统筹,以街道为单位,整合物业行业党委、物业行业工会、物业管理协会资源,对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物业从业人员、社区书记、社区工作者开展分类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推进行业发展。从选树物业品牌、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科技含量三个方面入手,支持“红色物业”企业在养老、家政服务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积极培育和用好各类社会组织,满足居民对提升生活品质的多元化需求。

强化物业保障。结合全市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和住宅小区配建社区用房清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小区公共设施短板,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加快消除小区物业服务“空白点”,提高群众满意度。

关于深化征管意见心得体会报告三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以五类主体为抓手,着力做到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改革协同推进。

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就是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主线,贯穿于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始终,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以破“五唯”为导向,就是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紧扣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立足基本国情,坚持积极、稳慎、务实,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既大力破除不科学、不合理的教育评价做法和导向,又着力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以五类主体为抓手,就是立足全局,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不同主体,充分考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不同教育领域和大中小幼不同学段特点,分类分层研究教育评价改革思路、提出改革措施、明确实施路径,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破”的是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的是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相应提出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改革学校评价。“破”的是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立”的是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相应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

改革教师评价。“破”的是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立”的是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相应提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

改革学生评价。“破”的是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立”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相应提出树立科学成才观念。

改革用人评价。“破”的是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立”的是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

改进中小学校评价,提出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通过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改革对学生的评价。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发展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使学生能更适应现代社会,改革评价体系,用科学的评价机制来全面评价学生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学生评价是对学生学习进展与行为变化的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核心。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对学生在掌握知识技能发展情况的评价也应该得到关注和重视。

第二,我们对学生制定的评价机制必须站在“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高度做出新的思考,让孩子在更完善的一种激励性评价机制下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

其次,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我们应该遵循发展性原则。表达了一种从评价“过去”和“现在”转向评价“将来和发展”的新理念。贯彻发展性原则,一要在思想观念上树立发展性评价观,破除为评价而评价的思想以及只有难倒学生才能体现评价人的水平的落后观念,反对站在学生对立面的评价和仅仅为升学而进行的评价,使评价成为促进学生发展和提高的有效途径。二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多角度地收集评价信息,对学生的过去和现在作全面分析,根据他们过去的基础和现实的表现,预测性地揭示每个学生未来发展的目标,激励他们通过发展,缩小与未来目标的差距。三要多用肯定性评价,设法让学生发现自己的优点,认识自己的优势,发挥自己的长处,表现出自己最佳的水平。

关于深化征管意见心得体会报告四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两个会议合并召开,既是出于精简会议、为基层减负的考虑,也是因为这两项工作具有很强的关联性,都是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一并安排,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刚才,营商环境专项组、法治环境专项组、市纪委监委、市直机关工委作了典型发言,先后介绍了改作风、优环境、促发展的工作经验,讲的都很好,希望大家互相学习借鉴,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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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一年,是极为特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持之以恒改作风优环境,全力以赴抓招商上项目,在大战大考中经受住了考验,取得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08.1亿元,同比增长3.1%,“十三五”圆满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一是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走流程”,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走流程”713次、解决问题458个,梳理“五整治”问题165个、已完成整改146个,一批企业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开设“业务大讲堂”,累计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各类活动128次、60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业务测试,开展各类业务培训112次、覆盖4502人次,广大党员干部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靶向聚焦抓整治,全年处理履责不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32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通报曝光17人,以严肃问责倒逼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二是以优良的作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发展痛点、群众办事难点,持续深化改革攻坚,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768项政务事项实现“一站式”办理,701项政务事项实现“网上办”,“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政务服务事项311项,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91.2%,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基本实现全程电子化。扎实推进对口合作,与珠海横琴新区合作建设“跨省通办”平台,有效解决了企业和群众两地办事“折返跑”问题。深入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累计清理欠款金额20862万元,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全部清零。三是以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环境是第一支撑、招商是第一抓手”的意识,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委托+上门”等招商模式,先后组织开展“云招商”7次、上门精准招商14次,与上海中产集团签订了招商外包服务协议,全年新签约项目23个,其中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20个、超亿元项目16个;

引进省外投资项目15个,含亿元以上投资项目12个、5亿元以上项目4个,黑河市下达的各项任务全部超额完成。建立健全领导包保、专班推进、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全力服务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全年安排重点项目30个,其中纳入黑河市级“百大项目”17个、含省级“百大项目”3个,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93%,完成投资9.78亿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转作风优环境、抓招商上项目工作与上级要求、本地经济发展需要和广大企业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落实“五细”要求不够到位。有的单位研究政策不深不透,对国家政策投资导向把握不精准,导致项目谋划和申报不科学不合理,纳入上级盘子的项目较少;

有的单位掌握情况不清,上报数据随意性较大;

有的单位分析问题不透,强调客观因素多,不善于从自身找差距;

有的单位制定方案跑粗,配套措施不细,甚至照抄照搬上级文件,上下一般粗。二是“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待深化。部分单位对许可事项下放权责工作推进力度不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不足,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一网通办”事项比率较低,除市监、税务等部门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外,多数事项无法开展“一网通办”。三是招商引资项目整体质量不高。仍然存在“四多四少”的现象:传统项目多、小项目多、续建项目多、签约项目多,新兴产业项目少、大项目少、新建项目少、落地项目少,尤其缺乏产业补链、产业配套以及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项目支撑,对拉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不强。四是项目落地建设缓慢。2020年我市新签约招商项目23个,其中当年落地的项目不足10个,这里面固然有疫情影响和企业自身原因等客观因素,但与有关责任单位跟踪不及时、服务不主动有直接关系,个别部门在重点项目的推进上,存在本位主义思想,没有为项目洽谈、落地、建设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

改作风优环境、抓招商上项目事关xx振兴发展全局。有两句话,大家务必谨记:第一句,一个地区要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

第二句,今天的招商就是明天的项目,就是后天的财政收入和长久的民生福祉。实践证明,哪里环境优、服务质量好、办事效率高、投资成本低,企业就会到哪里发展,项目就会在哪里落地,资金就会往哪里聚集,哪里就会发展得更好。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全市上下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拿出坚决的态度和过硬的措施,大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力度,促进项目落地,全力打造服务高地、投资洼地、兴业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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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本领是干好工作的基础,改作风优环境必须把提升能力、增强本领摆在突出位置。我们要以开展“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加快补齐能力短板,以能力的大提升,促进作风的大转变、环境的大优化,全力保障“十四五”良好开局、强势开局。

一要突出真抓实干,不断提升抓落实能力。一切问题,只有在实干当中才能解决;

一切机遇,只有在实干当中才能抓住。因此,我们要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干部作风“五整治”,深入查摆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上下同步、条块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层层当好“施工队长”,深入基层一线推进工作,带头履职作为、带头苦干实干、带头破解难题,把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中,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以担当带动担当、以实干促进实干。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细”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追求极致标准和弘扬工匠精神融入到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不断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要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时效,做到事不过夜,努力使少讲空话、真抓实干成为自觉、成为习惯。

二要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提升改革创新能力。改革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解放思想是改革创新的先导。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抢抓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机遇,主动对标对表哈尔滨新区、自贸试验区等“标杆先进”,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一业证”等改革,积极探索、精准发力,努力实现从“跟跑”到“并跑”。要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改革创新提效工程,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解改作风优环境的体制机制障碍,让改革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不断增强振兴发展动力活力。要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大刀阔斧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24小时不打烊”在线政务服务,开展“一网通办”,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首席服务员”“承诺即开工”等改革举措,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改革,在促进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上创新突破,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社会诚信体系,吸引更多企业扎根我市。

三要聚焦重点难点,不断提升攻坚克难能力。新发展阶段面临新任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直面问题矛盾,勇于攻坚克难,不断提升在复杂局面下开展工作的能力。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通过定人定责、专班攻坚、定向突破的方式,深入开展重点难点攻坚行动,切实在攻坚克难中提高实战能力、锤炼过硬作风。要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堵点攻坚,定期梳理营商环境评价、网办事项检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践诺,切实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要全面梳理人民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拉出“重难堵痛”任务清单,逐一分解落实责任,高效有序推进攻坚工作,在解难题中提能力、促发展。针对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做好预案、快速反应,把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要注重学习实践,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在当前依然复杂严峻的形势下抓好经济工作,要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补课充电的紧迫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争当经济工作的懂行人、内行人。一方面要抓实业务学习,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业务大练兵,组织开展各类专项业务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快知识更新、拓宽眼界视野,切实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理论与业务能力水平,将学习贯穿改作风优环境始终。另一方面要在实践中活学活用,坚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落实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真正做到谋划发展有思路、破解难题有办法、改革创新有实招。同时我们还要选派一些优秀年轻干部到重点岗位、基层一线历练,着力培养一批政策“熟手”、业务“高手”、落实“能手”。

五要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今各种社会矛盾多发频发,领导干部要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建立市场主体包容免罚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创造宽松市场环境。提升对企业的法律服务水平,强化合同执行司法保障。要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集中整治影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六大顽瘴痼疾”,为xx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要树牢宗旨意识,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能力。我们要结合“安全稳定攻坚月”,大力开展干部大下基层活动,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着力改善民本民生,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完善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优化整合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要聚焦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紧盯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以走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成为“走流程”工作的受益者、监督者、推动者。要全力推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医保、社保、不动产和水热气网等办事服务事项向社区下沉,探索建立“领代帮办”服务队伍,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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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打造“一城两区”的关键之年。没有招商引资,就没有项目支撑,也就没有发展后劲,打造中国矿泉特色康养城、抗联红色文化传承区、优质矿泉食品加工区就是空谈。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生命线”意识,坚持“项目为王”,举全市之力、集全民之智,全力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攻坚战,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全年新谋划招商项目30个以上,签约引进省外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15个以上,引进主导产业项目12个以上,实施重点项目32个以上。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狠抓项目谋划攻坚。项目谋划既是项目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又是招商引资的载体和项目实施的关键。因此,我们要抢抓发展机遇,努力破解要素制约,深入推进重点项目谋划工作。要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重点围绕康养文旅、矿泉食品两大主导产业和农林产品、绿色能源两大潜力产业,科学策划一批带动性强的项目,成熟一批、推介一批,为扎实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奠定坚实的项目基础。要重点加强招商引资谋划项目的前瞻性、科学性、严谨性和时效性,探索组建由行业知名专家、具有丰富经验的相关人员组成的重点项目谋划专题组,全程参与我市招商项目的谋划、制作、评审、推介等工作。同时,要科学管理重点招商项目,将储备项目合理划分为“谋划储备类”“洽谈推动类”“落地跟踪类”“动态准备类”,做到科学分类、精准施策、全力推进,切实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要狠抓项目招商攻坚。在当前新的发展形势下,传统的招商方法收效甚微,要开启新思路,寻求新对策,努力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要大力实施重点领域招商,紧盯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和国际国内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大型国有企业、知名民营企业,主动跟进、及时掌握企业发展方向和投资动态,综合分析、科学研判目标企业与我市招商项目的契合点,着力招引有利于促进产业集聚、引领产业成链集群发展的龙头项目。要主攻产业链招商,紧紧围绕康养文旅、矿泉食品、农林产品、绿色能源4条产业链,主动上门对接xx、xx、xx、xx、xx等战略投资者,加快引进一批龙头项目、高端项目、特色项目,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全力走出一条具有xx特色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要采取驻点式、组团式、敲门式招商方式,加强与大企业的协调沟通,洽谈项目要有热情,对待企业要有感情,以此来提升企业对政府的认知和投资的意愿。要充分利用市场化招商模式,加强与上海中产集团的沟通协调,变传统化洽谈为点对点洽谈,做到“围绕一个产业链、绘制一张招商图、撰写一组项目建议书、排出一个拜访计划”,用专业化的方式推进招商。要大力实施全民招商,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招商热情,鼓励他们通过亲戚、朋友、同学、战友等社会关系,广泛联系企业,搭建沟通桥梁,传递招商信息,最大限度延伸招商网络,努力取得更多招商成果。要继续坚持以商招商,充分用好这些年积累的宝贵人脉资源,不断加强与客商的沟通联系,通过他们牵线搭桥,吸引更多客商前来投资兴业,形成招商引资的连锁反应。同时还要支持和鼓励我市在外成功人士牵头成立xx商会,构建招商网络,广泛收集各类招商信息。

三要狠抓项目落地攻坚。项目签约十个,不如落地开工一个。项目谈的再多,协议签的再大,没有实实在在的投资就是一纸空文,所以提升签约项目开工率,是当前招商引资工作的重中之重。前几年有些项目落不了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咱们的跟踪服务没有做好,也就是营商环境不优,因此我们一定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进一步做好重点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要把营商环境做为事关发展的“命门之穴”,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创造良好环境。要健全重大项目责任推进机制,建立项目台账、严格问责问效。要抢抓国家政策“窗口期”,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要不断完善“专班+首席服务员+领导联系”项目全程包保制度,全力推动xx、xx、xx等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加快完成xx工程、中小企业创业园公共服务平台、xx等项目建设。要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强化重点项目资金、土地、水电气运等要素保障,实行项目建设全周期跟踪服务,确保纳入黑河市百大项目的产业项目“开春即开工”率达到50%以上,全年开复工率、投资完成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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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重要政治任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大家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上,市委、市政府近期将成立“全市招商引资暨项目推进工作指挥部”,实行“日例会、周汇总、月通报”工作机制,对全市范围内收集到的招商线索进行时时更新、专人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响应,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工作体系,及时向指挥部报送招商引资工作动态,确保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要牢固树立抓招商就是抓经济、抓发展的意识,以身作则,带头狠抓招商,迅速掀起招商引资热潮。在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上,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改作风优环境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扛起改作风优环境主体责任,紧紧抓住加强能力建设这个重点,坚持提能力改作风优环境与管干部抓业务促发展一体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市作风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坚持与纪检、组织、政法、信访、审计、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等部门常态沟通,与农业农村、工信、商务、卫生健康、住建等部门重点联系,及时掌握各战线各领域的突出问题,监督指导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靠。

二要强化督导检查。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上,近期市委、市政府将下发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要借鉴省里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擂台赛的办法,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和重大项目专项督查制度,坚持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半年排名,树立“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推动形成比学赶帮超、争先晋位的浓厚氛围。在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上,要将日常督查与领导干部“走流程”结合起来,以走代督、以走代查,对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干部从严查处,持续放大警示效果,保持高压态势。市作风办和市营商环境局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领导干部“五整治”“走流程”“行业乱象”“低、粗、差”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督办,及时推动解决。对督查中发现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要畅通“信、网、电”等日常监督渠道,持续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专项督导,将监督触角拓展延伸至基层,将压力传导到一线。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上,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进一步形成人人参与招商引资、人人关心招商引资、人人支持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的人理解招商、支持招商。宣传部门也要及时总结提炼我市发展的优势,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升我市对外招商的感召力、影响力和吸引力。在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上,重点发挥好主流媒体、网站的作用,深入宣传改作风优环境工作成效和先进经验,选树宣传担当作为先进典型,传播“好声音”、凝聚“正能量”,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反面案例,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目的。

同志们,改作风优环境、抓招商上项目对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让我们在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的“三牛精神”,坚定不移提能力、强服务、促发展,奋力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强势开局,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关于深化征管意见心得体会报告五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红色物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结合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讲四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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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强化党建引领进红色物业融入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强化党建引领,推进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提出明确要求,这次会议我们也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这为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会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工作遵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要准确把握推进“红色物业”工作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物业服务管理融入社区治理,把物业服务企业打造成一支“红色服务队”,共同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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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县、街道、社区”三级工作体系。学习借鉴×市经验做法,在街道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协调处理与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督促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履行职责,构建起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镇街社区属地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各镇街要按照两办《关于加强全县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好物业管理机构和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与相关科室合署办公,加挂物业办牌子。

二是建立街道、社区“四位一体”管理机制。要深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物业管理机制。推动社区“两委”与业委会、物业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吸纳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负责人、业委会委员担任社区“两委”兼职委员。要积极推荐社区“两委”成员中,熟悉物业管理工作的党员担任党建指导员;推荐社区“两委”成员、业委会委员担任物业企业义务监督员。要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或网格党支部书记推荐为业委会委员候选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委会,积极推荐党小组长和楼栋长担任业主代表。

三是加强党组织对物业管理的领导。要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领导,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打造“红色物业”,为物业发展贡献“红色力量”,共同推动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一方面,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要尽快建立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暂时还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以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推荐党员职工、发展党员等方式,强化工作覆盖,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做好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有3名以上党员且组织关系在社区的,要及时建立党支部;有3名以上党员但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不足3人的,可以选派党建指导员,或组建联合党支部来开展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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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好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今年是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和省住建厅确定的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建设年”,市物业协会编写了《×市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成果汇编》,包含住宅、写字楼、商场、学校、医院、工矿等业态,还有客户服务、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红色物业等具体服务类型的标准,具有很强的指导示范意义。住建部门要做好标准宣传和推广工作,面向全县物业企业组织举办大讲堂和人员培训工作,将新标准在全县尽快全面推广实施。

二是加强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目前,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市场竞争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一方面,新建开发的住宅小区多由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管理,“谁开发,谁管理”,“建管不分”管理模式仍然十分普遍,物业管理成了房地产开发的延伸。另一方面,原由村委或居委开发的小区,多是由村里成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多数也未进行招投标竞争,物业公司专业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大部分管理人员无证上岗。针对以上问题,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前期招投标工作,将新建住宅小区面向全社会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打破开发建设单位既开发又管理的模式,实行“建管分离”,实现市场良性竞争。

三是积极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创造条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规划设计方案中要严格落实物业服务用房和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配置要求,在审定的总平面图上要明确新建住宅小区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和面积。现阶段,在打造“红色物业”过程中,各小区要提供足够的活动场所,对挤占挪用物业用房或乱搭乱建等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城管执法、街道(乡镇)要及时予以腾退、拆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或部分业主拒不配合的,结合扫黑除恶行动,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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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打造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按照县政府公开的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中关于物业管理的承诺,将在全县打造一批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为此县政府专门印发了《创建示范小区实施方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示范小区创建实施方案进行创建和培育,要进一步加强柔性管理和精细服务,在“四位一体”、“红色物业”、业主自治、标准化建设、“智慧物业”、文明创建等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要把一批示范小区打造成全县乃至全市领先的行业标杆,带动物业服务行业整体进步提升。各镇街政府要充分发挥创建主体责任,对标考核标准,细化任务目标,制定具体方法和措施,扎实推进,按时完成。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县级奖补资金,并对口落实市级奖补资金。

二是建立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体系。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全面取消后,国家和省市要求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新型监管体制,这也是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任务之一,今年必须要完成。目前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凡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都要按规定建立信用档案,参加评级管理。信用系统建成后,企业要按时、定期、准确在系统平台上报送企业的基础信息、优良信息和负面信息,属地街道、住建部门要做好审核把关,及时、全面、客观地记录企业的人员配置、服务业绩、业主投诉及不良信用等,赋予相应分值,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在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招标、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等方面,将企业信用等级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是全面实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前,全县还有许多老旧小区没有实行物业管理,今年,×市政府在为民办实事中提出,在老旧小区全面推广实施物业管理,要求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为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小区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覆盖率,经研究决定,对接管老旧小区考核优秀的骨干物业企业给予每月0.2元/平方米的资金奖励。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与综合考评。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县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物业管理职责分工已明确,各镇街、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将党建引领“红色物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作为镇街、住建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将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对各有关镇街年度考核目标体系,定期督查,综合评定。通过建立定期调度、检查通报、跟踪督办等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同志们,全县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强化党建统领推进“双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引领提高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水平,为大美×建设做贡献!

关于深化征管意见心得体会报告六

上半年,***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扎实有序开展深化改革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总结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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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学习,促领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区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区政治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区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专题会议要求。同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区相关深化改革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文件,真正做到领会改革精髓,明确目标方向。

(二)抓部署,明目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改革工作,成立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分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小组和农村实验改革工作小组,分别负责中心深化改革相关工作。详细研究改革任务,将其分解成若干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做。

(三)抓调研,夯基础。每个小组深入机关部门、乡镇、社区调查了解实情,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听介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掌握了改革的第一手资料。经过调研,草拟了《***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事项代理、代办制实施方案》等文件报送区政府待批。

(四)抓方案,保实施。精心拟订改革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实施计划线路图,确定时间节点,力争改革按期有序进行。我中心积极与涉改单位衔接、沟通,并做到及时向上级汇报请示,同时注重宣传引导,寻求最大支持协作力,凝聚改革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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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制度建设,流程管理全面落实。上半年,中心继续把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从交易规则、现场管理、业务流程等方面入手,分层落实制度建设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实现了各项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严格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每个交易环节中的人员职责分工,确保各级人员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依靠科技手段提升现场监管水平。在区交易服务受理大厅、开标室、评标室和专家休息室等业务功能室均安装了高像素的电子监控设备,确保从报名审核材料到开标、评标等各环节实现全程电子监控。将一些重大交易项目实行电子监控音频视频刻录成光碟存档备查,确保交易过程公开透明。

(二)建立三级交易服务平台,助推农村产权改革。上半年,探索建立了区、乡镇、村“三位一体”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充分激活农村资产要素,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一是整合资源,建立三级网络。继续推进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乡镇、村级农村产权交易站所建设,配备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员。二是规范运行,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在交易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暂行办法》、《***农村产权交易操作规程》等三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三是强化配套,完善三种服务。即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抵押登记机制、流转仲裁机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机制。截止目前,***依靠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流转交易。

(三)强化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一是重培训,强化素质提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区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区政治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区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专题会议要求。同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区相关深化改革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文件,真正做到领会改革精髓,明确目标方向。上半年,中心多次举行业务培训,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市、区有关规章制度和方案,组织干部分批到省内其他市、县(区)考察、学习,学习“八项规定”和“两准则三条例”等廉政规定,经常给职工敲警钟、提要求,找全、找准廉政风险点,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强化内部考核。修改完善中心管理考核办法,通过月评比,季通报,促使中心各股室、各窗口间互找差距,切实增强争先意识和大局观念,努力让干部职工的理念更加科学,眼界更加开阔,作风更加扎实,工作更加努力。三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开展“三严三实”、精准扶贫挂包驻帮、法制宣传等主题活动为契机,促使中心全体职工广泛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改变作风,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上半年,中心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在场地等硬件条件上滞后于业务现状,对交易业务的拓展及平台的规范化建设有一定影响;二是交易流程有待再优化;三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需要加强调研,掌握大量的翔实数据,为深化改革提供基础支持。在下半年的工作中,中心将继续深化制度建设,努力打造一流的窗口服务单位,服务全区改革大局;继续加强队伍提升,努力打造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业务精通、训练有素的干部队伍;继续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努力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电子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进乡(镇)、村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努力推动乡(镇)、村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继续加强项目验收,努力净化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境,助推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深化征管意见心得体会报告七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如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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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原则。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坚持统筹兼顾,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中国特色,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三)改革目标。经过5至10年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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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

2.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省级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既评估最终结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各地根据国家层面确立的评价内容和指标,结合实际进行细化,作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依据。

3.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完善幼儿园评价。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国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6.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国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

7.健全职业学校评价。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下同)队伍建设等情况,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职普融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8.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探索建立应用型本科评价标准,突出培养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制定“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需求,引导高校争创世界一流。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改进高校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加大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改进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评价,促进提升校际交流、来华留学、合作办学、海外人才引进等工作质量。探索开展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9.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10.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落实教授上课制度,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支持建设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鼓励高校学报向教学研究倾斜。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实施教材建设国家奖励制度,每四年评选一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完善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制度,优化获奖种类和入选名额分配。

11.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要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12.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探索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教师科研专门评价办法。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13.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长江学者”等人才称号入选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4.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15.完善德育评价。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将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16.强化体育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锤炼坚强意志,培养合作精神。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加强大学生体育评价,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17.改进美育评价。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促进学生形成艺术爱好、增强艺术素养,全面提升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毕业。

18.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19.严格学业标准。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对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学校须合理安排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2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

(五)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21.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22.促进人岗相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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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改革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落实举措。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和单位进行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二)加强专业化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各地要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际合作,参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实施监测评估,彰显中国理念,贡献中国方案。

(三)营造良好氛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教育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

关于深化征管意见心得体会报告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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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网、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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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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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于深化征管意见心得体会报告九

       根据党委关于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紧扣这次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审视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深入查摆问题,深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对照检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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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并结合专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行动,开展对照检查,这是“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的延展与深化,更是持续优化全县政治生态,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举措。在这次“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中,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方面的重要论述,以xxx案为反面教材,以xx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汲取深刻教训、激发担当意识、紧绷自律之弦,收获良多,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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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党忠诚方面

1.党性锤炼不过硬。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但在坚定理想信念、砥砺高尚品格、涵养为民情怀上做得不够,尤其对照焦裕禄、杨善洲、王继才等先进典型,党性修养上有较大差距,有时把“硬约束”当“努力方向”来把握,把普通党员标准当党员领导干部要求来对照,在党性锤炼上,没有很好做到“底线思维”与“高线追求”紧密结合。时刻自我警醒,做人讲规矩,行事有尺度,恪守权力边界,坚守行为底线,自觉按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查找自身不足,整改思想问题,弥补工作差距,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干干净净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2.对绝对忠诚的认识站位不高,以为自己忠于信仰,衷心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衷心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就是对党绝对忠诚了,但在实际工作中,从担当作为的角度审视自己是否绝对忠诚还不够。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上,虽然完成了二季度的县下达目标,但是空气质量多项指标较差于去年同期,自己对这一问题的反思多停留在传导压力不够。

      (二)交往之中有政治,任何时候都要谨慎交往,不越底线,建立纯洁的人际关系。人际交往是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但如何交往、同什么人交往,反映了一个人的精神状态、思想情趣和价值取向。分析赵正永、张坚等违纪违法问题,无论是滥用职权,还是为不法企业主提供帮助;

无论是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还是以权谋私获取非法利益,“交往圈”在其中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这种交往,只是谋取私利的跳板,只是一种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从这几年发生的一些问题看,个别领导干部栽跟头,也都是从不良社会交往中开始的。因此,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八小时”以内勤奋工作,“八小时”以外减少应酬,克己慎行。特别是在交往问题上,必须树立健康的交往观,切实克服功利主义,做到交往中有政治、交往中有纪律。

      (三)监督制约是关键,任何时候都要严格自律,接受监督,防止权力运行出现偏差。权力离不开监督制约,权力越大,越要慎重用权。赵正永、张坚的问题,再一次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这就是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还应当看到,与过去一些腐败分子明目张胆的权钱、权色交易相比,今天的不少违法违纪行为都是披着外衣干出来的,有着很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给监督制约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我感到,作为领导干部,从维护政治生命的角度出发,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只有从源头上预防权力腐败,从制度上制约权力滥用,才能确保权力秉公而用。

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为官做人的基本准则。作为领导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出样子,当好表率。反思这几年,特别是走到领导岗位以来,能够把权力作为履行职责的载体,能够把群众评价作为用权的根本尺度。但是,从深层次上反思,自己对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认识不深、标准不高的问题。面对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有时思想上产生过困惑,导致信心不够、底气不足;

有时片面地认为受党教育多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已基本定型,不会出现什么大的问题,自我感觉能过好权力关、地位关和利益关。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我感到一是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用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统领思想不够,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二是学习改造主观世界不够深入,有时受经验主义的束缚,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站位不高,眼界不宽,对事物本质认识不够深刻透彻。三是防微杜渐意识不强,特别是对生活小节问题重视不够,有时感到无关大局,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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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步工作中,自己还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加强学习改造。我感到,学习改造既要修业,更要修德。光修业不修德,本事越大,可能犯的错误也就越大。必须把加强党性锻炼摆在首位,着力培养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观点,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防止发生偏离政治方向、违反政策法规的倾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温党纪条规、剖析典型案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对待职务,要知恩、知足、知报;

对待权力,要清醒、清白、清廉;

对待党纪,要慎言、慎行、慎为;

对待职责,要老实、扎实、务实;

对待名利,要自重、自谨、自励,做到官无所求,业有所创,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用好手中权力。切实做到“三个看透”把职务看透,认清职务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职位越高奉献就应当越大;

把权力看透,认清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肩负的责任就越重;

要把待遇看透,切实认清待遇就是党和人民的关心,待遇越好越要兢兢业业工作。

      三要树立正确的“用权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用是公仆正确行使权力的唯一途径。党员干部在行使手中权力过程中,一方面要用权“到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转化为实际效果,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正确用权、善于用权。始终把群众利益、群众疾苦、群众冷暖、群众安危放在心上,始终坚持为广大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推动工作和事业,赢得拥护和支持。在用权“到位”的同时,做到工作到位、行动到位,思想到位、感情到位。另一方面,要防止权力“移位”,保证权力不为个人、小团体、亲朋好友谋利,不用于干那些搞形式、装门面、图热闹等不是为民谋利的事,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富裕、幸福和安康鞠躬尽瘁、无私奉献。

      四要树立正确的“控权观”,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党员干部在对权力的控制和监督方面除自觉置于法律监督和党内监督外,还应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时刻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的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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